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县先关知识问答

住房公积金县先关知识问答
住房公积金县先关知识问答

1. 我要离开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是不是和养老保险一样每个月必须缴交,如果不缴交,是不是公积金就作废了?三年、五年不缴可不可以?留在北京不做任何处理,可不可以等买房子的时候再从北京取出来?如果转移,需要什么条件?

答:住房公积金是从职工的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对于交存在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余额,无论过了多长时间,都是归职工个人所有的,不存在作废的问题。

如果您三、五年都没有工作单位和工资收入,那么住房公积金属于正常停缴。

转移的必要条件,就是一定要有新单位为您新建立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办理本市转移或转往外地都需要新帐户)。如果没有转移,原单位将对您的住房公积金办理封存。等到您符合提取条件的时候,可以向原单位申请提取。

(目前有关法规政策中尚未说明的一个空白是:当您的公积金帐户还处于封存状态时,如果发生原单位因某种原因停业或撤消的情况,您该怎么办理转移或提取公积金。这在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是基本不会发生问题的,但在其他企业则很可能会发生。)

2. 外地城镇户口离开北京单位时,能否将其账户中的公积金全部取出来?

答:外地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离职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中第九条规定是“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请问,是指不是北京户口的人员吗?如果是,请问如何办理提取,需要准备那些资料?

答:进城务工人员特指非城镇户口的职工(农业户口),无论北京还是外地,此口径一样。如果您符合这一条,那么提供户口本以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可向原单位申请办理提取。

4. 我单位在北京办理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省买房吗?能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吗?答: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北京地区的职工,如果在外省市购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使用,但是目前都不能在北京及外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5. 公积金新的政策可以实现帐户的自动合并,这是否意味着我不用到原单位开公积金转移证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也能自动地进行帐户合并呢?

答:目前的情况是这样的:2007年6月1日之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开通了自动合并账户业务。该业务指在管理部公积金系统内存在一个缴存人有多个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情况

时,在证件类型、证件号和姓名完全一致的前提下,公积金管理系统按照封存状态账户并入缴存状态账户的原则,在管理部完成新增、封存、启封变更确认后,自动将该缴存人的多个账户进行合并。

要想进行这个自动合并业务,必须满足几个条件:

(一)新旧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都必是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二)原单位在您离开后及时办理了封存手续;

(三)新单位为您开户的时间是在2007年6月1日之后;

(四)新旧单位在开户的时候,对于您的身份证号码、姓名都没有填写错误。

如果满足以上四个条件,那么您可以不用到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当新单位为您开户的时候,就会自动提示是否办理自动合并。因此,建议您先确认以上几个条件,如果不满足,仍需到原单位办理转出手续?。

6. 我从原单位辞职去了别的城市工作.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原来北京这里的公积金如何转到新的城市去?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和文件?能否直接提取出来?

答:不能直接提取,但可以办理转移手续。对调离本市的职工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要求职工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到原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那里申请办理转移,经缴存管理部门等机构审核后为您办理转移。

7. 请问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可以销户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答:目前允许销户的只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五)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判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六)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具体的手续就是:根据不同的原因提供相应的证明到单位申请提取,经单位到缴存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提取。

8. 打算在老家为父母购置房屋,想以父母名义购房,是否可以提取我在北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答:按照相关政策的规定,如果不是职工本人或配偶购房,职工本人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9. 现在我要对以前购买的自住住房进行装修,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装修费用??

答:目前政策中对于装修已有的自住住房(不是用于支付刚签合同购买的住房款项),是不能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也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只能应用于新购房使用)。

10. 我能用什么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怎么办,资金几天能到帐?

答: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并方便职工,目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采取转入个人储蓄帐户卡的方式(目前公司可以给大家办交通银行的公积金联名卡,以后可以直接打这个卡上)。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须由单位办理,职工提供相关资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即可。一般情况下,管理中心将在提取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职工提取的资金划人职工储蓄帐户卡中。

11. 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才能提取?

