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清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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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清算机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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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清算机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正文:---------------------------------------------------------------------------------------------------------------------------------------------------- 中国建设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清算机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建设银行1996年9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清算机构名册和清算机构对应表的业务操作,确保建设银行资金清算业务的准确无误,根据《建设银行资金清算中心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建设银行各级资金清算中心,都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规定,办理资金清算机构的增加、删除和更改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的变更程序第三条资金清算业务开通后,无论是清算机构的增加、删除和更改,还是和清算业务相关单位的变更而引起的清算业务地址的变更等,均要逐级上报。

参加省辖联行的上报至省行,具体修改清算机构工作由省行完成;参加全国联行的上报至总行,修改工作集中由总行完成。

第四条修改内容。

各分行在进行清算机构修改时(包括对清算机构名册的修改和对清算机构对应表的修改)。

在进行增加、删除和修改清算机构时内容要齐全。

清算机构名册内容包括清算机构号、地址、清算机构名称、邮编、电话、电挂、级别;清算机构对应表内容包括会计机构编号、会计机构名称、联行行号、清算机构号。

第五条修改时间。

无论是参加省辖联行还是参加全国联行,清算机构的修改按季进行(时间以省行和总行收到日为准),即每季度中间各行把要修改的清算机构报到省行和总行。

省行和总行把修改好的清算机构名册和清算机构对应表于下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通过清算系统发布通知,通知下级行将要修改清算机构,下级行必须于收到通知之日的第二天以同样的形式通知再下一级行,依次类推。

并于本月10月工作结束时,进行“装入数据”,完成清算机构的修改工作。

XX银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大额支付系统的业务处理,确保大额支付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加速资金周转,防范支付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以及本行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行参与大额支付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的管理部门和营业机构。

本行参与大额支付系统包含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总行是直接参与者,其余参与者是间接参与者。

第三条大额支付系统逐笔实时处理支付业务,全额清算资金。

第四条大额支付系统参与者发起的支付业务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业务及技术标准,经大额支付系统受理后即具有支付效力。

支付业务在大额支付系统完成资金清算后具有最终性。

第五条本行支付系统清算账户由总行直接参与者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并负责管理和资金清算。

第六条本行大额支付系统的运行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具体运行时间遵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规定。

大额支付系统运行工作日和运行时间的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业务主管部门的通知执行。

第七条本行对大额支付系统实行统一管理,总行对本行所有大额支付系统参与者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支付业务第八条大额支付系统处理以下支付业务:(一)贷记支付业务;(二)即时转账业务;(三)中国人民银行营业部门发起的涉及清算账户的业务;(四)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额的资金清算业务;(五)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资金移存和兑付业务;(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九条支付系统发起行发起贷记支付业务,应按发起人的要求确定业务的优先级次。

优先级次按以下标准确定:(一)发起人要求的救灾、战备款项为特急支付;(二)发起人要求的紧急款项为紧急支付;(三)其他支付为普通支付。

第十条贷记支付业务由付款行发起,经发起清算行发送大额支付系统,大额支付系统清算资金后,将支付业务信息经接收清算行转发收款行。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数据报送管理细则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数据报送管理细则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数据报送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根据中国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以下简称“保护基金公司”)相关通知与指引,为切实做好公司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数据报送工作,确保报送数据的及时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清算中心负责公司监控系统的基础信息报送、数据报送、比对差异信息的接收与反馈;金融科技部负责公司监控系统的数据源准备、运行保障与异常处理;运营管理部负责公司客户账户的清理与规范、业务流程优化。

第三条清算中心交易清算岗负责监控系统的基础信息和数据报送、差异信息的接收与反馈工作;金融科技部负责监控系统数据源准备、系统运行与异常处理工作。

第二章基础信息报送第四条监控系统基础信息是正确完成监控系统数据报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运营管理部负责及时提供变更的分支机构与存管银行信息,其它基础信息变更由清算中心负责。

分支机构基础信息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全称)、分支机构8位机构代码、所属监管辖区、分支机构内部编码等;银行基础信息包括银行名称、银行代码等;账户信息包括开户银行或交易市场、账户名称、账户号、账户类别与账户币种等信息。

第五条当集中交易系统的分支机构和存管银行发生变化(增加、减少或信息变更)时,运营管理部通过OA将相关信息发送至金融科技部,金融科技部在集中交易系统设置分支机构或存管银行参数,同时完成监控系统中相关参数设置,设置完成后将OA发送给清算中心。

