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类使用范围
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一、科技创新券的定义1、科技创新券是上海市政府为支持科技创新行业发展,予以投资补贴的特殊金融工具。
2、科技创新券的用途有:投资、融资、融投合作、能源节约、研究及服务开发等。
二、科技创新券的发放1、科技创新券的发放,由上海市政府综合考核后通过\\将按照申报资料审核的结果公示予以发放;2、上海市政府根据申报企业的规模、科技创新券使用投资计划、能源节约、健康、环保及法律合规等情况,将会给予一定准入标准和投融资比例,以实施科技创新券发放。
三、科技创新券的使用1、科技创新券的使用只能用于投资、融资、融投合作、能源节约、研究及服务开发等上海市政府指定的用途。
2、科技创新券在使用时需要遵守国家、地方及政府相关法规及规章,确保财务账目准确、真实、合法且受政府审计及稽查。
3、科技创新券的使用结果,企业应向上海市政府及社会公众透明发布,以示透明度。
四、科技创新券的管理1、上海市政府负责开展对科技创新券的监管,确保科技创新券的合法、公正的使用;2、科技创新券的管理,由上海市政府设置相关无形资产机构来承担,该机构将负责审核申报资料、定期考核券使用情况、报告科技创新券项目实施进度及成果,并负责实施财务审计及稽查。
3、科技创新券的管理机构应根据上海市政府的政策要求,向公众及时发布有关的企业申报资料、用券情况及使用进度等信息。
五、科技创新券的退出1、科技创新券的退出,根据上海市政府的规定,企业可以在科技创新项目实施完毕或政府撤销券发放前,将科技创新券全部退出。
2、科技创新券的退出由上海市政府审核,确保退出期间科技创新项目实施情况合法、公正及合规。
3、企业退出科技创新券,政府将向企业按照市场流通价格补偿券数量,保证企业正常退出科技创新券。
《深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深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一、修订背景及目的《广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完善我市综合创新生态体系,鼓励企业和创客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经市政府同意,2015年9月,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联合印发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券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深科技创新规2015〔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原《实施办法》自2015年试行以来,科技创新券项目的实施推进了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激发了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受到了中小企业的广泛好评。
创新券的实施正好可以解决中小企业在创业过程中的科技服务需求,促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宏伟目标。
现有创新券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如适用范围界定不够明确、申请条件限定太细、服务双方合规性约束不明确等需要完善的问题。
为进一步鼓励和推广创新券应用,激发创新主体的科技创新积极性和自主性,完善创新券管理,优化操作流程,根据创新券政策实施四年以来的情况,特对原《实施办法》进行修订为《深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管理办法》共七章二十五条。
第一条至第四条为第一章,是总则部分,主要规定了制定《管理办法》的依据、创新券的功能、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及创新券的实施原则。
第五条至第八条为第二章,是创新券申请的相关规定,包括创新券申请的条件、申请材料、申请程序以及创新券的额度及有效期。
第九条至十三条为第三章,是服务机构入库部分,规定了服务机构的定义、服务机构的职责、申请入库的条件以及相关申请材料和服务机构的服务有效期,并且明确新增服务内容的,可以提出新增服务申请,新增服务有效期与服务机构有效期一致。
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为第四章,是创新券的使用和兑现部分,分别规定了创新券可支持的服务范围以及不支持的服务类别,并对创新券的兑现主体做了说明,同时明确了申请兑现的条件及相关材料。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6.11.16•【字号】陕科条发〔2016〕188号•【施行日期】2016.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设市(区)科技局,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5〕53号),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力,省科技厅制定了《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16年11月1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发放对象第三章创新券形式与使用范围第四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章申请与审核第六章使用与兑现第七章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附件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5〕53号),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
为切实加强创新券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券主要用于鼓励本省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购买相关科技服务或使用各类科技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第三条创新券资金从省级财政科技专项中安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四条创新券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发放对象第五条创新券发放对象包括:(一)在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企业划型标准。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022)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10.18•【字号】鲁科字〔2022〕123号•【施行日期】2022.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22〕123号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增强创新活力,激发创新潜能,提高科技创新水平,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2022年10月1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支持对象、范围和补助标准第四章使用与兑付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精神,进一步促进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增强创新活力,激发创新潜能,提高科技创新水平,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券是面向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以下简称使用方)无偿发放,用于补助其使用共享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购买科技创新服务、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撑创新创业的普惠性政策工具。
