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用色谱柱、流动相管理规程

检验用色谱柱、流动相管理规程
检验用色谱柱、流动相管理规程

1. 制订/日期

QC/主管2. 审核/日期

QC/部长3. 批准/日期

质量副总经理

分发部门:质保部(QA)、质控部(QC)

修订历史:

版本号修订日期修订概述

01 2020.07.02 首次制订

1.0 目的

本规程用于规范实验室分析检测用色谱柱、流动相的管理,保证检验质量。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分析检测用色谱柱、流动相的管理。

3.0 职责

3.1 本文件由质控部(QC)负责起草,质控部(QC)部长审核,质量副总经理批准;

3.2 质控部(QC)负责本规程的贯彻实施,质保部(QA)负责监督检查本规程的执行。

4.0 参考文件

《中国药品GMP指南》2010版。

5.0 定义

N/A

6.0 规程

6.1 色谱柱的管理

6.1.1 色谱柱的编号

为便于追踪和统一管理,为采购的每根色谱柱制定相应的唯一编号,具体编制规则如下:

两位流水序号,为该色谱柱当年购进时的流水顺序编号

两位年份

色谱柱分类代码(LC液相色谱柱,GC气相色谱柱,QT其他色谱柱)如:LC-12-06表示2012年流水序号为06的液相色谱柱。

6.1.2新购进的色谱柱应造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色谱柱编号、来源、品名、型号、规格、柱内保护

溶液、购进日期、启用日期、停用日期及原因等。

6.1.3色谱柱应分类存放 ,盒上贴上标签 ,注明类别。每启用一根色谱柱,在色谱柱上贴上标签,注明编

号、启用日期。液相色谱柱一般按填料不同分为无键合硅胶柱、正相键合色谱柱(如:氨基柱Amino/NH2、氰基柱Cyano/CN/Nitrile)、反相键合色谱柱(如:碳十八柱ODS/C18、碳八柱MOS/C8、碳六柱Hexyl/C6、碳四柱Butyl/C4、碳一柱Methyl/C1、苯基柱Phenyl)以及离子交换柱(如:阴离子交换柱SAX、阳离子交换柱SCX)和凝胶色谱柱等等;气相色谱柱按柱子内径大小可分为填充柱(一般用不锈钢管)和毛细管柱(玻璃或石英毛细管)。

6.1.4每根柱子每两个月保养一次并做好保养记录 ,特别是对于一些使用频率少的柱子,因为放置时间

长,容易干柱。对于确已失效的柱子,需贴上停用标签做好停用记录, 并专门存放不能随意丢弃,留待统一处理。对于价格比较昂贵用于成品检验的柱子,由于使用时间较长柱效降低后若性能仍

可满足中间体控制检测,则可降级用于检测产品的中间体,但应在柱子标签上注明仅用于中间体检测。

6.1.5色谱柱应有使用、维护保养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色谱柱的一般信息(色谱柱编号、名称、来源、

启用日期、停用日期)、使用日期、使用时间、检测样品及批号、使用状况、维护保养时间、维护保养内容、操作者、备注。

6.2 液相色谱柱的使用

6.2.1 使用前注意事项

6.2.1.1在使用前,一定要注意色谱柱的储存液与要分析样品的流动相是否互溶。在反相色谱中,如用

高浓度的盐或缓冲液作洗脱剂,应先用10%左右的低浓度的有机相洗脱剂过渡一下,否则缓冲液中的盐在高浓度的有机相中很容易析出,堵塞色谱柱。

6.2.1.2色谱柱使用的流动相中所使用的各种有机溶剂要尽可能使用色谱纯,配流动相的水最好是超纯

水或全玻璃器皿的双蒸水。如果将所配得流动相再经过0.45μm的滤膜过滤一次则更好,尤其是含盐的流动相。另外,装流动相的容器和色谱系统中的在线过滤器等装置应该定期清洗或更换。

6.2.1.3 以常规硅胶为基质的键合相填料通常的PH值适用范围是2.0-8.0,BDS C18适合于碱性化合物,

PH值适用范围为2.0-10.0。当必须要在PH值适用范围的边界条件下使用色谱柱时,每次使用结束后立即用适合于色谱柱储存并与所使用的流动相互溶的溶剂清洗,并完全置换掉原来所使用的流动相。

6.2.1.4样品也要尽可能清洁,最好使用流动相溶解样品。可选用样品过滤器或样品预处理柱(SPE)对

样品进行预处理,除去样品中的强极性或与柱填料产生不可逆吸附的杂质;若样品不便处理,可使用保护柱。在用正相色谱法分析样品时,所有的溶剂和样品应严格脱水。

6.2.2 使用时注意事项

(1)柱子在装卸、更换时,动作要轻,接头拧紧要适度;必须防止较强的机械振动,以免柱床产生空隙;

(2)如果仪器用来做常规分析,样品种类有限,但分析次数多,则不妨为每一类常规分析配置一根专用柱,这样有助于延长柱子的寿命;

(3)避免压力和温度的急剧变化及任何机械震动。温度的突然变化或者使色谱柱从高处掉下都会影响柱内的填充状况;柱压的突然升高或降低也会冲动柱内填料,因此在调节流速时应该缓

慢进行,在阀进样时阀的转动不能过缓;

(4)应逐渐改变溶剂的组成,特别是反相色谱中,不应直接从有机溶剂改变为全部是水,反之亦

然。大多数反相色谱柱的 pH稳定范围是 2-7.5,尽量不超过该色谱柱的 pH范围;

(5)如使用柱温控制装置时,应注意在通入流动相后才能升温;

(6)一般说来色谱柱不能反冲,只有生产者指明该柱可以反冲时,才可以反冲除去留在柱头的杂质。否则反冲会迅速降低柱效;

(7)选择使用适宜的流动相,以避免固定相被破坏。有时可以在进样器前面连接一个预柱,分析柱是键合硅胶时,预柱为硅胶,可使流动相在进入分析柱之前预先被硅胶“饱和”,避免分

析柱中的硅胶基质被溶解;

(8)避免将基质复杂的样品尤其是生物样品直接注人柱内,需要对样品进行预处理或者在进样器和色谱柱之间连接一个保护柱。保护柱一般是填有相似固定相的短柱,可以而且应该经常更

换;

(9)经常用强溶剂冲洗色谱柱,清除保留在柱内的杂质。在进行清洗时,对流路系统中流动相的置换应以相混溶的溶剂逐渐过渡,每种流动相的体积应是柱体积的 20倍左右,即常规分析

需要 50-75mL。

6.2.3 液相色谱柱的保存

6.2.3.1 色谱柱每天实验后的保养

在完成分析工作之后,不应立即停机,需及时对色谱分析系统进行冲洗,一般0.5h以上,以除去色谱柱内的杂质,然后置换上对应的储存液。一般色谱柱的储存液无特殊说明,均为评价报告所示的流动相;对于反相色谱柱使用缓冲液或含盐的流动相时,实验完成后应用10%的甲醇/水冲洗30分钟,洗掉色谱柱中的盐,再用甲醇冲洗30分钟。注意:不能用纯水冲洗柱子,应该在水中加入10%的甲醇,防止将柱子的填料冲塌陷。

