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及各概算、预算、结算区别PPT课件
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设计方案,包 括建筑、结构、水暖电等专业设计。
设计审查与优化
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和优化,确保设计的合理性 和可行性。
施工阶段
施工准备
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招标、签订合同、 现场勘查等。
施工实施
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工作,确 保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
概算通常由设计单位或专业的咨询公司编制,其精度相对较低,但要求能 够满足初步决策和控制投资的需要。
预算
预算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合同价款和材料设备价格等因素, 对每个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投资额进行的计算。
预算的主要目的是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成本控制和施工管理的依据,同时也是业主进行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预算通常由施工单位或专业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其精度要求较高,需要满足施工管理和投资控制的需 要。
结算
结算是工程建设完成后,根据实际完成 的工程量和合同价款等因素,对整个工 程或单位工程的最终投资额进行的计算。
结算的主要目的是确定工程的实际投资额, 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的结算。
结算通常由业主和施工单位共同编 制,其精度要求非常高,需要详细 核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价款, 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BIM技术、数字化管理、精益建造。
现代模式
平行作业方式、设计和施工同时进行, 提高效率。
02
概算、预算、结算的区别与 联系
概算
概算是指在工程建设前期,根据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结合工程量和 材料设备价格等因素,对整个工程所需的总投资额进行的估算。
概算的主要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决策依据,并作为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筹 措的依据。
流程的重要性
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办法
附件1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建立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体系,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钻井系统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规定》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包括:估算和概算(包括动用预备费和调整概算)的编制、预审及审批;预算(包括标底、控制价)和结算的编制、预审及审定;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的统计分析。
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等专业术语的定义及解释见附件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及所属建设单位物探、钻(试)前、钻井、修井、地面建设、地面大修及自然灾害恢复等工程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
第四条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遵循的主要原则一、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和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原则。
三、坚持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与基本建设管理阶段一致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制、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业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分公司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按照统一的管理制度、计价依据和计算规则,归口管理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业务。
第六条分公司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有关管理制度、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各建设单位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工作.二、负责权限范围内估算、概算预审及审批,标底(控制价)、结算审定及授权建设单位审批概算抽查核备.三、负责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发定额管理及临时计价标准制定、发布.四、负责对建设单位年度造价管理能力测评及授权管理.五、负责钻前工程和土建大修项目设计管理.第七条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门按照分公司对建设单位年度造价管理授权文件规定,归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标底、控制价)和结算业务。
预算、概算、估算、结算、决算详解(干货)
预算、概算、估算、结算、决算详解(干货)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决算估算即投资估算.是在决策阶段就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进行的科学估计.决策阶段又分为机会研究、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详细可行性研究四个阶段,随着项目逐步的细化具体化,按照投资估算规程,可以得到不同精细程度的估算,依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可在详细可行性研究阶段出具标志性的估算报告.概算即设计概算.是在设计阶段,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图纸,概算指标、概算定额以及现行的计费标准市场信息等依据,按照建设项目设计概算规程,逐级(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建设项目)计算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预算即施工图预算.是在施工图纸设计出来,至交易阶段确定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这个时段(可以说是交易阶段),以建筑安装施工图设计图纸为对象,依据现行的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应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范),消耗量定额,人材机市场价格,费用标准,按照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逐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计算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项目要求时,还要汇总为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结算即工程结算和竣工结算.传统的结算,是在建筑安装施工任务结束后,对其实际的工程造价(这里是第二种含义的造价),进行核对与结清.经历了行业规程规范的推进,当下的结算的定义(供参考),以招标文件选定的计价方式,依据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签证等,按照合同规定、建设项目结算规程以及最新清单计价规范,完成的施工过程价款结算与竣工最后结清.