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一、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1.法定性原则:刑事诉讼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任何刑事案件的处理都必须依法进行。
2.公正公平原则:刑事诉讼过程必须公开、公正、公平。
即案件的审理和裁决必须依法进行,当事人应当有平等的机会陈述自己的案件。
3.必要性原则:刑事诉讼应当尽量避免对被告人个人自由的侵犯,只有当被告人很可能犯罪或者逃避审判时,才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权利保护原则: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对于违法侵权行为必须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5.证据原则:刑事诉讼必须依据证据进行。
证据应当严格保护,责任在不足之处应当由前补。
二、主体与主要程序1.主体:刑事诉讼主体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和辩护人等。
2.立案侦查:刑事诉讼受理的第一环节,公安机关有权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对案件有监督权。
3.起诉阶段:案件侦查结束后,检察机关便要决定是否起诉,以及起诉的方式和罪名等。
4.审判阶段: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根据合法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5.执行阶段: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机关负责对刑罚的执行及公共赔偿的支付等。
三、刑事强制措施1.取保候审:被告人在侦查阶段被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后,经法定程序决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决定。
2.审查羁押:被告人被实行拘留、逮捕、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后,在侦查阶段的羁押状态。
3.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侦查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4.逮捕: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审查逮捕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5.司法拘留: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侦查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主审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案件审理和审判程序1.开庭审理: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开庭审理的时间、地点,并通知被告人、辩护人等相关人员参加。
2.听证:在对案件事实进行审理的过程中,法庭可以组织听证,聆听当事人、证人和鉴定人的陈述,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
《刑事诉讼法》基本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基本知识点1.刑事诉讼的目的和原则:刑事诉讼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的平安和社会的稳定。
刑事诉讼的原则包括法定原则、公正原则、现场原则、尊重和保护人权原则等。
2.刑事诉讼的主体: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律师及被告人等。
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人民检察院负责起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并提供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的立案:刑事案件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接受报案,认定犯罪事实,并决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过程。
立案条件包括刑事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确凿,符合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等。
4.侦查阶段: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被告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等活动的过程。
侦查阶段包括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搜查、讯问、侦查取证等程序。
5.起诉阶段:起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过程。
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撤诉或者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起诉时要求串并案件和指控罪名明确等。
6.审判阶段:审判阶段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审理的过程。
审判程序包括开庭审理、听证、辩论、判决等环节。
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法官负责发现、审查、保护证据等。
7.判决执行阶段:判决执行阶段是指对刑事案件判决进行执行的过程。
判决执行包括对罪犯进行刑罚执行、赔偿受害人等。
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罪犯的表现情况进行减刑、假释等措施。
8.刑事诉讼的资源保护:刑事诉讼过程中,有关方面要合理使用有限的司法资源,提高处理效率。
资源保护的措施包括案件分流、简易程序、公共律师制度等。
9.责任追究:刑事诉讼法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法律追究。
10.刑事救济:刑事诉讼法保障了被告人的权利,规定了刑事救济措施,例如申请改判、再审、刑事赔偿等。
以上是《刑事诉讼法》的一些基本知识点,该法律的宗旨是确保刑事诉讼公正、效率和依法进行。
随着司法体制的不断深化,刑事诉讼法也会根据实践和需要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刑诉考点梳理
刑事诉讼法考点梳理第一编:总论部分第一章概论1.刑事诉讼的概念2.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有关的司法解释)3.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论述题1)(1)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动态并重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1.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特点2.法定证据制度的内容3.自由心证制度的内容第三章刑事诉讼法中的专门机关1.审判组织合议庭的组成情况2.人民陪审员制度(选择题)3.具有侦查权的其他专门机关有哪些第四章诉讼参与人1.当事人有哪些2.其他诉讼参与人有哪些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4.被害人特有的诉讼权利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程序法定原则2.诉讼经济原则3.辩护原则4.一事不再理原则(禁止双重危险)5.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法条第15条)及每种情形在不同阶段司法机关该如何处理第六章管辖1.管辖的概念2.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3.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4.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范围5.地区管辖的原则(与违法财产没收管辖一并记忆)6.特殊情况管辖7.指定管辖如何移送(P125第二段话)8.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9.军队保卫部门的侦查管辖(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第七章回避1.回避的种类2.回避的理由(选择题)3.根据新刑诉法,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4.回避的审查,决定和宣布5.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的复议6.回避的效力第八章辩护与代理1.委托辩护(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何时可以委托辩护人及辩护人的身份要求)2.指定辩护的范围3.辩护人的范围(尤其是哪些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及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准许这些人中的哪些人担任辩护人)4.辩护人的责任(实体上<无罪,罪轻,量刑>;程序上)5.辩护人与代理人的区别6.