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诚信纳税“红黑榜”发布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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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需知: 纳税信用-红黑榜-

税务需知: 纳税信用-红黑榜-

税务需知:纳税信用”红黑榜”4月29日,税务总局通过门户网站同时公布了2014年度全国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和2015年一季度税收违法“黑名单”。

A级纳税人可以享受跨区域同等税收待遇、优先办理出口退税、优先取得信用贷款等多项实实在在的便利,而“黑名单”上的失信纳税人将受到21个部门的18项联合惩戒,真正实现“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A级纳税人享实惠多项激励措施褒扬诚信纳税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布的2014年度全国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占全部参评户的7.7%左右,在各地税务部门发布A级纳税人名单的基础上汇总而成,是全国税务系统上下联动、实施纳税信用一盘棋的重要成果。

此次评价是在税务总局2014年制定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后,税务部门首次使用新指标、新方式对纳税人2014年度的纳税信用状况进行评价。

新的评价方式改“人工评定”为“计算机生成”,科学客观反映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状况,将纳税信用评价的主体责任还权、还责于纳税人。

为激励依法诚信纳税,税务总局在新一轮“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推出一系列针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一是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二是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三是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可享受由税务机关提供的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四是国、地税机关相互认可,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范围内还可享受与本地A级纳税人同等税收待遇。

五是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中享受更多便利,方便办理涉税事宜和简化审批手续。

六是纳税信用为A、B 级且属于海关管理的B类以上企业,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等。

不仅如此,A级纳税人还将享受到办理出口退税的优先权。

今年3月1日起,税务总局在全国实施《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根据出口退(免)税企业的资产状况、纳税信用等级、内部风险控制等因素将企业分为四类实施差别化管理,对纳税遵从度高、信誉好的一类企业简化管理手续,退税审批时间缩短至2个工作日以内;对纳税遵从度低、信誉差的四类企业办理退税则要经过严格审核。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长地税发[2014]56号【发布部门】长沙市地方税务局长沙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日期】2014.06.05【实施日期】2014.06.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长地税发〔2014〕56号)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稽查局,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直属分局、车购税征管分局:为促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优化纳税服务,增强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92号)以及《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湘地税发〔2014〕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长沙市地方税务局、长沙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机构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分别成立由纳税服务部门牵头,税政、征管、法规、收入核算、稽查等部门组成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市地税局局长方志平、市国税局局长孙险峰分别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

本次评定工作由地税部门牵头,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联合成立评定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为夏媛媛、梁健、陈永芳、井晓宇,夏媛媛同志任组长,做好共同评定的组织、领导、协调、总结工作。

各区、县(市)地、国税局要成立相应评审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共同做好本次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

二、评定范围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不包括个体双定户、未做税种登记的纳税人和特殊纳税人。

三、评定内容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营业税减免备查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营业税减免备查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营业税减免备查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9.10.20•【字号】长地税函[2009]82号•【施行日期】2009.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营业税,税收征管正文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营业税减免备查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长地税函[2009]82号)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涉外分局、稽查局、机关各处(室):根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技术成果转让及技术开发营业税政策性减免税取消审批后续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地税发〔2005〕37号)文件要求,经市局研究,决定对全市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营业税减免备查管理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局决定成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营业税减免备查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邹志同志任组长,罗志勇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税政管理一处。

市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参加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营业税减免备查管理专项检查,检查组采取组长负责制。

二、检查范围(一)检查时限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办理免征营业税的技术类劳务合同、未办免征手续而自行减免的技术类劳务合同。

但对检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合同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检查内容1.已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减免税条件;2.有无未履行免征手续而自行免征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劳务合同,是否按规定到科技部门进行认定;3.享受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营业税减免的纳税人是否将认定后的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文件报主管地方税务局备查;4.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减免税档案备查制度是否健全;5.享受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营业税减免的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将减免税事项及时完整向税务机关进行减免税申报。

三、实施步骤此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营业税减免备查管理专项检查工作从2009年10月19日开始到2009年12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自查自纠阶段(10月19日-10月30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03•【字号】长政办函[2009]53号•【施行日期】2009.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函〔2009〕5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为了严厉打击和整治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犯罪(以下简称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8〕124号)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长沙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围绕印制、兜售、虚开、购买、使用虚假发票,以及传播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治理,建立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取得实效,市人民政府成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各区、县(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进行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单大勇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税侦支队江昕明、市国税局稽查局陈劲、市地税局稽查局谯春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税侦支队(办公电话:4775997;传真:4775995),具体制定贯彻本通知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工作人员由市公安局税侦支队、市国税局稽查局、市地税局稽查局抽专人组成。

