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馆建设标准(A4)1105
游泳馆建设标准
游泳馆建设标准游泳馆是供人们进行游泳、健身和休闲娱乐的场所,其建设标准直接影响着游泳馆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在游泳馆建设中,需要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以确保游泳馆的质量和安全。
首先,游泳馆的选址是非常重要的。
选址应远离工业区、污染源和噪音源,周边环境宜静谧、空气清新,便于游泳者进行休闲和健身活动。
同时,选址还应考虑到交通便利性,方便游客前来游泳馆进行健身活动。
其次,游泳馆的建筑设计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建筑结构应稳固耐用,能够承受一定的风压和地震力。
游泳馆的空间布局应合理,包括游泳池、更衣室、淋浴间、观众席等功能区域的设置。
此外,还应考虑到游泳馆的采光、通风和排水等设计要求,以提高游泳馆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游泳馆的设施设备也是建设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游泳池的设计应符合游泳比赛的要求,包括泳道数量、泳池长度和宽度等。
在更衣室和淋浴间的设计中,应考虑到游客的使用需求,提供足够的更衣柜、洗浴设施和卫生间,保障游客的个人隐私和卫生条件。
另外,游泳馆的安全设施也是建设标准中不可忽视的部分。
游泳馆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疏散通道和疏散指示标识等。
游泳池周边应设置防滑地面,以防止游客在湿滑的地面上滑倒。
此外,游泳馆还应设置急救设施和医疗箱,以应对突发情况。
最后,游泳馆的管理和运营也是建设标准中需要重视的部分。
游泳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卫生管理和服务管理等。
游泳馆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和提供优质的服务。
综上所述,游泳馆建设标准涉及到选址、建筑设计、设施设备、安全设施和管理运营等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确保游泳馆的质量和安全。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建设,才能为游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游泳环境,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推广和普及。
游泳馆建设标准(a4)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3 (游泳馆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建标――20092009 北京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3(游泳馆建设标准)建标――2009(限国内印发)主编部门: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年月日出版社2009 北京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9] 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办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编制的《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OO九年月日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技术规则的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游泳馆的建设,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组织编制《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建设部立项,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主编、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单位具体编制,任务完成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提出了游泳馆建设选址的要求,确定了此类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指标,明确了在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具有指导作用。
游泳池建设标准
游泳池建设标准
1.池长:16米或12米,宽:7米或8米。
2.水深:最小不小于0.8米,最大不超过1.5米。
3.池底:用水泥砂浆砌成,表面平整。
4.池壁:用清水砖砌成,高度为0.5-0.8米,用清水砖数量
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1/3。
5.池壁四周及底部,应设置排水沟。
排水沟宽为10-15厘米,深为8-10厘米,坡度为5%-8%。
排水沟两侧的边缘要高于池
底10厘米以上。
6.池壁四周和池底周围均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应不小于1.2米。
池底周围应设排水孔,防止积水。
1.池顶四周应设溢流口(或溢流堰)。
溢流口应做成梯形,
其上口宽为0.3-0.5米,下口宽为0.6-0.8米,高为0.3-0.5米。
溢流堰的形式和尺寸应根据池底排水孔的数量、大小和池底排水坡度的要求而定。
2.游泳池四周应有2-4个出口(或称水门),有足够的宽度
和深度,出口处应有明显标志。
—— 1 —1 —。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城市公共游泳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城市
公共游泳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7.18
•【文号】建标〔2024〕52号
•【施行日期】2024.1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体育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城市公共游泳