6.2.3.2 长期保存色谱柱

如色谱柱要长时间保存,必须存于合适的溶剂下。对于反相柱可以储存于纯甲醇或乙腈中,正相柱可以储存于严格脱水后的纯正己烷中,离子交换柱可以储存于水(含防腐剂叠氮化钠或柳硫汞)中,并将购买新色谱柱时附送的堵头堵上、拧紧,防止溶剂挥发干燥。储存的温度最好是室温。

6.2.4 液相色谱柱的保养和再生清洗

6.2.4.1保护柱(预柱)的使用:对于较昂贵的色谱柱,可以在柱前加一保护柱,防止样品中杂质污染分析

柱;对于制备柱,因其进样量大,使用保护柱尤为重要。

6.2.4.2色谱柱使用一段时间后,常遇到柱子被污染,柱效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比如:色谱峰高降低,

峰宽加大或出现肩峰的现象),通过采用适当的方法对色谱柱进行再生处理,可以延长色谱柱的

使用寿命。

6.2.4.3 再生处理包括正反两种顺序:依次采用20-30倍的色谱柱体积的下列对应溶剂作为流动相冲洗

色谱柱,完成后再以相反顺序冲洗色谱柱。推荐使用常规流速的1/5-1/2,切换流动相时浓度梯度由小到大。以下是一些常见柱子的再生处理程序:

(1)硅胶柱(未键合):正己烷←→二氯甲烷←→异丙醇

(2)硅胶基质非极性键合相( C18, C8, C4, C2, C1, Phenyl):95%水/ 5%乙腈(甲醇)←→乙腈(甲醇)←→ THF;(含蛋白污染物)B从 10%到 90%的梯度,A=0.1%TFA水溶

液,B=0.1%TFA乙腈溶液

(3)硅胶基质极性键合相(CN,NH2,DIOL等):氯仿←→异丙醇←→二氯甲烷←→庚烷

(4)离子交换树脂柱(SCX/SAX等):一般采用高浓度(1-2mol/L)的 NaCl溶液

# 油脂等物质可用低浓度碱溶液 (如 0.1mol/L的 NaOH溶液)冲洗

# 酸性有机物用低pH缓冲液冲洗

# 碱性有机物用高pH缓冲液冲洗 , 再用蒸馏水←→甲醇←→二氯甲烷冲洗。

(5)凝胶色谱柱(GPC/GFC等):通常用稀的氢氧化钠或非离子型去垢剂冲洗

# 疏水蛋白可用 24%或 30%乙腈冲洗过夜除去

# 亲水蛋白可用 30%-50%乙酸除去

# 痕量胃蛋白酶可用蛋白水解酶处理分解 , 再用蒸馏水←→甲醇←→蒸馏水冲洗。

6.2.5 液相色谱柱在使用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色谱柱在使用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柱压升高,如果柱压是在长时间使用过程中缓慢增加,属于正常现象。但柱压在使用过程中突然升高(系统管路堵塞及压力传感器故障除外),一种可能是烧结滤片被堵塞,这时应更换滤片或将其取出进行清洗;另一种可能是大分子进人柱内,使柱头被污染;如果柱效降低或色谱峰变形,则可能柱头出现塌陷,死体积增大。以下列举了部分常见原因及解决办法:

(1)色谱柱头的过滤筛板堵塞或污染;

解决方法:如确定是色谱柱头的过滤筛板被污染,可以将色谱柱反方向用甲醇冲洗至正常

压力,或者卸下色谱柱头,将其放在10%的稀硝酸内超声清洗10分钟,后再用纯水超声

10分钟,重新装入色谱柱。

(2)色谱柱头的填料被样品污染;

解决方法:如确定色谱柱头的填料被污染,将柱头螺丝卸下,挖出柱内前段被污染的填料,

用相同的柱填料重新填入,仔细修复后,重新安装上柱头螺丝。

(3)色谱柱内缓冲液中的盐遇到高浓度的甲醇或其他有机溶剂,形成结晶析出;

解决方法:如确定是盐结晶,用10%的甲醇/水冲洗色谱柱使柱内盐全部溶解并置换出来,

再换用高浓度甲醇冲洗。

(4)流动相PH值过大或过小使固定相结构破坏或溶解。

解决方法:如果因PH值使用不当造成的,很难恢复。可更换新柱子或联系生产厂家重新装

填。

6.3 气相色谱柱的使用

6.3.1 新柱子使用前必须老化

每次新安装了气相色谱柱后,都要在进样前进行老化。具体的方法是,先接通载气,然后将柱温从60℃左右以5-10℃/min的速率程序升温到色谱柱的最高使用温度以下30℃(如HP-5柱可到280℃)或者实际分析操作温度以上30℃(如分析时使用240℃,老化温度应270℃),并在高温时恒温30到120分钟,直到记录的基线稳定为止。如果基线难以稳定,可重复进行几次程序升温老化,也可在高温下恒定更长时间。注意:一定要等到基线稳定后,才可做空白运行或进样分析。气相色谱柱在使用一段时间后,柱内会滞留一些高沸点组分,这时基线可能出现波动或出现鬼峰,解决此问题的方法也是老化。

6.3.2暂时不用的气相色谱柱从仪器上卸下后,柱两端应当用一块硅橡胶(可利用废进样隔垫)堵上,

并放在相应的包装盒中,以免柱头被污染。

6.3.3每次关机都应将柱箱温度降到50℃以下,然后再关电源和载气。严禁在温度高时就切断载气,这

样可能会因为空气(氧气)扩散进入柱管而造成固定液的氧化降解,造成柱效下降甚至报废。6.3.4 严禁使用温度超过柱子最高使用温度。当仪器有过温保护功能时,每次新安装了气相色谱柱都要

重新设定保护温度(超过此温度值时,仪器会自动停止加热),以确保柱箱温度不会超过色谱柱的最高使用温度。

6.3.5 气相色谱柱的清洗和修理

6.3.5.1气相色谱柱也有一定的寿命,它与所分析的样品状况和维护情况有直接的关系。柱寿命完结的

主要标志是固定液流失太多而失去了分离能力,柱管堵塞和断裂也是导致柱失效的原因。有时只是因为一些高沸点的极性化合物的吸附而使色谱柱丧失分离能力,这时可对其进行清洗和修理。

6.3.5.2具体办法是先在高温下老化柱子,用载气将污染物冲洗出来;若柱子仍不能恢复,就从仪器上

卸下柱子,将柱头截去10cm或更长(柱头是最容易被污染的),再安装上测试。这是常用的柱性能恢复措施。如果还不起作用,可再反复注射溶剂进行清洗,常用的溶剂依次为丙酮、甲苯、

乙醇、氯仿和二氯甲苯。每次可进样5-10ul,这一办法常常奏效。

6.3.5.3如果色谱柱性能还不好,就只有卸下柱子,用二氯甲烷或氯仿冲洗:可用抽真空的方法将溶剂

从另一端吸入,也可用对溶剂瓶加压的方法将溶剂压入。溶剂的用量依柱子的污染程度而定,一般20ml左右。如果这一方法仍不起作用,说明色谱柱应该报废了。注意:只有固定液交联的柱子才可以用此法清洗,否则会将固定液全部洗掉,造成柱子报废。

6.4 流动相的管理

6.4.1 流动相的配制

液相色谱是样品组分在柱填料与流动相之间质量交换而达到分离的目的,因此要求流动相具备以下的特点:

(1)流动相对样品具有一定的溶解能力,保证样品组分不会沉淀在柱中 (或长时间保留在柱中)。

(2)流动相与样品不产生化学反应

(3)流动相的黏度要尽量小,以便得到好的分离效果;降低柱压降,延长泵的使用寿命 (可运用提高温度的方法降低流动相的黏度)。

(4)流动相的物化性质要与使用的检测器相适应。如使用 UV检测器,最好使用对紫外吸收较低的溶剂配制。

(5)流动相沸点不要太低,否则容易产生气泡,导致实验无法进行。

(6)在流动相配制好后,一定要进行脱气。除去溶解在流动相中的微量气体既有利于检测,还可以防止流动相中的微量氧与样品发生作用。

6.4.2 流动相流速的选择

因柱效是柱中流动相线性流速的函数,使用不同的流速可得到不同的柱效。对于一根特定的色谱柱,要追求最佳柱效,最好使用最佳流速。对内径为4.6mm的色谱柱,流速一般选择 1ml/min,对于内径为4.0mm柱,流速 0.8ml/min为佳。当选用最佳流速时,分析时间可能延长。可采用改变流动相的洗涤强度的方法以缩短分析时间(如使用反相柱时,可适当增加甲醇或乙腈的含量)。

注意:

(1)流动相要求使用0.45μm滤膜过滤,除去微粒杂质。

(2)使用 HPLC级溶剂配制流动相,使用合适的流动相可延长色谱柱的使用寿命,提高柱性能。

6.4.3 流动相的平衡

(1)在进行样品检测前,至少使用 20倍柱体积流动相使色谱柱充分平衡。流动相一定要使用色谱级别的溶剂。如使用水相的缓冲液应当天配制以保持新鲜避免细菌产生。

(2)流动相使用前需用微孔滤膜过滤 ,消除流动相中颗粒对色谱系统和色谱柱的损坏。缓冲液

与其他流动相混合后应重新过滤避免溶解度变化造成产生新的沉淀。不应使用纯水作为流

动相冲洗 C18色谱柱,以免柱性能损坏(添加 5%-10%的有机溶剂冲洗色谱柱,同时可以达

到对缓冲盐清洗的作用。还可以使色谱柱更容易平衡)。

(3)流动相需脱气后使用,可避免因气泡导致的泵和检测器的工作不正常。如果测试时使用的流动相与色谱柱保存使用的流动相有较大区别,应该使用过度分布的形式进行平衡。避免

由于流动相的突然变化造成柱压增加过大或流动相缓冲盐结晶造成对色谱柱和仪器系统的

损坏。正相色谱柱比反相色谱柱需要更长的平衡时间。

6.4.4 流动相的配制记录、配制批号及有效期

流动相的有效期原则上应现配现用。为便于追踪,每批次流动相给予唯一的配制批号,具体参照MQC0007《检验用试液、缓冲液、指示剂、滴定液、标准液管理规程》执行。其配制记录可采用MQC0007-R01“溶液配置记录”。

7.0 相关记录

MQC0011-R01 新购色谱柱登记表

MQC0011-R02 色谱柱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检验记录书写规程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1、目的:建立检验记录书写规程,规范检验记录的书写。 2、范围:本公司产品、原料、辅料检验记录。 3、责任人:QC检验员。 4、正文: 4.1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依据,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总结的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检验记录必须做到: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齐全,书写清晰、整洁。

4.2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4.2.1原始检验记录应采用统一印制的活页或装订成册记录纸和各类专用检验记录表格,并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显微绘图可用铅笔)。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剪贴于记录上的适宜处;如系用热敏纸打印的数据,为防止日久褪色难以识别,应以蓝黑墨水或碳素笔将主要数据记录于记录纸上。 4.2.2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逐一查对检品的品名、批号、收检日期,以及样品的数量和封装情况等。 4.2.3检验记录中,应先写明检验的依据。凡按中国药典、卫生部颁标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国家药品标准应列出标准名称、版本和页数;单页的质量标准应写出标准名和标准编号。凡按本公司GMP文件检验者,应列出文件编号。 4.2.4检验过程中,可按检验顺序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检验日期,操作方法(如系完全按照4.2.3检验依据中所载方法,可简略扼要叙述;但如稍有修改,则应将改变部分全部记录),实验条件(如实验温度,仪器名称型号和校正情况等),观察到的现象(不要照抄标准,而应是简要记录检验过程中观察到的真实情况;遇有反常的现象,则应详细记录,并鲜明标出, 以便进一步研究),实验数据,计算和结果判断等,均应及时、完整地记录,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如发现记录有误,可用单线划去并保持原有的字迹可辨,不得擦抹涂改;并应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对废弃的数据或失败的实验,应及时分析其可能的原因,并在原始记录上注明。 4.2.5检验中使用的标准品或对照品,应记录其使用前的处理。

SMP 10 01900色谱柱的管理规程

范围: 职责: 内容 1. 请购 QC 主管根据检验任务和项目规划指定 QC 仪器操作员填写《采购计划》,包括色谱柱长度、 内 径、填料类型、颗粒大小、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 经质管部经理审核,企业负责人批 准后交物料部执行采购。 2. 验收 新购买色谱柱到货后,由QC 主管负责接收,接收后首先检查色谱柱资料是否齐全。每根 新色谱柱都应有厂家性能测试报告和使用说明书,厂家性能测试报告和使用说明书由 QC 主管保存,并填写《色谱柱验收记录》。若没有性能测试报告或发现有异常的色谱柱(如 外观破损,柱身标识不清等)不予接收。由其他部门转入的色谱柱, 索取厂家性能测试报告和使用说明书,并填写 《色谱柱验收记录》 告和使用说明书或发现有异常的色谱柱(如外观破损,柱身标识不清) 期使用的色谱柱,只进行性能测试,若测试合格,可继续使用。 3. 编号 色谱柱在接收后由仪分人员编号,编号不能重复,并及时填写 《色谱柱记录》。液相色 谱柱的编号为QCHPLC+(2位)+月(2位)+流水号(2位),气相色谱柱的编号为QCGC+ 年(2位)+月 ( 2位)+流水号(2位),例如:2014年1月1日接受的第二支液相色谱 柱编号为: QCH PLC1401-02 4. 预处理 4.1. HPLC 色谱柱的预处理 目的: 规范公司QC 实验室色谱柱的管理,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同时延长色谱柱的使用 寿命。 本规程适用于QC 实验室液相和气相色谱柱的管理。 QC 仪器分析员负责色谱柱的管理;QC 主管指导、监督执行。 QC 主管应向该部门 ,若没有性能测试报 不予接收。对早

HPLC色谱柱应使用原供应商提供的性能测试报告上规定的流动相进行冲洗,冲洗时流速由0.1ml/min开始每隔20?30min上调0.1ml/min直到比正常使用时流速高0.2

