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隐私权的刑法保护
隐私权侵犯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
隐私权是指个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踪、言论等不向他人公开的权利。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隐私权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伤害。
本文将探讨隐私权侵犯的法律后果,以提醒社会各界重视隐私权的保护。
一、隐私权侵犯的法律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隐私权是指个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踪、言论等不向他人公开的权利。
隐私权侵犯,是指未经权利人同意,以任何方式非法获取、使用、披露、传播个人隐私的行为。
二、隐私权侵犯的法律后果1.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侵权人应当立即停止侵害权利人的隐私权行为。
(2)消除影响:侵权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消除因侵害隐私权给权利人造成的负面影响。
(3)赔偿损失:侵权人应当赔偿权利人因侵害隐私权所遭受的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失。
2.行政责任(1)警告:行政机关可以对侵犯隐私权的行为给予警告。
(2)罚款:行政机关可以对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处以罚款。
(3)吊销许可证:行政机关可以对严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吊销相关许可证。
3.刑事责任(1)侵犯隐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他人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侵犯通信自由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窃听、偷看他人通信内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案例分析1.案例一:甲公司未经乙同意,将其个人信息用于广告宣传,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乙可以要求甲公司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2.案例二:丙偷拍丁的照片,并在网络上传播,侵犯了丁的隐私权。
丁可以要求丙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3.案例三:戊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诽谤己,导致己的声誉受到损害。
己可以要求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我国民法典是我国首部统一的民事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构建建立了坚实的基础。
民法典规定了人的基本权利,其中包括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本文将就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一一阐述。
一、隐私权的保护隐私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是指个人在个人生活、自由、尊严等方面所享有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四章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名誉权、肖像权、名字权、容貌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健康权等人身权利。
”从民法典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确立了自然人隐私权的地位,并将其纳入了法律保护范围内。
同时,我国民法典还对隐私权的保护做出了以下规定:1. 禁止侵犯个人隐私权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四章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自然人的个人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
这项规定旨在保护人民的隐私权在互联网时代得以得到有效维护。
同时,该条款还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等方面做出了限制。
个人信息一旦被泄露,将会给个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因此该条款对于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权具有重要意义。
2. 禁止假冒他人行使隐私权有些人可能会假冒他人行使隐私权进行反社会行为,为了防范和惩罚这类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四章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假冒自然人行使隐私权的,应当赔偿由此给被假冒人造成的损失和利益费,并承担公开道歉等责任。
这项规定是为了保护人民的隐私权不被滥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3. 禁止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日益增加,因此,我国民法典第四十二章第二百四十四条对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条规定:“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使用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承担依法责任,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表明,个人信息的保护已成为了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个人的隐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银行账号等等。
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一
个 人 信息 和 生 活情 报 是 指 仅 与特 定 人 相联 系的 信 息 和
资料 , 括 的 内 容 很 广 泛 , 如 个 人 的 身 高 、 重 、 包 诸 体 病
、
犯 罪对 象 “ 民个 人信 息 ” 公 的范 围有待 明 确
本 条 规 定 在刑 法 第 四 章侵 犯 公 民人 身 权 利 、民 主 权利 罪 中 , 侵犯 的客 体 是公 民对 个人 信 息 的 所有 权 、 其
案 ( )第 七 条规 定 :国 家机 关 或 者金 融 、 七 》 “ 电信 、 交通 、 教育 、 医疗 等 单 位 的 工 作 人 员 , 反 国家 规 定 , 本 单 违 将 位在 履行 职 责 或者 提 供 服务 过 程 中 获得 的公 民个 人 信 息, 出售 或 者 非 法 提 供 给 他 人 , 节 严 重 的 , 三 年 以 情 处