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24〕5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编制的《城市公共游泳馆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建标203-2024,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城市公共游泳馆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7月18日附件:《城市公共游泳馆建设标准
》。
游泳池设计规范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游泳池的给水排水设计符合游泳水质、水温、卫生要求和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方便管理和节约用水,特制订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人工建造的游泳池和跳水池的给水排水设计,但设计温泉游泳池、冲浪游泳池、医疗游泳池、水上乐园等游泳设施时,还应遵守有关规定。
第1.0.3条游泳池的给水排水设计除执行本规外,还应遵守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以及其它有关规或规定。
第二章水质和水温第一节水质第2.1.1条游泳池初次充水和正常使用过程中的补充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2.1.2条游泳池池水的水质应符合表2.1.2的规定。
人工游泳池水质卫生标准表2.1.2注:比赛游泳池池水水质还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节水温第2.2.1条游泳池的池水温度,可根据游泳池的用途,按下列数值进行设计:一、室游泳池:1.比赛游泳池:24~26℃;2.训练游泳池:25~27℃;3.跳水游泳池:26~28℃;4.儿童游泳池:24~29℃。
注:旅馆、学校、俱乐部和别墅附设的游泳池,其池水温度可按训练游泳池池水温度数值设计。
二、露天游泳池的池水温度不宜低于22℃。
第2.2.2条室游泳池设有准备池时,其池水温度按本规第2.2.1条的训练游泳池数值设计。
第三章给水系统第一节系统选择第3.1.1条游泳池应采用循环净化给水系统。
第3.1.2条当水源充沛时,游泳池可采用直流给水系统,但入池混合后的池水水质应符合本规第2.1.2条的规定。
注:当技术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直流净化给水系统。
第二节充水和补水第3.2.1条游泳池的初次充水时间,应根据使用性质和城镇给水条件确定,一般宜采用24h。
但最长不宜超过48h。
第3.2.2条游泳池的补充水量,应根据游泳池的水面蒸发、排污、过滤设备反冲洗(如用池水反冲洗时)和游泳者带出等所损失的水量确定,一般可按表3.2.2的数据选用。
游泳池设计规范标准
游泳池设计规范标准游泳池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休闲娱乐设施,其设计规范对于保障游泳池使用者的安全和舒适度至关重要。
在进行游泳池设计时,需要考虑到多个方面的因素,包括游泳池的尺寸、深度、水质处理、环境设施等。
本文将就游泳池设计规范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游泳池设计者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游泳池设计规范标准中最基本的要素之一是尺寸和深度。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室内游泳池的长度一般不少于25米,宽度不少于12.5米,深度一般在1.2米至1.8米之间。
而室外游泳池的尺寸则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同样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
此外,游泳池的深度变化也需要符合规范,通常会设置浅水区和深水区,以满足不同游泳者的需求。
其次,水质处理是游泳池设计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游泳池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游泳者的健康和安全。
因此,在设计游泳池时,需要考虑到水质处理系统的设置,包括过滤、消毒、循环等设施。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水质监测和维护设施的设置,以保证游泳池水质的持续稳定。
另外,游泳池周边的环境设施也是设计规范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部分。
这包括了游泳池边的防滑处理、安全设施的设置、照明设施的规划等。
同时,对于室外游泳池来说,还需要考虑到遮阳设施、休息区、更衣室等的设置,以提高游泳者的使用体验。
除了以上提到的要素,游泳池设计规范标准还涉及到了排水系统、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多个方面,这些都需要在设计过程中进行充分考虑。
在实际设计中,需要结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考虑到实际使用情况和环境特点,以确保游泳池的设计符合规范并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
综上所述,游泳池设计规范标准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要素,包括尺寸和深度、水质处理、环境设施等。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全面考虑这些要素,并结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以确保游泳池的设计安全、舒适且符合规范。
希望本文能够为游泳池设计者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帮助他们设计出更加优质的游泳池设施。
游泳馆建设标准
游泳馆建设标准游泳馆是供人们进行游泳和其他水上运动的场所,其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游泳馆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为了确保游泳馆的建设达到标准,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游泳馆的场地选址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远离噪音和污染源,周边环境宜静谧清洁。
