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doc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4]3号
(一)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和依法治校工作,落实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实行校务会议等制度。认真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实行校务公开,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的合法权利。建立健全教师人事争议处理制度,依法维护教师权益。
(二)强化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障机制。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健全符合教师职业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对长期在农村基层从教和赴艰苦边远地区支教的教师,实施倾斜政策。推进教师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按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积极支持教师周转房建设,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纳入当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一)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帮助和引领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大师德典型宣传力度,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建立教师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制度,及时解决教师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
(二)全面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引导广大教师着力养成“爱生如子、爱岗敬业、廉洁奉献”的职业操守,自觉遵守市教育局下发的《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完善师德师风考评制度,将师德教育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成府发〔2014〕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实施方案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实施方案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推进行业内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四川省决定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完善评审体系和制度,提高评审标准,为教师的个人发展和专业成长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一、评审体系和制度改革1. 实行教育部倡导的“分类评审”模式,分别设置教师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和中职教育三个类别,在职称评审中进行分别评价和认定。
2. 课堂教学和学科建设是教师评审的重要方面,评审标准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以充分体现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3. 强化教育教学成果的考核,鼓励教师参加各类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将获奖成果纳入职称评审指标的考虑范围。
4. 加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价和认定,引导教师加强自身的专业研究和教育教学实践,在学科建设和课程改革中发挥关键作用。
5. 鼓励教师开展业余学术活动和参与省内外相关学术交流,对于在学术方面取得重要成果的教师,可视为重要的评审加分项。
二、评审标准和流程改革1. 在评审标准方面,将评审指标进一步细化、扩展和完善,以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素养、科研能力、业务水平、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表现。
2. 设立专项突出贡献奖励,对于在重大课程建设、中小学教育改革、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给予额外的表彰和奖励。
3. 优化评审流程,采取业务化和流程化的方式,加快审核的速度和精确度,缩短教师职称认定的时间。
4. 建立科学的师德考核机制,加强师德考核的内容和深度,以营造高尚的师德风尚,弘扬教育教学行业的良好形象。
5. 强化公开公正制度,严格遵守评审制度,并保障评审结果的公开透明,为广大教师提供更好的评价标准和评审服务。
三、评审指导和服务改革1. 推进教师培训和业务培训,为教师职称评审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帮助教师提升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2. 强化教师评审的咨询和指导服务,为教师提供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解答评审流程和标准等相关问题。
3. 优化教师评审的评分和审核流程,利用信息技术平台,简化评审过程和标准,提高审核的自动化和准确性。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全面推进,中小学职称改革方案全文.doc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2019年全面推进,中小学职称改革方案全文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全面推进,中小学职称改革方案全文更新:2018-09-12 08:16:25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全面推进,中小学职称改革方案全文人社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文件,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昨天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并给出改革时间表。
到,将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
我国自2009年1月开始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按照新的评价标准和办法新晋升正高级教师806名,高级教师3.98万名。
按照时间要求,12月底前,各省改革实施方案报两部审批;,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经过两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今天,教育部发布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包括推进体育考核制度改革,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建设,建立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等。
“要点”还指出,要完善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支持校外教育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继续推进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做好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教材编写、修订、审查工作。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发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建设。
制订《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继续支持校外教育,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
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
指导家庭教育。
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订风险管理办法推进落实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制度。
研究制订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办法。
研究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及与社会场地、设施的共享机制和新型安全保险制度。
推进国防教育。
研究制订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意见,修订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
改进美育教学开足艺术课印发《关于全面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意见》,召开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概述如下:一、健全制度体系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二、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未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即长期未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件》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的,今后将不再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
