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预售条件
四、附件
城市
上海
南京 无锡 杭州 慈溪 宁波 台州
各城市商品房预售条件
预售形象进度要求
住宅类
商办类
七层以下(含七层)的商品房项目,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 工至主体结构封顶; 八层以上(含八层)商品房项目,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 至主体结构三分之二以上(不得少于七层); 每次申请预售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万平方 (上海公司目前操作的项目,均以主体结构封顶,并验收通 过为取得预证条件)。
同住宅类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 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方可预售。
同住宅类
12层以下(含12层)的主体结构封顶后才能够办理商品房 预售许可; 12层以上的要完成主体结构80%的工程进度才能办理商品 房预售许可。
同住宅类
预售条件较高,7层以下低密度别墅、洋房、多层项目建议采用实体样板房。 预售条件较低的项目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临时样板房。
商办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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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必须出正负零+开资金监管账户
同住宅类
3层以下 ( 含 3 层 ) 的商品房项目应当完成基础和结构工程; 4层以上 ( 含 4 层 ) 的商品房项目,有地下室的,应当完成基 础和首层结构工程; 无地下室的,应当完成基础和 4 层结构工程。
同住宅类
四、附件
城市 大同 太原 海口 三亚
上海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标准
上海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标准上海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标准一、引言上海作为我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房地产市场一直备受关注。
而作为购房者,了解上海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标准对于选择合适的房产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维度深入探讨上海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标准,帮助读者全面了解相关信息。
二、概述上海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标准1. 预售条件上海商品房预售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这些条件保障了商品房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为购房者提供了保障。
2. 预售标准上海商品房预售的标准包括开发企业的资质、预售合同签订、价格公示等。
购房者可根据这些标准评估房产的可靠性和适用性,避免因为购房合同等问题而导致的风险。
三、预售条件深度剖析1. 土地出让上海商品房预售的第一条件是土地出让。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必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进行。
土地出让合同是商品房预售的合法依据,有关规定保证了商品房的合法性和可售性。
2. 规划许可证商品房的规划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的重要凭证,代表了商品房项目的合法建设。
购房者在选购商品房时,应当仔细核查开发企业是否取得了规划许可证,以确保商品房项目的合法性。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的又一重要凭证,代表了商品房项目的合法开发和建设。
购房者在签订预售合同前,务必查验开发企业是否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避免项目存在违法建设行为。
四、预售标准全面解读1. 开发企业资质上海商品房预售要求开发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
购房者在购房前应当查验开发企业的资质证明,了解其开发商信誉和实力,以保证所购商品房的品质和可靠性。
2. 预售合同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商品房预售的关键环节,是购房者和开发企业之间的法律约束。
购房者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其中的权利和义务条款,以免因合同纠纷而导致争端。
3. 价格公示商品房预售的价格公示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随着国内房地产产业的快读发展,购房人员的不断增加,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了我国商品房销售的主要途径了。
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大家对此多有疑问,接下来,赢了网小编将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准条件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上述五点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应条件,其中前三点规定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后两点规定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到六款,“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
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在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向房产主管行政部门提出预售许可申请。
可以说,针对期房的不可预知性,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法律法规对预售条件予以限制,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来减少期房购买人的风险。
昆山办理预售许可所需材料
昆山办理预售许可所需材料一、背景预售许可是指开发商在房地产项目施工前,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对外销售尚未建成的商品房的行为。
在昆山市,办理预售许可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材料和文件。
二、申请材料清单以下是昆山办理预售许可所需的材料清单:1.《申请预售许可登记表》:申请预售许可的开发商需要填写此表,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开发商信息等。
2.居民身份证明:开发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开发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4.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开发商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证明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状况。
5.预售房屋平面图:开发商需要提供预售房屋的平面图,包括房屋户型、面积等信息。
6.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开发商需要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证明项目的规划许可情况。
7.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开发商需要提供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证明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情况。
8.项目建设规划书:开发商需要提供项目建设规划书的复印件,包括项目总体规划、各阶段计划、建设进度等信息。
9.经济责任书:开发商需要填写经济责任书,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预售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
10.环境保护批复文件:如适用,开发商需要提供环境保护批复文件的复印件,以证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已经得到批准。
11.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开发商需要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复印件,包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工程设计文件:开发商需要提供工程设计文件的复印件,包括项目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等内容。
