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境)各项费用开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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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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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切实规范我院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根据《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4号)、《天津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津财行政[2013]77号)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b5E2RGbCAP第二条因公出国(境)活动,包括访问、培训、参加国际活动等。

因公出国(境)活动应当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坚持总量控制、保压结合、厉行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p1EanqFDPw第二章计划管理和预算管理第三条因公出国实行计划审批管理。

(一)认真贯彻中央和我市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认真履行计划报批制度,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

DXDiTa9E3d(二)因公出国(境)应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RTCrpUDGiT(三)国际交流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必要性、人员构成与行程安排的合理性,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取消。

5PCzVD7HxA第四条财务处应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总额。

根据财力可能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jLBHrnAILg第五条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务求实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团组。

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xHAQX74J0X编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时,要优先足额保障学院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重点项目经费的需要,不得从已明确规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中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集团公司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的财务规定

集团公司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的财务规定

集团公司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的财务规定为规范公司因公出国(境)人员费用审批、开支标准、报销流程,特设本规定。

1 出国前请款1.1 公司员工因公出国(境),凭审核批准后的“因公务活动出国(境)人员审批表”由党委工作部门办理请款手续。

财务部门按党委工作部门编制的出国批号归集费用,独立核算每一批次人员全程出国(境)费用。

2 回国后报销2.1 公司员工回国后填写“出国(境)费用报销单”及附表,连同有效发票及原始单据交党委工作部门审核,经董事长(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门审核报销,核销出国前请款、所换外汇。

2.2实际报销金额与请款金额的差额以人民币结算,汇率以请款当天中国银行基准外汇牌价为准。

2.3 具体说明:2.3.1签证费出国签证费用由党委工作部门统一办理,并负责报销。

财务部门按出国批号统计签证费用。

2.3.2 国际交通费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在一个国家城市间旅行,应事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并经批准,在批准的计划内旅行。

同一国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的城市间原始交通票据实报销。

未经事先审批同意所发生的旅行线路交通费不予报销。

委托旅行社购买的国际班机票和国际列车票,由旅行社开具发票,注明票价。

出国人员报销时同时提供旅行社发票及机票,交财务部门审核。

当机票价大于旅行社发票时,按旅行社发票报销。

2.3.3 住宿费用执行现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住宿费标准,凭票据在限额内按实报销。

公司领导及由公司领导带团出国期间所发生的住宿费凭票据按实报销。

2.3.4 出国包干费及补贴出国包干费及补贴指公司员工在国外发生的伙食费、公杂费和零用费。

出国包干费及补贴按现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包干使用。

由公司领导及由公司领导带团出国期间所发生的伙食费如果是凭票据按实报销的,则在计算伙食补贴时按实际发生伙食费的50%扣减当天伙食补贴费(扣除额以伙食补贴标准为限)。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外交部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经费管理第二条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和其他费用。

交通费是指出国(境)口岸至入国(境)口岸旅费,境外城市间、城市内交通费。

住宿费是指出国(境)人员在国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餐饮费是指出国(境)人员在国外期间的日常餐饮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出国(境)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第三条交通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由于航班衔接等原因确需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的,应当事先报经本单位秘书长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二)出差申请流程通过后,方可购买机票。

机票款应通过基金会指定第三方票务代理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有效票据注明的金额予以报销。

机票、火车票、船票不得购买头等舱、商务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

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三)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第四条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基金会秘书长批准,财务部门备案。

未列入出国计划、未经本单位秘书长批准的,不得在国外城市间往来。

出国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

第五条住宿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住宿标准参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文件中的标准执行,具体见附件。

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切实规范我院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根据《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4号)、《天津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津财行政[2013]77号)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因公出国(境)活动,包括访问、培训、参加国际活动等。

因公出国(境)活动应当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坚持总量控制、保压结合、厉行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第二章计划管理和预算管理第三条因公出国实行计划审批管理。

(一)认真贯彻中央和我市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认真履行计划报批制度,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

(二)因公出国(境)应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三)国际交流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必要性、人员构成与行程安排的合理性,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取消。

第四条财务处应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总额。

根据财力可能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第五条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务求实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团组。

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编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时,要优先足额保障学院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重点项目经费的需要,不得从已明确规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中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第六条建立因公出国(境)计划与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出访团组应事先填报《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见附件),由国际交流处和财务处分别出具审签意见,明确审核责任。

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政部、外交部财行(2001)73号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时间:2011—04-11 15:52:22 来源: 作者: 点击: 862次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第三条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

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第四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各单位不得随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与出国活动相关的费用.第五条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一)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包厢;司局级以及相当于司局级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其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三)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六条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旅行,应事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财务部门批准。

