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合集下载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解释及流程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解释及流程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解释及流程一、法律解释《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条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二、采购流程1、公示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

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当包括:(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六)公示的期限;(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异议第三十九条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第四十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操作规程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操作规程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操作规程一、采购项目立项采购人确认采购需求后,按要求填写《龙湖区政府采购申请表》(以下简称:《采购申请表》),并拟定采购形式、方式。

采购资金属财政拨款的报财政相关业务部门或各街道(镇)财政政所确认采购资金;属自筹采购资资金的由采购人确认并承担资金使用责任。

采购项目经确认采购资金后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立项。

二、办理招标委托采购人没有确定供应商,须通过委托采购机构办理采购的,必须提供书面申请书向采购机构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经批准的《采购申请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采购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协议书,并送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组建谈判小组根据项目要求和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原则上由采购机构在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组建,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四、组织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机构主持人宣布评审纪律,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派代表监督,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签名确认。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出具谈判报告,所有谈判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对谈判小组意见进行确认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采购机构出具书面确认函。

六、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机构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认函1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同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供应商。

七、签订合同和备案采购人在采购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谈判报价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自合同签订之日7日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合同副本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送采购机构备案。

八、组织验收采购项目完成后,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并填写《龙湖区政府采购质量验收报告书》(验收报告书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采购办、采购机构各执一份)。

九、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与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操作规程相同。

单一来源采购政策

单一来源采购政策

单一来源采购政策1. 概述单一来源采购政策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允许以唯一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采购方式。

本政策的目的是简化采购流程,提高效率,并确保公正和合理的采购结果。

2. 适用范围单一来源采购政策适用于以下情况:- 急需采购:当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是紧急需要的,而无法通过一般的采购程序及时满足需求时,可以考虑单一来源采购。

- 专有性需求:某些产品或服务具有特殊性或专有性,只有特定的供应商能够提供,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单一来源采购。

- 技术需求:当采购的产品或服务需要特定的技术要求或专业知识,并且只有少数供应商能够满足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 采购程序单一来源采购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拟定采购方案:明确采购的目的、需求和预算,并确定采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 确定供应商:根据采购的特殊性需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或洽谈。

- 评估供应商:对所选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其专业能力、信誉度和价格等因素。

- 签订合同:与最终确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4. 监督和审查为确保单一来源采购政策的公正和透明,需要进行监督和审查:- 内部审查:采购机构应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进行定期审查,确保采购程序的合规性和效率。

- 外部审查:有关监管机构或独立第三方机构可以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进行审查,以确保采购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5. 风险与控制单一来源采购政策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和滥用权力。

为了控制风险,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严格审查: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合理性和必要性的要求。

- 公开透明:在采购过程中,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供应商的选择和采购结果的公正。

- 监督制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制约,防止滥用权力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6. 结论单一来源采购政策是一种适用于特定情况下的采购方式,旨在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公正。

然而,为了避免滥用权力和不公平竞争,采购机构需要建立严格的审查和控制机制,并加强监督和公开透明。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规定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规定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规定引言在采购过程中,有很多种采购方式可供选择,其中之一就是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指根据特定的情况,只选择一家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

为了规范和管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本文将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进行阐述。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

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规定进行调整和补充。

二、申请条件和程序1.申请条件:–项目紧急、时间紧迫,不能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采购;–产品或服务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提供;–采购金额较小,不宜进行公开竞争。

2.申请程序:–采购人员填写《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需经过审批部门审核确认;–审批部门将审批结果通知采购人员;–采购人员将采购结果及审批文件归档。

三、审批机构和责任人1.审批机构:由主管部门确定,一般为公司内设的采购审批部门或采购管理委员会。

2.责任人:由审批机构指定,一般为具有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

四、申请材料和内容1.申请材料:–《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合作协议、产品规格说明等。

2.申请内容:–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要求等;–采购理由和必要性说明;–供应商的选择依据和原因说明。

五、审批流程和时限1.审批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审批部门审核材料;–审批部门决定是否通过,并出具审批意见;–审批结果通知采购人员。