所以,提醒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双肩挑”人员(指兼有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和乡镇教办人员以及原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今后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按《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应承担一门学科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
成都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doc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成都市教育局成人社发〔2016〕43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级相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决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和人力资源谢谢欣赏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22号),我们制定了《成都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教育局2016年8月16日— 2 —成都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统一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结合成都实际,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三小学校
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三小学校关于2016年职称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人社部发〔2015〕79号、川人社发〔2016〕22号、成人社发〔2016〕43号、成人社发〔2016〕44号、成人社发〔2016〕45号、成人社发〔2016〕46号、《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关于2016年度中小学(含幼儿园)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为了我校保证2016年职称改革工作的有序、稳定推进,现制定《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三小学校关于2016年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按照省、市、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实事求是,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充分调动全校教师的积极性,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组织、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二)以人为本,促进学校教师的全面发展。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教师脱颖而出。
(四)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五)合理安排、积极开展、有序推进,妥善处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三、适用范围龙泉三小所有在编在职在岗教师。
四、组织领导(一)领导机构及分工组长:张碧海(校长、中小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副组长:张祥光(书记、中小学高级教师)付晶(副校长、中小学一级教师)刘龙阳(副校长、纪检委员、中小学一级教师)、吴娱(副校长、中小学高级教师)组员:任雷(工会副主席、中小学一级教师)、汪大春(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小学一级教师、成都市信息技术骨干教师)、黄云秋(教代会代表、龙泉区语文骨干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唐彦(办公室干事、中小学二级教师)、王梁郦(办公室干事、中小学二级教师、档案管理员)(二)领导小组人员分工、职责:张碧海:全面负责学校职称改革工作的管理实施。
付晶:具体负责学校职称改革工作的管理实施。
张祥光:具体负责师德师风考核。
吴娱:具体负责班主任工作考核。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最新版】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管理体制和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5.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改革的范围改革范围为我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编在岗教师。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健全制度体系。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此,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成为了刻不容缓的任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同时激励教师积极进取和创新,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教师职称制度迫在眉睫。
本文将就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一、完善职称评价指标体系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标是评定教师职称等级的重要依据,因此,应当完善职称评价指标体系。
首先,应重视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授课水平、教学质量、课堂管理等方面。
其次,还要注重教师的科研能力,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项目,并对其成果进行评估。
最后,要关注教师的师德师风,加强道德评价,强化教师的职业操守和责任感。
二、优化职称晋升流程为了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应当优化职称晋升流程。
一方面,可以适当缩短职称晋升的时间周期,提高评审的效率。
另一方面,要鼓励教师不断学习和进修,参与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此外,可以增设鼓励性的评审环节,给予教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以此激励教师持续发展。
三、建立多元化的职称评价机制为了促进中小学教师的个性化成长,应建立多元化的职称评价机制。
可以考虑引入专家评审、同行互评等方式,增加评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同时,还可以采用学校评审和地方教育部门联合评审的方式,充分利用各方资源,确保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四、完善职称晋升待遇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和待遇水平,应完善职称晋升的待遇政策。
一方面,要适当提高职称晋升后的工资待遇,让教师真正感受到职称的价值和价位。
另一方面,要加强职称晋升教师的培训和研修,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支持。
同时,还可以通过职称晋升给予一些政策上的优惠和福利待遇,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幸福感。
五、加强制度执行和监督在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地的机制,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和权力,加强对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和监测。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实施方案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实施方案篇1教育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也是学校工作的主阵地。
结合201x年市教育科学技术局关于本学期工作要点及我校实际,力求做到以提高教师教学业务素质为根本;以“一心一意抓教学,全心全意为师生”为教务工作服务宗旨,以“早思考、早安排、细致实施”为工作部署,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特拟定本学期工作计划:一、工作要点:1、以201x年中考为目标,扎实抓好九年级复习备考工作,结合上级的中考目标安排,努力做到在保持201x年中考成绩的基础之上,力争实现上级下达的中考排名进入前8名的任务并做到在升一中人数上有突破。
2、加强过程管理,完善各类制度(如常规教学管理制度、教学奖惩制度),并使之落到实处。
3、夯实七、八年级学生的基础,培养能力,为以后打下坚实基础;并力争在期末考试中的成绩在全市学校的排名中提升2-3位。
4、抓实校本教研,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
5、深入开展教师业务学习,转变教育观念,适应课改的需要。
6、以学困生的转化为突破口,改革评价体制,搞好培优补差。
7、以巩固率求生存,努力抓好、抓实“控辍保学”工作。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和保证。
争取做好培养3—5名校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工作。
坚持重点培养,普遍提高的原则,对我校任课教师进行分层培养,做到培养有层次,努力有方向。
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在做好常规工作外,要有一名重点培养对象,要求切实起到帮、扶、导、领的作用,多深入课堂听课和指导,并协助其在学期内上一节汇报课。
三、切实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深化课堂教学改革1、充分发挥教研组的阵地作用,组织教师利用教研活动时间,争取带题上课,理论解析,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学习《新课标》,加深对教育理论的理解,提高对学科性质、任务和规律的认识。
处理好“教与学”、“师与生”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020年四川省教师职称评定最新文件
