土壤墒情与旱情监测技术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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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土壤墒情与旱情监测暂行办法

一、土壤墒情与旱情监测概念

土壤墒情与旱情是指通过常年降雨量、温度、湿度和光照的观测记录,对监测点所在区域不同层次土壤含水量、农业生产技术配置、作物表象、灾害性天气等的观测记载,掌握土壤水分动态变化规律,了解降水、灌溉及土壤水分变化与农业生产之间的关系,进而为农业生产的抗旱减灾和提高水资源生产效率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土壤墒情与旱情监测主要是以农田为对象,在不同的生态气候区,在当地主导耕作土壤和主导作物上,根据种植模式和采用的农业技术的不同建立监测点,通过定点、定期的土壤分水测定和农业生产管理、作物表象观测记载等,及时了解作物根系活动层土壤水分状况、土壤有效水分含量。这一方面反映作物当前水分需求和土壤水利用状况,了解目前是否因土壤水分不足而影响作物正常生长;另一方面是反映大气干旱与土壤干旱的相关规律,了解旱灾发生的趋向和程度;第三是反映不同农业技术对土壤水分的蓄、保、用的调控作用及对作物的影响。同时,通过积累多年长期定位土壤墒情监测数据,掌握不同区域、不同土壤类型和不同技术模式应用条件下的土壤墒情变化规律,结合各地气象和水文资料分析,完善区域土壤墒情与旱情分级和预警制度,还可实现对土壤墒情变化情况和旱情发生程度的预测预报。

二、土壤墒情与旱情监测的意义

土壤墒情与旱情监测是农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公益性工作,与病虫家预测预报,苗情长势调查一样,是农业生产过程的农情动态监测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意义和作用主要在三个方面。

第一,通过土壤墒情与旱情监测,可以为政府部门准确地引导和组织农民,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和生产布局的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我区水资源的严重不足以及季节和区域分布不均,干旱持续时间长,波及范围广,旱灾频繁,严重制约了自治区农业生产综合能力的稳定提高。在这样一个旱作粮食主产区进行墒情与旱情监测,并及时预报旱情、应对旱情,避免粮食减产是十分必要的。土壤墒情与旱情监测可以为抗旱对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可以为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年景的旱灾情况作出判断,调农业生产的布局问题提供支撑。

第二,通过土壤墒情与旱情监测,可以为抗旱减灾,安全生产、科学种田提供科学依据,在农业生产中确定种什么品种,在什么时间进行灌溉,灌多少水合适,能抗旱多少天,春播时土壤墒情差,是否需要采取抗旱坐水或者其他的保墒措施,根据土壤水这个限制因素,制定施肥制度等,土壤墒情与旱情监测就可以为农业技术的实施提供依据。

第三,土壤墒情与旱情监测可以为农业技术的水资源利用成效评价提供依据,通过对土壤含水量的变化规律的监测研究,可以评价不同技术模式的生产效益及发展前景,为筛选高效节

水农业技术,提高水资源生产效率,促时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通过土壤墒情监测信息的积累和演变规律的探索,为抗旱减灾新技术及成果的转化提供更加充分的科学依据。

三、监测方法

(一)监测点的建立

监测点是以农田为基础,由技术人员定时到田间进行土壤含水量、农作物生长表象等数据的采集。监测点的布局要考虑地形地貌、降水分布、土壤类型、耕地生产水平(高、中、低产田)及灌溉条件等因素。应以当地的主导作物和种植模式为基础,根据监测旗县农业生产需要,分别在不同类型区选择主导农作物和种植模式一致、有代表性的地块设立监测点。监测点地块连片,面积不小于3亩;监测点位置要尽可能相对集中。完成基本情况调查,进行JPS定位,填写基本情况表。监测点确定后,要设立固定标牌,并保持长期稳定。

墒情监测点建立时,不但要选择地块,还要选择协作农户,农田监测点地块确定以现实农业生产为基础。其种植模式、生产管理水平和作物生长都是当地的现实水平,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设计,但是开展田间观测记录,则需要全年记载农业生产管理情况和作物长势等信息,此时可选择农户协作,选择协作农户时就要考虑农庭成员的文化水平和农业生产管理水平,在当地具有代表性。同时要选择责任心强的农户,并进行培训,以确保各项记录能够及时准确和协作成功。选定监测点农户后,要与农户进行充分沟通,应该约定工作要求和补偿办法,并签

定协议。

(二)监测时间

各监测点于每年的4月10日开始进行采样测试,并上传数据及信息简报给全国农技中心信息系统和自治区土肥站土壤科,10月25日结束采样监测。各盟市于3月20日前编制春播备耕情况简报并上报,春播期间每月2次(每月10日和25日)上报耕地土壤墒情及播种情况;作物正常生长期间,每月25日上报耕地土壤墒情及作物长势情况;在发生旱灾时,要及时组织受灾旗县开展墒情、旱灾调查,掌握旱灾发生的程度和面积,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和抗旱措施。

(三)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主要包括土壤含水量、降雨量、温度、湿度、光照、农户生产管理和作物长势状况(旱象表现)等数据。这是进行土壤墒情与旱情评价的重要依据,一般每月固定的时间进行2次的数据采集即可满足农业需求。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数据采集的次数,例如作物关键生育期的特殊需求、灌溉管理以及发生严重旱灾时。

1、采样日期。每月采集两次监测数据,同时记载农业生产管理情况和作物长势等。采样时间是每月10日、25日测定土壤含水量(不能提前或延迟)。取样日遇降雨时,日降雨量小于25mm,雨后3 天取样测定;日降雨量大于25mm,雨后5 天取样测定;取样日前后遇连续降雨则不取样测定,但要及时上报说明情况并记载降雨量。水浇地在灌溉前后进行土壤水

分测定。在干旱季节,例如春旱、伏旱和秋旱发生的月份应加强监测,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土壤水分测定次数。上报时间不能超过测定日期后的两天,即每月的12日和27日之前上报。

2、采样深度和方法。在监测地块内,采样层次在0-100cm 范围内,分为0-20cm、20-40cm、40-60cm、60-100cm四个层次进行取样测定,其中,0-20cm、20-40cm为必测层。对于一些特殊作物,应根据其根系的分布深度增加取样测定层次和深度。

采样方法在已确定的田块中,以GPS仪定位点为中心,长方形地块采用“S”法,近似正方形田块则采用“X”法或棋盘形采样法,向四周辐射确定多个数据采集点,每个监测点测重量含水量不少于3个点,沟垄耕作时按沟垄比例分别确定采样测定数,求平均值。

3、测试方法。要求采用烘干法测试土壤含水量。用水分测试仪测得土壤体积含水量的,必须将体积含水量换算为重量含水量。填表时一律用重量含水量。

4、数据记载。各监测点现场填写作物生长发育阶段、主要根系分布深度和作物表象,土壤水分测定完成后,填写农田土壤墒情监测数据原始记录表,每次每个监测点填一张表。降水量等数据可以从气象站获得,灌溉情况请监测农户协助记录。当土壤含水量满足作物生长时,主要记载作物的生长发育状况。如果作物80%以上植株生长发育正常,作物表象栏可填写“正常”,也可以直接以农学的表述方式记示,如出苗率、分蘖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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