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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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体资格条件

合同主体资格条件

合同主体资格条件:
合同主体资格条件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作出意思表示,并且具备一定的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2.当事人应当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包括资金、技术、经验等方面的条件。

3.当事人应当具备合法性,即当事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人利益。

4.当事人应当具备诚实信用原则,即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守信、公平合理、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目录一、总则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术语和定义二、合同管理机构2.1 合同管理组织的设置2.2 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2.3 合同管理的原则三、合同订立管理3.1 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3.2 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3.3 合同订立的审批程序3.4 合同订立的生效要件四、合同履行管理4.1 合同履行的主体和义务4.2 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4.3 合同履行中的变更和解除4.4 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五、合同纠纷处理5.1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5.2 合同纠纷的调解程序5.3 合同纠纷的仲裁程序5.4 合同纠纷的诉讼程序六、合同档案管理6.1 合同档案的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6.2 合同档案的保管和借阅6.3 合同档案的销毁七、附则7.1 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解释权7.2 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施行日期和有效期附件: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表格和文件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纠纷处理等行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纠纷处理等活动。

1.3 术语和定义合同: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2.1 合同管理组织的设置公司设立合同管理组织,负责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纠纷处理等工作。

2.2 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合同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履行合同管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审查、签订、履行监督、纠纷处理等工作。

2.3 合同管理的原则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保密的原则,确保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纠纷处理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利益。

第三章合同订立管理3.1 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合同订立的主体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资格要求。

什么是签订合同的主体

什么是签订合同的主体

什么是签订合同的主体签约主体是实际签署合同的人,可能是代理人或者代表人。

合同主体与签约主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主体是实际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民事主体,而签约主体是实际签署合同的人,可能是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与合同的权利义务无关。

我们知道,签订合同肯定是要有具体的人来签字盖章,对此我们称之为签订合同的主体。

那从法律角度讲,什么是签订合同的主体呢?很显然,如果不具有合同签订主体资格的,那么签字之后合同也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任何合同的订立都离不开订立合同的主体,也就是订立合同主体存在是前提条件,当这个前提条件不适格时,合同就会存在风险,想要通过合同关系得到相应利益的愿望就会落空。

这样的不适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二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从《合同法》第二条可知,订立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何谓主体资格?《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而企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其经过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相应法律规定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等)确定的活动范围相一致,始于企业成立,终于企业消灭。

在确定主体资格时就存在风险,例如,企业是独立的法人,还是法人的一个职能部门,又或是法人的下设的分支机构等?首先可以审查它的营业执照,若营业执照上明确标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那么它就是独立的法人企业;若只有“营业执照”的字样,那它可能只是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经济和法律责任;若没有营业执照,它可能只是法人的某个部门。

对于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主体资格审查,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其有无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关方面。

▲(二)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企业的履行能力主要从其资信能力上体现,而企业的资信能力主要由一下几个方面体现:1、企业注册资本的多少;2、企业银行信誉的状况;3、企业资金周转及负债的情况;4、企业的经营效益;5、企业职工的待遇;6、企业的生产规模等。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要啥条件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要啥条件

劳动合同订⽴主体要啥条件劳动合同规定的是有关劳动过程中的各类事项,是由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中可能规定的劳动的履⾏时间以及违约⾦的相关事宜。

那么,劳动合同订⽴的主体是怎样的?下⾯就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订⽴的主体要求(⼀)劳动合同订⽴主体的资格要求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艺、体育、特种⼯艺单位录⽤⼈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和⾏为能⼒。

⽤⼈单位有⽤⼈权利能⼒和⾏为能⼒。

(⼆)劳动合同订⽴主体的义务⽤⼈单位招⽤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作内容、⼯作条件、⼯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单位招⽤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订⽴劳动合同存在哪些误区?误区⼀:终⽌劳动合同也要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职⼯和企业双⽅约定的终⽌条件出现,以及劳动合同的当事⼈⼀⽅消失,⽽结束劳动关系的⾏为。