一
立 法 的威 慑作 用 和 刑罚 目的 尚难 显 现 。 我们 认 为 , 在
而已; 信息 安 全 问题 的实 质 是 隐私 权 问题 , 以将 个人 可 信息 理解 为 一 种 广义 的 隐 私 。[ 4 1 上, 民法 隐私 权 的 内容 主要 包 括个 人 生 活 安 宁权 、个 人 信 息 和 生 活情 报 的控
制 、 密权 、 人通 讯 秘 密 权 、 人 对 其 隐私 的利 用权 。 保 个 个
加快 个人 信 息 专 门法 律 立 法 步伐 的同 时 ,亟 待 两 高尽
快 制定 侵犯 公 民个 人 信 息 犯罪 具 体 应 用法 律 若 干 问题 的 司法解 释 .来弥 补 刑 法条 文 的 法律 漏洞 和 可 操作 性
使用 权 和支 配 权 ,犯 罪 对象 是 公 民个 人信 息 。刑 法 对 “ 民个 人 信 息 ” 未 做 出明 确 定 义 , 罪 状 中只 是 模 公 并 在
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解读
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解读个人隐私是每个人都应当享有的基本权益,而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则为个人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和保护。
本文将对保护个人隐私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一、宪法的保障中国宪法是我国最高法律法规,保障了个人的隐私权。
根据宪法第38条以及第40条的规定,个人有权享有隐私,并且法律保护隐私的不侵犯。
二、刑法中的隐私保护刑法是保护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在其中也有相关的条款保护个人隐私。
1. 刑法第253条规定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侵入他人使用住所权益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这一条款保障了每个人的住所安全和私密性。
2. 刑法第245条规定了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
未经允许获取、出售、提供个人隐私信息,或者非法获取、泄露、篡改个人电脑信息等行为都属于犯罪。
这一条款保护了个人的信息安全和隐私。
三、网络信息安全法对个人隐私的保护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网络信息安全,我国于201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1. 网络信息安全法第41条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应当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网络运营者必须经过用户同意或者法律规定,才能采集、使用或者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
这一条款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必须尊重用户的隐私,并且对于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有一系列的限制和要求。
2. 网络信息安全法第43条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
网络运营者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丢失或者被盗用。
这一条款要求网络运营者对个人信息进行严格的保护和管理,确保用户的隐私安全。
四、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除了网络信息安全法外,我国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该法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专门针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保护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
1.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了对于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也要经过明确的目的范围限制和用户的同意。
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个⼈隐私保护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每个⼈都有⾃⼰的隐私,并且每个⼈的个⼈信息也属于隐私,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保护。
但是,很多⼈对于法律知识的⽋缺导致不清楚个⼈隐私保护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个⼈隐私保护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刑法》第⼆百四⼗五条⾮法搜查他⼈⾝体、住宅,或者⾮法侵⼊他⼈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作⼈员滥⽤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百四⼗六条以暴⼒或者其他⽅法公然侮辱他⼈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百五⼗⼆条隐匿、毁弃或者⾮法开拆他⼈信件,侵犯公民通信⾃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百五⼗三条邮政⼯作⼈员私⾃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百六⼗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百五⼗三条之⼀国家机关或者⾦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作⼈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信息,出售或者⾮法提供给他⼈,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法⾮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其他法规《民法典》第⼀千零三⼗⼆条 【隐私权】⾃然⼈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式侵害他⼈的隐私权。
隐私是⾃然⼈的私⼈⽣活安宁和不愿为他⼈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千零三⼗三条 【隐私权侵害⾏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不得实施下列⾏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具、电⼦邮件、传单等⽅式侵扰他⼈的私⼈⽣活安宁;(⼆)进⼊、拍摄、窥视他⼈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式侵害他⼈的隐私权。
当下,人们越来越重视自己的个人隐私
当下,人们越来越重视自己的个人隐私
