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参股企业管理办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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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管理办法(试行)》(2)

《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管理办法(试行)》(2)

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参股公司,防范对外投资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参股公司,是指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50%以下的股权,且不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企业”是指参股公司的出资企业或出资企业的母公司。

第四条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参股公司章程等规定,按出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参股公司的经营决策,对其实施管理并对产出结果进行绩效评价,依法维护企业权益。

第五条企业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外派人员)及企业各职能部门负责本办法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企业应当制定对参股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并在充分考虑参股公司业务特征等的基础上,督促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作为股东,通过在股东会上作出决议来影响参股公司的经营策略、风险管理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计划等。

第七条对参股公司的监督与管理由企业各个职能部门负责。

第八条企业总经理(或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经理办公室)为参股公司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履行参股公司管理职责;2、负责参股公司管理文件传递;3、负责有关参股公司议案的提出;4、出具委派参加参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表决及委派至参股公司任职人员的文件;5、对拟由参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事项,结合外派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议,进行审议并出具企业的意见;6、按照相关规定,向国有股参股审批部门报送审批材料。

第九条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外派人员行使人事、监督和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1、筛选、推荐外派人员候选人;2、组织对外派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奖惩建议。

第十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对参股公司财务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1、依照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根据参股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财务分析,提出改善经营的建议;2、对参股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资产处置等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3、股权投资的支付与利润的收取;4、对参股公司财务实施监督。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6.23•【文号】国资发改革规〔2023〕41号•【施行日期】2023.06.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产权管理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改革规〔2023〕41号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资委2023年第17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6月23日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子企业,参股是指国有企业在所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不超过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的股权投资。

第三条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规范开展参股经营投资,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有效行使股东权利,依法履行股东义务,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

(二)突出主业。

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服务国家战略,聚焦主责主业,有效发挥参股经营投资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孵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三)强化管控。

严格参股经营投资管理,加强审核把关,完善内控体系,压实管理责任,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合作共赢。

尊重参股企业经营自主权,有效发挥参股企业各方股东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办法是由国务院制定的管理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的规定。

该管理办法包括五个部分:总则、投资管理、风险控制、监督与管理、附则。

以下是针对这五个部分的具体介绍。

一、总则:该部分主要规定了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目的、基本原则和术语定义。

其中,管理办法适用于国有控股企业的股权投资管理,目的是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推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此外,该部分还对术语定义进行了说明,明确了术语的含义,为后续条款的理解提供了依据。

二、投资管理:该部分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业的股权投资进行规范。

其中,投资审核程序为重点,规定了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股权投资决策审批程序,强化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保证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此外,该部分还规定了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的限制,如禁止投资虚拟经济、非法金融和危害国家安全等领域,规范了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的行为,保障了国家利益。

三、风险控制:该部分主要对国有企业进行投资风险控制。

其中,风险防范措施是重点,规定了国有企业应当建立稳健的风险控制机制,积极防范各类风险,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国有资本的安全。

此外,该部分还规定了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开展风险评估,及时掌握并应对风险事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四、监督与管理:该部分主要是对国有企业股权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中,投资信息公开是重点,规定了国有企业应当公开股权投资的决策理由、投资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等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该部分还规定了国有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股权投资管理人员,加强内外部监管,开展管理评估,确保股权投资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附则:该部分主要是对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具体事项进行规定。

其中,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记录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和不当投资,提高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办法是国家对国有企业股权投资行为的一个管理和规范,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国企 参股公司 制度

国企 参股公司 制度

国企参股公司制度一、制度概述为了规范国企参股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各方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治理结构1. 国企参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责权限。

2. 国企股东应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支持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工作,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3. 各方股东应尊重其他股东的权益,协商解决重大事项,避免矛盾和冲突。

三、投资管理1. 国企参股公司应制定明确的投资计划,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和收益,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2. 国企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投资审批程序,确保投资决策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3. 各方股东应充分了解投资项目的情况,积极参与投资决策过程,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四、财务管理1. 国企参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国企应定期对参股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 各方股东应关注参股公司的财务状况,积极参与财务决策过程,确保财务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五、人力资源管理1. 国企参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国企应积极参与参股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支持公司人才队伍建设。