劳动合同终⽌后,当事⼈双⽅之间由劳动合同确⽴的权利义务也随之终⽌和结束。

职⼯或企业中任何⼀⽅不再同意续订合同的话,企业可以不⽀付经济补偿⾦。

误区⼆:“临时⼯”不签劳动合同⽤⼈单位以使⽤“临时⼯”为由不与职⼯签订劳动合同、不给职⼯缴纳社会保险的⾏为,已严重侵犯了这些职⼯的合法权益。

误区三:试⽤期过后再签劳动合同试⽤期是⽤⼈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之⼀。

按照规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之⽇起即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建⽴劳动关系即应依法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期之前。

按照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以内的,试⽤期不得超过15⽇;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以上1年以内的,试⽤期不得超过30⽇;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期不得超过60⽇;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期不得超过6个⽉。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签订合同是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签订合同时应该怎么预防和控制风险呢?针对这些问题,⼩编整理了与签订合同要注意的相关的内容,请阅读下⾯的⽂章进⾏了解。

⼀、合同的主体甲⽅在签合同时⼀般应有甲⽅公司的全称(公章和营业执照上⾯的名称相⼀致)及法定代表⼈的签名;⼆、合同主体的考察1、签约对⽅的主体资格2、要核实对⽅资信情况三、合同的订⽴依据规定,当事⼈订⽴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式,⽽要约是指希望和他⼈订⽴合同的意思表⽰,⼀个有效的要约包括(1)内容具体明确;(2)表明经受要约⼈承诺,要约⼈既受该意思表⽰的约束⼒;(3)要约应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做为销售⼈员,如果有和他⼈订⽴合同的愿望,则应当会向他⼈发出合格的要约,这样⼀旦对⽅对要约做出承诺,则双⽅间的合同就宣告成⽴。

如果发现要约有问题应以书⾯的⽅式及时撤回要约,有效的要约撤回应在要约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对⽅,才会产⽣相应的法律效果。

在合同签定的要约阶段存在以下的风险(1)把要约误认为要约邀请;(2)要约内容不当;(3)要约撤回不当;由于要约⼀经对⽅承诺,合同就宣告成⽴,这样的合同如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会在双⽅间产⽣约束⼒。

做为销售⼈员在给他⼈发要约时,⼀定应注意以上的三个问题,⼀旦对要约的内容考虑不清楚,或为想和他⼈签订合同把⾃⼰接受不了或⽆法接受的内容写⼊要约,这样⼀旦对⽅给予了承诺可能就会给企业造成风险。

2、承诺承诺是受要约⼈同意要约的意思表⽰,承诺应以通知的⽅式做出,如果在要约明确了承诺的时间,则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时⽣效,承诺⽣效时合同成⽴。

应特别注意的是,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致,不能作出实质性变更的。

做为销售⼈员如果接到对⽅的要约,应在对⽅要求的承诺期限进⾏承诺,并不要对要约做出实质性的变更。

在承诺阶段的法律风险主要有(1)承诺⽅式不当;承诺⼀定要以书⾯的形式做出,不要未经书⾯承诺直接以⾏为的⽅式给予承诺,以免给⾃⼰造成风险;(2)把新要约当承诺;产⽣这种原因主要是在承诺的过程对对⽅的要约进⾏了实质性变更,以⾄把新要约当成承诺,误以为合同已经成⽴,最后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的资格要求

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的资格要求

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的资格要求1. 引言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需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才能够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地位。

本文将介绍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的资格要求。

2. 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的资格要求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包括雇主和劳动者两方,各自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2.1 雇主的资格要求•法律主体资格:雇主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在法律上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经营资格:雇主应具备经营能力,并在相关行业、领域正常经营。

•遵守劳动法律法规:雇主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2 劳动者的资格要求•法定劳动年龄:劳动者应达到法定的劳动年龄,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而异。

•学历要求:根据工作性质的要求,劳动者可能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或职业资格。

•立场自主能力:劳动者应具备自主选择工作的能力,并能够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和义务。

•无劳动能力限制:劳动者应具备劳动能力,即能够胜任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无法律限制:劳动者不应受到法律限制,如未成年人、被剥夺权利等。

3. 其他注意事项•合同订立自愿原则:合同双方应自愿进行签订,不得强迫或欺骗对方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时间:合同可根据劳动关系的需要,具体约定合同期限或工作时长。