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规程

某某制药有限公司GMP文件 目的:建立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规程,规范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的填写,确保检验人员真实记载当时的检验情况,正确开具报告。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心化验室检验人员。 责任人:主任,各室主管,中心化验室人员 内容: 1.检验记录 1.1 检验记录的分类: 1.1.1将检验记录分为理化检验记录、微生物检验记录二大类。 1.1.2 微生物/无菌检验记录分为无菌检查,微生物限度检查,细菌内毒素检查等记录。1.1.3 理化检验记录分为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工艺用水、环境、其它(试制品、退货)等检验记录。 1.2 检验记录的编号:每种检验记录统一编号,QJ-×××-00(第一版),不得重编、漏编、错编。 1.3检验记录的填写 1.3.1检验记录内容必须真实,记录及时、字迹清楚、色调一致,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1.3.2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确需改正时应在改正处划线并在旁边注明正确内容、更改日期及更改人姓名。 1.3.3按表格内容填写,不得留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一律用“—”表示,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1.3.4品名不得简写,规格、数量应注明单位。 1.3.5操作者、复核者应填写姓名、不得只写姓或名。 1.3.6日期填写规范,一律横写,例如10月11日不得写成“1/10”。 1.3.7记录填写必须与其精度要求相适应。 1.3.8保留有效数字的规则是四舍六入五成双。 1.3.9有检验数据、计算式的必须准确。 1.3.10检验结果书写应与药典规定相一致,有判定依据,无漏项。 1.4检验记录的复核:

1.4.1记录填写完成后,应由第二人进行复核。 1.4.2复核内容:检验项目完整;书写工整、正确;检验依据正确;计算式、计算数值正确;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1.4.3复核后的记录有错误属复核错误,复核人要负责,属检验错误的复核人无责任。 2.检验报告 2.1检验报告必须有中心化验室主任开具并复核签字。 2.2检验报告必须加盖质检公章方可生效。 2.3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检验报告中应有检验单号。 2.4检验单号由中心化验室主任编写。 3.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的保存、销毁 3.1检验记录完成后除纳入批检验记录外统一保存于中心化验室主任处,不能保存在个人中。3.2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保存三年。 3.3检验记录、检验报告保存期满一个月后,应填写“销毁记录”交质量部长批准后销毁。

化验室色谱系统数据积分处理管理规程

目的:制定化验室气相色谱、高效液相色谱及质谱软件正确的积分方法,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范围:适用于化验室气相色谱、高效液相色谱及质谱的所有积分。 责任人:QC、QA 内容: 1.0化验室色谱系统数据处理积分的定义及分类 1.1定义 积分是指色谱软件定量测定峰面积或峰高的过程。 1.2分类 1.2.1自动积分 自动积分是指采用色谱软件内置的积分事件设置积分参数进行积分。 1.2.2手动积分 手动积分是指采用手动积分工具进行积分。 2.0色谱系统数据处理积分的基本概念和术语 2.1色谱图(chromatogram)——样品流经色谱柱和检测器,所得到的信号-时间曲线,又称色谱流出曲线(elutionprofile)。 2.2基线(baseline)——经流动相冲洗,柱与流动相达到平衡后,检测器测出一段时间的流出曲线。一般应平行于时间轴。 2.3噪音(noise)——基线信号的波动。通常因电源接触不良或瞬时过载、检测器不稳定、流动相含有气泡或色谱柱被污染所致。 2.4漂移(drift)——基线随时间的缓缓变化。主要由于操作条件如电压、温度、流动相及流量的不稳定所引起,柱内的污染物或固定相不断被洗脱下来也会产生漂移。 2.5色谱峰(peak)——组分流经检测器时响应的连续信号产生的曲线。流出曲线上的突起部分。正常色谱峰近似于对称形正态分布曲线(高斯Gauss曲线)。不对称色谱峰有两种: 2.6前延峰(leadingpeak)和拖尾峰(tailingpeak)。前者少见。 2.7峰底—基线上峰的起点至终点的距离。 2.8峰高(peakheight,h)—峰的最高点至峰底的距离。

分析方法验证与确认管理规程完整

3 定义 3.1 检验方法验证:证明采用的方法适用于相应检测要求。 3.2 检验方法确认:证明使用法定方法在目前实验室条件下是否能获得可靠结果,是否适用于相应的检测工作。在本质上和验证一样,但不一定是验证项目的全部。 3.3 药典方法:经过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的药典收载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3.4 法定方法:法定方法包括药典方法、国标方法等。 3.5 准确度:是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参考值接近的程度,一般用回收率表示。 3.6 精密度:是指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同一个均匀供试品经多次取样测定所得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 3.7 重复性:在相同条件下,由同一个分析人员测定所得结果的精密度称为重复性。 3.8 中间精密度:在同一个试验室,不同时间由不同分析人员用不同设备测定结果之间的精密度称为中间精密度。 3.9 重现性:在不同实验室由不同分析人员测定结果之间的精密度称为重现性。 3.10 专属性:是指在其他成分(如杂质、降解产物、辅料等)可能存在下,采用的方法能正确测定出被测物质的特性。 3.11 检测限:是指供试品中被测物能被检出的最低量。 3.12 定量限:是指供试品中被测物能被定量测定的最低量。 3.13 线性:是指在设计围,测试结果与试样中被测物浓度直接成正比关系的程度。3.14 围:是指能达到一定精密度、准确度和线性,测试方法适用的高低浓度或量的区间。 3.15 耐用性:是指在测定条件有小的变动时,测定结果不受影响的承受程度。 4 职责 4.1 标准验证岗 4.1.1 提升现行质量标准工作时,对研究后确定的标准草案进行检验方法验证工作,以确保检验方法的适用性、科学性。 4.1.2 对技术部移交的新品质量标准草案进行确认,以确保检验方法适用性、科学性。 4.1.3 对技术部移交的新品应研究建立设备清洁验证残留物检验方法,并进行方法学验证。

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规程

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规程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的管理 二、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实验室的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 三、职责 实验检测人员 四、内容 1.检验记录 1.1 检验记录为检验所得的数据记录及运算等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检验记录必须准确、真实、及时。 1.2.检验记录书写要求: 1.2.1 检验记录内容必须真实,记录及时、字迹清楚、色调一致,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 1.2.2记录完整,无缺页损角;字迹清楚,书写正确无涂改;错误处用横线划去,划去后的字应可辨认,书写正确信息后签注姓名和日期。 1.2.3有判定依据、无漏项。检查记录完成后,应由第二人进行复核。复核后的记录,属复核错误的,复核人要负责,属检验错误的复核人无责任。 1.2.检验记录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2.1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来源(必要时注明供应商和生产商的名称); 1.2.2依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 1.2.3.检验所用的仪器或设备的型号和编号; 1.2.4.检验所用的试液和培养基的配制批号、对照品或标准品的来源和批号; 1.2.5.检验所用动物的相关信息; 1.2.6.检验过程,包括对照品溶液的配制、各项具体的检验操作、必要的环境温湿度; 1.2.7.检验结果,包括观察情况、计算和图谱或曲线图,以及依据的检验报告编号;1.2.8.检验日期; 第 1 页共2页

1.2.9.检验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1.2.10.检验、计算复核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2.检验报告 2.1检验报告必须有质量控制部部长签字。 2.2检验报告必须加盖质检公章方可生效。 2.3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检验报告中应有检验单号。 2.4检验单号统一编写。 第 1 页共2页

