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结课论文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论文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论文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论文引言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普及。
电子商务的兴起为商业活动带来了便利,但也衍生出了许多法律问题。
为了维护电子商务的公平、公正和稳定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本论文将对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进行探讨和分析。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分类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可以按照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从立法主体的角度,可以分为国际、国家和地方三个层面的立法;从立法目标的角度,可以分为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立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以及维护市场秩序的立法。
主要电子商务法律法规1. 电子商务法: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国家制定了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电子商务法主要规定了电子商务交易的合法性、网络平台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
2. 个人信息保护法: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问题日益严重。
个人信息保护法旨在规范企业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
3. 电子合同法:电子合同在电子商务中占据重要地位。
电子合同法规定了电子合同的成立、效力和证据等问题,保障电子交易的合法性和权益。
4. 电子支付法:电子支付已经成为电子商务中最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
电子支付法制定了电子支付的规范和监管要求,保障消费者的支付安全和权益。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虽然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但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电子商务跨境交易的法律适用和争端解决问题尚未得到很好的解决;,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跟不上技术的发展,存在法律滞后的情况;,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和处罚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发展趋势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将更加注重隐私权保护、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还将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增加监管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落实对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电子商务法律类论文
电子商务法律类论文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子商务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购物方式和商业运营模式,为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了诸多便利。
然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和探讨,以保障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电子商务中的合同法律问题在电子商务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与传统的商业模式存在很大的差异。
首先,电子合同的形式和有效性是一个关键问题。
电子合同通常是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存在,如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
与传统的书面合同相比,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更容易受到质疑。
因此,需要明确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生效要件,以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其次,电子合同的订立过程也存在一些特殊问题。
例如,在网络环境下,要约和承诺的生效时间、撤回和撤销等问题需要重新界定。
由于网络传输的瞬时性,传统的合同订立规则可能不再适用。
此外,电子商务中的格式合同也比较常见,格式合同提供者往往会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需要对格式合同进行法律规制,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二、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中面临着诸多风险,如虚假宣传、个人信息泄露、售后服务不到位等。
因此,加强对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
首先,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需要得到充分保障。
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无法直接接触商品,只能通过商家提供的图片、文字等信息了解商品的情况。
因此,商家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同时,消费者也应该有权利自由选择商品和服务,不受强制交易和搭售等行为的影响。
其次,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是一个重要问题。
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提供个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
如果这些信息被泄露或滥用,将会给消费者带来严重的损失。
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明确商家和相关机构的责任,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论文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论文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论文1、引言电子商务在现代社会中发展迅速,对于人们的购物、支付、合同等行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为了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论文旨在对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进行综述和分析,以期加深人们对电子商务法律的了解。
2、电子商务基本概念与特点2.1 电子商务的定义2.2 电子商务的基本特点2.3 电子商务的分类3、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概述3.1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3.2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作用与必要性4、电子商务合同法律法规4.1 电子商务合同的基本要素4.2 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与效力4.3 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与解除4.4 电子商务合同纠纷解决机制5、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5.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5.2 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与义务5.3 电子商务商品质量与安全标准5.4 电子商务投诉与仲裁机制6、电子支付法律法规6.1 电子支付的基本概念与特点6.2 电子支付的法律地位与监管6.3 电子支付机构的准入与经营要求6.4 电子支付安全与风险管理7、知识产权保护与电子商务7.1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挑战7.2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7.3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手段8、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8.1 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与特点8.2 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8.3 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与关务具体规定9、电子商务数据保护法律法规9.1 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9.2 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与立法趋势9.3 电子商务平台的个人信息收集与使用规定9.4 电子商务数据安全与风险管理10、总结与展望本文对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进行了综述和分析,并对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完善与执行将有助于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与创新。