2.审批时限:–审批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采购人员应在收到审批结果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知供应商。

六、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1.监督管理:–采购人员应将采购文件、审批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以备后续审计和验证;–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进行审计,确保采购过程合规。

2.风险控制:–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物资集中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工作流程

物资集中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工作流程

物资集中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工作流程 :
注明:
1.单一来源采购: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方式采购货物。

2.专家论证报告指经非本单位3人以上单数专业人员对采购货物供应商的来源唯一性及项目需求不可替代性的论证报告;
3. 单一来源公示期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当包括: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2)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5)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6
)公示的期限;
(7)采购人或管理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单一来源采购是什么意思

单一来源采购是什么意思

单一来源采购是什么意思导语:在采购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单一来源采购”的概念。

那么,单一来源采购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本文将对单一来源采购进行解析,从定义、适用范围、优缺点以及相关法规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定义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在采购过程中,以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多个供应商投标的方式存在困难或不适用的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以直接与某一供应商签订合同进行采购的方式。

简而言之,就是在特定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以直接选择一个供应商进行采购,而非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

二、适用范围单一来源采购并非无条件适用于所有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紧急情况:当某种特定商品或服务发生紧急情况,采购单位无法通过公开招标等程序及时采购到,可以选择单一来源采购。

2. 无可替代商品或服务:当某个商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或专利性,没有其他可替代选择时,采购单位可以选择单一来源采购。

3. 技术保密要求:当某个商品或服务涉及技术保密要求,需要与特定供应商合作的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以选择单一来源采购。

4. 维护原有设备和系统:当采购单位需要维护原有设备和系统,并需要特定供应商提供配套的商品或服务时,可以选择单一来源采购。

三、优缺点单一来源采购作为一种非竞争性采购方式,优缺点同样存在。

下面分别从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两个角度探讨其优缺点:1. 采购单位:优点:单一来源采购可以节省采购时间和成本,降低采购程序复杂性,尤其在紧急情况下更加有效。

同时,如果采购单位对特定供应商的能力和信誉有较高的认可度,单一来源采购也可以确保采购品质和供应商的稳定性。

缺点:单一来源采购存在单一依赖供应商的风险,如果选择的供应商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采购单位的正常运营。

此外,由于没有竞争机制,单一来源采购也可能导致价格过高,采购单位无法获取到最优惠的报价。

2. 供应商:优点:对于供应商而言,被采购单位直接选择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是一种荣誉和信任的体现。

单一来源采购 方案

单一来源采购 方案

单一来源采购方案1. 引言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只有一个供应商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采取的采购方式。

本文档将介绍单一来源采购的基本概念、适用条件、采购流程以及风险管理措施。

2. 单一来源采购的概念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由于特殊原因只能向特定供应商采购特定产品或服务的采购方式。

这些特殊原因可能包括供应市场上只有一个供应商能够提供所需产品或服务,技术上的专利或特殊权益导致只有一个供应商能够满足需求等。

3. 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以下情况:•供应市场上只有一个供应商能够提供所需产品或服务;•采购需求具有特殊性,只有一个供应商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紧急,时间紧迫,无法进行常规的招标采购;•技术上的专利或特殊权益导致只有一个供应商能够满足需求。

4. 单一来源采购的流程单一来源采购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4.1 需求确认采购人首先需要确认自己的采购需求是否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采购人需要进一步了解所需产品或服务的具体细节和要求。

4.2 供应商选择采购人需要寻找并选择适合的供应商。

在选择供应商时,需要考虑供应商的信誉度、经验、技术能力以及价格等因素。

采购人可以通过市场调研、询价、谈判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4.3 合同签订选定供应商后,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最终签订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产品或服务的规格和要求,价格和付款方式,交货期限等相关条款。

