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合集下载

论文 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论文 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国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是目前我国经济社会中的主题单位,它们的发展直接推动了在我国经济的发展,有它们的不同点,也有共同点.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两种公司的异同。

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的理解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1、特征上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①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②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③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④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⑤财务不必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①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②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③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④股票可以自由转让;⑤财务公开。

2、设立条件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2~50人;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不同而定);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出资额大小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试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试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试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内容提要]: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国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是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主体,它们的发展直接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本文简要回顾了公司的发展历史,从多个方面阐述了这两类公司的相同和不同之处,分别分析其优缺点,并指出两类公司现实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一、公司的概念和发展沿革公司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起源于西方中世纪。

在西方国家,公司作为企业的一种,最早是以无限公司的形式出现的。

继无限公司之后出现的是两合公司。

17世纪出现了股份有限公司,1602年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是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

①20世纪以来,股份有限公司迅速发展,并成为制造、公用事业、银行、保险等行业普遍采用的组织形态.继股份有限公司之后,19世纪末在德国产生了有限责任公司,随后迅速在西方各国普及开来。

我国由于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商品经济不发达。

最早由民间出资创办的公司,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

中华民国成立后,公司有了一定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除了民族资本创办的公司之外,国家通过没收官僚资本,组建了一批国营公司。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公司得到迅速发展,首先出现了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随后出现了股份制企业,即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组织形态.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修订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二条规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该法,公司是有独立①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起源问题,学者中有不同的看法。

参见邓玉波:《公司法》第83页。

笔者采通说。

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有:1、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其他各类公司一般只有股东最低人数的限制,而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不同的企业类型,它们有一些相似之处,但也有很多不同点。

首先,它们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都是法人实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自己的财产和负债。

此外,它们都需要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以获得合法的经营资格。

然而,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公司所有权的性质和管理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是由股东持有的股份来决定的,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则是由股东持有的股份来决定的。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机构是董事会或者经理,而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机构是董事会和监事会。

另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债务追偿时只需要承担其出资额度的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需要承担其所持股份的全部责任。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所持股份,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才能转让其所持股份。

总的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所有权的性质、管理方式和股东责任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在选择企业类型时,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两篇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两篇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两篇篇一:试述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1.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

在英美称为公开公司或公众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同点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于它们都是以许多股东共同投资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为基本特征的。

由于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重在资本的稳定,以维持对外信用,实现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表现在:1.都实行资本三原则。

一是“资本确定原则”。

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固定的资本总额,并全部认足,即使增加资本额,也必须全部加以认购。

二是“资本维持原则”。

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使公司确保正常的业务运行。

三是“资本不变原则”。

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非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就会使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作为股东拥有转让股权的权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实行增资或减资,必须严格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2.都实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投资的财产权的分离。

第一,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第二,“两权分离”不是两者的互相否定。

因为股东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即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并且股东该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化成为公司中的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对比记忆总结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对比记忆总结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对比记忆总结第一篇: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对比记忆总结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对比记忆总结商经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很多相似点,也有很多不同之处。

这些同于不同,似与不似,就成为司考考题中容易命题的集中地带。

如何对比记忆,如何找出同与异,就成为掌握这一重要考点的金钥匙!一、关于设立及责任的不同:(一)设立的人数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在1—50人之间。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大于等于2人,小于等于200人,且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有限责任的范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三)最低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3万最低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500万最低注册资本(四)设立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由发起人认缴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公开募集设立和非公开募集设立)方式(五)认缴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六)出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摘要: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它规范的公司主要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以我国公司法主要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课堂上多次听到老师讲到两者,但是现在依然感到有点凌乱,本篇论文将对有限这人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比较以期能对相关内容有进一步了解。

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点,差异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定义。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有一定股东组成股东以出资为限公司以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债务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财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额为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承担债务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都是依法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

公司依法成立是指公司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在我国,公司依照法律设立主要指依照公司法设立,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是指公司设立及活动的目的在于通过营业来获取利润,以此,我国公司法将公司界定为“企业法人”以实现出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两者的实行公司人格独立。

公司人格独立要求公司必须独立与股东之外,公司的财产权必须与股东的财产权相分离,公司的责任必须与股东的责任相分离。

即股东只在认缴或认购的出资范围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只承担出资义务,不得用股东的其他财产清偿公司债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坚持公司人格独立的原则●两者都实行有限责任。