13.质量检测计划:开发商需要提供质量检测计划的复印件,包括项目的质量检测方案。
1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发商需要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以证明项目的用地规划已经获得许可。
15.售楼处相关材料:开发商需要提供售楼处相关材料,包括其位置图、平面图、设计图纸等。
淮安市对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
淮安市对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第一篇:淮安市对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淮安市对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相关要件、流程、依据等,现答复如下:一、申请材料1、预售商品房申请书;2、商品房预售方案;3、测绘报告;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抵押银行需提供同意办理预售许可证明);6、施工合同;7、施工许可证;8、预售款监管信息反馈单;9、营业执照;10、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11、白蚁防治合同;12、项目总平面图及分层平面图;13、申请预售的每幢商品房施工进度证明(以现场察看为主,形象进度多层达二层以上、高层达四层以上且不少于总层数的1/4)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记载内容复印件(核对原件);14、前期服务约定(样本合同最后一页内容,物管处认可);15、建筑节能环保。
二、工作流程审批中心住建窗口接受企业申请→开发处审核→局领导审批→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三、承诺时限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3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2、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收到预售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四、办理依据1、主席令第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3、建设部令第40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4、建设部令第88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5、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号《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五、办理机构和地点市住建局开发处,市北京北路112号建设大厦十三楼,电话:83566217。
第二篇: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报条件为: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附1:1000红线定位图);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工程进度和竣工日期。
上海住宅预售条件
上海住宅预售条件
1.房屋已经取得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
2.已经取得房屋规划许可证;
3.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
4.房屋建筑面积、分摊面积应当与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致;
5.房屋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
6.房屋主体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区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
7.房屋已经进行竣工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或者房屋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已经落实质量、安全生产等后续服务、管理等要求;
8.有土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签字的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条件
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条件
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
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
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5.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
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6.商品房预售方案。
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
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昆明市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
昆明市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条件一、取得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二、取得项目审批立项手续;三、己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四、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五、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拟定商品房预售方案;六、取得《建设工程基础验核意见》、《新建项目再生水采用设施建设施案登记证明函》、《开发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太阳能供热系统审查意见》;七、己与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八、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九、工程形象进度要求:经规划审批为七层(含七层)以下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经规划审批为七层以上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地面七层以上结构工程;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22 ]1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我国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市住房和建设局拟定的《昆明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讨论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仔细遵照执行。
详细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准时向市住建局反映。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
一。
年十月十八H昆明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意见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方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22)53 号)、《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昆明市实际,拟定以下实施意见:一、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需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二)取得项目审批立项手续;(三)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四)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五)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拟定商品房预售方案;(六)取得《建设工程基础验核意见》、《新建项目再生水采用设施建设施案登记证明函》、《开发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太阳能供热系统审查意见》;卜七)已与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八)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H期;(九)工程形象进度要求:经规划审批为七层(含七层)以下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经规划审批为七层以上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地面七层以上结构工程;(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屋预售许可证办理的条件