附件:1、附件一、《电子商务合同法》全文2、附件二、《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3、附件三、《电子支付管理法》全文4、附件四、《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法》全文5、附件五、《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办法》全文6、附件六、《个人信息保护法》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电子商务合同: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的交易所涉及的合同,包括购买合同、服务合同等电子合同形式。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论文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论文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论文1. 引言在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推动下,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崛起。
电子商务的兴起给传统商业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变革,同时也给商业活动带来了许多新的法律问题和法规挑战。
本文旨在对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进行综述和深入研究,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2. 电子商务的定义和特点2.1 定义: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互联网、挪移设备等电子通信技术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模式。
它涵盖了在线购物、在线支付、电子营销、电子合同等多个方面。
2.2 特点:电子商务具有全球化、实时性、互动性、无边界性、信息化等特点。
这些特点对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了新的要求。
3.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国内外比较3.1 国外经验:以美国的《电子商务法》和欧盟的《电子商务指令》为代表,国外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相对完善,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和隐私安全。
3.2 国内现状:我国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的规范尚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数据隐私保护、网络支付和网络营销等方面。
4. 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规定4.1 合同的成立: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要满足合同要素,同时需要满足电子合同的特殊要求,如可靠身份验证、数据完整性和合同确认等。
4.2 合同的效力:对于电子商务合同的效力认定,应当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同时还需要重视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
5. 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保护5.1 商标保护:在电子商务中,商标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通过《商标法》和《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等法规对电子商务中的商标保护进行了规范。
5.2 著作权保护:在电子商务中,著作权的保护主要涉及在线版权、数字音乐版权等方面。
相关法规包括《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
6. 电子商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6.1 信息披露:电子商务企业应当及时、清晰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交易条件、退换货政策等相关信息。
6.2 欺诈行为打击:我国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电子商务法》等法规对电子商务中的欺诈行为进行了打击和制裁。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论文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论文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论文1.引言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已成为现代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给商业活动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也衍生出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本论文旨在探讨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2.电子商务的定义与特点2.1 电子商务的定义2.2 电子商务的特点3.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框架3.1 国内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框架3.1.1 《电子商务法》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3.1.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3.2 国际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框架3.2.1 《联合国电子商务法律框架公约》3.2.2 《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协议》3.2.3 其他相关国际法律法规4.主要电子商务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4.1 网络交易合同问题4.1.1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4.1.2 合同争议解决机制4.1.3 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安全4.2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问题4.2.1 电子商务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4.2.2 网络盗版和侵权问题4.2.3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机制4.3 网络支付与金融安全问题4.3.1 网络支付的合规性问题4.3.2 电子支付清算与安全保障4.3.3 电子商务金融风险防范机制5.电子商务法律风险防范建议5.1 完善国内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5.2 建设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机制5.3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扩展内容:1、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 附件一:《电子商务法》全文-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文- 附件三:《联合国电子商务法律框架公约》全文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电子商务:指利用互联网、计算机网络等电子手段进行交易活动的商业行为。