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论述题2)要点:(1)联系新律师法,从新刑诉法对律师法中对于该项规定的吸收角度,对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进行深入理解(2)P146,重点是第(2)、(3)、(4)项权利(3)辩护人的其他权利中还包括意见被听取、申请取保候审和申请变更强制措施7.刑事代理的概念8.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的区别第九、十、十一章证据和证明1.证明对象的范围(共5点,P167笔记4点加第5点:程序法事实)2.证明责任的含义及该如何分配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论述题3)要点:(1)该规则的意义(2)该规则理论依据及在新刑诉法中的体现(3)稍作评价4.法定的证据种类5.证据的学理分类(注意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传来证据与传闻证据的区别)第十二章强制措施1.强制措施的概念2.监视居住(全是重点,注意期限6个月)3.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两种方式:人保和物保;不得取保候审的人有哪些;期限12个月)4.逮捕的条件及程序5.(选择题)对几种特殊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审批程序(P230 第(1)(2)(3)点)第十三章附带民事诉讼1.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2.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条件3.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P237选择题)4.附带民事诉讼的保全5.附带民事诉讼的具体审理程序(选择题,注意P242第13点)第十四章期间与送达1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间2.拘留和侦查羁押的期间3.一审、二审程序的期间,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第二遍分论部分第十六章立案1.立案的材料来源(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区别)2.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的申请复议3.人民检察院对不立案的监督第十七章侦查1.侦查行为(选择题及名词解释)要点:(1)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2)询问证人的地点(3)勘验、检查(法条第130条强制采样,对象,主体)(4)了解搜查(5)鉴定(注意P287第5、6点)(6)通缉(7)技术侦查2.撤案的条件3.侦查羁押的期限4.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看法条掌握拘留的条件;决定逮捕的期限)5.补充侦查(种类,阶段,期限)6.了解侦查监督第十八章起诉1.受理移送起诉的案件(注意P304第4小点)2.不起诉第十九章第一审程序1.刑事审判原则(选择和名词解释,注意集中审理原则,直接言词原则概念)2.公开审理的例外情形3.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顺序4.P333小第(8)小点牢记,联系P298《解释》第159条的内容5.证人、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情形(法条第187,,188条)6.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区别(P335)7.自诉案件的受理(注意P339第(1)(2)(3)(4)小点)8.自诉案件审理的特点(哪些自诉案件可适用调解哪些不能;反诉问题)9.简易程序的使用条件(哪些适用,哪些不适用)10.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独任,适用合议的条件)11.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检察院是否应当出庭12.审理期限13.了解判决,决定和裁定的区别第二十章第二审程序1.二审的提起主体2.二审上诉和抗诉的区别3.二审全面审查原则的含义(名词解释)4.二审应当开庭的情形5.调查讯问式审理方式的含义(名词解释)6.对二审案件的处理(联系死缓,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处理)7.上诉不加刑原则及适用(重点P363第(2)(3)(4)小点)第二十一章死刑复核程序1.不开庭2.报请复核,复核内容和复核后的处理(P372 注意听取辩护人,检察院的意见)3.复核后的处理(P374全是重点)第二十二章审判监督程序(全是重点)第二十三章执行1.执行的概念2.执行的机关(选择题P394注交付执行机关法条253条)3.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P395第(一)(二)条)4.死刑停止执行和暂停执行的区别各自的条件(选择题P397)5.死刑停止执行的程序(重点P398第(二)条,第(三)条第二段,第(四)条的第(3)小点)6.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折抵刑期问题;缓刑执行机关;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或发现漏罪应如何处理)7.管制的执行(折抵刑期问题;执行机关)8.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重点P403,第(1)(2)(3)(4)点)9.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与罚金和没收财产刑的执行顺序先后10.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处罚判决的执行(法条249条)11.执行变更要点:(1)死缓执行变更:故意与非故意犯罪的变更程序(2)暂予监外执行(大题):条件,程序和监督(法条255,256条);交付前后由谁决定)(3)减刑,假释:申请机关,决定机关,程序,监督第二十四章特别程序(看法条)1.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要点:(1)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法条268)(2)附条件不起诉(271)(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的)(3)犯罪记录封存制度(275)2.其他两个特别程序熟悉一遍法条。
刑事诉讼法复习重点汇总
刑事诉讼法复习重点汇总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刑事诉讼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不得任意逾越法律的限制。
2.公开原则:刑事诉讼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况除外。
3.独立公正原则:刑事诉讼中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4.等待原则:无罪推定原则,被告人在未经法院判决前,一律视为无罪。
5.举证责任原则:起诉方和辩护方均有举证责任,一方无法提交证据时,法院有责任协助采取必要的措施。
6.合法证据原则:刑事案件应当以合法证据作为基础进行审理。
二、刑事诉讼的相关程序:1.刑事立案:包括案情审查、立案决定等程序。
2.刑事侦查:包括侦查活动的组织、进行和结束等程序。
3.刑事审查起诉:包括检察机关对侦查终结案件的审查和起诉决定等程序。
4.刑事审判: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等程序。
5.刑事执行:包括刑罚执行的相关程序。
三、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角色及权利保障:1.公诉人:主要负责对刑事案件进行公诉,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威信。
2.被告人:刑事诉讼中经公安机关逮捕、拘留或者被起诉的人,享有辩护权、取证权等。
3.辩护人:依法受委托代理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4.被害人:包括直接受害人和间接受害人,有自愿参与诉讼权,并享有一些权益保护。
5.证人:有权利能力的人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提供者,享有证言权和证物权。
6.鉴定人:有专门技术的人员担任鉴定人,对案件中的特定问题进行技术性鉴定。
四、刑罚种类和适用:1.主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死刑。
2.附加刑: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罚金和没收财产等。
3.刑罚适用:根据罪行的轻重、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刑罚量刑和刑罚适用的程序。
五、特殊程序和法律制度:1.临时保全程序:为了保护符合法定条件的权益,采取一些紧急措施。
2.审判监督程序:包括申诉、抗诉等程序,保证审判的公正和正确进行。
3.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根据犯罪行为的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刑罚。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章概论刑事诉讼的概念: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
刑事诉讼的特征:(1)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主持进行,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活动;(2)刑事诉讼是专门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3)刑事诉讼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4)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的活动。