出国人员在批准的计划内旅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的城市间原始交通票据实报实销。

财政部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财政部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财政部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 ]73号颁布时间:-7-20发文单位:财政部外交部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规范和加强临时出国人员经费开支的预算管理,简化核算手续,经与有关部门研究,我们对《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外字[1995]第250号)作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财政部。

附件: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二OO一年七月二十日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

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第四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各单位不得随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与出国活动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一)出国人员是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

因公出国境各项费用开支标准

因公出国境各项费用开支标准

因公出国(境)各项费用开支标准
一、出国境时间在90天以内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
二.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开支标准表
三、90天及以上单位公派留学费用开支标准
四.其它
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出国境时间在90天以内)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开支标准表(财务报销时需提供国外开具的培训费发票)
90天以上单位公派留学经费开支标准
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依据出国(境)任务重要性做适度调整。

四其它
出国预算还包括往返国际机票费用.签证费用.保险费用.必需的国外城市间交通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按实际开支费用做预算(报销时以有效原始票据为准)。

因公出国人员费用管理办法

因公出国人员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因公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因公组派的出国人员,包括因洽谈业务或交流技术而聘请的随团专家。

二、出国人员各项费用按以下标准执行(一)国际旅费出国人员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选择经济合理的出行路线。

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用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出国人员一般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等,特殊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

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的,国内段按《天力公司出差管理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日历)计算,每人每天按本规定补助。

(二)伙食费、公杂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务杂费系指:伙食餐费及用于市内交通、通信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的费用。

除特殊情况外,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国境之日计算。

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不宜个人包干的出国团组,其伙食费、公杂费由团组统一掌握,集体包干使用。

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公杂费接待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公杂费伙食费、公杂费执行标准参见附表(三)住宿费出国人员住宿费在规定的标准内予以报销,未经公司同意而住宿超标的,超出标准部分个人承担。

参加国际会议或活动的出国人员,若对方组织单位统一安排的,可据实报销。

住宿费执行标准参见附表(四)其它费用出国人员在国外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不搞宴请;确有必要的,经请示后方可实行,礼品费、宴请费凭有关单据实报实销。

五、出国人员赴欧元区国家,其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均以欧元作为货币单位,须在美元与欧元间换算的,比价以领取经费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欧元与美元比价确定。

六、因公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报销规定(一)出国人员归国后应于1个月内办理完清账、报销等手续,1个月内办理完的,伙食费、公杂费按100%支付;超过1个月不满3个月办理清账、报销手续的,伙食费、公杂费按80%支付;超过3个月不满半年办理清账、报销手续的,伙食费、公杂费按60%支付;超过半年的,公司不再给予伙食费、公杂费补助。

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切实规范我院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根据《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4号)、《天津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津财行政[2013]77号)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因公出国(境)活动,包括访问、培训、参加国际活动等.因公出国(境)活动应当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坚持总量控制、保压结合、厉行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第二章计划管理和预算管理第三条因公出国实行计划审批管理。

(一)认真贯彻中央和我市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认真履行计划报批制度,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二)因公出国(境)应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三)国际交流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必要性、人员构成与行程安排的合理性,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取消。

第四条财务处应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总额.根据财力可能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五条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务求实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团组.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编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时,要优先足额保障学院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重点项目经费的需要,不得从已明确规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中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第六条建立因公出国(境)计划与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出访团组应事先填报《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见附件),由国际交流处和财务处分别出具审签意见,明确审核责任。

因公临时出国(境)外事费用管理办法(含各国家和地区费用开支标准表)

因公临时出国(境)外事费用管理办法(含各国家和地区费用开支标准表)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因公临时出国(境)外事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外事费用管理,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人为本”的原则,参照财政部、外交部印发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7〕434号)精神,以及《中国*集团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指引(2017年)》(*集团办发〔2017〕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国*集团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的有关事项的通知》(*集团办发〔2020〕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外事费用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的旅费。

公务人员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公务人员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公务人员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公务人员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下面店铺就为各位带来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的相关资料吧!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硬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

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条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

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明确责任,谁派出、谁负责。

(二)因公临时出国应当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三)各级外事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全文《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硬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

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条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

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明确责任,谁派出、谁负责。

(二)因公临时出国应当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三)各级外事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驻外使馆答复国内因公临时出国征求意见时,应当严格履行把关职责。

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国经费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最新版)大学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最新版)大学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XX大学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规范我校干部、教师因公出国(境)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XX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单位。