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方案为大力加强诚信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诚信建设活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为载体,以相关职能部门为依托,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手段,以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为推动,以培养诚信文化为根本,营造“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一)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

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环保局、县法院、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食药监局、县金融办等部门和各乡镇要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县新闻媒体每季度末10日内发布一次。

县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县质监局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县环保局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县工商局发布信用企业名录和年度行政处罚工商企业名录;县民政局组织发布县管社会组织名录和行政处罚县管社会组织名录;县食药监局制定发布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县住建局发布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情况和监理工程师信用信息;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发布企业纳税情况“黑名单”;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县广电局负责监测、移交、发布刊播食品药品虚假广告媒体名单;县文广新体旅局发布印制非法出版物的黑名单和发布旅行社、旅游从业人员欺诈消费者行为黑名单;县农牧局逐步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黑名单管理制度;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律师信用信息;县财政局负责发布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信用信息;县金融办负责发布相关金融、保险产品营销人员信用信息。

让全社会都知道谁讲诚信、谁不诚信,使诚信的人受益、不诚信的人受到惩戒。

(二)构建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工作机制。

全县发改、教育、司法、住建、环保、交运、商务、卫生、税务、工商、质检、食药监局、金融等行业和部门要率先建立社会征信系统。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的公布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的公布

考验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机构1.管理机构——税务局稽查局2.举报热线——12366(二)实名检举的条件1.个人实名检举应当由其本人提出。

2.单位实名检举应当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提出。

3.以来访形式实名检举的,检举人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以来信、网络、传真形式实名检举的,检举人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老侯提示】检举人未采取上述形式进行检举的,视同匿名检举。

(三)检举应当提供的资料1.被检举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住所)和税收违法行为线索。

2.尽可能提供被检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信息和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四)检举不予受理的情形1.无法确定被检举对象,或者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

2.检举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其他法定途径解决。

3.对已经查结的同一检举事项再次检举,没有提供新的有效线索。

(五)处理检举事项1.分类分级处理(1)检举内容详细、税收违法行为线索清楚、证明资料充分的,由稽查局立案检查。

(2)检举内容与线索较明确但缺少必要证明资料,有可能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由稽查局调查核实。

发现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检查;未发现的,作查结处理。

(3)检举对象明确,但其他检举事项不完整或者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可以暂存待查,待检举人将情况补充完整以后,再进行处理。

(4)已经受理尚未查结的检举事项,再次检举的,可以合并处理。

(5)非由税务机关管辖的检举事项,转交有处理权的单位或者部门。

2.处理时效(1)分类分级时间举报中心应当在检举事项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分级分类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2)查处时间查处部门应当在收到举报中心转来的检举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毕;案情复杂无法在期限内办理完毕的,可以延期。

检举事项经查证属实,为国家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对实名检举人给予相应奖励。

国税总局推纳税信用管理违法者将进黑名单等

国税总局推纳税信用管理违法者将进黑名单等

国税总局推纳税信用管理违法者将进黑名单等作者:暂无来源:《华东科技》 2014年第8期国税总局推纳税信用管理违法者将进黑名单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标志着税务系统开始推行纳税信用管理,建立税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明确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原则、公布机关、公布标准、公布内容、惩戒措施、公布期限、异议处理等,并确定了7项税务总局直接公布的“黑名单”标准,如纳税人采取虚假纳税申报、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等方法,被查补税款金额50 0万元以上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虚开税款数额10 0 0万元以上,虚开普通发票票面额累计5000万元以上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税收违法案件。

海关总署将推广上海自贸区14项制度日前从国家海关总署获悉,从8月份开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将陆续在长江经济带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全国海关范围内复制推广。

据了解,上海海关4月22日发布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包括“先进区、后报关”、“自行运输”、“内销选择性征税”、“集中汇总纳税”等。

从海关工作看,上海自贸区挂牌以来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成效符合预期。

制度创新红利初显,有效提升通关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据统计,今年前4个月,上海自贸区共办理“先进区、后报关”业务1109起,货值2.6亿美元;办理“自行运输”业务57起,货值1004万美元。

