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担保物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卖,遂起纠纷,问:该纠纷如何解决
甲为一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向乙银行借款500万,以 其生产库存的50辆大型拖拉机为乙设抵押,并办理抵 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间,甲未经乙银行同意,以480 万元擅自卖与丙。甲、丙货款相讫后,乙才知晓此事, 但甲已经将货款用于发放拖欠工人的工资。乙诉至法 院,称自己不同意甲出卖,主张甲、丙买卖无效。问: 应如何解决?
不在同一天登记的,以登记的先后为序
同一天在不同部门登记的,同一顺序
登记与未登记的,物权优于债权
甲有楼房一栋,估价2000万元。8月1日甲向
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并以楼房签订抵押合 同,于8月7日向市房产局做了登记手续。8月 3日甲又向丙银行借款1000万元,以同一栋楼 房签订抵押合同,并于当日在市房产局办理 了抵押登记手续。一年后,乙、丙银行债权 到期,甲无力偿还。乙、丙银行申请拍卖楼 房,得款1500万元。问:乙、丙如何受偿?
(三)抵押权的效力
1、所担保的债权范围: 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推定为包括:主债权、利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抵押物的范围: (1)抵押权设定前,抵押物就有从物的及于从物
(2)原则上不及于孳息
(3)不及于土地上的新增房屋
3、抵押登记的公信力与对抗效力 (1)不动产抵押权的优先效力
(3)优先顺位的放弃和变更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 人与抵押人协议变更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
数额等内容,但此类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
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 的影响。
甲有楼房一栋估价3000万元,先后以该楼房为抵 押向乙、丙、丁银行各借款1000万元,抵押登记 分别在8月1日、8月2日、8月3日。在三份债权快 要到期时,该房屋按市场估价2600万元,现甲、 丙要达成如下协议,其效力如何?乙、丁要如何 应对? 协议1:丙要替代乙成为第一顺位人; 协议2:丙要与丁换位成为第三顺序人; 协议3:丙要将自己的担保债权数额升到1300万元
【例】5月10日,甲以自有房屋1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 办理抵押登记。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 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9月10日,甲擅自将该房屋 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B.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 C.甲与丁之间转让房屋的合同无效 D.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
4、优先受偿
(三)权利质权 权利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 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 能够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的权利 1、必须是财产权 2、必须是可让与的财产权
3、必须是不违背质权性质的财产权
权利质权的生效规则 1、有价证券 (1)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2)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3)背书为生效要件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 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
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五)抵押权人的权利
1、保全抵押物 2、特殊情形下的收取孳息权
3、权利的存续期间
三、质权
(一)质权的概念 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 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 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 权利。 (二)动产质权 动产质权,是以动产为其标的物的质权。
【例2】设例1中抵押楼房投了保险,倒塌后甲获得保险公 司赔偿金800万元,问:若甲到期不还债,乙可否就该800 万元优先受偿? 【例3】设例1中抵押楼房倒塌的原因不在水灾,而是人祸 系第三人丙所为。甲从丙处获损害赔偿金900万元。问: 若甲到期不还债,乙可否就该900万元优先受偿?
【例4】设例1中楼房未倒塌,但因公共利益的需 要被政府征用,甲从A城政府处获补偿金950万元, 问:若甲到期不还债,乙可否就该950万元优先 受偿? 【例5】设例3中第三人丙正在实施侵权行为,甲 外出在外并不知道,或甲知道但置之不理,此时 乙站出来要求丙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可否?
(一)抵押物 1、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 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 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 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物权法》212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 设立 1、动产质押合同为要式合同 2、合同生效后债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依约交付质物
3、出质人交付质物,质押权成立且生效
动产质权人的权利 1、占有质物 2、收取孳息 3、质权的保全 动产质权人的义务 1、妥善保管质物 2、不作为义务 3、及时行使质权 4、返还质物
第十五章 担保物权
一、担保物权概述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 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实现而设
定的,以直接取得或支配特定财产
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一)担保物权的特性 1、从属性
2、不可分性
3、物上代位性
4、物上请求权
5、价值性
6、优先受偿权
【例1】A城的甲欠乙1000万元的债务,约定9月1日前偿 还,甲以楼房一栋抵押。8月1日,A城遭遇百年不遇的洪 水,抵押楼房倒塌。洪水过后,楼房仅余一堆建筑材料, 残留价值30万元。问:若甲到期不还债,乙可否就该30万 元优先受偿?