4.4 采购执行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开始生产或提供所需的产品或服务。

采购人需要定期与供应商进行沟通,确保采购进展顺利,按时按质完成。

4.5 验收与结算采购完成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应商费用。

5. 单一来源采购的风险管理单一来源采购存在一定的风险,采购人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管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风险管理措施:•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减少合作风险;•在合同中明确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确保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服务;•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监督和检查,确保供应商的可靠性和业务能力;•做好备用计划,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供应中断或质量问题。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要求程序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要求程序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要求程序一、定义: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为了保证一致或配套服务从原供应商添购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情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向特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方式。

通常是所购产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艺术品、秘密咨询、属原形态或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后续扩充等特殊的采购,我国在《政府采购法》(简称采购法)第31条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同时,单一来源采购由于其自身采购方式的特殊性和必需性,被各国和各种形式的国际经济组织所广泛采用。

如:《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简称指南)在"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一章中规定的直接签订合同方法即单一来源采购;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简称示范法)第51条规定了单一来源采购,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简称协议)第7条规定了限制性招标,也与单一来源采购类似;欧盟《政府采购指令》(简称指令)规定了谈判程序,其中不带竞争邀请的谈判程序也是单一来源采购。

二、适用条件1、由于单一来源采购只同唯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签定合同,所以就竞争态势而言,采购方处于不利的地位,有可能增加采购成本;并且在谈判过程中容易滋生索贿受贿现象,所以对这种采购方法的使用,国际规则都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

一般而言,这种方法的采用都是出于紧急采购的时效性或者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取得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客观性。

下面将国际规则中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势作一比较: 折叠2、多次招标失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应履行什么程序?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应履行什么程序?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应履行什么程序?问:某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项目原定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后考虑到一二期系统兼容等技术原因,提出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请问:要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需要履行哪些程序?答:首先,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要符合法定情形,也就是《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三类情形。

其次,要组织专家论证。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进行论证并出具具体论证意见。

再次,要履行审批前公示程序。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当对采购项目内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专家论证意见等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

供应商可以提出异议,对此采购人应组织补充论证,认定异议成立的,则不得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当然,对于“紧急采购”“添购”情形无须进行专家论证,也无须进行公示。

最后,报请财政部门批准。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当然,对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人自主决定。

在本项目中,需要组织专家对二期项目采购的技术设备是否采用专利、应否与一期在性能和兼容性方面保持一致性、延续性与协调性,是否其他厂家的产品无法确保与一期兼容等情形进行论证,并报请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典型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典型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应 情况而成为法律诉讼的主体。
商 ➢ 履行了缴纳本国税款和社会保障金的义务。
的 ➢ 在采购过程若干年内,未发现有违反国家税收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
资格
的违法违纪行为。
➢ 在采购过程开始之前若干年内,其主要领导或主要职员未出现与其
职业相关的刑事犯罪,或与假报、虚报资格骗取采购合同等相关的刑
事犯罪。
6
单一来源采购
任务3 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也称 直接采购,是指采 购机关向供应商直 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这种采购方式有竞争性吗?
2
任务3 单一来源采购
① 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是单一的 ② 程序较简单,具有很强时效性 ③ 此种采购方式缺乏必要的竞争 ④ 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单一来源采购的特点
3
任务3 单一来源采购
人代表应当作为小组成员之一。
5
任务3 单一来源采购
➢ 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需的专业和技术资格、专业和技术能力、财力
资源、设备和其他物资设备、管理能力、可靠性、经验、声誉和人员。
➢ 具有订立采购合同的法定权利。
合 ➢ 未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停业状态,其业务目前未
格 供
由法院或司法人员管理,其业务活动未终止,而且没有因为上述任何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单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
一 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来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
源 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
采 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
购 程
谈添判购小资组金成总员额必不须超是过三原人合以同上采 的购单金数额组百成分,之其十中的专。家人数应
序 为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条件的规定

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在采购活动中,单一来源采购是一种相对特殊的采购方式。

它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适用,而是在特定的条件和原因下才会被选择。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探讨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以及相关的说明。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下什么是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简单来说,就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那么,为什么会采取这种采购方式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确保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和兼容性。