游泳馆的建筑结构要符合安全标准,建筑材料要具备防水、防潮、防腐蚀等特性。
游泳馆的设计要考虑到通风、采光等因素,保证室内空气流通,充足的自然光照。
此外,游泳馆的消防设施也是至关重要的,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其次,游泳馆的设施设备也是建设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游泳馆应当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更衣室、淋浴间、卫生间等设施,保证游客的健康和舒适。
游泳池的建设要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保持水质清洁、无菌,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和处理。
游泳馆应当配备专业的救生设备和急救设施,保障游客的安全。
再次,游泳馆的管理和服务也是建设标准的重要内容。
游泳馆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安全规范,确保游客的安全和秩序。
游泳馆的服务要周到、细致,为游客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保障游客的健康和享受。
最后,游泳馆的建设标准还需要考虑到环保和节能的因素。
建设游泳馆要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游泳馆的设施设备要具备节能、环保的特性,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浪费。
综上所述,游泳馆的建设标准涉及到场地选址、建筑结构、设施设备、管理服务、环保节能等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确保游泳馆的建设达到标准,为人们提供安全、舒适的游泳环境。
只有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才能保障游泳馆的质量和安全,满足人们对健康、休闲的需求。
国际游泳馆最新规范标准
国际游泳馆最新规范标准随着国际体育赛事的日益增多,对游泳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确保运动员的安全、比赛的公平性以及观众的观赏体验,国际泳联(FINA)等组织制定了一套国际游泳馆的最新规范标准。
以下是这些规范的主要内容:一、场地规格1. 标准游泳池长度为50米,宽度至少为25米,水深至少为2米。
2. 跳水池应至少有5米深,跳板和跳台的高度应符合国际比赛标准。
3. 游泳馆应配备至少8条泳道,泳道宽度至少为2.5米。
二、水质要求1. 水质应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饮用水标准。
2. 泳池水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无有害微生物。
3. 泳池水的pH值应保持在7.2至7.6之间,以确保运动员皮肤和眼睛的安全。
三、安全设施1. 游泳馆应配备足够的救生员和救生设备,如救生圈、救生绳等。
2. 应有清晰的安全标识和紧急疏散通道。
3. 游泳馆应安装监控摄像头,确保馆内安全。
四、照明标准1. 游泳馆内的照明应均匀,无眩光,确保运动员和裁判的视线不受干2. 照明强度应满足国际比赛标准,一般为500至1000勒克斯。
五、观众设施1. 观众席应有足够的座位,且视线开阔,无遮挡。
2. 应提供残疾人专用座位和通道。
3. 观众区应配备足够的卫生间和休息区。
六、技术设备1. 游泳馆应安装先进的计时系统,确保比赛成绩的准确性。
2. 应有音响系统,用于播放比赛信息和背景音乐。
3. 应配备电视转播设备,以满足国际比赛的转播需求。
七、环境控制1. 游泳馆应有良好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新鲜。
2. 应有温度控制系统,保持室内温度适宜。
3. 应有湿度控制系统,防止空气过于潮湿。
八、环保要求1. 游泳馆的建设和运营应符合环保标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应使用环保材料和节能设备。
九、维护与运营1. 游泳馆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施的完好。
2. 应有专业的运营团队,负责游泳馆的日常管理。
国际游泳馆的最新规范标准旨在提供一个安全、公平、舒适的比赛和观赏环境。
游泳馆的标准
游泳馆的标准游泳馆是供人们进行游泳和健身锻炼的场所,其标准建设对于保障游泳者的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
游泳馆的标准应包括场地选址、建筑设计、设施设备、水质管理、安全措施等方面,下面将逐一进行介绍。
首先,游泳馆的场地选址应远离工业区和污染源,周围环境应清洁整洁,空气新鲜。
建筑设计应考虑到空气流通和采光情况,保证游泳者在游泳过程中能够呼吸到新鲜空气,同时避免日光直射对水质的影响。
其次,游泳馆的设施设备应齐全,包括泳池、更衣室、淋浴间、观众席等。
泳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水质清澈透明,PH值和余氯含量稳定,保持良好的水质。
更衣室和淋浴间应干净整洁,提供足够的更衣柜和淋浴设施,方便游泳者更衣洗浴。
观众席应设置在合适的位置,保证观众能够清晰观看游泳比赛。
此外,游泳馆的水质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定期检测水质,保证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同时,游泳馆应配备专业的水质管理人员,负责水质的监测和调节,确保游泳者在良好的水质环境中进行游泳活动。
最后,游泳馆应设置完善的安全措施,包括救生员、急救设备、安全警示标识等。
救生员应具备专业的救生技能,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急救设备应放置在显眼的位置,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进行使用。
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泳池周围和深水区,提醒游泳者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总之,游泳馆的标准建设对于保障游泳者的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才能让游泳者在良好的环境中进行游泳活动,享受健康的乐趣。
希望各游泳馆能够重视标准建设,为广大游泳爱好者提供更好的游泳场所。
游泳馆设计规范