当今时代,人们越来越注重个人隐私,最暴露个人隐私的,莫过于和亲朋好友的聊天记录。
有什么只想给对方看的照片、说给对方听的话,明明是属于两个人的秘密,却因为隐私泄露变得透明。
很多人都会遇到了这样的问题,让那些比较注重个人隐私保护意识的人士感到不安,不知道还有什么方式能够保护我们的聊天隐私十足的安全感和隐私感。
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一)宪法对隐私权的保护
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人身自由包括政治自由、民主权利自由、私生活自由以及婚姻自由、通信自由等等,这些都囊括了隐私权的内容。
(二)刑法对隐私权的保护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三)民事法对隐私权的保护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对于那些触犯法律规定的借贷合同,是不会发生法律效力的。
由于裸条借贷,侵犯了贷款人的隐私权与名誉权,故而裸条借贷是不会发生法律效力的,这也就回答了“裸条借贷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此时经相关知情人士举报,涉嫌泄露他人隐私的,是需要承担需要的法律责任的。
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相关法律条文有哪些
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相关法律条文有哪些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这里的“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包括用宣扬他人隐私的方式,而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也当然地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而公民的某些个人生活规律也属于个人隐私,本条确保了公民的日常生活不被非法干扰,也从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公民的生活隐私权;宪法第四十条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私拆信件和窃听电话,都是侵犯通信秘密的行为,宪法通过禁止这些行为,从而对公民的隐私权予以保护。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规定,都是宪法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精神在刑事领域的具体延伸,为保护公民隐私权提供了最强有力的刑法保障。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个人隐私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隐私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近年来,我国法律法规对个人隐私保护的规定越来越严格,但侵犯个人隐私的现象依然层出不穷。
本案例以一起典型的个人隐私侵权案件为例,分析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探讨个人隐私保护的重要性。
二、案情简介2019年5月,某市居民张某在一家知名购物网站购买了一件商品。
在收到商品后,张某发现购物网站未经其同意,将他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地址等)泄露给了第三方商家。
张某在多次与购物网站沟通无果后,将网站诉至法院,要求网站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三、法律分析(一)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在本案中,购物网站未经张某同意,将其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商家,属于侵犯张某隐私权的行为。
(二)侵权责任的承担1. 购物网站的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购物网站泄露张某个人信息的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本案中,张某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对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因此有权要求购物网站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四、案例分析(一)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个人隐私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个人信息不受他人非法侵犯的权利。
侵犯隐私权如何处罚
侵犯隐私权如何处罚隐私是⾃⼰不想要他⼈知道的内容,公民是享有隐私权的,对于他⼈的隐私,我们应当尊重。
但是有的⼈可能有特殊癖好,喜欢揭露他⼈隐私,侵犯他⼈权利,这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那么,侵犯隐私权如何处罚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侵犯隐私权如何处罚法律保护公民个⼈的隐私权,因此他⼈有不得散布的义务。
散布他⼈隐私,损害他⼈名誉的,是违法侵权⾏为,应依法受到治安⾏政处罚。
受害⼈可以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要求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甚⾄赔偿损失。
按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隐私⾏为的,处5⽇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以上10⽇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殴打他⼈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体的,处5⽇以上10⽇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因此,当⾃⾝权益遭受⾮法侵害时,应通过单位给予调解处理,或依法向公安机关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式解决,⽽不能⽤违法⽅式处理。
⼆、侵犯隐私权判刑吗对于侵犯他⼈隐私权的⾏为⼀般是属于侵权⾏为,如果没有造成⼀定的后果,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不构成刑事责任。
不过也不能说侵犯他⼈隐私的⾏为就⼀律不构成犯罪,不需要对⾏为⼈判刑。