区内企业反映,货物通关时间平均缩短2-3天,节约物流成本10%左右。

银监会搭建银行理财风险防火墙近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4】35号)(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要求银行设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经营部门,对理财业务单独核算,并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第五届十佳稽查能手和集体组织奖的决定-湘地税发[2007]76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第五届十佳稽查能手和集体组织奖的决定-湘地税发[2007]76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第五届十佳稽查能手和集体组织奖的决定正文:----------------------------------------------------------------------------------------------------------------------------------------------------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第五届十佳稽查能手和集体组织奖的决定(湘地税发〔2007〕76号)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为推进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的进程,进一步激发广大稽查人员学业务、练本领的热情,提高全省地税稽查系统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全省地税系统于4月下旬至8月中旬开展了第五届“十佳稽查能手”评选活动。

通过层层选拔,经过实地查账、模拟查账、综合知识、材料撰写等四方面的考试与考核,参赛选手成绩已经揭晓,团体评分已经完成。

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省局研究决定:授予马聪慧等10名同志“十佳稽查能手”称号,岳阳市地方税务局等3个单位为全省地税系统第五届十佳稽查能手评选组织活动先进单位,熊惠等32名同志为稽查能手选拔赛优胜奖获得者,特予以通报表彰(见附件)。

希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级地税机关及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发扬争先创优精神,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在全省地税系统掀起学知识、钻业务、练本领、强素质的热潮,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共同推进全省地税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附件:全省地税系统第五届十佳稽查能手、集体组织奖及优胜奖获得者名单二○○七年十月十五日附件:全省地税系统第五届十佳稽查能手、集体组织奖及优胜奖获得者名单一、十佳稽查能手名单:马聪慧湘潭市地税局稽查局邓先怀常德市临澧县地税局稽查局胡再文邵阳市地税局稽查局雷涛长沙市地税局稽查局杨晓球岳阳市地税局稽查局张小平怀化市地税局稽查局贵飞翔益阳市地税局稽查局龙军波张家界市地税局稽查局姚畅岳阳市地税局稽查局邹斌娄底市地税局稽查局二、十佳稽查能手赛集体组织奖名单:岳阳市地方税务局邵阳市地方税务局湘潭市地方税务局三、稽查能手选拔赛优胜奖名单:长沙市地税局:熊惠陈智峰株洲市地税局:肖志军傅强肖瑛湘潭市地税局:肖琼周文革衡阳市地税局:阳爱国方建华李国主邵阳市地税局:戴铁哲李峰岳阳市地税局:周继华常德市地税局:廖枚玲袁永胜益阳市地税局:陈国荣夏宇娄底市地税局:向健谢喜成郴州市地税局:朱向东谭美硕雷彦华永州市地税局:姜宁涛杨勇蔡龙设怀化市地税局:欧阳万利丁艳自治州地税局:周忠辉周华杨忠张家界市地税局:樊剑军张申军——结束——。

业绩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

业绩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

业绩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

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整体绩效,公司决定引入业绩红黑榜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对员工的业绩进行评定和排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促进团队合作,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

二、制度内容。

1. 评定标准。

业绩红黑榜制度将主要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评定。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和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能力、工作态度等。

2. 评定周期。

业绩红黑榜制度将以月度为评定周期,每月底进行一次评定,评定结果将在下月初公布。

3. 红黑榜设置。

根据评定结果,将员工分为红榜和黑榜两个榜单。

红榜将表彰当月表现优秀的员工,黑榜将通报当月表现不佳的员工。

4. 奖惩措施。

对于红榜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表彰证书等;对于黑榜员工,将进行相应的惩罚,如警告、降级等。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评定细则。

公司将制定详细的评定细则,明确评定标准、评定方法和评定流程,确保评定公正、客观。

2. 员工培训。

在制度实施前,公司将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介绍业绩红黑榜制度的内容、意义和具体操作流程,确保员工对该制度有清晰的认识。

3. 制定奖惩措施。

公司将制定奖惩措施的具体细则,明确红榜员工的奖励内容和黑榜员工的惩罚措施,确保奖惩公平公正。

4. 评定实施。

每月底,公司将按照评定细则进行员工业绩的评定,公布红黑榜名单,并及时通知相关员工。

5. 员工反馈。

公司将定期收集员工对业绩红黑榜制度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内容,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预期效果。

1. 激励员工积极性。

通过业绩红黑榜制度的实施,将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争取获得红榜的荣誉,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 促进团队合作。

