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2024年教职工考勤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教职工考勤制度样本1、考勤规定(1)所有教职员工需严格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
如因病或私事无法工作,需提前书面请假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时向教导处登记以调整课程。
未经许可的先斩后奏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如遇急病,需尽快电话通知(最晚不得超过当日)。
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2)对擅自请“霸王假”的员工,将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若事假每月累计超过特定节数,将按特定标准扣款。
全学期累计超过特定节数,扣款标准将提高。
每天按7课时计算。
(3)学校将安排其他教师代替请假教师的职责,每节课将支付相应金额。
代课教师需尽职尽责,不得采取放羊式教学,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4)必须按时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禁止代签、提前签或迟到早签。
对于反复违规者,将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5)本规定参照《钦南区教职工请假规定》执行。
2、考勤细则(1)连续请假超过特定天数,包括周末、节假日和活动后的休息日,均不另扣。
(2)学期末请假,学期初未上班,两头累计超过特定天数,将合并计算缺勤天数。
(3)外单位借调的员工,将停发学校所有奖金,不再享受任何福利。
(4)教职员工申请调动,在未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坚守岗位,如擅自离岗,将按旷工处理。
3、考核办法(1)缺勤考核1)病假一天扣减当月出勤奖的特定比例;事假一天扣减当月出勤奖的特定比例。
2)对于特定年龄以上的教师,每月可因病休假特定天数,不扣除奖金。
(2)在岗考核1)上课迟到、中途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每次扣除特定金额。
2)因病、私事需临时外出,必须向教导处请假并调课,否则每次扣除特定金额。
3)因特殊原因迟到,需向主管领导说明,未说明的每次扣除特定金额。
4)出差的领导需在出差登记表上详细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3)奖罚条例学校遵循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全勤且工作出色的员工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在满工作量的情况下,可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候选人。
教务处考勤管理制度内容
教务处考勤管理制度内容一、目的为确保教务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教务处工作人员的出勤、请假、休假等方面的要求,规范考勤管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教务处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教师及其他专业人员。
三、工作时间1. 教务处工作人员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2. 工作时间安排如下: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3. 教务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日,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4. 教务处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务处处长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教务处工作人员每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由教务处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
签到作为出勤记录的重要依据,每位员工应确保签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9:0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4:00-14:30。
(3)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应提前向教务处处长或指定负责人说明情况。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教务处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在返回岗位后第一时间向教务处处长或指定负责人报告,并说明外出事由,由负责人核实后进行考勤补签。
4、忘记签到处理若教务处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一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处长或指定负责人说明情况,并提交书面申请。
经核实无误后,由负责人进行考勤补签,但每学期忘记签到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教务处处长负责全面监督和指导教务处的考勤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确保签到、请假等制度的执行。
(3)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023年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_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_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必须让办公室作好记录二、考核办法学校实行领导制度。
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时间要求:1、上午:教师于8点到9点必须签到。
有第一节课的于8:30分签到。
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师带班(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必须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
下午全体教师于1:30到2:3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3:3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必须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课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
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一中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4篇)
一中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是指对一中教职工的考勤管理进行规范的文件,旨在确保教职工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并对未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教职工进行相应的考勤处理。
一中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 考勤时间:规定教职工的工作时间,包括上班时间、下班时间以及午休时间等。
2. 考勤制度:明确教职工的考勤制度,如签到制度、刷卡制度、指纹识别制度等,并规定考勤记录方式和要求。
3. 考勤记录:要求每位教职工按照规定的考勤制度进行签到、签退或其他考勤操作,并记录在考勤系统中。
4. 迟到早退处理:规定教职工迟到早退的次数和时间限制,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扣除工资、进行警告等。