(三)留置权的效力 留置权人的权利 1.留置标的物; 2.收取留置物的孳息; 3.请求偿还费用; 4.就留置物优先受偿; 留置权人的义务 1.保管留置物; 2.返还留置物。
(四)留置权的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留置权实现;
3.留置物灭失;
4.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
(2)动产抵押权的优先效力
都登记的,以登记的先后为序
都未登记的,处于同一顺序
登记与未登记的,登记者优先
甲有汽车一辆,估价20万元。6月1日向乙借款 10万元,订立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 登记。6月2日,向丙借款10万元,又以该辆车 抵押并登记。后甲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16 万元,问乙、丙的抵押权如何实现?
协议4:丙要将自己的担保债权数额减到300万元
(四)抵押人的权利义务
1、占有、使用、收益权
2、处分权 (1)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物 (2)转让抵押物,抵押人应尽义务: 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告知受让人
(3)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转让之效力
甲欠乙债1000万元,以楼房一栋为乙设抵 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间,甲 以1200万元擅自卖与丙并办理了产权转移 手续,后才告知乙。乙称自己不同意甲出
【例】甲公司欠乙公司1000万元,约定9月1日 前还债,甲以自己所有的楼房5栋提供抵押,每 栋估价约200万元,后甲到期不还债。设:
(1)有2栋楼房被洪水冲走,片瓦未留,但剩余 3栋的价值均上涨到350万元以上,则乙欲从该3 栋楼房卖款中优先受偿1000万元,可否? (2)后甲分立为丙、丁两公司,丙分得3栋楼房,丁分得 两栋,且每栋楼房上涨到350万元以上,则乙只请求拍卖 丙的3栋楼房以足额优先受偿,可否? (3)后甲还款400万元,余600万元到期不还,现乙主张 一并拍卖全部5栋以优先受偿,可否?
3、《物权法》的更新
(1)不动产抵押,登记是强制的,且 为抵押权的生效要件 (2)动产浮动抵押,登记是强制的,但仅为 抵押权的对抗要件 (3)对于其他动产抵押,登记是自愿的,为 抵押权的对抗要件
【例】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由丙提供价值
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书,
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 理抵押登记手续。甲又以一辆价值6万元的 “夏利”车抵押给乙并订立了抵押合同书, 但未来得及办理登记。一年后,甲因亏损 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 本案中两抵押权效力如何?
(2)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后的效力表现:抵
押人必须依约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构成违约; (3)办理抵押登记后,不动产抵押权成立并 生效,债权人对该不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抵押登记是不动产抵押权而不是不动产抵押合同 的生效要件
【例】甲、乙于6月1日签订一房产抵押合 同书,相约6月3日去办理抵押登记。但后 来因为种种原因未登记。问:该抵押合同 的效力如何?
(二)抵押权的生效 1、《担保法》的缺陷:第41条规定, 当事人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 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书面抵押合同成立后,对双方当事人并 不产生物权和债权的效力
(2)混淆了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的生效关系
2、《物权法》的完善:第15条,第 187—189条 (1)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
2、基金份额,股份等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权利质权的特殊规则 1、有价证券禁止转质 2、有价证券可以提前变现
四、留置权
(一)质权的概念 留置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
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
,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是法定的以动产为标的物的担保物权
(二)留置权的取得 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 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 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 留置权取得的消极条件 1.对动产的占有不是因侵权行为取得; 2.对动产的留置不违反公共利益或善良风俗; 3.对动产的留置不得与债权人的义务相抵触。
(4)后乙公司分立为丙、丁两公司,丙分得对甲 债权中600万元,丁分得400万元。现丙请求一并 拍卖全部5栋楼房以优先受偿,可否? (5)后每栋楼房价值均上涨至500万元,现 甲请求将抵押物减至其中2栋,乙不允。甲
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
【例】甲欠乙、丙、丁各1000万元,甲以楼 房抵押给乙、丙并登记,乙登记在先。后甲 欠乙的债务率先到期,甲不还债,乙主张抵 押权。甲、乙遂达成协议将楼房折价1000万
元向乙清偿。经查,该楼房的实际市场价值 在2600万元左右。本例中,甲、乙的协议损 害了丙、丁的利益,二人都有权利向法院提 起撤销之诉。
(二)担保物权的消灭
1、主债权消灭的
2、担保权实现的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的
4、担保物毁损灭失且无代位物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Baidu Nhomakorabea、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不转移占有而供担保的不动产或者财产权 利,优先清偿其债权的权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