业绩红黑榜制度将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努力达成团队目标,提高团队整体绩效。

3. 提高企业绩效。

通过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促进团队合作,业绩红黑榜制度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整体绩效和效益。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1.02.20•【字号】湘国税函[2001]36号•【施行日期】200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国税函[2001]36号2001年2月20日)为了激励和促进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强化增值税的管理,推进依法治税,省局制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分类管理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激励和促进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强化增值税的管理,推进依法治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信誉等级分类管理,是国税机关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包括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管理、会计核算等,对其纳税信誉进行综合评价,评定A、B、C三级,并分别采取不同的税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纳税信誉等级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临时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评定对象;总分支机构均为一般纳税人的,应由所在国税机关分别评定。

第五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的评定,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六条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标准进行纳税信誉等级的评定:(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评定为A级:1、严格按照《会计法》及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会计机构,至少配备有一名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业财务会计人员;严格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财务核算健全,准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应纳税额;纳税人的负责人了解税法知识,办税人员熟悉涉税业务,能够按照国税机关的要求正确办理有关涉税事宜。

纳税“黑名单制”是对守信者的反向激励

纳税“黑名单制”是对守信者的反向激励

纳税“黑名单制”是对守信者的反向激励作者:任冬雪来源:《财会信报》2018年第24期7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褒奖诚信、联惩失信”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最新进展。

税务总局稽查局巡视员李国成介绍,自 2014年10月公布第一批“黑名单”以来,截至目前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黑名单”案件达到10 340件,其中上半年各级税务机关公布“黑名单”案件2 781件,同比增长80%。

“黑名单”公布力度持续加大,联合惩戒措施也在持续发力。

近年来,纳税人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税务总局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如开展税收宣传、优化纳税服务等,“黑名单”制度也是其中一项,并且是有力、有效的一项。

企业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后,随之而来的是多部门的联合惩戒。

“税务总局积极参与会签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近10个联合惩戒备忘录;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共同签发了关于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的文件。

”李国成介绍,全国36个省级税务机关已将上半年公布的2 781件“黑名单”全部推送至同级相关部门,共计实施各项联合惩戒措施2.5万户次。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公安部门共配合税务机关办理阻止出境1 926人次;6 737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7 456户当事人被推送金融机构限制融资授信等。

如今的失信者一旦失信,将会出不了境、借不了钱、上不了市、做不了生意,真正面临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窘境。

失信成本的加大,有力地震慑了失信者。

僅今年上半年,已有172户被列入“黑名单”的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此外,对失信者惩戒到位、惩戒有力是对守信者的另一种激励。

不仅仅具体的优惠政策是对守信者的激励,惩戒措施是对守信者的反向激励。

对失信者的惩戒同样对守信者起到警示作用,从而激励守信者继续诚信纳税。

没有惩戒措施或惩戒措施不到位,大家守信、失信一个样,反而挫伤了守信者诚信纳税的积极性。

2023年湖南省税务系统-纳税服务评估试题(含答案)

2023年湖南省税务系统-纳税服务评估试题(含答案)

2023年湖南省税务系统-纳税服务评估试题(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颁布的时间是:()。

A.2001年2月B.2002年2月C.2003年2月D.2004年2月2.以下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能予以代开的是()。

A.甲是一般纳税人企业,从事技术咨询服务,某月发票使用完毕,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6%税率的专用发票;B.乙是一家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成立初期年销售额不足80万元,某月发票使用完毕,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C.丙是小规模纳税人,因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而免于征收增值税,当期销售一批货物,因客户需求,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D.丁是个人,在网络上经营手工编织品零售业务,因客户需求,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

3.因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可以追征。

A.3年内B.5年内C.10年内D.无限期4.穿税务制服时可以搭配的皮鞋颜色有()。

A.白色B.黑色C.黄色D.红色5.某公务员王某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态度,对于群众反映的需要费心解决的问题应付了事,这种行为违背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是()。

A.清正廉洁B.勤政为民C.诚实守信D.品行端正6.最近办税服务厅调来一个新同事,小张觉得这位新同事业务能力比自己强,深受领导和同事们的喜爱,让自己在领导心中的地位下降了。

于是小张在同事闲谈的时候就会讲新同事的坏话,传播新同事的谣言。

小张的这种心态是()。

A.恐惧B.自卑C.嫉妒D.抑郁7.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为一个纳税年度。

A.6个月B.换算成全年C.实际经营期D.3个月8.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系统,在规定的申报期内,()进行纳税申报。

2023湖南省税务系统-征管评估考前模拟(含答案)

2023湖南省税务系统-征管评估考前模拟(含答案)

2023湖南省税务系统-征管评估考前模拟(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纳税人有偷税行为的,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的罚款。