刑事诉讼阶段:立案、侦察、起诉、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特殊阶段: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指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的内容:(1)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及其权利和义务;(2)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及其权利和义务;(3)刑事诉讼的原则、规则和制度;(4)刑事诉讼中收集和运用证据的规则和制度;(5)刑事诉讼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的特征:程序法、公法、基本法。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1)宪法;(2)刑事诉讼法典;(3)有关法律规定;(4)法律解释;(5)行政法规和规章;(6)地方性法规;(7)地方性条约。
刑事诉讼法与民诉、行诉的异同:区别(1)诉讼主体,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国家专门机关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民诉、行诉主要为人民法院。
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害人、自诉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民俗和行诉中为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2)诉讼原则,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为: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为:当事人平等,调解原则,处分原则;行诉特有原则: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3)证据制度,在举证责任上刑事诉讼法实行控诉方负举证责任,被告方不负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告、被告都负有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实行被告负举证责任;(4)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民诉和行诉规定,对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可采取训诫、罚款、拘留;行政诉讼法还规定有责令具结悔过;(5)诉讼程序,民诉、行诉的程序分为第一审、第二审、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而刑事诉讼则复杂得多,审判前有立案、侦察和起诉程序,审判程序中另有死刑复核程序。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一、刑事案件的立案和审理程序:
1.立案阶段:指刑事案件开始侦查阶段,有关机关根据犯罪事实收集
和掌握的证据,决定是否立案侦查,并进行登记。
2.审查起诉阶段:指案件立案后,侦查机关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对犯罪
嫌疑人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3.一审审理阶段:一审阶段包括开庭审理、听证、辩论等程序,最终
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可以宣告被告人无罪、有罪或免于刑事处罚。
二、证据的收集和认定:
1.证据的收集: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侦查机关如何收集证据,包括搜查、抄袭、拘捕、传唤、扣押等措施。
同时规定了取证程序的合法性要求和法
定权力范围。
2.证据的认定: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证据的认定标准和方法,包括证人
证言的证明力、书证的认定方式、物证和鉴定意见的采信等。
三、刑事诉讼程序的保障措施:
1.侦查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被调查人的权利,包括知情权、辩护权、沉默权、申请取保候审权等,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2.被告人的权利:刑事诉讼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听证权、辩论权、辩护权、质证权等,确保被告人有公正的审判。
3.证据保护: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保护证人和证据的措施,如保护证人
的身份、保护证人的安全等。
四、非诉讼解决方式:
五、特殊程序:
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七、刑罚执行程序:
八、上诉程序:
以上是关于刑事诉讼法的一些重要知识点,这些知识点对于理解刑事
诉讼程序、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确保刑事案件的公正审判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这些法规,同时加强法律意识
和法律素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基本知识刑事诉讼法总结
法律基本知识刑事诉讼法总结刑事诉讼法是国家用于处理刑事犯罪行为的一套法律规定和程序。
本文将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进行总结,包括一般原则、诉讼主体、诉讼程序、证据规定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一般原则1.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指刑事处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刑事犯罪行为必须被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且依法定刑量刑。
2. 独立性原则:刑事诉讼程序应当独立于行政和其他非刑事诉讼程序,确保司法公正和审判独立。
3. 诉讼平等原则:刑事诉讼各方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应当平等,受到同等的权益保护。
二、诉讼主体1. 公诉机关:公诉机关是指依法履行起诉职能的机关,包括人民检察院。
2. 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选择辩护人,依法享受辩护权。
3. 被告人:被控制在诉讼程序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
4. 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作为实施证据法定程序的参与人员。
三、诉讼程序1. 立案:公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构成立案。
2. 侦查:侦查活动包括刑事犯罪的查证、调查和相关证据的收集。
3. 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有罪证据足以提起公诉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 审判阶段:包括一审、二审、终审,经过审判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5. 量刑:判决阶段,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决定量刑。
四、证据规定1. 证据的合法性:法院只能采纳合法的证据,严格排除非法证据的使用。
2. 举证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有依法举证的责任。
3. 证据的审查:法院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具备采信的价值。
4. 证据的质证和辩论:各方当事人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保障公正审判。
五、其他相关事项1. 刑事和解:在一定条件下,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2. 赔偿:被刑事犯罪侵害的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赔偿请求。
3. 保护特定人群权益: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女性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害人进行特殊保护。
通过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学概述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诉讼:由“诉”和“讼”组成,“诉”言语斥责,“讼”言之于公。
诉讼是当事人将争议的事实高于官府,并在官吏面前进行争辩以求得解决的意思(一)诉讼的基本要素:1、案件事实(必须有纷争存在);2、当事人,即通常所说的原告和被告(必须有争讼的双方当事人)3、司法机关(必须结合专门机关);4、程序和规则(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
(二)刑事诉讼概念刑事诉讼是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活动。
狭义刑事诉讼仅指审判,广义的刑事诉讼包含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狱政管理等。