总出人口布置应明显,不宜少于二处,并以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
观众出入口的有效宽度不宜小于0.15m/百人的室外安全疏散指标道路应满足通行消防车的要求,净宽度不应小于3.5m,上空有障碍物或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m.体育建筑周围消防车道应环通观众出入口处应留有疏散通道和集散场地,场地不得小于0。
2m2/人,可充分利用道路、空地、屋顶、平台等.部分专用停车场(贵宾、运动员、工作人员等)宜设在基地内应确定建筑功能分区.可分为竞赛区、观众区、运动员区、竞赛管理区、新闻媒体区、贵宾区、场管运营区等。
应考虑残疾人参加的运动项目特点和要求,应满足残疾观众的需求运动场地界线外围必须按照规则满足缓冲距离、通行宽度及安全防护等要求。
裁判和记者工作区域要求、运动场地上空净高尺寸应满足比赛和练习的要求。
应考虑场地运动器械的安装、固定、更换和搬运需求。
场地的对外出入口应不少于二处,其大小应满足人员出入方便、疏散安全和器材运输的要求.残疾观众席位为千分之二,方便残疾人入席和疏散观众席有背硬椅:座宽0。
48,排距0。
8。
座椅高度0。
35~0。
55.记者席,评论员席。
观众席纵走道间连续座位数目,室内每排不宜超过26个。
当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数目应减半。
主席台和包厢宜设单独的出入口。
主席台应与其休息室联系方便,并能直接通达比赛场地,与一般观众席之间宜适当分隔。
观众席规模10000以下,主席台1%~2%;观众席规模10000以上,主席台0。
5%~1%;独立的看台至少应有二个安全出口,且体育馆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人通向安全出口的纵走道设计总宽度应与安全出口的设计总宽度相等.经过纵横走道通向安全出口的设计人流股数应与安全出口的设计通行人流股数相等每一安全出口和走道的有效宽度除应符合计算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安全出口宽度不应小于1。
1m,同时出口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倍数,4股和4股以下人流时每股宽按0。
游泳馆建设标准
游泳馆建设标准游泳馆是供人们进行游泳和其他水上运动的场所,是体育休闲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游泳馆的安全、舒适和高效运营,制定和遵守建设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就游泳馆建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游泳馆的场地选择要合理。
应该选择在交通便利、周边环境优美、供水供电供暖条件良好的地方建设。
场地的选址应该避免在污染源附近,以确保游泳馆的环境卫生。
其次,游泳馆的建筑设计要符合相关标准。
建筑物结构要稳固耐用,能够承受一定的风雨和地震等自然灾害。
室内空间设计要合理,保证游泳者的活动空间和观众的观赏空间。
此外,建筑材料的选择也要符合环保要求,不得使用有害物质。
游泳馆的设施设备也是建设标准的重要部分。
游泳池的水质处理设备要先进,能够保持水质清洁卫生。
游泳池的深度、长度、宽度等尺寸要符合国家标准,以满足各类游泳比赛的需求。
此外,游泳馆还需要配备更衣室、淋浴间、观众席、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以提供良好的使用体验。
除了建筑和设施设备,游泳馆的管理和服务也是建设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游泳馆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游泳者的人身安全。
同时,游泳馆的服务人员要接受专业培训,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用户的需求。
最后,游泳馆的运营管理也是建设标准的重要内容。
游泳馆要制定健全的运营计划,合理安排各项活动,提高场馆的利用率。
同时,游泳馆还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促进游泳事业的发展。
总之,游泳馆建设标准涉及到场地选择、建筑设计、设施设备、管理服务和运营管理等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游泳馆的安全、舒适和高效运营。
只有严格遵守建设标准,才能建设出优质的游泳馆,为人们提供良好的游泳环境和服务。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3(游泳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解释。(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主编单位是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参编单位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体育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北京中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第十二条游泳馆根据使用要求确定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游泳馆根据人口规模分级对应的建设规模表
座席数
单座面积指标
(m2/座)
人口规模
4000-3000
3000-1500(不含3000)
含跳水池
不含跳水池
含跳水池
200万以上人口
6.7-7.9
6.9-8.7
7.9-10.7
100-200万人口
第九条游泳馆的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条件要求。
第十条游泳馆应件,在满足体育竞赛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节能、节水措施,科学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合理确定建设方案。
第三章 建设规模
第十一条游泳馆的建设规模应按人口规模和竞赛要求确定。游泳馆按照人口规模可分为五级,即200万以上人口、100-200万人口、50-100万人口、20-50万人口、20万以下人口。
第二十二条运动员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运动员用房应包括:运动员及随队官员休息室、兴奋剂检查室、医务急救室和检录处等。
运动员用房最低标准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运动员休息室、兴奋剂检查室、医务急救室和检录处建筑面积指标(m2)