实验室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

1.目的:规范我公司实验室计算机化系统管理,确保其准确、稳定、可靠运行。 2.范围:适用于实验室计算机化系统 3. 责任:QC负责对本规程的编写、修订、审核、培训和执行;QA负责对本规程的执 行进行监督;质量部负责人负责对本规程的批准。 4. 内容: 计算机化系统定义:计算机化系统由一系列硬件和软件组成,利用一系列指令(软件)执行自动功能的设备(硬件)。 实验室计算机化系统分类 a 没有测量能力或没有常规校验要求的检验设备;没有用户界面,不产生原始数据及测试结果。如氢气发生器、冰箱、磁力搅拌器、微波消解仪、离心机、菌落计数器等。 b 提供测量值的标准仪器和设备;仪器可通过需要校准的物理参数(如温度、压力、或流量)进行控制;仪器提供的功能和操作限制与用户要求一致;没有用户界面,产生原始数据及测试结果但不存储及处理。如硬度仪、崩解仪、折光仪、旋光仪、电子天平、滴定仪、恒温恒湿箱、PH计等 c 用户对于功能、运行和操作的限度要求与实际的分析应用相关;配置参数可存储并可再使用;没有用户界面,产生原始数据及测试结果但不存储及处理,如键盘控制仪器。 d 仪器结构复杂,包括仪器和与之相关的计算机化系统;有单一用户界面,配置参数可存储及再使用,但软件不能配置;产生原始数据及测试结果及处理。如HPLC、GC、UV、IR、AAS等。 实验室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原则 计算机化系统代替人工操作时,不会对产品的质量、过程控制和其质量保证水平造成负面影响,不增加总体风险。 风险管理应当贯穿计算机化系统生命周期全过程,应当根据书面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验证和数据完整性控制的程度。 制定实验室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管理规程,供应商提供产品和服务时,企业应当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供与供应商质量体系和审计相关的文件。 计算机化系统权限管理 实验室计算机化系统实行三级管理权限:管理员权限(IT管理员)、标准用户权限(实验室负责人、QA经理)、受限制用户权限(仪器分析员)

检验记录管理规程

检验记录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检验记录管理规程,确保记录原始、真实、完整、清晰。 适用范围:所有原始检验记录 责任人:质量管理部主任、检验员 内容 检验记录属报告的依据,是检验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产品质量特性、状况的真实反映,检验记录必须原始、真实、完整、清晰。 1、检验记录样稿设计 依据药典标准和行业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和检验记录的内容,设计记录样稿,并经主管领导审核。 2、检验记录印刷 2.1、印刷记录,先填写印刷申请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后,附上检验记录样稿,交采购贸易部,由采购贸易部指定印刷厂印刷。 2.2、印刷厂返回样稿后,核对无误后,可按要求数量印刷。 3、印刷后的记录应有专人清点、验收、保存、发放。领取时登记数量、时间、签名。 4、检验记录内容 4.1、产品或物料的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或供货批号,必要时注明供应商和生产商的名称和来源。 4.2、依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 4.3、检验所用的仪器或设备的型号和编号。 4.4、检验所用的试液和培养基的配制批号、对照品或标准品的来源和批号。

4.5、检验过程,包括对照品溶液的配制、各项具体的检验操作、必要的环境温湿度。 4.6、检验结果,包括观察情况、计算和图谱或曲线图,以及依据的检验报告编号。 4.7、检验日期。 4.8、检验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4.9、检验、计算复核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5、填写记录要求 5.1、用钢笔蓝黑色墨水填写,以正楷字为标准,字迹清晰,色调一致。 5.2、内容真实,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不得随意擦抹涂改,不得撕毁。当记录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应划改,并将正确值写在其旁边,改动人应签名或盖章,注明改动日期。 5.3、按检验周期规定,及时填写好记录,并出具报告书、存档。 6、记录管理 6.1、检验记录由专人核对、整理,并根据原始记录做台帐、归档备查。应存放在具有防止损坏、变质、丢失等适宜的环境中。 6.2、应以便于存取的方式存放,并规定记录的保存期(检验记录保留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6.3、所用记录应予安全保护和保密。

色谱系统数据积分处理标准管理规程

色谱系统数据积分处理标准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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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谱系统数据积分处理标准管理规程 文件审定起草人审核人审核人批准人 部门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签名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生效日期年月日 分发部门质量保证部[1]份、质量控制部[1]份 1、目的:为了规范化验室色谱软件正确的积分方法,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实验室内色谱的所有积分的管理。 3、责任者:质量管理部、中心化验室 4、管理规程 4.1化验室色谱系统数据处理积分的定义及分类 4.1.1定义积分是指色谱软件定量测定峰面积或峰高的过程。 4.1.2分类 4.1.2.1自动积分自动积分是指采用色谱软件内臵的积分事件设臵积分参数进行积分。 4. 1.2.2手动积分手动积分是指采用手动积分工具进行积分。 4.2色谱系统数据处理积分的基本概念和术语 4.2.1色谱图(chromatogram)——样品流经色谱柱和检测器,所得到的信号-时间曲线,又称色谱流出曲线(elutionprofile)。

4.2.2基线(baseline)——经流动相冲洗,柱与流动相达到平衡后,检测器测出一段时间的流出曲线。一般应平行于时间轴。 4.2.3噪音(noise)——基线信号的波动。通常因电源接触不良或瞬时过载、检测器不稳定、流动相含有气泡或色谱柱被污染所致。 4.2.4漂移(drift)——基线随时间的缓缓变化。主要由于操作条件如电压、温度、流动相及流量的不稳定所引起,柱内的污染物或固定相不断被洗脱下来也会产生漂移。 4.2.5色谱峰(peak)——组分流经检测器时响应的连续信号产生的曲线。流出曲线上的突起部分。正常色谱峰近似于对称形正态分布曲线(高斯Gauss曲线)。不对称色谱峰有两种。 4.2.6前延峰(leadingpeak)和拖尾峰(tailingpeak),前者少见。 4.2.7峰底—基线上峰的起点至终点的距离。 4.2.8峰高(peakheight,h)—峰的最高点至峰底的距离。 4.2.9峰宽(peakwidth,W)—峰两侧拐点处所作两条切线与基线的两个交点间的距离。W=4σ。 4.2.10半峰宽(peakwidthathalf-height,Wh/2)—峰高一半处的峰宽。 4.2.11峰面积(peakarea,A)—峰与峰底所包围的面积。 4.2.12保留时间(retentiontime,tR)——从进样开始到某个组分在柱后出现浓度极大值的时间。 4.2.13理论塔板数(theoreticalplatenumber,N)——用于定量表示色谱柱的分离效率(简称柱效)。 4.2.14分离度(resolution,R)——相邻两峰的保留时间之差与平均峰宽的比值。也叫分辨率,表示相邻两峰的分离程度。R≥1.5称为完全分离。 4.2.15拖尾因子(tailingfactor,T)——T=,用以衡量色谱峰的对称性。也称为对称因子(symmetryfactor)或不对称因子(asymmetryfactor)。

