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
公司企业制度 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修订)
1.目的为规范公司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国际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参照国家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公司临时出国(含去港、澳、台)人员的各项费用开支均按本规定执行。
2.适用范围及费用定义:2.1 集团本部,各二级集团、直属公司。
2.2 境外差旅费定义:指公司员工因办理公务事项、参加公司组织的大型活动、参加会议或接受培训等原因,离开常驻工作地点被派往海外的行为。
大陆员工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差视为境外出差;公司安排的海外会议和培训,具体以会议和培训通知为准。
出差费用中只允许报销往返飞机(火车)费、交通费、住宿费、改签费、行李超重费、打包费、订(退)票费、差旅补助等,其他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境外出差时,因公办理签证、签注、护照、保险,体检、疫苗,意外险等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据实报销。
往返机票时间为集团办公室签字确定为准,以此计算实际出差天数。
3.内容3.1借款审批3.1.1集团对出国经费实行预算控制,原则上出国费用不得超过预算。
出国人员名单经集团总裁批准后,应按财务管理本部规定的预算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管理本部审定,以便实施控制。
3.1.2出国人员借款,必须出具经批准的出国审批表,并在借款单上注明:出国事由、线路、预计时间、预借款额,并由部门领导与财务总监审核,由总裁签字。
财务管理本部按出差预计天数及标准核定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确定借款金额,不得多借,如有特殊原因需增加借款时,应注明合理理由。
3.2 费用报销3.2.1 回国后一周内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3.2.2各种报销凭证必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币种、外币金额、人民币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附件中有传真纸样的单据要将复印件附后,并将《出国审批表》及《出国任务完成确认书》附后。
如果实际出差时间与申请单时间不一致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在出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实际出差天数。
3.3 报销标准3.3.1 个人国外零用费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出国差旅费报销标准
出国差旅费报销标准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
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第四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各单位不得随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与出国活动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一)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
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包厢;司局级以及相当于司局级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
其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三)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六条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旅行,应事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财务部门批准。
出国人员在批准的计划内旅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的城市间原始交通票据实报实销。
第七条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伙食费和公杂费(指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费等项目),按以下办法:(一)除特殊情况外,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全文)财行[2013]516号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外事局: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我们对《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办法》基本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并于2014年2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
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由所在省、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4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
财政部外交部2013年12月20日附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
浙江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文拟稿单标题: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参照财政部、外交部财行[2001]73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外事办浙财外字[2001]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职员因公出国期间的费用开支作出有关规定。
第一、各部门因公需要出国的人员,应向总经理申报,并按国家有关外事出国的审批手续报批,报批相关费用经总经理批准后按实列支。
第二、临时出国人员的外汇开支由公司根据本次出国的地点、时间、路线及工作要求由财务部门估算用汇限额,报总经理批准后预支。
但临时出国人员必须并严格遵守公司规定可开支的费用规定标准用汇,如超标用汇超过部份由出国人员自行承担或按公司换汇价上浮10%结算人民币。
第三、临时出国人员必须选择最经济、最合理的往返路线,在工作任务完成后,不得随意中途停留,绕道和延长在外时间。
如未经公司批准擅自行动的,不予报销开支费用。
第四、临时出国人员回国后必须在10天内填好“浙江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出国人员费用报销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后,送资财部审核再由总经理签批报销。
第五、临时出国人员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减少费用支出,出国机票可买往返机票,公司除高级管理人员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的其他职员可乘座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外,其他人员均乘座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其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第六、出国前国内段的差旅费按公司国内出差有关规定报销。
第七、出国人员的国外时间,按离抵境之日计算自然(日历)天数。
第八、出国人员的国外开支费用指: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邮电费、办公用费及经公司批准的送礼费。
第九、出国人员的开支费用除交通费、送礼费经公司批准凭票据按实报销外,其他开支费用实行个人包干使用。
超支不补,节约归已。
第十、根据工作需要和特殊情况不宜个人包干的多人组团,其开支费用可以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因公出国公杂费标准