等级
游泳池的建设标准和许可
游泳池的建设标准和许可
游泳池的建设标准和许可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
以下是一般的建设标准和许可程序:
1. 建设标准:
- 水质标准:游泳池的水质应符合相关健康和安全标准,确
保游泳者的健康。
- 设施标准:游泳池的设施包括游泳区域、深度、深水区和
浅水区的设置,边缘防护、过滤系统、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等。
- 安全标准:游泳池应配备相应的救生设施,如泳圈、浮板等,并设置合适的安全警示标志。
- 卫生标准:游泳池应有清洁卫生的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清
理池底、更换水质、保持周边环境清洁等。
2. 许可程序:
- 提交申请:申请者需要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游泳池建设申请,包括详细的建设计划和设计图纸。
- 审核评估: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是否符
合相关的建设标准。
- 现场检查:管理部门可能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建设计划和
设计符合要求。
- 批准发证:如果申请符合标准,管理部门将核发游泳池建
设许可证。
请注意,以上信息只是一般建设标准和许可程序的概述。
具体的标准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具体建设之前咨询当
地的建设管理部门或专业咨询机构,以确保您的游泳池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游泳馆建设方案标准规范
游泳馆建设方案标准规范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游泳运动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受到欢迎。
游泳馆作为人们进行游泳运动的主要场所,其建设方案标准规范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本文将从游泳馆建设方案的规范标准、建设条件和设计要求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规范标准游泳馆建设方案的规范标准主要包括国家及行业标准和安全卫生规范。
国家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游泳池安全操作规程》、《游泳馆设计卫生标准》等,这些标准能够确保游泳馆的建设合理、安全、卫生,有效地保障游泳者的健康。
安全卫生规范包括游泳馆内设施、水质监测、消毒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这些规范能够从细微之处保障游泳者的健康。
二、建设条件游泳馆建设条件主要包括场地选址、环境条件和供电供水等方面。
场地选址应符合相关的地方规划、环境保护和安全防护要求,选址应至少在区域的中心位置或至少便于游泳者到达,通常应该尽量避免在人口密集区、工业区、污染源附近设置游泳馆。
环境条件主要包括风向、日照、地形地貌等因素,游泳馆应该尽量选择四周通风、气温适宜、阳光充足的环境,同时应避免地形高低不平、地势低洼等情况。
供电供水方面,游泳馆的用电低压接入电网必须符合规定标准,电器设施必须符合规定并设置保护装置;供水方面要求水源充足,水质清洁,游泳馆必须安装进出水口、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设备。
三、设计要求游泳馆建设需要注意设计要求。
建筑设计应符合现代化游泳馆的标准,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室内环境和舒适度、游泳池设计等方面。
基础设施应该包括游泳馆的布局、设备选型等,同时要考虑建设成本及经济效益。
室内环境和舒适度包括空气质量、温度、湿度等方面,应保证舒适度和健康;游泳池设计包括游泳池面积、水深、水质等方面,应符合规定标准。
四、总结综上所述,游泳馆建设方案标准规范对游泳者的健康保障至关重要。
只有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和安全卫生规范、选址、环境和供电供水等方面都得到保障、同时在建筑设计、基础设施、室内环境和舒适度、游泳池设计等方面均能符合标准时,我们才能建造出高水平、高质量的游泳馆,更好地服务于人们对健康和休闲的需求。
城市公共游泳馆建设标准
城市公共游泳馆建设标准嘿,朋友们!咱今天来聊聊城市公共游泳馆建设标准这档子事儿。
你说这公共游泳馆啊,那可是咱老百姓夏日里的快乐天堂!想象一下,炎热的夏天,一头扎进清凉的水里,哇,那感觉,别提多爽啦!可这天堂要是没建好,那可就闹心咯。
首先呢,这场地得够大吧!不能游两下就到头了,那多没意思呀。
就像咱吃饭得有个宽敞的桌子,不然胳膊都伸不开,咋吃得香呢?这游泳馆也得有足够的空间让大家能尽情地游来游去。
水质那可得严格把关!可不能是脏兮兮的水,那不成了污水池啦?得像咱家里的白开水一样干净才行。
不然游完了浑身痒痒,还起红疙瘩,那谁还愿意去呀!这就好比咱买水果,谁不挑新鲜干净的呀。
安全措施也绝对不能马虎!救生员得时刻瞪大了眼睛,就像老鹰盯着小鸡似的,一有情况立马出手。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那是人命关天的事儿呀!还有那些扶手啊、台阶啊,都得稳稳当当的,别让人一不小心就摔个大跟头。
再说说温度,水里温度得合适,不能太冷也不能太热,不然下去要么冻得直哆嗦,要么热得像泡温泉,那还游啥泳呀!这就跟咱睡觉盖被子一样,得盖得舒舒服服的。
还有更衣室和淋浴间,也得好好弄。
更衣室不能太小太挤,换个衣服都得扭来扭去的,那多不方便呀。
淋浴间的水得热乎,别洗个澡还得哆哆嗦嗦的。
咱老百姓去游泳馆不就是图个乐呵,图个放松嘛。
要是建得不好,谁还愿意去呀!所以啊,这城市公共游泳馆建设可得用心,得让大家都能在里面开心地游,放心地玩。
这公共游泳馆就像是城市里的一个大宝藏,得好好挖掘,好好打造。
让大家在忙碌的生活中有个能放松身心的好去处。
可别小看了这游泳馆,它能给咱带来的快乐那可是无穷无尽的呀!希望以后咱城市里的公共游泳馆都能建得杠杠的,让咱都能尽情享受游泳的乐趣!这就是我对城市公共游泳馆建设标准的看法,你们觉得呢?。
游泳馆建设标准
游泳馆建设标准游泳馆是供人们进行游泳、健身和休闲的场所,其建设标准对于保障游泳馆的安全、舒适和功能性至关重要。
在游泳馆的建设中,需要考虑到场地选址、建筑结构、设施配备等多个方面,以确保游泳馆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并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
首先,在游泳馆的选址上,应该考虑到周边交通便利性、自然环境、用地规划等因素。
