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费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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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车辆保养维修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建立健全车辆保养维修制度,严格车辆检查修理程序,合理控制成本支出,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车辆使用及管理特点,制定本车辆费用管理办法。

一、车辆保养维修管理规定

(一)车辆保养维修的原则

1、要做到“养重于修”,“养重于用”。

2、为保持车辆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输质量,延长使用寿命,必须按期强制执行保养制度。

3、车辆整车或总成出现局部或整体的损伤、变形、磨损、腐蚀等损坏,达到使用极限、性能下降、丧失工作能力,为消除故障,防止拖延修理造成车况恶化,必须采取技术性措施进行修理,恢复性能,车辆修理要根据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的结果进行。

(二)驾驶员车辆保养维修的工作职责

1、驾驶员是其授权驾驶车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车辆的保养及维修。

(1)车辆使用过程中,指定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车辆说明书的规定,定期更换机油和三滤,进行车辆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和车辆损坏,由指定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2)为保证新车磨合期间的安全行车,由驾驶技能熟练的驾驶员驾驶。

2、驾驶员要坚持定期保养制度,内容包括:

(1)检查供油系统各部位有无漏油、渗油现象,必要时进行紧固和调整;

(2)检查皮带的松紧程度及有无裂痕,风扇和导风罩是否牢固完好,必要时及时更换、调整;

(3)检查底盘各部分的连接情况,视情况紧固、调整,刹车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4)检查转向系统各部分连接是否牢固,方向盘灵活正常无异响。

(5)检查电池液面高度,及时添加补充液,消除电池极柱污物,疏通气孔。电池正负极电线连接是否紧固。

(6)对全车各润滑部位加注规定的润滑油。

(7)检查轮胎,适时进行拆装调整,合理搭配和换位使用,保持标准气压。轮胎花纹保持正常使用范围(不小于3mm),严禁超极限使用光头胎。

(8)检查冷却系统,水箱水管、冷却液是否正常,确保无漏水现象。 (9)检查车辆GPS系统、监控录像、灯光照明系统,仪表指示,喇叭功能是否正常。

(10)检查前挡风玻璃,雨刮器及喷水功能是否正常。

(11)在保养时发现的问题需要修理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12)如果发生机件损坏事故,经核实是由于驾驶员不维护、不保养而造成的,由驾驶员承担维护费用。

3、定点保养维修厂的确定

选择具有保养维修资格4S店或代理资格的维修厂进行询价,由总经办负责核实三家以上厂家报价,经过评审委员会审核,签定定点维修协议。

(三)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程序

1、驾驶员每月做好车辆运行数据统计工作,根据车辆技术状况和车况,提出维修保养计划报班长审核;

2、班长根据车辆运行状况审核驾驶员维修保养计划,呈分队长审查后汇

总月度车辆维修保养计划;

3、车辆维修保养计划经分队长交叉审核保养维修项目,提交部门经理、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OA审批流程);

4、分队根据维修保养计划合理安排车辆保养;

5、分队严格审查进厂车辆维修项目及报价单,根据厂家协议价格审核出厂修理单,核查准确后开具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到财务部报销。

(四)车辆故障可自行修复的,驾驶员经车队分队长同意后,尽量自行修复,并当月绩效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购买材料零件费用按公司报销流程报销。

(五)车辆在执行任务中发生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驾驶员经车队分队长同意后,可立即到车辆指定维修厂修复。

(六)计划外维修规定:车辆需要计划外维修时,驾驶员必须事先在OA 系统上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详细说明故障具体情况,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未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而私自将车辆入厂送修的,所有费用由当事驾驶员承担。

二、粤通卡管理规定

(一)粤通卡申请

1、车辆服务部根据运营业务情况,预测粤通卡需求,通过OA流程提出粤通卡申购需求,并负责粤通卡的充值。申请备用卡数量标准为:车辆总数15-20%。

2、粤通卡发放及充值:

(1)粤通卡实行一车一卡,专车专用,其它车辆不得无故挪用;公司自购车辆在执行任务中所用粤通卡由驾驶员保管;任务结束后押运车粤通卡由

值班班长负责保管和发放,服务车、外租车及备用卡由运管中心物管室负责保管及发放;

(2)车辆服务部指定授权人对粤通卡进行采购和借款充值;

(3)车辆服务部每月负责粤通卡的数量进行汇总、统计、月度费用预算、申请及报销;

(4)粤通卡实行“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即由领用人负责保管、使用,如发现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领用人应妥善保管粤通卡,防止丢失。如有遗失,立即通报车辆服务部立即做挂失处理,同时领用人按照《运营中心差错管理办法》和《员工奖惩办法》处理。

3、粤通卡领用管理

(1)服务车、外租车辆粤通卡由运营中心物品保管室统一保管,外租车辆粤通卡由车组ATM服务工程师领用,服务车粤通卡不得由他人领用;

(2)物品管理员根据车辆对应发放粤通卡,临租车使用备用粤通卡;

(3)当其他车辆余额不足时,经核实,可以临时使用备用卡;

(4)物品管理员与驾驶员、ATM服务工程师必须双方当面交接粤通卡,物品管理员查看是否损坏,并在《清机钥匙物品领用表》上登记。如有损坏,双方必须填写好《物品保管室出入库物品异常情况记录表》并签名确认。物品管理员将异常情况及时以邮件方式通报计划调度部主任、物品保管室主管和车辆服务部。

4、ATM服务工程师当天未归还粤通卡,按以下方式处理:

(1)当天无故未归还粤通卡,按照《运营中心差错管理办法》、《驾驶员工作手册》、《司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2)因特殊原因,经计划调度部经理批准后,当天未交还粤通卡,由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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