答: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职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判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提取条件中可以看出,职工除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外,还有其他的提取条件,因此您在没有购买自住住房的情况下,如果符合其他提取条件,同样可以申请提取。当然,单纯因为调离北京工作是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申请办理转移(见上面第15条)。

12. 我是在老家自建房,怎么申请提取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有哪些证明需要提交?

答:对于自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先必须确认宅基地是落在职工本人或配偶的名下的。提取时,需要提供当地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申请提取。但要注意发票里面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建设与装修是分开的)。

具体操作要求是:职工自建自住住房,应提供职工所在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规划、房管部门开具的宅基地批复文件,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确定。在购买完建筑材料和结算施工费后,您才能申请提取北京的公积金。

13.关于二套房组合贷款,我们现在想做公积金贷款,因为之前用过公积金贷款,应该属于第二套房。但是现在公积金的额度不够,能不能申请AAA资质贷款104万以后再做组合贷?如可行能否说一下具体操作流程。

答:1、信用评级是由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评审的。您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初审的时候就通过贷款业务部门填写申请表办理。具体的评定标准,建议您可以向信用中心咨询。咨询电话:62695166。 2、组合贷款指的的个人购房贷款中,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部分组合而成,如果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其资金需求缺口时,则可以申请办理组合贷款。借款人办理组合贷款时,通过我中心贷款业务部门或相关商业银行其中一方提交申请即可。具体办理事宜建议向具体的公积金贷款业务部门或商贷业务部门咨询核实。

14.农民工是否缴纳公积金?

答:1、对于非城镇户口的在职职工,按照单位和职工双方自愿的原则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2、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要看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单位是否属于必须建立的单位范围;二是职工是否属于在职职工。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国家机关;(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三)事业单位;(四)民办非企业单位;(五)社会团体。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因此,如果单位属于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且职工属于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就应该为其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

15.我在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子,还有30万左右的贷款,贷款合同上和房本上都是我的名字,最近刚结婚,请问,我老婆的公积金能取吗?她以前没买过房子。

答: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是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方才可以提取。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

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

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原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

住房公积金基本知识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城镇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就是它的工资性,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类似职工的工资收入,无论是职工个人缴存部分,还是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 三、为什么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也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目的是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实物分配,通过公积金的长期积累,可以逐步增强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四、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可以间断?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中止和中断。 五、住房公积金适用区域及转移情况 住房公积金在石家庄市行政范围内可以贷款买房。如员工离退等可以办理账户转移或者支取。 六、住房公积金缴存利率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当年缴存金额按银行活期利率结息,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上一年的缴存金额按照银行3月定期利率结息,逐年以此类推。 七、住房公积金的支取都有哪些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支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需支付房租的; 4、离休、退休的; 5、处境定居的; 6、出境定居的; 7、户口迁出本县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非本县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12、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3、遭遇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4、其它规定可支取的事项。 符合前款1至3项规定支取条件的,配偶可同时支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可以申请之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0年(财务知识)鞍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问答

(财务知识)鞍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问答

鞍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问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其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额为资金来源,向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专项用于个人住房消费的政策性贷款。包括购买商品房(现房、期房)、私有房屋(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原承租房屋购买全部产权。 2.鞍钢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就职鞍钢集团X公司所属单位、于“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期满六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于“中心”贷款业务范围内(目前鞍钢住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鞍山市城区、弓长岭矿业X公司职工于其单位所于地城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备条件: ⑴借款人必须是“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⑵具有城乡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 ⑶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可靠的偿债能力,信用良好; 可靠偿债能力:是指借款申请人于鞍钢集团及集团所属单位供职,有固定工作和现职岗位,申请人和共同仍款人工资收入符合《鞍钢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预期偿债能力,有可靠的偿仍贷款资金来源。 信用良好:是指申请人无犯罪纪录和逾期仍款、骗取贷款等不良信用纪录。 ⑷所购住房属“中心”认可的交易范围和协议对象,有合法完整的房屋产权证明 或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所需全部证件; 协议对象:是指购买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出售的取得规划、施工和销售许