5. 请假制度:规定教职工请假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请假申请、请假审批和请假记录等。
6. 加班管理:规定教职工加班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加班申请、加班审批和加班记录等。
7. 考勤奖惩:规定考勤良好的教职工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而考勤不良的教职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8. 考勤统计与分析:规定考勤数据的统计处理方式,以及对考勤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的方法。
以上是一中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具体的规定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一中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2)为了规范学校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升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根据《州温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局直属学校(单位)教职工请(销)假管理____》(温教办政〔____〕____号)以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坐班考勤1、教师和招聘职员的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秋冬季:下午提前至13:30,其余不变。
2、参加早自修、晚自修值日工作的教师,参考相应的上下课作息铃声。
图书馆教师、生活指导师、食堂员工、保洁、水电工、保安等职工考勤时间另行规定。
3、考勤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0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篇1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二、批假规定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习培训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情况批假。
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情况批假。
三、批假权限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
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
四、批假程序: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用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用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所有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
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安排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
3、请假须提前进行。
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
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与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情况,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关说明: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
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导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
教职工考勤制度
教职工考勤制度教职工考勤制度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规范教职工的请假、旷工、迟到、早退等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二、考勤时间1. 教职工每周工作时间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每周工作时间一般为40小时。
2. 教职工每天上班时间一般为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一般为14:00-18:00。
具体上班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教职工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当按时到校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三、考勤方式1. 教职工考勤采用电子打卡方式,每人配备一只考勤卡。
教职工应当在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分别进行打卡。
2. 考勤卡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管理,教职工应当妥善保管考勤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3. 教职工在出差、请假、外出学习等原因无法打卡时,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填写相应的请假、出差等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四、考勤结果1. 教职工考勤结果分为正常、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几种类型。
2. 正常:按时打卡,无迟到、早退现象。
3. 请假:因事、因病等原因需要离校,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请假时间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 迟到:每天上班迟到超过15分钟,按迟到处理。
5. 早退:每天下班提前离开学校超过15分钟,按早退处理。
6. 旷工:未请假、未打卡且无正当理由缺勤,按旷工处理。
五、考勤奖惩1. 教职工每月考勤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作为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2. 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取消当月绩效奖金。
3. 每月累计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
4. 一年内累计请假超过规定天数,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5. 教职工考勤情况良好的,给予适当奖励。
教师考勤管理规定
教师考勤管理规定一、考勤概述教师考勤是指对学校教职工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的工作。
为了规范教师的工作纪律和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考勤方式1.教师考勤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管理,每位教师需配备一张考勤卡。
2.教师在每天上班时,需刷考勤卡进行签到。
3.教师在下班时,需刷考勤卡进行签退。
4.教师请假时,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汇报,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三、考勤记录1.考勤记录将被保存在电子考勤系统中,并定期备份。
2.教师可通过电子考勤系统查看自己的考勤记录,如有错误或疑问,需及时向考勤管理员反馈。
3.教师每月需向所在部门提交一份考勤报表,报表包括签到、签退时间等信息。
四、迟到和早退处罚1.迟到和早退超过5次的教师,将被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