根据《刑法》当中的规定:(1)⾮法搜查他⼈⾝体、住宅,或者⾮法侵⼊他⼈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作⼈员滥⽤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隐匿、毁弃或者⾮法开拆他⼈信件,侵犯公民通信⾃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邮政⼯作⼈员私⾃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百六⼗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现下,有⼈喜欢“撬开”他⼈的⽹络空间、电⼦邮箱,获取隐私图⽚、视频在⽹上传播,其中不乏淫秽、⾊情图⽚,但这样的⾏为很可能涉及更加严厉的刑事犯罪,即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隐私保护法 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第三节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特别规定第三章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第四章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第五章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第六章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适用本法:(一)以向境内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二)分析、评估境内自然人的行为;(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第五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第六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第七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第八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保证个人信息的质量,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第九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十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隐私权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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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找相关法律资料,我国法律涉及隐私权内容主要有如下条款: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4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141.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七)问: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答: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侵犯个人隐私算什么罪
侵犯个⼈隐私算什么罪隐私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对于个⼈的隐私,如果权利⼈不想要别⼈知道的,法律是需要予以保护的。
但是有的⼈可能有特殊癖好,或者为了不法利益,会侵犯他⼈的隐私。
那么,侵犯个⼈隐私算什么罪?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侵犯个⼈隐私算什么罪根据刑法罪刑法定的原则我们国家并没有规定侵犯隐私权罪,不能直接定罪,但是如果因为侵犯隐私的⾏为构成了其他罪名,⽐如侮辱罪诽谤罪等,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起刑事⾃诉或者请求公安机关⽴案。
隐私权是指⾃然⼈享有的私⼈⽣活安宁与私⼈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法侵扰、知悉、收集、利⽤和公开的⼀种⼈格权。
下列⾏为可归⼊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法侵⼊、搜查他⼈住宅,或以其他⽅式破坏他⼈居住安宁。
3、⾮法跟踪他⼈,监视他⼈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私⽣活镜头,窥探他⼈室内情况。
4、⾮法刺探他⼈财产状况或未经本⼈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信件,偷看他⼈⽇记,刺探他⼈私⼈⽂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社会关系并⾮法公诸于众。
7、⼲扰他⼈夫妻性⽣活或对其进⾏调查、公布。
8、将他⼈婚外性⽣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的情况。
11、未经他⼈许可,私⾃公开他⼈的秘密。
对于隐私权,只有合法的隐私才会依法受到保护。
如果侵害他⼈隐私权的,作为权利⼈,是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
如果⾃⼰的精神因此受到巨⼤痛苦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为⼈赔偿⾃⼰的精神损失。
精神损失费需要由⼈民法院综合全案来进⾏判断。
精神损失是可以在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同时主张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条有下列⾏为之⼀的,处五⽇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以上⼗⽇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法威胁他⼈⼈⾝安全的;(⼆)公然侮辱他⼈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企图使他⼈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及其近亲属进⾏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扰他⼈正常⽣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隐私的。
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手段
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手段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个人隐私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威胁。
个人隐私的泄露不仅会给个人带来困扰和损失,还可能导致个人信息被滥用,甚至引发更严重的社会问题。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手段。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手段。
一、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要法律手段之一。
该法律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和传输等方面的要求,明确了个人信息的所有者对其信息享有的权利,并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责任和义务。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为个人隐私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打击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通信保密法通信保密法是保护个人通信隐私的法律手段。