可的商品房,且且和担保X公司签订《贷款担保协议》的房地 产开发企业。 ⑸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接受合同公证; ⑹“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那些步骤、申请贷款前要准备什么资料? 贷款整个过程于程序上分为: ①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向“中心”陈述借款原因,提交各种证明资料、提出借 款额度和期限的贷款申请; ②贷款审查:由“中心”内部对贷款申请的初审、复核和审批; ③签订合同:借款人和贷款人、受托银行及担保X公司签订《借款合同》; ④发放贷款:“中心”发出付款指示,由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⑤偿仍贷款:借款人于发放贷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受托银行 缴存仍贷本金及利息。 申请人提出贷款申请前,按所购房屋类型,分别持下列单、证到“中心”的“贷款受理”柜台领取“借款人关联情况证明”和“共同仍款人关联情况证明”。 ①商品房(现房、期房):房屋买卖协议或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 ②私有房屋(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发票、税票或完税证(交易税、契税、印花税)、原房屋产权证; ③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协议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协议、首付款交款单、房屋价款结算单; ④购买原承租房产权的,持房屋管理部门的购买房屋产权协议书、购买房屋

住房公积金知识解答

住房公积金知识解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具有义务性、长期性、专用性、互助性和保障性。 3、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答: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包括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册〉人员、劳务型公司的劳务人员) 4、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答: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各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湛江市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超过20%。 6、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7、单位如何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先向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开户申请,然后单位凭经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申请,到银行(目前只是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领取并填写有关表格、提供相应资料相应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8、职工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时限如何确定?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9、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是强制的?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强制的,符合缴存条件(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除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住房公积金。 10、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上限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上限,每年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有关统计数据

如何提取个人或家庭成员的公积金偿还月供

如何提取个人或家庭成员的公积金偿还月 供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本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的,可申请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后按月委托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是指职工与住房公积金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委托公积金根据职工还贷数据逐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一种还贷方式。 一、提取条件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二、提取流程 三、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配偶住房贷款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于偿还未成年子女住房贷款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须前往管理部办理)。 5、签订纯公贷还贷委托协议的: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6、签订组合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7、签订商业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8、商转公贷款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原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试题

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 1、年月日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年月日国务院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 A. 1999年4月3日2002年3月24日 B. 1999年3月24日2002年4月3日 C. 2000年4月3日2003年3月24日 2、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是所有。 A. 缴存单位 B. 住房公积金中心 C. 职工个人 3、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是。 A. 地方人民政府 B.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C.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单位代表占。 A. 1/3、1/3、1/3 B. 1/4、2/4、1/4 C. 2/5、2/5、1/5 5、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设立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A. 2、设立 B. 3、不设立 C. 1、不设立 6、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A. 5 B. 10 C. 30 7、单位录用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A. 5 B. 10 C. 30 8、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A. 1 B. 2 C. 3 9、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A. 4% B. 5% C. 10% 10、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采取按汇缴方式。 A. 月 B. 季 C. 年 11、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须提供至少支付所购住房房价款或大修费用%的发票。 A. 10 B. 20 C. 30 12、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 A. 1 B. 2 C. 3 1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贷款的决定。 A. 5 B. 15 C. 20 14、根据建设部、人民银行的规定,贷款5年内年利率是;5年以上年利率是。 A. 3.96%、4.41% B. 5.85%、6.12% C. 3.3%、3.675% 15、住房公积金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 A. 购买基金 B. 购买国债 C. 建设住房 1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审议。 A.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B. 地方人民政府 C. 审计部门 17、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

就业政策测试卷题目含答案(正式稿,占总分50%)