•合同内容:合同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4. 结论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的资格要求是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条件。

雇主和劳动者需符合相应的资格要求,才能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这有助于维护双方的权益和社会稳定。

国际贸易合同主体资格与当事人条款

国际贸易合同主体资格与当事人条款

国际贸易合同主体资格及当事人条款合同主体是指具有缔约能力的合同当事人。

在订立合同时,首先要明确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然后约定清楚当事人条款。

这是合同成立和顺利履行的首要条件。

一、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自然人、法人及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才可以成为合同的当事人。

(一)自然人的主体资格各国法律一般规定,自然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订立合同必须受到限制。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在与自然人签订合同时,应当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否则,与之签订的合同将会面临效力待定或无效的风险。

因此,与自然人订立合同时,必须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式及个人的健康状况等,以便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主体资格。

(二)法人的主体资格法人的主体资格较自然人略显复杂,必须是符合法人条件的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1.法人的概念和分类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概括起来法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营业性的法人,即企业法人,属于经济组织;一类是非营业性的法人,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2.法人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依法成立。

即法人的设置、变更或者撤销都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经过有关国家机关审查、批准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企业法人须经主管部门批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经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即取得法人资格,一般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法人通常要管理或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中去,因此,要求其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

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

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法经营,具备签订本合同所需主体资格;2. 乙方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法经营,具备签订本合同所需主体资格。

鉴于以上情况,为明确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第一条定义1.1 本协议中的主体资格指甲方和乙方作为与订立合同相关的当事方,具备依法享有订立合同权益的能力。

第二条主体资格保证2.1 甲方和乙方声明并保证,各自具备本协议所涉及的主体资格,并且拥有足够的权力和授权代表自身订立本协议。

2.2 甲方和乙方保证其代表签订本协议的人员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并具备充分的法律能力,能够代表和对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的义务3.1 甲方和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诚实守信地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3.2 甲方和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其提供的文件、资料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如果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等。

4.2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双方应协商解决办法,以减少或避免不可抗力事件对双方利益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2 如协商不成,争议应提交至双方共同商定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第六条有效期限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本协议所涉事项完成履行、终止或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

劳动合同订立要求

劳动合同订立要求

劳动合同订立要求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那么1.合法原那么2.公平原那么3.平等自愿原那么4.协商一致原那么5.老实信誉原那么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有劳动权利才能和行为才能。

2.用人单位有用____利才能和行为才能。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平安消费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劳动者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权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根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一)书面形式及要求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例外情况作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例外情况,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四、劳动合同的类型(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满足哪些条件

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满足哪些条件

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满足哪些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在实践中,为了将交易稳定下来,确保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去履行,大多数人都会将口头协商的内容通过合同的方式体现出来。

那么,▲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呢?只有满足了法定的成立条件,合同才能成立。

现在,小编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具备了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成立和生时间是一致的。

一般认为,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是:▲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

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

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

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

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就是与其外在的表现相符的。

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这是合同生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

合同欠缺合法性,没有补救的余地,只能归于完全地效。

合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内容两个方面,即合同的目的和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现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中的强制性也包括国家政策的禁止性规定和命令性规定。

▲二、合同成立的标志有哪些根据《合同法》第八条第二款:“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规定,合同成立后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何时合同成立也需依法确定。

合同主体资格是指什么

合同主体资格是指什么

合同主体资格是指什么
在现实⽣活中签订合同的情形是⾮常多的,⽽签订合同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合同的主体资格,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主体资格的,签订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的,那么合同主体资格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合同主体资格是指什么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主体资格是指具有签订合同的当事⼈,包括平等主体的⾃然⼈、法⼈、其他组织,具有合同主体资格的⼈才能签订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四百六⼗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变更、终⽌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份关系的协议,适⽤有关该⾝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九条 当事⼈订⽴合同,可以采⽤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数据交换、电⼦邮件等⽅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的数据电⽂,视为书⾯形式。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主体资格是指具有签订合同的当事⼈,包括平等主体的⾃然⼈、法⼈、其他组织,具有合同主体资格的⼈才能签订合同。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合同主体资格

