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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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06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制说明

一、编制范围

本套报表编制范围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行为。具体范围如下:(一)编报单位和编报内容。

编报单位分两类,一类为采购人,指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一类为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中介机构。

(二)编报内容。

采购人要按照本级政府颁布的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填报本单位2006年度通过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等形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填报本机构2006年度组织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

各级财政部门在汇总本级报表时,应当按照采购人上报的报表进行汇总。

二、填报要求

(一)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应对部门本级、所属下级预算单位的报表进行审核、汇总,上报财政部。中央各单位

填报01-08表。

(二)地方各单位应对本级、所属下级预算单位的报表进行审核、汇总,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地方各单位填报01-08表。

(三)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辖区内所有采购人单位报表,同时填报09-12表后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三、单位基本信息填报方法

(一)单位名称: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填列主管政府采购的司(局)全称,并加盖该司局公章。中央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地方财政部门和地方各级预算单位填列单位的全称,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二)组织机构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代码证书填列。

(三)单位类型:根据政府采购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肩负不同职责的单位分类,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中介机构、采购人四种类型中进行选择。

(四)单位性质:依据政府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单位性质,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三种类型中选择填列。

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监察机关等。

事业单位,是指政府为实现特定目的而批准设立的事业法人。

团体组织,是指各党派及政府批准的社会团体。

(五)单位级别:按单位预算分级管理的级次选择填列。

(六)所属系统:指对各采购人按照所属行业进行的划分,与财政部门预决算行业划分一致,原则上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所属行业应当与一级预算单位一致。教育部门所属院校附属医院项目除外,此类项目如果预算经费归口卫生系统,则在社会保障口填列,如果预算经费归口教育系统,则在教科文口填列。

四、政府采购资金统计表(01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的采购规模和资金节约情况。有关指标解释如下:

(一)采购预算,是指财政部门批准采购人用于采购的预算金额或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计划用于采购的金额,包括年度执行中追加的预算(01表1—4列)。

预算内资金,是指财政在年初预算中安排的政府采购资金和年度执行中通过预算追加安排给采购人的用于政府采购的资金(01表2列)。

预算外资金,是指用于政府采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等(01表3列)。

自筹资金,是指采购人用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包括财政部门批准留用部分)之外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01表4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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