3. 各方股东应关注参股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积极参与人力资源决策过程,确保人力资源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六、制度执行与监督1. 国企参股公司应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 各方股东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

3.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国企所有。

《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的规定全文

《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的规定全文

《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的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股权管理,规范国有股权出资人行为,保护国有股权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有资本健康有序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股权,是指依法归国家所有的企业的股东权益。

第三条国务院国资委是国有股权出资人的代表,履行国家出资人职责。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四条国务院国资委按照国家法定职务,行使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出资人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制定国有股权出资人的权益保护及行使出资人权利的具体规定。

第六条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制定国有股权收益的分配政策、调整管理政策。

第七条国务院国资委受国务院行政首长的委托,行使对国有股权的管理职责。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国资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维护国有股权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国有股权出资人有权向国务院国资委提出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国有股权出资人有权要求国有企业向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国有股权出资人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出资合同应当依法订立,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国有股权出资人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出资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出资方式和金额;(二)出资时间和期限;(三)出资方式和协议转让条件;(四)股东会的组成和召开程序;(五)出资人行使股权的方式和程序;(六)国有股权出资人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投资回报约定;(七)国有股权出资人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的参与和发表意见的程序;(八)国有股权出资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方式和程序;(九)国有股权出资人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纠纷解决程序。

第十三条国有股权出资人有权要求国有企业按照出资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第十四条国有股权出资人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出资合同的修改、终止应当依法办理。

第四章股东行使权利第十五条国有股权出资人行使其股东权利应当依法和按照出资合同的约定进行。

2023年《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民营企业接受国资参股投资注意要点

2023年《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民营企业接受国资参股投资注意要点

2023年《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民营企业接受国资参股投资注意要点2023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3〕41号)(下称“新规”或“41号文”),对国有参股企业的参股投资与管理提出了统一的监管要求。

本文分上中下三篇,分别对规定的适用范围、国企如何开展参股投资、以及对被投资方的影响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新规对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提出的要求,一定程度上也会对接受国有参股的被投企业产生影响。

被投企业应关注新规对国有企业的各项要求及国有企业在投资参股企业时需争取的权利,与国有投资人进行沟通与协商,通过交易条款的设计等,在遵守监管要求的同时,尽力争取己方权益的平衡。

同时要熟悉新规对国有企业参股管理的规范性要求,在投后管理中配合国有股东的监督与管理,重视企业经营与治理的合规性。

具体而言,作为拟接受国有企业参股投资的被投企业,建议主要关注以下方面:一、关注公司董事席位的合理安排根据41号文第8条规定,国有企业进行达到一定持股比例的参股投资,原则上应当享有提名董事的权利。

对于“一定持股比例”具体的量化标准,41号文中未作明确规定,有待根据后续细化要求或者主管国资部门的界定执行。

从被投企业的角度而言,实务中董事提名权是常见的股东特别权利之一,国有投资人在交易谈判过程中往往更为强势,被投企业应关注根据各方诉求合理设计各方的权利内容。

实际上,对国有股东而言,被投企业的决策效率与经营管理也影响着国有资本的投资回报率与安全,超额的提名董事人数要求和不合理的董事会人员组成结构可能会导致被投企业的管理效率低下,从而间接对被投企业的经济效益与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背离国有企业参股投资与管理的初衷。

因此,虽然董事提名权是新规对国有企业提出的要求,但新规并未对持股比例进行明确限定,也未对国有股东提名董事席位做出规定,存在与国有股东谈判的空间。

被投企业在交易谈判阶段可根据国有股东对董事席位数量的要求、保证决策效率的需要等,合理设计董事会人数规模;还可以考虑设置享有董事提名权的持股比例门槛,并在交易文件及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并在后轮融资过程中根据董事提名名额对股东持股比例标准进行调整等等。

参股企业管理办法

参股企业管理办法

参股企业管理办法参股企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参股企业的管理,促进参股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股企业是指本企业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拥有参与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权益。

第三条:参股企业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本企业和参股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参股关系管理。