(三)刑事诉讼法概念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是单指一部统一的成文的刑事诉讼法典。
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指有关机关制定的一切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规范。
二、刑事诉讼法和宪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是应用宪法三、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关系1、二者是形式和内容、方法和任务、目的和手段、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2、传统关系说(主从论)、现代关系说(同等论、从主论)3、我国重实体,轻程序四、刑事诉讼法的效力案例一:某国驻华商社的工作人员阿明策划、参与了与国内犯罪分子走私犯罪活动。
对阿明的刑事责任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AA、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其走私罪的刑事责任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适用其本国的法律追究其走私罪的刑事责任D、直接驱逐出境案例二:2004年1月5日,在我国驻美国使领馆内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此案原则上应:AA、适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B、适用美国的刑事诉讼法C、适用国际条约D、以上都可以案例三:张某2012年4月与邻居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潜入王某住处开煤气导致王某中毒窒息死亡。
案发后张某逃跑。
2013年2月上海警方在云南将其逮捕归案,问案件审理中应遵循哪一部刑事诉讼法?AA、适用新的刑事诉讼法B、适用旧的刑事诉讼法C、都可以D、分时间适用(一)空间效力原则性规定为: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司考刑事诉讼法必背知识点
第一章刑诉法概述一、刑诉法特征※地方性法规和国际公约也是刑诉法的渊源二、刑诉法与刑法关系※刑诉法的工具价值:实体法的组织保障;实体法的程序保障;证据保障;程序系统设计;简繁有别※刑诉法的独立价值:文明法治标志;弥补刑事实体法不足和创制;阻却影响实体法实现三、刑诉法与法治国家的关系※刑诉法实现法治国家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刑诉法与宪法的关系中※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诉是动态的宪法※维护宪法制度:通过刑诉保证刑法实施;通过刑诉本身实施四、刑事诉讼基本理念※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侧重保障人权※程序公正&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优先※诉讼效率——公正第一效率第二五、刑事诉讼目的※维护社会秩序(根本目的);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直接目的)※积极(传统)实体真实主义强调宁可错杀不得放过;消极实体真实主义强调不可伤与无辜六、刑事诉讼的价值——通过刑诉法的制定和实施实现※秩序(维护社会秩序;追究犯罪有序)、公正(核心)、效益(经济社会效益)七、刑事诉讼主体※国家专门机关(主要的诉讼主体)※诉讼参与人:1.当事人(主要的诉讼参与主体)——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诉的原告被告2.其他诉讼参与人(一般诉讼主体)——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见证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不是诉讼主体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一、侦查权、检查权、审判权※侦查权:公安、检察院、国安、监狱、军队、海关缉私※检查权:检察院※审判权:法院※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二、程序法定原则※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背法律程序,将导致程序无效※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体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二审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死缓和死立执违反法定诉讼程序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回避前的检查人员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委会或检察长决定※二审法院因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只能发回重审一次三、检察院对刑诉的监督※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和不立案的理由※侦查、审查起诉监督: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监督侦查工作;对侦查的违法应当提出意见※审判监督:庭后以检察院整体名义书面提意见;通过抗诉监督审判结果;最高检可对最高法就死刑复核提意见※执行监督:1、对减刑和假释,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法院审核裁定,副本抄送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大全汇总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大全汇总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包括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的主体、程序的基本环节等内容。
第二章:刑事诉讼的主体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公诉机关、侦查机关、辩护人、被告人等。
公诉机关负责提起公诉,侦查机关负责进行侦查活动,辩护人代表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第三章:起诉和受理起诉是指公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行为,受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受起诉并进行审查的行为。
起诉和受理的程序及要求在刑事诉讼法中有详细规定。
第四章:侦查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对犯罪案件进行调查活动的过程,包括收集证据、审查证据、查明事实等。
侦查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是人民法院对侦查机关提起的刑事诉讼案件进行审查,包括对起诉状的审查、对证据的审查等。
审查起诉的结果可以是不予受理、撤销起诉、批准逮捕等。
第六章:审判审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审判程序包括开庭审理、举证、辩论、裁判等环节。
第七章:判决和裁定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对案件的审理结果作出的有罪或无罪的决定。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作出的不属于判决的其他决定。
第八章:执行刑罚执行刑罚是指对已经判决的刑罚进行实施,包括刑罚的执行地点、执行方式、监狱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执行刑罚必须依法进行,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
第九章:附则附则包括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修订程序、生效时间等内容。
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必须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签署公布。
本文对刑事诉讼法的知识点进行了大致概述,包括刑事诉讼的概述、主体、起诉和受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判决和裁定、执行刑罚等方面。
刑事诉讼法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对于加强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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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一、立案
1.立案的主体:立案主体是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必须根据被害人和其他人的报案或者根据自己发现的犯罪事实,认为可能构成犯罪的,立即登记立案。
2.立案的程序:公安机关在立案时,必须查明案件的基本事实,认定涉嫌犯罪的名字、事实、类型等,并制作立案决定书。
二、侦查
1.侦查的基本原则:侦查应当贯彻全面、客观、及时、准确的原则,不能真实、完整地查清犯罪事实,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的,不得作出结案决定。
2.侦查的手段:侦查中公安机关可以采取询问、勘验、搜查、查封、扣押、查封、侦查协助等手段,但必须遵守法律规定。
三、起诉
1.起诉的主体:起诉主体是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已经查清犯罪事实,依法属于公诉范围的,应当及时提起公诉。
