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_篇名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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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翻译Shanghai Journal of Translators 2009N o .4
[收稿日期]2009208201
[作者简介]周 晔,国防科技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院外语系讲师,解放军外国语学院英语博士研究生;孙致礼,解放军外国语学院英语教授、
博士生指导教师。
书名、篇名的翻译
周 晔 孙致礼 (洛阳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河南洛阳
471003)
[摘要]标题不仅是作品的“品牌标识”,更是主题旨趣的“指示牌”,因此标题翻译万万忽视不得。
本文结合实例分析了
标题翻译的四个策略和四个要求。
[关键词]书名、篇名;翻译;策略;要求[中图分类号]H 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9358(2009)0420030204
一部或一篇作品的标题,往往是作者“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推敲后选定的关键词,具有重要的表意
功能”,“不仅是作品的‘品牌标识’,更是主题旨趣
的指示牌。
”
(虞建华,2008:68)有时候,作者的标题可以被视为读者进入作品的“钥匙”,甚至是解读作品的“密码”。
作品的标题虽有这样的重要性,但经常被翻译实践者所忽视。
加之对标题翻译规律缺乏一致的认识,译者往往各行其是,造成了书名、篇名翻译的混乱。
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引起翻译研究界的足够重视,多年来对书名、篇名翻译的深入研究文章还不多见。
严复说:“一名之立,旬月踌躇。
”确实,从事翻译的人遇到难译的书名、篇名,经常是茶不思饭不想,整天搜肠刮肚,有时整个作品译完了,标题还空在那里。
标题之所以难译,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比如有时意义难以确定,有时意义虽然明确但却难以表达,等等。
此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即译者对标题翻译的策略和要求,还缺乏足够的认识。
本文拟对这两个问题作一探讨。
首先,标题翻译的任务是什么呢?一般说来,标题翻译“既要忠实于标题代表的作品的精神实质,又要顾及审美上的要求,有可能的话,译名还要达到使人过目不忘的宣传效果。
译文中标题与内容合拍,两者相得益彰,一部文学译作才可能完整完美。
好的标题译名,应该像原文一样能在开卷之前引起
阅读的期待,合卷之后产生阅读的回味。
”
(虞建华,2008:68)简而言之,标题翻译既要忠实地传达原文旨趣,又要具有审美意趣。
要完成这双重任务,译者可以采取四种主要翻译策略,即:直译、直译+增减、直译+意译、重写。
一、直译
我国翻译界长期推崇意译,这在书名、篇名的翻译中也有突出的表现。
如林纾翻译西方小说时对书名基本采取了意译,将The O ld Curiosity Shop (狄更
斯《老古玩店》)译为《孝女耐儿传》,将U ncle To m ’s
Cabin (斯托夫人《汤姆大伯的小屋》
)译作《黑奴吁天录》。
林纾等先辈的翻译实践给后人带来了深刻
的影响,以至于我国翻译界在翻译外国书名时,经常采取意译法(其实大多是改写),出现了诸如《雾都孤儿》、《孤星血泪》、《乱世佳人》、《大亨小传》、《战地春梦》等跟原著在格调上不甚契合的译名。
这种局面直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才逐步有所改变。
实践证明,无论翻译哪种题材的作品,文学文体也好,科技文体也好,新闻文体也好,直译都是翻译英语书名、篇名的最为常用、也最可能行之有效的方法。