该法律规定了通信的保密原则,明确了通信内容的保密性和私密性,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窃听、监视、截取他人的通信内容。
通信保密法的出台,有效地保护了个人通信的隐私权,维护了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是保护个人网络隐私的法律手段。
该法律规定了网络运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禁止非法获取、使用、泄露个人信息。
网络安全法的出台,为个人网络隐私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有效地防止了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和滥用。
四、数据保护法数据保护法是保护个人数据隐私的法律手段。
该法律规定了个人数据的收集、使用、存储和传输等方面的要求,明确了个人数据的所有者对其数据享有的权利,并规定了个人数据处理者的责任和义务。
数据保护法的出台,为个人数据隐私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有效地防止了个人数据的泄露和滥用。
五、隐私权法隐私权法是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法律手段。
该法律规定了个人隐私的范围和内容,明确了个人隐私的保护原则和方式,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权法的出台,为个人隐私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有效地维护了个人的隐私权益。
六、刑法保护刑法是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要法律手段之一。
论述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论述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隐私,又称私人生活秘密或私生活秘密,是指私人生活安定不受他人非法干扰,信息保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一并受到保护,不被他们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是公民对自己个人信息、个人宁静生活以及决定私人事务等享有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它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权,个人生活不受干扰权和私人事务决定权。
作为公民的一项人格权,隐私权在性质上是绝对权,其核心内容是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目前我国在人格权保护上,其制定的法律较为完善,但仍然没有形成价值趋向明确的体系。
特别是隐私权法律没有明确的条款加以保护。
本文旨在通过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的分析,来阐释个人观点。
一、隐私权的涵义及历史沿革(一)隐私权的涵义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项人格权。
隐私权是一种具体的人格权,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隐私隐瞒权。
又称保密权,它首先包括公民对身体隐秘部位的保密权,这是公民一项最根本的隐私权,从上述隐私权的特征可知,隐私权是一种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人格权,故权利主体有隐瞒的权利,是维护自身人格利益的需要,最典型的例子,婚恋中的男女双方对以前的婚恋史、性生活行为史有隐瞒对方的权利。
而现实生活中,作为坦诚的一方往往得不到对方的谅解从而造成婚恋关系破裂。
这种隐私权专指自己对自己的隐私有不向任何他人告知的权利。
(2)隐私利用权。
公民对自己的隐私,不但享有消极隐瞒不用的权利,还同时享有利用的权利,这种利用权是指公民对自己个人资讯进行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这种利用可以是自己利用,也可以是允许他人利用。
(3)维护权。
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所享有维护其不可侵犯,并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司法保护的权利。
(4)私支配权。
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
公民网络隐私权的刑法保护论文[推荐5篇]
公民网络隐私权的刑法保护论文[推荐5篇]第一篇:公民网络隐私权的刑法保护论文一、网络隐私权的定义和性质网络隐私权属于隐私权的范畴,它是在信息网络时代在隐私权方面出现的一种新形式,属于隐私权在网络空间中的延伸。
网络隐私权与其他公民的隐私权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公民依法享有对网络空间中个人信息、活动轨迹进行自由支配,非经本人允许,其他人员不得用非法手段进行搜集、利用以及用作其他非法用途。
侵犯公民网络隐私权的行为,包括收集、散布他人隐私、入侵私人电脑、入侵私人邮箱等行为。
这其中严重的个人隐私侵权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已经超出了民法的制裁范畴,需要刑法予以规制。
二、网络隐私权的刑法保护现状由于网络隐私侵权行为在近年才呈现出爆发的趋势,受到法律制定滞后性以及隐私权侵害带来后果的预估不足,目前国内刑法中对于网络隐私权利保护的相关条文尚不多见。
在《刑法修正案(七)》出台以前,我国刑法中涉及到公民隐私权和网络隐私权保护以及违法行为惩戒的条款很少,尤其是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仅仅在刑法第286条关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网络隐私权稍有涉及,但对行为人通过“偷窥、拦截”的方式侵犯个人信息的情形不能适用。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9年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后,对刑法第253条及第285条进行了修改。
这其中,253条对于公民在计算机网络中的个人信息起到了保障作用。
第285条间接保护了公民计算机中的隐私信息。
可以看出,刑法修正案本次做到了对于公民网络隐私权的间接保护。
三、对于网络隐私权刑法保护完善的建议目前来说,目前我国刑法对于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尚处于一种从属状态,缺乏针对性,在地位上,又低于国家利益与群体利益,隐私权的保护也是基于网络安全方面而提出。
在法理上,隐私权由于隶属于隐私权的细化类别,应该在宪法第四章“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中进行体现。
但是当前我国刑法却将该条目放在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这就与网络隐私权本身所具有的自然属性相违背,也不符合国家刑法犯罪理论的搭建,造成了目前网络隐私权在刑法适应上的不合理。