2.迟到和早退超过10次的教师,将被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10%。
3.迟到和早退超过15次的教师,将被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15%。
4.迟到和早退超过20次的教师,将被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20%。
五、请假管理1.教师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汇报,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2.请假不得超过3天,若超过3天需向上级主管提交请假申请,由上级主管批准。
3.请假期间需安排替代教师,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加班管理1.教师加班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汇报,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2.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周10小时,若需要超过10小时,需向上级主管提交加班申请,由上级主管批准。
3.加班期间需保证教学质量,若因加班导致教学质量下降,将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七、考勤奖励1.考勤表现良好的教师,将得到相应的奖励,奖励方式由学校人事部门具体规定。
2.考勤记录良好的教师,将被列为先进工作者,享受相应的荣誉和福利待遇。
八、违纪处分1.严重迟到、早退或旷工的教师,将被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2.多次请假未经批准的教师,将受到警告、记过等处分。
3.严重违反考勤规定的教师,将受到停职、降职或解雇等严厉处分。
九、附则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7篇)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7篇)教师考勤管理制度(通用7篇)教师考勤管理制度篇1为了严肃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教职工考勤做如下规定:一、总则: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
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集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出勤记录。
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二、出勤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下午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
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己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一总结,当月兑现。
4、任课教师在上课时,出现迟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缺课一节扣30元。
5、教师按时辅导自习,不迟到、早退、中空。
临时因故不能盯自习者,可自行调换,无故不盯自习的倒扣2节。
6、请假3天以内(包括3天)自习课有顶替的不再扣罚,照常发放自习费;无顶替的倒扣一节。
7、请假在3天以上者,教务统一安排其他教师顶替,自习费归顶替教师。
8、辅导自习时,出现迟到、早退、中空除本节外再倒扣一节。
9、所有教师必须参与值班,实行轮休。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三、请假:1、学校领导、科室人员在年级兼课的,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先经教务主任签字后,再按隶属关系办理。
2、教职工请假0.5天及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校长签字批准。
4、校分管领导请假经校长批准,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请假由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
河海大学教职工考勤制度和请销假管理办法
河海大学教职工考勤制度和请销假管理办法一、考勤制度1、所有党政管理人员和教学科研辅助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按作息制度进行考勤。
兼任党政管理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明确坐班时间表。
2、考勤主要是考核教职工正常上下班情况以及教职工的迟到、早退、请假、超假、旷工等情况。
考勤是平时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职工年度考核、业绩考核、岗位聘任、解聘、晋级、调整工资等重要依据之一。
3、各单位必须加强考勤管理,学校将对各单位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4、各单位每月30日前将当月考勤情况汇总填写人员月报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以便及时进行工资调整。
5、因岗位工作需要,不能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上下班的单位,须根据单位特点制定符合岗位要求的作息制度,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二、请假制度教职工因公因私一律实行请假制度。
教职工因私事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写《河海大学教职工请假申请表》,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呈报,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请假期满应立即到岗工作并办理销假手续。
若假期不够需续假,必须在到期前办理续假手续,以续假前后累计天数按规定权限报批。
(一)事假1、教职工原则上应利用业余时间和节假日处理个人私事,确因私事请假,酌情给予一定的假期,时间一般在3天以内,最多不超过7天。
2、准假权限:事假3天及以内由所在院(系)、部门领导批准,每月月底以月报表形式统一报人事处备案;事假3天以上7天以内由单位审核报人事处批准;特殊情况需请事假7天以上的,由单位提出意见经人事处审核后,报校领导批准。
院系岗位秘书请假还须告知对口管理部门。
3、中层及以上干部请假,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二)病假1、教职工因病请假,须持有校医院主治医生出具、院长审核属实的病假证明;校外医院出具的证明,要经过校医院签署审核意见,并办理请假手续。
生急病的教职工,未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待病情缓解时,要补办请假手续。
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考勤工作纪律管理,是指对学校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出勤、请假、病假、事假、调休、旷工等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以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教职工考勤工作纪律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四条教职工应当按时到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第五条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以上需报学校批准。
第六条教职工因病请假,应当出具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病假期间,教职工应当安心休息,不得从事与病假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教职工因公出差,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出差期间,教职工应当遵守出差规定,完成出差任务。