翻阅一下我国当今出版的英美文学名著,即可发现:绝大多数采用直译,如《哈姆雷特》、《格列佛游记》、《简・爱》、《呼啸山庄》、《大卫・科波菲尔》、《远大前程》、《哈克贝里・芬历险记》、《汤姆・索耶历险记》、《麦田里的守望者》等等。
纽马克
曾说过:“重译作品通常不应采用新的译名。
”
(Ne w 2mark,2001:56)但是,我们列举的上述译作中,凡属于名著重译的,都舍弃了旧的归化译名,而采用了异化的新译名,足见书名直译在我国已成时尚。
其他题材作品的译名,也都是直译占上风,如“I nt o M ississi pp i ”译作“进入密西西比”,“The D iffer 2ence bet w een a B rain and a Computer ”译作“电脑与
人脑的差异”,“Fear of Dearth ”译作“害怕资源匮乏”,“The Three Ne w Yorks ”译作“三个纽约”,“Do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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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g Chores”译作“做家务”,“The Pr oposal”译作“求婚”,等等。
用直译法翻译的书名、篇名,不仅能成为原文旨趣的指示牌,而且能在译入语中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例如,奥斯丁的P ride and P rejudice译成《傲慢与偏见》,福克纳的The Sound and the Fu ry译成《喧哗与骚动》,如今在汉语中,“傲慢与偏见”、“喧哗与骚动”已经成为十分活跃的字眼,被广为运用。
译者采取直译往往最能显示出对原作的尊重。
直译即使有时不能完全表达原标题的旨趣,也可能是相对较好的译法。
以海明威的A Fare w ell to A r m s 为例。
这个标题意思是“告别ar m s”。
ar m s一词是个双关语:既有“武器”的意思,意指“战争”,又有“怀抱”的意思,意指“爱情”。
遗憾的是,汉语中找不到一个对应的双关语。
以前我国有过《战地春梦》的译名,虽然蕴涵了两层意思,但是重“梦”轻“战”,冲淡了小说的反战主题。
两相权衡,现在较多的人倾向于译成《永别了,武器》,虽然意犹未尽,却突出了小说的反战主题。
采取直译法,把原文的修辞格、俗语、文化典故等尽量保留下来,让译语读者更直接地感受异域文化,因而更有效地起到文化交流和沟通的作用。
如北京奥运会前夕,西方有一篇题为“Shooters take ai m at home‘curse’”的体育报道。
所谓home “curse”,是指有的运动员或运动队伍擅长异国或客场比赛,而回到自己的主场却由于紧张等原因而发挥不出水平。
该文说的是中国射击队,一支世界强队,出国比赛经常摘金夺银,但主场作战却反而容易失常。
奥运会前夕,我国枪手不信邪,誓向奥运金牌发起冲击,引起西方媒体关注,发出此稿。
我国媒体将其译成“中国枪手瞄准主场魔咒”,可谓形神皆备,堪称直译的典范。
二、直译+增减
此法基本上还属于直译,但有时不能完全到位,需要做点“微调”,说明确些,就是要对译文适当进行增减处理。
其实,上例的“中国枪手瞄准主场魔咒”已经增加了“中国”二字,但是由于主体部分“瞄准主场魔咒”是精彩的直译,我们忽略“中国”二字,将其置于直译类。
这里所说的增词、减词,主要考虑的是这样几个因素:一是译者有意做点明晰化处理,以增强文章的吸引力;二是适当补充点信息以弥补译语读者与原语读者在背景知识上的差距;三是针对译语与原语在行文习惯上存在差异,做出或增或减的文字调整。
如:“BBC stealsmoney f or charity”译成中文是:“BBC 侵吞慈善款”。
这是该标题提供的全部信息,中国媒体的译文是:“BBC侵吞10万英镑善款”,增加了“10万英镑”这一正文里有、标题中无的信息。
显然,这是译者有意作出的明晰化处理,以便吸引读者的眼球。