广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知识测验 (附参考答案) 不定项选择题:(答案一个或多个,50题,2分/题,共100分) 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 A.一,三,六 B.一,二,三 C.一,二,六 D.二,三,六 2. 关于试用期表述正确的是 A.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B.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C.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D.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A.60% B.70% C.80% D.90% 4. 对“五险一金”理解正确的是 A.“五险”是指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 B. “五险”均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 C.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D. 住房公积金全部由单位缴存。 5. 对《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问题理解正确的是 A. 《协议书》必须学生本人和用人单位及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三方签署才有效。 B. 《协议书》只要学生本人和用人单位双方签署即有效。 C. 《协议书》每个学生只有一份。 D. 已经签约后又悔约的同学,在跟用人单位达成一致的解约意见前可先申请第二份《协议书》。 6. 对“生源地”理解正确的是 A. 生源地对大部分学生来说是指高考时候的户口所在地。 B. 对高考借考的同学来说,生源地就是指借考地。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疑难问题全解析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疑难问题全解析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卖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买房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头等大事,特别是对于那些工薪阶层的购房者来说,选择哪一种贷款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随着央行利好政策的不断刺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将商业贷款转入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之前有网友留言问了一些关于“商转公”的问题,今天小融就总结了几个常见问题来给大家做详细解答。 问:什么是“商转公”? 答:“商转公”全称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商贷)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向在城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贷、现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偿还其商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其本质是一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问:办理“商转公”有啥优势? 答:首先市公积金贷款相比商贷利息要低,目前同期1-5年(含)商贷利率为5%,公积金贷款为2.75%;5年以上商贷利率为5.15%,公积金贷款为3.25%,办理了“商转公”后可以分别节省2.25%和1.9%的利息,因此“商转公”的大优势就是节省利息。

问:哪些人可以办理“商转公”? 答:办理人群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具体如下: (1)按揭买房时单位没有缴纳公积金,现在换了工作,单位每月缴纳一定数额的住房公积金。 (2)以前不知道公积金可以贷款买房,直接办理了商业贷款。 (3)当时单位也缴纳了公积金,但是购房者不符合当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不得已办理了商业贷款。 另外提醒大家一下,曾享受银行利率优惠且优惠后利率低于对应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以及原房贷还款已接近尾声的购房者没必要办理“商转公”,由于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过程比较复杂,有可能刚转完,就剩两个月还款时间了,没必要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办理。 问:“商转公”的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呢? 答:可以分为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两种方式办理,以下为两种方式的贷款流程 1、先还后贷方式的办理程序: (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并提供所需材料,中心确认是否同意办理商转公贷款,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转贷方式等要素。 (2)逐月还贷申请。借款人在办理转贷申请时可同步

住房公积金基本知识问答

住房公积金基本知识宣传手册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哪些特性?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 强制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互助性能够建立和形成缴存职工之间互助的机制和渠道,为职工购房提供资金帮助 保障性有效形成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机制 长期性自职工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期间,职工及其所在单位都必须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福利性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单位也要为职工缴存相应的金额。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按国家规定计息。职工购房时还可享受低息贷款政策

返还性职工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住房公积金将连本带息予以返还 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只能专项用于住房消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3、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的规定》(1996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为标准而确定,严格执行《关于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琼财综[2010]2149号要求,自2011年起,财政供养人员将阳光补贴(或绩效工资)计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凡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由财政全额缴存;差额拨款单位,差额部分由财政缴存;自筹经费、自收自支单位,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如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依据当地劳动部门核定的工资计算。 4、海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金管[2005]5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琼府办[2006]49号的规定,目前,海南地区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5、住房公积金是怎样缴存到职工个人账户的? 答: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把单位应缴存额和个人工资中代扣的个人应缴额一起汇缴到受委托银行的经办住房公积金业