第三条创新券资金从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中安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创新券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广泛引导、公开普惠、科学管理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创新券的管理服务工作。
科技创新券试点实施细节解读
科技创新券试点实施细节解读科技创新券是近年来国家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小微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发展的重要政策之一。
那么,这个科技创新券试点实施细节究竟是怎样的呢?让我们一起探究一下吧!一、什么是科技创新券?科技创新券是由政府发放,用于鼓励小微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购买科研机构、高校、科技企业的科研成果和技术服务的一种电子凭证。
简单来说,科技创新券就是一张“科技购物券”,可以用来抵扣科研费用。
二、科技创新券的试点范围和对象科技创新券试点范围涵盖全国范围内的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高校、科研机构等。
其中,小微企业指的是从业人数不超过5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则是指在科技、创新领域具有明确研发方向和目标的团队。
三、科技创新券的发放和领取科技创新券的发放和领取主要通过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
各试点地区会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科技创新券的发放数量和金额,企业、团队可根据自身需求向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申请。
经审核后,科技创新券会以电子凭证的形式发放至申请人的账户。
四、科技创新券的使用科技创新券的使用非常简单。
小微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在购买科研机构、高校、科技企业的科研成果和技术服务时,只需在支付时出示科技创新券电子凭证,即可抵扣相应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科技创新券只能用于购买科研服务,不能用于购买其他商品和服务。
五、科技创新券的兑付和监管科技创新券的兑付主要通过政府部门进行。
购买科研服务的企业和团队在交易完成后,需向政府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政府部门进行审核和兑付。
政府部门还会对科技创新券的使用进行监管,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公开。
六、科技创新券试点的政策意义科技创新券试点政策的实施,有助于降低小微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的研发成本,激发他们的创新活力。
同时,科技创新券还能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
科技创新券试点实施细节主要包括科技创新券的定义、试点范围和对象、发放和领取、使用、兑付和监管等方面。
山西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
附件:山西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晋发〔2015〕1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4号),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盘活全省优势科技资源,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的产学研合作,决定启动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政策。
为加强创新券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券主要用于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等给予支持,旨在鼓励本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充分利用我省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各类创新平台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平台基地”)的科技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
第三条创新券由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省市联动的方式运行管理,省级创新券专项资金来源于省财政科技资金,各市设立专项配套资金。
第四条创新券由政府发放,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向各类创新平台基地购买创新服务时使用,由收取创新券的单位到指定部门兑现。
第五条创新券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据实列支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成立创新券领导组。
领导组由省科技厅主管领导任组长,主要负责创新券的政策制定、决策指导、监督审批、绩效评价及研究确定创新券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第七条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并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山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的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办理创新券的发放、兑现等工作。
第八条各市科技局为创新券的推荐和审核部门。
具体负责本区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券的申请和审核,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提供不低于省科技创新券额度1:1的配套资金。
上海市科技创新券介绍
使用范围
形式与额度
12
1、科技创新券采用电子券形式,采用事前申请、事后补助的方式。 2、5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50%的比例核定。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 最高不超过15%的比例核定。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3、每个企业或创业团队每年度最高可申请1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额度
政策特点
13
1
普惠性政策
2
以需求为导向
2016-2017申请、使用、兑现
22
申领时间
有效时间
兑换时间
即日起
至2017年6月
2016年7月1日
至2017年6月30日
2017年三季度
01
02
03
申请 1、登录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
23
申请 2、在线填写《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申请与审批表》, 扫描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材料
39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2家
• 专业技术服务平台
下一步计划
2、增加服务类型覆盖
40
•
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6家)
下一步计划
41
2016-2017年度科技创新券
现已开放申请
咨询电话 400-820-5114
谢
谢
3
引导企业改变 创新模式
4
活跃科技 服务市场
5
奠定科技服务 业大数据发展 基础
6
首创第三方 科技电商 协作模式
政策特点之一
14
普惠性政策 科技券是面向众多中小微科技企业乃至创 业团队的普惠性政策,凡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 即可获得,没有竞争性的评审环节,无需企业 准备繁杂的申报材料和项目建议书。审核门槛 低,申请速度快。