丘吉尔的回忆录“Harr ow”,标题只有一个词,但是英美人一看就知道:这是英国400多年前建立的一所著名学校,全名为Harr ow School.可是中国读者很少有人知晓,译者翻译时就不宜仅仅译作“哈罗”二字,而应译作“哈罗公学”。
卡琳・奎因所写的“The Jeaning of America”,我们给学生做翻译练习时,很多人将之译成“美国牛仔裤”,仔细琢磨一下,这个标题给人的印象是:该文似乎是在为美国牛仔裤做产品宣传。
实际上,从标题的措词和文章的内容来看,都不是这么回事。
作者在标题中用的不是名词jean(牛仔裤),而是动名词jeaning(牛仔裤发展经历之类的意思)。
再读正文,发现该文介绍的正是美国牛仔裤的历史。
因此,该标题译成“美国牛仔裤史话”比较妥当。
玛丽・波特写的“W hen the Moon Foll ows Me”一文,是一篇颇有几分诗意的散文。
作者原以为只有大人才能领悟月光的“魅力和浪漫”,没想到她的儿子在十岁的小小年纪,就有了这惊人的发现。
译者领悟到这诗意之后,该如何来翻译那标题呢?“当月亮跟随我的时候”?既拖泥带水,又没有一点诗意可言。
考虑到汉语的习惯,译者在此应该舍弃那个when,而将整个标题译成“月儿伴我行”,既简洁又富有诗意。
三、直译+意译
如果方法二是以直译为主调,只在“某点”上对原文作出“微调”的话,那“直译+意译”所做的变动相对要大些,往往是“半直译、半意译”。
这种情况大多出现在一些形象化的标题中,由于英汉两种语言在表达习惯上的差异,译文对原文无法做到全部直译,而只能“半直半意”地来传译。
例如:
罗伯特・克劳斯的“A Match Made in Map le”是一篇抒情散文。
作者家中的后院有一棵老枫树,他为自己没给大儿子搭建一个树上小屋而遗憾,后来领养了一个小儿子,给他建了个树上小屋,终于了却了一桩心愿。
翻译这篇小故事,标题是一大难点。
有的学生译作“枫树上的结缘”,或“结缘枫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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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感到疑惑不解。
不错,A Match Made是有“结缘”的意思,但这样翻译又过于直白。
试设想一下:假如来个“乡村结缘”,读者会以为讲的是发生在乡村的男女爱情故事。
其实,这篇小故事中有两句话,对于我们翻译标题很有参考价值:“孩子和树之间有点缘分,仿佛树为孩子而长,孩子为树而生,被它那美丽而实用的双重优点所吸引。
”这样一来,标题中的A Match Made就好理解了,那是指孩子与枫树之间的缘分和情分。
照此理解,整个标题也就可以译作“枫树情”。
亚历山大・布洛克的“L ife in a V i olin Case”也是一个很难传译的标题。
作者从小热爱小提琴,可是为了帮助维持家人的生活,不得不弃学经商,后来家境好转,又弃商跑到欧洲学习音乐,终于成为闻名世界的音乐家,当上了佛罗里达西海岸交响乐团指挥。
我们给学生做练习时,学生对标题的翻译可谓五花八门:有的译作“生活在小提琴盒里”,有的译作“小提琴匣里的生活”……类似这样的译文,学生自己也感到哭笑不得,但就是不知如何是好。
后来,我们向学生分析说:这“L ife in a V i olin Case”只是个形象的比喻,并非真说作者人生活在小提琴盒里,而是指他的心跟小提琴联结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汉语习惯于怎么表达呢?于是,也就有了“情系小提琴”的译文。
从上述两个译例可以看出:译者没有完全把原文抛在一边而“另起炉灶”,而是一半采用直译(“枫树”、“小提琴”),一半采用意译(“情”、“情系”),可谓是直译和意译的“杂交”。
生物界可以通过杂交改良品种,翻译中的杂交也可以产生上佳的译文。
四、改写
所谓“改写”,是指译者对原标题进行较大的改造,甚至弃之不用,而另外起名。
译者之所以这样做,有时是“胁迫性”的———原文再现的难度太大,有时是“非胁迫性”的———尽管原文再现难度不大,但译者想制造一种特殊的效果。
改写在翻译新闻报道标题时,表现尤为突出。
例如:
“Lunar Pr obe Sla m s int o the Moon in Search of W ater”可以直译为“探测器飞上月球寻找水”。