- 电子签名:在电子文件中以电子形式附加在数据上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证明与签名人有关的数据的方法。
- 互联网信息服务: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或者利用互联网来交付信息的行为。
电子商务法课程论文--浅析我国电子合同存在的法律问题
浅析我国电子合同现存的法律问题【摘要】网络时代发展迅速,电子合同作为一种新型的合同形式出现,并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
电子合同是电子网络技术与商务活动相结合的产物,是各方当事人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方式,它以其独特的订立方式对传统的纸面交易提出了法律、技术和监管等方面的挑战。
电子合同中的法律问题阻碍了电子交易的进行,也制约了电子交易的发展。
因此,我国应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工作,并完善电子合同交易的法律制度。
【关键词】电子合同,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目录一、电子合同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1)(一)电子合同的概念 (1)(二)电子合同的特征 (1)二、电子商务合同所涉及法律问题的研究 (2)(一)电子合同效力 (2)(二)电子签名的效力及安全 (3)(三)电子代理人的身份确认 (3)三、案例回顾 (4)(一)案例呈现 (4)(二)案例分析 (5)1.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效力 (5)2.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 (6)3.电子商务合同的违约责任 (7)四、我国电子合同相关法律规定的完善 (7)一、电子合同的概念和基本特征(一)电子合同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划分形式。
广义的电子合同,是指一般意义上的以电子数据形式作为存在媒介而订立的合同。
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2条的规定是这样的:“电子数据是指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储存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电报、电传、电子邮件或传真"。
因此,概括来说,广义的电子合同是指经电子、光学手段或其他类似手段订立的明确和约束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形式。
而狭义的电子合同,则是特指由电子数据交换而订立的合同。
可以看到,同样是联合国在《电子商务示范法》中,对电子数据交换作出了如下解释:“电子数据交换是指在电子计算机之间信息传输,而且是使用了某种商定标准来处理的信息结构"。
3换句话说,采用电子数据传输的电子合同就是指按照双边或多边协议,用互联网对用特定程序写成的数据信息进行传送,并在各当事人的电脑中进行电文的交换和交流。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论文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论文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论文1. 绪论1.1 研究背景1.2 研究目的1.3 研究方法1.4 研究意义2. 电子商务基本概念2.1 电子商务的定义2.2 电子商务的分类2.3 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3.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概述3.1 国内电子商务法律法规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3.1.4 其他相关法规3.2 国际电子商务法律法规3.2.1 欧洲电子商务法律法规3.2.2 美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3.2.3 亚洲其他国家电子商务法律法规4. 电子商务合同法律问题4.1 电子合同的成立与效力4.2 电子合同的订立与解除4.3 电子合同纠纷的解决5. 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5.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基础5.2 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5.3 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与义务6.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6.1 电子商务中的著作权问题6.2 商标权与域名保护6.3 电子商务中的专利保护问题7. 电子商务安全与隐私保护7.1 电子商务安全问题7.2 个人信息保护与隐私权8.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机制8.1 电子商务纠纷解决的途径8.2 仲裁机构和仲裁规则8.3 网络争议解决平台9. 电子商务税务问题9.1 电子商务税收政策9.2 跨境电子商务的税务问题9.3 电子商务企业税务合规与风险预防10. 电子商务监管与执法10.1 电子商务监管机构及其职责10.2 执法规范与程序10.3 电子商务执法案例分析附件: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全文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附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文附件四:其他相关法规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 电子商务: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商品交易和服务提供的行为。
2. 电子合同:通过电子方式达成的合同,具有合法效力。
3. 网络安全:保障网络系统和网络信息的可靠性、安全性,防止网络犯罪的活动。
最新电子商务法课程论文——浅析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法课程论文——浅析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法课程论文论文题目浅析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专业班级电子商务二班姓名周盼盼学号201210178214成绩2015年 5 月 27日浅析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如今,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跨境电子商务在技术实现上已经没有任何障碍,但在具体的交易流程和环节上,仍然面临诸如知识产权、电子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和隐私权保护等系列法律问题。
(一)知识产权问题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以知识经济和信息化为特征的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在不断加快和深入。
在这一进程中,电子商务逐渐成为人类商务活动的重要形式,知识产权因其对商品的高附加值作用,在贸易活动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也日益增多,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在传统的国际贸易活动中,大多是国外买家采取大批量订货的方式完成,进口商通常在进口商品前主动进行知识产权调查和风险防范,进行知识产权的把关,国内出口商虽然没有过多关注知识产权问题,也不会存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然而,与传统的外贸模式不同,跨境电子商务中,卖家以中小企业为主,甚至很多自然人,他们往往缺乏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知识,而面对的国外买家也具有不特定性,因此知识产权问题变得突出。
国内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属于新兴领域,原有问题本已千头万绪、梳理不清。
而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更因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涉及“境外”因素,尤显棘手。
本质上看: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仍然是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具有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的共同属性,但在“跨境”的经营环境下,它又具有显著的独特性。
这些共性和个性知识产权问题对平台商和卖家的知识产权能力和风险防控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换言之,如果知识产权做的不够完善,那么产生的或许仅仅是短暂的繁荣,知识产权问题很可能影响平台商和卖家在国际市场中的信誉和形象,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
近几年,通过人民法院受理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来看,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又以侵犯“商标权和著作权”的知识产权案件为最。