第八条教职工调休,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排调休。
调休期间,教职工应当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第九条教职工旷工,是指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行为。
教职工旷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三章纪律处分第十条教职工违反考勤工作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一)警告;(二)记过;(三)降级;(四)撤职;(五)开除。
第十一条教职工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按照规定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复议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
2024年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6篇)
2024年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为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提升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并优化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及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职工考勤的政策指导与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请假制度及其处理(一)请假类别1. 事假:教职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时,可申请事假。
2. 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可申请病假。
病假超过____天者,需提供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相关资料以获批准。
3. 公假:教职工因公外出办事、参加会议或培训等,可申请公假。
4. 产假:持有生育卡的女职工,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待遇。
产假结束后,如因病需继续治疗且持有医院证明的,按病假处理。
5. 婚假:教职工结婚时,给予____天公假。
6. 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或配偶)去世时,给予____天公假。
丧假结束后仍需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二)批假权限1. 请假一天以内,由值周领导审批。
2. 请假一天至五天以内,由校长审批。
3. 请假五天以上,需报教育局审批。
4. 会议请假,由值周领导审批。
(三)请假手续1. 所有请假人员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请假类别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批后方可生效。
____天以内的课程由教职工自行调整,超过____天的课程由教导处负责调整。
2. 教职工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不得代请。
因病或因紧急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的,可委托亲属及时代为办理,但事后必须补办手续,补假无效。
3. 请假获批后,教职工应将请假条交至值周领导,并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离校。
(四)假期待遇1. 教职工一学期内请事假或病假累计____天以内的,按____元/天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超过____天的,按____元/天扣除。
2. 因公外出办事、参加会议或培训等,教职工需事先调课并向值周领导报告。
3. 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
学校教工考勤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教工考勤制度范文尊敬的学校教工:为了规范学校教工的考勤行为,提高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和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学校教工考勤制度。
请广大教工仔细阅读并执行本制度。
一、考勤范围本考勤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工,包括教师、工勤人员等。
二、考勤时间1. 教师教师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至下午5:30,中午12:30至2:00为午休时间。
教师应准时到校,不得提前离校或延迟离校。
2. 工勤人员工勤人员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12:00至1:00为午休时间。
工勤人员应准时到岗,不得提前离岗或延迟离岗。
三、考勤方式1. 教师考勤方式教师考勤采用刷卡机考勤方式。
教师应佩戴工作证并按时到达指定刷卡机刷卡。
2. 工勤人员考勤方式工勤人员考勤采用指纹考勤方式。
每位工勤人员在上班前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指纹登记,到达工作岗位后再进行一次指纹验证。
四、考勤记录及处理1. 考勤记录学校将根据教师和工勤人员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考勤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迟到、早退、未刷卡或未刷指纹等情况。
2. 迟到和早退处理教师和工勤人员若发生迟到或早退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教师:连续3次迟到超过5分钟或早退超过10分钟将扣除当月底薪的1%;连续5次以上迟到超过10分钟或早退超过20分钟将扣除当月底薪的2%。
(2)工勤人员:连续3次迟到超过5分钟或早退超过10分钟将扣除当月工资的1%;连续5次以上迟到超过10分钟或早退超过20分钟将扣除当月工资的2%。
3. 未刷卡或未刷指纹处理教师和工勤人员若发生未刷卡或未刷指纹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教师:连续3次未刷卡将扣除当月底薪的1%;连续5次以上未刷卡将扣除当月底薪的2%。
(2)工勤人员:连续3次未刷指纹将扣除当月工资的1%;连续5次以上未刷指纹将扣除当月工资的2%。
五、请假和补卡1. 请假教师和工勤人员请假需提前向所属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请假制度执行。
学校考勤怎么管理制度
学校考勤怎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学校教学、管理及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加强教职工及学生的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考勤管理的要求和流程,规范学校全体师生的出勤行为,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合同制、临时工等)及学生。
三、工作时间1. 教职工工作时间:(1)上午:08:30-12:00;(2)下午:14:00-17:30;(3)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季节调整,由学校提前通知。
2. 学生上课时间:(1)上午:08:00-12:00;(2)下午:14:00-17:30;(3)晚上:19:00-21:30(如有晚自习)。
3. 特殊岗位工作时间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具体安排。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学校教职工及学生需每日按时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等,具体方式由学校统一规定。
(2)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信息变更,需及时向考勤管理部门报备。