游泳馆应该位于交通便利的地区,方便市民前来游泳健身。
同时,周边环境也应该相对清静,避免噪音和污染对游泳馆的影响。
此外,用地规划需要充分考虑游泳馆的建筑面积、停车场、绿化带等,以保证游泳馆的建设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其次,在游泳馆的建筑结构上,需要考虑到建筑的稳固性、采光通风、防水防潮等因素。
游泳馆的建筑结构应该稳固耐用,能够承受大风大雨等自然灾害。
同时,建筑内部的采光通风也需要得到重视,以保证游泳馆内空气流通,光线充足。
另外,防水防潮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游泳馆作为一个水域场所,需要做好防水防潮工作,以保证建筑结构的稳定和使用寿命。
此外,在游泳馆的设施配备上,需要考虑到游泳池、更衣室、淋浴间、观众席等设施的合理布局和舒适性。
游泳池的设计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水质清澈、无污染,同时需要设置合适的水温和水深,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更衣室和淋浴间的设计也需要考虑到人流量和卫生条件,保证使用者的舒适度和健康安全。
观众席的设置应该考虑到观众的视野和休息条件,提供舒适的观赛环境。
总的来说,游泳馆的建设标准涉及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结构、设施配备、选址环境等因素。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得到合理规划和设计,游泳馆才能够成为一个安全、舒适、功能齐全的场所,满足人们的健身和休闲需求。
因此,在游泳馆的建设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游泳馆的质量和安全性。
游泳馆建设标准(A4)1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3 (游泳馆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建标――20092009 北京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3(游泳馆建设标准)建标――2009(限国内印发)主编部门: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年月日出版社2009 北京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9] 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办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编制的《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OO九年月日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技术规则的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游泳馆的建设,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组织编制《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建设部立项,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主编、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单位具体编制,任务完成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提出了游泳馆建设选址的要求,确定了此类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指标,明确了在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具有指导作用。
(新版)游泳场所体育设施国家标准
游泳池水面面积250㎡以下的,应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水面面积在250㎡及以上的,应按面积每增加250㎡及以内增设1个救生观测台
救生观察台高度不低于1.5m
有救生圈、救生杆和护颈套等救生器材
有急救药品、氧气袋等急救用品
在醒目位置悬挂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的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游泳场合体育设施国家尺度之宇文皓月创作
场合
主要内容说明
是否合格
人工游泳场合
游泳池壁及池底光洁、呈浅色
无视线盲区
带出发台的游泳池,从出发端开始延伸至少6米的范围内,水深应不小于1.35米
池面有明显的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标记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
水面面积500㎡以下至少2个,500㎡以上(含500㎡)至少4个出入水池扶梯
扶梯应经过光滑倒角处理,不该有粗糙或锐角部位
游泳池四周铺设有防滑走道,其地概况的静摩擦系数பைடு நூலகம்多于0.5
游泳池池岸、卫生间、淋浴间及更衣室地面应防滑,在湿润状态下地面静摩擦系数很多于0.5
游泳池内的排水设施应设置平安防护罩
游泳池区域的水面水平照度不低于200Lx
开放夜场有足够的应急照明灯
儿童游泳池不该配备戏水设备
在醒目位置悬挂“游泳人员须知”、“严禁跳水”、“严禁追跑打闹”、“防滑”、“佩戴泳帽”等需要的平安警示
在醒目位置悬挂溺水抢救操纵规程及溺水事故处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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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3 (游泳馆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建标――20092009 北京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3(游泳馆建设标准)建标――2009(限国内印发)主编部门: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年月日出版社2009 北京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9] 