第二章、参股企业的选择第五条:本企业在选择参股企业时,应当根据市场需求、行业前景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第六条:参股企业的选择应当遵循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原则,以确保投资回报率。

第七条:在选择参股企业时,本企业应当对其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市场地位等信息。

第八条:本企业在选择参股企业时,应当注重与其经营范围和发展战略的契合度。

第三章、参股比例和股权交易第九条:本企业在参股企业的股权比例应当合理,既能发挥本企业的影响力,又能减少风险。

第十条:参股企业的股权交易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一条:参股企业的股权交易应当经过本企业董事会的审议和决策,确保符合本企业的经营战略。

第四章、参股企业的治理第十二条:本企业作为参股企业的股东,应当参与其决策和经营管理,确保本企业的利益得到保护。

第十三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参股企业的治理机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参股企业的董事会应当由本企业派出代表,确保本企业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

第十五条:本企业应当与参股企业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和决策情况。

第五章、风险控制和退出机制第十六条:本企业应当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及时评估参股企业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

第十七条:在参股企业发生重大风险时,本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八条:本企业在参股企业中的投资风险超过可接受范围时,可以考虑退出机制,以保护本企业的利益。

第六章、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参股企业选择评估表2. 参股企业尽职调查报告3. 参股企业股权交易合同范本4. 参股企业治理机制规定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 股权比例:指本企业持有参股企业股份的比例3. 股权交易:指股东之间的股份买卖行为。

国企参股公司管理制度

国企参股公司管理制度

国企参股公司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的管理,保护国有资产,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机构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会1、董事会是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整体管理和决策工作。

2、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董事的任职方式和董事会的成员资格由国有企业确定。

3、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以简单多数表决通过。

4、董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和事项负有最终责任。

(二)监事会1、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的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工作和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2、监事会的成员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组成,监事的任职方式和监事会的成员资格由国有企业确定。

3、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监事以简单多数表决通过。

4、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决策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报告国有企业。

(三)高级管理人员1、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的决策执行者,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2、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任命,任职期限由公司确定。

3、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的章程和决议,维护公司的利益,推动公司的发展。

四、资产管理1、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的资产由公司所有,任何公司成员不得挪用或侵占公司的资产。

2、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公司资产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进行分类、登记、保管和评估,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盘点。

五、财务管理1、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应遵守国家财务法规,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可靠性。

3、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风险。

论国有企业对参股企业的管控措施陈林俊

论国有企业对参股企业的管控措施陈林俊

论国有企业对参股企业的管控措施一、引言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其对参股企业的管控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国有企业对参股企业的管控措施,涵盖政府监管、法律法规、治理结构、财务管理和业绩考核等方面,以揭示国有企业如何有效进行对参股企业的管控。

二、政府监管2.1 行政审批国有企业对参股企业的管控首先得到政府的支持和监管。

政府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来规范国有企业的参股行为,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防止滥用权力和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

2.2 监督检查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参股企业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其依法经营,遵守市场规则。

监督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有效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性。

三、法律法规3.1 公司法律地位国有企业在对参股企业进行管控时,可以依据公司法律地位来行使权力。

公司法规定了国有企业在参股企业中的权益和义务,包括股东权利、股东会议、董事会等,为国有企业的管控提供了法律基础。

3.2 合同和协议国有企业与参股企业之间通过合同和协议来约束双方行为,明确各方的权责,防止合作中的风险和纠纷。

合同和协议是国有企业对参股企业进行管控的重要手段之一。

四、治理结构4.1 董事会国有企业在参股企业中设立董事会,通过董事会来行使对参股企业的管控权力。

董事会由国有企业派出代表,通过决议和监督来管理参股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4.2 监事会国有企业设立监事会来对参股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进行监督,确保其合规运营。

监事会对参股企业的关键决策和业绩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国有企业上报情况。

4.3 高级管理层国有企业通过派遣高级管理层去参股企业担任关键职位,以确保国有企业对参股企业的管控。

高级管理层对参股企业的业务和管理负有全面的责任,成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纽带和代表。

五、财务管理5.1 资金调配国有企业通过对参股企业的资金调配来实现对其管控。

国有企业可以根据参股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发展需求,向其提供适当的资金支持,确保参股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关于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办法