色谱柱管理规程

色谱柱管理规程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色谱柱的采购、接收、使用、保养和保存,以确保色谱柱达到合理应用和规范应 用的管理规范。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色谱分析用色谱柱的管理。 3.责任 3.1.本文件由质量部QC负责起草,质量部部长审核,生产技术副总经理批准。 3.2.质量部QC负责实施。 3.3.QC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4.内容 4.1.色谱柱的采购 QC根据检验需要提出购买申请,注明柱子固定性类型、购买数量、规格、用途等,QC主管审核批准。由供应部从定点供应商处购买。 4.2.接收 4.2.1.编号、登记 对于新购进的色谱柱必须造册编号登记,贴上标签,注明编号。编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以此类推不重复使用。 填写色谱柱登记表,内容包括:生产公司、品名、型号规格、编号、购进时间、启用时间、固定 相类型、单价等。 4.3.存放 色谱柱分类存放。不同的色谱柱按柱子当时柱效不同放入不同的盒中,并标注不同状态以便区分避免混淆。色谱柱按照不同的柱效分为三类,使用良好;需要保养;停止使用。 保养前放入“需要保养”的盒中; 保养后并能提高柱效达到检验要求的放入“使用良好”的盒中; 保养后不能提高柱效并影响检验结果的放入“停止使用”的盒子中。 4.4.使用与保养 每启用一根色谱柱,在色谱柱标签上填写启用日期,放入“使用良好”的色谱柱盒中。 对于不同的样品可使用不同的色谱柱,也可使用同一根色谱柱,但必须确保色谱柱类型、柱效符 合要求。 对于一些使用频率少的柱子,因为放置时间长,容易干柱影响柱效, 每根柱子每三个月保养一次, .

每一次做好保养记录。 频繁使用的柱子,因为使用时间长,造成柱效降低或柱压增高等不利于检验结果的现象时,也要 对柱子作出相应的保养处理,并做好保养记录。 4.5.使用后清洗 色谱柱每次使用后要对柱子进行冲洗。冲洗分为两个方法:方法一(流动相为简单的有机相与水 混合的)用50%的甲醇冲洗15-30分钟,最后用纯甲醇冲洗15-30min;方法二(流动相中含磷酸或盐类或缓冲液的)先用重蒸馏水冲洗15min,然后用50%的甲醇冲洗15-30min,最后用纯甲醇冲洗15-30min。色谱柱的使用和冲洗方法都体现在高效液相色谱仪使用记录里面。 4.6.色谱柱的保存 4.6.1.气相色谱柱 对于暂不使用的色谱柱,应小心存放,可用硅橡胶块、帽或其他方式将两端封闭,置于盒中。 4.6.2.液相色谱相 首先色谱柱必须清洗干净后才能贮存,柱子不能贮存于水或水性溶剂中,否则会引起微生物的滋生。反相色谱柱可以贮存于甲醇或乙腈中,正相色谱柱可以贮存于经脱水处理后的正已烷中, 离子交换柱可以贮存于含5%甲醇或含0.05%叠氮化钠的水中,并将色谱柱两端密封,以免干燥,室温保存。 4.7.色谱柱的保养方法 应按所附说明书的要求对色谱柱进行保养。不同的色谱柱采用不同的保养方法。对于较昂贵的液相色谱柱,可以在柱前加一保护柱(预柱),防止样品中杂质污染分析柱,对于制备柱,因其进样量大,使用保护柱尤为重要。 4.8.报废 对于柱效完全不符合要求的色谱柱或由于其他原因已不能使用的色谱柱,经QC主管批准后,做好停用记录,不能随意丢弃,存放与“停止使用”的盒子中。每年集中清理一次,废弃处理。 5.记录 色谱柱的相关记录由QC整理,QA收集归档保存三年. 6.相关记录 R-SMP07047-01色谱柱登记记录 R-SMP07047-02色谱柱保养记录 R-SMP07047-03色谱柱停止使用记录 .

来料检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ZJ-01-2014 来料检验管理规定 1报检过程 1.1采购物资——采购人员依据采购计划及采购订单或供货合同核对供方送货信息(包括产 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包装),通知仓库人员对采购物资的数量进行点收并放置“待检区”,大件物资不能放待检区的可做待检标识,仓库按《库房管理规定》确认无误后签送货单,并填写《报检单》送质检科报检。钢材类需要在卸车前确认质量的,可不做待检标识,通知质检科立即检验。 1.2外协物资——车间根据外协计划或生产要求核对外协加工的名称、型号或图号、数量, 确认无误后,放置生产过程“待检区”并填写《报检单》送质检科报检。 1.3客户来料、售后换回物资——销售内勤根据物流送货单与售后人员、销售人员或客户确 认客户来料、售后换回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厂编码、物资来料原由,填写退货清单送质检科,由质检科出验证报告提交销售内勤和生产科,作为物资入库或维修依据。 说明:以上外协物资是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生产过程中的外协物资,供应商按图纸直接提供的或需要办入库手续的外协件按采购物资处理。 2检验过程的实施 1)检验人员根据报检物资准备相应的原料料检验规程、所需要的检测量具及仪器,保证测 量结果的准确性。 2)检验人员在对采购物资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及外观状态等进行初检后, 依据相应的检验规程对报检物资进行检验。 3)对于超出本公司检验能力的项目,根据采购合同或质检科提出要求供方提供相关产品合 格证明,本公司检验人员对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及外观状态、供应商合格凭证等进行验证。 4)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类及用于公司生活、办公的物资不在公司质检部检验范围。 5)工装夹具工具仪器等生产设施由使用申请部门验收无误签字后,仓库直接入库。 3对检验结果的处理

检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doc

检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湖南有色凯铂生物药业有限公司GMP文件 制定检验原始记录的管理办法,明确了检验原始记录的填写、审核、存档要求。 责任 质量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检验人员负责实施,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执行。 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产品检验有关的所有原始记录的管理。 内容 1、质量检验室负责的样品分析检验的全过程必须填写相应的原始记录,记录应准确、完整、及时; 2、记录应字迹清晰、工整,当有笔误发生时,不得随意涂改,不允许使用修正液,应在写错处划一条横线,横线划过后,原笔误依然清晰可辨,在横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数据或字迹,然后签上更正人姓名和更正日期; 3、检验原始记录应包括样品名称、批号,检验项目、质量标准依据、样品外观现象、计算公式,化学结果、现象(如果采用标准品应注明其重量、纯度和其它必要信息)、化验员的结论和签名,计算审核人的签名;

4、各种数据的准确度的确定 4.1 样品重量的有效数字应与称量时使用的天平的精度保持一致; 4.2 滴定液消耗的毫升数读到0.01ml; 4.3 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对有效位数之后的数字的修约采用“四舍六入五留双”的规则,详见《有效数字的修约管理制度》; 4.4 最后报告检测结果的有效位数应与方法要求相一致。在运算过程中,其有效位数可适当保留,而在运算结束后根据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对结果进行修约。 5、含量分析的相对偏差的要求 5.1 平行样的取样量相对偏差不超过5% 5.2 取样量不超过规定量±10% 5.3 仪器分析法不超过3% 6、记录复核 检验记录完成后,应由化测室负责人对记录内容、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复核后的记录,如属于内容和计算错误,复核人要负责,如属于检验错误,则复核人没有责任; 7、检验原始记录应整理成批检验记录,至少要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一年,无有效期的产品应保存三年;批检验记录的保存由质量部质量保证室负责;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程(含表格)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程 (ISO13485-2016/YYT0287-2017) 1.0目的 规范实验室分析仪器的确认、校准、维护及文件管理过程。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分析仪器的确认、校准、维护及文件管理。 3.0引用/参考文件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指南 制药工艺验证实施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20-2001:标准玻璃量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0-2005:专用玻璃量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96-2006:常用玻璃量器《验证与确认控制程序》 《基础设施控制程序》 《标识与可追溯控制程序》 《数据完整性管理规程》 《采购控制程序》 《URS管理规程》 《验收管理规程》 《仪器设备档案管理规程》 4.0职责