第三条因公出国(境)活动,包括访问、考察、培训、研修、访学、出席国际(港澳台地区)会议、参加国家及本市涉外活动等。

各单位因公出国(境)活动应当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坚持总量控制、保压结合、厉行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第二章计划管理和预算管理第四条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

(一)各单位应认真贯彻和我市有关外事及财政管理规定,科学制定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认真履行计划报批制度,执行限量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地区)数和在外停留天数。

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明确责任,实行团长负责制,谁派出、谁负责。

(二)因公出国(境)应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三)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必要性、人员构成与行程安排的合理性,编制年度计划。

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组团予以调整或取消。

确有参加校外上级或同级单位组织的“双跨团”需要的,应按我校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五条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总额。

每年十一月由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编制下一年度经费预算报财务处,学校根据财力可能和实际需要,按照学校预算审批程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财务状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为了规范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保障国家和单位的财产安全,同时也为出国人员提供合理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费用开支标准。

一、差旅费。

1. 交通费,根据出差地点不同,交通费用按照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包括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

2. 住宿费,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按照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需提供有效的住宿发票。

3. 餐饮费,出差期间的餐饮费用按照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需提供有效的餐饮发票。

二、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补贴。

1.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在境外的补贴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包括食宿补贴、交通补贴等。

2. 出国人员在境外的通讯费用由单位负责支付,需提供有效的通讯费用发票。

三、其他费用。

1.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在境外的医疗保险费用由单位负责支付,需提供有效的医疗保险费用发票。

2. 出国人员在境外的其他费用,如会议注册费、参观费等,由单位提前统一安排支付。

四、费用报销。

1. 出差人员需按照单位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销费用,提供真实有效的费用发票和报销凭证。

2. 费用报销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超过规定时间的费用将不予报销。

五、违规处理。

对于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在费用开支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责任追究、停止补贴、处罚等。

六、附则。

1.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 对于特殊情况的费用开支,需提前向单位申请并经批准。

在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方面,我们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做到合理、规范、透明,确保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最大化,也为出国人员提供合理的费用补偿,共同维护单位形象和员工权益。

出国差旅费报销标准

出国差旅费报销标准

出国差旅费报销标准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

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第四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各单位不得随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与出国活动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一)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

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包厢;司局级以及相当于司局级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

其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三)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六条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旅行,应事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财务部门批准。

出国人员在批准的计划内旅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的城市间原始交通票据实报实销。

第七条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伙食费和公杂费(指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费等项目),按以下办法:(一)除特殊情况外,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因公出国费用标准

因公出国费用标准

因公出国费用标准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因公出国已成为许多企业和机构日常工作中的一部分。

因公出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而针对这些费用的标准也成为了管理的重要问题。

因此,制定合理的因公出国费用标准对于企业和机构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因公出国费用标准展开讨论。

首先,对于因公出国的交通费用,通常包括往返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交通工具的费用。

针对不同的出行距离和出行方式,可以制定相对应的费用标准。

在选择交通工具时,应该根据出行时间、出行距离和经济实惠性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出行的高效和经济。

其次,因公出国的住宿费用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住宿费用差异较大,因此需要根据具体出行地点制定相应的住宿费用标准。

在选择住宿时,除了考虑费用因素外,还应该考虑安全、舒适和便利性等方面,以保障出差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需求。

另外,因公出国的餐饮费用也是需要纳入费用标准考虑的一部分。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饮食习惯和价格水平各不相同,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餐饮费用标准。

在选择就餐地点和方式时,应该注重营养搭配和经济实惠,以确保出差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精力充沛。

除此之外,因公出国的通讯费用、交通补贴、杂费等也是需要考虑的费用项目。

这些费用项目的标准制定应该综合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出差人员的实际需求,以确保出差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正常生活。

总的来说,因公出国费用标准的制定应该以经济合理、科学合理、便于管理和执行为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和出差人员的需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各项费用标准。

同时,费用标准的制定也应该与企业或机构的财务预算和管理制度相结合,以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因公出国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和机构的发展。

因公出国费用开支标准 [费用开支标准细则]

因公出国费用开支标准 [费用开支标准细则]