2.起诉的程序: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必须及时审查,如果认为不应提起公诉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审判
1.审判的主体:审判主体是人民法院,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对犯罪案件进行审判。
2.审判的程序:刑事案件审判主要包括开庭审理、举证、质证、辩论、结案等程序。
五、刑事执行
1.刑罚的执行主体:刑罚的执行主体是监狱管理机关,对于被判处剥
夺政治权利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执行。
2.刑罚的执行程序:执行刑罚必须按照判决书的意思进行,不得超过
法定刑期,对于刑罚执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时的责任,必须追究刑罚执
行人员的刑事责任。
以上是关于刑事诉讼法的一些知识点的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诉讼法还有很多细节和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具体分析和操作。
《刑事诉讼法》基本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基本知识点*请在全面掌握刑诉法条文规定的基础上,以所给出的名词解释和主要知识点作为复习参考。
一、名词解释1、刑事诉讼2、当事人3、辩护人4、诉讼代理人5、立案管辖6、审判管辖7、监视居住8、物证9、书证 10、证人证言 11、原始证据 12、直接证据 13、意见证据规则14、自白任意性规则15、两审终审制16、第二审程序 17、上诉不加刑原则 18、执行 19、技术侦查 20、举证责任二、知识点1、我国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有哪些?如何确定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2、人民法院的诉讼职能有哪些?3、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如何理解“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项原则?4、刑事诉讼中,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哪些?5、陪审员审理的案件范围有哪些?6、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刑诉法第15条。
符合这些法定情形的,公安司法机关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应如何处理?7、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范围?8、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范围?9、人民法院在确定级别管辖方面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P12110、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是如何规定的?11、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回避理由包括哪些情形?有权决定是否回避的主体或组织有哪些?12、辩护人的范围包括哪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每个诉讼阶段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什么时候?13、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的内容?)14、法律援助辩护的适用情形包括哪些?15、在庭审中,当事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可以指定和应当指定两种情形的不同处理)16、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有何区别?17、拘传适用的对象?18、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义务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19、何谓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期限如何规定?20、拘留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各是多长?21、逮捕的条件是什么?22、批捕程序是如何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在哪些情形下需要讯问犯罪嫌疑人?23、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有哪些?附带民事诉讼的具体审理程序的内容?(理解)24、刑诉法关于审理期间的计算有哪些特殊规定?(重新计算的?不计入期限?)25、如何适用留置送达措施?26、刑诉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27、证人的条件有哪些?28、刑事证据的理论分类有哪几种?29、证明对象的内容?哪些事项属于免证事实?(运用)30、何谓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31、刑事证据规则有哪些?这些证据规则的基本内容是什么?(了解,运用)32、侦查阶段询问证人的程序如何规定?33、人身检查的要点?34、补充侦查的种类有哪些?法律对补充侦查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35、我国起诉制度的特点是什么?36、人民检察院对移送起诉案件的初步审查内容有哪些?37、审查起诉的方法有哪些?38、提起公诉的条件什么?如何理解?39、法定不起诉条件?(概念)40、刑诉法对不起诉决定的救济是怎么规定的?(被害人的权利?)41、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自诉案件审理的特点有哪些?哪些案件可以调解?哪些案件可以和解?哪些案件可以反诉?42、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内容有哪些?针对不同的情况应如何处理?43、公诉案件的庭前准备工作包括哪些内容?请注意时间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对刑事诉讼法的一些重要知识点的整理。
一、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侦查权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行使;检察权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2、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导致诉讼行为无效。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依靠群众原则刑事诉讼要依靠广大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打击犯罪的积极性。
5、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须以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定罪量刑。
6、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7、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有权自行辩护或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9、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
二、刑事诉讼主体1、国家专门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
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等。
人民检察院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
人民法院负责案件的审判工作。
2、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
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管辖1、立案管辖公安机关管辖一般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如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
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一、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独立性原则:刑事诉讼应独立于其他权力机关,有自己的组织形式和程序,不能受到其他权力机关的干预和指挥。
2.公开性原则: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应当公开进行,以保证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3.双重审判原则: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有权享受两次审判,即一审和二审,保证了被告在两个法院的评判中得到了平等对待。
4.举证责任原则:公诉机关有证据责任、刑事辩护人有举证责任、被告人有积极配合的证明责任。
5.充分辩护原则:被告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进行充分的辩护,包括发表意见、提供证据和质问证人等权利。
6.快速审判原则:刑事案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得以解决,不能无故拖延审判过程。