有两者的定义可看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当然公司人格否定除外。

●两者都具有法人地位。

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是由公司具有独立人格和股东责任有限决定的。

公司人格独立的基础是公司对其财产享有独立的法人所有权,公司人格独立的标志使其与股份人格的分离,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制是公司与股东人格相互独立的基本保障。

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

◆股东数量不同。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2到50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到200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上限,与哦的股份公司的股东有几万人。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点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点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点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股东以其所认购或者购买的股份为限制责任承担公司债务的有限责任法人。

其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点:1. 股东责任有限: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认购或购买的股份金额,不承担公司债务。

2. 股东权益明确:股东以持有股份的多少来体现其在公司中的权益,享有股权收益和股东决策权。

3. 股东数量不限:股份公司最低股东数为2人,股东数量没有上限,可以有很多股东。

4. 资本金不限: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没有下限要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 股权自由转让:股份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便于流动性和投资者退出。

6. 监管严格:股份公司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并接受政府监管。

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设立时股东只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的法人组织。

其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点:1. 股东责任有限:股东只需承担其认缴的出资额,不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

2. 股东权益明确:股东以其出资额的多少来体现其在公司中的权益,享有分红和公司决策权。

3. 股东数量有限: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股东数为1人,最多不超过200人。

4. 资本金有最低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有一定的最低要求,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设定。

5. 股权受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自由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要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

6. 监管相对宽松:有限责任公司相对于股份公司而言,其设立和运营方面的监管相对宽松。

异同点总结:1. 受限责任: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有限。

2. 股权转让: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更自由,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受限。

3. 股东数量:股份公司无最大限制,而有限公司最多200人。

4. 注册资本: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没有下限,有限公司有最低要求。

5. 监管程度:股份公司的监管相对严格,有限公司较为宽松。

股份制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

股份制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

一、股份制和合作制的联系股份制和合作制是市场经济中两种广泛存在的企业制度,二者产生的基础都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的条件是市场经济。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到全球化过程,股份制逐渐成为主流的企业制度。

同时,在此过程中,竞争与优胜劣汰逐渐分离出了越来越多的弱势群体,这一群体为解决自身的各种需要而创造出了合作制的企业组织形式。

正因为如此,两种制度都起源于欧洲,都源于资本主义首先发展起来的地区;都是为了经济目的而实行的一种经济的合作和联合;都有股金形式;都有规范的章程,并体现着两种制度不同所有者创立企业的初衷;所有者对企业的债务都承担以出资额为限的责任;企业的重大决策都要经过集体讨论;都是自愿加入并可自愿退出。

除了以上相同点之外,合作制还可以转化为股份制。

如合作社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难以贯彻民主管理的合作社原则,并且因此会降低企业效率和灵活性,合作社已经和社会企业具有同等的经济功能和运行机理时,合作制就需要转化为股份制,这正是世界合作社运动中出现的一种趋势。

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经营领域还可以互补,如合作制在农业产业链的初始阶段,股份制在产业链的高端。

股份制也可由合作社投资兴办。

二、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区别任何事物的本质都是通过这一事物不同于其它事物的特点而反映和体现的。

股份制和合作制的本质区别如下:(一)合作的主体不同、目的不同、经营范围不同股份制是强者的联合、资本的合作,合作制是弱者的联合、劳动者的合作。

前者的目的是资本的增殖,后者的目的是为自身服务。

因此经营范围也不同,股份制的经营范围是能够给食利阶层带来回报的项目,合作制的经营范围是社员的经济和社会需要,如消费合作社、住房合作社、医疗合作社、文化活动合作社、咨询合作社、保险合作社等十分广泛的领域。

弱势群体的经济和社会的需求都可以通过合作社的方式得以解决。

(二)治理结构不同股份制是三权分立,即法人所有权由董事会执掌,股东利益由股东大会体现,经营权由经理班子运作。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制公司有什么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制公司有什么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制公司有什么区别今天,越来越多的⼈选择开公司⽽不是打⼯。

但创办⼀家公司不容易,在创办之初,究竟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对两者的概念和区别理解不清。

相信创业者们很想清除了解其中的区别,店铺⼩编为⼤家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东⼈数限制:《公司法》第⼆⼗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个以下股东出资设⽴。