第六条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清算中心交易清算岗应于当日通过登录监控系统交互平台及时更新维护基础信息,检查交互平台变更反馈结果,交易清算岗应在确认基础信息变更完成的基础上方能进行后续数据报送工作。

第三章账户备案第七条收款账户应在首次账户划款前二天通过监控系统交互平台进行备案。

备案信息包括开户银行名称、收款账户名称、收款账户、收款账户类别、账户用途等。

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业务账务处理办法

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业务账务处理办法

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业务账务处理(草案)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支付清算系统业务在我行的账务核算,防范业务操作风险,依据《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支付清算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试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密码汇款业务处理手续(试行)》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我行支付清算系统业务账务处理手续。

我行支付清算系统业务处理手续指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各会员(成员)行之间的汇兑业务、柜面通业务和密码汇款业务的账务处理。

第一章科目设置:1011010101存放清算中心清算款项30011001 清算系统待清算支付款项(汇兑业务)30011002 清算系统待清算支付款项(柜面通)30011003 清算系统待清算支付款项(密码汇款)224106 密码汇款汇出户224106 密码汇款移存户224106 密码汇款逾期退回户602101 清算系统汇兑手续费收入60210306 清算系统柜面通手续费收入60210307 清算系统密码汇款手续费收入20110501 清算系统-挂账第二章汇兑业务一、普通贷记业务(一)付款行的处理付款行根据客户提交的普通贷记凭证,审核无误后进行行内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借:201101- XX存款户或20110501-应解汇款贷:30011001-清算系统待清算支付款项付款行完成账务处理后,付款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将该业务转发支付清算系统前置机,前置机对报文格式、业务权限进行检查,无误后加编密押发送至资金清算中心。

(二)付款清算行的处理付款清算行收到资金清算中心的已清算通知,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借:30011001-清算系统待清算支付款项贷:1011010101-存放清算中心清算款项(三)资金清算中心的处理资金清算中心收到付款清算行发来的普通贷记业务后,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密押,无误后登记数据库日志。

资金清算中心对核验密押无误的普通贷记业务进行付款清算行清算账户可用余额检查,减少付款清算行可用余额,增加收款清算行可用余额。

商业银行现金业务库管理办法精选全文

商业银行现金业务库管理办法精选全文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商业银行现金业务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现金业务库管理,确保资金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农村商业银行系统现金管理工作指引》中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库是指本行总行存放保管现金、贵金属、重要单证、尾箱及其他重要物品的场所。

第三条现金业务库管理包括岗位职责,现金、物品管理,钥匙和密码管理,库房管理等。

第四条现金业务库应按物品种类分设现金库区、重要单证库区和代保管库区。

第五条清算中心是履行本行业务库和现金流通等管理职责的机构,隶属于运营管理部。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六条清算中心主任岗位职责(一)督促中心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好各项现金管理规章制度;(二)做好中心岗位分工和人员调配,对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质量进行检查与考核;(三)加强现金核算与管理,合理控制总行业务库的现金占用;(四)排查分析总行业务库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五)组织实施现金清分、残损币回笼、假币上缴及冠字号码存储上传等工作;(六)负责对现金整点过程中发现差错的审核、确认、登记及处理工作;(七)加强库房管理,按规定做好本行总行业务库的查库工作;(八)负责按期做好现金收支数据统计分析及报表上报工作;(九)负责编制中心出纳机具需求计划,加强对机具验收、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十)完成本行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管库员岗位职责(一)做好日常清分整点现金、库包(箱)、凭证包等的出入库交接工作;(二)做好与人民银行(或代理行)及营业网点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调拨、假币保管上缴、网点印章封存保管工作,协助做好总行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三)记录每日现金清分整点量,做好清分整点过程中发现的假币以及现金长短款的登记和汇报工作;(四)每日营业终了前,双人对总行现金库区保管的库存现金进行盘库,保证账款、账实、账账相符;(五)做好现金收付及其他相关账簿的登记及保管工作;(六)确保总行现金库区的现金按券别摆放整齐,零散现金入柜保管,确保无鼠咬、虫蛀、霉烂等事故的发生;库房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水、防潮;(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规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规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清算交收账户第三章清算交收第四章交收违约处理第五章结算风险管理第六章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资金结算业务,防范和化解结算风险,维持证券市场结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公司设立并管理电子化证券资金结算系统(以下简称结算系统),向结算参与人或者其他经本公司同意直接参与结算系统的机构提供证券和资金结算服务。

