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营运管理规范(粤高路营函【2008】49号)
广东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25•【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7号•【施行日期】2022.1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7号)《广东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8月19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王伟中2022年8月25日广东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和车辆通行行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提高服务质量和通行效率,维护高速公路使用者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及其服务区、收费站等场所的运营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对高速公路路网运行、联网收费、服务质量等实施行业管理。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予以配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承担所属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具体工作,维护和管理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五条全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可以成立行业组织,制定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相关规则和团体标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会员单位依法经营,保障会员单位合法权益,代表会员单位监督、校核结算机构的清分结算等工作,并接受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省统一的高速公路服务规范,定期组织对全省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办法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公司)路政管理,达到依法治路,保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高效运营,根据国家、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路桥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路桥公司全资、控股、分公司以及委托管理的营运公司所管辖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队)。
第三条本办法以《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广东省公路条例》、《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广东省交通集团所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办法》、《广东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营运管理规范》等文件作为编制依据。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第四条路桥公司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的设置1、路桥公司路政管理工作归口营运管理部;2、各高速公路路政队伍根据省交通厅粤交法函[2002]862号进行设置:以高速公路经营公司经营的路段为基础,原则上管辖里程在70公里以上的设路政大队;70公里以下的设路政队。
3、各高速公路新组建路政队伍或因管理实际的需要增设路政队伍时,由所在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将新组建或新增路政队伍的规模及原因上报路桥公司,经路桥公司同意后转报省交通集团。
第五条高速公路路政人员的配备和任免1、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人员主要依据各路段通车里程配备,暂定标准如下:(1)通车里程50公里以下(含50公里)的,平均每2.5公里配备1名路政管理员,各路政大队(队)的编制以广东省公路管理局批复的实际人数为准。
(2)通车路程超过50公里的,每增加5公里增配1名路政管理员;2、各路段路政正、副大队长、队长(不设大队时)由各路段经营公司根据本办法的第五条任职条件推荐,经路桥公司考察同意后,报省交通集团审核,省公路局任免;大队下属各路政正、副中队长经路桥公司考察同意后,由项目公司任免,并报省公路管理局核准。
3、各路政管理人员按照交通(路政)行政执法资格条件,由各路段经营公司推荐,经路桥公司考察同意后,报省交通集团初审,省公路管理局审核,报省交通厅核准,按有关规定申领交通行政执法证(申请表格见附件三)。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评价的办法(试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评价的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6.04.19•【字号】粤交费函〔2016〕894号•【施行日期】2016.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评价的办法(试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4月19日以粤交费函〔2016〕894号发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管理,不断提升高速公路运营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高速公路通行服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及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服务导向、统一标准、分级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开通运营超过一年以上的高速公路路段(服务区、停车区)。
第四条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一)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工作通过考查高速公路养护质量、联网收费设施、联网收费服务、服务区服务、收费站服务以及路段通行服务等管理、技术指标,综合评价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
(二)全省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评价结果按照评分情况分级评定,各等级的评定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三)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服务质量评价方法及评分标准按照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执行。
第五条组织与管理:(一)全省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工作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各地级市(含省直管县,下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广东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协会、第三方调研机构等单位负责。
(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三)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调研机构负责开展全省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调查与评价工作。
(四)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评价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全省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调查与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关于广东省交通集团全面提升高速公路质量管理行动的实施意见(粤交集基[2011]92号)
粤交集基〔2011〕92号━━━━━━━━━━━━━━━━━━━━━━━━━━━关于广东省交通集团全面提升高速公路质量管理行动的实施意见直属各单位、本部各部门:为全面落实“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提升年行动纲要”(粤交基〔2010〕446号,以下简称“行动纲要”)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70号)精神,深入贯彻“好字优先,快在其中”的行动方针,全面推动标准化管理工作,集团结合工作实际,就全面提升高速公路质量管理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行动目标以“广东标杆,集团创造”提升广东高速公路形象为己任,全面落实“行动纲要”的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双标管理”,“好字当先,快在其中”优质高效地完成集团“十二五”高速公路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水平有显著提升,切实提升集团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争当高速公路建设排头兵,推动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上台阶,实现“十二五”期项目竣工验收为优良工程,部分获得国家级奖项的目标。
二、指导思想(一)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在集团所属新建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中全面落实“双标管理”,开展提升高速公路质量管理行动,扎实推进高速公路工地建设标准化、设计标准化、施工标准化、管理标准化的各项工作。
(二)刚性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集团各二级单位必须切实提高执行力,在自身业务范围内刚性推行标准化管理的各项工作,做到标准化管理要求明确,标准统一,不打折扣,确保标准化管理得到有效推行,并大力提倡创新,在高速公路标准化建设方面有新思路,新方法,新形象。
(三)务实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化管理”的关键是施工工艺标准化,提高机械化水平,以施工的标准化确保工程实体质量的优良。
以人为本,致力于改善施工工作环境,正确处理好高速公路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注重节约、环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不搞“形象工程”,杜绝铺张浪费,以“朴素、整洁、美观、舒适、环保、耐久” 为高速公路建设的指导思想,促进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部分高速公路起始路段收费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部分高速公路起始路段收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4.20
•【字号】粤交营函〔2020〕288号
•【施行日期】2020.04.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部分高速公
路起始路段收费的通知
粤交营函〔2020〕288号
