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抢救药品的作用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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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肾上腺素(副肾素)

本品直接作用于肾上腺素能α、β受体,产生强烈快速而短暂的兴奋α和β型效应,对心脏β1-受体的兴奋,可使心肌收缩力增强,心率加快,心肌耗氧量增加。同时作用于骨骼肌β2-受体,使血管扩张,降低周围血管阻力而减低舒张压。兴奋β2-受体可松弛支气管平滑肌,扩张支气管,解除支气管痉挛;对α-受体兴奋,可使皮肤、粘膜血管及内脏小血管收缩。临床主要用于心脏骤停、支气管哮喘、过敏性休克,也可治疗荨麻疹、枯草热及鼻粘膜或齿龈出血。

注意事项:凡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亢、洋地黄中毒、心脏性哮喘、外伤性或出血性休克忌用。

为阻断M胆碱受体的抗胆碱药,能解除平滑肌的痉挛(包括解除血管痉挛,改善微血管循环);抑制腺体分泌;解除迷走神经对心脏的抑制,使心跳加快;散大瞳孔,使眼压升高;兴奋呼吸中枢。

注意事项:

1.常有口干、眩晕,严重时瞳孔散大、皮肤潮红、心率加快、兴奋、烦躁、谵语、惊厥。

2.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病人禁用。

3.一般情况下,口服极量,1次1mg,1日3mg;皮下或静脉注射极量,1次2mg。用于有机磷中毒及阿-

斯综合征时,可根据病情决定用量。

四、洛贝林(祛痰碱、山梗菜碱、祛痰菜碱、北美山梗菜碱)

能选择性地兴奋颈动脉体化学感受器,反射地兴奋呼吸中枢,大剂量也能直接兴奋呼吸中枢。临床主要用于新生儿窒息、一氧化碳中毒引起的窒息、吸入麻醉药及其它中枢抑制剂(如阿片、巴比妥类)的中毒,以及肺炎、白喉等传染病引起的呼吸衰竭。

注意事项:剂量较大时能引起心动过速、传导阻滞、呼吸抑制甚至惊厥。

五、尼可刹米(可拉明,二乙烟酰胺、尼可拉明、烟酰乙胺)

能选择性地兴奋延髓呼吸中枢,也可通过颈动脉体和主动脉体化学感受器反射地兴奋呼吸中枢,使呼吸加深加快,当呼吸中枢被抑制时其兴奋作用更为明显。临床主要用于疾病或中枢抑制药中毒引起的呼吸及循环衰竭。对肺心病引起的呼吸衰竭及吗啡过量引起的呼吸抑制疗效显著,对吸入麻醉药中毒时的解救效果次之。

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少见。大剂量可引起血压升高、心悸、出汗、呕吐、震颤及肌僵直,应及时停药以防惊厥。用于中枢性呼吸衰竭,但对呼吸肌麻痹所引起的呼吸抑制无效。

六、利多卡因(赛罗卡因、昔罗卡因)

适用于因急性心肌梗塞、外科手术、洋地黄中毒及心脏导管等所致急性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室性早搏、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其次也用于癫痫持续状态用其他抗惊厥药无效者及局部或椎管内麻醉。还可以缓解耳鸣。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充血性心衰、严重心肌受损、心动过缓、预激综合征、肝肾功能障碍患者、二及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有癫痫大发作史、肝功能严重不全及休克患者禁用。

2、孕妇、乳母慎用。心、肝功能不全者,应适当减量。

3、新生儿用药易引起中毒。早产儿半衰期约3.6小时,较正常婴儿长1.8小时。老年人应根据耐受程度和需要而调整用量,大于70岁患者剂量应减半。

4、静注限用于抗心律失常。对动脉硬化、血管痉挛、糖尿病患者与手指(趾)的麻醉,不宜加用血管收缩剂(如盐酸肾上腺素)。

5、用药期间应随时检查血压、心电图及血清电解质。长期用药时应监测血药浓度。

七、多巴胺(3-羟酪胺;儿茶酚乙胺;二羟基苯丙胺)

用于各种类型休克,包括中毒性休克、心原性休克、出血性休克、中枢性休克、特别对伴有肾功能不全、心输出量降低、周围血管阻力增高而已补足血容量的病人更有意义。

注意事项:

1.大剂量时可使呼吸加速、心律失常,停药后即迅速消失。

2.使用前应补充血容量及纠正酸中毒。

3.静滴时,应观察血压、心率、尿量和一般状况。

4.有恶心、呕吐、头痛、中枢神经系统兴奋等不良反应。

5.多巴胺输注时不能外溢。

6.长期或大量输注时,亦可引起末梢缺血或坏疽。

九、西地兰(毛花洋地黄甙丙毛花甙丙)

为快速强心药,能加强心肌收缩,减慢心率与传导,但作用快而蓄积性小,治疗量与中毒量之间的差距较大于其他洋地黄类强心贰。口服在肠中吸收不完全,服后2小时见效,经3—6日作用消失。

注意事项:过量时,可有恶心、食欲不振、头痛、心动过缓、黄视等不良反应。

氯解磷定

适应证】本品用于中、重度有机磷中毒的解救,但其对胆碱酯酶的恢复作用根据有机磷的品种不同而不相等:对于对硫磷、内吸磷、甲拌磷、甲胺磷、特普等有良好疗效;对敌敌虫、敌敌畏疗效较差;对乐果、马拉硫磷疗效可疑;对谷硫磷、二嗪农有不良作用。同时,本品还应与阿托品合用,消除乙酰胆碱在体内积蓄所产生的毒性

【注意事项】静注需缓慢,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引起癫痫样发作、昏迷等;口服有机磷中毒应维持使用本品48~72小时;与碱性药物配伍禁忌;老年人或肾功能障碍者应减量;本品对甲氟磷、乐果、丙氟磷等中毒无效;本品如变色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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