《公司法》第七⼗⼋条设⽴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以上⼆百⼈以下为发起⼈,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

《公司法》第⼋⼗四条以募集设⽴⽅式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五。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董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不设《公司法》第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董事召集和主持。

5、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有更多限制:《公司法》第⼀百三⼗⼋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的证券交易场所进⾏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式进⾏。

《公司法》第⼀百四⼗⼀条发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成⽴之⽇起⼀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股份前已发⾏的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起⼀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级管理⼈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所持本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起⼀年内不得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点
一、相同点
1.都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3.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5.公司组织均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

6.公司均有名称和章程。

二、不同点
(1)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五人以上为发起人,股东无人数限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前者封闭性强于后者,有限责任公司不仅是资合而且是人合,而股份有限公司仅是资合;
(2)发生债务清偿问题时,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每个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是非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为上市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商业领域,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和股份有限公司(Joint Stock Company,JSC)是两种常见的企业形式。

尽管它们都是为了限制企业主的个人责任,但在组织结构、所有权和经营方式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区别。

1.组织结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由股东组成的公司。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他们持有公司的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一个或多个股东组成,每个股东的责任和权益由其拥有的股份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和决策由董事会或经理层负责,他们代表股东来管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由股东组成的公司,其所有权以股份形式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由一个或多个股东组成,每个股东的股份由其投资的资金量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通过选举代表来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2.股东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个人责任是有限的。

他们只需要承担其所投资股份的损失,不会对公司的债务或法律责任承担个人责任。

这意味着股东的个人财产不会被用来偿还公司的债务。

然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债务方面具有更高的责任。

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债务,股东可能需要使用其个人财产来弥补债务。

这意味着股东在公司的偿还能力和债务管理方面承担更高的风险。

3.所有权和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所有权由其持有的股份决定。

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自由地买卖或转让其股份。

转让股份通常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以维护公司的稳定和股东利益的整体。

然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所有权以股份的形式存在,并且可以通过股权交易自由转让给其他人。

股东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出售其股份,而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

4.法律要求和监管程度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管理相对灵活。

在许多国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相对较少,监管程度也较低。

这使得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容易设立和运营,并且对创业者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形式中最常见的两种,存在着诸多不同点。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法律上认可的公司形式,但是它们有不同的设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只需要一个股东,而股份有限公司则需要多个股东,最低只能有两名股东。

其次,在投资范围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投资范围不受约束,无论是大的还是小的投资都可以做,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一定的限制。

例如,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像有限责任公司一样进行投资,但是投资的范围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且必须有股东大会的批准才能进行。

最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责任方面也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是有限的,意味着只有在公司解散时,股东才可能承担部分责任;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的责任却是无限的,即股东的责任从法律上是不能被免除的,因此股东可能担负起破产引起的损失。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条件、投资方式和责任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同,所以在选择公司形式时应当注意当前企业的特点和所处环境,以期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另外,作为股东,应当清楚公司形式的不同,并充分了解各种形式的法律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的有效保障。

- 1 -。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优缺点对比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优缺点对比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势与弊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制的利与弊
优势:
1、容易集中大量资本,有利于公司的快速成长壮大
◆股份公司可以迅速地实现资本的大量集中,有利于公司的快速成长.股份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股份,由出资人认股,出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能力认购一股或若干股.
这样,较股份制改制后,更有利于对公司的价值评定和融资管理着公司的生产和经营,而人数众多的小股东则只领取股息红利,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这种专门化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股份公司通过挂牌上市,其股票可以自由流动,使投资者可以通过“以脚投票"的方式,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实施外在的监督和压力,促使公司管理层尽职尽力地为公司服务。

仅占公司资本的很少一部分,而股东又仅以其拥有的股份金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一旦公司经营亏损,其风险则由所有股东共同分但,有利于分散公司经营的风险
使其组织存在受到影响,所以它是一种最为稳定的企业组织形式。

6、股份转让自由,资本流动性强,便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资源整合
◆通过股份制改造,可以引入私募、风投等机构投资者,借助他们的专业知识以及人脉资源,
有限责任公司更强
弊端:
1、公司设立程序复杂严格,运营成本高
◆公司设立条件、程序比较严格、复杂,发起人设立责任比较重,审批环节多,不仅易出纰漏而且在检查中不易发现问题所在;公司在设立后需为建立、完善以及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支付
东操纵和控制,进而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个公司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决策灵活性以及工作效率降低。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股份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和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LLP)是两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它们在组织结构、责任分配和法律义务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介绍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 组织结构股份有限公司(LLC)股份有限公司通常由股东组成,每个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股东根据其持有的股份比例来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决策权。