深圳、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委),省交通集团,联合电服公司: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城市周边高速公路起始路段收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47号)及省领导批示(交通0093)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运行和服务管理,按照精准计费的原则,调整广珠西线高速公路(一期)、水官高速公路、惠深高速公路惠州段3个项目起始路段的计费起点和桩号,并更新分段计费标准表。
请联合电服公司指导上述路段及时做好费率参数调整相关工作,确保恢复收费时启用更新后的分段计费标准。
附件:
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pdf
广珠西线高速公路(一期)客车分段计费标准表.pdf
水官高速公路客车分段计费标准表.pdf惠深高速公路惠州段客车分段计费标准表.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部分高速公路起始路段收费的通知.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12.30•【字号】粤交路〔2020〕867号•【施行日期】202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的通知粤交路〔2020〕867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珠江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相关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广告标牌设施管理,规范广告标牌设施的设置,按照《广东省公路条例》《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的管理办法》(粤交〔2018〕13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我省181对服务区(停车区)规划广告标牌设施582个(其中高耸式广告标牌设施533个,落地式广告标牌设施49个)。
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广告标牌设施的管理工作,加强该区域内广告标牌设施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违法设置广告标牌设施的行为,切实履行好交通公路部门法定职责。
二、广告标牌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广告标牌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广告标牌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三、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广告标牌设施规划位置,在设置和安装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
四、本《方案》印发前已发布的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文件中含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的广告标牌设施规划位置不再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收费公路养护监管的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收费公路养护监管的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5.08.28•【字号】粤交基〔2015〕1024号•【施行日期】2015.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收费公路养护监管的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8月28日以粤交基〔2015〕1024号发布自2015年8月28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收费公路养护管理,保障收费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17号令)、《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593号令)、《广东省公路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的养护和监督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收费公路,包括设站收费的公路和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收费公路。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全省收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全省收费公路养护监管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其中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收费公路的具体养护监管工作。
高速公路按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途经沿线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行具体养护监管职责。
本省区域内各收费公路的具体养护监管单位由省公路管理机构报省交通运输厅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有关规定及本办法的规定开展收费公路的养护工作。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在收费站公示所属的各收费公路具体养护监管单位。
第五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加强公路养护,建立健全养护管理体系,落实养护管理人员和必要的养护设备、经费,确保养护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保证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第六条收费公路的养护应当执行国家及行业制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收费公路的技术状况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进行检测和评定,公路技术状况用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和相应分项指标表示。
广东省交通厅粤交基[2008]563号
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08〕563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省公路管理局、航道局,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省交通集团: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钢材、水泥、主要地材、油料等价格波动较大,材料价差超出项目业主、承包人正常风险范围,影响了交通建设项目进展及工程质量。
2004年以来,省交通厅先后颁布了《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钢材水泥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04〕49号)、《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地材、油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05〕812号)和《关于我省交通建设项目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意见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函》(粤交基函〔2006〕1257号)等指导性意见,为规范、指导价差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合同价差管理,结合2004年以来有关价差指导性意见的实施情况,我厅修改、制定了《广东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性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主题词:交通建设材料通知抄送:省交通咨询服务中心、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广东省交通厅办公室2008年6月25日印发广东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性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合同风险职责,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原则,规范合同价差管理工作,结合我省交通建设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实际,综合2004年来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实施情况,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对于钢材、水泥材料,2003年10月1日~2008年7月1日期间签订合同的项目,合同中有价差调整条款的,应遵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对价差调整未明确或约定合同期内不调价的,可按省交通厅粤交基〔2004〕49号指导性意见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应明确材料价差调整的风险幅度、调整原则和计算办法。
二、对于主要地材、油料材料,2005年6月1日~2008年7月1日期间签订合同的项目,合同中有价差调整条款的,应遵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对价差调整未明确或约定合同期内不调价的,可按省交通厅粤交基〔2005〕812号指导性意见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应明确材料价差调整的风险幅度、调整原则和计算办法。
《广东省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区管理工作制度(试行)》、
粤交基〔2010〕105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区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广东省高速公路养护科学决策管理制度(试行)》和《广东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制度(试行)》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公路局,省公路局,省交通集团:现将《广东省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区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广东省高速公路养护科学决策管理制度(试行)》和《广东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建议及时告厅(基建管理处),以便修订时参考。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1—主题词:交通 公路 养护 管理 制度 通知抄送: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省路桥发展有限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交通实业投资公司,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高速公路总公司、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路桥总公司、珠海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佛山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汕头海湾大桥有限公司。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0年 8月12日印发 —2—广东省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区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省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区规范化管理及安全作业管理工作,保障高速公路养护作业人员、作业设备的安全,保障过往车辆的安全及有序通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公路条例》、《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法律、规程,结合我省高速公路管养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营运高速公路。