汇总、编制建筑安装工程实际工程造价竣工结算文件.清单计价规范提倡竣工结算是汇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结算成果,对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做出的实际造价的汇总与结清.决算是项目的竣工决算.整个项目竣工,建设单位对完成的整个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使用的实际花费,所做的财务汇总.需要完成相应的报表,进行工程造价分析,指标数据的两算(决算与概算)对比等.概算和预算如何区别要了解工程概算,先要弄清楚工程预算.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根据拟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等有关基础资料计算出来的该项工程预算价格(预算造价),称为工程预算.工程建设预算泛指概算和预算两大类,或者说工程建设预算是概算与预算的总称.概算和预算大致有如下区别:(1)所起的作用不同.概算编制在初步设计阶段,并作为向国家和地区报批投资的文件,经审批后用以编制固定资产计划,是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预算编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它起着建筑产品价格的作用,是工程价款的标底.(2)编制依据不同.概算依据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进行编制,其内容项目经扩大而简化,概括性大,预算则依据预算定额和综合预算定额进行编制,其项目较详细,较重要.(3)编制内容不同.概算应包括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如总概算要考虑从筹建开始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一般不编制总预算,只编制单位工程预算和综合预算书,它不包括准备阶段的费用(如勘察、征地、生产职工培训费用等).一般情况下,结算是决算的组成部分,是决算的基础.决算不能超过预算,预算不能超过概算,概算不能超过估算.工程建设流程对其影响工程建设流程如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合同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相应地,这些名词的出现顺序是: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预算造价---合同价---结算价---实际造价(决算价)概算有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两种,预算又有施工图设计预算和施工预算之分,基本建设工程预算是上述估算、概算和预算的总称.投资控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在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项目投资有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和决算等不同称呼,这些算的依据和作用不同,其准确性也渐进明细,一个比一个更真实地反映项目的实际投资.。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附件: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设工程投资管理的需要,规范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工作,实现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工程结算是指对煤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以及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拨付、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结算等工程价款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中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参与煤业工程建设的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所承包的工作,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项目法人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
第四条本办法中工程竣工结算总报告是指由项目法人编制的、反映建设工程全部建安投资的总结性文件。
(见附件一)。
第五条本办法中工程结算范围为同一批准概算建安工程项目下的工程价款结算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煤业独资或控股(含间接控股)建设的新、扩、改建电源、煤矿、港口工程项目。
第七条本办法的主要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
(二)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
(三)《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B版)》(煤业煤化[2010]120号文)。
(四)《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煤业煤化[2010]156号)。
(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执行概算实施管理办法》(煤业煤化[2010]143号)。
第二章工程结算的管理第八条煤业煤化工事业部是火电工程建设结算的归口管理部门,煤炭事业部是煤矿工程建设结算的归口管理部门,物流事业部是港口建设工程结算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工程结算过程中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煤业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二)协调工程结算活动中的重大争议和纠纷;(三)批复工程竣工结算超批准执行概算建安工程费及相应基本预备费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总报告;对竣工结算控制在执行概算建安工程费用及相应基本预备费之内的竣工结算总报告进行核备;(四)负责汇总、总结煤业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为完善《煤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标准》(工程量部分)积累资料;(五)负责检查、指导煤业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工程预算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预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单位工程预算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在进行各类工程项目中所涉及的预算管理工作。
三、预算编制1. 建设单位在启动工程项目前,应当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预算。
预算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施工内容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
2. 预算编制应当充分考虑各项费用,包括建筑材料、劳动力、设备租赁、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费用,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估算。
3. 预算编制时,应当考虑到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因素,如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增加等,以便合理控制工程项目的总成本。
四、预算审核1. 预算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预算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