4.1质量控制实验室 负责分析仪器的校验、确认、维保和文件管理,起草仪器校准台账,确认方案和确认报告的起草并执行确认。 4.2QA 负责对实验室分析仪器管理过程进行监控,负责审核确认方案及确认报告并给定确认编号。 4.3质量部经理 负责为实验室分仪器的管理提供必要的资源,审批仪器校准台账及确认方案和报告。 5.0程序 5.1仪器设备购置 质量控制实验室在需要购置分析仪器时,应根据《URS管理规程》编制仪器URS,并按照《采购控制程序》进行申购。 5.2仪器设备验收 仪器到货后,质量控制实验室按照《验收管理规程》进行验收,并填写《设备仪器验收记录》。 5.3仪器档案管理 5.3.1仪器在初步验收合格后,质量控制实验室根据《仪器设备档案管理规程》建立仪器档案。 5.3.2质量控制实验室仪器编号规则为QC+三位流水号,例如QC001表示实验室的第一台仪器。 5.4仪器设备使用

记录管理规程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记录的下发、印制、保管、分发、填写、归档、保存与销毁等的基本程序与要求,确保记录使用规范。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实施的相关记录。 3.职责 3.1.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3.2.质保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实施情况。 4.规程 4.1.记录样张下发 体系文件管理员在文件下发时,应提供用于使用的记录专用空白样张,并加盖受控章,作为受控标示。体系文件管理员在新记录执行的当天,应收回所有过期的空白记录,并按《文件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处理。 4.2.空白记录印制 4.2.1.少量使用的记录,由部门文件管理人员用有受控标示的专用记录样张复印,复印件应能清楚的识别记录受控标示。当专用样张破损或者复印件不清楚时,部门管理文件人员应凭旧样张到体系文件管理员处换领新样张。 4.2.2.对于大量使用的空白记录,使用部门将设计好的样张交由体系文件管理员备案存档,需要印刷时由使用部门提出请购申请,部门经理审核后交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批准,最终使用部门将受控后的样张及请购单一起交由行政部进行印刷。 4.2.3.如果纸质记录存在某方面限制,而导致无法正常进行书写的现象,记录使用人员可以申请使用电子记录。记录填写完成后需打印出来到体系文件管理员处加盖受控章,否则判定此记录无效。 4.2.4.各部门不得私自打印空白记录使用。 4.3.空白记录保管 空白记录复印或者印刷后由使用部门文件管理人员集中保管。 4.4.空白记录分发

4.4.1.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车间管理人员在下达当班生产任务时,同时将该批相关的批生产记录下发给生产工序负责人。 4.4.2.检验记录:质保部主管在分配检验样品时,同时将相关的检验记录分发给检验员。 4.4.3.对于装订成册的记录,部门文件管理人员第一次只发一册,记录填完后,记录使用人员凭使用完的记录换领新记录。 4.4.4.对于大量使用的通用的无法准确计数的空白记录,如物料卡,部门文件管理人员可按大致使用一定周期的数量发放,如一周。 4.5.记录填写 4.5.1.填写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不得提前填写、事后回忆或臆造。 4.5.2.填写记录应使用黑色中性笔(退料单可用红笔),字迹应工整、清晰、无错别字。 4.5.3.记录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填写发生错误时,在错误处划一短横线,在旁边更正并签名,注明更改日期,错误部分应清晰可辨认。例:214 215 张三 2010.08.18。 4.5.4.记录的签名均应签写操作者、复核者的全名,不得简写。 4.5.5.记录编号的填写其标准格式为部门代号-XXXXXXX,其中“XXXXXXX”由七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两位为年份,三四位为月份,后三位为该月的流水号,如ZB-2008001:表示质保部2020年8月第1份记录。部门代号表如下:

批检验记录归档管理规程

福建*************公司GMP文件 文件名称: 批检验记录归档管理规程文件编号: SMP-ZL-QC-010-0O 起草人日期年月日第 1 页,共2页 审核人日期年月日分发号 批准人日期年月日生效日期年月日颁发部门质量部分发部门质量部 1 目的:通过建立批检验记录归档管理规程,规范批检验记录的归档管理工作。保证记录准确无误,正确使用,及时收集归档,妥善保存,保证达到对每批产品都具有质量、数量的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适用所有与检验有关的记录、台帐等。 3 责任者:质量部 4 管理内容: 4.1批检验记录包括:该批成品的检验记录、中间品检验记录和报告书及该批产品所用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检验报告书。 4.1.1成品检验记录应包括:各有关项目的检验原始记录、成品检验报告书、请验单。4.1.2中间产品检验记录应包括:各规定项目的检验原始记录、中间产品检验报告书、请验单。 4.1.3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检验记录应包括:各规定项目的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书 (原料、辅料、包装材料)、请验单。 4.2质量部门接到车间(仓库)的请验单后,取样员应速到规定地点进行取样,并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家及请检日期,无误后将请验单和检品交QC主任安排检验。 4.3各检品的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员须将检验记录和请验单一并交QC主任按上述规定进行整理并打印报告书,全部项目完成后交QC主任进行审核;成品及药品原料药符合规定要求后由QC主任交质量管理负责人进行审核签署。 4.4经质量管理负责人签署的报告书,经QC室盖章确认后,由指定人员进行复印,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一份,一份交请验部门。原件由本部门存档;成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三份,一份交请验部门,一份交成品库,另一份交公司档案室保存。原件由

新版GMP验证施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组织机构,规定各部门在验证中的职责;描述验证文件体系,确保验证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符合GMP要求。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GMP相关的验证活动:洁净厂房、公用系统、设备验证、工艺验证、清洁验证、仓储物流系统验证、实验室系统验证、检验方法确认与验证等验证。 职责:质量副总、生产副总、质量保证部、生产技术部、设备动力部、物资仓储部、实验室、生产车间执行本规程。 内容: 1 定义和缩写 1.1验证:证明如何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 1.2 确认:证明厂房、设施、设备能正确运行并可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 适用范围:具体、针对达到对象,如设备、方法。 1.3 校准:规定条件下,确定测量、记录、控制仪器或系统的示值(尤指称量)或实物量具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参照标准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系列活动。 1.4 合格标准:常指某一机器设备、设施安装后经检查和运行,或某项工艺的运行达到设计要求而准予交付使用的证明文件。 1.5 验证总计划:是项目工程整个验证计划的概述。验证总计划一般包括:项目概述、验证的范围、所遵循的法规标准、被验证的厂房设施、系统、生产工艺、验证的组织机构、验证合格的标准、验证文件的管理要求、验证大体进度计划等内容。 1.6 验证计划:验证总计划需要将整个项目分成若干个系统,如空调净化系统、制药用水系统、配制系统、灌装系统、灭菌、包装等,并按其特点编写验证计划及验证方案。验证计划按验证总计划制定,每一系统制定验证计划,它们是验证总计划的细化和扩展。 1.7 验证方案:一个阐述如何进行验证并确定验证合格标准的书面计划。验证方案通常由三大部分组成:一是指令,阐述检查、校正及试验的具体内容;二是设定的标准,即检查及试验达到什么要求;三是记录,即检查及试验应记录的内容、结果及评估意见。 1.8 验证报告:对验证方案及已完成验证试验的结果、漏项及发生的偏差等进行回顾、审核并作出评估的文件。