(3)签到数据作为考勤依据,纳入个人考勤记录。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教职工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为08:20-08:50,下午签到时间为14:00-14:30。
(3)学生每日签到一次,上课前进行签到,具体签到时间由各班班主任规定。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教职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并提交外出公干单。
(2)经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外出期间免予签到,但需在返回学校后及时向考勤管理部门报备。
4、忘记签到处理(1)教职工或学生如因特殊情况忘记签到,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班主任报告,并说明原因。
(2)经核实后,由部门负责人或班主任在考勤记录上备注,并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补签。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学校设立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全校的考勤管理工作。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考勤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它对于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提高教职工工作效率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提高教育教学效果,学校制定了一套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一、考勤范围和方式考勤管理适用于所有教职工,包括教师、管理人员和辅助人员等。
学校教职工可以通过电子考勤系统、人工签到等方式进行考勤登记。
教职工需准时到校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请假。
二、考勤时间和地点教职工的考勤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考勤地点为学校规定的考勤处或指定的考勤点。
教职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勤登记,不得代签或迟到签到。
三、考勤记录和管理学校将建立教职工考勤记录,每月汇总并形成考勤报表。
考勤报表将作为评定教职工工资、绩效和奖惩的依据。
学校还将定期对教职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审核和检查,确保考勤管理的公正和透明。
四、请假与迟到早退管理教职工如需请假,需提前向上级汇报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请假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始可离校。
未经批准或超过请假期限的请假属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对于迟到早退的教职工,学校将进行记录和统计,连续多次迟到早退者将面临相应的惩罚。
五、出差和会议管理教职工的出差需提前向上级提出申请,并填写出差申请表。
出差期间,教职工需按要求进行出差登记和报到。
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时,教职工也需及时参加,并填写会议签到表。
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不参加会议者将扣除相应的工资和绩效。
六、加班和调休管理教职工如需加班,需提前向上级汇报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加班期间,教职工需按规定进行加班登记和报到。
加班时间将计入工作时数,并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调休。
调休需提前申请并经批准,教职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休。
七、管理人员的示范作用学校管理人员作为教职工考勤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带头遵守考勤规定,保证准时出勤。
管理人员要严格审核和监督教职工的考勤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考勤管理的有效实施。
教职工考勤制度及其管理办法
教职工考勤制度及其管理办法为建立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使全校教职员工包括聘用人员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和校纪校规,结合我校实际并参照市有关规定,学校修订并完善了教职工考勤制度及其管理办法;一、考勤制度1、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早退、迟到、旷工;2、考勤人员应每日如实记录本部门的出勤情况,考勤不得任意涂改,如需修改,涂改处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方可有效;3、考勤自每月的21日至次月的20日,每月由各部门汇总后,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于每月的22日前交人事处,不按时递交的部门将影响工资的发放,凡弄虚作假者、则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4、各部门考勤记录由人事处汇总后保存,人事处每月按出勤记录计算员工工资,并做工资单,经校长审定签字后交财务处发放;5、人事处不定期组织抽查各部门的考勤情况,以保证考勤的严肃性、真实性;二、工作时间离校登记1、建立工作时间离校登记与公示栏,职工在工作时间离校必须在公示栏中告之;2、各部门负责人在工作时间离校一整天,需告知分管校长,并在校长办公室登记;3、校级领导工作时间离校,在校长办公室进行登记;4、外出期间必须保持手机畅通,以确保联系;5、人事处代表学校督察外出登记工作,如发现既未告知登记,又未按规定请假的,则按文件规定予以处理;三、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请假1、事假:因事确需本人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处理的可请事假,事假一天,职工按本人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1/21.75扣发;教师在规定坐班期间请假,按基本工资的1/21.75扣发;政治、业务活动期间请假另定;2、婚丧假:本人结婚或因直系亲属死亡,可请婚丧假;▲结婚假一般为三天,结婚符合晚婚标准男满25岁,女满23岁的可请假10天、子女结婚可请假3天、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婚假均包括固定节假日;婚假工资照发;▲到外地指到配偶所在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可根据在途往返时间核给路程假;▲丧假直系亲属三天父母、配偶、子女工资照发;3、病假:学校教职工因病可请病假,病假需持医院医生的证明,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为:▲对于返聘退休教师、职工包括待退休的教师、职工在病假期间,发本人工资的60%;连续病假满1个月,计发1个月的基本工资后,其工作协议自动解除;▲对于合同制的病假教职工,以停工之日起在6个月以下者月工资计算方法:在本校服务二年以下按本人工资60%计发;在本校服务满2年不满4年按本人工资70%计发;在本校服务满4年不满6年按本人工资80%计发;在本校服务满6年不满8年按本人工资90%计发;在本校服务满8年以上按本人工资100%计发;▲以停工之日起在6个月以上者从第7个月起停发病假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标准如下:在本校服务一年以下按本人工资40%计发;在本校服务满1年不满3年按本人工资50%计发;在本校服务满3年以上按本人工资60%计发;▲病假应以医嘱时间为限,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六个月为限,二者合计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教职工因请病假一个月以上被学校停职,病愈后经公立医院证明身体正常,经学校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恢复工作;4.