比如说,在某些技术复杂的领域,如信息系统的升级和维护,如果之前的系统是由特定供应商提供并且运行良好,为了保证新的改进和扩展能够与现有的系统无缝对接,继续选择该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为更换供应商可能会带来技术不兼容、系统不稳定等一系列问题,影响整个业务的正常运转。

另外,专利或专有技术的独家拥有也是导致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常见原因。

某些供应商可能拥有独特的专利技术或专有知识,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类似的产品或服务。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需要使用这些特定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就只能从拥有它们的供应商那里进行采购。

紧急情况也是促使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因素之一。

当出现紧急的公共事件,如自然灾害、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等,需要迅速获取特定的物资或服务来应对危机,而只有某个特定的供应商能够在短时间内提供所需的东西,此时单一来源采购就成为了一种必要的选择。

这样可以快速解决问题,减少损失。

有时,为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也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比如,对于一些长期提供关键服务且表现出色的供应商,如果中断与他们的合作可能会导致服务中断、成本增加或者质量下降等风险。

为了避免这些不利影响,继续与该供应商合作,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来保障服务的连贯性,是一个明智的决策。

此外,政府或相关机构的政策要求也可能导致单一来源采购的发生。

比如,为了支持本地企业的发展,或者推动某些特定产业的进步,政府可能会指定从某些特定的供应商处进行采购。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程序及方法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程序及方法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程序及方法
一、单一来源采购协商原则
协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的组成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由采购人代表和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协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或3人以上单数。

三、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1、确定供应商资格。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审查应由采购人在项目进行协商前审核并通过。

协商小组核实参加协商的供应商是否与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的供应商相符、查询信用记录。

2、协商
(1)协商小组集中于供应商就价格及质量进行商定。

(2)协商小组可以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或修正。

澄清或修正的
事项不得有实质性改变、或者导致采购预算不足。

澄清或修正的事项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3、供应商按照采购要求和协商内容进行最后报价。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通过协商,最终确定成交价格,并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编写协商情况记录。

哪些情形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哪些情形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哪些情形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问:某市一单位某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需要与原有系统及全省其他市、区已运行的系统进行联网对接,为避免软件产品之间数据库格式不同带来的兼容性风险,该单位向市财政局申请对该采购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

但另有供应商提出其具有研发该系统计算机软件的资质、能力和技术,而且其研发的该管理系统能与原有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移植、转换和功能兼容。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于哪些情形的项目?
答: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这种情形是指由于不可预见的事件或原因(如地震、海啸等)导致从时间等方面难以满足要求,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客观上只能从某一供应商处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
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中,采购人提出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所适用的类型为《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其适用的前提必须是其采购的管理信息系统具有不可替代性、独占性。

恰恰有供应商提出其可以研发该系统也能实现与原有系统的功能兼容、数据移植和转换,所以不具有不可替代性、独占性,也不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不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物资集中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工作流程

物资集中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工作流程

物资集中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工作流程 :
注明:
1.单一来源采购: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方式采购货物。

2.专家论证报告指经非本单位3人以上单数专业人员对采购货物供应商的来源唯一性及项目需求不可替代性的论证报告;
3. 单一来源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当包括: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2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5)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6)公示的期限;
(7)采购人或管理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单一来源采购流程

单一来源采购流程

单一来源采购流程在企业的采购管理中,单一来源采购是一种常见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满足采购需求,采购单位可以直接与该供应商进行洽谈和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流程通常包括需求确认、供应商选择、谈判洽谈、合同签订和采购执行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单一来源采购的具体流程。

首先,需求确认是单一来源采购流程中的第一步。

采购部门需要与需求部门充分沟通,了解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在确认采购需求后,采购部门需要对市场进行调研,确定当前市场上是否存在满足需求的唯一供应商。

如果市场上确实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满足需求,那么可以进入下一步的供应商选择环节。

其次,供应商选择是单一来源采购流程中的关键环节。

在确认市场上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满足需求后,采购部门需要对该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的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信誉度、资质、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价格水平等方面。