分析仪器管理规程

分析仪器管理规程 文件修订历史 分发给:质量控制部、质量保证部 下一次审核时间:

目录 页码 1. 目的 (03) 2. 适用范围 (03) 3.职责 (03) 4. 档案管理 (03) 5. 人员要求 (04) 6. 存放环境 (04) 7.仪器检定 (04) 8. 仪器设备的管理 (04) 9. 仪器确认的管理 (05) 10. 仪器的维护 (05) 11. 仪器的报废 (05) 12. 色谱柱的管理 (06) 13. 玻璃仪器的管理 (06) 14. 参考文献 (07) 15. 涉及的SOP (07) 16. 附件 (07)

规范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检验用仪器、设备。 化验室仪器操作人员:负责本规程的执行;负责仪器的维护保养,使仪器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负责按照仪器的标准操作过程进行仪器分析,在使用前检查仪器是否在校准有效期内。 设备工程部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 化验室主管:负责本规程的审核并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4.1由设备工程部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统一管理。 4.2凡是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 4.3仪器、设备的档案应设专人专柜管理。 4..4仪器、设备档案包括名称、型号、进厂编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价格、合同单,随机资料(图纸、使用说明书、操作维修指南、备用件明细表、出厂检验单),开箱验收、安装调试等,与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电话、地址、联系人等。 4.5仪器、设备的原始档案资料持有者有义务将档案资料上交归档,不得存放于个人手中。 4.6档案使用需办理借阅手续,严格管理。

检验用色谱柱、流动相管理规程

1. 制订/日期 QC/主管2. 审核/日期 QC/部长3. 批准/日期 质量副总经理 分发部门:质保部(QA)、质控部(QC) 修订历史: 版本号修订日期修订概述 01 2020.07.02 首次制订

1.0 目的 本规程用于规范实验室分析检测用色谱柱、流动相的管理,保证检验质量。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分析检测用色谱柱、流动相的管理。 3.0 职责 3.1 本文件由质控部(QC)负责起草,质控部(QC)部长审核,质量副总经理批准; 3.2 质控部(QC)负责本规程的贯彻实施,质保部(QA)负责监督检查本规程的执行。 4.0 参考文件 《中国药品GMP指南》2010版。 5.0 定义 N/A 6.0 规程 6.1 色谱柱的管理 6.1.1 色谱柱的编号 为便于追踪和统一管理,为采购的每根色谱柱制定相应的唯一编号,具体编制规则如下: 两位流水序号,为该色谱柱当年购进时的流水顺序编号 两位年份 色谱柱分类代码(LC液相色谱柱,GC气相色谱柱,QT其他色谱柱)如:LC-12-06表示2012年流水序号为06的液相色谱柱。 6.1.2新购进的色谱柱应造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色谱柱编号、来源、品名、型号、规格、柱内保护 溶液、购进日期、启用日期、停用日期及原因等。 6.1.3色谱柱应分类存放 ,盒上贴上标签 ,注明类别。每启用一根色谱柱,在色谱柱上贴上标签,注明编 号、启用日期。液相色谱柱一般按填料不同分为无键合硅胶柱、正相键合色谱柱(如:氨基柱Amino/NH2、氰基柱Cyano/CN/Nitrile)、反相键合色谱柱(如:碳十八柱ODS/C18、碳八柱MOS/C8、碳六柱Hexyl/C6、碳四柱Butyl/C4、碳一柱Methyl/C1、苯基柱Phenyl)以及离子交换柱(如:阴离子交换柱SAX、阳离子交换柱SCX)和凝胶色谱柱等等;气相色谱柱按柱子内径大小可分为填充柱(一般用不锈钢管)和毛细管柱(玻璃或石英毛细管)。 6.1.4每根柱子每两个月保养一次并做好保养记录 ,特别是对于一些使用频率少的柱子,因为放置时间 长,容易干柱。对于确已失效的柱子,需贴上停用标签做好停用记录, 并专门存放不能随意丢弃,留待统一处理。对于价格比较昂贵用于成品检验的柱子,由于使用时间较长柱效降低后若性能仍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2020年)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2020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2020年)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职责 2.1检验室负责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 2.2生产部成品库负责入库产品的质量、数量的验收和出厂产品的记录管理。 3、产品出厂检验及记录 3.1品控部必须按照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等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并符合以下规定: (1)检验室具备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依法经检定合

格或校准,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完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 (2)检验室检验人员须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3.2检验室对公司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所执行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 3..3每一次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记录,记录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检验室保存好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员等。 3.4检验完成后及时报出检验结果。如产品判定为合格,生产部成品库库管员方可办理产品出入库手续,如判定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4、产品出厂记录 4.1成品库管员对成品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产品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超期)进行标识。

010-01检验原始记录管理规程

SMP/QC(00)010-01 检验原始记录管理规程 文件类别:管理标准 审批表 江西中兴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目的:制定检验原始记录的管理办法,明确了检验原始记录的填写、审核、存档要求。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追溯性关键,它不仅是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同时也为审计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质量管理部QC检验原始记录。 责任: 1 质量管理部QC人员负责执行本制度。 2 质量管理部QA人员,QC主任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情况。 正文: 1质量控制中心负责的样品检验分析、报告。样品分析的全过程必须填写相应的原始记录 应准确、完整、及时。 2 2.1记录应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撕毁,不得使用铅笔填写,当有笔误发生时,不得随意涂改, 不允许使用修正液。笔误正确更正应在写错处划一条横线,原笔误依然清晰可辨,在横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数据或字迹,并签上更正人姓名和更正日期。 2.2在记录过程中应当及时记录检验过程和结果,并及时填写相关的记录、台账和日志。内容真 实、完整准确、字迹清晰、易读、不易擦除。 2.3若填写内容与前项内容相同,应重复填写,不得使用“..”或“同上”等形式表示。 2.4原始记录不得留有空白区域或空白页。如在确认空白区域或空白页不需要填写后,在相应的 区域用斜线划掉,并签注姓名和日期,必要时需标注没有填写的原因。 2.5文件必须系统收集并统一编号,不得将原始数据随意写在零散的的纸片、记事贴或另一面已 使用的废纸上。 2.6如检验设备具备打印功能,应当尽可能采用检验设备自动打印记录、图谱和曲线图等。自动 打印的图谱和曲线图上应标明产品或样品的名称、批号和记录设备信息、操作人还应签注姓名和日期。检验记录应填写设备信息(设备名称和设备编号、设备型号)。备注:如打印出的原始数据记录纸张小,可将其贴在相关检验记录的前面或背面以便追溯所用设备。 3检验原始记录按样品分类及各品种制定格式化模板。其内容应包括样品名称、批号,检验正文内容按质量标准检验项目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依次编写。检验员及检验日期,复核人及复核日期签字。 3.1原始记录需第二个有资质的人进行复核,并签注姓名和日期。 3.2检验记录和报告的复核必须由第二个有资质的人根据批准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复核 的内容应在相应的操作规程规定。 3.3实验室日志(包括检验台账、仪器的维护和使用日志、色谱柱使用记录、标准品使用记录等), 由责任人员定期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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