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共委员会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中共委员会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使用方式,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技资源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创新供需有效对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是指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向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而发放的配额凭证。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科技服务机构是指经科学技术厅认定提供科技服务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科技中介机构等。
第四条按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藏财教〔2018〕76号)规定,创新券专项资金由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支出,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公开透明、据实列支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科学技术厅负责创新券的政策制定、决策指导、年度预算、监督审批、兑现拨付、绩效评价及研究确定创新券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为创新券的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创新券发放和兑现,对创新券接收机构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七条区内能够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提供专业化科技服务的单位为创新券接收机构,负责接收创新券并提供相应科技服务,统计创新券服务业务信息,提交创新券科技服务工作总结等。
第三章支持对象第八条创新券适用的服务范围: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
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活动,不纳入创新券的支持范围。
第九条创新券申领对象为在我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
科技创新券政策解读及企业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创新券政策解读及企业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科技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为了促进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政府出台了科技创新券政策。
本文将对科技创新券政策进行解读,并提供企业创新项目申报的指南。
一、科技创新券政策解读科技创新券政策是指政府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而提供的一种奖励措施。
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1. 创新券的类型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要求,创新券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包括研发支持券、技术咨询券、设备共享券等。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项目类型选择合适的创新券进行申请。
2. 创新券的使用范围创新券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可以用于科技研发、技术咨询、试验验证等多个方面。
企业可以利用创新券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发、技术服务等创新活动。
3. 创新券的申请条件企业在申请创新券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企业规模、行业类型、研发投入比例等。
此外,创新项目的科技含量、创新水平以及市场潜力也是评审的重要考虑因素。
4. 创新券的申请流程企业申请创新券需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交项目计划书、技术方案等材料,并经过初审、评审等多个环节。
申请过程中,企业需要充分展示项目的科技创新性和市场前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创新券的资金支持创新券政策提供的资金支持包括直接资助和间接资助两种形式。
直接资助是指政府向企业直接支付券面额的一定金额;间接资助则是通过对企业科技活动的补助、减免税等方式进行支持。
二、企业创新项目申报指南企业在申报创新项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以增加申请成功的几率:1. 项目规划与定位在申报创新项目之前,企业应该清楚项目的定位、目标和技术路线。
准备一份详细的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的研发内容、技术指标、研发周期、预期效益等,以便在申请过程中提供给评审专家参考。
2. 技术方案的准备企业需要准备一份完整的技术方案,包括技术路线、关键技术要点、项目进度安排等。
高新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
高新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潍坊高新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国科发火…2013?388号)~加快实施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政府引导资金最大化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提升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实行科技创新券制度。
为切实加强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管理~充分发挥创新券应有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创新券是政府针对区内企业创新资源缺乏、创新能力不足而设计发行的一种“福利券”~由政府向企业发放创新券~企业用创新券向高校、科研院所购买科研服务或购置研发设备后~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持创新券到财政部门兑现。
第三条创新券制度与实施产业政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促进全社会研发投入快速增长相结合。
创新券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立高新区创新券工作领导1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全区创新券工作的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由党工委、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科技局主要负责人~组织部、经发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及光电、生物医药、软件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组成~负责创新券的政策制定、组织领导、监督审批~研究确定创新券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第五条高新区创新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创新券的设计和运行监管~会同各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创新券年度工作计划及支持重点~拟订和完善创新券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六条成立高新区创新券营运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营运管理中心)~挂靠在区技术交易服务中心~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创新券日常营运和管理~具体办理创新券的申请、发放、兑现材料受理及评审服务等工作。
