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公司企业法律风险控制专题--刘卓律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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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企业风险控制与应对措施
风险
• 未来的不确定性(如:售电公司缺少 配网的保障,交易合同可能因电网通 道资源有限、调度安全校核不达标等 无法执行;独立的售电公司仍由电网 代结算,无法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等)
法律风险 的防范
企业法律 风险防范
• 通过法律的措施和方法,对未来的不 确定性加以控制
• 公司内部法律风险及防范 • 业务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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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内部法律风险及防范
1、公司概述 2、股东及股东权利 3、组织机构 4、公司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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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概述之一
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
• 公司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产、独立名义、独立责任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 担连带责任。
•《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 •《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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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个配套文件重点
6个重要配套 《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构建有效 文件是一个有 竞争的电力市场结构和体系。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 机整体,完整 易,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易机制,建立辅助服务共享新机制, 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 构成了相关重 要改革的“操 《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作手册”。它 主要内容: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 市场交易平台。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和其他业 们为推动9号 务分开,实现交易机构相对独立。电力交易机构按照政府批 准的章程和规则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服务。相关政府部门依 文的落地,建 据职责对电力交易机构实施有效监管。 立电力市场提 《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向社会 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售电 供了基本依据。主体设立将不搞审批制,只有准入门槛的限制。售电主体可
风险
• • • • • 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虚假出资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处在:交付+登记 对外责任:差额补足、发起人连带、追偿 不能以诉讼时效抗辩 股东未履行/未全面履行/抽逃出资时:限制权利(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 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解除股东资格(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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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及股东权利之二
股东权利 收益分配权 优先认购权 知情权 有限公司 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章程可作出例外规定) 增资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 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约定可排除 有权查阅、复制章程、股东会会 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 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可 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份公司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无优先认购权 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 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 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直接诉讼 股东撤销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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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机构
股东会
地位 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
监事会
经理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 营管理工作,组织 实施董事会决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 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 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 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
第一部分 电力体制改革新政策
(一)对9号文及相关配套文件内容的简要梳理
(二)关于构建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
(三)关于售电Leabharlann Baidu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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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9号文及相关配套文件 内容的简要梳理 1、9号文及相关配套文件 2、6个配套文件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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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号文及相关配套文件
国务院发 布《关于 进一步深 化电力体 制改革的 若干意见》 (中发 【2015】9 号)
前言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载证券、公司、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知识产权、 房地产等领域拥有丰富经验与骄人的业绩,先后为众多知名的企业客户提 供了各种类型的证券、公司、诉讼、知识产权、房地产业务法律服务,并 赢得了客户、业界及相关机构的广泛认可。我们服务的客户具有广泛的多 元性,涉及外资、国有和民营企业,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 融机构、私募基金、财富管理和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 制造业企业、商业服务企业、航空公司、航运企业、政府部门、体育组织 等世界五百强企业、上市公司或各自行业的领先企业。我们非常期待用我 们的专业能力、经验及资源为客户提供专业支持。
公司的分类:以公司信用为标准
• 人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 • 资合公司:股份公司(发起设立+募集) • 人合兼资合公司: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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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概述之二
公司的组织结构
• 股东会:有限公司股东不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2200人 • 董事会(执行董事):3-13人,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其他 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则需有职工代表;股份有限公司5-19人 • 监事会:不少于3人(国有独资公司不少于5人);股东人数 少规模小的可设1-2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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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增值服务及惩罚(退出)机制
增值服务(收取费用)
• 合同能源管理 • 综合节能服务 • 用电咨询服务 • 用电设备运行维护
惩罚(退出)机制
• 隐瞒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进入市场且拒不整改的 • 违反交易规则拒不整改的 • 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的 • 违反信用承诺拒不整改的或信用评价降低不适宜继续在市场交易的 • 被列入其他领域失信黑名单的 • 以上主体需强制退出市场,进行公式,公示期满从目录中删除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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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准入条件
准入条件(独立售电公司)