二、刑事诉讼的程序环节:1.立案阶段:包括检察机关的立案决定和法院的受理决定,判定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并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初步审查。
2.侦查阶段: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包括侦查取证、调查犯罪事实和掌握证据等活动。
3.逮捕阶段: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但需在法定程序和限定条件下进行。
4.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负责,根据侦查材料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5.第一审判阶段:包括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判决等环节,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并作出判决。
6.第二审判阶段:作为上诉程序的一部分,由上级法院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判决的决定。
7.执行阶段:判决生效后,由执行机关负责组织和监督刑罚的执行。
三、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规则:1.真实性原则:法院对提交的证据需要进行真实性审查,排除虚假证据的影响。
2.合法性原则:证据必须通过合法手段取得,否则不得作为定罪的依据。
3.证据规则:包括证据的权利和责任、证据的追求和宣告、证据的据信性和证据的自由。
四、刑事审判的特殊程序:1.速裁程序:适用于一般刑事案件,旨在加速审理程序,以便迅速解决有关案件,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刑事诉讼法必考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必考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刑事诉讼法必考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刑事诉讼法就是规定刑事案件怎么打官司的一些规则、程序的法律。
比如哪些机关能管这个案子、案子要经过哪些阶段这些事儿。
②重要程度:在法学学科里就像人体的骨架一样重要。
是整个刑事司法程序合法运行的依据,如果没有它,刑事诉讼就乱套了。
比如抓犯人、审犯人、判犯人都没个章程,那肯定不行啊。
③前置知识:得知道一点刑法的基础知识,因为刑事诉讼法是操作刑法规定犯罪怎么处理的程序法。
像知道什么是犯罪行为这些基础的,不然都不知道这个诉讼是为啥开始的。
④应用价值:在实际生活中,如果自己或者身边的人卷入刑事案件,就能知道权利义务,比如被警察询问时自己有什么权利。
司法人员也得按照这来进行工作,不然就是违法办案。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刑事诉讼法在法学里处于程序法这个大板块里,与刑法、行政法等平行,但又和刑法紧密相连,是实施刑法规定的工具。
②关联知识:和证据法关系密切,毕竟刑事诉讼离不了证据。
还和司法制度相关,像法院、检察院的职能运作等,因为都是在刑事诉讼这个流程里发挥作用的。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有点难,程序很繁琐,概念也多。
比如不同案件的管辖法院就有好多条规定。
关键点就是程序的顺序和每个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搞清楚。
就像走路,先迈哪条腿很关键。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非常高,这是法学专业必考内容,占比还不小呢。
- 考查方式:选择题考概念理解,简答题考程序步骤流程,论述题可能让分析某个程序或者制度的合理性等。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管辖的概念:就是规定这个刑事案件由谁来管,哪个地方或者哪个级别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有这个权力。
像我有个朋友在网上被外省的人骗钱了,这里就涉及到管辖,到底是本地管还是骗子所在地管呢?这就是刑事诉讼法要解决的。
- 辩护权: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利请人或者自己为自己说话,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
这就好比一个人被冤枉了,有权力大声喊冤给自己辩护。
(完整版)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推荐文档
(完整版)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推荐⽂档第⼀章刑事诉讼法学概述⼀、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诉讼:由“诉”和“讼”组成,“诉”⾔语斥责,“讼”⾔之于公。
诉讼是当事⼈将争议的事实⾼于官府,并在官吏⾯前进⾏争辩以求得解决的意思(⼀)诉讼的基本要素:1、案件事实(必须有纷争存在);2、当事⼈,即通常所说的原告和被告(必须有争讼的双⽅当事⼈)3、司法机关(必须结合专门机关);4、程序和规则(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
(⼆)刑事诉讼概念刑事诉讼是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活动。
狭义刑事诉讼仅指审判,⼴义的刑事诉讼包含侦查、起诉、审判、执⾏、狱政管理等。
(三)刑事诉讼法概念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进⾏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是单指⼀部统⼀的成⽂的刑事诉讼法典。
⼴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指有关机关制定的⼀切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规范。
⼆、刑事诉讼法和宪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是应⽤宪法三、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关系1、⼆者是形式和内容、⽅法和任务、⽬的和⼿段、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2、传统关系说(主从论)、现代关系说(同等论、从主论)3、我国重实体,轻程序四、刑事诉讼法的效⼒案例⼀:某国驻华商社的⼯作⼈员阿明策划、参与了与国内犯罪分⼦⾛私犯罪活动。
对阿明的刑事责任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AA 、适⽤我国法律追究其⾛私罪的刑事责任B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 、适⽤其本国的法律追究其⾛私罪的刑事责任D 、直接驱逐出境案例⼆:2004年1⽉5⽇,在我国驻美国使领馆内发⽣了⼀起谋杀案,此案原则上应:AA 、适⽤我国的刑事诉讼法B 、适⽤美国的刑事诉讼法C 、适⽤国际条约D 、以上都可以案例三:张某2012年4⽉与邻居王某因琐事发⽣争吵,后潜⼊王某住处开煤⽓导致王某中毒窒息死亡。
案发后张某逃跑。
2013年2⽉上海警⽅在云南将其逮捕归案,问案件审理中应遵循哪⼀部刑事诉讼法?AA 、适⽤新的刑事诉讼法B 、适⽤旧的刑事诉讼法C 、都可以D 、分时间适⽤建议收藏下载本⽂,以便随时学习!我去⼈也就有⼈!为UR扼腕⼊站内信不存在向你偶同意调剖沙(⼀)空间效⼒原则性规定为: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一、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正性原则、合法性原则、程序正义原则、证据原则等。
其中,公正性原则强调审判活动应当公正公平,任何违背公正原则的活动都是不合法的;合法性原则规定了刑事诉讼活动的合法性要求,要保证诉讼程序的合法性;程序正义原则则强调对当事人的权利和法律地位的保护,要求诉讼程序公正、公开、平等;证据原则则要求刑事案件的事实必须通过合法的证据予以证明。
二、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诉讼的程序,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再审等程序环节。
立案是指公安机关接到犯罪线索后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罪案事实进行调查、收集证据等活动;审查起诉是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起诉决定;一审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审判;二审是对一审判决有异议的当事人提起的上诉;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提出申请,经依法审查后作出相应的裁定。
三、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收集和审查进行了详细规定。
证据的收集主要包括搜查、侦查取证、勘验、鉴定等活动;证据的审查主要包括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查。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对非法证据的排除原则,即法院不得采纳违法取得的证据或者以违反法定程序而取得的证据。
同时,对于有争议的证据,法庭应当经过审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
四、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刑事诉讼法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包括辩护权、询问权、申诉权、举证权、质证权等。