通过评估,采购部门可以确定该供应商是否具备合作的条件。

如果供应商符合要求,可以进入下一步的谈判洽谈环节。

接下来是谈判洽谈环节。

在确定了唯一的供应商后,采购部门需要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洽谈。

在谈判中,双方可以就产品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以达成双方满意的合作协议。

谈判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后续的合同签订和采购执行环节。

然后是合同签订环节。

在谈判洽谈结束后,采购部门需要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合同中需要明确产品的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合同签订后,采购部门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最后是采购执行环节。

在合同签订后,采购部门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落实和执行。

这包括对供应商的生产进度、产品质量、交货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采购部门还需要及时支付货款,并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进行评估。

通过采购执行环节,可以确保采购需求得到及时、有效的满足。

综上所述,单一来源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确认、供应商选择、谈判洽谈、合同签订和采购执行等环节。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23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23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单一来源方式,是指采购人向惟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5、询价方式。

询价方式,是指只考虑价格因素,要求采购人向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对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比较,最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规定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五、政府采购程序(重点)政府采购程序分为三个阶段:采购项目确立批准阶段、采购合同形成阶段、采购合同履行及管理阶段。

(一)采购项目确立批准阶段这一部分需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政府采购法》规定,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

在具体的预算执行中,必须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进行采购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资金用途。

(二)采购合同形成阶段在采购合同形成阶段,考生需要重点把握的是,在招标采购过程当中,出现下列哪些情形应该废标。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注意:这里可能要考多项选择题。

(三)采购合同的履行及其管理阶段在采购合同的履行及其管理阶段,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就目前来讲,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有两种:一是对于纳入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的项目,由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拨款,财政部门直接将采购资金拨付给履约供应商;二是其他采购项目由采购人直接向履约供应商付款。

什么情况下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什么情况下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什么情况下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2008-3-17什么情况下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回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具备以上三种情况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操作流程(一)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机构经财政部门批准按规定向单一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单一来源采购流程1、单一来源采购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的。

自2005年7月1日起实行公示制度,即要求采购单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标准预告,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征集潜在的供应商,无其他供应商提出质疑才确定为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立项。

(1)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立项;(2)采购单位须填写《朝阳区政府采购立项表》;(3)采购单位须书面报送项目详细需求或采购清单,工程类项目还须提供项目设计概算、图纸等资料;(4)由业务科室出具资金证明;(5)追加或调整的项目还须报送经业务科室批准的立项说明;(6)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的详细说明。

2、立项申请经区采购办批复后,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的单位按规定需在三日内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朝阳区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并于七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采购项目技术需求。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单调根源采买方式1、单调根源采买概括。

单调根源采买,也称直接采买,它合用条件比较严格。

是指采买机关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买方式。

单调根源采买是其余采买方式的有效增补的主要原由是:(1〕由单调根源采买方式自己的特色决定。

一是采买单位所购产品和效力的采买渠道是单调的,往常只有与唯一供应商签署合同。

二是程序和手续相对简单,采买环节相对较少。

拥有直接采买、没有竞争而且拥有很强的时效性特色,在紧迫采买时,这种方式能够发挥较好的作用。

三是面对的供应商较少,时间跨度较短,有益于降低采买单位的采买本钱。

(2〕由单调根源采买方式的合用条件决定。

一是只好从独一的供应商处采买的。

因为技术、工艺或专得权保护的原由,产品、工程和效力只好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和效力供应者供应,且不存在任何其余合理的选择和代替品。

在这种状况下,因为客观原由的限制,不行能采纳竞争性方式找寻供应商。

二是发生了不行能预示的紧迫状况,不可以从其余供应商处采买的。

不行预示事件致使出现异样紧迫状况,且出现该紧迫事件的形势也非因于签约机构,公然的限制性的其余采买方式因为程序相对复杂、时间限制许多,不行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达成采买,难以知足用户的需求。