因公出国公杂费标准
因公出国公杂费标准可能因国家、地区、任务和组织单位而异。
一般来说,伙食费和公杂费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具体的标准可以参考因公临时出国(境)住宿、伙食、公杂费用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另外,如果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当按照住宿费标准执行。
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当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经批准,住宿费可据实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生活成本、汇率和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确定因公出国公杂费标准时需要考虑这些因素。
同时,出国人员应当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地完成公务任务。
财政部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财政部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 ]73号颁布时间:-7-20发文单位:财政部外交部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规范和加强临时出国人员经费开支的预算管理,简化核算手续,经与有关部门研究,我们对《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外字[1995]第250号)作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财政部。
附件: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二OO一年七月二十日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
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第四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各单位不得随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与出国活动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一)出国人员是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实用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实用一、背景介绍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1.经费使用实用原则:出国经费必须合理、经济、实用,仅限于与公务任务相关的事宜。
2.经费使用安全原则:出国经费必须确保使用安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外交礼仪。
3.经费使用合规原则:出国经费必须符合财务制度和预算管理的规定,事前批准、事中审核、事后监督。
4.经费使用公开原则:出国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公开。
5.经费使用有序原则:出国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预算和计划,不得超支或滥用。
三、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使用范围1.交通费用:包括机票、火车票、汽车租赁费用等。
2.住宿费用:包括酒店费用、公寓费用等。
3.餐饮费用:包括餐馆费用、伙食补助等。
5.活动费用:包括会议费用、培训费用等。
四、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实用措施1.提前预算:根据出国任务的需要,提前预算出国经费,包括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
2.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在保证出行安全和经济性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如飞机、火车等。
3.合理安排住宿:根据任务需要和经费预算,选择合适的住宿方式,如酒店、公寓等。
4.控制餐饮费用:根据任务需要,控制餐饮费用,包括合理安排餐馆、选择经济实惠的菜品等。
五、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效果总结起来,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使用实用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措施,不仅能够保证出国任务的顺利进行,还能够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财务预算的合理利用。
通过合理的预算、选择适当的交通方式、合理安排住宿和控制餐饮费用等措施,能够提高公务形象,加强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因此,各级部门应该依据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加强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的使用实用和合规。
因公出国费用标准
因公出国费用标准出国是指公务人员或公务部门派遣的人员,前往国外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出国旅行的行为。
出国费用是指公务人员或公务部门派遣的人员出国期间发生的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津贴、因公出国交通费、因公出国住宿费、因公出国伙食费和其他与因公出国有关的费用。
一、出国费用的范围。
1.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务人员或公务部门派遣的人员出国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与差旅有关的费用。
2.因公临时出国津贴。
因公临时出国津贴是指公务人员或公务部门派遣的人员因公出国期间发生的临时性津贴。
3.因公出国交通费。
因公出国交通费是指公务人员或公务部门派遣的人员出国期间发生的交通费用。
4.因公出国住宿费。
因公出国住宿费是指公务人员或公务部门派遣的人员出国期间发生的住宿费用。
5.因公出国伙食费。
因公出国伙食费是指公务人员或公务部门派遣的人员出国期间发生的伙食费用。
二、出国费用的标准。
1.差旅费标准。
差旅费标准根据公务人员或公务部门派遣的人员出国的目的地和出国的天数确定,具体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规定。
2.因公临时出国津贴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津贴标准根据公务人员或公务部门派遣的人员出国的目的地和出国的天数确定,具体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规定。
3.因公出国交通费标准。
因公出国交通费标准包括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交通费用,具体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规定。
4.因公出国住宿费标准。
因公出国住宿费标准根据公务人员或公务部门派遣的人员出国的目的地和出国的天数确定,具体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规定。
5.因公出国伙食费标准。
因公出国伙食费标准根据公务人员或公务部门派遣的人员出国的目的地和出国的天数确定,具体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规定。
三、出国费用的管理。
出国费用的管理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相关部门规定。
公务人员或公务部门派遣的人员在出国时,应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出国费用标准进行费用报销和管理。
四、出国费用的监督。
出国费用的监督由国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公务人员或公务部门派遣的人员在出国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出国费用标准,不得违规报销费用。