《民法通则》中有没有提到隐私权,但是通过什么条款来保护隐私权的民法有关隐私权的规定
《民法通则》中有没有提到隐私权,但是通过什么条款来保护隐私权的民法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民法通则》中有没有提到隐私权,但是通过什么条款来保护隐私权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我国有关个人隐私的规定有哪些,都在哪些法律条文上有记载?有关的法律文书包括:1、《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人格权就包括隐私权】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4、《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注:目前盛行的网络“人肉搜索”,也会造成侵权。
法律中指出:“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而民事权益则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等权利。
“人肉搜索”中,难免会涉及到当事人照片、阅历等内容,其间不乏个人隐私,网络公开之后又常为当事人带来负面影响。
】第六十二条【患者的隐私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隐私泄露事件层出不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已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分析我国法律在保护个人隐私方面的具体实践。
二、案例背景某知名互联网公司A,通过收集用户数据,对用户进行精准推送广告。
然而,在收集过程中,A公司未经用户同意,将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导致用户隐私受到侵犯。
受害者B发现后,将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三、案例分析1. 案例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A公司是否侵犯了B的个人隐私权,以及法院是否应支持B的赔偿请求。
2. 法理分析(1)个人隐私权的法律地位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这表明我国法律明确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2)个人隐私权的侵权构成要件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犯个人隐私权的侵权构成要件包括:①被侵权人的隐私权受到侵害;②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③侵权行为与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侵权人具有过错。
(3)本案中A公司是否侵犯B的个人隐私权本案中,A公司未经B同意,将B的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侵犯了B的隐私权。
根据上述侵权构成要件,A公司满足了侵权行为的要件,因此A公司侵犯了B的个人隐私权。
(4)法院是否应支持B的赔偿请求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本案中,A公司侵犯了B的个人隐私权,导致B遭受了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失,法院应当支持B的赔偿请求。
四、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A公司侵犯了B的个人隐私权,判决A公司赔偿B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费用。
五、案例启示本案对我国法律保护个人隐私具有以下启示:1. 强化个人隐私保护意识。
公民应当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隐私权,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隐私。
侵犯隐私权判多少年(刑法关于侵犯个人隐私罪量刑标准)
侵犯隐私权判多少年(刑法关于侵犯个人隐私罪量刑标准)侵犯隐私权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个人的尊严和自由。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包括拍摄、录像、公开他人隐私等,这些行为不仅会造成名誉损失,还会带来巨大的心理创伤。
因此,我国刑法对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一系列的量刑标准。
侵犯个人隐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欺骗或其他手段获取他人的秘密或者侵入他人住宅、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侵入他人个人信息系统或者其他方式侵犯他人个人隐私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侵犯个人隐私罪的最高刑罚是有期徒刑七年。
那么,根据具体情况,侵犯个人隐私罪的量刑究竟该如何判断呢?首先,必须考虑到犯罪的性质和情节。
如果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仅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保护,而且没有造成实质性的损害,那么量刑应该是较轻的。
但如果侵犯的隐私涉及到他人财产权和人身安全等方面,从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那么量刑就应该比较重。
其次,需要考虑到犯罪的转化和后果。
如果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转化为贩卖信息、勒索、敲诈或其他犯罪行为,造成了更大的损害和危害,那么量刑也要加重。
同时,如果受害人因此遭受了经济上和心理上的严重创伤,对其生活、工作和家庭造成巨大的影响,那么量刑也会相应地增加。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犯罪人的主观动机和犯罪手段。
如果犯罪人的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是出于个人好奇或其他非恶意的动机,而且犯罪手段比较简单,那么量刑应该偏轻。
但如果犯罪人的行为是出于故意或恶意的动机,而且采用了高科技手段或其他危害性较大的手段,那么量刑就应该偏重。
最后,要考虑到犯罪人是否有自首和悔罪情节。
如果犯罪人在犯罪前能够自行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且能够积极表现出对自己罪行的悔过之心,那么在量刑时可以适当减轻刑罚。
同时,如果犯罪人能够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补救受害人受到的伤害,那么也可以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总之,侵犯个人隐私罪量刑时需要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主观动机和犯罪手段以及犯罪人的悔罪情节等多个因素。
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