但译者可能认为这样译法太平淡,改译为:“探测器飞撞月球为哪般?”原文标题已讲明“寻找水”,译者故意将之隐藏,而换以疑问“为哪般”来增加神秘感,以唤起读者的好奇心和阅读欲望。
“S wi m mer charged with assault kicked off O ly m2
p ic tea m”一文说的是澳大利亚一位游泳选手在夜总会袭击他人,被该国游泳队开除。
如直译成:“游泳选手被指控袭击他人,故被开除奥林匹克运动队”,就会显得既冗长又生硬,还过于直白。
我国媒体改译为“泳将动粗无缘北京”,就更容易为中国读者所接受,同时也获得了信息的要点:该选手将不能参加北京奥运会。
对标题进行改写,需要特别慎重,最重要的是不能违背原作的精神。
从翻译实践来看,有些改写的译名,虽然很有感染力,也在读者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与原文精神并不契合。
以奥斯丁的长篇小说Sense and Sensibility为例。
上世纪80年代,有译者将小说译出,书名直译成《理智与情感》,出版社觉得这“不像小说名”,便改成《两姐妹》出版。
不错,小说的女主角是两姐妹,姐姐富有理智,即使爱情受挫时,也能克制自己,感情专一,最终获得了真正的爱情;而妹妹“感情有余,理智不足”,被轻薄公子遗弃后,便自我作践,差一点送掉性命。
后来以姐姐为榜样,变得理智起来,最终也获得了幸福。
作者的意图很明显,就是以两位女主角曲折复杂的爱情风波为主线,通过“理智”与“情感”的幽默对比,提出了道德与行为的规范问题。
将这样一个对小说主题很有暗示力的书名,改成一个俗滥不堪的“两姐妹”,岂不是完全辜负了作者的用心?译者在反对无效的情况下,后来只好转到其他出版社再版,书名定为《理智与情感》。
同样属于“改写”不当的书名还包括《鲁滨孙飘流记》、《雾都孤儿》、《孤星血泪》、《大亨小专》、《乱世佳人》等,虽然都属于旧译,有个“约定俗成”的问题,但是趁早修订仍将不失为明智之举。
以上概述了书名、篇名的四种主要译法,至于书名、篇名翻译究竟有什么要求,我们认为:基本要求也可以概括成四点,简称“三精一得”。
一要精确。
标题翻译首先需要精确,不仅整个精神,而且每一个措词,都要力求精准,跟原文相契合。
如美国诗人弗罗斯特的第一部诗集题名The B oy’s W ill,在我国出现多种译法:《孩子的心愿》、《一个孩子的心愿》、《孩子的意愿》、《一个男孩的意愿》、《男孩子的志向》、《少年心愿》、《少年的意志》等。
译法不统一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原文boy一词的理解存在分歧。
有学者(曹明伦,2002:52)考证,诗人在该书初版中曾明确告诉读者,书中的boy 是个youth,因此,书名还是译成《少年的心愿》比较准确。
经过认真考证得出的这个译名,“少年”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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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概念上的精确,“心愿”体现了措辞上的精确。
所谓精确,还指译文要确当到位,不要不伦不类。
比如“The Unhappy American W ay”不要译成“美国人的忧郁方式”,而是“美国人的忧郁癖性”,“The I nfluence of L iterature”不是“文学的影响”,而是“文学的感染力”,等等。
二要精彩。
有时,作者经过深思熟虑,精心结撰,创造出的一些书名、篇名,非常耐人寻味,译者需要格外下功夫,力求将其特有的韵味传达出来。
特别是对一些巧妙的修辞手段,包括双关、矛盾修辞、文字游戏等,要尽量如实传译。
希拉里的回忆录L iving H istory,是个既平凡又不平凡的标题,平凡的是作者用了两个极常见的英语词,不平凡的是这两个词构成一个不常见的组合: L iving作及物动词,意为“亲身经历”,H ist ory作其宾语。
译林出版的中译本将其译成《亲历历史》,这“亲历”二字堪称创造性的佳译。
本来,汉语中没有“亲历”这个字眼,但是经译者创造出来后,立即被国人所认可,所运用。