浙江省杭州市公积金政策

贷款条件 一、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职工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二)购买本市二手房的,该中介公司应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其中,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含)以后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款的30%;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以前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三)贷款年限加房龄不大于40年。 二、二次贷款条件 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水平(注:2011度杭州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3.7),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 一、贷款额度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按人、按户限额制度。 1、职工实际月缴存额高于月缴存额标准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可贷额度按人分别计算,且合计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 2、月缴存额标准以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规定缴存比例为依据计算确定,由公积金中心按年公布。 (二)具体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以及还款能力、个人信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所购住房状况和房价等因素确定。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过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贷款发放当日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四、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由职工在贷款申请时选择。具体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数/[(1+月利率)还款期数-1] (二)等额本金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已偿还的贷款本金)×月利率

住房公积金试题和相关知识

住房公积金试题和相关知识 一、选择题 (每小题1分,共70分) 1、()年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于()年进行了修订。 B. 1999,2002 2、《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正式施行。 A.2021年7月1日 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A. 在职职工 4、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决策、运作、()相对分离的原则。 B.监督 5、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机构。 A. 决策 6、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决定必须经管委会全体成员()以上人员通过。 B. 三分之二 7、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担任。 B.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 8、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由()组成。

A. 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单位代表 9、住房公积金是一种()。 B.长期住房储金 10、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独立承担住房公积金的债权、债务责任。 A.可以 11、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A.全部 12、目前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 B. 5-12% 13、企业和个人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A. 免征 14、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 A.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 15、单位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A.按时、足额 16、缴存单位应采取按()汇缴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A、月

开滦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问答

开滦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问答 为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提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能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集团公司制定印发了关于《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总房地字[2006]259号),自2006年11月1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为了便于广大职工了解和掌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知识和政策,房地产管理部编写了《开滦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问答》。欢迎广大职工登陆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网站业务指南栏目查阅或通过电话咨询。 网站地址:http://172.16.10.125或通过开滦内部网站首页左下角“开滦住房公积金网”登陆。 咨询电话:房地产管理部贷款科 22672 22056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经办商业银行向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集团公司房地产管理部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具体管理工作。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有何区别?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贷款主体不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主体是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主体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贷款对象不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对象是经资信考察合格,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除具备商业性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外,还必须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 (3)贷款资金来源不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金来源是各商业银行的自营资金(居民或单位存款),而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是职工个人及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贷款利率不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0.85倍。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分五档,其中:贷款期限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年利率为5.58%;6个月至1年(含1年)的,年利率为6.12%;1至3年(含3年)的,年利率为6.3%;3至5年(含5年)的,年利率为6.48%;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6.84%;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低存低贷的原则,利率分两档,具体为: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的,年利率为4.14%; 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9%,均低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5)贷款风险承担主体不同。商业性贷款风险由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确定发放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承担。 三、哪些单位的职工可向集团公司房地产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各专业化公司、精煤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子分公司,总部各部门、直属机构及代管唐家庄社区、马家沟社区、林西社区,改制后其住房公积金仍由集团公司管理的单位,以上单位凡正常向房地产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单位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向房地产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蔚州矿业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目前暂由其自行管理,蔚州矿业公司的职工暂不能向集团公司房地产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蔚州矿业公司应按照开滦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总房地字[2006]25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公司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意见。 四、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具备哪些条件?

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

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 一、住房公积金的定义 1.“住房公积金”就是职工每月缴纳一部分工资收入,定向储蓄,定向 用于购房。 2.住房公积金属于税前扣缴部分,不计入职工的纳税总金额。 3.住房公积金由银行按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的利率计息,高于活期 储蓄的利息。每年的6月30日计息。 4.住房公积金由各省、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不久将实行全国联网 管理。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1.缴纳比例为职工基本工资的16%,其中个人缴纳8%,公司补贴8%。 2.住房公积金必须由单位统一办理缴纳,个人暂不可以自行开户。 3.每个职工原则上只可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因工作单位更换存在 两个账户的应及时办理转户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前提:杭州户籍的职工须连续6个月有效缴纳住房公积金之后才可以申请贷款或支取,非杭州户籍的职工须连续缴纳3年之后才可以申请贷款或 支取。一次性补缴多月的只按一次有效缴纳计算。 1、公积金贷款:职工在购买住房时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 款。 a)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略低于一般商业贷款利率。 b)公积金贷款的限额根据以下几点来计算: ?个人贷款上限为二十万元,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账户的贷款上限 三十万元。 ?杭州市目前规定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不超过房价总额的50%. 2、公积金支取:职工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申请支取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 a)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如申请了贷款(商业贷款或公积