《因公出国费用开支标准 [费用开支标准细则]》摘要:GLZ00 页码 5 条便掌握开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开支标准,制名费用开支标准细则电子件编码 GLZ00 页码 53 员工上下班交通费,制名费用开支标准细则电子件编码 GLZ00 页码 55 七条清凉饮费规定(发放每年5~0月)制名费用开支标准细则电子件编码 GLZ00 页码 5 条便掌握开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开支标准二条差旅费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交通费按规定执行各部门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对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行住宿问题则按标准0%计发给人;如不足标准住宿按节约额50%计发给人;如超标准住宿超支部分律由人己担工作人员出差交通费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乘坐火车从晚上8至次日晨7车上夜6以上或连续乘车超可购软席卧铺票〖〗 ()乘坐火车合规定而不买卧铺票节省下卧铺票费发给人但了计算方便规定按人实际乘坐火车硬座票价折算成定比例发给①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按特快列车硬席票价50%发给②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如改乘硬座也按规定硬座票价比例发给;但改乘硬卧不执行条()款规定也不发给软卧和硬卧票价差额(3)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便事先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省亲办事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按出差人应享受标准)多开支部分由人理如绕道车、船费少直线单程车、船费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期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和交通费签发人责任人签名制名费用开支标准细则电子件编码 GLZ00 页码 5 ()出差期乘坐直达特别快车者暂按乘坐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费用不计入票价(5)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6)出差人员出差地因病住院期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月停发伙食补助费(7)公司工作人员参加外地召开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食宿费理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概不领发有关费用(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30天以上部分按职位标准50%发给3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规定办法执行三条市交通费规定市工作交通费()员工市系业公司无配给行车、摩托车又不能安排公司车辆者凭乘坐公共汽车票列明向、公干事由主管领导审核成心责人签凭据报销()员工因市系业由公配置行车者每月按×元标准将公司修理费包干到人每辆车从购买日起包干五年五年丢失、损坏律理也不另发交通费及报销市车票由影响工作责任签发人责任人签名制名费用开支标准细则电子件编码 GLZ00 页码 53 员工上下班交通费()员工居住地方距上班地公里以上无公司交通车接送上下班公司又无配给行车(或摩托车)可按公共汽车月票收据金额报销()合上款条件用私人行车上下班者每月按公共汽车月票金额发给行车维修费(3)上述两类补助请各部门员工报到上班即将申请报告报行政部审批备案每年终了7天由各部门造册申报行政部按备案记录结合考勤核批发放()对不享受交通费补助职工常因公骑私人行车外出各部门成心责人批准发给每月0元行车修理费四条加班、夜班、值班和误餐费规定加班费规定 ()法定节日因工作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人月工浮动工55×00%)×加班天数 ()法定假日以外平因工作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人月工浮动工55×50%)×加班天数 (3)员工加班要从严控制事前报部门理批准加班只限工程抢修节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紧急生产任等但月累计不得超8超8报总理批准()员工加班可以补休而不领加班费但须办理补休登记手续签发人责任人签名制名费用开支标准细则电子件编码 GLZ00 页码 5 (5)员工出差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和超工作不计加班费(6)加班费人事部审核由财部发放夜班费规定员工每日至次日6上班工作不能睡觉夜班费每人每夜××元3值班费市员工到市区围工作(或反向途径)、不能公司或里吃午餐者由各成心责人签报误餐费8元报告列明、地、工作容由人事部审核财部发放五条外勤津贴规定生产人员从事露天、井下、高空施工作业按出勤天数每人每天津贴××元当天出工至者按半天计发不足者不发津贴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可以按生产人员标准领取外勤津贴3工程管理基建办及业部室外勘察人员基建办R安装人员、基建管理人员、财部市采购员、报关员、行政部食堂采购员等即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津贴××元(有勘察设计、安装提成奖领取者则停发该项津贴)汽车司机各类补贴另见专题发六条其他福利待遇员工医疗费用报销按有关规定执行但每单××元以上必须由财部理审核室主任、各类级以上人员用石油汽罐凭据由行政部审签到财部报销3公司工作人员(含合制职工)每人每月发放洗理费××元、刊费××元、水电补贴××元、物价补贴××元、粮价补贴××元、煤气补贴××元签发人责任人签名制名费用开支标准细则电子件编码 GLZ00 页码 55 七条清凉饮费规定(发放每年5~0月)发放围原则上按六条三项发放标准由人事部和行政部按批准预算确定人数由人事部提供具体由行政部安排报销八条员工计划生育按有关规定执行九条员工装补贴和发放参照市涉外企业装补贴和发放办法凡是公司正式员工(含合制职工)每两年发放夏装、冬装各套外管理人员每年发领带条;生产人员按劳动保护规定限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十条对临港澳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按具体规定执行对临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按具体规定执行十条由央及外省国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人员住宿费、市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办法公司接待访客人要根据各类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住宿费或只象征性收费公司公关室统掌握对特殊情况者可从公司管理费——交际应酬费项下列支十二条规定释权公司财部签发人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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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开支标准表
(财务报销时需提供国外开具的培训费发票)
序号
国家(地美元
日本
日元
印度
美元
以色列
美元
泰国
美元
新加坡
美元
香港
港币
欧洲
德国
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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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镑
荷兰
欧元
瑞典
美元
丹麦
美元
挪威
美元
意大利
欧元
比利时
欧元
奥地利
欧元
瑞士
美元
法国
布加勒斯特
美元
康斯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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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其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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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文尼亚
欧元
波黑
美元
克罗地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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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巴尼亚
美元
保加利亚
美元
俄罗斯
莫斯科
美元
哈巴罗夫斯克
美元
叶卡捷琳堡、圣彼得堡
美元
伊尔库茨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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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
拉脱维亚
欧元
爱沙尼亚
欧元
乌克兰
基辅
美元
敖德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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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美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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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鲁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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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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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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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罗伦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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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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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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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
欧元
法国
巴黎
欧元
马赛、斯特拉斯堡、尼斯、里昂
欧元
其他城市
欧元
西班牙
欧元
卢森堡
欧元
爱尔兰
欧元
葡萄牙
欧元
芬兰
欧元
捷克
美元
斯洛伐克
欧元
匈牙利
美元
瑞典
美元
丹麦
美元
挪威
美元
瑞士
美元
冰岛
美元
马耳他
欧元
塞尔维亚
美元
黑山
欧元
英国
伦敦
英镑
曼彻斯特、爱丁堡
莫桑比克
美元
塞舌尔
美元
肯尼亚
美元
利比亚
美元
安哥拉
美元
赞比亚
美元
几内亚比绍
美元
突尼斯
美元
布隆迪
美元
莱索托
美元
津巴布韦
美元
尼日利亚
阿布贾
美元
拉各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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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市
美元
毛里求斯
美元
索马里
美元
苏丹
美元
贝宁
美元
马里
美元
乌干达
美元
塞拉里昂
美元
吉布提
美元
塞内加尔
美元
冈比亚
美元
加蓬
美元
中非
美元
布基纳法索
美元
毛里塔尼亚
美元
英镑
其他城市
英镑