财行号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财政部财行[2001]73号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规范和加强临时出国人员经费开支的预算管理,简化核算手续,经与有关部门研究,我们对《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外字[1995]第250号)作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财政部。
附件: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二OO一年七月二十日附件: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1. 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3. 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
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4.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各单位不得随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与出国活动相关的费用。
5. 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
因公临时出国费用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费用标准出国是一项需要精心筹备的工作,而出国的费用支出更是需要提前规划和核算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因公临时出国费用的标准,我们制定了以下的费用标准,以便于各部门和人员在出国前能够清楚地了解相关费用支出的限制和规定。
一、交通费用。
1. 机票,根据出差地点和时间,机票费用应选择经济舱或者其他合理的舱位,不得超出规定的标准价格。
2. 火车票、汽车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交通工具,费用不得超出规定标准。
二、住宿费用。
1. 酒店费用,根据出差地点的当地标准,选择符合规定的星级酒店,不得超出规定的价格范围。
2. 公寓、民宿费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住宿方式,费用不得超出规定标准。
三、餐饮费用。
1. 餐费,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饮食习惯,合理安排餐饮费用,不得超出规定的标准价格。
2. 小费,在国外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合理给予小费,不得超出规定标准。
四、通讯费用。
1. 手机漫游费用,根据出差地点和时间,合理开通国际漫游业务,费用不得超出规定标准。
2. 国际长途费用,根据实际通讯需求,选择合理的通讯方式和费用,不得超出规定标准。
五、其他费用。
1. 签证费用,根据出差国家的签证规定,选择合理的签证类型和费用,不得超出规定标准。
2. 差旅补助,根据出差地点的差旅补助标准,给予合理的补助,不得超出规定标准。
在出国期间,各部门和人员务必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严禁超支和违规操作。
同时,也要提醒大家注意出行安全,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希望大家在出国期间能够做到精打细算,合理规划费用,做到节约开支,确保公款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以上就是因公临时出国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希望各部门和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单位的财务安全和形象。
感谢大家的配合!。
临时出国(境)费用标准
临时出国(境)费用标准指公职人员出国时间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因公出国。
根据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及校党〔2014〕6号《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外事管理的规定》伙食费和公杂费:按财政部分国家和地区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包干使用。
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不宜个人包干的出访团组,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由出访团组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国际旅费:出国人员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国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由于航班衔接等原因确需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的,应当事先报经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出国人员应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见下表:所乘交通工具舱位等级划分与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舱位。
所乘交通工具未设置上述规定中本级别人员可乘坐舱位等级的,应乘坐低一等级舱位。
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未列入出国计划所发生的国外城市间往来费用,不予报销。
住宿费:出国人员国外住宿费在财政部分国家和地区住宿费开支标准内凭据报销。
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当按照住宿费标准执行。
如对方组织单位统一安排的酒店超出了住宿费标准的,应由组织方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经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后据实报销。
其他费用:出国签证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根据到访国要求,出国人员必须购买保险的,按照到访国驻华使馆要求购买,经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后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财政部、外交部制发《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92]财外字第1100号
财政部、外交部制发《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外交部制发《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92)财外字第1100号)国务院各部、委、局、行、公司,中直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对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的管理,我们重新制定了《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报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组织出国团组必须“少、小、精”,讲求实效。
各出国团组在国外期间不得擅自改变预定的任务、时间、地点。
二、新《规定》对临时出国人员国外伙食费、公杂费、住宿费标准进行了调整,管理办法有所改革,即允许出国团组根据实际情况对伙食费选择包干办法或按规定的标准据实报销办法。
目的是为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简化财务手续。
各派出单位和代表团、组的领导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出国人员应从全局考虑,以工作为重,合理安排各项开支,避免对外造成不良影响。
三、临时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和乘坐中国民航班机。
不得随意更改路线,增加停留点或绕道旅行。