上海市科技创新券服务事项清单
上海市科技创新券服务事项清单1. 科技研发费用补贴!你想想,当你在为科研项目愁经费的时候,科技创新券能帮你分担一部分,就像有个贴心小助手在身边,多棒啊!比如,你的团队正在研发一款超酷的智能设备,这时候科技创新券就可以帮上大忙啦。
2. 仪器设备共享优惠!哎呀呀,这可太方便啦!就好像你有了一把万能钥匙,可以打开各种先进设备的大门。
比如你需要用到昂贵的实验仪器,用科技创新券就能享受优惠呀。
3. 技术咨询服务支持!哇塞,当你在技术上遇到难题,科技创新券能给你找来专业的咨询,是不是感觉像有了救星呀!举个例子,你在某个技术环节卡壳了,这时科技创新券带来的咨询服务就能助你突破瓶颈。
4. 科技成果转化助力!哼哼,有了这个,你的成果转化之路会顺畅很多呢!就如同有一股强大的推力在后面帮你加速。
比如你的科研成果要走向市场,科技创新券能助你一臂之力。
5. 创新培训补贴!嘿嘿,参加创新培训再也不用担心费用啦,科技创新券帮你搞定一部分呢!就像给你加了个学习的动力。
像去学习新的研发技巧,有了券真的很赞呀。
6. 知识产权服务优惠!哇哦,保护知识产权也有优惠啦,这多让人开心呐!仿佛给你的知识产权穿上了一层保护衣。
比如你要申请专利,科技创新券让你省不少呢。
7. 科技人才支持!啊呀,有了科技创新券对科技人才的支持,就像是给人才的发展铺了一条金光大道。
比如优秀的科技人才想搞个项目,这券就能发挥大作用啦。
8. 创新合作补贴!哇,和别人合作搞创新也有补贴呀,这也太让人兴奋了吧!就像给你们的合作添了一把火。
比如你和其他团队一起开发新产品,科技创新券能让合作更紧密。
9. 创新活动经费支持!呀哈,参加创新活动也不怕经费不够啦,科技创新券会给你支持哒!好比给你的创新之旅加了油。
像去参加行业的创新大会,有券就安心多啦。
我觉得这些上海市科技创新券服务事项真的太棒啦!能给科技创新带来强大的推动力和便利!。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建立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常态化遴选入库机制的通知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建立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常态化遴选入库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06.28•【字号】•【施行日期】2023.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建立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常态化遴选入库机制的通知各州(市)科技局,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各国家级经开区管委会,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券推广运用力度,引导省内优质科技创新资源服务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及要素充分流动,激励创新主体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根据《云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云财规〔2023〕7号),省科技厅建立常态化遴选机制,按季度组织符合条件的机构进入到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库。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科技创新券用途及支持的服务类别(一)科技创新券用途科技创新券是指利用省级财政科技资金设立和发放,用于支持科技型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的一种凭证。
科技型企业通过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申请科技创新券购买特定的科技服务,并“抵扣”一定比例的服务金额,科技服务机构凭收到的科技创新券向省科技厅申请兑付。
省级财政科技资金对单项科技服务合同兑付额度按不高于科技服务合同金额的50%,一个季度集中兑付一次。
(二)支持的服务类别高校、科研院所等公益类事业单位向持有科技创新券的企业等创新需求方提供科研服务,是应尽的社会责任及义务。
高校、科研院所应积极申报成为省级科技创新券收券机构,充分发挥公共科技资源服务优势,通过云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面向科技型企业提供开放共享科技服务和技术研发合作,相关服务业绩作为科技服务机构科技创新券成效评估与资金补助的重要依据。
鼓励具备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申报成为省级科技创新券收券机构,对外提供技术研发等服务。
深圳市创新券的使用流程
深圳市创新券的使用流程1. 什么是深圳市创新券深圳市创新券是由深圳市政府发放的一种创新和科技服务补贴,旨在支持企业开展创新研发和技术创新工作,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2. 申请深圳市创新券的条件•企业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在深圳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备完整的研发机构、研发人员、研发设备和研发资源,并能自主进行创新研发活动。
3. 深圳市创新券的分类和发放额度深圳市创新券分为三个类别: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券和科技成果转化券。
•科技创新券:面向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的补贴,发放额度最高为100万元;•科技服务券:面向企业购买科技服务的补贴,发放额度最高为5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券:面向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补贴,发放额度最高为100万元。
4. 深圳市创新券的使用流程步骤一:申请资格评估企业在申请深圳市创新券之前需要进行资格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资格评估主要包括企业资质、研发能力和项目可行性等方面。
步骤二:填写申请表格在通过资格评估后,企业需要填写深圳市创新券的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主要包含企业基本信息、项目概述、预算计划和项目执行计划等内容。
步骤三:提交申请材料企业需要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及其它相关材料提交给深圳市创新券的管理机构。
申请材料一般包括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计划书、经济实力证明和研发能力证明等。
步骤四:审核和评审深圳市创新券的管理机构将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
审核和评审主要从项目的科技含量、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步骤五:发放创新券审核通过后,深圳市创新券的管理机构将向企业发放创新券。
创新券可以作为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买设备、培训人员、购买科技服务和进行技术合作的经费支持。
步骤六:项目实施和结算企业在使用创新券进行项目实施时,需要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实施,并在项目完成后提交结算材料。
结算材料一般包括项目执行报告、发票和支付凭证等。
上海科技创新券申请
上海科技创新券申请一、引言科技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而科技创新券则是一种政府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政策。
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科技创新高地,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科技创新券的发放和管理。