辩护权是被告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进行辩护的权利;询问权是指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有权对起诉书、证人证言等进行质询;申诉权是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在刑事诉讼中对审判活动不服时依法提出申诉的权利;举证权是指当事人依法对事实的争议提出证据的权利;质证权是指当事人可以质疑对方证人的证言、证人的口供等。
同时,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当事人的义务,包括对法庭的尊重、按时出庭等。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大全总结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大全总结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1. 刑事诉讼法是什么刑事诉讼法是国家法律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总称和总规范。
它是刑法的补充和发展,是保障国家和社会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的一部重要法律。
2. 刑事诉讼法的性质刑事诉讼法是一部具有高度法律规范性、指导性和规范性的法律。
3. 刑事诉讼法的作用刑事诉讼法旨在通过科学的程序规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侦查和审判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并保障对犯罪活动的侦查和审判的公正和有效实施。
4. 刑事诉讼法的立法背景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逐步开始形成了刑事诉讼法治方向,特别是1983年发布的《刑事诉讼法》,为我国建国以来首度制定的全面的具有整体性的刑事诉讼规范法。
二、刑事诉讼法的组成刑事诉讼法由总则、诉讼主体、诉讼权利义务、诉讼程序、案件的审理以及附则等基本内容组成。
1. 总则总则包括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诉讼程序的适用、诉讼程序的运行、对诉讼程序的监督和检查以及对刑事诉讼法适用范围的规定。
2. 诉讼主体诉讼主体包括了主体的范围、公诉、被告等基本内容。
3. 诉讼权利义务诉讼权利义务包括了诉讼权利的保障、诉讼参与的自由、诉讼义务等基本内容。
4. 诉讼程序诉讼程序包括了起诉、侦查、审判等基本环节的程序规定。
5. 案件的审理案件的审理包括了对法庭审理的一般规定、对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审理的规定以及对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审理的特殊规定。
6. 附则附则包括了关于特殊案件的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等内容。
三、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根本准则,它确立了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基础,并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性质、目的、侦查、审判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1.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首要原则,它要求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责任,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 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的原则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的原则要求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对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进行保护和尊重,确保被告人能够有效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刑诉法司考知识点总结
刑诉法司考知识点总结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得受到歧视。
2、法律面前人人无罪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依法判决前,一律视为无罪,原则上不得采取羁押措施。
3、证据予以质证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审理案件时,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质证控诉人提出的证据,以保障诉讼公正。
4、证据由公证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判决案件时应当依据证据,但是证据必须经过交叉质证,切实公证。
5、施行盖公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判决案件时,判决书应当盖公,以示公正。
6、充分辩护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充分辩护的权利,包括申请辩护人、自辩、调查取证等。
7、法定证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判决案件时应当依据法定证据,法定证据具有约束力。
二、公诉和自诉案件的受理1、公诉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提起诉讼,具体包括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公益诉讼等。
2、自诉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由犯罪被害人、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等提起诉讼,具体包括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等。
3、罪名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的罪名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案件的罪名由自诉人提起诉讼。
4、案件受理5、管辖6、不受理的情形7、附条件受理8、诉讼时效三、侦查1、侦查机关2、侦查向3、侦查措施4、强制措施5、证据的收集6、勘验、检查7、调取、查封8、搜查9、抽样10、侦查终结四、审查起诉1、案件移送程序2、案件受理程序3、审查起诉标准4、不予捕捉的案件5、决定书面通知6、不起诉7、不起诉通知书8、案由变更9、案件再审查五、审判阶段1、公诉案件的受理2、通知辩护3、传唤证人4、传达刑事先行处罚决定5、审理程序6、举证质证7、判决8、结案报告六、诉讼文书1、公诉和自诉文书2、开庭传票3、搜查证据清单4、刑事判决5、押解证明6、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七、刑事诉讼的程序1、案件受理程序2、收集证据程序3、审查起诉程序4、审判程序5、执行程序6、附则总结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法律,是司法考试的重要考察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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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刑事诉讼法学概述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诉讼:由“诉”和“讼”组成,“诉”言语斥责,“讼”言之于公。
诉讼是当事人将争议的事实高于官府,并在官吏面前进行争辩以求得解决的意思(一)诉讼的基本要素:1、案件事实(必须有纷争存在);2、当事人,即通常所说的原告和被告(必须有争讼的双方当事人)3、司法机关(必须结合专门机关);4、程序和规则(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
(二)刑事诉讼概念刑事诉讼是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活动。
狭义刑事诉讼仅指审判,广义的刑事诉讼包含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狱政管理等。
(三)刑事诉讼法概念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是单指一部统一的成文的刑事诉讼法典。
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指有关机关制定的一切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规范。
二、刑事诉讼法和宪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是应用宪法三、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关系1、二者是形式和内容、方法和任务、目的和手段、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2、传统关系说(主从论)、现代关系说(同等论、从主论)3、我国重实体,轻程序四、刑事诉讼法的效力案例一:某国驻华商社的工作人员阿明策划、参与了与国内犯罪分子走私犯罪活动。