金贷款),可一次性申请支取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余额。 ?在贷款年限内可在每年的7月份申请支取账户中的余额,如办理 的是公积金贷款,自放贷之日起每满12 个月可申请支取账户金 额的二分之一。如办理的是商业贷款,则每年7月份可申请支取 全部余额。 ?购房人为支取人本人时需提供购房专用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 房人和支取人为夫妻关系时需另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 印件;够房人和支取人为父母、子女(直系血亲)关系时需另提 供户口簿复印件或当地派出所证明。 b)离休、退休时。可一次性提取账户中的所有金额。 c)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一次性提取全部 金额。 d)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非杭州本地职工可凭终止合同的文件 复印件办理销户手续并提取全部金额;杭州本地职工需在终止劳动 合同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后提取。 e)户口迁出杭州市或出国、出境定居时。可一次性提取账户中的全部 金额。 f)死亡支取,可由法定继承人按规定支取。 五、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a)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二 楼)。 b)公积金查询电话:961008168,可按身份证号码或者个人公积金账号 查询。 c)单位当月报送缴纳的金额在下一月的10号左右入帐。 五、

关于购房贷款决策问题的研究性学习

关于购房贷款决策问题的研究性学习 一、背景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广大市民的收入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进入了空前的繁荣阶段,越来越多的人步入购房大军。在参加了数学研究性学习这个活动后,我们领悟到了数学在生活中的广泛应用,这使我对生活中的数学问题很感兴趣,希望从熟悉的事物中理解,体会数学。于是,在数学老师的要求下,我对“购房贷款决策问题”进行研究,探究购房贷款中的数学问题。 二、目的与意义 通过对于实际生活的中的数学问题进行研究,能让我们更好地了解数学在生活中的应用,也让我们平时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能够更好的应用在实践中,从而促进我们学习数学的热情。通过走向社会,也让我们更好的融入社会生活中。 三、内容 在学习数列性质的同时,我们要善于将数列与生活联系在一起,这样不但容易了解数列的性质,也懂得了许多生活上的知识,将数列生活化,既加深了我们对数列的了解,又为生活提供了方便。很多生活上的问题也和数学息息相关,而解决这些问题所涉及的数学知识、数学思想和方法又都是高中数学大纲所要求掌握的概念、公式、定理和法则等基础知识。数列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应用,例如人们在贷款、储蓄、购房、购物等经济生活中就大量用到数列的知识。本课题是利用数学知识,通过对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问题的研究,选择最佳的还款方式。 四、研究资料 1.等额本金还款法 所谓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借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等额本金还款法是一种计算非常简便,实用性很强的一种还款方式。 2.等额本息还款法 所谓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其中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等额本息还款法逐月结清。由于每月的还款额相等,因此,在贷款初期每月的还款中,剔除按月结清的利息后,所还的贷款本金就较少;而在贷款后期因贷款本金不断减少、每月的还款额中贷款利息也不断减少,每月所还的贷款本金就较多。

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试题-临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试题 1、()年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于()年进行了修订。 A.1998,2000 B. 1999,2002 2、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机构。 A. 决策 B. 监督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A.城市人民政府 B.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4、住房公积金是一种()。 A. 长期住房储金 B. 临时性住房储金 5、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A.全部 B.部分 6、目前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各()。 A.5%,10% B. 8%,12% 7、企业和职工个人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A. 免征 B. 减半征收 8、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