2. 在预算审核过程中,要对预算中的每一项费用进行详细分析,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如有不合理之处,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3. 预算审核应当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各项要求,保证预算符合实际情况,并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应当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内容和金额进行,不能随意增加或减少费用。
2.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及时监督各项费用支出情况,确保预算的执行情况符合预期目标。
3. 对于预算执行中出现的费用超支或未支问题,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合理解决,以避免对工程项目进度和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六、预算调整1.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出现,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 预算调整应当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各项费用,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3. 预算调整时,应当及时对相关方进行通知,确保各方面起到积极的配合作用。
七、预算监督1. 预算监督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督和反馈。
建设(项目)工程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的详细区别
建设(项目)工程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的详细区别一、估算1、估算的含义:估算也叫投资估算,是在投资决策阶段,以方案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文件为依据,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依据,对拟建项目所需总投资及其构成进行的预测和估计,是在研究并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产品方案、技术方案、工艺技术、设备方案、厂址选择、工程建设方案以及项目进度等的基础上(从工业建筑考虑,民用建筑简单些),依据特定的方法,估算项目从筹建、施工直至建成投产(从工业建筑考虑,民用建筑简单些)所需全部建设资金总额并测算建设期各年资金使用计划的过程;投资估算的成果文件称作投资估算书,也简称投资估算;投资估算书是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2、估算的作用:(1)、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估算,是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的依据之一,也是编制项目规划、确定建设规模的参考依据;(2)、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是项目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后,其投资估算额将作为设计任务书中下达的投资限额,即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不能随意突破;(3)、项目投资估算是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依据,投资估算一经确定,即成为限额设计的依据,作为控制和指导设计的尺度;(4)、项目投资估算可作为项目资金筹措及制定建设贷款计划的依据,建设单位可据此进行资金筹措和向银行申请贷款;(5)、项目投资估算是核算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需要额和编制固定资产计划的重要依据;(6)、投资估算是建设工程设计招标、优选设计单位和设计方案的重要依据。
在工程设计招标阶段,投标单位报送的投标书中包括项目设计方案、项目的投资估算和经济性分析,招标单位根据投资估算对各对项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衡量、比较,在此基础上,择优确定设计单位和设计方案。
二、概算1、概算的含义:概算也叫设计概算,是以初步设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依据,对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构成进行的概略计算。
建筑公司预结算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预结算管理制度预结算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预测和控制。
制度应当明确预结算的定义、目的、责任主体、编制流程、审核程序以及调整机制。
以下是该制度的具体框架:一、定义与目的预结算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相关市场价格信息,对工程项目的预期成本进行预测的过程。
预结算的目的在于为项目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帮助管理层合理分配资源,有效控制成本,预防和减少经济损失。
二、责任主体预结算工作应由专业的预算人员负责,他们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同时,项目经理、财务部门和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也应参与到预结算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确保预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三、编制流程预结算的编制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收集资料: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历史成本数据等。
2. 分析市场:调研人工、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变动。
3. 编制预算:根据收集的资料和市场分析结果,编制初步的预结算。
4. 审核修改:由项目经理和财务部门对预结算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5. 最终审定:经过反复修订后,形成最终的预结算报告。
四、审核程序预结算的审核程序应当严格,确保预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审核程序包括:1. 预结算的合规性审查:确保预结算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成本合理性审查:分析预结算中的成本是否合理,是否有超出常规的部分。
3. 经济性审查:评估预结算的经济性,确保项目的投资回报率。
五、调整机制由于建筑项目周期长,市场环境变化快,预结算需要有一定的灵活性。
因此,制度中应包含预结算的调整机制,当遇到重大设计变更、市场价格波动等情况时,应及时调整预结算,以适应变化。
六、监督与考核为了确保预结算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一套监督和考核机制。
监督机制包括定期的预结算执行情况检查,以及对预算偏差的分析。
考核机制则应结合项目实际成本与预结算的差异,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绩效评价。
【财政办法】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管理办法
【财政办法】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管理办法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的审核管理,加强我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全额投资或部分投资的建设项目。
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和其他专项建设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建设资金,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设项目。
第四条市财政部门负责在规定的时限内(见附件1)完成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统一出具审核结论书。
第五条建设单位按佛山市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资料报送清单准备相关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送市财政部门审核,并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符合国家YYY的有关规定,做到准确、真实、完整。