合同主体资格

合同主体资格合同主体资格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与他人订立、变更或解除合同关系的能力的主体。

合同主体资格是合同有效成立的基础,是合同法律效力产生的前提。

以下是关于合同主体资格的详细解析,供您参考。

1. 自然人的合同主体资格:合同法规定,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同主体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自行享有和依法保护民事权益的能力,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同主体资格: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年满18周岁但未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标准的自然人,例如智力不足、精神病、醉酒等情况下的自然人。

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但需要取得监护人的同意或者监护人代为签订合同,否则该合同无效。

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同主体资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根据合同法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同是无效的,但是为了满足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经营需要的合同属于除外情形。

4. 法人的合同主体资格:法人是经过法律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

法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与他人订立、变更或解除合同关系。

5. 其他合法组织的合同主体资格:其他合法组织指的是除法人之外的各种组织形式,如合伙企业、联营企业、非公司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这些组织根据法律规定拥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与他人订立、变更或解除合同关系。

总之,合同主体资格是合同法律效力产生的前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合法组织都具备合同主体资格。

不同合同主体的合同具有不同的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并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合同的履行。

订立合同四篇

订立合同四篇

【精选】订立合同四篇在工作和生活中,少不了要写各种各样的文档,不论是写制度、写总结、写计划还是写其它的材料,能写出一篇好的文档,体现了一个人的文笔,也体现着一个人的能力,下面是我汇编整理的《【精选】订立合同四篇》,希望能够帮到你!订立合同篇1合同订立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

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

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

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

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订立合同篇21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一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行为,必须严肃认真并履行一定的'手续。

2 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

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概念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相互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合意的法律行为。

合同订立是合同关系成立的一个重要阶段。

只要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对是否缔结合同、同谁缔结合同以及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

二、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合同的主体,是指通过订立合同而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当事人。

作为合同的当事人,首先要有意思表示,并为此缔约,最终在达成协议且生效后,成为权利义务的承担者。

因此,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当事人,才能成为合同的主体。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合法,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的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自然人在社会中以独立人格的形式存在,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1.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它是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

权利能力不同于权利,它是法律赋予的,不能放弃。

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其具有普遍性、平等性和不可转让性。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

死亡可以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自然死亡也称生理死亡,就以医学上公认的死亡时间为准。

宣告死亡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失踪死亡的推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一是下落不明满4年的;二是因意外时间,下落不明满二年。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合同审批过程中的职责权限,制定本管理规定。

2.集团公司及各所属公司、企业在从事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经济活动时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3.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企业。

二、机构与职责1.集团公司由董事长、总裁、常务副总裁、招标采购部、企业管理部(法务)、综合部、子公司执行董事或总经理组成合同管理委员会。

负责对集团各部门及各所属公司、企业合同进行监督、管理和审批。

2.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是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2.1负责对各所属公司、企业合同工作的管理和指导;2.2负责研究制定合同管理规定,组织宣传贯彻合同管理规定,并负责检查监督;2.3负责集团各部门及各所属公司、企业合同文本的审核工作;2.4设定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集团各部门及各所属公司、企业的合同专用章管理及合同文本原件的归档工作;2.5组织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等,保证其具备签约的法律资格,在必要情况下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签订;2.6负责对各所属公司、企业合同的签订、履行、存档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2.7按审批权限组织有关责任人进行合同审批;2.8合同审批完毕负责合同签证或登记备案,向相关单位分发合同并保存合同正本;2.9按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规定移交已履行完毕的合同。

2.10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2.11协助集团各部门及各所属公司、企业对合同纠纷依法进行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2.12对因监督、审查不严而导致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

3.各所属部门、公司、企业必须设立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报集团企业管理部备案,其职责是:3.1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合同审核会签,参与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权限内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合同审核会签;3.2参与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等,保证其具备签约的法律资格;3.3跟踪合同会签及履行情况,及时参与补充、变更合同,会同合同经办人员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问题;3.4负责履行合同,及时处理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及时提出变更意见,并向企业管理部申请变更协议;3.5妥善保管合同书、签证单、往来传真等有关合同签订与履行的书面资料、凭证,负责建立最近以来在部门、单位的合同归档工作;3.6制止违法签订合同的行为,并及时向集团企业管理部和本单位负责人报告;3.7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工作,负责签订合同的内容与程序的合法性。

