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可以续签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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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可以续签几次
【篇一:《年底劳动合同续签应注意哪些问题?》】
最新通过的《劳动合同法》,一大亮点是鼓励稳定的劳动关系。该
法明确: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
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劳
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按3倍
支付,年限最高不超12年。
(一)哪些情况下续订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
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
作满十年;(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
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
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
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
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此,企业应特别注意以
下两点:
(1)与职工已经连续2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假设企业向职工
提出再次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职工同意续签,就视为双方
协商一致,假设不与该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自应当订
立之日起,企业就必须支付2倍工资。
(2)对于在企业已经工作多年的职工,企业应当注意,尽量不让其连
续工作年限到达10年。假设职工连续工作满10年,只要其提出续
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便必须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逾期不续签,后果很严重
在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是否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尽早
作出决定。企业假设不想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职
工并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即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如果企业既未和职
工续订劳动合同,又未即时办理终止手续,则很容易便形成事实劳
动关系,一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再想解除劳动关系,就需承
担更多的法律风险,在特定情况下,还需与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甚至支付2倍工资。对此,企业应该引起足够重视,尽量
使手续完备,防止产生纠纷。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假设有以下情况,企业必须续订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力的;
(3)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例回放】
某公司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遇到一个棘手问题,职工甲2008年1月1日进厂,但公司一直遗忘与职工甲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甲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的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 2008年5月1日,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了一次普查,才发现与职工甲漏签了劳动合同,公司表示要与职工甲补签劳动合同,职工甲同意补签,但是公司要先支付其2008年1月至4月的另一倍工资,否则职工甲只愿意将补签劳动合同日期订在 2008年5月1日。
【今日思考】
〔1〕公司应当如何处理上述案件较为妥当?
【案例解析】
针对职工甲的问题,介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在于用人单位,且是因为用人单位的疏忽导致一直未能与甲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职工要求公司支付未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是合法的,但是从本案实务操作角度考虑,公司完全可以先不去支付该员双倍工资,将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签订至2008年5月1日,因为从职工的心理上并不愿意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以后如果仅为3个月的工资去起诉的可能性也很小,即使职工离职后去起诉,公司最终也仅是支付其3个月的另一倍工资,并没有其他的额外处罚。将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签订至2008年5月1日后,单位仍应向该职工发出《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让职工签收。如果发现其再次拒签劳动合同,应在2008年6月1日前立
即书面通知终止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已经满一个月的,也要立即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但此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操作建议
(1)建议公司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建立签订、保管、存档等标准体系;
(2)针对职工拒签情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a、时间上把握: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或合同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
b、形式上把握:书面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拒签合同的,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
c、证据上把握:注意保留职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意向书中设定拒签合同的原因,访谈笔录、证人证言等〕
【篇二:劳动合同续签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续签注意事项有哪些?
1、合同内容齐全。对于劳动合同来说,以下几点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
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2、书面合同为准。现在有些不标准的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与职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近将福利待遇、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口头
形式约定。这是对劳动者极度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对于劳动者来说,有权要求与工作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样的话,一旦有劳
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3、注意无效合同。签订合同不合法、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意思说明不真实等都会使签订的合同失去法律效力,属于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续签年限有规定吗?
一般对于初入职场或是跳槽的人来说,双方还处于考察期,签订的
大多都是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如果双方都比较满意的话则
可以选择续签。至于续签的年限没有固定的限制,可以是一年一签、可以是两年一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