第三条针对不同的证券交易品种、交易方式等,本公司提供多边净额结算(以下简称净额结算)、逐笔全额结算或者其他结算方式。

有关逐笔全额结算或者其他结算方式的具体办法,由本公司另行规定。

第四条证券和资金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

本公司只负责办理本公司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证券和资金的集中清算交收。

结算参与人负责办理结算参与人与其客户之间的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并委托本公司代为划拨证券。

结算参与人对其负责结算的全部自营和客户交易承担最终交收责任。

结算参与人应当就清算交收业务与其客户签订协议,协议的必备条款由本公司另行规定。

第五条对于结算参与人负责结算的证券交易合同,本公司作为结算参与人的共同对手方,享有原合同双方结算参与人对其对手方结算参与人的权利,并履行原合同双方结算参与人对其对手方结算参与人的义务。

第六条本公司依据净额清算结果,按照货银对付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结算参与人完成不可撤销的证券和资金交收处理。

结算参与人应当于集中交收完成当日,与其客户完成最终、不可撤销的证券和资金交收处理。

证券和资金的交收期及最终交收时点,由本公司结算业务细则予以规定。

第七条本规则适用于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由本公司提供多边净额结算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证券类金融产品(不含人民币特种股票)。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7.04.17•【文号】银办发[2007]100号•【施行日期】2007.04.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07]100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现将《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印发你们,自该系统上线之日起试行。

请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速将本办法转告辖内各支付系统参与者,执行如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联系人:周鹏博联系电话:************附件: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二00七年四月十七日附件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运行管理,确保系统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支付业务统计分析子系统、支付业务监控子系统、计费管理子系统。

支付业务统计分析子系统从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中采集、存储业务数据并进行加工处理,向用户提供查询、统计、分析等服务。

支付业务监控子系统对运行中的支付风险情况、支付系统运行状态、支付业务量以及异常支付业务等数据进行实时监控,便于业务主管部门对系统运行及业务处理的监督管理。

计费管理子系统从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中获取业务数据,根据设定的计费标准进行计费处理,通过大额支付系统下发计费清单与费用返还清单,实现对业务计费的统计管理。

国际结算 第3章清算系统

国际结算 第3章清算系统
❖ 当地注册法人,受母银行控股
❖ 两家以上跨国银行投资, 任何一家股份不超过 50%,经营巨额业务
(二)、代理行
接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银行委托,代办国际结算业务 或提供其他服务,并建立相互代理业务关系的银行。
❖ 银行间的代理关系,一般由双方银行的总行之间直接建立, 分行不能独立对外建立代理关系。
❖ 如:中国银行在海外有40多家分支机构,又与200多个国 家和地区的1500多家银行建立了5000多家代理行关系。
主讲:陈琳
TEL:13268126843
E-MAIL:JFLUO@
广西财经学院
第三章 国际银行清算概述
❖第一节 国际银行清算和清算系统 ❖第二节 SWIFT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世界主要货币的清算系统 ❖第四节 银行间赔付规则
第一节 国际银行清算和清算系统
一、清算与清算中心
❖清算(Clearing)是指不同银行之间因资 金的代收、代付而引起的债权债务通过票 据清算所或清算网络进行清偿的活动。
❖ SWIFT具有三个明显的特点:安全可靠;高速度、 低费用;自动加核密押。
❖ SWIFT发报量增长很快,传统的电传方式收发电 报量正在逐年下降,SWIFT网络已成为国际结主渠道。
❖ 二、SWIFT银行识别代码
❖银行识别代码(Bank Identifier Code, BIC)包括: ❖(1)银行代码(Bank Code) ❖(2)国家代码(Country Code) ❖(3)地区代码(Location Code) ❖(4)分行代码(Branch Code) ❖ 如果想查某个银行的BIC code(即SWIFT code)
往来银行的选择
❖首选联行 ❖其次选择帐户行 ❖最后选择非帐户行。
第二节 SWIFT的基本内容