四、凡违反本《规定》者,以违反财经纪律论处,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虚报冒领变相包干公杂费、住宿费的不正当所得必须全部以外币退赔,所购物品一律交公或按国内市场价收取人民币,并依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1987年6月16日颁发)给予行政处罚和罚款。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为了规范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保障国家和单位的财产安全,同时也为出国人员提供合理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费用开支标准。
一、差旅费。
1. 交通费,根据出差地点不同,交通费用按照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包括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
2. 住宿费,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按照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需提供有效的住宿发票。
3. 餐饮费,出差期间的餐饮费用按照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需提供有效的餐饮发票。
二、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补贴。
1.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在境外的补贴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包括食宿补贴、交通补贴等。
2. 出国人员在境外的通讯费用由单位负责支付,需提供有效的通讯费用发票。
三、其他费用。
1.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在境外的医疗保险费用由单位负责支付,需提供有效的医疗保险费用发票。
2. 出国人员在境外的其他费用,如会议注册费、参观费等,由单位提前统一安排支付。
四、费用报销。
1. 出差人员需按照单位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销费用,提供真实有效的费用发票和报销凭证。
2. 费用报销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超过规定时间的费用将不予报销。
五、违规处理。
对于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在费用开支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责任追究、停止补贴、处罚等。
六、附则。
1.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 对于特殊情况的费用开支,需提前向单位申请并经批准。
在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方面,我们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做到合理、规范、透明,确保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最大化,也为出国人员提供合理的费用补偿,共同维护单位形象和员工权益。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政部、外交部财行,2001,73号《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 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
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第四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各单位不得随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与出国活动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
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包厢,司局级以及相当于司局级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
其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三,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六条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旅行~应事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财务部门批准。
出国人员在批准的计划内旅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的城市间原始交通票据实报实销。
第七条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伙食费和公杂费,指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费等项目,~按以下办法:,一,除特殊情况外~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全文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硬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
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条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明确责任,谁派出、谁负责。
(二)因公临时出国应当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三)各级外事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驻外使馆答复国内因公临时出国征求意见时,应当严格履行把关职责。
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国经费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出国差旅费报销标准
出国差旅费报销标准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
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第四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各单位不得随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与出国活动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一)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
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包厢;司局级以及相当于司局级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
其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三)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六条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旅行,应事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财务部门批准。
出国人员在批准的计划内旅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的城市间原始交通票据实报实销。
第七条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伙食费和公杂费(指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费等项目),按以下办法:(一)除特殊情况外,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1]7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规范和加强临时出国人员经费开支的预算管理,简化核算手续,经与有关部门研究,我们对《》(财外字[1995]第250号)作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财政部。