2020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今后中小学教师职称最高可评到正高级,评价标准也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体现不同类型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还有还有,中小学教师评职称不再考计算机了!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四川最新教师职称评的消息,仅供参考! 20xx年最新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消息5月17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了《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办法,明确了改革的目标、范围和具体时间表。
改革范围此次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也可以参照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此次改革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统一中小学职称设初中高级职称据悉,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我省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包括: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完善评价标准,适当倾斜农村教师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479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479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479)一、背景中小学教师是培养国家未来人才的重要群体,其职称制度的完善和对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针对当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人社部制定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二、总体目标通过职称制度,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激励机制明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体系,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定标准与程序,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构建高效运作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三、内容1.转变职称评审的依据将传统的以学历和年限为主要评价指标的职称制度转变为以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为核心的评价体系。
评审将突出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创新能力以及师德表现等方面的实际表现。
2.完善职称评审标准明确各个职称级别的评定要求,将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创新、教学管理、作品/论文/项目等方面的指标纳入评审标准,同时要兼顾学科专业性和综合素质,确保评审标准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3.突出中小学特色针对中小学教师的特点,将中小学教育的函数和特征纳入评审标准,强调教师在学生素质培养、学科特色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更好地适应中小学教育的需求。
4.优化评审程序简化评审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评审效率。
加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专家的培养和管理,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5.加强职称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广泛宣传职称制度的意义和目标,加强中小学教师对新职称制度的理解和应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培训和研修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四、保障1.政策和法规的支持相关政策和法规应及时制定和修订,以保障职称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和推进。
2.支持和奖励机制为积极参与职称制度和表现突出的中小学教师提供奖励和培训机会,激励教师发展,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2020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
2020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今后中小学教师职称最高可评到正高级,评价标准也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体现不同类型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还有还有,中小学教师评职称不再考计算机了!下文是为大家收集的四川最新教师职称评的消息,仅供参考!5月17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了《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办法,明确了改革的目标、范围和具体时间表。
改革范围此次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也可以参照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此次改革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统一中小学职称设初中高级职称据悉,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我省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包括: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完善评价标准,适当倾斜农村教师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评价标准要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地域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doc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2019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更新:2018-11-22 02:54:0812月26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地位、鼓励高学历高素质人才进入中小学教育领域,人社部在将全面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正式施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届时中小学教师在职称等级上将分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五个等级,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此外还辅以相对应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明年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在26日的工作会议上,尹蔚民表示,将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据了解,我国从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
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职称等级上,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鼓励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
预计全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将达到13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1%左右。
尹蔚民说:我们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全力推动落实国务院新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基本实现了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的目标。
,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达到了创纪录的699万人。
尹蔚民说,除了上述措施,人社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服务。
初步确定,明年城镇新增就业要达到10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6%以内。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方案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改革重点围绕拓展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法,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健全制度体系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
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由低至高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级。