第三章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

第三章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
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及跨国交易等引发的债权债务清偿和资金转 移。 二是处理国家对外经贸、金融往来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和资金头寸 的转移。 三是国家支付系统的主动脉。
(五)大额支付系统与小额支付系统(2)
(2)大额支付系统的 4 种结算方式 一是中央银行实时全额、连续、无透支系统。 若发送支付命令的付款行帐户余额不足时,中央银行不提供
(二)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体系(3)
(1)支付系统的重要性 支付系统是货币体系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支付系统是一国金融基础设施的核心部分,其运行质量与效
率对经济健康发展与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具有重要影响。 (2)构建现代支付系统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国家的货币制度对支付系统设计及运行效率具有重要的
影响。 货币制度决定着支付结算体系的整体结构和支付系统的规模
与服务范围。 二是稳定的价格体系对以本币为计值单位的支付系统的平稳、
有序运行具有重大意义。
(二)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体系(4)
三是关于支付系统的法律框架和操作规程对提高系统运行效率、 维护系统用户的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
四是支付系统的硬件环境、程序设计及操作对系统的服务质量 和风险控制有重要的影响。
(二)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体系(5)
3、支付结算制度 支付结算制度是关于结算活动的规章政策、操作程序、
实施范围等的规定与安排。 4、同业间清算制度与操作 同业间清算是金融机构之间为实现客户委办业务和自
身需要所进行的债权债务清偿和资金划转。 同业清算制度是为实现金融机构间的清算而制定的规
则、程序与清算安排。
织章程和操作规则,交纳会费。
(二)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体系(2)
2、支付系统——清算系统 支付系统包括有关资金转移的规则、机构和技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6.12.28•【文号】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发布)进行了修订,经2016年12月9日第9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行长周小川2016年12月28日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

(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四)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金融机构应当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其总部或者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路径和方式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第二章大额交易报告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报告下列大额交易:(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

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

A B C D E 应收合计 应付差额
A
0 10 20 30 40
100
---
B
10 0 20 30 40
100
---
C
10 20 0 30 40
100
---
D
10 20 30 0 40
100
30
E
10 20 30 40 0
100
60
应付合计 40 70 100 130 160 500
应收差额 60 30 0 -- --
500
差额清算隐含的风险:
在整个营业日内,参加清算的所有净债权 银行向所有净债务银行实际提供了日间信贷, 存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隐患
可采取的措施:
央行向净债务银行提供透支便利
根据清算紧急安排由参加清算的各银行共 同分担净债务银行的债务头寸
取消所有与净债务银行有关的支付指令, 其余银行重新计算转账金额与头寸
2、支付系统——清算系统
支付系统包括有关资金转移的规则、机 构和技术手段
支付系统是由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中介 机构和实现支付指令传送及资金清算的专 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用以实现债权债务 清偿及资金转移的一种金融安排
支付系统的任务:快速、有序、安全地 实现货币所有权在经济活动参与者间的转 移
中央银行对支付系统应负的责任:
3、中央银行在支付系统中充当最 后贷款人,使之可以稳定银行间的 货币市场
(二)央行支付清算运作的基本原理
1、银行间支付清算系统(差额与全额清算)
资金 一是付款行通过支付系统向收款行发出支
清算
付信息(指令)
程序 二是付款行和收款行之间实现资金划转
按照转账资金的不同处理方式,银行间资金清 算分为差额清算系统与全额清算系统

国有企业内部债权债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模版

国有企业内部债权债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模版

内部债权债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其他二级公司及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其他单位)间,因商品销售、工程分包、提供服务、代收代付等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清算行为,为了严肃债务清偿纪律,保护和支持各债权单位的合法权益,避免与其他单位发生诉讼仲裁行为,根据集团公司现阶段债权债务状况和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约束的对象是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相互认定无争议的到期债权债务(以下简称内部债权债第三条各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发生经济业务时,应当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经济事项的履行要求、款项支付条款(包括支付时间59决,禁止通过外部诉讼仲裁手段追讨。

第四条经集团公司统一部署、策划、协调经济事项而形成的内部债权债务,相关主责的业务管理部门应主动或应债权方请求进行协调,敦促债务方及时清偿债务。

第五条集团公司本部债权债务清欠的主责部门是财务会计部,销售部、海外部、成本管理部和物资部等各单位业务管理部门要结合回款、账龄等因素对最终上报的结果提出意见,协助完成此项事宜。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可根据自身单位实际,自行安排相关责任部门。