产假和哺乳假:产假指与生育有关,并由此引起的休假,包括产前定期检查、产前休息,产后恢复以及由此引起的疾病所需要的休假;a)已婚女性可享受政府规定的九十天带薪产假;b)已婚女性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c)所有教职工均需执行政府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违反者一律不得享受产假;d)教职工在被聘用之前已经怀孕,必须向人事处如实说明;e)工资由社保机构支付,学校暂停支付;f)产假期满后,若有困难且工作上许可,可申请无薪哺乳假,最长不超过六个月;g)符合计划生育的女教职工分娩后,配偶可享受三天护理假;5.公伤假:因公负伤需治疗或休养,参照上海市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给予适当时间的公伤假,假期内工资按基本工资给付;a、教职工在工作中负伤,需在24小时内报学校主管领导,学校根据医院诊断结果需休养或住院治疗的证明给假;b、愈后经鉴定或医院诊断可复工者应到学校报到上班,拒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工伤假期满仍未病愈者须向学校办理续假手续,未办妥续假手续不到班者也作旷工处理;c、治疗后无法再从事学校工作的,按以下办法处理:属于教职工全责和主责的,学校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予以辞退;属于学校主责和全责的,学校可与该教职工协商解除合同或退休并给予一次性补助、或另外帮助安排适当的工作并解除合同;d、工伤假超过6个月的,自第7个月起工资按学校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四、请假手续1、教职工请事假特殊情况除事后及时补办手续外应在请假的前一天提出,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如果对工作有影响,学校有权不批准;因突发事情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须及时通过电话或托人与部门领导取得联系、说明请假事由和日期,并在二日内持相应证明或详细陈述到学校补办请假手续;事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2、教职工因病休假,应及时将病假单交部门主管,以便安排工作,确因重病急病,不能亲自办理,可事先电告或委托他人转告,事后补办,否则不予确认,由此造成工作上的耽误将追究其责任;3、调休:持有调休单的教职工需调休,出示并上缴调休单,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前提下,经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开;部门主管调休,需经分管校长同意方可离开;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调休单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超过有效期的调休单一律交人事处回收作废;五、请假审核权限1、各分院院长、各处室负责人可批准本部门教职工一天事假;2、教职工请事假二天至一周内,需经各分院院长、各处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经分管校长审核同意后,报校长批准;3、各分院院长、各处室负责人请事假:三天之内含三天,由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经分管校长审核同意,报校长批准;4、同意请婚丧假、探亲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的各级领导批件,当月同考勤表一并报人事处,由人事处按规定处理;六、加班制度及支付加班费的暂行规定1、严格控制加班,全校教职工应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不存在加班问题;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必须严格控制加班人数和时间;原则上需加班半天以上的,本人事先要提出请求,填写加班单,经部门领导审核、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员工持加班单至人事处换调休单,加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加班工作岗位,并按时按质完成加班任务;加班后实行调休制,确实无法调休的,经校长批准后方可给予补贴;2、教职工在外出差期间,公休日、节假日则不另作加班处理,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和路途补贴;3、在正常工作以外时间,参加学校正常值班工作的,不按加班处理,由学校统一计发值班补贴;4、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其他相应的劳务费用补偿的,不再重复支付加班补贴,如不足抵偿的,差额部分由学校补上;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旷工及处理1、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经教育无效者;2、请假逾期不归,又未经续假的超假日;3、经查实谎报请假理由者;4、不服从工作分配和工作调动,拒绝到新岗位工作的贻误日;八、附则1、本规定自下发即日起试行;2、本规定的解释由校长授权人事处负责;。
学校教师考勤暂行规定范文(二篇)
学校教师考勤暂行规定范文一、考勤目的为了提高学校教师的工作效率和纪律意识,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考勤暂行规定。
二、考勤时间1. 教师应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点前到达学校,做好准备工作,并按时开始上课。
2. 下午1点到2点为午休时间,下午3点为下课时间。
教师应在下课时间后及时离开教室,并在下午2点至3点之间休息。
三、考勤标准1. 教师应按时到达学校,迟到5分钟以内不算迟到,超过5分钟的算迟到一次。
2. 教师应每天按时上下课,不得提前下课或延迟上课。
3. 教师应每周至少参加一次学科组会议,并积极参与学科讨论和教学活动。
四、考勤记录1. 学校将设立专门的考勤记录室,每位教师每天到校后应按时刷卡进行考勤。
2. 每位教师的考勤记录将由考勤管理员负责整理和保存,以备日后查阅。
五、考勤处罚1. 对于迟到的教师,根据其迟到次数进行处罚。
第一次迟到,将受到口头警告;第二次迟到,将扣除当天全天出勤的工资;第三次迟到及以上,将扣除当天全天出勤工资并作为迟到记录,连续迟到三次将向上级报告。
2. 对于提前下课或延迟上课的教师,将受到严肃批评,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对于不参加学科组会议或不积极参与教学活动的教师,将受到警告并影响其职称评定。
4. 对于重复犯错或严重违反规定的教师,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降级、停职或开除等处罚。
六、考勤奖励1. 对于按时到校并积极参与教学活动的教师,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表扬、奖金或晋升等。
2. 学校将建立考勤奖励制度,每个学期将评选出考勤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七、考勤监督1. 学校将安排专门的考勤监督人员,负责对教师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考勤监督人员将随机抽查教师的考勤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八、考勤申诉1. 对于对考勤结果有异议的教师,可以向学校的考勤管理员提出申诉。
2. 考勤管理员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给予合理的答复和处理。
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管理办法
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教职工的考勤及请销假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效能,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勤制度1.教职工每天上班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2:00、13:30-17:30,共计8个小时。
2.教职工应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教职工若临时有特殊事情需要调整上班时间,需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请示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上班时间。