股东的权益和责任通常由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来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LLP)有限责任公司由合伙人组成,每个合伙人在公司中扮演着管理和决策的角色。

合伙人的责任取决于其在公司中的地位和投资额,他们可以根据协议来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决策权。

2. 责任限制股份有限公司(LLC)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享有有限责任,这意味着他们的责任仅限于他们投资的股份。

在公司遭遇债务问题或法律纠纷时,股东的个人财产通常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LLP)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也是有限的,合伙人只需承担他们在公司中的投资部分的责任。

合伙人个人财产可以保护不受公司的债务和法律诉讼的影响。

3. 管理结构股份有限公司(LLC)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而定。

股东可以自行决定公司的管理方式,可以选举董事、经理或董事会来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

有限责任公司(LLP)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由合伙协议规定。

合伙人可以按照协议设立一个管理组织,如管理合伙人或管理委员会,来负责公司的运营和决策。

4. 税收考虑股份有限公司(LLC)股份有限公司通常视为透明实体,其利润和损失会通过公司的税务表彰向股东转移。

股东需要报告来自公司的收入,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LLP)有限责任公司通常被视为合伙企业,其利润和损失会通过公司报表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合伙人需要报告个人所得,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优缺点对比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优缺点对比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势与弊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制的利与弊
优势:
1、容易集中大量资本,有利于公司的快速成长壮大
◆股份公司可以迅速地实现资本的大量集中,有利于公司的快速成长。

股份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股份,由出资人认股,出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能力认购一股或若干股。

这样,较成股份制改制后,更有利于对公司的价值评定和融资管理着公司的生产和经营,而人数众多的小股东则只领取股息红利,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这种专门化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股份公司通过挂牌上市,其股票可以自由流动,使投资者可以通过“以脚投票”的方式,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实施外在的监督和压力,促使公司管理层尽职尽力地为公司服务。

仅占公司资本的很少一部分,而股东又仅以其拥有的股份金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一旦公司经营亏损,其风险则由所有股东共同分但,有利于分散公司经营的风险
使其组织存在受到影响,所以它是一种最为稳定的企业组织形式。

6、股份转让自由,资本流动性强,便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资源整合
◆通过股份制改造,可以引入私募、风投等机构投资者,借助他们的专业知识以及人脉资源,
有限责任公司更强
弊端:
1、公司设立程序复杂严格,运营成本高
◆公司设立条件、程序比较严格、复杂,发起人设立责任比较重,审批环节多,不仅易出纰漏而且在检查中不易发现问题所在;公司在设立后需为建立、完善以及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支
东操纵和控制,进而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个公司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决策灵活性以及工作效率降低。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与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与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是:(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国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是目前我国经济社会中的主题单位,它们的发展直接推动了在我国经济的发展,有它们的不同点,也有共同点。

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两种公司的异同。

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的理解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
1、特征上的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①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②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③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④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⑤财务不必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①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②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③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④股票可以自由转让;⑤财务公开。

2、设立条件的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2~50人;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不同而定);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出资额大小的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4、出资方式的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

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5、股份转让条件的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6、组织机构上的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形态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其中创立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过程中的过渡机构。

7、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比有限责任公司少一项,即“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即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没有限制。

其他职权相同。

8、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上的不同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是通过会议来行使其权利的,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很重要,但两种公司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制度上也有明显的不同。

具体不同点是:
有限责任公司:①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是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会议时间以外召开的会议。

②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③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④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以后的股东会会议,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⑤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特别决议是指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①股东大会的形式分为年会和临时会两种。

年会即每年按时召开一次的大会。

临时会是指在年会以外遇有特殊情况依法召开的大会。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③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④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⑤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特别决议是指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和修改公司章程所作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一般决议只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9、董事会组成方式、董事数量和董事长的产生办法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①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向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3人至13人组成。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③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股份有限公司:①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5人至19人组成。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2人。

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董事会的议事规则上的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①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1/3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③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①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除这两次法定应召开的会议外,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决定召开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召集主持。

召集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但因紧急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②董事会开会时,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须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