第二章内部债权债务的核对签认第六条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的对账(一)每季度末,各单位要对股份公司内部单位的债权债务进行整理,查阅合同支付条款、结算单、签认单、发票等资料,形成工作底稿。

(二)对涉及的逾期债权,各单位要及时发送〘**内部债权债务确认单〙(三)为便于核对债权总额,若债权中有部分未到期的情况(例如质保金),可以在〘确认单〙上核对债权债务总额,但必须把同一单位或同一项目的债权到期日、未到期日分行列示。

(以下简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602。

如果涉及债务核对,需仔细核对,谨慎处理,确实属于逾期债务的,经各单位领导同意后盖章,在汇总表中一并上报集团公司。

注意〘汇总表〙中只列示到期债权债务。

(五)确认单、汇总表和无争议债权报告由各单位在每季度末后 16 日内报送至集团公司财务部,其中确认单及无争议债权佐证上报扫描件、汇总表及无争议(六)各单位在上报无争议债权报告前,要事前主动联系其他单位,说明情况,减少和其核对不一致的经济事项,以免影响债权债务清算工作的开展。

国际铁路联运清算办法

国际铁路联运清算办法

国际铁路联运清算办法【法规类别】联运与集装箱【发文字号】铁财[1990]133号【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6月17日实施日期:2003年6月17日)废止【发布部门】铁道部(已撤销)【发布日期】1990.06.09【实施日期】1991.01.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铁道部国际铁路联运清算办法(1990年6月9日铁财(1990)133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国际铁路联运清算工作,是我国铁路运输收入和国家外汇收入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我国铁路涉外工作的一部分。

其任务是,正确办理国际铁路联运中一切费用的清算,及时处理国内外债权债务,保证我国铁路的正当收益,保证国家外汇收入的完整。

第2条根据国际铁路合作组织统一制定的协定、细则及一切有效规章、国境铁路协定和议定书、国内铁路客货运输规章及运输收入管理规程和有关财务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做为国内有关单位办理国际铁路联运清算工作的依据。

第二章国际铁路联运清算机构第3条机构的设置铁道部国际联运清算中心(以下简称部清算中心),是我国铁路对内对外办理国际联运清算业务的全权机构。

其国内直接发生业务关系的单位为:各铁路局财务处、各铁路分局收入检查室、办理国际联运客货运输业务的车站、列车(客运)段及列车、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及各分(支)社。

第4条职责范围部清算中心的职责范围包括:各铁路局、分局、国际联运客货营业站、列车(客运)段及列车、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及各分(支)社,在办理国际铁路客货联运业务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要做到正确核收;款额及时上缴,各项报表准确无误、按时上报,以保证我国铁路对外清算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国际铁路联运旅客票价和费用的清算第5条一切国内外铁路和国际旅行社发售的、发到和过境中国铁路的国际联运客票和卧铺票与补加费收据,以及在国际列车中发生的费用,全部由部清算中心审核并负责同国外清算。

清算中心年度工作计划

清算中心年度工作计划

清算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第一章:工作计划概述1.1 背景介绍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工具的多样化,清算中心的作用日益凸显。

作为金融市场的核心机构之一,清算中心承担着清算、结算和风险管理等重要职责,对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市场服务能力,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成为清算中心的必要工作。

1.2 目标和原则本年度工作计划的目标是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技术能力和完善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清算中心的服务质量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并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稳定、高效的服务。

1.3 工作计划编制流程本次工作计划的编制过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明确工作目标和原则,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梳理工作重点和关键任务,进行方案制定和审议,最终形成本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重点工作任务2.1 清算业务改革清算业务是清算中心的核心业务之一。

为了适应市场的发展需求,清算中心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清算业务,提高清算效率和准确性。

具体工作包括:优化清算流程,提高清算速度;完善清算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清算参与方的风险防范措施等。

2.2 结算业务升级结算业务是清算中心的另一个重要业务领域。

为了提高结算效率和准确性,清算中心计划对结算业务进行升级改造。

具体工作包括:引入先进的结算技术,提高结算速度和安全性;完善结算流程,提高结算效率。

2.3 风险防范和应对作为金融市场的核心机构,清算中心承担着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理的重要职责。

为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应对能力,清算中心计划加强风险监测和分析,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应急演练等工作。