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个人隐私保护成为了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
在互联网时代,我们的个人信息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恶劣的后果。
为了保障公民的个人隐私权益,各国都制订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中国和一些国际上常见的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
一、中国法律法规1. 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中国于2021年通过的一项重要法律。
该法旨在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使用、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根据该法,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也应当得到保障。
2. 通信保障法通信保障法保障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该法规定,通信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封锁或监视他人的通信。
同时,该法也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要求,禁止非法获取、泄露、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个人信息。
3. 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对于网络经济中的个人信息保护也进行了规定。
根据该法,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获得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
此外,对于违反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的行为,该法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二、国际法律法规1.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是全球范围内最为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之一。
该条例规定了个人信息的处理要求,并为公民明确了一系列的权益,包括提供个人信息的明示同意、知情权、访问权等。
此外,GDPR也规定了对于违反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的行为可以处以高额的罚款。
2. 美国《加州消费者隐私法》美国《加州消费者隐私法》(CCPA)是美国首个全面保护消费者隐私的法律。
根据该法,消费者对于个人信息的控制权得到了加强,可以要求企业披露他们收集和出售的个人信息,并有权制止信息的出售。
CCPA还规定了对于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的通知要求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3. 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日本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主要保护公民在信息社会中的隐私权益。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保护隐私权的案例解读
案例:保护隐私权的案例解读案例一:XXX家庭被监控行为泄露事实经过:XXX先生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他拥有一家小型公司。
某天,XXX突然发现他的公司内部情况被他的业务竞争对手掌握,这让他感到非常困惑和气愤。
他开始怀疑是他的隐私权遭到侵犯,于是秘密聘请了一名私人侦探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私人侦探发现,XXX先生的家庭被竞争对手的雇员使用高科技监控设备进行密集观察,甚至在晚上偷偷进入XXX家中房间搜索文件,盗取家庭财产。
律师解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针对此案,竞争对手的行为明显侵犯了XXX先生和他的家庭成员的隐私权。
根据相关法律,他们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
建议:首先,XXX先生应该立即停止拍摄和监视不特定对象的行为,并确保自己居住环境的安全。
其次,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要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
最后,他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竞争对手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
案例二:网络公司泄露用户隐私事实经过:某天,XXX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声称拥有她在一家著名网络公司注册时所使用的个人信息。
这让XXX女士非常担心,她怀疑这家网络公司泄露了她的隐私。
她咨询了律师并决定采取法律行动。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九条,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一旦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用户有权要求网络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在这种情况下,XXX女士可以向网络公司提出索赔要求,要求其承担泄露隐私的责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如果网络公司拒绝履行或不能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建议:XXX女士应该立即与网络公司联系,要求其停止继续泄露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索赔要求。
如果网络公司拒绝履行或不能提供解决方案,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寻求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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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民隐私权的刑法保护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公民的法律素质也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公民的隐私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权益之一,不仅仅关系到居民是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他们的身心健康,刑法是保护公民隐私权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对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有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笔者将结合我国刑法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做出分析,并提出加强公民隐私权刑法保护的方案措施。
