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宝安区学校学生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情况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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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潜龙学校“特定疾病、特异体质”
学生管理工作指引
为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有效防止校园安全事故发生,打造安全优质的品牌学校,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中“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的规定和区教育局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特定疾病、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学校
1. 学校成立“特定疾病、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学生发展处、课程与教学处、教师发展处、年部主任、学科教研组长任成员。日常工作由学生发展处负责,校医室配合;具体负责全校学生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情况排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专门档案。从2010年春季开学开始,以学期为单位,入学第一天由班主任发放有关表格,或学生本人或家长自行下载,如实填报《宝安区学校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情况登记表》并交由班主任汇总交校医室研判、存档。身体状况有变化的老生应及时告知学校并更新《宝安区学校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情况登记表》。档案在校医室设置存
放。
3.班主任汇总后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通知到任课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适当照顾,并不得组织其参加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的活动,在教案中要反映对此类学生教学安排的情况。涉及个人隐私的教师要保密。
4.学校校医室要认真配合卫生部门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由学生发展处牵头,建立由班主任、校医、心理教师、体育教师、生活教师、家长组成的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管理网络。各部门各尽其责,及时发现、报告、排除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以及生活中出现的身体、心理方面的异常情况。
5.学校通过家长会、班会课、校园网发出《关于做好学生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情况申报工作的公开信》。
二、学生和家长
1.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及时填报有关情况。
2.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如实告知学校自己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状况,在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期间发病造成后果的,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如实告知学校而后被学校发现其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状况,不适宜在学校学习和生活的,由校医告知其监护人对学生采取休学措施,并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附件1.关于做好学生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情况申报工作的公开信
2.宝安区学校学生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情况申报表
3.宝安区学校学生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关于做好学生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情况申报
工作的公开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中“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的规定,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请您如实向学校申报孩子的健康状况,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会做好记录,重点跟踪,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关注和照顾,涉及个人隐私的会依法保护。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深圳市潜龙学校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2:
宝安区学校学生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情况申报表学校:潜龙学校班级:姓名:性别:
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住址: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附件2:
宝安区学校学生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情况汇总表
学校:潜龙学校填表人: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