2.4 信息技术建设信息技术在清算中心的运营中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提高清算中心的信息化水平,清算中心计划加强信息技术建设,包括:优化现有系统,增加信息共享和交流;推动新技术的应用,如区块链技术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2.5 服务质量提升清算中心作为金融市场的服务机构,需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市场参与方的需求。

第三章国 际 银 行 清 算

第三章国 际 银 行 清 算
第十三页,课件共有49页
第一节 国际Leabharlann 行清算和清算系统(二)代理行 代理行(Correspondence Bank或Correspondents) 是
指相互委托办理业务、具有往来关系的银行。
• 建立代理银行的三个步骤:
①开展资信调查。主要考查对方银行的资信。通过多渠 道了解对方银行所在国有关政策、法规、市场信息等。
第三章国 际 银 行 清 算
第一页,课件共有49页
1 第一节 国际银行清算和清算系统
2 第二节 SWIFT的基本内容
.
3 第三节 世界主要货币的清算系统
4 第四节 银行间赔付规则
第二页,课件共有49页
第三页,课件共有49页
本章知识结构:
第三章 国际银行清算
国际银行清算清 算系统概述
SWIFT基本内 容
第十四页,课件共有49页
第一节 国际银行清算和清算系统
• 建立代理银行的三个步骤:
②确定建立代理行关系的层次。层次分为:一般代理关系 、账户代理关系、议定透支额度关包系括。:密押、签字
样本和费率表
③签订代理协议。由双方银行负责人签署后方可生效。 代理协议包括双方机构总称、交换和确认控制文件、代理 业务范围、业务往来头寸调拨、融资便利的安排等内容 。
自动加核密押
可享受所有 的SWIFT服
务。
只享受与其 业务相关的 服务。
SWIFT 用户类型 会员(股东)
子会员
普通用户
第二十四页,课件共有49页
第二节 SWIFT的基本内容
SWIFTNet是SWIFT独有的互联网网络,采用互联网协
议,提供新功能:
• FileAct:以文件形式一次传送多个指令,大用量客户可 以大幅降低成本; • InterAct:互动单笔指令,可立即回应是否收到指令; • Browse:客户在限定条件下可以获取其他授权账户的 信息; • Closed User Groups:封闭用户组,企业客户可借此参 与SWIFTNet。

清算中心岗位职责

清算中心岗位职责

清算中心岗位职责第一篇:清算中心岗位职责一、内部主管岗1、严格执行各项金融法规及各项会计基本制度,实行办事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及时答复基层上报的各类请示、汇报的。

2、做好清算中心的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3、做好清算中心各项物品的领用、工作。

4、做好各项业务授权工作。

5、做好各项内部账的凭证制单工作。

6、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二、会计助理岗1、严格执行各项金融法规及各项会计基本制度,实行办事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及时答复基层上报的各类请示、汇报的。

2、按要求打印各项报表。

3、做好各项业务授权工作。

4、配合负责人做好会计辅导工作。

三、查询岗1、严格执行各项金融法规及各项会计基本制度,实行办事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及时答复基层上报的各类请示、汇报的。

2、做好各项业务授权工作。

3、每天按规定做好业务监控工作。

4、按规定做好各项对账工作。

6、做好外币账户的对账的复核工作。

四、授权岗1、严格执行各项金融法规及各项会计基本制度,实行办事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及时答复基层上报的各类请示、汇报的。

2、做好各项业务授权工作。

3、做好财务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登记工作。

4、做好各类参数维护的授权工作。

5、做好同业往来账户的对账复核工作。

五、参数岗1、严格执行各项金融法规及各项会计基本制度,实行办事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及时答复基层上报的各类请示、汇报的。

2、做好新增(修改)机构参数、中间业务代发的参数维护、柜员信息和柜员额度等业务的审核和维护工作。

3、做好网银系统、验印系统、电子档案影像管理系统、远程授权系统、支票影像系统、综合前端、理财系统、黄金系统等系统的相关信息维护工作4、做好各项内部账的开户、修改、销户工作。

5、做好外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对账工作。

六、联行岗1、严格执行各项金融法规及各项会计基本制度,实行办事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及时答复基层上报的各类请示、汇报的。