电子商务法的论文
电子商务法的论文第一篇:电子商务法的论文浅谈电子商务法的发展现状及前景摘要:电子商务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到大规模应用产生的商务形态。
由于运行环境和商务模式的改变,使得传统的法律体系难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本文全面介绍了电子商务的内容与范围,电子商务立法的概念以及发展情况。
关键字:电子商务概念电子商务法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现状法律纠纷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计算机应用得到空前广泛地提高,网络经济促进电子商务运用,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新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作为现代科技进步和网络经济发展催生出的新型生产力,不仅在拉动内需,解决就业,扩大经营,促进经济发展,加速传统产业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也在彻底改造企业的经营管理,并深刻地改变着企业商务活动的运作模式。
但是电子商务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的法律问题。
如交易纠纷,安全保障,电子支付,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所以电子商务法的应运而生对解决这些纠纷有促进作用。
一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和特点1、电子商务的概念电子商务是在计算机信息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中崛起并逐渐发展完善的,是以国际互联网为依托,随着国际互联网的广泛应用而发展起来的,电子商务随着信息技术,通信技术的发展而使传统的商务活动发生巨大变革的一种全新的商务方式,电子商务的发展已经使人类的社会文明和经济生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如果从广义上理解,电子商务就是以整个市场为基础的一切与数字化处理有关的商务活动,这就概括为电子商务不仅仅是通过网络进行的商品或劳务交易活动,还会涉及传统市场的各个方面。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的概念是:电子商务是利用计算机和国际互联网设备与基础设施,在电子网络环境下从事的各项商务活动。
由此可见,电子商务组成要素必须包括两方面的因素:一是电子方式,二是商务活动,即必须是利用电子方式或电子信息技术来进行的商务活动。
2、电子商务的特点电子商务与传统的商务活动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交易网络化电子商务所依赖的各项技术中,最重要的是网络技术。
电子商务法律类论文
电子商务法律类论文电子商务作为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一种全新的商业机制受到了全球各国政府和企业的广泛重视,并获得迅速发展。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子商务法律类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电子商务法律类论文篇1浅议电子商务时代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摘要:电子商务的发展日新月异,但因为种种原因致使越来越多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被窃取、泄漏、传播,个人生活安宁被扰乱,隐私权遭受侵害。
就我国目前的立法情况来看,保护隐私权采取的是间接方式,保护力度很弱,保护范围很窄,与电子商务时代个人隐私权遭到频繁侵害的现状显得极不协调,受害人很难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维护合法权益。
本文通过剖析我国现行法律对隐私权保护的缺陷,提出从法律层面完善电子商务环境下隐私权保护制度的基本思路,以更好的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蓬勃发展。
关键词:电子商务;隐私权;互联网一、电子商务环境下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方式隐私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是人们自身尊严、权利、价值的体现,人们要求在社会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得以尊重、保护隐私权。
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隐私权的概念要追溯到1890年,美国法学家路易斯•布兰蒂斯(Louis D. Brandis)和塞缪尔•沃伦(Samuel D. Warren)在《哈佛法律评论》上发表了论文《隐私权》(The Right to Privacy),指出“在任何情况下,每一个人都有被赋予决定自己所有的事情不公之于众的权利,都有不受他人干涉打扰的权利,保护个人的著作以及其他智慧和情感产物的理念,是为隐私权,而隐私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1] 从此,世界各国开始认识到人应享有隐私权,在法律中逐渐确认公民隐私权为基本的人格权并加以法律保护。
一般认为,个人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和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
”[2] 隐私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格权,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骚扰、知悉、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电子商务法律论文
电子商务法律论文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其法律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活动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在线购物到电子支付,从数字内容的分发到远程服务的提供,电子商务的法律框架必须能够适应这些变化,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公平性和效率。
首先,电子商务法律必须明确界定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与传统的书面合同相比,电子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更加便捷,但同时也带来了合同形式、签名认证、合同条款的电子化等一系列法律问题。
法律应当规定电子合同的成立、变更、解除等法律效力,确保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其次,电子商务法律需要对电子支付进行规范。
电子支付作为电子商务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消费者和商家的利益。
法律应当对电子支付的主体资格、支付流程、资金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以促进电子支付业务的健康发展。
再次,电子商务法律应当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消费者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容易受到欺诈和不公平交易的影响。
因此,法律应当规定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等基本权利,并设立相应的消费者保护机制,如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消费者赔偿制度等。
此外,电子商务法律还应当对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规定。
随着数字内容的广泛传播,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也日益增多。
法律应当明确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保护等规则,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电子商务法律应当考虑到跨境电子商务的特殊性。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电子商务活动跨越国界。
法律应当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关税、消费者保护、数据保护等问题进行规定,以促进国际贸易的便利化和规范化。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法律的制定和完善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技术发展、市场变化、消费者需求、国际贸易等多方面因素。
只有不断适应新的挑战,电子商务法律才能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论文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论文电子商务法律问题论文1. 引言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论文旨在对电子商务领域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以促进电子商务的合法和可持续发展。