本文将深入探讨上海科技创新券的申请流程、申请条件以及申请后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和利用科技创新券政策。
二、上海科技创新券的背景和意义2.1 科技创新券的概念和作用科技创新券是指政府为了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而提供的一种补贴资金,旨在推动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
科技创新券可以用于购买科技服务、技术开发和转让、知识产权运营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科技创新支持。
2.2 上海科技创新券的背景上海一直以来都重视科技创新,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券政策的实施。
上海科技创新券的发放对象主要是符合一定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旨在帮助这些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技术创新和转化,推动上海的科技创新发展。
三、上海科技创新券的申请流程3.1 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在申请上海科技创新券之前,企业需要做好一些准备工作。
首先,企业需要了解科技创新券的政策和申请条件,明确自身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其次,企业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企业的注册证明、科技创新项目的计划书、财务报表等。
最后,企业需要选择合适的科技服务机构作为合作伙伴,以便在申请过程中获得帮助和支持。
3.2 申请流程的具体步骤上海科技创新券的申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步骤一:网上申请企业需要在指定的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表格一般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科技创新项目的描述、预期效果和预算等内容。
步骤二:初审申请提交后,科技创新券管理机构将进行初步审核,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评估。
如果初审通过,企业将进入下一步。
步骤三:评审评审是科技创新券申请的关键环节,一般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科技创新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创新性和市场前景等方面。
首都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首都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科技创新对于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变得愈发重要。
为了更好地推动科技创新,激发创新活力,首都出台了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方案。
这一举措旨在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促进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科技创新券的推出,是对传统科技支持方式的一种创新和补充。
它不是直接给予资金支持,而是通过一种灵活的“券”的形式,让创新主体能够更便捷地获取所需的科技服务。
这种方式能够降低创新成本,提高创新效率,让更多的创新想法有机会转化为实际成果。
在管理办法中,明确了科技创新券的适用范围。
这包括了众多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如新技术的研发、新产品的设计、科技成果的转化等。
无论是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团队,还是科研机构,只要符合相关条件,都有机会申请和使用科技创新券。
申请科技创新券有着明确的流程和要求。
首先,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平台上进行注册,并提交详细的申请材料,包括创新项目的简介、预期成果、所需的科技服务等。
然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评估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以及对科技创新券的需求合理性。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相应额度的科技创新券。
对于科技创新券的使用,也有着严格的规定。
创新券只能用于购买指定范围内的科技服务,如检验检测、技术咨询、研发设计等。
并且,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服务合同约定,确保科技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在资金管理方面,科技创新券的资金来源明确,并且有着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资金的使用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为科技创新发挥最大的作用。
此外,管理办法还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科技创新券支持的项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其归属和使用都有明确的规定,以保护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鼓励更多的创新成果涌现。
首都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试行,是首都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的一次积极探索和尝试。
它为广大创新主体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支持,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
湖州市科学技术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州市科学技术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0.11.25•【字号】•【施行日期】2020.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湖州市科学技术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实际,制定《湖州市市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科学技术局湖州市财政局2020年11月2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对象与范围第三章申领与兑现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五章附则湖州市市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省、市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的有关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券是政府向企业、创业者无偿发放,用于向科技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购买技术创新服务、自主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科技创新券的使用和管理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级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有关工作,进一步拓宽创新券支持范围,增强制度的普惠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逐步推动创新券在长三角区域通用通兑。