附件: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及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
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第四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各单位不得随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与出国活动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一)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
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包厢;司局级以及相当于司局级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标准一、出国经费的范围。
出国经费是指因公临时出国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通讯费、保险费等。
二、交通费用。
1. 机票,根据出差地点和时间确定机票费用,建议提前预订以获取更优惠的价格。
2. 火车票,若出差地点可通过火车到达,可根据实际情况购买火车票,费用应以火车票实际价格为准。
三、住宿费用。
1. 酒店住宿,根据出差地点确定合适的酒店,费用以实际住宿费用为准,可适当选择符合公司标准的经济型酒店。
2. 公寓出租,若出差时间较长,可考虑租用公寓,费用以实际租金为准,需提供租房合同和相关发票。
四、餐饮费用。
1. 早餐,根据出差地点的早餐消费水平,可报销合理范围内的早餐费用。
2. 午餐、晚餐,根据出差地点的午晚餐消费水平,可报销合理范围内的午晚餐费用,需提供餐厅发票或餐费凭证。
五、通讯费用。
1. 手机费用,因出差需使用手机通讯的,可报销合理范围内的通讯费用,包括国际漫游费用。
2. 上网费用,出差期间因需要上网使用,可报销合理范围内的上网费用,需提供相关发票或凭证。
六、保险费用。
因公出国需购买相应的意外险和医疗险,保障出差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费用以实际保险费用为准。
七、其他费用。
1. 签证费用,若出差地需要办理签证,可报销签证费用,费用以实际签证费用为准。
2. 差旅杂费,包括但不限于行李托运费、机场接送费等其他因公出国产生的合理费用。
八、费用报销标准。
1. 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费用报销标准报销费用,不得超出标准范围。
2. 出差人员应及时准备完整的费用报销材料,包括发票、凭证等,以便公司财务审核和报销。
九、结语。
出国经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的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利益。
希望各部门和出差人员严格按照标准执行,遵守公司相关规定,确保费用合理、合规、合法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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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 洛杉矶 夏威夷 其他城市 渥太华、多伦多、卡尔加里、 蒙特利尔 温哥华 其他城市 墨西哥 蒂华纳 其他城市 巴西利亚 圣保罗 里约热内卢 其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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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那那利佛 塔马塔夫 其他城市
喀麦隆 多哥 科特迪瓦 摩洛哥 阿尔及利亚 卢旺达 几内亚 埃塞俄比亚 厄立特里亚 莫桑比克 塞舌尔 肯尼亚 利比亚 安哥拉 赞比亚 几内亚比绍 突尼斯 布隆迪 莱索托 津巴布韦 尼日利亚
阿布贾 拉各斯 其他城市
毛里求斯 索马里 苏丹 贝宁 马里 乌干达 塞拉利昂 吉布提 塞内加尔 冈比亚 加蓬 中非 布基纳法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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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亚洲 蒙古 朝鲜 韩国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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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每人每 天) 90 90 180 160 150 20000 18000 14000 9000 90 135 70 60 110 160 150 170 200 110 90 80 150 95 200 200 140 120 160 200 180 130 175 200 155 160 90 80 70 100 90 110 130 125 130 140 110 90 80
新加坡 阿富汗 尼泊尔 黎巴嫩 塞浦路斯 约旦 土耳其
安卡拉 伊斯坦布尔 其他城市
叙利亚 卡塔尔 香港 澳门 台湾 非洲 马达加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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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首尔、釜山、济州 光州、西归浦 其他城市 东京 大阪、京都 福冈、札幌、长崎、名古屋 其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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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 (每人每 天) 50 40 70 70 7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0 30 30 30 4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70 70 70 70 55 70 70 40 50 50 50 50 40 40 40 40 40 50 50 50 40 50 50 50 50
乌兹别克斯坦
塔什干 撒马尔罕 其他城市 阿斯塔纳 阿拉木图 其他城市 华沙 革但斯克 其他城市 柏林、汉堡 慕尼黑 法兰克福 其他城市 海牙 阿姆斯特丹 其他城市 罗马 米兰 佛罗伦萨 其他城市
白俄罗斯 哈萨克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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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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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其顿 斯洛文尼亚 波黑 克罗地亚 阿尔巴尼亚 保加利亚 俄罗斯
莫斯科 哈巴罗夫斯克 叶卡捷琳堡、圣彼得堡 伊尔库茨克 其他城市
立陶宛 拉脱维亚 爱沙尼亚 乌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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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 巴基斯坦 伊斯兰堡、拉舍尔、卡拉奇 奎达 其他城市
12 13 14 斯里兰卡 15 马尔代夫 16 孟加拉 17 伊拉克 18 阿拉伯联和酋长 19 也门 20 21 22 阿曼 23 伊朗 24 科威特 25 沙特阿拉伯 26 27 28 巴林 29 以色列 30 巴勒斯坦 31 文莱 32 印度 33 34 35 不丹 36 越南 37 38 39 柬埔寨 40 老挝 41 马来西亚 42 菲律宾 43 印度尼西亚 44 东帝汶 45 泰国 46 47 48
102 毛里塔尼亚 103 尼日尔 104 乍得 105 赤道几内亚 106 加纳 107 坦桑尼亚 108 109 110 刚果(金) 111 刚果(布) 112 埃及 113 圣多美和普林西 114 博茨瓦纳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三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南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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