•最低资产要求:资产总值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总资产的20%,也就是说理论上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 币400万元 •拥有专业人员10名以上(包括10名)且需拥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至少一名拥有高级职称三名拥有 中级职称 •拥有专业设备(信息系统、客户服务平台)、与售电规模向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签署信用承诺书
企业法律风险控制 --售电公司篇
2016年11月12日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目录
前言 03
第一部分 电力体制改革新政策 (一)对9号文及相关配套文件内容的简要梳理 04 (二)关于构建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 (三)关于售电侧改革
第二部分 企业风险控制与应对措施 (一)公司内部法律风险及防范 (二)业务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15
市场化交易
• 交易方式:自主双边交易或通过交易机构集中交易。自主交易协议需报交易机 构备案并接受安全校核。 • 结算方式:由发电公司、售电公司、电网企业和用户应自愿签订合同,电力交 易机构提供结算依据,电网企业或者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负责电费收 取、结算,负责归集交叉补贴,代收政府性基金,并按规定向发电公司和售电 公司支付电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需要将代收的政府性基金、交叉 补贴等交电网企业。
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应承担社会责任并足额缴纳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 金以及政策性交叉补贴。推进自备电厂环保改造,提高能效水平,淘汰 落后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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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构建独立的电力交易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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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构建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的划分
• 区域电力交易机构:主要分为依托国家电网组建的北京电力 交易中心及依托南方电网组建的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 责落实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促进市场化跨省跨区交易; • 省(区、市)交易机构:主要进行省内的中长期交易、现货 交易。同一地域内只能有一家电力交易机构进行现货交易, 不得重复设置。
性质
• 交易机构属于非营利性机构,受政府的监管。
组织形式
实行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电网企业子公司制、会员 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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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售电侧改革
售电公 司分类
准入 程序 准入 条件
市场化 交易
增值 服务
退出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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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售电公司分类
售电公司分类
• 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最具有市场竞争力 • 社会资本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 公司(与供电营业区内的电网企业同权同责,提 供保底供电服务) • 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 保底供电服务) • 发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高新产业园区、经济 技术开发区、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 和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增加营业范围开展售电业务
准入条件(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
•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总资产的20%,也就是说理论上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 •证照: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需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从事与配电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营销人员、财务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至少两名拥有高级职称 和五名拥有中级职称。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具有五年以上配电业务经验,具有 中级以上任职资格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机具设备和维修人员 •承诺履行普遍服务义务、保底供电服务义务 •承担代付其配电网内使用可再生能源电量补贴责任 •同一配电区域内可以有多家售电公司,但只能有一家拥有配电网经营权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同一家售 电公司可以在省内不同的配电区域内售电。
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 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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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及股东权利之一
股东的出资
• • • • 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认缴资本制:无首期出资要求;无出资时限要求;无第一期出资金额要求 货币与非货币之间无比例要求 不能作为出资的股权:注册资本未缴足、设立质权、被冻结、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报经批准未经批准、其他
股东代表诉讼
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的,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公司连续180日以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 (会)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情况紧急时,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可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董事、高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损害股东利 益的,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 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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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准入程序及市场化交易
市场准入程序
• 向省级政府/省级政府授权的部门及电力交易机构申请注册 • 签署固定格式的信用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资料 • 受理部门通过“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公示申请主体的相关资料,公示期1个 月 • 公示期满无异议则注册自动生效,纳入年度公布的市场主体目录 • 向能源监管机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及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并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和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对外公布
以自主和发电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以通过电力交易中心集中 交易。交易价格可以通过双方自主协商或通过集中撮合、市 场竞价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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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个配套文件重点
6个重要配套 《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政府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有序推进电价改 文件是一个有 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各电压等级输配电 价,明确政府性基金和交叉补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电网 机整体,完整 企业将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 价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 构成了相关重 要改革的“操 《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建立优先购电制度保障无议价能力的用户用电,建立优先发 作手册”。它 电制度保障清洁能源发电、调节性电源发电优先上网。通过直接交易、 电力市场等市场化交易方式,逐步放开其他的发用电计划。在保证电力 们为推动9号 供需平衡、保障社会秩序的前提下,实现电力电量平衡从以计划手段为 主平稳过渡到以市场手段为主。 文的落地,建 立电力市场提 《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对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方面作了规定。新(扩) ; 供了基本依据。建燃煤自备电厂项目要统筹纳入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火电建设规划 应对符合规定的自备电厂无歧视开放电网,做好系统接入服务;企业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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