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办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编制的《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OO九年月日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技术规则的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游泳馆的建设,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组织编制《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建设部立项,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主编、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单位具体编制,任务完成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提出了游泳馆建设选址的要求,确定了此类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指标,明确了在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具有指导作用。
本标准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游泳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解释。
(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主编单位是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参编单位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体育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北京中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目录第一章总则 (5)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 (6)第三章建设规模 (7)第四章主要项目构成与建筑面积指标 (8)第五章建筑标准 (10)第六章主要经济指标 (11)用词和用词说明 (12)条文说明 (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游泳馆的建设,贯彻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提高游泳馆建设项目决策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游泳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游泳馆项目。
政府投资建设的改建、扩建工程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游泳馆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服务于竞赛体育及群众体育的需要,做到规模合理、功能适用、经济高效。
第五条游泳馆的新建(迁建)项目,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乡建设规划、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按实际情况考虑发展需要,避免重复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六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游泳馆的建设,尚应符合《游泳馆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同时也应符合国际体育竞赛规则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定额的规定。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第七条游泳馆的选址应征得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并考虑远期发展的需要。
第八条游泳馆的选址应考虑市、区各级体育设施的布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在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段选址,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
用地至少应有一面或两面临接城市道路,以满足交通、疏散等要求。
第九条游泳馆的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条件要求。
第十条游泳馆应满足朝向、日照、风向、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建设条件的要求,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在满足体育竞赛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节能、节水措施,科学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合理确定建设方案。
第三章建设规模第十一条游泳馆的建设规模应按人口规模和竞赛要求确定。
游泳馆按照人口规模可分为五级,即200万以上人口、100-200万人口、50-100万人口、20-50万人口、20万以下人口。
第十二条游泳馆根据使用要求确定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游泳馆根据人口规模分级对应的建设规模表注:1、1500座以下游泳馆按13000㎡为上限。
2、本表的使用方法详见条文说明。
第十三条5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可设置次一级(所在地的行政级别)的游泳馆,其规模应按1500座以下游泳馆确定。
第十四条游泳馆的竞赛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体育赛事等级表第四章主要项目构成与建筑面积指标第十五条游泳馆由运动场地、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等组成。