关于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办法

关于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篇: 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贯彻《公司法》,规范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我们在总结股份制试点中国有股权管理经验基础上,制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附件: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公司法》,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国有股权管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建股份公司,视投资主体和产权管理主体的不同情况,分别构成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

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向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

在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上记名为该机构或部门持有的股份。

国有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

在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上记名为该国有企业或事业及其他单位持有的股份。

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统称为国有股权。

第三条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贯彻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方针,保证国有股权依国家产业政策在股份公司中的控股地位。

二、坚持政企职责分开,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依法落实股份公司法人财产权。

三、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优化国有资产投资结构,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

四、保障国有股权益,做到与其他股权同股、同权、同利。

第四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国有股权行政管理的专职机构。

第二章股份公司设立时国有股权的界定第五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时,可整体改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资产进行重组。

企业资产重组必须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有利于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发展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服务,资产重组中对原企业实行分立的,必须明确分立后独立于股份公司之外的经济实体的产权管理主体和管理体制,明确其与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和经济关系。

第六条设立股份公司,必须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参股公司管理办法

参股公司管理办法

参股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参股公司的管理,保护参股公司的权益,促进参股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参股其他公司的管理。

第二章参股原则第三条自愿原则参股公司的参股行为应当是基于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参股其他公司。

第四条合法遵规原则参股公司的参股行为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市场竞争原则。

第三章参股方式第五条直接参股企业可以通过直接购买股权的方式参股其他公司。

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其他公司的股权,以及通过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间接参股其他公司。

第四章参股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参股权利参股公司享有相应股权所规定的权益,在公司治理中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第八条参股义务参股公司应当履行股东的责任和义务,支持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保护参股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变动管理第九条股权变动参股公司的股权如果发生变动,参股企业应及时了解,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十条关联交易参股公司与参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平合理。

第六章风险防范参股企业在参股其他公司之前,应当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确保参股行为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第十二条风险预警参股企业应设立风险监测机制,及时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参股风险。

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内部监督参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参股公司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外部监督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参股企业的监督,确保参股企业依法合规运营。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法违规行为参股企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纠纷解决参股企业与参股公司之间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交仲裁解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参股企业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国有参股企业管理办法介绍-国有参股企业管理办法

国有参股企业管理办法介绍-国有参股企业管理办法

国有参股企业管理办法介绍:国有参股企业管理办法国有参股企业管理办法l、对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进行立法管理:首先要尽快做到有法可依,即建立一整套国有资产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治产,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特别要对查处国有资产流失的办法尽快立法。

2、对于参股企业内部,每年应定期进行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国有资产存量的分布构成、经营效益、增减变动;清查是对日常资产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建立能落实责任、奖惩分明的管理机制。

3、规范产权转让行为,强化产权交易中心职能。

明确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产权属国家所有,只有国家授权机构才具有产权转让资格。

还要规范转让的中介机构,以信息充分,合法场所,公开、公平交易,公正监督为前提,依法管理。

对交易行使统一管理,确保产权交易的规范化,合理性和权威性。

国家参股企业产生的原因1.因为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国有资产遍布各行各业,资产存量庞大,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重组需要一个过程,这样,在较长时间内,许多行业存在一定数量的国有股份是普遍现象2.为增加国有资产收益,为国家多上缴财政收入,国有资产经营部门也可以投资于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的竞争性行业,与其他经济成分开展公平竞争。

在国家参股企业中,国有产权代表依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参与企业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选举董事长,选择企业管理人员,维护国有产权的合法收益。

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对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首先必须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三方的作用,共同监督,同时还必须充分发挥国资、税务、工商及各种社会监督力量的威慑作用,在企业内外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监督体系,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其次,要理顺关系,强化国资部门的管理职能。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财政工作的延伸和发展,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强宏观调控的形式下,国资部门要积极与各有关综合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紧密联系,理顺关系,取得各方面的支持,强化管理职能,提高宏观调控能力。

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办法一、引言为加强对国有企业参股管理,规范国有资本参股运作,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制定本办法。

