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期内维修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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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内维修管理协议
本协议经p****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置业公司)、p****p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物业公司)、施工单位(下称工程公司),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工程公司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维修问题,形成如下协议内容:
五、维修安排:
(一)受理维修申请和质量投诉被确认后,由物业公司服务中心人员联系业主并安排集中维修时间,指示工程小组中的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承担维修义务。施工单位维修完毕后,需将有业主签字的“维修项目报告单”交维修小组。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维修好或业主不在家的,维修人员每天下班前,应向置业公司维修小组、物业服务中心汇报,由物业管理人员在“维修项目报告单”
上确认签字并与业主联系另行安排维修事宜。
(二)首次维修后的责任:属于首次维修安排后未完成的维修,物业服务中心负责核实施工单位是否在另行规定的时间准时维修。一经核实参建单位没有在另定的时间准时维修,由维修小组同另行选定的其他维修人员协商好费用后,安排其他单位维修,其费用按“双倍”计算从质保金中扣除,并追加二百元罚款。
(三)业主拒签报告单:维修时遇到业主拒绝签署报告单时,维修人员应及时向物业服务中心反映,由物业服务中心核实后在维修单上注明。任何情况下,维修人员不得与业主发生冲突,每发生一次,罚款壹万元(后附维修程序)。
(一)质量缺陷确认:业主将报修问题反映到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会同工程小组经现场察。如果明显不是质量问题,则向业主解释清楚。如果业主不认可,则留档备案,请业主到有关部门咨询。有业主委员会的,应同时告知业主委员会。确认是工程质量问题后,在业主报修登记本上登记,并请业主在上面签字注明报修内容及时间,同时开出“维修项目报告单”。
(二)维修项目报告单:“维修项目报告单”一式三份,物业服务中心、置业公司维修小组、施工单位各一份。
物业服务中心应在“维修项目报告单”上填写清楚是什么问题、位置、数量、接报人、接报时间、业主联系方式等。填写完毕送置业公司维修小组。维修小组在“维修项目报告单”上签字并注明收到时间,物业服务中心留一份存档。
(三)维修通知:维修小组将按下列步骤进行:
1、接到维修项目报告书后,及时通知各参建单位领取“维修项目报告单”,并要求参建单位在“维修项目报告单”上签字并注明收到时间。维修小组暂留一份。
2、各参建单位接到“维修项目报告单”后,一般情况下,两天内维修完毕,将有业主签字认可的“维修项目报告单”交到维修小组,并在维修小组保留的“维修项目报告单”上签上已维修完毕。维修量较大,需要较长时间维修的,也应通知维修小组和物业服务中心。
施工单位交回的“维修项目报告单”应有业主的签字。若业主没有签字,应如实注明已维修好及业主没签字的原因,并告知物业服务中心,由物
业服务中心进行核实。凡没有维修却自己注明已维修好的,发现一例,
罚款一千元。
4、施工单位两天内无法维修的(如与业主联系不上),应到维修小组、物业服务中心说明原因,在领走的“维修项目报告单”和维修小组、物业服务中心保留的“维修项目报告单”上签字。由物业服务中心同业主联系维修时间后,另行安排维修。
5、各参建单位接到“维修项目报告单”后两天内既没有交回“维修项目报告单”,也没有在维修小组暂留的“维修项目报告单”上签上已维修完毕的,视为参建单位在两天内没有维修,由维修小组另行安排维修人员维修,其费用按维修小组与另派的维修人员协商的费用,“双倍”从质保金中扣除,并追加二百元罚款。
6、维修小组将有维修结果的“维修项目报告单”存档,并及时把有业主签字的“维修项目报告单”签上维修结果返还给物业服务中心。
七、决绝维修以及视为拒绝维修情况的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维修小组有权另派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按维修小组与另委派的维修人员协商的费用,“双倍”从质保金中扣除,并追加二百元罚款。
(一)参建单位拒绝领取“维修项目报告单”的。
(二)每天上午九点以前没到物业服务中心报到的(含没在报到单上签到的)。
(三)维修不及时的或反复维修两次,仍修不好的。
(四)两日内没有维修好或业主不在家,而维修人员没有向维修小组、物业服务中心汇报的,即“维修项目报告单”上没有物业管理人员签字。
八、本维修管理协议由三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附件为:《业主工程质量索赔处理办法》
p****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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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200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