房屋预售许可证办理的条件
房屋预售许可证办理的条件如下:
1. 开发企业需依法注册。
2. 开发企业的资本金应符合规定。
3. 开发企业需具备相应的开发经验和技术水平。
4. 开发项目的用地应符合规定。
5. 开发项目应通过城市规划并获得国土资源部门的批准。
6. 开发企业和开发项目应符合环保、消防等相关法规要求。
7. 开发企业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和保证金。
8. 开发企业应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9. 开发企业需具备合法的预售资格。
10. 开发企业应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高层盖到几层就能申请预售许可证
高层盖到几层就能申请预售许可证
根据目前中国的房地产法规,高层建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预售许可证。
以下是大致的参考内容:
1. 建筑高度:一般而言,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高层建筑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才能获得预售许可证。
2. 建筑结构:高层建筑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其他符合国家建筑标准的结构形式,以确保建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建筑用途:高层建筑的用途必须符合当地的土地用途规划,不能违反相应的法规和规定。
4. 土地性质:高层建筑的土地必须具备国家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相应的土地出让合同,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
5. 环保要求:高层建筑必须符合国家的环保标准和要求,包括噪声、污染和能源消耗等方面。
总之,在申请高层建筑的预售许可证时,开发商必须遵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以确保建筑的安全和合法性。
房地产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指引
阶段步81
报批部门
费任部门
配合部门
工作内容
报批所需要件
办理时间
1、选定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办公室
物业公司
开发部、
财务部
1.1,选定物业公司,出具中标通知书:
1.2、预售楼幢的物业备案,出具物业通知单。
1、物业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临时管理规约复印件:
3、小区规划平面设计(道路、绿化、水、电、气、通信、电视管线等图纸):
3、同意预售证明
2个工作H
3、物价备
案
物价局
营销策划部
开发部、财务部
3.1将集团定稿的预售房屋价格报物价部门备案。
1、明码标价备案表;
2、明码标价书:
3、申请备案的报告:
1、土地证、规划证、施工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有线电视合同;
6、商品房明码标价牌
2个工作
S
4、预售方
案备案及
4、物业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清单及产权归属说明等材料:
5、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情况的说明材料
7个工作
H
2.签订预售款监管懒议
项目贷款银行
财务部
开发部、营销策划部
2.1、和贷款银行签订预售款监督协议:
2.2、若土地设定抵押,需出具银行同意预售证明,提供他项权证复印件.
1、预售款监督协议;2、他项权证复印件; Nhomakorabea进度证明
建委
营销策划部
开发部
4.1到建委市场监管科约看现场施工进度,出具形象进度证明:4.2营销部提供预售项目楼兰图和预售方案,并进行备案。
1、土地证、规划证、施工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复印件;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1. 项目基本情况材料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需要提交项目的基本情况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供项目的规划许可证,以证明该项目已经获得了合法的规划许可;•地籍图: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地籍图,包括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供土地使用证,以证明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开发商合法所有;•环评报告:需要提供经过环境评估部门审核的环评报告,以证明该项目的环保情况符合要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证明该项目的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要求。
2. 投资资金材料提交的投资资金材料主要是为了证明开发商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完成该项目的建设。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资金来源证明:需要提供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如银行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建设资金保障措施:需要提供关于建设资金保障的措施,如银行担保、股东承诺等;•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提供项目资金使用的具体计划,包括资金的使用时间、用途和流动情况等。
3. 工程技术材料为了确保房屋的建设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需要提交工程技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方案:需要提供详细的建设方案,包括项目的建设施工图纸和相关说明;•勘察设计报告:需要提供经过专业勘察设计单位审核的勘察设计报告,包括结构设计、水电设计等;•施工组织设计:需要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等;•筹建单位及项目管理方案:需要提供筹建单位和项目管理的相关方案,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和质量管理等。
4. 合同文件为了保障购房者的权益,需要准备相关的合同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提供经过法律部门审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房屋的价格、产权归属等;•施工总承包合同:如果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需要提供施工总承包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需要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资质证书,以证明其合法经营。
房地产预售证办理流程
房地产预售证办理流程房地产的预售证的办理流程⽐较严谨,相信⼤家也是知道的,这个对于⼤家来说都是⽐较重要的,所以⼤家对于这个房地产的预售证的办理流程是要仔细的了解⼀下,针对这个问题有⼀个⾃⼰的思路。
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地产预售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发证——公⽰1、申请:开发企业向市场股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2、受理:市场股出具受理通知书或5⽇内⼀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3、初审:市场股初审开发企业提交的资料;4、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做出决定,并送达当事⼈,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5、发证:由主要领导签发后送达;6、公⽰。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法⼈委托书;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报告,附商品房预售⽅案;(1)、商品房预售⽅案应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积、结构、⽤途、层次、装修标准、⼯程施⼯进度说明、竣⼯交付⽇期、价格、预售商品房分层平⾯图、交付使⽤后的物业管理、⾃⾏销售或代理销售等内容。
(2)、如代理销售,应提供代理机构⼯商营业执照和中介机构资质备案证书(复印件)。