二、适合范围本办法适合于国有企业及其参股企业的参股管理。

三、参股投资原则1. 增强国有资本运营的市场导向性和效益导向性;2. 根据国有资本的实际控制权,优化参股企业的管理结构,确保国有资本的发言权和决策权;3. 坚持风险可控,控制参股风险;4. 合理配置资本,提高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能力;5. 加强对参股企业的监督,防范利益输送。

四、参股管理程序1. 参股企业的选择和决策程序;2. 全面评估参股企业的可行性和风险;3. 根据国有资本的实际控制权,进行投资协议的谈判和签订;4. 完善参股企业的管理结构,明确权责关系;5. 设立参股企业的风险控制机制;6. 加强对参股企业的监督。

五、参股风险控制1. 坚持风险可控原则,控制参股风险;2.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管理责任;3. 定期评估参股风险,及时采取风险防控措施;4. 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共同应对风险挑战。

六、参股收益管理1. 根据参股企业的经营情况,合理制定盈利分配和收益分配政策;2. 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参股企业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3. 加强对参股收益的监督,确保合法权益。

七、参股退出机制1. 根据参股企业的发展情况和市场变化,合理制定退出策略;2. 遵循市场化原则,以法律合规方式退出参股企业;3. 加强对参股退出过程的监督,确保国有资本的合法权益。

八、参股管理的法律责任1. 对违反参股管理办法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 对因参股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九、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参股企业评估报告模板;2. 参股企业管理结构调整方案;3. 参股企业风险控制机制规定。

十、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国有企业: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由国家及其授权机关依法掌握所有权、出资经营管理的企业;2. 参股企业:指国有企业出资投资、持有股权的企业;3. 参股风险:指国有企业投资参股企业所面临的各种风险。

参股公司管理办法

参股公司管理办法

参股公司管理办法参股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参股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股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由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以资金、实物等形式参股设立的法人独立法人。

第三条参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经营管理。

第二章参股意向与协议签署第四条参股公司的设立应由参股方共同商定,签署参股协议。

第五条参股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 参股比例及出资额;2. 参股方的权益保障;3. 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设置;4. 参股公司的股权变动与退出机制;5. 参股公司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机制;6. 参股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7. 其他双方共同确定的事项。

第六条签署参股协议后,应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第七条参股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八条董事会是参股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共同投票选举产生。

第九条监事会是参股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共同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条经理层是参股公司的日常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委派产生。

第四章参股公司的运营管理第十一条参股公司应依法履行税务、财务、人事、市场等方面的管理义务。

第十二条参股公司应制定详细的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并依法进行内部审计。

第十三条参股公司应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十四条参股公司应及时、真实、完整地向股东公开相关经营信息。

第五章参股公司的股权变动与退出机制第十五条参股方可以根据协议约定,在一定时期内进行股权转让。

第十六条参股方如需退出参股公司,应提前通知其他股东,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股权转让。

第六章参股公司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机制第十七条参股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根据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如有约定,按照约定分配。

第十八条参股公司的亏损应根据各股东的出资比例承担,如有约定,按照约定分担。

第七章参股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第十九条参股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应通过董事会决策,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国资公司参股企业管理办法

国资公司参股企业管理办法

国资公司参股企业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XX集团对参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实现集团管理要求向参股企业依法覆盖和延伸,降低集团公司的系统性风险,提高参股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参股企业指XX集团直接或间接出资比例低于50%,在参股企业董事会中,派出董事不占多数,且不拥有实质控制权的公司。

第二条强化集团公司对参股企业的管理在《公司法》的基本框架下进行,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尊重参股企业的《章程》等法定文件。

第三条集团参股企业的管理覆盖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核心,积极主动关注参股企业的发展,积极行使股东权力,将财务绩效和分红回报设为重点。

第二章人事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向参股企业派出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人员应经集团总办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集团公司委派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经营管理人员应当保留与集团的劳动关系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

在从事参股企业经营决策的过程中应严格按《公司法》和参股企业章程履行职责不得从事有损于集团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集团公司委派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经营管理人员应当于参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后至集团述职。

