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内部证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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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内部证件管理办法

内部证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内部证件的监督和管理,满足公司拓展市场、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和生产经营及个人发展,根据建设部职业资格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内部员工证件管理。

三、内部证件使用采取统一标准,杜绝各自为政,哄抬物价。

四、现有员工所有外挂证件必须限期转回公司;未外挂证件必须提供给集团内公司使用。

五、招聘项目部人员,有建造师证书并能挂靠公司者优先考虑录用。

六、各建筑公司要优化证件管理,特别是要清理不能到场、不好使用的外部建造师,减少证件使用成本。

七、各公司要逐步实现人员证件归位,并逐步实现证件的本公司化、本项目化。

第二条管理职责(整条增加)

一、人力资源部:

( 一) 制定内部员工证件管理有关办法;

( 二) 收集与公司相关的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培训、考试报名信息;

( 三) 收集及更新员工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合格信息,并落实相关待遇;

( 四) 归集各单位或证件归口管理部门的职业资格现状及取证计划;

( 五) 负责督导相关单位组织职称证评审/ 认定;

( 六) 督导及协助各单位或证件归口管理部门展开本业务系统的考试、报名、培训、继续

教育等工作。

( 七) 集团内部跨单位证件划断、调配管理工作。

二、证件使用单位:

( 一) 负责本单位的职业资格队伍建设,向人力资源部报送资格考试、继续教育计划;

( 二) 落实职业资格、职称、资格证、上岗证的考试、报名、培训、继续教育、增项注

册、

年检等工作;

( 三) 本单位的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相关事宜和保管职业资格等证书及印章;

( 四) 职业资格、职称、上岗证等各类员工证件建档保管、借调、使用调配管理;

( 五) 外部租借职业资格、职称等证书的管理、调配及优化;

( 六) 相关证件费用的发放。

第三条公司证件类型及用途

一、非项目实名制人员证件

(一)工程类上岗证(从业资格证):

⒈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工程报建及工地检查的: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

员、材料员、资料员);

⒉主要用于公司经营、企业资质、公司备案及工地安全检查:安全员 A 证(企业负责人), B 证(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时作为项目负责人(与建造师配套使用)的安全

资格, C证(专职安全员):用于项目施工工地报建。

(二)工程相关执业资格证(注册/ 执业):建造师证、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

师;

(三)职称证(专业技术资格):工程师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财

经类(助理会计师及助理经济师、会计师及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及高级经济师等)。

(四)广州市小型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实名制人员证件

根据《东莞市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在建项目所涉及到

的持证和指模录入。

第四条非项目实名制人员证件使用费支付办法

一、公司使用第三条中所列的证件,将按月支付使用费。

㈠公司使用内部建造师证件的,无论协议是否到期,均按新费用标准执行。

㈡公司出资为员工办理职称证(员工积极配合)的,证件由公司保管,在公司免费使

用 3 年, 3 年之后员工可领取证书或领取使用费。

㈢员工自行考取 / 办理的职称证,公司有优先使用权,根据工作需要,如需使用,证

件由公司统一保管(由证件划断使用单位保管),签订保管协议,由用证单位按月支付使

用费。

㈣内部人员证件使用费标准见附件。

二、费用支付的时间标准

㈠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自注册完毕可以投入使用之日起执行,

A证自可以投入使用之日起执行。

㈡安全员 C证且有安全员上岗证,自可以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

㈢安全员 A/B/C 证单独使用的,自使用之日起计算。

㈣职称证自证件原件提交到证件划断使用单位,经确认可以使用起开始计算。

三、按出场次数向证件人员所在单位及持证人员支付出场费,一个项目在一个地

方,因为同一事项不管出场几天,均按一次支付。

㈠证件包括:建造师、小型项目负责人、五大员、职称证、身份证、特种工证件等。

㈡因备案、投标、检查、按指膜等,需相关证件人员到场的,按出场次数计算出场费用。

㈢证件出场单位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合理安排人员出场。

㈣出场费

市内按 300 元 / 次 . 人计算,市外按 600 元 / 次. 人计算,省外按 1000 元 / 次 . 人计算。

其中出场人员及人员所在单位按1:2 的比例分配。严禁证件所在单位向内部员工私下支付出场费。

四、出场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

㈠住宿由出场单位统一安排,实报实销。

㈡交通费

⒈乘坐公共交通的,实报实销;

⒉公司派车的,不享受交通费补贴;

⒊驾驶自有车辆的:市内,每次补助 50 元(或参照市外);市外,路桥费据实按次报销,另按 1 元/ 公里计算发放油费车耗补助。

㈢以下特殊情况单列

⒈出场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按以下办法计算出场费(凡实名制打指模人员是本

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须在 3 个月内完成置换,否则, 3 个月以后不得发放相关实名制打指模补贴;禁止用总部机关人员进行实名制打指模);

在办公场地所在市区内出场、打指模,无出场费和打指模补贴(实名制);

离办公场地所在市区 100 公里及以上的镇区(县级市),按出场费和实名制打指模补

贴的标准的 80%发放相应出场费和实名制打指模补贴;

离办公场地所在市区 50 公里及以上的镇区(县级市),按出场费和实名制打指模补

贴的标准的 60%发放相应出场费和实名制打指模补贴;

离办公场地所在市区 50 公里以内的镇区(县级市),按出场费和实名制打指模补贴

的标准的 40%发放相应出场费和实名制打指模补贴。

⒉无需人员到场,但需寄原件核对的,此种情况无出场费。证件持有者必须积极配

合;⒊对于标准范围内各公司灵活掌握,如超出标准范围外的特殊情况允许单列,但需

报广东公司总经理批准。

㈤支付依据

⒈按月支付与按次支付可选择计算。

⒉按月支付的,工程类上岗证和资格证:由经营部或工程部提供能证明该证件己备案

在册使用的复印件并经经营部或工程部经理签名确认后交财务部作为发放依据。如备案登

记表、信用手册、承接业务登记表等。如出现变动情况,应及时通知财务部。

职称证:持证人员提供职称证原件交划断单位保管,划断单位经确认可供本集团内使

用后,由划断单位证件管理人员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出具可供公司使用的证明。

⒊按次支付的:主要针对出场。

由证件所在单位事先向人员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发放《出场通知》,由人力资源部统

一登记,转发给相关部门负责人,由该部门负责人安排出场人员出场,证件人员凭《出场

通知》出场。出场完成后,经证件使用单位现场组织者签字确认,由证件人员将确认后的《出场通知》交其工作所在单位财务部,其工作单位财务部据此当次或按月汇总向证件使

用单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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