合同管理基础知识概述

合同管理基础知识概述

自然人作为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可以独立 进行民事活动。(可以订立合同)
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 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也可订立合同)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订立 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
行方式的变更。
3、标的数量的变更。
7、结算方式的变更。
4、标的价格的变更。
8、所附条件的增加或删除。
二、合同的转让:
1、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主体的变更,即当事人将 合同的权力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至第三人的行为。
2、合同转让的特点:
①、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也就是由第三人取代 原合同一方当事人。
2、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 ①、严格责任原则。 ②、补偿性与惩罚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违约行为的分类 1、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 2、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 3、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 4、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5、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 6、债务人履行迟延和债权人受领迟延。 7、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和因当事人原因造成的违约。
2、可撤销的原因 ①、重大误解。 ②、显示公平。 ③、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五、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②、须有过错。 ③、过错行为与损失之间须有因果关系。
第六节 合同的履行 一、概述 1、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以及法 律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 2、履行合同应尽的基本义务: ①、通知。 ②、协助。 ③、保密。
3、同时履行抗辩权——互负债务,又有先后履行顺序 的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或者在对方 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享有的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 权利。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一、引言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实现特定的建设目标,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建设领域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它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等。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主体资格、主体地位和主体义务是合同执行的关键因素。

本文将重点探讨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问题。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资格1. 发包人发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承担项目投资、组织管理和验收等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发包人一般是建设项目的所有者或者投资者,对项目的顺利完成具有决定性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发包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或者自然人资格,具备承担合同义务和支付合同价款的能力。

2. 承包人承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承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任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具备完成合同任务的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承包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资金条件。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地位1. 发包人的地位发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具有主导地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组织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发包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支付合同价款,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发包人还需要对承包人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2. 承包人的地位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承担具体的建设任务,是项目实施的主体。

承包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照设计和施工标准,完成工程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同时,承包人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保修、交付等。

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义务1. 发包人的义务发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主要有以下义务:(1)履行合同约定的投资义务,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提供建设场地和其他施工条件;(3)对承包人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4)验收合格工程,支付合同价款;(5)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旅游合同的订立

旅游合同的订立
事活动的组织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类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指18岁以上、且可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 成年人,此外16~18岁的公民,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作为合同主 体与他方订立合同,依法享受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岁以下或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16岁或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1.要约 (1)要约规定。
内容具体明确 要约应当标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
示的约束。
(2)要约的方式:口头方式、书面方式。
(3)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的意思表示是要约邀请,又叫要约引诱。
(4)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 生效。
(5)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三、合同的形式
1.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的方式表达合同 内容的合同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2.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以谈话的方 式订立合同,如当面交谈、电话联系等。
3.其他形式:其他形式,是指采用除书面形式、口头 形式以外的方式来表现合同内容的形式,一般包括 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
旅游政策与法规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主体及其资格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三、合同的形式 四、合同的内容 五、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一、合同订立的主体及其资格
1.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组织。
2.自然人——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3.其他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
(2)承诺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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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合同的主体资格则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与人。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能否作为合同的主体,关键是看它是否取得合法经营的资格。

凡是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就有进行民事活动、自主经营的权利,从而也就取得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资格,自然能够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出现,签订合同。

热门城市:山东律师包头律师吴忠律师天水律师常州律师厦门律师崇左律师黑河律师东营律师鸡西律师经济往来中总少不了订立合同,但不是说任何一个人都是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的。

若当事人没有资格的话,那么此时签订的合同就会是无效的。

那究竟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协议。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按照这一规定,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

《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法人相同,始于该组织的成立,终于该组织的终止。

2、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并不一致,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并不一定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公民的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的不同,《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按照《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订立合同。

年满18周岁且精神、智力状况正常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缔约;年满16周岁且以自
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独立缔约。

二、订立合同应遵循什么程序
1、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

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

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

2、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
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

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

3、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

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

当事人只有具备了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那么才能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在没有意外的情况下,才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而具体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也有一定的程序需要遵循,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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