2. 电子商务的定义与特点电子商务是指利用电子通信和计算机技术进行商业活动的过程。
其特点包括信息化、全球化、交易的虚拟化和便利性等。
3. 电子商务领域涉及的法律问题3.1 电子合同的成立和效力3.1.1 电子合同的成立条件3.1.2 电子合同的证据问题3.1.3 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3.2 个人信息保护3.2.1 个人信息的概念和范围3.2.2 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3.2.3 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3.3 知识产权保护3.3.1 在电子商务中的著作权保护3.3.2 商标保护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3.3.3 专利保护在电子商务中的重要性3.4 消费者权益保护3.4.1 电子商务中的误导性广告问题3.4.2 电子商务中的虚假宣传问题3.4.3 电子商务中的售后服务问题4. 国内外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概述4.1 国内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4.1.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1.3 其他相关法规4.2 国际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4.2.1 《联合国电子商务法公约》4.2.2 《欧盟电子商务指令》4.2.3 美国、等国的相关法规5. 案例分析与问题探讨5.1 电子商务平台对第三方商家的责任问题5.2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例分析5.3 跨境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5.4 电子支付的风险及法律监管6. 电子商务法律监管的建议6.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6.2 提升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意识6.3 加强跨国合作与协调7. 结论本文总结了电子商务领域中的主要法律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以促进电子商务的合法发展。
附件:- 无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 电子合同:利用电子方式进行订立和履行的合同。
电子商务法规论文
电子商务法规论文电子商务法规论文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发展的方向,世界各国非常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为其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下面小编带来的是电子商务法规论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电子商务的立法困境作为一个尚不成熟的法律领域,电子商务的立法困境表现为三个矛盾。
(一)电子商务立法的迫切性与立法技术不成熟之间的矛盾电子商务技术的创新和发展走到了政府管制和市场前面,使法律规则的缺失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
然而,电子商务对传统法律规则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若不尽早规制,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会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障碍;但不恰当的立法,则会成为限制或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另外一个障碍。
(二)电子商务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法律相对稳定性之间的矛盾电子商务采用的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发展非常迅速。
一方面,技术的快速发展催生新的法律问题;另一方面,基于电子商务技术构建起来的法律框架,随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快又难以适应了。
(三)电子商务的全球性与各国不同立法模式之间的矛盾电子商务具有的全球性的特点,要求电子商务法应当具有全球协调性。
但由于各国电子商务发展所处的阶段和法律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各国选择了不完全一致的立法模式,呈现了不同的立法特点。
二、电子商务中的标准和非正式制度尽管各方面一致认为法律的缺失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瓶颈问题,但实际情况似乎并不那么严重。
有两类规则体系在电子商务中替代传统法律起到规范各方主体行为的作用:即电子商务标准和电子商务中的非正式制度。
(一)电子商务标准电子商务能够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平台的商务活动,需要协调和统一不同的技术、不同的经营观念、不同的市场运营规则。
离开了标准,电子商务根本无法实现。
通过一定的强制性要求或指导性功能,电子商务标准起到了协调电子商务技术、连接电子商务环节、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作用。
(二)非正式制度电子商务环境下,电子商务参加者在电子商务活动过程中逐步发展出一些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电子商务交易规则、支付规则、自律性规范等,如亚马逊和阿里巴巴的在线交易规则、PayPal和淘宝网的在线支付规则、电子认证机构的CPS等。
电子商务结课论文
电子商务结课论文电子商务产业具有市场全球化、交易连续化、成本低廉化、资源集约化等优势,电子商务服务业蓬勃发展,逐步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电子商务结课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电子商务结课论文篇1谈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经济发展的创新途径在电子商务日益繁荣的前景下,农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应用电子商务技术,提高自身的发展能力,增强农村经济的核心竞争能力,有效地促进农村整体发展,缩短城乡差距,提高农民的经济水平与生活质量。
一、电子商务对农村经济的作用电子商务是一种通过信息网络技术进行商品交换的商务活动,是一种全球范围内的商业贸易活动。
电子商务基于买卖双方互相沟通达成交易,通过电子货币进行实际交易,具有一定的便捷性,打破了传统的时间与空间限制。
而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应用电子商务可以有效地推进农产品经济的发展,加强农村经济现代化发展的趋势,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首先,农民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对相关的产品信息、市场行情进行分析,根据具体的信息对产品进行调整与完善,适应市场发展趋势与消费趋势。
其次,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农产品销售模式,可以利用网络技术为载体,将具体的农产品信息进行宣传,以达到交易的目的。
电子商务提高了农产品的销售总额,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最后,电子商务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从整体上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二、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经济发展的创新途径要想在电子商务背景下全面推动农产品经济的发展,就要不断地创新营销模式,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对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首先,就是农产品自身的创新。
第一,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农产品的口碑效应。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对产品的质量越来越重视了,对于农产品也是如此。
在电子商务背景下,要重视农产品的质量,要在根源上保证产品的整体品质,这样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属性等方面自会有好的评价,进而达到提高产品的美誉度与知名度的目的,提高农产品的口碑,达到对农产品宣传的目的。
电子商务法论文
电子商务法论文电子商务法论文电子商务法,是政府调整、企业和个人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通过信息网络所产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种商事交易关系,以及与这种商事交易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政府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子商务法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电子商务法论文篇1论电子商务法摘要:本文论述了电子商务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原则等基本问题。