【关键词】公民;隐私权;刑法;保护
一、前言
隐私权(right to privacy)这一概念最早是在美国出现,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逐渐在中国得到重视。
隐私权就是赋予公民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活动、私人信息、和私人事务进行决定,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的权利,属人格权的一种。
加强对公民隐私权的刑法保护,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必然举措,也是加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的重要环节。
二、我国现有刑法对隐私权保护的现状
隐私权于我国而言,是属于舶来品,从国外传入中国的时间比较短暂,发展起步较晚,虽然在慢慢得到重视,但毫无疑问,尚处于这一领域的初级阶段。
据笔者多年的法律事务工作经验,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而言,我国法律从理论上是对公民的隐私
权进行严格保护的,相关的法律条例内容广泛的存在民法,刑法,宪法等多个领域的法律中。
刑法是最重要的公民隐私权保护法律之一,主要而言,是通过追究侵害隐私权行为的刑事责任,如此可以达到保护公民隐私权的最终目的,是宪法在保护公民隐私权方面的细致化和具体化。
但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和影响,我国公民隐私权的刑法保护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保护力度不够,法律不够完善等。
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简述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系统的立法
虽然我国的刑法对公民的隐私权进行了保护,但是,从刑法中对保护隐私权的内容分析可以看出,这套法律在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上是比较零散,混乱的,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立法缺乏完整性,刑法中关于公民隐私权的内容,也散落在刑法第245条、252条、253条、284条的规定,而且,在法律中,对公民隐私权的具体内容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没有衔接好,缺乏统一性。
(二)隐私权的混淆,界定不清晰
在我国的司法界,很多情况下都将隐私权和名誉权混为一谈,二者都是公民最关键最重要的具体的人格权利,都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人格尊严而设置,既有区别又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但很多时候将二者视为同一种权利,当名誉权发生侵害时候,多半也伴随着对公民隐私权的损害,如此,更加大了对两种权利的界定,不利于对公民隐私权保护的规范性和全面性。
(三)刑法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具有局限性
在我国的刑法规定中,有些对公民的隐私权造成了实质性的侵犯,比如一些非法的侵入计算机窃取用户的隐私信息,构成了实质隐私侵权,却在刑法中无法进行刑事处罚。
因为在我国的公民隐私刑法保护中,非法侵入计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个人信息系统,如此,当公民的个人隐私数据受到侵犯时候,难以从刑法中获得有利的保护。
(四)惩罚犯罪的手段单一
在我国刑法关于公民隐私保护的规定中,除却《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了罚金刑这种刑罚方式之外,很多方面都选择使用的是单一的自由刑,伴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各种隐私权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损害的背景下,有必要改进这种单一的惩罚方式,比如可以剥夺某种资格,或者取消荣誉的形式进行具体的惩罚,提高处罚的效果。
三、加强公民隐私权刑法保护的方案和策略分析
我国公民的隐私权的刑法保护在很多方面存在着不足和缺陷,因此,为了保证公民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进程,要加大对公民隐私权的刑法保护力度,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分析。
(一)采用隐私权的直接保护方式
“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指导、法律为主干、以部门法为保障的
内部严谨、外部协调一致,相互有机联系的法律规范的整体。
”其实在2002年《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专家们就详尽地对隐私权规定进行了举荐,但直到2009年12月通过的《侵权责任法》中,第一次明确地规定了对隐私权进行保护,使其成为一个独立的法益,从而推动了将隐私权纳入刑法调整范围的步伐。
即以刑法规范直接对侵害该法益的行为进行规制,脱离名誉权,独立地成为一个罪名,这样可以填补法律漏洞,也就是说,行为人侵害了他人的隐私却没有侵害其名誉权时.不必再借用侵犯名誉税来予以评价,彻底摆脱了挂靠名誉权的刑法地位。
(二)重新建立犯罪既遂标准
如前所述,大量的涉及隐私权的罪名几乎都具有“情节严重”的要求,导致既遂的标准过高.漏掉了生活中大量的侵犯隐私的行为,储槐植教授在《议论刑法现代化》一文中提出“刑法立法模式南结果本位转向行为本位”,是现代刑法发展的新倾向。
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危险犯中的抽象危险犯具有控制风险.使处罚早期化的特点。
它是把某种惯常发生的不法行为直接拟制为一种危险状态。
一旦该不法行为发生,就认为该行为具有危险性,并不以该行为的侵害结果出现与否作为归责要素。
有鉴于此,将危险犯尤其是抽象危险犯作为侵犯隐私权的犯罪既遂标准。
可以将防线向前推置。
当然。
这并不是将所有的侵犯隐私权罪的既遂标准统一实行危险犯。
而对极度侵害隐私权的犯罪应采用危险犯标准,对那些传统
的对隐私权侵害的行为构成的犯罪,则依原来的标准对待。
四、结束语
公民的隐私权是公民最为重要的权利之一,对公民的生活工作学习都有着深刻的影响,随着公民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的提高,加强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已经被上升到一个新的战略高度,完善刑法立法体系,全面处罚方式,严格执行各种保护法律规定,保护公民隐私权利,不仅仅有助于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更有助于公民的身心和谐,加快和谐社会的步伐。
[1]刘小翠.浅谈公民隐私权的刑法保护 [j].青春岁月,2012,(10).
[2]张伟英.论我国隐私权的刑法保护 [d].河北师范大学:刑法学,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