4.迟到早退的情况,按照以下标准扣除工资:(1)迟到和早退不超过30分钟,扣除当天工资的1/4;(2)迟到和早退不超过1小时,扣除当天工资的1/2;(3)迟到和早退不超过2小时,扣除当天工资的3/4;(4)迟到和早退超过2小时,扣除全天工资。
5.教职工因病需要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准假天数不得超过5天。
请假期间,需提供医生出具的病假条。
6.若教职工因私人事务需要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并获得批准。
请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
7.教职工请假时,需填写请假申请表,并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
8.教职工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缺勤一天,将视为旷工,扣除全天工资。
9.教职工如需离岗时间超过5天,需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提交离岗申请,并得到所在部门领导的批准。
二、销假制度1.教职工在请假期满后当天上午需立即面见所在部门领导,并提交请销假表。
2.所在部门领导对销假表进行审核,并在表上签字确认销假。
3.教职工销假后当天下午需正常上班。
三、迟到、早退、旷工与考核1.教职工迟到、早退、旷工次数超过5次的,将被记警告一次并扣除一个月工资。
2.教职工迟到、早退、旷工次数超过8次的,将被记警告一次并扣除三个月工资。
3.教职工连续30天迟到、早退、旷工的,将被列为停职检查,并扣除十二个月工资。
四、处分与激励1.教职工严重迟到、早退、旷工的,将被记警告,并影响年终考核结果。
2.教职工按时出勤、无迟到、早退、旷工记录者,将获得奖励,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表彰。
五、附则1.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教务处老师考勤管理制度
教务处老师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教务处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职工的考勤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加强教务处教职工的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教务处全体教职工,包括在职教师、管理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
三、工作时间1. 教务处教职工工作时间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分为上午班和下午班,具体工作时间如下:上午班:08:30-12:00下午班:14:00-17:302. 教务处教职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履行岗位职责。
3. 特殊情况下,教务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教职工工作时间,并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4. 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时,需提前向教务处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调休或发放加班费。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教务处全体教职工每日需按时进行签到,签到方式采用电子考勤系统或指定的纸质签到表。
签到为每日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教职工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次数为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签到时间:上午上班签到时间:08:20-08:5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13:50-14:20(3)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漏签。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教务处教职工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在返回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考勤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视为正常出勤。
4、忘记签到处理教职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向考勤管理人员报告,并说明情况。
考勤管理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可进行补签,但需扣除当月全勤奖。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教务处设立专门的考勤管理人员,负责每日考勤记录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2)教务处主管领导负责监督和审核考勤情况,对考勤异常情况进行处理。
(3)教务处全体教职工有责任确保自身考勤记录的准确性,如有疑问,应及时向考勤管理人员反映。
学校教师出勤考核的管理制度(12篇)
学校教师出勤考核的管理制度(12篇)学校教师出勤考核的管理制度(精选12篇)学校教师出勤考核的管理制度篇1一、考勤部分。
教师按上班时间提前5分钟到。
迟到一次扣5元。
无故旷工扣20元。
请假、病假需提前告知园领导批准(病假及时电话告知园长,来园补交请假条事假未经园长批准视为旷工处理。
)二、教育教学部分。
每周五必须制定下周计划,且在下午4点上墙。
未按时完成者每次扣除奖金10元。
按周计划和一日活动安排进行教学活动,检查发现未按计划执行者,每次扣除奖金5元,当月3次扣除20元。
每周五交下周备课教案或者接受保教主任的检查,未完成者扣10元。
在教学活动中出现训斥、体罚、变相体罚现象扣除工资20元。
三、安全、护理因老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5--20元。
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或清理干净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属实的一次扣10元。
幼儿进餐时,教师要在旁边指导或帮助进餐的技能,培养文明行为习惯。
严禁教师在一旁不闻不问、聊天或大声呵斥,更不能与幼儿一起进餐,若发现一次扣5元。
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查错(如幼儿走失、骨折、等),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作出响应的处理,扣除当月奖金。
四、卫生。
活动室、卫生间、活动区卫生不合格,一次扣除奖金5元,当月累计3次扣20元。
放学时要仔细整理幼儿着装、面容(包括洗练、洗手、梳头)若家长投诉照顾幼儿不周,一次扣5元,当月累计3次扣除20元。
学校教师出勤考核的管理制度篇2一、上下班制度1、按照国家规定,学校执行每周5天,每一天8小时工作制,教师每一天具体到校与离校时间由学校根据季节另行规定。
2、教师每一天上、午时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下班。
值日领导与值日教师按学校规定的值班时间到校,并履行值班职责。
3、值日领导每一天按上午、午时到校时间定时清查两次人数,凡规定时间内未到教室、办公室等工作场合者,视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上离校者,视为早退;未请假或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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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为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保障教师权益。
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以下考勤管理规定。