第二章工程概算的审核第六条对于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编制概算并按要求组织资料(见附件2)报送市财政部门审核,概算审核结论书作为市财政部门控制建设项目总投资的依据。
第七条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概算。
编制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遵循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进行限额设计,并将概算报送市财政部门审核。
第八条工程前期工作产生的费用,先由建设单位在经费中列支,待项目获市人民政府批准立项后再列入项目建设成本中。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监督,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概算第二条概算是对工程造价进行预测、计算和控制的一种方法。
第三条概算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1.概算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和版本;2.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范围和用途;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参与工程的各方;4.工程项目的总成本、分部和单位工程的预算金额;5.概算附件,包括定额、价目表、工料设备单价等。
第三章预算第四条预算是在概算基础上,对工程造价进行详细计算和控制的一种方法。
第五条预算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1.预算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和版本;2.工程项目的详细规划和设计;3.分部、单位工程的预算金额,包括直接成本、间接费用和利润等;4.预算附件,包括定额计价、综合单价、工料设备单价等。
第六条预算的编制须经过审定,审定机构为项目建设单位。
第七条预算应按照审定的内容和金额进行施工单位的招投标。
第四章结算第八条结算是指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核算和核对,经审定后支付给施工单位。
第九条结算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1.结算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和版本;2.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范围和用途;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参与工程的各方;4.分部、单位工程的结算金额,包括直接成本、间接费用和利润等;5.结算附件,包括完工测量、材料进场验收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结算的编制须经过审定,审定机构为项目建设单位。
第十一条结算应按照审定的内容和金额进行支付给施工单位,并进行财务监督。
第五章概算、预算、结算的管理第十二条概算、预算、结算的编制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确保其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技术和财务人员对概算、预算、结算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相关单位应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财务数据。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概算、预算、结算进行审查和监督。
第十六条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应建立工程信息交流平台,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工程概预算管理规定
工程概预算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管理,促进概预算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图纸阶段的设计概算,指对设计是否超限额设计基准价、是否需要进一步优化从经济角度作出评估。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施工图预算是对应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施工图预算,包括总包施工图预算和分包施工图预算以及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总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分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联营合同或者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包括指定分包工程和独立发包工程的施工图预算。
第七条本规定所称指定分包工程是指施工图纸中包含但不属总承包自行施工范围内,且需总承包单位对其现场施工进行管理的工程。
指定分包工程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规定。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独立发包工程是指总承包范围外因建设单位整体建设需要,通过直接招标或选定长期合作单位方式,发包确定施工单位的独立工程。
独立分包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规定。
第九条工程概、预算工作应遵循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设计出图、工程招标、工程合同签订、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第十条本规定主要包含了总则、设计概算管理、总包/分包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标底管理、附则、工作操作指引等内容。
第二节设计概算管理第十一条设计概算编制分工如下: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下属分中心(下称“分中心”)负责编制除“两点一线”工程、设计修改变更工程、工程签证、议标工程外的全部设计概算(包括所管辖范围内的商业地产项目),“两点一线”工程、设计修改变更工程、议标工程设计概算由各地区公司审核部负责编制。
第十二条设计概算编制及评审,原则上由各分中心独立完成,对无法安排自行编制的工程,经分中心总监、中心业务管线总审批后,可将项目外委给中心确定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概算。
(国有)投资项目概算、预算、决算工作程序管理办法
(国有)投资项目概算、预算、决算工作程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府(国有)投资项目概算、预算、决算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实施和监督机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使用政府性资金)新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管理,严格履行政府决策程序。
项目管理按“年度项目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城建类项目。
由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编制年度项目计划草案。
(二)教育类项目。
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编制年度项目计划草案。
(三)其他类项目。
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财政等部门编制年度项目计划草案。
第二章年度项目计划编制及决策程序第四条每年10月底前,由项目计划草案编制牵头部门负责,分别征集下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梳理本行业政府投资项目,并征得本部门分管副市长同意后报项目计划草案编制牵头部门。