A.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 B.十二月份工资,缴存比例 9、单位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A.按时、足额 B.定期、足额 10、新设立单位应当在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 A.设立之日起30日内 B. 设立之日起20日内 11、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 A.30日内 B. 60日内 12、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A. 发放工资之日 B.发放工资的下一个月 13、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A.5日 B. 10日 14、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A、20 B、30 15、职工()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A.完全或部分 B. 完全 16、职工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A.可以 B. 不可以 17、职工购买商住两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手房业务知识问答试卷

二手房业务知识问答试卷 姓名得分 一、简答题(43分) 1、什么是公摊什么是建筑面积 答:公摊指的是小区的公共门厅、走道、电梯井、楼梯、设备间的面积。 建筑面积:对一栋来讲,是指各层面积的总和。 对一套套房来讲指的是:使用面积、公摊面积、楼梯道、电梯小区、公共场所、墙体所占面积之和。 2、什么是内阳台什么是外阳台 答:内阳台指的是封闭的阳台,产权全部算面积,指阳台外沿与墙体平齐 外阳台指的是不封闭的阳台,产权算一半的面积 3、什么是房地产的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三级市场 答:一级市场指的是:土地的划拔、出让、拍卖的交易 二级市场指的是:一手房、新楼盘的交易。 三级市场指的是:二手房的交易 4、什么是砖混什么是框架 答:砖混结构指把砖砌体用作内外承重墙或隔墙的结构,通常讲,房间里所有墙体都是承重墙,是不能随便改动的框架结构是指以钢筋混凝土浇而成承重梁、柱为主的结构 5、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卖方:身份证、户口本、产权证、婚姻证明 买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 6、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须在厦门缴交的且申请人夫妻一方或双方目前必须是按月足额连续交住房公积金达一年以上; 注:如买方夫妻有一方为外地户口或者是单身的均需提供有稳定收入的厦门人做其担保。 7、公积金贷款一个人最高可贷多少2个人最高可贷多少 答:月缴金额×12个月×40倍,一个人最高30万,两个人60万 8、店面的产权是几年的写字楼别墅若使用期满国家将如何处理 答:店面40年、厂房50年、写字楼50年、别墅50年 如果期满按目前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间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现行的物权法已对住宅使用权期满该住宅楼如果还未能成为危房,产权人可以无限期继续免费拥有该住宅的使用权。 9、有哪些是属于高档住宅他的契税是多少 . 答:容积率〈小于单价: 12200元/平、面积在144平以上。契税是:3% 10、一套二手房的产权面积是144平,请问此房产须交几个点的契税 答:契税是:3% 11、请写出店面的回报率公式 答: 年收益月租金 总价单价 12、商业贷款目前最新的系数是多少5年、10年、15年、20年 答:商业:5年利率: 系数: 10年利率系数: 15年利率: 系数: 20年利率: 系数: 公积金;5年利率: 系数: 10年利率:系数: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常见问题汇总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常见问题汇总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卖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很多人买房时选择了商业贷款,但是后来可能会因为无法及时还款或者商业贷款利息过高,想要转为公积金贷款,这时就会有很多的问题想要咨询。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了常见的几个问题,赶紧来看看吧。 1、哪些人可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答:在按揭买房时单位没有缴纳公积金,换了工作之后,新单位每月缴纳一定数额的住房公积金的人;以前不知道公积金可以贷款买房,直接办理了商业贷款的人;当时单位也缴纳了公积金,但是自己不符合当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不得已办理了商业贷款的人。 2、办理商转公贷款有哪几种方式? 答:目前有两种办理方式,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先还后贷是指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向申请商转公贷款,经同意后,职工以自筹资金还清商贷并办理担保手续后,再发放商转公贷款。以贷冲贷方式是指已办理商贷的借款人向申请商转公贷款,经同意后,借款人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差额提前还清,并办理担保手续,发放商转公贷款。 3、组合贷款能否办理商转公贷款?