对阿明的刑事责任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AA、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其走私罪的刑事责任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适用其本国的法律追究其走私罪的刑事责任D、直接驱逐出境案例二:2004年1月5日,在我国驻美国使领馆内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此案原则上应:A A、适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 B、适用美国的刑事诉讼法C、适用国际条约D、以上都可以案例三:张某2012年4月与邻居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潜入王某住处开煤气导致王某中毒窒息死亡。
案发后张某逃跑。
2013年2月上海警方在云南将其逮捕归案,问案件审理中应遵循哪一部刑事诉讼法?AA、适用新的刑事诉讼法B、适用旧的刑事诉讼法C、都可以D、分时间适用1(一)空间效力原则性规定为: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意延伸领土的规定(二)对人的效力原则性规定为一切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注意例外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适用外交途径解决(三)时间效力生效时间的两种情况:公布之日起生效;公布一段时间以后才生效(我国是后者)失效的两种情况:明令废止和自然失效有溯及力(与刑法的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原则不同)五、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任务和价值(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刑事诉讼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基于对刑事诉讼及其对象固有性质的认识,预先设计的关于刑事诉讼结果的理想模式。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三)刑事诉讼法的价值1、刑事诉讼法对刑法实施的保证价值(1)规定了国家专门机关及其职权分工;(2)保证专门机关权力行使和权力制约的统一;(3)规定了证据规则,保证准确认定案件事实;(4)科学设计了程序系统,保证案件从实体上最终得到公正处理。
(5)保障刑法高效率实施。
2、刑事诉讼法本身具有的价值(1)体现一个国家民主、法治、人权的现状和程度,是司法公正乃至社会公正的标志。
(2)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刑法的不足,并创制刑法。
(3)刑事诉讼法在特定情况下限制了实体法的实施。
**本章修改内容:刑诉法第2条新旧条文对照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奴隶制时期的弹劾式诉讼,神明宣判证据制度弹劾式诉讼模式:1、控诉与审判分离,实行“不告不理”;2、原告与被告的诉讼地位平等,审判以言词辩论进行,注重发挥争讼双方的作用,可以互相对质和辩论;3、裁判者处于消极仲裁者地位。
(二)封建制时期的纠问式诉讼,法定证据制度2纠问式诉讼模式:1、控诉与审判职能不分;2、法官是唯一的诉讼主体;3、庭审前的调查活动是秘密进行的,审判一般也不公开;4、进行刑讯,被告成为被拷打的对象。
(三)资本主义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和大陆法系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实行自由心证的证据制度其中职权主义诉讼模式:1、强调国家干预和司法机关的主导地位;2、侦查行为不公开,且自由度强;3、起诉阶段,检察官将案卷、证据、起诉状一并移送。
4、审判阶段,法官居于主导地位,对案件事实负有责任并可主动收集证据。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1、控辩双方地位平等,均有权独立收集证据2、起诉时奉行“诉状一本主义”;3、审判阶段法官活动被动消极,处于主持者地位而不是审问者地位;(四)现在通行的混合式诉讼模式和自由心证的证据制度代表国家日本、意大利混合式诉讼模式:该模式保留了法官依职权主动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力,注重发挥法官在调查案件事实方面的能动性,表现了对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优势的坚守,同时大力借鉴当事人主义诉讼的因素,在诉讼中注重发挥控辩双方的积极性,注重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
(五)我国由纠问式――职权主义――超职权主义――混合式诉讼模式。
事实求是的证据制度。
对于发现真实:发现真实不是诉讼法的唯一目的诉讼法与其说是追求如何更好地发现真实,不如说是更合理地发现真实不择手段达到发现真实的目的,是诉讼法的大忌,也是对法治的反动诉讼法的三重功能功能1:发现真实功能2:保障公正功能3:提高效率第三章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一、刑事诉讼职能1、概念刑事诉讼职能,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职责和所发挥的特定作用。
2、理论上的争议诉讼职能理论上有三职能、四职能、六职能、八职能等等说法,具体包括(1)侦查职能(2)控诉职能(3)辩护职能(4)裁判职能(5)执行职能(6)协助诉讼职能(7)诉讼监督职能等3我们的主张:刑事诉讼基本职能(传统的三职能说)――控诉、裁判、辩护职能07年题目:下列哪些人是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参与人?A公诉人B自诉人C被害人D 控方证人选BC公诉人确实承担控诉职能,但他不是诉讼参与人(是国家机关),公检法司我国是不算诉讼参与人,有老师说他们都不是人。
证人是诉讼参与人,但不承担任何职能,他就是如实提供证言,他不应该有任何立场。
刑诉法第106条:“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也称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二、刑事诉讼结构指受一定诉讼目的决定并制约该目的,在刑事诉讼中所形成的控诉、辩护、裁判三方刑事诉讼主体的律地位和相互关系。
A三角形;B线形;C伞形审判应当是独立的,我国不是严格、完全中立的,我们的理念是实事求是,法官不能对发现的犯罪无动于衷,考题一被告被指控抢劫,审理时发现还有杀人的行为检察院未起诉,法院应怎么办?A只对抢劫判决(只看中立)B直接对抢劫和杀人作出判决(只讲实事求是不讲中立)C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D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
选D。
法院不能直接退回,只能建议补充或者说变更起诉。
控诉是辩护的对象,先攻击后防御。
同时控诉也是审判的前提和根据,审判必须限制在控诉的事实和范围之内。
司法要被动。
第四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对刑事诉讼的进行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是司法机关在诉讼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职权原则)我国刑事诉讼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三、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 4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分工负责是职权原则必然的体现,互相配合应体现在检警一体化上,制约表现在公、检之间有关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及检、法之间无罪判决的方面)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独立(行使司法权原则)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程序法制原则)刑诉法第50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修改)(1)含义:违背法定程序,将导致程序无效。
这里所说的“其他法律”,是指所有与刑事诉讼程序有关的所有法律,如刑法、法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律师法、人民警察法等。
(2)体现:A.证据收集方面,违法收集的是无效的。
六、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刑事诉讼法》第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具体内容包括:1、只有人民法院有权确定某人是否有罪和犯有何罪;2、在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有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得将任何人确定为有罪;3、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公正的审理,并给予被告人一切辩护上所需的保障。
七、法律监督原则(新刑诉法修改加强了很多监督的内容,如55条关于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监督,256条关于监狱、看守所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289条特别程序中对强制医疗的监督,等等)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具体内容包括:1、对立案进行监督2、通过批捕和审查起诉,对侦查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监督3、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4、对执行活动进行监督5、对特殊程序进行监督(强制医疗等)不同与三机关互相监督,法律监督是单向的,后者是双向的,不同于检察院的法纪监督,法律监督是对司法机关的职权行为进行监督,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而后者的监督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