第五条项目计划草案编制牵头部门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及市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等有关规划,结合实际需求,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初步评审论证,并从项目建设必要性、规模、内容、资金来源等方面提出综合性初步评审意见。
第六条项目计划草案编制牵头部门根据专家初步评审意见,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形成政府投资年度项目计划草案,经项目计划草案编制牵头部门征得本部门分管副市长同意后,由市发改委汇总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第七条年度项目计划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及项目计划草案编制牵头部门形成并下达年度项目计划。
市直相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下达的年度项目计划开展前期工作。
第三章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及决策程序第八条年度项目计划下达后,由项目计划草案编制牵头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根据年度项目计划内容,结合年度实际资金需求、资金来源落实等情况,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草案,并由市发改委汇总后报市金控委审议。
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建设概、预、决算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
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建设概、预、决算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78.09.29•【文号】•【施行日期】1978.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公布废止、失效法规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1988年5月9日实施日期:1988年5月9日)废止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建设概、预、决算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一九七八年九月二十九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算管理工作,是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认真整顿和加强“三算”的管理工作,加强责任制,建立和健全“三算”的工作制度,提高“三算”的质量,对于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搞好基本建设计划工作,推行基本建设大包干,实行经济核算,合理使用建设资金,降低建设成本,充分发挥投资效果,多快好省地完成基本建设任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此,特作本规定。
一、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初步设计总概算。
采用三阶段设计的,技术设计阶段,必须编制修正总概算。
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出施工图预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编制竣工决算。
二、设计概算是确定基本建设投资额,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实行基本建设大包干,控制基本建设拨款和施工图预算,考核设计经济合理性和建设成本的依据。
施工图预算是实行建筑安装工程包干,进行工程结算,实行经济核算和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
竣工决算是反映基本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
三、建设项目的总概算和竣工决算,应包括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建设费用。
即: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和其他费用。
概算文件应包括:建设项目总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单位工程概算以及其他工程和费用概算。
预算文件应包括:单位工程预算以及与建筑安装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和费用的预算。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下称市征地办)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结算编审工作的管理,保障市征地办的合法权益及项目的稳健运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市征地办各建设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由合同管理部负责实施,市征地办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第二章概、预算编审管理第四条时效管理目标概算编制单位应根据合同管理部完成时间的要求,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各专业人员安排、时间进度计划等。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并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向合同管理部汇报进度情况,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审核单位按合同管理部总体时间要求,制定审核计划,确保审核按时完成。
第五条质量管理目标(一)人员质量目标在组建人员架构方面,编制及审核单位应优先选用业务骨干,合理配备人力资源,保持队伍稳定,确保参与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达到项目要求目标。
(二)成果质量目标编制单位应采用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措施,杜绝严重错、漏项目的发生,确保编制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审核单位应认真负责进行审核,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
第六条服务管理目标服务单位要端正服务态度,积极配合、及时跟踪财政评审工作。
当相关部门对概、预算有异议时候,应及时回应并作出合理解释。
第七条目标奖惩编审单位管理目标考核奖惩依照各自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第三章结算编审管理第八条质量和进度目标(一)编制单位应对送审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审核单位应认真负责审核结算,对审核结果准确性负责。
(二)编审单位均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工作。
第九条人员管理目标(一)编审单位均应建立逐项审核与多层级复核制度,保证结算成果的准确性。
(二)编审单位均应优先选用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人员参与编审工作,保持队伍稳定,确保参与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达到项目要求目标。
第十条服务管理目标服务单位要端正服务态度,积极配合、及时跟踪财政评审工作,当相关部门对结算有异议时候,应及时回应并作出合理解释。
工程造价及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及结算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规范各类工程造价、结算管理, 明确职责和权限, 以利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达到降低工程成本、控制投资总额的目的, 特制订本办法。
1.2 造价控制以合同管理为主线, 以国家核定概算的静态投资为底线, 以项目公司董事会审定的总投资为依据, 实行项目招投标承包制和监理制, 做到静态控制、动态管理。
同时, 引入价值管理理念, 建立责、权、利一致的价值创造责任机制, 为控制造价造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1.3 本办法对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竣工结算管理进行了规定, 以便达到对工程造价实行全方位和全过程管理的目的。