美洲
美国
华盛顿
美元
旧金山
美元
休斯顿
美元
波士顿
美元
纽约
美元
芝加哥
美元
洛杉矶
美元
夏威夷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加拿大
渥太华、多伦多、卡尔加里、蒙特利尔
美元
温哥华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墨西哥
墨西哥
美元
蒂华纳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巴西
巴西利亚
美元
圣保罗
美元
里约热内卢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牙买加
美元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美元
因公出国(境)各项费用开支标准
1、出国境时间在天以内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
2、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开支标准表
三、天及以上单位公派留学费用开支标准
四、其它
一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出国境时间在天以内)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欧元
西班牙
欧元
芬兰
欧元
爱尔兰
欧元
匈牙利
美元
俄罗斯
美元
美洲
美国
美元
加拿大
美元
巴西
美元
大洋洲
澳大利亚
美元
新西兰
美元
非洲
南非
美元
三天以上单位公派留学经费开支标准
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依据出国(境)任务重要性做适度调整。
四其它
出国预算还包括往返国际机票费用、签证费用、保险费用、必需的国外城市间交通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按实际开支费用做预算(报销时以有效原始票据为准)

亚洲
蒙古
美元
朝鲜
美元
韩国
首尔、釜山、济州
美元
光州、西归浦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日本
东京
日元
大阪、京都
日元
福冈、札幌、长崎、名古屋
日元
其他城市
日元
缅甸
美元
巴基斯坦
伊斯兰堡、拉合尔、卡拉奇
美元
奎达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斯里兰卡
美元
马尔代夫
美元
孟加拉
美元
伊拉克
美元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美元
也门
萨那
美元
亚丁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多M尼克
美元
巴哈马
美元
圣卢西亚
美元
阿鲁巴岛
美元
哥斯达黎加
美元

大洋州及太平洋岛屿
澳大利亚
堪培拉、帕斯、
布里斯班
美元
墨尔本、悉尼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新西兰
美元
萨摩亚
美元
斐济
苏瓦
美元
楠迪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巴布亚新几内亚
美元
密克罗尼西亚
美元
马绍尔群岛
美元
瓦努阿图
美元
基里巴斯
美元
汤加
美元
帕劳
美元
库克群岛
美元
所罗门群岛
比什凯克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塔吉克斯坦
美元
土库曼斯坦
美元
乌兹别克斯坦
塔什干
美元
撒马尔罕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白俄罗斯
美元
哈萨克斯坦
阿斯塔纳
美元
阿拉木图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摩尔多瓦
美元
波兰
华沙
美元
革但斯克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德国
柏林、汉堡
欧元
慕尼黑
欧元
法兰克福
欧元
其他城市
欧元
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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