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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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
年度经营计划管理办法
咨询提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计划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章编制原则
第四章范围与依据
第五章经营计划编制及调整流程
第六章计划指标管理
第七章经营计划执行与监控
第八章附则
附件1:年度经营计划制定与调整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经营计划管理,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遵照执行,各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经营计划管理是指对反映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所涉及的主要指标进行综合汇总,确定企业的经营计划目标,并以经营计划目标为标准进行控制,根据实施及控制的信息反馈,进行调整的周期性的经营管理活动的过程。
第三条集团遵循“统一筹划、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计划管理原则,进行总量调控和管理。
第四条经营计划横向划分为年度经营计划、季度经营计划与月度经营计划三个层次;纵向划分为集团公司计划、集团公司部门计划、各子公司计划和各子公司下属部门计划等多个层次。
第五条集团建立“上下结合拟定、共同推进实施”的计划管理体系,按照PDCA (计划、执行、监督检查、调整)循环实施管理。
第二章经营计划管理组织体系
第六条集团的经营计划管理组织机构包括集团董事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集团经营管理部。
第七条集团董事会是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1)审批有关计划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等,确定编制方针和程序;
(2)审批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及计划调整;
(3)对相关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决定。
第八条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是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的审核机构,其职责包括:(1)审核有关计划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等,确定编制方针和程序;
(2)审核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及计划调整,审批集团月度、季度、半年、经营计划;
(3)对相关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形成意见;
(4)审议集团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计划调整,形成决议。
第九条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在审议集团年度经营计划议题时,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应列席并参加讨论。
第十条集团经营管理部是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管理的执行机构,其职责包括:(1)传达集团公司确定的集团总体经营管理方针、总体目标;
(2)起草、修订、下发经营计划方案的指标类别、格式;
(3)审核集团各子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及计划调整方案提案;
(4)制订集团的年度经营计划及计划调整方案提案;
(5)制订集团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6)监督集团各子公司的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7)负责计划管理其它相关事项;
第三章编制原则
第十一条战略先导原则: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必须以企业发展战略为先导,要严格按照企业在“十二五”期间的部署,分步骤、分阶段实施,使经营计划真正成为企业战略的落地手段。
第十二条全面完整性原则:集团经营计划必须全面、完整、具体,并将指标层层分解落实。
第十三条实事求是原则:集团经营计划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对宏观经济状况与经济政策、行业趋势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第十四条系统原则:下属企业在制定计划时一定要坚持系统性原则,不但考虑到企业本身,还要从整个系统的角度出发,要认识到企业是整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小系统,要综合考虑企业自身发展要求和整个大集团发展要求,统筹谋划,统一部署,使企业经营计划能够统筹内外资源,达到整体效益最大化。
第十五条平衡原则:企业本身以及内外环境之间都存在着许多矛盾,平衡就是要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企业内部各部门的产、供、销等各环节进行协调,使企业的经营计划既能够满足目前发展的需要,又能够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十六条灵活原则:计划规定未来的目标和行动,而未来却充满众多的不确定性,因此计划的制定就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即有一定的余地,而不能规定得过死或过分强调计划的稳定。在计划执行过程中,更要注意不确定因素的出现,对原计划做出必要的调整或修改。
第十七条效益原则:企业的经营计划必须以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中心,不仅要取得产品开发和制造阶段的效益,而且还要考虑产品在流通和使用阶段的效益。
第四章范围与依据
第十八条经营计划的编制责任中心范围:
(1)一级责任中心:集团公司;
(2)二级责任中心: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集团各子公司
第十九条经营计划编制的依据和基础:
(1)企业同上级签订的经营责任书;
(2)宏观环境分析;
(2)行业发展状况、竞争情况分析;
(3)企业中长期战略规划;
(4)责任中心自身资源和能力的分析报告;
(5)上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第五章经营计划编制及调整流程
第二十条年度计划的编制流程包括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审核流程、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制定流程、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调整审核流程、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调整流程。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编制与审核自前一年度的10月1日开始,在12月15日前完成编制。审核流程如下:
(1)根据集团提出的主要经营目标,子公司提出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2)集团公司外派董事将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方案上报集团公司;
(3)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审核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方案,出示专业意见;
(4)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方案,出示意见;
(5)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方案,形成审议决议;
(6)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向外派董事传达集团决议;
(7)集团公司外派董事根据集团决议在子公司董事会表决;
(8)子公司董事会审批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第二十二条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制定流程自前一年度的10月1日开始,在12月15日前完成编制。制定流程如下:
(1)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提出年度经营计划方案编制要求;
(2)集团公司各部门和集团子公司提出本单位的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3)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制订集团年度经营计划方案讨论稿;
(4)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集团年度经营计划方案讨论稿,并出示意见;
(5)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集团年度经营计划方案讨论稿;
(6)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集团年度经营计划方案讨论稿;
(7)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根据董事会审批意见,制定集团年度经营计划方案正式稿。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调整审核流程参见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审核流程。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调整流程如下:
(1)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提出年度经营计划调整议案;
(2)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并出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