笔者认为,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讯(DATA MESSEGE)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
它具有商人法的特征,以及程式性、技术性、开放性、复合性等特点。
其基本原则表现在:中立、自治与安全等方面。
从发展趋势看,它将是21世纪商法中占主导地位的交易形式法。
关键字:商法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总引言人类已经跨入由原子向比特转变的信息化、网络化的21世纪。
计算机与通讯技术的融合与发展,所引起的人类社会的变革,反映在商事法律制度上,就是电子商务法的形成与发展。
从技术上讲,电子商务是商事交易中一种媒介的改变,即以电子信息方式代替了传统的书面形式。
表面上看,它充其量只是在商事交易中媒介形式的改变。
然而,这一小小的变革,却带来了广泛的、深刻的革命,一切交易形式都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演变。
从要约、承诺的作出,到合同的履行方式,都变得面目一新;从公司的设立到清算,从证券的发行到上市交易,以至于票据、货币的流通,都将产生前所未有的改变。
促使电子商务迅速更替传统交易手段的动因,首先在于经济方面。
每份交易文件的处理成本下降了许多倍,相反速度却又提高了数倍。
这就是商家和消费者们纷纷采用电子商务的根源。
虽然,电子商务从形式上抛弃了以纸面为媒介的手段,但从实质上看,它却仍然,并且也必须保持着千百年来,人们在书面形式交易中所形成的法律价值观。
因为以书面形式所构成的,当事人之间的风险分担与证据提供方法,已经在人们的观念里根深蒂固,并形成了具体的公平观念。
关于电子商务法的论文
关于电子商务法的论文电子商务合同的无纸化和电子商务交易空间的虚拟性,使得数据电文的自动交易可以在无人控制的环境下进行,这也使得它对交易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传统法律提出了新的挑战,看看下面的关于电子商务法的论文吧!关于电子商务法的论文[提要] 在不断推进相关技术进步的基础上,电子商务合同法律体系的不完善成为阻碍电子商务在21世纪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因此,许多学者开始重新讨论普通合同法对于电子商务合同的适应性,对电子商务立法的研究成为世界各国法律研究的重中之重。
鉴于电子商务体系的复杂性与所涉范围的广泛性,本文从细处着眼,集中分析电子商务中合同制度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电子商务;合同法;法律问题一、电子商务合同成立中的法律问题(一)书面形式问题。
合同是否采用书面形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来确定,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是其他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书面合同的好处是形式明确肯定,有据可查,对于防止争议和解决纠纷有积极意义。
而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特点是直接、简便、快捷以及数额较小。
但口头合同没有凭证,发生争议后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故在商业活动中,书面合同仍为合同当事人广泛采用的方式。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由于网络中使用的数据电文与传统的书面文件差异很大,数据电文能否被视为书面文件,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否可被视为书面合同,这不仅关系到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同时也是对传统观念的重大挑战。
与传统的书面文件相比,数据电文有以下特征:(1)数据电文的实质是一组电子信息,其依赖的存在介质是电脑硬盘或软盘的磁性介质,而不是传统的纸张;(2)数据电文的表现形式不是有形的纸张文字而是调取储存在磁盘中的文件信息,利用电子枪显示在电脑显示屏上的文字来表现。
数据电文的上述特点与传统上法律对书面文件的界定是完全不同的,因此,要将传统的书面形式要求照搬到电子商务中是根本不可行的。
针对此种情况,联合国贸易法会在起草《示范法》时,采用了一种称作“功能等同法”的立法技术。
电子商务法律论文
电子商务法律论文推荐文章电子商务法律类论文范文热度:电子商务法律类论文参考热度:电子商务法律类论文热度:有关电子商务法律论文热度:电子商务法律论文免费热度: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简言之就是调整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子商务法律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电子商务法律论文篇1浅论电子商务带来的法律问题随着社会生活的信息化、网络的普遍,电子商务行业竞争不断,愈发激烈,虚假广告、税收“漏斗”、交易脱节、网络诈骗……泛滥成灾,亟待解决。
而目前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特别是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更是少之又少,旧的法律已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新的法律尚未出台,造成眼前电子商务交易的混乱。
因此,在这种形式下,构建相应的法律机制甚为重要,进一步建立切合实际而有效的电子商务信用机制、网络安全管理机制、法律监督机制及相关的配套机制已势在必行。
一、电子商务发展优势及存在问题电子商务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商务活动,他包括生产、流通、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中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所有活动进行电子信息化处理。
通过Internet进行的交易和商务活动,通过增值网络进行的电子交易和服务,通过连接企业或机构的计算机网络发生的交易和服务。
现阶段,发展电子商务,有利也有弊。
(一)电子商务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所起的重大作用及优势。
对企业来说,电子商务减少了经济活动的中间层,缩短了相互作用的时间差,加快了经济主体对市场的反应能力,使信息传递效率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力随之显著增强。
其次,对个体消费者来说,在电子商务模式下,人们的工作时间更具弹性,工作场合不受限制,可以通过网上完成一系列的学习任务、获取咨询信息并且可以网上购物从而提高生活质量。
(二)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和阻碍1、商家缺乏良好的市场信誉。
商家缺乏良好的市场信誉,使得消费者不敢贸然涉足,担心将款付出后得不到应有的商品,这不是在短期内可以解决的问题。
电子商务结课论文(2)
电子商务结课论文(2)推荐文章电子商务硕士结课论文范文热度:初中学生议论文范文500字精选热度:关于爱国的议论文2000字左右热度:责任的议论文作文600字热度:少数民族政治思想教育论文热度:电子商务结课论文篇4试谈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现状分析及措施跨境电子商务即处于不同地区或国家的贸易双方,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的作用,使用快递或者邮件通关,形成的新型国际贸易方式,这种方式具有次数较多、数额相对较小、流通速度很快的特征。
为了提升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我国诸多的外贸企业都将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项重要的日程。
一、跨境电子商务的当前发展情况(一)总体趋势良好1、受到政府大力支持当前,我国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极为重视,为其发展制定了相关政策。
例如国务院批准建设的杭州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此外,上海、天津及福建自贸区也先后成立,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1]。
国务院于2015年5月接连发布两项意见,都是发展电子商务的相关规定。
2、交易情况向好调查显示,在2015年的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的交易总额为2万亿,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比例高达42.8%,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比值为17.3%。
在双十一期间,仅仅是阿里巴巴集团就创下了912.17亿的交易总量,涵盖来自欧洲、美国及日本等二十多个国家与地区的500多个品牌,消费者群体更是来自200多个国家与地区。
通过分析各个方面的数据,跨境电子商务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愈益突出。
3、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竞相发展在2015年,许多家具有国际性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纷纷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除去较早出现的AMAZON,ALIEXPRESS等,一些新的跨境电子商务的网站,例如WISH;区域性的平台,比如LAZADA、TESCO等接连进入跨境电子商务市场。