根据实际情况其考核方式采取定期召回述职与年度考核、任期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参股公司管理办法

参股公司管理办法

参股公司管理办法参股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参股公司管理,规范参股公司经营行为,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股公司是指本公司持有股权,对其杠杆化等重要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于其参股公司的管理。

第四条 参股公司应当依法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干预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实施垄断、排斥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使用参股公司的资产、人员、信息等资源谋取不当利益。

第五条 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应当充分发挥股权投资的作用,加强对参股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参股公司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参股公司的投资第六条 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的发起设立、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决策应当经过本公司的决策程序,具体程序由本公司进行制定。

第七条 参股公司的投资应当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审慎决策,防范投资风险。

第八条 参股公司的投资应当依据市场经济原则,实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投资程序,确保投资合理性、合法性、安全性和收益性。

第九条 参股公司的经营应当与本公司所在的行业或领域有关联,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从事无关经营活动。

第十条 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对参股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股东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第三章 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第十一条 参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企业治理结构,确立管理层,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参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应当依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要求,健全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工作。

第十三条 参股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公司有关要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控制,预防和发现财务风险。

第十四条 参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防范各类内外部风险,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十五条 参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消防安全制度,切实保障员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论国有企业如何做好对参股公司的管理

论国有企业如何做好对参股公司的管理

论国有企业如何做好对参股公司的管理汇报人:2024-01-10•引言•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的管理现状•国有企业对参股公司管理的挑战与问题目录•国有企业对参股公司管理的策略与建议•国有企业对参股公司管理的实践案例•结论与展望目录01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国有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对参股公司的管理成为提升竞争力的关键。

经济环境变化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参股形式参与市场竞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政策推动国有企业需要加强对参股公司的管理,确保其发展方向、经营策略与母公司战略目标相一致,实现协同发展。

企业战略发展需求背景与意义探讨国有企业如何有效实现对参股公司的管理,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研究目的在现有的市场环境和管理体制下,国有企业应采取哪些措施来加强对参股公司的管理,以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研究问题研究目的与问题02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的管理现状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的定义与分类国有企业参股公司是指国有企业作为股东,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并按照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的企业。

分类按照持股比例和影响力,国有企业参股公司可以分为重要参股公司、一般参股公司和小微参股公司等不同类型。

部分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的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导致股东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管理体制不健全一些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的股权代表不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股权代表不明确一些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的投资决策不科学,缺乏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导致投资失败和资产损失。

投资决策不科学一些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账务混乱、财务信息失真等问题,给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风险。

财务管理不规范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管理的现状分析03国有企业对参股公司管理的挑战与问题国有企业对参股公司管理的挑战信息不对称由于参股公司并非国有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国有企业可能无法获得参股公司的全部信息,导致管理难度增加。

参股企业经营管理办法

参股企业经营管理办法

参股企业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本《参股企业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为规范参股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参股企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在国内外投资设立的参股企业。

第二章参股企业的设立和注册第一节参股企业的设立1. 参股企业的设立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经营主体所在国或地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 参股企业的注册资本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3. 参股企业的设立应制定详细的运营计划和组织架构,确保企业能够顺利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节参股企业的合同和协议1. 参股企业与合作方在设立过程中应签订合同或者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或者合作协议应包括参股比例、股东权益、经营管理方式、决策机制等内容,并经各方签署确认。

第三章参股企业的经营管理第一节经营目标和策略1. 参股企业应确立明确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以实现预期的经营成果。

2. 经营目标和策略应综合考虑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投资风险等因素,并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二节决策机制和管理体系1. 参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和管理体系,确保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2. 决策应遵循合作方共同决策原则,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第四章参股企业的财务管理第一节财务制度和报告1. 参股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开展财务管理。

2. 参股企业应及时编制和提交财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第二节分红和投资回报1. 参股企业应根据盈利情况和分红政策,合理分配利润,确保股东的投资回报。

2. 分红和投资回报的具体方式和比例应在合同或者合作协议中明确规定。

第五章附则1. 对于不正当竞争、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行为,参股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承担相应责任。

2. 参股企业应定期对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3. 本办法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国资参股的管理制度