第十六条运动场地包括:比赛池和热身池,其规格和设施标准应符合各运动项目规则和赛事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看台包括:观众席(含无障碍坐席)、运动员席、媒体席、主席台和包厢等,应根据游泳馆等级和赛事要求进行设置。
第十八条无障碍坐席位至少应按看台总坐席数的2‰设置,位置应方便入席及疏散。
第十九条主席台的规模宜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主席台坐席指标(席)第二十条辅助用房包括:观众用房、运动员用房、竞赛管理用房、媒体用房、场馆运营用房和技术设备用房和安保用房等,其功能布局应满足比赛要求,具有通用性和灵活性,便于使用和管理,并解决好平时与赛时各类用房的利用问题。
第二十一条观众用房包括:观众区、贵宾区和其他(赞助商区)。
观众用房应与其看台区接近,建筑面积应与其使用要求及使用人数相一致,并配置相应的服务设施。
第二十二条运动员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运动员用房应包括:运动员及随队官员休息室、兴奋剂检查室、医务急救室和检录处等。
运动员用房最低标准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运动员休息室、兴奋剂检查室、医务急救室和检录处建筑面积指标(m2)第二十三条竞赛管理用房应包括:组委会办公和接待用房、赛事技术用房、其他工作人员办公区、储藏用房等。
最低标准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 5 组委会办公和接待用房、赛事技术用房、其他工作人员办公区和储藏用房建筑面积指标(m2)第二十四条媒体用房应包括:媒体工作区和媒体技术支持区。
媒体工作区包括:新闻发布厅、记者工作区、记者休息区、评论员控制室(CCR)、转播信息办公室(BIO)和新闻官员办公室等。
媒体用房最低标准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媒体用房建筑面积指标(m2)第二十五条技术设备用房包括:计时记分用房和扩声、场地照明机房。
计时记分用房应包括:计时控制,屏幕控制室,数据处理室等。
技术设备用房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游泳馆技术设备用房建筑面积指标(m2)第二十六条场馆运营用房包括:办公区、会议区和库房。
第二十七条其他设备用房应包括:消防控制室,电气系统用房、设备机房和设备库房等。
第二十八条安保用房包括:安保观察室、安保指挥室。
第五章建筑标准第二十九条游泳馆应充分满足相应级别的体育竞赛要求,同时应满足观众观看比赛所需要的视觉及声学环境要求。
第三十条游泳馆的建设除满足相应体育竞赛要求外,场地及用房还应兼顾全民健身等活动要求。
第三十一条游泳馆结构形式应满足大空间、大跨度的体育建筑设计要求,同时兼顾经济性和实用性。
第三十二条游泳馆空间形式、设备选型、材料选用应充分考虑节能、环保等可持续发展要求。
第三十三条游泳馆应便于维护管理,同时应有安全、可靠的措施能够应对使用中发生的紧急情况和意外事件。
第三十四条体育场的建设应考虑体育运动的特点,考虑老幼及残障人士等不同使用对象的特殊要求。
第三十五条在同一场地上应能开展不同的运动项目。
内部辅助用房应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第三十六条运动场地界线外围须按照规则设有缓冲区域、通行宽度及安全防护等要求。
第三十七条看台平面布置应根据比赛场地和运动项目,使多数席位处于视距短、方位好的位置。
第六章主要经济指标第三十八条游泳馆工程概预算应满足国家取费规定和地方定额标准。
第三十九条游泳馆的平均建安工程造价水平,可参照当地多层住宅的平均建安工程造价的3.5-5.5倍确定。
第四十条建筑装修标准应在满足体育竞赛要求前提下,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优先选取国产装修材料。
第四十一条游泳馆的建设应满足国家和当地节能减排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对采暖、空调、电梯、供配电、弱电、卫生及消防等设备宜采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国产产品。
用词和用词说明第一条游泳馆:能够进行游泳、跳水、水球和花样游泳等室内外比赛和热身的建筑和设施。
主要由比赛池和热身池、看台、辅助用房及设施组成。
第二条看台:体育设施中设置有观众席位,并能为观众提供良好的观看条件和安全方便的疏散条件的结构体。
第三条视距:由观众眼睛到比赛场地中被观察物体的距离。
附件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3(游泳馆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目录第一章总则 (15)第三章建筑规模 (16)第四章主要项目构成与建筑面积指标 (21)第五章建筑标准 (23)第六章主要经济指标 (2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条阐述标准的编制目的。
游泳馆是满足体育运动竞赛、训练和群众健身娱乐等需要的场所。
长期以来,游泳馆项目由于没有建设标准可依,各地建设水平差距较大,为规范游泳馆的建设,更好地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并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由国家建设部和发展改革委审批发布的、关于游泳馆建设水平的国家标准。
第二条本条说明标准的主要作用。
本标准是编制、审批、评估游泳馆项目有关政策、技术、经济等要求的依据,为各级政府对项目决策和综合评价提供基础指标。
本标准的直接使用者是各级政府的决策部门和检查监督部门;相关使用者是建设单位、设计咨询单位等。
第三条本条规定标准的适用范围。
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资金建设的新建游泳馆项目按本标准执行。
使用政府资金建设的改建、扩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同类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本条规定了游泳馆的建设原则。
游泳馆首先要保障体育竞赛的功能需求,兼顾全面健身活动。
其建设应充分考虑我国国情与地区发展差异性,有效地使用建设资金,实现功能、规模的最优配置。
第五条在城乡建设规划、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游泳馆发展规划中,新建的游泳馆项目应重视体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减少浪费;改建、扩建项目应将原有设施中能够利用的部分计入所定的总面积中,合理优化、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