⼯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开发项⽬⽴项资料(复印件);国有⼟地使⽤权证(原件);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建筑⼯程施⼯许可证(原件);⼯程施⼯合同(复印件);建审总平⾯图(复印件);12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原件);13商品房预售资⾦监管协议;14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
申请材料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致的复印件。
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地使⽤权出让⾦,取得⼟地使⽤权证书;⼆持有建设⼯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开发建设的资⾦达到⼯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进度和竣⼯交付⽇期;四向县级以上⼈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杭州市预售管理制度
杭州市预售管理制度摘要:一、杭州市预售管理制度概述二、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三、商品房预售的办理程序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作用五、违反预售管理制度的后果正文:杭州市预售管理制度概述杭州市预售管理制度是指对杭州市商品房预售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各项措施。
该制度旨在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商品房开发建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在杭州市,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根据杭州市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根据商品房预售情况,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项目总投资的25% 以上,并已确定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的办理程序杭州市商品房预售的办理程序如下:1.开发商向管理房产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证;2.提交相关资料,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营业执照》及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进度说明、商品房预售方案等;3.管理部门审核资料,并现场勘查;4.符合条件的,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作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的合法凭证,是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的准入门槛。
购房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应当查看开发商是否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违反预售管理制度的后果违反杭州市预售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对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管理部门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对于开发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预售许可证的,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总之,杭州市预售管理制度对商品房预售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旨在保护购房者的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
2023年上海商品住宅预售条件
2023年上海商品住宅预售条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上海作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极,商品住宅市场日益活跃。
预售条件的制定对于规范商品住宅市场,保障购房者权益,以及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上海市的实际情况,2023年上海商品住宅预售条件如下:一、项目规划及审批1. 项目规划:开发商须提交完整的商品住宅项目规划,包括项目总体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以及景观规划等内容。
项目规划需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现行的相关法规标准。
2. 审批程序:项目需取得相关部门的规划、土地等审批手续,通过合法的程序才能进行商品住宅的预售。
二、预售资质要求3. 开发资质:开发商应当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和经济实力,保证能够按照规划完成商品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
4. 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商才能进行商品住宅的预售工作。
预售许可证的核发依据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
三、商品住宅预售程序5. 预售广告:开发商在进行商品住宅预售前,须提供真实、准确的预售广告内容,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备案手续。
6. 预售公示:在商品住宅预售前,开发商需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对项目的预售条件、房屋基本情况、价格、支付方式、交房标准等进行公示,保证购房者了解到充分信息。
7. 预售合同: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签订商品住宅销售合同,明确价格、交房标准、交付时间等相关内容。
8. 预售监管:商品住宅预售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将进行严格的监管,保障开发商和购房者合法权益。
四、其他配套条件9. 购房资格:购房者需符合当地的购房资格条件,如有居住证、纳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10. 售后服务:开发商应在交房后给予购房者相应的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确保购房者的居住体验。
通过上述对2023年上海商品住宅预售条件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上海市对商品住宅预售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监管,保障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商品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
楼房预售需要达到的标准
楼房预售需要达到的标准楼房预售标准楼房预售是一种常见的房地产销售方式,对于购房者和开发商来说都具有一定风险。
为了确保楼房预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定。
本文将介绍楼房预售需要达到的标准。
1. 土地使用权已经取得,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划和用地政策。
在进行楼房预售之前,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且该土地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划和用地政策。
这意味着开发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土地使用权的申请和审批,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开发和建设。
2. 已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进行楼房建设的必要证件。
开发商必须在申请到这些证件之后,才能够进行楼房建设。
这些证件对于确保楼房建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非常重要。
3. 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在进行楼房预售时,开发商必须向购房者明确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购房者有权知道楼房建设的进展情况以及具体的交付时间,以便更好地把握购房决策。
如果开发商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将面临违约责任和赔偿。
4. 已经确定房屋销售价格和销售方案。
在进行楼房预售时,开发商必须向购房者明确房屋销售价格和销售方案。
购房者有权知道房屋的销售价格以及具体的销售方案,以便更好地了解房屋的情况并进行决策。
如果开发商随意更改销售价格或销售方案,将面临法律责任和赔偿。
总之,楼房预售需要达到的标准包括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房屋销售价格和销售方案等方面。