2、及时做好大小额支付系统来账分发及本中心来账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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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二、SWIFT银行识别代码
• • • • • •
银行识别代码(Bank Identifier Code, BIC)包括: (1)银行代码(Bank Code) (2)国家代码(Country Code) (3)地区代码(Location Code) (4)分行代码(Branch Code) 如果想查某个银行的BIC code(即SWIFT code)可 以到银行的网站上查,或者打客户服务电话查询。 • 也可以在以下网站查询: /biconline/index.cfm?fuseaction =displayfreesearch
• 六、SWIFT电文表示方式
• (一)项目的表示方式 • SWIFT电文(Text)由项目(Field)组成,每一种电 文格式都规定了由哪些项目组成。 • 在SWIFT电文中,一些项目是必选项目 (Mandatory Field),一些项目是可选项目 (Optional Field)。 • (二)日期的表示方式 • SWIFT电文的日期用六位数字表示,规则为: YYMMDD,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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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结算的银行网络
• • • • • • • • (一)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 商业银行在全世界往往有以下分支机构: (1)分行和支行(Branch & Sub-branch); (2)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 (3)经理处(Agency); (4)子银行(Subsidiary); (5)联营银行; (6)银团银行(Consortium Bank)。
二、清算系统
• 金融体系支付系统(Payment System)也称清算系统或支付清算 系统。 • 它是由提供支付服务的中介机构、管理货币转移的规则、实 现支付指令传送及资金清算的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的,用 以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的一系列组织和安排。 • 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的方式就是外币清偿,清算流 程如下: • 1.外币清算的基本流程和主要参与方——通过清算机构清算: 见清算流程图 • 2.外币清算的基本流程和主要参与方——内部转账(Book Transfer):见清算流程图
• (二)代理行
• 代理行(Correspondent Bank或Correspondents)是指 相互间委托办理业务、具有往来关系的银行。 • 代理行的层次分为:一般代理关系、账户代理关系 与议定透支额度关系。 • 密押(Test Key)是两家银行之间事先约定的专用押 码,在发送电报时,由发送电报的银行在电文前加 注,经接收电报的银行核对相符,用以确认电报的 真实性。 • 签字样本(Book of Authorized Signature)是银行列 示的每个有权签字人的有权签字额度、有权签字范 围、有权签字组合方式以及亲笔签字字样,是代理 行用以核对对方发来的电报、电传的真实性的凭证。
二、美元清算系统
• 迄今为止,美元仍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储备货币、外汇及清算 货币,国际贸易中以美元计价的仍占一半以上。 • 美元的转移和支付可通过六种方式进行,它们是: (一) CHIPS(纽约银行间的清算系统) (二) FEDWIRE(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清算系统) (三) Book Transfer(内部转账) (四)美元早清算服务(FTEO) (五) Check(支票) (六) ACH(自动清算所)
• 3. CHIPS成员的识别码 • (1)CHIPS Participants Routing Numbers 即CHIPS ABA号。 CHIPS 的一级清算成员都有一个4位数的代码。 • (2)CHIPS Universal Identification Number (UID)。CHIPS 的二 级清算成员只能通过一级清算成员来间接参与清算,二级清算 成员银行可以在多个一级清算银行开立账户,但其6位数的 CHIPS UID代码是唯一的。 • 4. ACH Universal Payment Identification Code (UPIC)。在ACH中 用于标识ACH清算参与成员的代码,隐含了成员的账户信息。 • 5. International Bank Account Number (IBAN)。ISO标准的用于识 别银行账号的编码最长34位,由字母和数字组合构成,包含国 家、银行、分行、账号、校验码等信息,目前广泛用于欧洲地 区清算,包括欧元清算。
第三节 世界主要货币的清算系统
• 一、主要的清算代码和银行识别码 • 1. SWIFT Bank Identifier Code (BIC) / SWIFT Address • SWIFT组织公布的用于识别SWIFT用户的8位或11位 编码,由字母和数字组合构成。 • 例如,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为:MSBCCNBJ002。 • 2. FedABA • FedABA是在美国联邦交换系统中识别清算成员的9 位数字编码。 • 例如,花旗银行纽约分行: 021000089