各区可根据实际,制定本区域创新券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章对象与范围第五条创新券发放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创新需求,在市本级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入驻市本级众创空间(经市级认定或备案)的创业者。
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平台在孵企业,获得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企业和创业者;(二)企业财务机制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10.24•【字号】皖科资〔2023〕12号•【施行日期】2023.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科资〔2023〕12号各市科技局、财政局,有关单位、企业: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分担企业科研经营风险,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2023年10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三章使用单位和支持额度第四章领取和兑付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六章附则安徽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深化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分担科研经营风险,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进一步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决定省市联动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创新券,是指利用省市财政科技资金,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建立研发机构、分担科研经营风险、购买技术创新专业服务的制度安排。
鼓励创新券采用电子券形式,由企业申领和使用。
第三条(原则)创新券使用和管理应遵循“省市协同、以市为主、服务多样、便捷好用”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四条(总体运行模式)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创新券工作,各市向企业直接发放创新券,省本级不直接向企业发放创新券。
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
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近年来,科技创新已成为提升国家竞争力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为了推动西藏自治区的科技创新,促进技术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西藏自治区政府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为企业和机构提供了更好的科技创新支持。
一、创新券的概念和作用科技创新券是指由政府向科技创新主体(包括企业、科研院所等)发放的用于支持创新活动的券券面额,可以用于支付科技研发、技术服务和创新性成果转化等。
创新券的发放旨在鼓励企业和机构开展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提高其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创新券的使用范围和条件根据《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创新券的使用范围包括科技研发费用、技术服务费用和创新成果转化费用等。
企业和机构在使用创新券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科技创新能力和良好的信用记录等。
三、创新券的发放和管理创新券的发放由西藏自治区科技厅负责,根据企业和机构的科技创新需求和项目情况进行申请和审核。
发放创新券的数量和金额根据企业和机构的创新能力和需求确定。
创新券的管理要求企业和机构在使用创新券后,需及时进行报销和结算,并按照规定报送相关的创新活动和成果信息。
四、创新券的效益与影响通过创新券的发放和使用,可以有效激发企业和机构的创新热情,提升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的能力。
创新券的发放不仅为企业和机构提供了资金支持,也为其提供了技术转化和市场化的机会,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创新券的试行对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总结: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的试行为西藏自治区的科技创新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
创新券的发放和使用将有助于推动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在提升西藏自治区创新能力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希望该管理办法的试行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并对其他地区的科技创新支持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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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质量诊断以及事故诊断评估。
2.2新产品开发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分析测试服务
3.科技信息服务
3.1科技情报服务
1、单纯购买文献资料;
2、专利申请和专利代理、维护;
3、软件开发、购置;
4、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
3.2知识产权服务
3.3科技文献服务
3.4科技查新服务
4.科技创业服务
4.1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及各类众创空间等用于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的费用:包括仪器设备、公共软件、开发工具购置等费用
1、不直接支持在孵企业的创业活动
2、不支持创业融资服务
4.2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及各类众创空间等用于管理运行的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用,免费提供在孵企业等使用的网络宽带费用,举办公益性创业服务活动等费用
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类)使用范围
服务类别
(一级目录)
重点支持类别
(二级目录)
不支持类别
1.科技咨询服务
1.1企业创新发展战略咨询
1、合同研究;
2、技术转让;
3、技术许可;
4、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申报与材料编写;
5、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的组织编写;
6、建设工程、环境工程等的设计咨询;
7、环境影响评价;
8、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与服务;
9、项目的论证、鉴定、审计及验收;
10、企业上市策划咨询辅导。
1.2企业创新管理咨询
1.3企业技术诊断咨询
11.6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与管理咨询
1.7企业技术标准制定咨询
1.8有关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专项培训
2.分析测试服务
2.1新技术研究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分析测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