A.5倍以下B.50%以上5倍以下C.1倍以上5倍以下D.10,000元以下2.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处分方式分为()。

A.转让、出租、出借、报废等B.转让、出租、出借、销毁等C.转让、出租、出借、出让等D.转让、出租、出借、提供担保等3.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

A.不动产的详细地址B.不动产名称C.房屋产权证书号码D.面积单位4.2012年3月31日,甲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对某固定资产进行改良,该固定资产账面原价为36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已使用3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甲公司支付出包工程款96万元。

2012年8月31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4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2012年度该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为()万元。

A.256B.180C.436D.3845.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的罚款。

A.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B.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0.5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C.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D.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6.在经济规模既定的前提下,税收收入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主要取决于()。

A.税源管理与控制水平的高低B.课税的努力程度C.经济发展水平D.税率的高低实用标准文档文案大全7.下列项目应填列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营业收入栏次的是()A.固定资产转让收入B.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C.自制产品视同销售收入D.取得的违约金收入8.()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税务预约黑名单取消书面说明

税务预约黑名单取消书面说明

税务预约黑名单取消书面说明
(原创实用版)
目录
一、引言
1.介绍
2.目的和背景
二、取消税务预约黑名单的原因
1.税务预约黑名单的定义和影响
2.取消黑名单的原因和影响
三、取消黑名单的程序和步骤
1.确认需要取消黑名单的用户
2.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3.办理取消黑名单的手续
4.审核和批准
四、结论
1.本次取消黑名单的意义和影响
2.总结和建议
正文
最近,税务部门推出了一项新的政策,旨在打击税务预约黑名单,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

为了落实这项政策,税务部门需要取消一些不符合规定的人士的税务预约黑名单。

以下是一份关于取消税务预约黑名单的书面说明。

一、引言
税务部门一直以来都在努力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加强税收监管。

税务预约黑名单的推出是为了打击一些违反税收规定的行为,对违反者进行惩罚和警示。

然而,由于某些原因,一些人的税务预约黑名单被误列或者不符合规定,需要进行取消。

本文旨在介绍取消税务预约黑名单的原因、程序和步骤。

二、取消税务预约黑名单的原因
1.税务预约黑名单的定义和影响:税务预约黑名单是指被税务部门列入违规名单的人士,这些人可能会在未来受到惩罚或者限制。

税务预约黑名单的推出是为了打击一些违反税收规定的行为,对违反者进行惩罚和警示。

然而,由于某些原因,一些人的税务预约黑名单被误列或者不符合规定,需要进行取消。

2.取消黑名单的原因和影响:取消税务预约黑名单是为了纠正错误或者不合理的决定,恢复相关人士的合法权益。

取消黑名单可以减轻相关人士的经济负担,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通告-长政发[2007]1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通告-长政发[2007]1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通告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01.09施行日期2007.01.09文号长政发[2007]1号主题类别税收征管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正文:----------------------------------------------------------------------------------------------------------------------------------------------------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通告(长政发〔2007〕1号)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税源控制,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收流失,根据《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税控收款机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国税函〔2006〕50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推广范围在我市境内从事商业零售业、饮食业、娱乐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具有一定规模和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用户),必须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购置使用税控收款机。

(一)从事商业零售业,拥有固定经营门面、摊位或其他经营场所,月销售收入达到增值税起征点(5000元)的纳税人,必须按照国税机关要求购置使用税控收款机。

(二)从事饮食业、娱乐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拥有固定经营门面或其他经营场所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必须按照地税机关要求购置使用税控收款机。

(三)对于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按规定分别核算且分不同收款柜台的,应当分别购置税控收款机;在同一柜台需要同时处理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收款业务的,以主营业务确定税控收款机配置机型和管理机关。

二、税控收款机的购置和注册登记(一)用户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下达的《税控收款机使用通知书》后,在中标的企业产品目录中自行选购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品牌和机型,本通告下发前使用的未经税务机关注册的收款机和非国家标准的税控收款机应当逐步停止使用。

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信用红黑榜制度实施细则-长驾培〔2018〕83号

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信用红黑榜制度实施细则-长驾培〔2018〕83号

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信用红黑榜制度实施细则正文:----------------------------------------------------------------------------------------------------------------------------------------------------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信用红黑榜制度实施细则长驾培〔2018〕83号各县(市)区驾培主管部门、各驾培机构:为积极落实驾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加快推进我市驾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现将《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信用红黑榜制度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2018年8月15日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信用红黑榜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建立完善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以下简称“驾培行业”)信用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职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以下简称“教练员”)。