• 三、SWIFT电文格式分类(Message 第1类:客户汇款与支票(Customer Payments & Checks); • 第2类:金融机构间头寸调拨(Financial Institution Transfers); • 第3类:资金市场交易(Treasury MarketsFX, MM, Derivatives); • 第4类:托收与光票(Collections & Cash Letters); • 第5类:证券(Securities Markets);
• 在国际结算和清算中,一切货币的收付最终必须 在该货币的清算中心进行结算。 • 美元是最主要的结算货币,很多外国银行都在纽 约的银行开立美元账户,以利于美元结算。 • 美元账户可分为三类: • 1.一级账户。指属于联邦储备系统成员的美籍银 行在联邦储备银行(Federal Reserve)开立的美元 账户。 • 2.二级账户。指外国银行在美籍银行开立的美元 账户。 • 3.三级账户。是指外国银行在美国的外籍银行开 立的美元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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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SWIFT电文结构
• 五、SWIFT密押
• SWIFT密押是独立于电传密押之外、在代理行之 间交换、仅供双方在收、发SWIFT电讯时使用的 密押。与传统的密押相比,其可靠性、保密性强, 自动化程度高。 • SWIFT密押由两组各由字母A~F和数字0~9共32个 随机产生的字符串组成。交换SWIFT密押的两行 可以各用各押,也可共用你押或我押。 • 按照SWIFT守则规定,代理行之间的SWIFT密押 每半年更换一次。 • SWIFT正式报文第1类至第8类均为押类电报,第9 类和第0类则不须加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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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SWIFT电文结构
• 五、SWIFT密押
• SWIFT密押是独立于电传密押之外、在代理行之 间交换、仅供双方在收、发SWIFT电讯时使用的 密押。与传统的密押相比,其可靠性、保密性强, 自动化程度高。 • SWIFT密押由两组各由字母A~F和数字0~9共32个 随机产生的字符串组成。交换SWIFT密押的两行 可以各用各押,也可共用你押或我押。 • 按照SWIFT守则规定,代理行之间的SWIFT密押 每半年更换一次。 • SWIFT正式报文第1类至第8类均为押类电报,第9 类和第0类则不须加押。
• 三、SWIFT电文格式分类(Message Type)
• SWIFT报文共有十类: • 第1类:客户汇款与支票(Customer Payments & Checks); • 第2类:金融机构间头寸调拨(Financial Institution Transfers); • 第3类:资金市场交易(Treasury MarketsFX, MM, Derivatives); • 第4类:托收与光票(Collections & Cash Letters); • 第5类:证券(Securities Markets);
第三章 国际银行清算
• 第一节 国际银行清算和清算系统 • 第二节 SWIFT的基本内容 • 第三节 世界主要货币的清算系统
第一节 国际银行清算和清算系统 一、清算与清算中心 • 清算(Clearing)是指不同银行之间因资金的代收、 代付而引起的债权债务通过票据清算所或清算网络 进行清偿的活动。其目的是通过两国银行在货币清 偿地往来账户的增减变化来结清每笔国际结算业务。 • 国际结算与国际清算是紧密联系和不可分割的,结 算是清算的前提,清算是结算的继续和完成。 • 银行间债权债务的清算是通过票据清算所自动清算 完成的。票据清算所(Clearing House)或清算网络 是指由许多银行参加的、彼此进行资金清算的场所。 参加票据清算所的银行叫清算银行。
• 第6类:贵金属(Treasury Markets Precious Metals); • 第7类:跟单信用证和保函(Documentary Credits and Guarantees); • 第8类:旅行支票(Traveler’s Checks); • 第9类:现金管理与账务(Cash Management & Customer Status); • 第10类:SWIFT系统电报。 • 除上述十类报文外,SWIFT电文还有一个特殊类, 即第n类——公共报文组(Common Group Messages)。 • 见下页图。
• 二、SWIFT银行识别代码
• • • • • •
银行识别代码(Bank Identifier Code, BIC)包括: (1)银行代码(Bank Code) (2)国家代码(Country Code) (3)地区代码(Location Code) (4)分行代码(Branch Code) 如果想查某个银行的BIC code(即SWIFT code)可 以到银行的网站上查,或者打客户服务电话查询。 • 也可以在以下网站查询: /biconline/index.cfm?fuseaction =displayfreesearch
• 一、SWIFT简介 • 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SWIFT)是 一个国际银行同业间非营利性的合作组织,负责 设计、建立和管理SWIFT国际网络,总部设在比 利时的布鲁塞尔,成立于1973年5月。 • SWIFT具有三个明显的特点:安全可靠;高速度、 低费用;自动加核密押。 • SWIFT发报量增长很快,传统的电传方式收发电 报量正在逐年下降,SWIFT网络已成为国际结算、 收付清算、外汇资金买卖、国际汇兑等各种业务 系统的通信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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