第三条 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管理应贯彻“预先防控、全程监管、安全畅通”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养护安全作业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四条 高速公路养护维修的安全作业,除应符合本制度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章 管理职责划分第五条 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类管理、综合协调”。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部分营运路段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部分营运路段2018-2020年度养护用沥青材料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部分营运路段2018~2020年度养护用沥青材料采购(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粤交集基〔2018〕376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各营运路段项目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项目资金来自发包人自筹,由发包人委托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统一进行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各发包人签订合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部分营运路段2018~2020年度养护用沥青材料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39个营运路段 2018年至2020年度养护工程所需沥青材料的采购.本项目设1个标段。
具体如下:注:1、发包人全称及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2、本表数量为暂定供应数量,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沥青生产厂家或合法的经销代理商(供应商)资质, 且具有类似工程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务,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8月20日至 2018 年8月24日,每日上午 9 时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时至16 时(北京时间,,在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
3 如为经销代理商报名,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拟投标材料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广州建设工程申请报名申请表》(原件二份).各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申请企业IC 卡,无IC 卡号的申请将不予受理.IC 卡的办理和《广州建设工程申请报名申请表》的下载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 。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一、前言为了推进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管理制度标准化工作,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快捷运营,特编制本文件。
二、制度标准化总则1.标准化的目的(1)规范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项制度,提高管理的规范化程度;(2)统一管理标准,协调各方的利益关系,提高经营效率;(3)建立健全的法制、自律机制,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2.标准化的基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结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管理实际,进行制度设计和标准制定。
3.标准化的程序(1)提出标准化建议:由相关管理人员向制定单位提出,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应经过多方讨论确定;(2)制定标准计划:按标准化工作计划、标准化设计工作计划、标准制定计划顺序制定,提交内部审定;(3)制定标准条件:由制定单位组织编写标准文件,经内部审定、有关部门审查、对外公示后发行;(4)实施标准条件:通过制定单元内部培训和外部宣传等方式实现标准条件的确定和推行;(5)监督和检查:对标准条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没有执行或执行不规范的单位进行整改。
三、制度标准化的主要工作内容1.标准制定(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制度的具体性和可操作性,细化管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程序,节约时间和精力;(2)围绕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制定配套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
2.标准升级改进(1)跟踪国内外最新成果和经验,对制定的标准进行及时升级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和管理环境;(2)收集和分析反映实际情况和需求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完善或新增标准的建议,经内外部专家审定后进行推行。
3.标准宣传(1)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广大员工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2)通过培训、演示、现场操作等方式,使员工熟悉和掌握制度要求,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执行效果,维护公共利益和企业经营利益。
广东省交通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2008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2008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通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09.03.27•【字号】粤交基函[2009]522号•【施行日期】2009.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东省交通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2008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通报的通知(粤交基函〔2009〕522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省交通集团:现将交通运输部《2008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厅质监字〔2009〕55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对部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中提出的在质量管理、施工工艺、实体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从业单位,各项目业主应在招标的资格预审和招标时进行重点核查;对已中标进场的,应对其履约和管理情况进行重点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二、在建公路项目要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推行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施工,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执行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加强关键部位、工序的动态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安全隐患。
对部督查中指出的我省惠莞高速公路施工中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评分低的第2合同段施工单位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原中标名称: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第3合同段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我厅已在2008年度给予通报批评或一定期限内不得进入广东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的处理,其仍有我省在建项目时,相关业主单位应重点加强监管。
三、各单位应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施工安全保障,切实做好我省公路交通建设工作。
广东省交通厅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广东高速公路运营服务管理规范标准
广东省高速公路运营服务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年月目录前言 (I)第一部分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服务管理规范 ....................一、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服务管理基本规范 ......................二、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服务管理细则 .......................... 第二部分高速公路收费服务管理规范 ................................一、高速公路收费服务管理规范 ......................................二、附录服务用语 .................................................三、附录服务忌语 ................................................. 第三部分高速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服务技术规范 ....................... 第四部分《高速公路营运服务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前言高速公路以其快速、安全、高效、便捷等优点,已成为我国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东省是高速公路大省,截至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到公里,位居全国首位,高速公路在支撑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运营管理是高速公路全寿命周期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