国资参股的管理制度

国资参股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国有资产参股经营行为,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国资参股范围国有资产参股经营活动,是指国有资产投资、持股参与非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战略投资、控股或参股境内外企业等。

三、国资参股原则国有资产参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原则:参股项目须符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和权益。

2. 合法合规原则:参股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避免出现违规操作,确保公司和国家资产安全。

3. 风险可控原则:参股项目应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规避潜在风险。

4. 公平竞争原则:参股项目应遵循市场原则,保证公平竞争。

五、国资参股管理机制1. 项目设立和评审机制国资参股项目需进行严格评审,包括项目可行性、风险评估、资金来源等,经过公司董事会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 指导机制公司应设立国资参股管理团队或委员会,负责指导国资参股项目的选址、管理和监督。

3. 审计监督机制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国资参股项目的合规性和运营情况。

4. 风险控制机制公司应建立国资参股项目风险管理体系,明确风险管理责任,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控制。

5. 收益管理机制公司应建立国资参股项目绩效考核体系,对参股项目的收益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最大化国有资产增值。

六、国资参股政策1. 国资参股政策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定位。

2. 国资参股项目需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门槛,确保参股项目符合国家战略需求。

3. 国资参股项目应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形成合理业务布局和产业链条。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八、解释权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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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参股企业管理办法介绍
国有参股公司严格来说应该称之为“国家参股公司”或“政府参股公司”,不是国有企业,政府只是普通参股者,受到公司法规范。

这类企业与一般竞争性企业无疑,没有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经济目标居主导。

下面是带来的关于国有参股企业管理办法的内容,欢迎阅读!
l、对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进行立法管理:首先要尽快做到有法可依,即建立一整套国有资产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治产,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特别要对查处国有资产流失的办法尽快立法。

2、对于参股企业内部,每年应定期进行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国有资产存量的分布构成、经营效益、增减变动;清查是对日常资产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建立能落实责任、奖惩分明的管理机制。

3、规范产权转让行为,强化产权交易中心职能。

明确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产权属国家所有,只有国家授权机构才具有产权转让资格。

还要规范转让的中介机构,以信息充分,合法场所,公开、公平交易,公正监督为前提,依法管理。

对交易行使统一管理,确保产权交易的规范化,合理性和权威性。

国家参股企业产生的原因1.因为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国有资产遍布各行各业,资产存量庞大,
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重组需要一个过程,这样,在较长时间内,许多行业存在一定数量的国有股份是普遍现象
2.为增加国有资产收益,为国家多上缴财政收入,国有资产经营部门也可以投资于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的竞争性行业,与其他经济成分开展公平竞争。

在国家参股企业中,国有产权代表依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参与企业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选举董事长,选择企业管理人员,维护国有产权的合法收益。

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对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首先必须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三方的作用,共同监督,同时还必须充分发挥国资、税务、工商及各种社会监督力量的威慑作用,在企业内外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监督体系,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其次,要理顺关系,强化国资部门的管理职能。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财政工作的延伸和发展,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强宏观调控的形式下,国资部门要积极与各有关综合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紧密联系,理顺关系,取得各方面的支持,强化管理职能,提高宏观调控能力。

l、对于国有参股企业要设立代表国家的产权管理监督机构,授予其管理权限,制定监督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搞好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建设,引导国有资产向高效益的领域流动。

3、审计部门要与国资管理部门、监察、财政及国有参股企业的监督机构密切协作,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要加大执行力度,严
惩不贷。

中国有资产审计的新思路l、建立企业审计制度,对于国家参股企业,审计机关除对其进行有重点的财务审计外,还应根据宏观管理的需要,开展行业审计和审计调查
2、企业所有制结构多元化,审计监督形式也应随之多元化。

审计机关对企业审计的内容应主要监督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考核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应主要维护国资所有者的权益。

企业审计也要与国际接轨,构筑新形式下的审计监督体系。

3、建立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新型关系。

审计管辖的划分应以国有资产管理关系为主。

4、审计机关应制定一套科学全面的量化考核指标,保证国有资产的营运效益,加强对参股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严格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还应制定科学合理的业绩评价考核指标,准确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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