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厂、指挥部的基本建设工程、技术改造工程、日常维修及大修工程。
2.管理职责2.1公司总经理为工程造价及结算第一责任人;2.2公司财务资产处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及结算的监督指导工作, 负责对本制度的编制、修订及解释工作;2.3公司所属厂、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为工程造价及结算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2.4公司所属厂、项目部财务预决算部门负责工程造价及结算管理的日常工作;3.工程结算审核程序及权限3.1工程结算应坚持多级审核原则, 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
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 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 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3.2各专业造价员编制完工程结算书后, 应由另一名同专业造价员(或本单位造价负责人)复核;3.3专业造价员及复核人员确认无误后, 应签字并加改执业印章, 送交财务负责人审核;3.4财务负责人审核无误后, 应签字并加盖财务印章, 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3.5各厂、指挥部审核无误后, 送公司财务资产处审批。
公司财务资产处审批后根据造价金额及变更情况决定是否送审计监察处审计。
3.6经过财务资产处或审计监察处审批的工程结算书, 即可作为付帐依据转财务部门支付。
4.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及总投资管理4.1在编制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 公司财务资产处组织专业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及已建成的同类型项目初步编制项目投资估算, 作为控制中介机构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书中投资估算的基础;4.2在初步设计阶段及详细设计阶段, 公司财务资产处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督促设计单位搞好设计方案的优化比选工作, 通过多个设计方案的优化、比较, 选择出技术先进、布局合理的设计方案, 并配合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 从而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投资概算。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办法
行性研究报告或勘探、开发方案组织编制物探、钻井工程估 算,估算编制方法及依据见附件二。
2.建设单位将编制完成的物探、钻井工程估算资料上报 分公司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
3
二、估算审查 1.根据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门编制上报的物 探、钻井工程估算资料和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技术设计方案 论证审查意见,分公司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组织审查物探、 钻井工程估算。 2.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分公司工程项目 造价管理部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物探、钻井工程估算后, 并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勘探、开发方案,按相关规定报批。 第十一条 地面建设项目估算编制、上报及审批 一、估算编制及上报 1.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估算, 估算编制方法和依据见附件二。 2.建设单位组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估算预审并提出书 面预审意见。 3.设计单位根据预审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估算进行 修改完善。 4.建设单位行文将修改完善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估算 报分公司。 二、估算审批 1.一、二、三类项目估算审批 一、二、三类项目经规划计划处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预 审后,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组织估算预审,并将预审意见提 交规划计划处,由规划计划处拟文呈分公司分管领导签发, 上报专业公司或股份公司审批后分公司转发下达。
工程项目概算预算制度
工程项目概算预算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概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及监督等环节,确保工程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控制。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本公司负责实施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
3. 工程项目概算预算应遵循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和真实性的原则。
二、概算编制1. 工程项目概算的编制应由专业的造价工程师负责,确保概算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2. 编制概算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包括工程量、材料价格、人工费用、机械使用费等各项成本。
3. 概算编制完成后,应由项目经理进行初步审核,并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复审。
三、概算审批1. 经过复审的工程项目概算,需提交给公司决策层进行审批。
2. 审批过程中,决策层应对概算的合理性进行全面评估,必要时可要求补充资料或调整概算。
3. 审批通过后,概算方可作为项目执行的依据。
四、概算执行1. 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执行,任何超出概算范围的支出都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2. 对于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变更,应及时调整概算,并按照审批流程重新审批。
3.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的实际支出与概算进行对比分析,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合理性。
五、概算调整1. 由于市场波动、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原概算无法满足项目实际需要时,应及时提出概算调整申请。
2. 概算调整应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详细的成本分析,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提交决策层审批。
3. 未经审批的概算调整不得执行。
六、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概算的监督机制,确保概算执行的严格性和有效性。
2. 对于违反概算执行规定的行为,应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3. 项目竣工后,应对概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作为今后项目管理的重要参考。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执行。
结算工程管理制度
结算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流程,确保工程款项的合理支付,维护建设方和施工方的合法权益。