一方面,我国传统制造业在国际贸易压力之下,正在探索新的销售方式,跨境电子商务成为最佳选择[2]。
另一方面,网上支付方式内容极为丰富,例如各大银行都开展了网上便捷支付业务,为消费者进行购物支付提供了便捷,有效地促进了跨境贸易的发展。
电子商务法律类论文
电子商务法律类论文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了当今商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改变了传统的商业模式,为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然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知识产权保护、网络隐私和数据安全等多个方面。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电子商务法律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在网络购物环境中,消费者往往面临着商品信息不对称、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风险。
例如,一些商家可能会夸大产品的性能和功效,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后发现与预期不符。
此外,当消费者需要退换货时,可能会遭遇商家的推诿和拒绝。
因此,法律需要明确规定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中的权利,如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并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投诉渠道,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也是电子商务法律中的一个重要议题。
电子合同是通过电子手段订立的合同,其形式与传统的书面合同有所不同。
在电子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电子签名的有效性、合同的成立时间和地点等问题。
为了确保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法律需要对电子签名的技术标准和认证机构进行规范,明确电子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条件。
同时,对于格式合同,法律应当限制商家不合理的免责条款,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知识产权保护在电子商务领域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传播的便捷性,侵权行为更容易发生,且侵权范围更广、速度更快。
例如,一些不法商家可能会在网上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品,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一些网站可能会未经授权传播他人的作品,侵犯著作权。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需要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网络隐私和数据安全是电子商务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交易记录等数据被大量收集和存储。
如果这些数据得不到妥善保护,可能会被泄露、滥用,给消费者带来严重的损失。
因此,法律需要规定企业在收集、使用和保护消费者数据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建立严格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电子商务法学课程总结
电子商务法学课程总结引言电子商务法学是一门涵盖法律、商业和网络技术的综合课程。
通过学习电子商务法学,我们可以了解电子商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开展商业活动所需的法律知识。
本文将对我在电子商务法学课程中所学到的内容进行总结和回顾。
内容概述1. 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在电子商务领域,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
电子商务法学课程开始时,我们首先学习了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
这包括电子商务法的定义、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了解这些法律环境对于电子商务从业者来说至关重要,可以有效避免违反法律法规带来的风险和纠纷。
2. 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日益突出。
我们在课程中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网络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了解了个人信息的处理原则、安全保护措施和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等。
同时,我们还学习了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网络安全问题,并探讨了如何通过技术手段来保护企业和个人的网络安全和隐私。
3. 电子商务交易与合同电子商务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电子商务法学的核心问题之一。
在课程中,我们学习了电子合同的法律适用、签订方式以及权利义务等方面的知识。
我们了解到,电子合同在电子商务中具有同等效力,但在签订和证明上存在一些特殊的规定。
通过学习电子合同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我们可以更好地管理和维护电子商务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电子商务中的重要资产。
在课程中,我们学习了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
我们了解了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申请流程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在电子商务环境中,学习和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和商业利益。
5. 争议解决与纠纷处理在电子商务中,由于跨境交易和在线交易的特殊性,争议解决和纠纷处理成为重要问题。
在课程中,我们学习了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包括诉讼和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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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存款合同中保密义务及密码泄露问题案例分析摘要:作为近年来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行业,电子商务法的健全与完善显得越来越迫在眉睫,本文详细分析了储蓄存款合同中保密义务及密码泄露问题所产生的后果以及各方所要遵循的义务和相应的权利,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详细阐述了在电子合同问题中电子商务法的发展现状,并分析了不足,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出台更加完整的相关法律,使得各方有法可依。
关键词:保密;泄露;电子商务法;合同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对传统法律提出挑战。
而电子商务的内容相当丰富,包括电子合同、电子税收、网络知识产权、域名、电子商务安全、网络广告、电子支付、电子产品质量认证等。
电子商务对传统法律制度造成的冲击和挑战也正体现在上述几方面。
那么什么是电子商务法呢?在广义上:电子商务法是调整通过各种信息传递方式进行的商务活动所发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上: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数据电文传递而进行商事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程规范的总和。
合同的形式分为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电子形式和其它形式四类。
其中,《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一、案例详情原告王莉莉诉称,其夫李伟经营一家古玩店。
2007年10月13日,一位自称叫孙刚的山东人,声称欲购买550万元瓷器,但要求李伟给其回扣35万元,并要求李伟将该笔回扣款存入王莉莉的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中,成交后把卡交给孙刚。
李伟担心这种行为存在风险,于10月中旬多次到老山某储蓄所咨询如果办理一张新卡,别人知道姓名、卡号和密码,里边的钱是否会被取走。
老山某储蓄所的员工答复李伟说,只要卡不交给别人,钱是不会被取走的。
后李伟办理了户名为王莉莉的卡并存入人民币138000元,且开通了网银。
两个小时后,孙刚通过网银将款转走。
李伟到老山某储蓄所理论,并向该所负责人报告了整个存款过程。