一、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规范的考勤制度,严肃上下班纪律,明确专人负责考勤,定期将考勤情况予以公示,考勤资料要保存两年以上。
(二)教职工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的人员,须向学校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学校内部给予通报批评。
(三)教职工考核年度内有旷工行为的(未请假又未上班的视为旷工),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旷工超过3天、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最高确定为基本合格;连续旷工超过8天、累计旷工超过12天的,考核定为不合格。
(四)根据《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的规定,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甲方在通知乙方后,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五)严格执行考勤月报制度。
各学校要将教职工考勤情况整理清楚,每个月月底上报教科局人事股备案。
二、请假
(一)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
1.学校教职工请假一律逐级批准(村校教职工请假,3天及以下由村校校长审批,3天以上5天以内的由村校长签署意见后,报中心学校校长审批;5天及以上30天以内由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后上报县教科局和人社局负责人审批。
村校校长请假一律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病假时间在五天以上,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县级医院不含外县(区)医院)疾病证明。
假条原件留学校复印件交教科局人事股保存。
2.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校长(园长)请假报局长批准,假条原件留学校复印件交教科局人事股保存。
(二)病假
病假凭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发票,按请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病假期间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否则视为旷工。
1.病假6个月及其以下的,奖励性工资全额计发。
2.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下的,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11至20年的,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计发;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0%计发。
患癌症、麻风病、精神病的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全额计发。
(三)事假
若因特殊事急需请假者,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1.一年当中,事假累计在15个工作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照发;超过15个工作日的,按超过的工作日扣发奖励
性绩效工资。
2.连续事假在1个月以上的,从次日起按工作日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婚假,婚假期视为出勤。
职工本人结婚,给予3天婚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
结婚职工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酌情给予路程假。
(五)丧假,丧假期视为出勤。
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15天丧假。
死亡的直系亲属居住在外地的,可以酌情给予路程假。
(六)产假
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产假期视为出勤。
1.产假为18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指预产期前15天),除提前生育外,一般不放在产后休息;
2.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名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晚育且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15天;
5.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育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护理假7天;
6.妊娠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30天;4-6个月流产的,给产假42天;7个月以上流产的,
给予产假90天。
(七)计划生育手术假
计划生育手术假期视为出勤。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2.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天。
3.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假30天,产假期间结扎的产假顺延。
4.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假15天。
5.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30天;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天。
6.因避孕措施失效而施行补救手术的,休假40天。
(八)培训假
1.组织安排外出培训者,把批准的文件或通知交学校办公室。
2.积极鼓励、支持教职工参加在职进修,鼓励有条件的教师参加教育硕士考试学习。
教职工应按规定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培训,学历不达标的教师要积极参加学历教育。
本人要脱产外出培训的,必须经教科局同意后,才能外出参加培训。
(九)工(公)伤假
工(公)伤假期视为出勤。
因工(公)受伤者,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十)年休假、探亲假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已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年休假和探亲假。
(十一)旷工
旷工期间按工作日扣发工资。
三、续假
请假者需续假,必须有充分理由。
(一)事后请假、间接请假、请霸王假,理由不充分者按旷工论处。
(二)不论何种假,凡包含着双休日或节假日的,连续计算请假时间。
(三)请假不实者,一经核实,一律按旷工论处。
(四)一年内病假或事假超过6个月以上的,当年不得计算工作年限。
四、销假
凡请假期满后,要按照请假程序向相关领导报到销假,以便领导及时掌握情况,安排工作。
五、纪律和责任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任追究
1.擅自批准工作人员以长期病假、停薪留职、带薪留职、委派招商引资等形式长期离岗的。
2.对本学校人员管理不严,工作失职,甚至为在编不在岗人员提供虚假证明、隐瞒不报的。
3.对旷工达到辞退天数、已调出、脱产进修、受刑及处罚或其他受处分等人员未按规定停发工资的。
4.以变相审批的形式同意工作人员长期休病假、事假的。
(二)各学校校长是教职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有符合上述责任追究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分别对校长实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成检查、免职等处理。
对违规以学校组织研究、集体会议同意工作人员离岗的,追究会议主持人的责任。
六、各学校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严格考勤,并在考勤的基础上按本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若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