2. 结算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二、结算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和管理整个项目的结算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 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三、结算流程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编制工程结算书。
2. 结算书应包括工程量清单、单价表、材料使用记录、人工费用等详细内容。
3. 项目管理部门应对结算书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结算数据的准确性。
4. 财务部门对初步审核通过的结算书进行复审,核对款项是否与合同相符。
5. 经过审核无误的结算书,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提交给建设方进行最终审批。
6. 建设方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款项支付。
四、结算争议处理1. 如在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应由项目经理协调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或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3. 在争议未解决前,暂停相关款项的支付。
五、结算文件管理1. 所有结算文件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2. 结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变更单、结算书、审批文件等。
3. 结算文件应保证真实、完整、可追溯。
六、监督管理1. 公司应定期对结算管理工作进行审计和评估。
2. 对于违反结算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3. 鼓励员工和合作方对结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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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下称市征地办)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结算编审工作的管理,保障市征地办的合法权益及项目的稳健运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市征地办各建设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由合同管理部负责实施,市征地办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第二章概、预算编审管理第四条时效管理目标概算编制单位应根据合同管理部完成时间的要求,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各专业人员安排、时间进度计划等。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并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向合同管理部汇报进度情况,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审核单位按合同管理部总体时间要求,制定审核计划,确保审核按时完成。
第五条质量管理目标(一)人员质量目标在组建人员架构方面,编制及审核单位应优先选用业务骨干,合理配备人力资源,保持队伍稳定,确保参与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达到项目要求目标。
(二)成果质量目标编制单位应采用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措施,杜绝严重错、漏项目的发生,确保编制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审核单位应认真负责进行审核,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
第六条服务管理目标服务单位要端正服务态度,积极配合、及时跟踪财政评审工作。
当相关部门对概、预算有异议时候,应及时回应并作出合理解释。
第七条目标奖惩编审单位管理目标考核奖惩依照各自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第三章结算编审管理第八条质量和进度目标(一)编制单位应对送审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审核单位应认真负责审核结算,对审核结果准确性负责。
(二)编审单位均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工作。
第九条人员管理目标(一)编审单位均应建立逐项审核与多层级复核制度,保证结算成果的准确性。
(二)编审单位均应优先选用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人员参与编审工作,保持队伍稳定,确保参与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达到项目要求目标。
第十条服务管理目标服务单位要端正服务态度,积极配合、及时跟踪财政评审工作,当相关部门对结算有异议时候,应及时回应并作出合理解释。
第十一条目标奖惩编审单位管理目标考核奖惩依照各自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概算管理实施细则》、《预算管理实施细则》、《结算管理实施细则》是本管理办法配套组成,并具体指导编审工作。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征地办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概算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了满足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下称市征地办)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规范工程概算文件编制方法及相关取费标准,提高概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总投资,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40号)、建设部“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建质[2003]84号)及“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16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工程概算管理实施细则》(下称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市征地办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及管理。
三、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核设计经济合理性和全面反映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的主要文件。
概算要完整反映设计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符合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构成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要求,有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允许幅度范围之内。
四、一个建设项目由两个以上单位参与编制概算书时,由总体单位统一概算文件的归总并对全部概算文件的编制质量负责,其他单位负责各自承担部分概算文件的编制质量。
五、概算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符合设计、施工技术规范。
第二章概算文件编制方法第一节概算文件的组成概算文件由封面、扉页(签署页)、目录、编制说明和概算表格、立项批文及相关初步设计图纸等资料组成。
一、封面、扉页及目录1、封面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设计阶段、篇册分册名称、编制单位及日期。
2、扉页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设计阶段、篇册分册名称、各级相关人员签名(含执业专用章)、编制单位及其印章、日期。
3、目录按概算表格的表号顺序编排。
封面、扉页及目录格式详见附件1。
二、编制说明概算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写出编制说明,文字力求简明扼要。