答:组合贷款是由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而成,职工购房贷款时已经享受了这两项权利,所以组合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即使其中公积金贷款部分已还清也不能办理。目前商转公贷款仅限于纯商贷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转贷后不能形成组合贷款。 4、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是否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致? 答:商转公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一种特殊的形式,贷款用途是用于偿还借款人原来办理的商贷,所以其贷款额度的计算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规定,同时不得超过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剩余本金。 5、公转商补息贷款能否办理商转公? 答:公转商补息贷款由公积金补贴商贷与公积金贷款的利差,职工同样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职工享受的权利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因此公转商贷款不需办理商转公,市公积金管理可根据资金供求情况统一组织转回。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常见的五点问题,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2018助学贷款答题试题及答案备课讲稿

2018助学贷款答题试 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1 分,共 30 分)本大题共答对 28 道题,获得 28 分 问题1、生源地贷款最长和最短的年限分别是(____)A、20年,5年B、20年,6年 C、14年,6年 D、14年,5年 错误,正确答案:B 问题2、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覆盖(____)信贷营业网点,包括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财务公司以及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小额信贷 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A、全国金融机构二级以上B、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三级以上 C、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各级 D、部分金融机构 正确 问题3、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对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监管时,综合考虑风险补偿金的缓释作用,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风险补偿金覆盖部分适用零风险权重,未覆盖部分采用(____)的风险权 重A、75%B、65%C、80%D、50% 正确 问题4、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含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年度利息还款日为(____) A、每年7月15日 B、每月20日 C、每年1月15日 D、每年12月20日 正确 问题5、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含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日为(____) A、1-10月每天均可申请 B、1-10月的20日之前 C、除11月的1-10日 D、 全年均可申请 正确 问题6、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电话是(____)A、95188B、95566C、 95593D、95533 正确 问题7、评价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时,通常依据这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记录,下列信息中不属于 信用行为记录的是(____)A、个人过去偿还贷款记录B、汇款记录C、个人担保记 录D、使用信用卡记录 正确 问题8、若贷款扣除学费后,剩余部分想取现怎么办(____)A、直接拿银行卡去提款机提 取B、直接找国家开发银行领取C、直接找资助中心领取D、将支付宝实名认证后, 绑定银行卡再提取 正确 问题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担保人对偿还被担保人的贷款(____),一旦借款人无力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可以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代替借款人偿 还贷款。A、负有部分责任B、负有连带责任C、负有共同责任D、负有全部责 任

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百科名片

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当中小企业向银行提供了抵押物后,银行向其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因此银行往往愿意向该企业提供贷款。 《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也是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重要形式,是企业在不具备信用贷款优势条件下的重要补充。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 担保贷款相关图片(1) 财产权力)的价款优先受偿。移交的动产或财产权利成为“质物”。当能够向银行提供质物时,中小企业则很容易从银行获取贷款。 《担保法》规定,下列动产或权利可以成为质押贷款的质物:(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编辑本段常见问题

住房公积金及房改小知识

住房公积金及房改小知识 第一部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答: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 能用于室装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挪作他用。 三、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如何计算的?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我公司目前执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职工个人为8%,单位为12%。 四、单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哪些好处? 答:单位为职工连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的,职工在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国家规定比例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不扣利息税;单位为职工

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在单位成本中列支。 五、住房公积金是怎样计息的? 答:当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活期利率计息;以前年度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计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六、什么情况下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 答:当职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时,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但职工所在单位仍应继续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七、单位确有困难时,能否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的缴 存比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并经资金中心审核、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八、单位解散、撤销或者破产时,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答:单位解散、撤销的,单位应优先偿还其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列入第一清偿顺序。 第二部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九、在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部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的余额?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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