如《大众摄影》2004年第10期有一篇报道,标题是赫赫然的“亲历评选”四个大字,文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作为关注国展的摄影爱好者,本刊记者有幸得到亲历国展评选的绝好机会,于是带着几分神秘,带着几分好奇,踏上了追踪国展评选之路……”通过翻译创造汉语新字眼,“亲历”是近些年来出现的一个成功的范例。
有些含有修辞手段的精妙书名、篇名,译者只要恰当地如实翻译出来,译文就会相当精彩。
如“W ar,No Peace”是对托尔斯泰小说《战争与和平》的戏仿,译者只要译作“战争无和平”,就能让读者唏嘘不已。
再如“M iddle East:a Cradle of Terr or”,本身是个反讽意味很强的标题,译成“中东:恐怖主义的摇篮”,就很发人深省。
三要精炼。
标题除了精确、精彩之外,还要讲究精炼,切忌拖泥带水。
只有精炼,才能醒目,才能富有效力。
为了精炼,译者有时可以改变原文的表达方式,有时可以删除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内容。
例如:
罗伯特・扎克斯的“The Date Father D idn’t Keep”讲了一个小故事,说“父亲”当年谈恋爱时,跟女友约定某日在某地相会,商定婚娶大事,可他没有按时赴约,造成了终生遗憾。
这个标题如果照直译作“父亲失约的那天”,就显得非常拖沓,不如干脆译作“父亲失约”。
“Some Plastics May Be Danger ous But Experts Unsure”是一篇新闻报道,如果译作“有些塑料产品可能有害健康,但专家尚未肯定”,洋洋洒洒,过于累赘。
媒体译作“塑料制品有害健康否”,尽管省掉了诸如“专家不肯定”等信息,但句末附了个“否”字,又对省略的信息作了一定的弥补。
由于紧缩了结构,译文避免了拖沓,显得十分精炼。
四要得体。
所谓得体,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要符合原文的文体,二是要保持健康的格调,既不能有哗众取宠之心,更不能有媚俗之嫌。
例如:
“To know what’s happening,just ask the neigh2 bor”是一篇讲美国农村邻里团结友爱、亲密无间的故事,一家有事八方支援。
故事用的是口语化语言,这从标题本身也看得出来:what’s自然是口语用法,而整个标题都不用大写字母,越发显示了其口语特色。
有的学生将标题译为“欲知有何事,尽管问邻居”,“欲”、“何”二字都有违原作的文体,我们建议改为“要知有啥事,尽管问邻居”。
我们向国人译介异域文化,选择的都是那些能给中国文化各方面带来积极影响的内容。
与此相适应的是,在翻译的过程中,还要注意保持健康得体的笔调,切忌低级庸俗,哗众取宠。
上世纪80年代末,我国有两位译者从英语转译了法国作家皮埃尔・雷伊的小说The W ido w。
小说女主人公佩吉是美国总统候选人夫人,丈夫遇害后,社会上层的各派政治势力开始利用她,以金钱、美色为诱饵,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权力之争。
小说着重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政界头面人物的昏庸无能和惨无人道,同时刻画了富豪阶层的穷奢极欲和惜财如命。
译者交稿时将书名译为《寡妇》,出版社觉得不够刺激,改为《寡妇门前》,从而突出了“情场是非”,淡化了权势之争,背离了小说的精神实质。
这是典型的媚俗倾向,实不可取。
以上我们对英语书名、篇名的翻译模式和要求做了扼要的阐述,希望对我国的译者有所助益。
我们相信,译者一旦有了正确的理念,在书名、篇名的翻译上,定会达到更高的水平。
参考文献:
[1] 曹明伦.关于弗罗斯特若干书名、篇名和一句名言的
翻译[J].中国翻译,2002,(4):52255.
[2] 虞建华.文学作品标题的翻译:特征与误区[J].外国
语,2008,(1):68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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