三是一定保证原有采买工程一致性和效力配套的要求,需要持续从原供应商添购,且添购资本总数不超出原合同采买金额百分之十的。

这些合同主要包含以下两大类:其一是附带类合同,就供应合同而言,在原供应商代替或扩大供应品的状况下,改换供应商会造成不兼容或不一致的困难;就工程合同而言,假如现存合同的达成需要增添本来预想到的额外工程的采买,而该额外工程既不可以同主合同分开〔经济和技术原由〕,又特别必需;就效力合同而言,假如的确是不可以同主合同分离,且为主合同达成所必需的效力,或许不曾预想到的效力;且这种合同的金额不超出原合同的百分之十的,采买方式常常持续向原供应商供应未料想的产品、额外工程和额外效力,这种状况下采买方式都属于单调根源采买方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单一来源采购概述。

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它适用条件比较严格。

是指采购机关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其他采购方式的有效补充的主要原因是:
(1)由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自身的特点决定。

一是采购单位所购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渠道是单一的,通常只有与惟一供应商签订合同。

二是程序和手续相对简单,采购环节相对较少。

具有直接采购、没有竞争并且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特点,在紧急采购时,这种方式可以发挥较好的作用。

三是面对的供应商较少,时间跨度较短,有利于降低采购单位的采购成本。

(2)由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决定。

一是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由于技术、工艺或专得权保护的原因,产品、工程和服务只能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和服务提供者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和替代品。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客观原因的限制,不可能采用竞争性方式寻找供应商。

二是发生了不可能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出现异常紧急情况,且出现该紧急事件的情势也非因于签约机构,公开的限制性的其他采购方式由于程序相对复杂、时间限制较多,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采购,难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三是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这些合同主要包括如下两大类:其一是附加类合同,就供应合同而言,在原供应商替换或扩充供应品的情况下,更换供应商会造成不兼容或不一致的困难;就工程合同而言,如果现存合同的完成需要增加原来预料到的额外工程的采购,而该额外工程既不能同主合同分开(经济和技术原因),又非常必要;就服务合同而言,如果确实是不能同主合同分离,且为主合同完成所必需的服务,或者未曾预料到的服务;且这类合同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的百分之十的,采购方式往往继续向原供应商提供未预料的产品、额外工程和额外服务,这种情况下采购方式都属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其二是重复类合同。

这类合同是指需增加购买、重复建设或反复提供类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并且原合同是通过竞争程序授予同样的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重复合同具有经常反复的特点,采购方与供应商需要确立一种比较稳定的合作关系,在规定的采购金额内,适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由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严密的程序决定的。

对于复杂和高成本的采购项目,还需要做以下工作:市场调查、选址、评估为产业发展
所提供的机会等。

从整个程序上有其自身的完整性和精密性,为在
政府采购中运用该采购方式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

2、单一来源的管理。

(1)严格控制单一来源采购的范围。

除极少数的产品和服务外,政府采购处于买方市场,对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应严格要求。

(2)要进行必要的审价。

所谓审价工作是指有统一、规范的标准、要求、程序和规则,对采购中的计划、合同、生产、验收、结算等
全过程实施管理的活动,通过审价,审减不应列入采购成本的开支。

(3)要严格加强对单一来源采购的监督和控制。

一是要加强对单一来源采购主体的审查。

对在单一来源采购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可
以视情节轻重,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直至吊销其资格证书等方式进行
处罚。

二是邀请审计、监察、技术监督等部门参与单一来源采购市
场的监督。

三是要建立必要的举报奖励制度,要发动各方面的监督
力量参与单一来源采购的监督工作。

四是应有针对性的对采购质量
进行调查,将采购质量情况及时的反馈到有关部门,促进单一来源
采购工作的不断完善。

(4)应加强验收工作,以排除供应商提供的质次价高、不能满足使用需要的货物和服务,维护采购单位应有的权益。

3、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供应商才有可能被确定为单一来源采购的对象。

二是单一来源采购并不代表采购机构
一定会与供应商成交。

一般情况下,只有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才会成交。

一是保证质量,即满足采购人的技术要求;满足采购人数量、
交货时间、服务、付款方式等方面的要求。

二是是价格合理,否则
采购人可以通过变更采购需求的方式重新选择供应商。

即不能突破
采购预算;不能高于其他单位的采购价;不能比同类相近产品价格
高出太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