3、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4、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完善评价标准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长远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要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与艺术,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进一步规范职称评聘工作,现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本方案旨在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学实际需求,体现岗位实绩导向,注重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创新能力的评价,强化教师的教育责任和职业道德要求,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具体要求如下:1. 加强政策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流程,推动职称评聘工作向科学化、公正化发展。
2. 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实绩,突出课堂教学质量、科研教研成果和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的考核内容,对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给予更大的激励和评价。
3.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注重教师的教育责任、职业道德、学科素养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教师提供更多的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和实践机会,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成长。
二、具体措施1. 完善评审制度,制定职称评审的评价标准和程序,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加强教师培训和提升,通过开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等方式,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3.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职称评审及职称晋升突出的教师给予相应的薪资待遇和荣誉激励。
4. 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强化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推动师德师风建设。
5. 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和创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师特长,鼓励教师在教学方法、教学设计和教学资源的创新方面积极探索。
三、保障措施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2. 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职称评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为教师提供评聘所需的各种材料和证明材料,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教师要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努力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师德师风建设。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试行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价机构体系》的通知-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试行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价机构体系》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试行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价机构体系》的通知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需要,增强人才资源使用和评价机制活力,进一步做好人才产销衔接工作,我市将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试行推广职称社会化评审,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拓宽服务范围,探索建立以技术水平、实践经验、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为标准的人才社会化评价体系。
现将《成都市试行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价机构体系》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二00九年九月二十九日成都市试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价机构体系一、职称社会化评审委员会序号评审委员会名称评审专业评审范围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办公室地址1成都市工程技术机械(汽车)专业职称专家评审委员会机械(汽车)相关专业全市[除区(市)县初级]市经济委员会人事处黄顺芳61881622天府大道北段966号2成都市工程技术建材专业职称专家评审委员会建材相关专业全市[除区(市)县初级]市经济委员会人事处黄顺芳61881622天府大道北段966号3成都市工程技术交通专业技术职称专家评审委员会公路与桥梁工程、公路隧道与地质工程、航运与交通信息工程全市[除区(市)县初级]市交通委员会人事处梁晓惠85532890洗面街30号高速大厦11楼4成都市工程技术汽车维修专业职称专家评审委员会汽车维修相关专业全市[除区(市)县初级]市交通委员会人事处梁晓惠85532890洗面街30号高速大厦11楼5成都市工程技术生化与制药专业职称专家评审委员会生物化学与制药相关专业全市(除高新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专家联合会罗曦86150848中南大街56号6成都市工程技术电子(电气)专业职称专家评审委员会电子、电气、电力技术相关专业全市[除区(市)县初级]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专家联合会罗曦86150848中南大街56号7成都市工程技术化工专业职称专家评审委员会化学工程与橡胶制品、碳素材料与化学肥料、石油化工与精细化工全市[除区(市)县初级]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专家联合会罗曦86150848中南大街56号8成都市新闻系列职称专家评审委员会新闻相关专业全市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专家联合会罗曦86150848中南大街56号9成都市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中国成都人才市场专家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相关专业(建筑专业除外)人事档案委托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理的人员中国成都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张金海62811136宁夏街136号10成都市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市科学技术协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相关专业(建筑专业除外)市科协成员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市科协企事业部86639693东城根上街55号二、职称社会化评审申报点职称社会化评审申报点名称评审服务机构设置部门申报范围联系人及电话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社会化申报点成都市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区内的社会申报人员姜文婷85184900天府大道北段18号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化申报点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开区内的社会申报人员龙泉驿区文明东街79号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申报点中国成都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人事档案委托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理的人员张金海62811136宁夏街136号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申报点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企事业部市科协成员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86639693东城根上街55号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申报点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综合部市物业管理协会成员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成都市公路协会申报点成都市交通局公路协会成都市交通专业的社会申报人员梁晓惠85532890浆洗街30号高速大厦成都市汽车维修协会申报点成都市交通局汽车维修协会成都市汽车维修专业的社会申报人员梁晓惠85532890浆洗街30号高速大厦成都市电子行业协会申报点成都市电子行业协会成都市电子行业的社会申报人员三洞桥路6号4栋7楼成都市机械行业协会申报点成都市机械行业协会成都市机械行业的社会申报人员三洞桥路6号4栋7楼成都市化工行业协会申报点成都市化工行业协会成都市化工行业的社会申报人员三洞桥路6号4栋7楼成都市轻工行业协会申报点成都市轻工行业协会成都市轻工行业的社会申报人员三洞桥路6号4栋7楼成都市纺织行业协会申报点成都市纺织行业协会成都市纺织行业的社会申报人员二环路东三段19号成都市冶金行业协会申报点成都市冶金行业协会成都市冶金行业的社会申报人员三洞桥路6号4栋7楼成都市建材行业协会申报点成都市建材行业协会成都市建材行业的社会申报人员西华门街20号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申报点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参加学院继续教育的社会申报人员昭忠祠街89号——结束——。