第三条驾培行业信用“红榜”(下称红榜)是指在信用长沙、市政府官网、市交通运输局官网等主流媒体上对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经营并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驾培机构及教练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布。

第四条驾培行业信用“黑榜”(下称黑榜)是指在信用长沙、市政府官网、市交通运输局官网等主流媒体上对具有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违背诚信守诺原则、弄虚作假等行为,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驾培机构及教练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布。

长沙市国家税务局、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单位纳税人普通发票自查工作的公告

长沙市国家税务局、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单位纳税人普通发票自查工作的公告

长沙市国家税务局、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单位纳税人普通发票自查工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国家税务局,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1.05.16•【字号】2011年第1号•【施行日期】2011.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长沙市国家税务局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单位纳税人普通发票自查工作的公告2011年第1号为加强发票管理,净化用票环境,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长沙市国家税务局、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发票打假专项工作。

该项工作分为纳税人自查和税务机关检查两个阶段,现将纳税人自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查对象:全市各单位纳税人。

二、自查内容: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期间取得的所有普通发票。

对查询出的假发票应对假发票供应方提供的其他发票进行真伪查询,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

三、自查时间: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自查方法(一)国税发票。

省内国税发票通过登录湖南国税外网网站(),在“发票辨伪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印有密码的发票也可通过发送短信方式查询;省外国税发票通过发票上的真伪查询提示进行查询或通过登录发票开具地税务机关网站获取当地发票真伪查询方法进行查询。

(二)地税发票。

长沙市范围内的地税发票通过登录长沙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在“发票比对”模块进行查询,印有连环奖密码的发票也可通过发送短信方式查询;长沙市以外的地税发票通过发票上的真伪查询提示进行查询或通过登录发票开具地税务机关网站获取当地发票真伪查询方法进行查询。

五、自查处理(一)对自查出的假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但可免予或从轻处罚。

请各单位纳税人将自查出的假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注明“复印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对经税务部门检查发现的假发票,除不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外,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诚信建设制度

诚信建设制度

诚信建设制度诚信建设制度1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矗20某某年7月23日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诚信制度建设。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现就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作如下简要阐述,提高认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爱国是基于个人对自己的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解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

它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在一起,要求人们以振新中华为已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报效祖国。

敬业是对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要求公民忠于职守,克已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精神。

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

友善强调公民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

1.诚信建设主要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坚持制度保障、规范约束,坚持德法并举、刚柔相济,坚持政府有力推动、企业主动作为、社会共同参与、公民普遍响应,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痛斥并依法依规惩处商业欺诈、合同违法、制假售假、偷排污染物、偷逃骗税、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诚信缺失行为;深刻领悟诚信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培育诚信理念,营造诚信氛围,弘扬诚信文化,宣传先进典型,鞭挞失信行为,管理制度《诚信制度建设》。

2.完善学校诚信建设机制。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把诚信建设融注于立德树人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活动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诚信教育进课堂、进活动、进家庭、进头脑,引领师生把诚信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三严三实”,诚意正心,讲诚信,重然诺,以诚立身,诚信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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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诚信纳税“红黑榜”发布制度的公告【标 签】
【颁布单位】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
【发文日期】2014-10-19
【实施时间】2014-10-1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税收信用体系,打造诚信长沙地税,按照《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建设“诚信地税”实施方案》要求,切实规范全市地税系统纳税信用“红黑榜”发布工作,确保发布信息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实行诚信纳税“红黑榜”发布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布目的 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税,坚持以“重公正、守信义”为重点,加强诚信地税奖惩体系建设,推动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形成,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使诚信的人受益、失信的人受损。

二、发布内容
1.“红榜”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企业。

2.“黑榜”为以下三种情形: (1)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3次催缴、约谈后拒不缴纳的;
(2)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在相关媒体公告期满后仍未到主管税务机关履行纳税义务的;
(3)经税务违法案件公告期满后拒不履行或拒不改正,重犯、屡犯的。

三、发布程序 区县(市)局税源管理科(分局)或市局稽查局相关科(局)提名,区县(市)局或市局稽查局初审,市局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四、发布时间 每年1月、7月。

对违法事实清楚、失信情节恶劣的,按照先约谈、再公告、上黑榜的流程,随时发布。

五、发布地点
长沙信用网(h t t p://w w w.j r x y w.c 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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