老山某储蓄所的“答复”行为造成了上述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1、判令老山某储蓄所赔偿王莉莉存款138000元;2、诉讼费由老山某储蓄所承担。
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7年10月16日,李伟在老山某储蓄所以王莉莉名义开立了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
当日办完卡后,李伟将上述灵通卡卡号和密码告知了自称为孙刚的人。
2007年10月17日上午,李伟向此卡中存入人民币138000元,并于当日12时许将存钱一事告诉“孙刚”。
当日下午,卡中存款即通过网银支取137908元,余额为92元,李伟遂向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报案。
二、法院判决结果石景山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案发前老山某储蓄所工作人员对李伟咨询的回答。
王莉莉主张其夫李伟向老山某储蓄所工作人员咨询若别人知道姓名、卡号和密码的话,卡里的钱是否会被支取,老山某储蓄所工作人员回答说不会。
对此情况,老山某储蓄所予以否认。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王莉莉应为其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否则要承担诉讼不利的风险。
王莉莉对此举证有二,一是证人赵某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证明其和李伟一起去的老山某储蓄所咨询,李伟所说情况属实。
法院将与对李伟和赵某的单独调查笔录核对,发现二人所述的当天情况中,在一起去银行的人数、银行接待人员人数、银行接待人员态度、李伟咨询内容、李伟是否中途回家取卡、在银行所用时间、离开银行后是否一起吃饭等方面皆不相同,存在有众多细节不相吻合的情况下,法院对赵某之证言不予采信。
二是案发后李伟与老山某储蓄所主任栾某通话的录音。
此证明材料只是李伟单方面向栾某说明情况,并未表明栾某对事实的认可,亦无法证明老山某储蓄所对李伟咨询回答的客观情况。
综上,即使结合王莉莉诉称中所述的当时情况,考虑到王莉莉在证明其主张方面的举证能力有限,但以其现有证据仍无法认定其主张。
储蓄合同是存款人将其所持有的货币存入储蓄机构并取得储蓄机构存款凭证,储蓄机构依存款人要求支付本金和相应利息的合同。
本案中王莉莉的代理人李伟以王莉莉的名义填写了牡丹灵通卡开户申请书,经老山某储蓄所确认后,领取了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双方形成了储蓄合同法律关系。
申请书中载明的相关内容,应作为约束储蓄合同双方在进行储蓄业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条款。
在《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章程》中明确载明持卡人须妥善保管牡丹灵通卡和密码,而王莉莉之夫李伟却将卡号和密码一并告知他人,未履行相关保密义务,违反了储蓄合同的约定,且密码设定的目的即为保证财产之安全,其应为人所共知之常识,故对于因原告一方自行将密码、卡号泄露给他人,造成存款被支取,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李伟所述未对签字确认的内容加以阅读不能做为要求对方承担责任的依据。
综上,石景山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王莉莉的诉讼请求。
三、法理评析随着经济地不断发展,人民群众与作为经济载体重要组成部分的金融机构——银行联系日益紧密。
储户与银行之间的纠纷无论从数量、类型,还是审理难度上来说均大幅度提高,理论界与实务界存在着极大分歧。
但各界均一致认为,保障存款安全是储户实现储蓄存款合同的最重要目的,同时亦应当成为储蓄机构履行的根本义务。
储蓄合同是储户与储蓄机构约定储户将资金交付给储蓄机构,储蓄机构按照储户的请求向储户支付本金和利息的合同。
从本案来分析,关键问题有二:一是储户与银行的保密义务承担问题,二是储户与银行在密码泄露后的责任承担问题。
第一,本案中储户与银行的保密义务承担问题。
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交易密码,无论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章程》第五条规定:“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银行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
”第六条规定:“持卡人须妥善保管牡丹灵通卡和密码。
”原告在被告处办理牡丹灵通卡所填写申请书并签字确认的行为,应视为其同意并愿意遵守保密义务,即妥善保管牡丹灵通卡及密码保护的义务。
当然,银行作为合同的相对方,亦应遵守保密义务。
在原告自己轻易将牡丹灵通卡卡号及密码告诉第三人,所存巨款被第三人冒领的后果,显然应由原告自行承担。
原告违反了存款合同中储户应妥善保管密码等存款信息的保密义务,属于单方违约行为,故存款被冒领的损失应由其承担。
而被告并无任何违约行为,亦尽到银行应承担的保密义务,故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本案中储户与银行在密码泄露后的责任承担问题。
就储蓄存款合同而言,密码是由储户拟定并存入金融机构网络系统内,在保密状态下由本人持有和使用的专用号码。
密码具有秘密性的特征,经储户设定后,密码即生成。
在储户自身不透露的情况下,银行及他人均无途径获取该密码。
(除非经特殊复杂的密码破解程序,该情况发生几率极低。
)本案中,原告将自己的牡丹灵通卡密码轻易告知他人,在网络发达的今天,银行无法通过系统网络甄别储户其他有效信息,只要有人通过输入正确密码,银行就会与其进行相关交易。
原告因没有妥善保管密码导致存款被他人冒领产生的后果应当由其自己承担,不应将存款被冒领的法律后果转嫁给被告银行。
1.针对储蓄机构来讲,储蓄合同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即只要储户证明储蓄机构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兑付存款的义务已构成违约即可,无需证明储蓄机构在违约时是否具有过错。
2.针对储户来讲,过错责任原则是特殊的归责原则,只有在储蓄机构证明储户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储蓄机构被诈骗具有因果关系时才能适用,储户的这种过错必须是主观上具有故意。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所论证的过错属违约行为中的过错而非侵权行为中的过错,储户因过错对存款被冒领所造成的损失承担的责任是违约损害赔偿而非侵权损害赔偿。
因此,储蓄机构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严格审查取款人的真实身份,造成存款被冒领,并以此为由拒绝储户的付款请求的,违反了应按照储户的要求随时兑付存款的合同规定,已构成拒绝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储蓄机构应继续履行兑付存款的合同义务。
综上,储蓄机构是否承担兑付存款责任的基本原则是其付款行为能否构成有效清偿。
储蓄机构对第三人付款有效必须符合以下三个要件:1.第三人持有合法的债权凭证;2.债务人在付款过程中善意无过失;3.款项已实际支付。
因此,储蓄机构在存单持有人向其发出付款请求时,如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程序正确履行了谨慎审核的义务,其履行给付义务未有过失,则存单持有人是否是真正的权利人,均产生使存单载明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法律后果,即储蓄机构的付款行为针对权利人构成有效清偿。
否则,储蓄机构应继续承担向储户支付存款的合同义务。
综上所述,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四、相关法律法规内容1.阐述该案例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外和国内)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而违约责任制度是使合同得到履行的重要保障,有利于促进合同的履行和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2)《商业银行法》第五条规定:“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可见银行负有保证存款人存款和人身安全的安全保障义务。
一般认为银行对其客户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包括:在交易场所对客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护(如配备保安人员,防止抢劫的发生);提示客户对自己的账号、密码保密不被他人窃用的义务;交易系统符合安全标准;采用适当的办法对刷卡台进行隔离,以免客户在输入交易密码时被他人窥视或知悉;保存合理期间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以便在客户的账号、密码被窃用时追查,等等。
因此,如果银行违反上述安全保障义务,第三人窃取客户的账号、密码进行窃用交易造成客户损失的,银行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应当被作为法定义务对待。
五、电子商务法在解决相关问题中存在的不足1.我国针对该问题的法律法规发展现状(1)、调整储蓄存款冒领纠纷的法律制度的现状:缺位和不完善。
储蓄存款被冒领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一是储户存单、存折、银行卡丢失或盗,存款被人冒领;二是储户存款凭证被人“调包”,存款被冒领;三是储户的存款账户、密码信息泄漏,身份证件被盗,存款被人冒领;四是储户存单、存折、银行卡或身份证明文件被他人伪造,存款被冒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