应叙述的内容有:1、工程概况:主要包括工程基本情况、编制范围、概算单元划分及编制单位、主要工程内容及施工方法、结构形式、建筑面积、特殊工艺说明等内容。
2、编制依据及取费标准:①工程量计算所依据的设计图纸;②定额、补充定额的采用情况;③工料机设备单价取定的依据或来源,属厂家询价的要求附盖有厂家印章的报价单,属网上询价的要求打印相应资料;④取费标准的采用情况。
3、概算成果:①概算金额;②技术经济指标。
4、其它说明(如有):①与概算有关的委托书、协议书、会议纪要主要内容;②编制中存在的问题;③其它与概算有关但不能在表格里反映的事项和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编制说明格式详见附件1。
三、概算表格市征地办工程建设概算文件采用统一的表格,格式详见附件2。
1、概算表1-01表建设项目总概算表1-02表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1-03表单位工程概算表1-04表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及价格汇总表2、计价表2-01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2-02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2-03表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3、分析表3-01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3-02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根据工程建设概算管理的需要可以增加的其它必要表格。
四、相关图纸资料初步设计图纸、立项批文等相关资料。
第二节概算文件的编制层次为充分体现市征地办工程建设和投资控制的特点,工程概算文件的编制按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顺序逐步分解完成。
设计概算文件分为建设项目总概算书、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单位工程概算书三种。
总概算书由承担建设项目总体设计的单位负责编制。
只承担单项工程设计而不承担总体设计的单位,只编制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
设计项目若为一个独立单项工程,则总概算书与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可合并编制,只需提交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
单位工程概算书是计算一个独立建筑物或构筑物(即单项工程)中每个专业工程所需工程费用的文件,不需计列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
第三节概算费用组成和概算项目一、概算费用组成概算费用按投资构成分为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五个部分。
1、工程费用按单位工程分为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及设备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其他特种专业工程等四个专业。
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费用名称详见《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项目表》(附件3),根据概算编制的需要可增加子分部工程。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指建设用地费、前期相关工作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引进技术及进口设备其它费、勘察设计费、检验检测费、技术督导费、工程监理费、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费、招标代理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合同相关工作费用、工程保险费以及其它费用等。
其具体组成详见附件3。
3、基本预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事先预留的费用。
主要指设计变更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工程量的费用。
4、建设期贷款利息是指采用贷款方式筹集的建设资金建设期的贷款利息。
5、铺底流动资金是指为保证新建的工程项目投产初期正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支付职工工资和其他有关费用,需要时按流动资金的30%计列。
二、概算项目开列市征地办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项目开列详见附件3。
如实际出现的工程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与项目表的内容不符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三、建设项目总投资构成图市征地办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构成图1.分部分项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环境保护费2.文明施工费3.安全施工费2.措施项目费 4.临时设施费(二)其它措施项目费1.模板一、工程费 2.脚手架建 3.交通干扰费4其它(模板、脚手架等)1.预算包干费设 3.其它项目费 2.工程材料进场检验费3其它1建筑意外伤害保险项 4.规费2.其它目 5.堤围防护费与税金1.建设用地费2.前期相关工作费投 3.建设单位管理费(或者代建费)4.研究试验费5.引进技术及进口设备其它费资 6.勘察设计费7.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8.检验检测费构二、工程建设其他费 9.技术督导费10.工程监理费11.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费成 12.招标代理费13.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14.合同相关工作费15.工程保险费16.其它费用三、基本预备费四、建设期贷款利息五、铺底流动资金(如有)第三章概算文件编制原则和费用标准一、编制原则1、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2、定额、取费标准的选用: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按单位工程的类别执行各专业工程定额和取费标准,其他费用按国家、省、市相关的最新文件执行。
3、清单编制及清单计价规定:市征地办建设项目工程概算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清单编制及清单计价,目前按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及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规定执行;当政府职能管理部门颁布新的定额和规定时,按新的定额和规定执行。
分部工程以上项目的项目编码按附件3中工程概算项目表选用。
缺项部分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参照其它相关工程定额的消耗量执行上述规定作相应补充。
二、费用标准费用标准按概算编制时期国家、省、市相关部门颁布的最新文件结合实际情况执行,相关依据如下:(一)、工程费1、分部分项工程费,目前按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及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规定执行。
当政府职能管理部门颁布新的定额和规定时,按新的定额和规定执行。
2、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堤围防护费与税金按附件4“工程费用取费一览表”执行。
其中:(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目前按2010综合定额、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建管字[2005]11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管字[2007]39号)、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3]106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筑[1999]175号)的规定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