开发商必须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楼房预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商品房屋预售管理办法
商品房屋预售管理办法
商品房屋预售管理办法是指用于规范商品房屋预售行为的管理办法。
以下是一般情况
下的商品房屋预售管理办法的内容:
1. 预售许可条件:规定开发商必须具备的资质要求,包括开发资质、土地使用证等。
2. 预售信息公示:规定开发商必须事先向公众公示预售信息,包括项目概况、开发商
资质、预售范围、房屋户型、面积、销售价格等。
3. 预售合同:规定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预售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购
房者利益。
4. 预售资金监管:规定开发商必须按照规定将购房者预付的款项存入指定的监管账户,并进行专项管理。
5. 预售监管:规定相关部门对商品房预售行为进行监管,包括对开发商的资质审核、
预售信息公示的监督检查、购房者权益的保护等。
6. 违规处罚:规定对违反预售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预售许可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商品房屋预售管理办法可能会因地区不同而存在差异,还需根
据当地相关法规予以具体解读和实施。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何办理,办理该证应提交哪些材料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何办理,办理该证应提交哪些材料商品房可以先进行预售,也就是说我们比较常见的期房的行为,先进行预售,然后收取相应的定金之后能够进行相应的建造,达到一定的竣工条件之后进行交房工作。
那么,商品房预售的办理程序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1、受理。
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2、审核。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许可。
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
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印章。
4、公示。
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二、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提交哪些材料1、行政事务审批申请表(原件)。
2、预售申请报告:写明申请预售的商品房基本情况(申领预售房屋的地址、小区建筑面积、房屋类型、幢数、面积、预售房门牌编号、工程进度、申请预售理由等)。
3、商品房预售申请表。
4、预售方案:(包括开发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销售价格情况;销售方式;销售制度和公司承诺等内容)。
5、销售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3人以上)和商品房上市销售申请暨承诺书、价格申报表。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五)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七)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令第〔2008〕56号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保障商品房交易安全,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预售人)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承购人,并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第三条预售商品房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泸州市规划建设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预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的预售管理。
泸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泸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商品房预售管理具体工作。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县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预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所申报商品房的工程建设总投资应达到该商品房地上总层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结构工程完工,如其二分之一不足六层(含六层)的应主体结构完工;(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资料及要求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资料必收要件:一、申请报告(原件),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注明规划面积、预测面积、两房情况、申请预售面积(其中住宅?㎡、?套,非住宅?㎡、?间)二、发改批准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四、土地不动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放线联系卡(验原件收复印件)六、施工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七、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八、施工承包合同及施工进度说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九、规划总平面图及房屋分层平面图十、商品房预售方案及工程质量担保函(原件)----有电子档十一、房屋征收证明(原件)----房管局征收办审批要件十二、房屋面积预测报告(原件)---测绘所及测管办十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原件)及两房确认表---物业办(提前一个月对接)十四、计生、综治维稳承诺书(原件)---有电子档十五、预售许可资金监管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诺书(原件)--有电子档十六、项目资本金缴存证明(复印件)十七、房地产开发项目品质和交房标准承诺书(原件)--有电子档十八、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表(原件)---有电子档(附件)要求:1、商品房预售申请审批表(要准确填写该项目的建筑面积、规划面积、预测面积、申请预售面积及分解、套数等内容,审批表要盖公章)。
2、有目录,规范整齐装订好的项目预售许可办证资料(A4纸张规格)。
3、在预售许可会审前确定商品房住宅和门面销售价格,并将该申报备案价格进入预售方案。
4、购买两书每套房子两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5、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国家、市、县规定的工程建设总投资标准。
(县要求主体封顶)6、“一费制”要求(水、电、燃气、闭路电视、通讯<电话、宽带>、信报箱、监控系统开通到户,费用全部进入房价成本)。
7、“资本金”按文件要求足额缴存。
8、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由公司项目部与银行联系,然后通知房管局开发办与之签订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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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③、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④、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城市商品房预售售管理办法》第五条与《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内容相同;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6、规划设计方案和主要楼层或户型平面图、剖面图(复印件)(1份);
7、已完成基础以上的的部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8、《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复印件)(1份);
9、商品房预(销)售方案(方案中应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原件)(1份);
10、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预售条件的工程进度证明(原件)(1份);
12、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表;
13、建筑施工许可证;
14、工程建设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