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和专业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加强政策引导1.出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和安排。
2.加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的研究力度,明确各级职称评审标准和要求。
3.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考核的机制,建立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评审体系。
4.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透明和规范操作。
二、优化职称评价体系1.在教师职称评审中,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能力、科学研究水平和师德师风。
2.考虑开展教师业绩评价,将教师的教学效果、教育教学和科研成果纳入评价体系。
3.引入同行评议和第三方评审,提高评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推动建立职称评审结果和岗位聘任的对接机制,落实职称评审与晋升、薪酬待遇的关联性。
三、加强师德建设1.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培训,落实教师的师德考核要求。
2.建立中小学教师诚信档案,记录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和违规违纪行为,作为评职称的重要参考。
3.推行中小学教师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教师的教育教学任务和教学质量要求,倡导教师的教书育人责任。
四、加大培训力度1.加强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知识和能力的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2.强化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研究的培训,鼓励教师进行科研探索和教改实践。
3.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研讨会,拓宽教师的视野和学术思路。
4.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和培训指导,为教师的职业晋升提供支持和指导。
五、建立激励机制1.对取得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2.鼓励中小学教师参与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对有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重大项目研究和教研课题的支持和资助。
3.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薪酬待遇的关联机制,提高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实际价值。
4.加大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公开宣传力度,提高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要求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以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和校外教育、培训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条件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职称。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二章基本申报条件第四条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准确理解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教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言传与身教、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任现职以来,胜任本职工作,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三)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2.违反师德规范等相关规定受到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影响期不计算为职称评审任职年限。
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2010-2-26 10:22:16 赵艳阅读次数:1736(人社部发[2009]29号)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29号)文件要求,国家同时下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3号),《意见》中提出:一、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5.坚持与中小学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一)健全制度体系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3.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小学教师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国民素质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晋升通道不畅、评价标准不明确等。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有必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二、改革目标1.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提高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2. 完善晋升通道,激励中小学教师继续深造和提高教学水平;3. 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提升整体教学质量。
三、改革方案1. 完善评价体系在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职称时,应综合考核教学业绩、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师德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同时,评委应该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经验,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2. 优化晋升通道建立多元化的晋升途径,鼓励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学术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等活动。
不仅要注重教学经验的积累,还要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此外,应建立留任制度,对连续多年表现优秀的中小学教师给予留任奖励,以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加强培训和发展支持通过各种途径开展教师培训,提升中小学教师的教学技能和专业素养。
培训内容应涵盖教学方法、教学资源的利用、心理辅导等方面,以帮助中小学教师更好地应对学生多样化的需求。
同时,加大对中小学教师的发展支持力度,在资金、学术研究支持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
4. 加强师德建设教师是社会的灵魂工程师,师德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素质之一。
加强师德建设,培养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情怀,对于提高整体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可通过开展师德教育活动、组织师德评选等方式,不断强化中小学教师的师德修养。
四、实施保障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职称评审和专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同时,建立奖励机制,对评聘后成绩突出的中小学教师进行奖励和表彰,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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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领航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检测线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租赁标的物:
本合同租赁的标的物为甲方所有的阳信县领航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线)全部资产、场地及其经营权。
该检测线坐落于阳信县阳城三路东首路南。
(注:阳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院内)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五年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双方签订合同后十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第一年租金)元(大写),以后于每年合同期满前十日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租金为不含税价。
支付方式:电汇或支票。
四、押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押金 50 万元,甲方收款后给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权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权依法从该押金中扣除。
支付方式:电汇或支票。
五、租赁物交接及验收:
资产基本情况:汽车检测线及其他设备、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包括钢结构车间、混凝土停车场等,汽车检测设备主要包括安车机动车工况法排放检测系统及软件、10吨级全车型安全检测线2条、轻型汽油车检测线2条、柴油车检测线1条、监控设备等。
目前机
器设备状况良好,均能正常使用。
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已详细向乙方说明该检测线设施、设备、场地、证照等与本检测线有关的所有情况,乙方也已完全知晓。
如因检测线设施、设备等致使乙方及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阳信县领航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资产、物资、证件、文件、税控设备、发票会计资料等由甲、乙双方清点,制作“租赁资产明细表”和“证件交接清单”,双方签字并认可,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附后。
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交接检测线的资产、物资、证件、文件、税控设备等,即视为甲乙双方对检测线完成交接、验收,同时乙方派员接管检测线,并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租金。
六、检测线升级改造及手续办理:
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入正常运营状态后的升级改造。
(1)、检测线运营期间,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强制要求,对检测线进行维护建设(包括房屋、场地等)或升级改造以及检测线的设施(包括房屋、场地等,下同。
)、设备如不能达到使用要求或者按照规定应当报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及时进行维护建设或升级改造。
需要更换、更新、添置新的设施、设备时,乙方应及时更换、更新、添置新的设施、设备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由乙方出资更换、更新、添置的设施、设备,租期届满,不继续承租的,折旧作价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租赁期间乙方享有使用权。
因检测线维护建设或升级改造不及时或不到位以及更换、更新、添置不及时或不到位,致使检测线无法正常经营或继续非法经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负责检测线及所有附属设施的修缮和维护,并承担一切费用。
乙方对甲方的租赁物要正确使用并妥善管理,因乙方不正当使用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或灭失的,乙方须负责维修修理或提供同等价值的租赁物。
(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负责办理检测线维护建设或升级改造等所需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的各种文件、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
合同期满后不继续承租的或合同解除,与检测线相关的所有证照、文件、手续等一起交还给甲方。
(3)、合同履行期间,检测线营业执照、资质认定书、资格许可证、设备鉴定书及其它有关证照、文件、手续等,须按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要求,及时进行年报、年审、变更、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
(4)、合同履行期间,按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要求,检测线须注册或办理新的证照或文件的,乙方须及时注册或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
(5)、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需扩大经营范围或需要其他改变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因扩大经营范围或其他改变,而新增设施、设备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不继续承租的折旧作价,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造成的盈亏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不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七、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足额纳税,并缴纳有关部门和相关组织收取的其它各项费用。
因乙方未缴纳或未按时缴纳有关税费,而给检测线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2、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要求,检测线需办理财产意外毁损保险,工作人员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纠纷由乙方承担。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须合法经营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组织的监管、抽查、检测等,如因乙方违法经营,乙方需承担租赁期内政府部门及相关组织对检测线进行的各种处罚(包括不限于相应的处罚款和费用);或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如出具虚假报告等)经营致使检测线的有关证照
被上级有关部门撤销、吊销或注销的,除押金、剩余期限的租金不予退还外,乙方另行承担包括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的一切法律后果,并由乙方负责恢复资资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应按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等。
5、甲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干涉乙方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各检测线之间等其他部门在内的一切外部关系,处理上述事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间,检测线用水、用电、网络租赁费等其他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运营、管理中产生的所有一切民事责任、经济损失以及与外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等,无论何时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若乙方不予支付因纠纷或债务等产生的费用,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将检测线(包括检测线营业执照、资质认定书、资格许可、设备鉴定证书等证书、证件、文件、手续等)转借、转让、转租、变相转租、抵押或担保等事项,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合同变更及解除: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逾期2天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有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2、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及时自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因国家政策、政府规划、道路扩建、拆迁、破产、土地使用权纠纷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之内无条件搬出,乙方所投设施、设备等归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未到期部分租金,双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更换、更新、添置的新设施、设备及新建设的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其它补偿款及赔偿
款等均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4、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若有损失应自行承担。
甲方退还乙方未到期部分租金。
九、检测线的处理:
1、租赁期满后或出现合同解除的事由,若甲方收回租赁物自用,乙方不再享有优先租赁权。
2、租赁期满或出现合同解除的事由,自租赁期满之日或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乙方应将检测线原有设施、设备及租赁过程中添置、改造的设施、设备完好返还给甲方。
检测线及相关设备、设施应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如有损坏或灭失,应恢复原状或赔偿。
3、合同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变更后,乙方应在检测线返还之日一并将无需变更的与检测线相关的所有手续、文件、资料等(包括检测线的证照、资质、印章、文件、税控设备、会计资料及各种发票、租赁期间新注册、办理的有关证照等)一起交还给甲方。
交回的证照、印章、文件、税控设备、会计资料及各种发票等必须合法有效。
4、甲、乙双方将检测线及检测线的证照、印章、文件、税控设备、会计资料及各种发票等交接完毕后,甲方将未使用的剩余押金退还给乙方,退还时,无利息。
十、违约责任:
因国家政策、政府规划、道路扩建、拆迁、破产、土地使用权纠纷等原因或因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守约方无须赔偿对方损失,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果一方无故终止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百分之三十),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一、合同效力及附件: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争议解决:
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阳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承租方(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