随着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迅速增长以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高速公路营运管理与服务质量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但目前我省尚未出台完备的高速公路营运管理规范或标准体系,对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工作缺乏统一有效的指导,这与我省高速公路规模化运营管理的需要难以适应,同时也与我省高速公路大省的地位也不相匹配。
因此,抓紧制定并出台符合我省特色和实际的高速公路营运管理规范,推动我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向标准化和科学化方向发展,是当前迫切需要开展的一项工作,也是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推进供给侧机构性改革和创新行业管理方式的重要抓手。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手册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手册一、引言高速公路作为一种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提升交通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顺畅运营,本手册将详细介绍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以供相关从业人员参考。
二、管理概述1. 定义高速公路是指按照行车速度、交通流量等特定标准建设和管理的道路,其运营管理是指对高速公路的日常运营、维护和监管工作的管理。
2. 目标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路面安全、交通流畅,提供优质的出行体验,同时保护环境、保障公共安全。
三、组织架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岗位的协同配合,在此部分我们将介绍其组织架构。
1. 主管部门(1)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范围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进行宏观决策和指导。
(2)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进行具体实施和监管。
2. 运营公司运营公司是负责具体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工作的企业,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道路安全设施完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维护保养:定期巡查和维修路面、标志、信号设施等,确保路况良好。
(3)收费管理:建立收费制度,确保收费设施正常运行,实施合规的收费工作。
(4)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化系统,对交通流量、车辆信息等进行收集和分析,实时掌握路况信息。
3. 监管部门(1)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执法,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2)质检部门:负责对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四、运营管理流程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流程是确保高速公路安全、顺畅运行的关键环节,在此部分我们将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1. 路况监测(1)设立监测点:根据交通流量、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设立监测点,实时监控路况信息。
(2)数据收集:通过摄像头、传感器等设备,对交通流量、车速等数据进行采集。
(3)数据分析:利用数据分析工具,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形成实时的路况报告。
广东高速公路运营服务管理规范
广东省高速公路运营服务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2018年11月目录前言 (I)第一部分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服务管理规范 (1)一、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服务管理基本规范 (1)二、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服务管理细则 (12)第二部分高速公路收费服务管理规范 (38)一、高速公路收费服务管理规范 (38)二、附录A 服务用语 (48)三、附录B 服务忌语 (50)第三部分高速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服务技术规范 (51)第四部分《高速公路营运服务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77)前言高速公路以其快速、安全、高效、便捷等优点,已成为我国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东省是高速公路大省,截至2017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到8338公里,位居全国首位,高速公路在支撑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运营管理是高速公路全寿命周期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
随着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迅速增长以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高速公路营运管理与服务质量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但目前我省尚未出台完备的高速公路营运管理规范或标准体系,对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工作缺乏统一有效的指导,这与我省高速公路规模化运营管理的需要难以适应,同时也与我省高速公路大省的地位也不相匹配。
因此,抓紧制定并出台符合我省特色和实际的高速公路营运管理规范,推动我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向标准化和科学化方向发展,是当前迫切需要开展的一项工作,也是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推进供给侧机构性改革和创新行业管理方式的重要抓手。
为了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和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高效的出行需求,有必要统一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路网调度监控、收费、通信系统及收费站等方面的服务管理规范和标准,引导和推进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向标准化和科学化方向发展。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制定本规范。
广东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文档2篇
Word格式 I A4打印 I 内容可修改广东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文档2篇Guangdong Expressway Management Regulations编订:JinTai College广东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文档2篇前言:条例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依照政策和法令而制定并发布的,针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内的某些具体事项而作出的,比较全面系统、具有长期执行效力的法规性公文。
本文档根据条例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完整版文档2、篇章2:高速公路的建设特点文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高速发展,拉动了区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下文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欢迎阅读!篇章1: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完整版文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高效运营,发挥高速公路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运营和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的车辆驾乘人员以及在高速公路管理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省交通主管部门是全省高速公路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国道、国道主干线、省道的高速公路管理。
非国道、国道主干线、省道的高速公路由所在地级以上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连接高速公路的城市快速及高速道路,按国务院颁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管理。
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治安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
省规划、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及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第四条鼓励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独资、合资或合作建设高速公路,从事高速公路经营。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广东省收费公路养护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靠科技、全面养护。
第三条高速公路的养护工程实行四项制度,即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条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推行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交通集团”)所属独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
省交通集团参股或合作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养护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权限第六条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由省交通集团、省交通集团直属二级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为“二级业主单位”)和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公司”)三级组成。
第七条各级管理机构必须明确养护管理部门,合理配备足够的专职养护管理、技术人员,明确任职条件和职责。
各二级业主单位可视所管辖高速公路里程长度以及养护工作量的大小,必要时设立专门的养护管理部门,加强养护管理;项目公司必须设总工程师岗位和专门的养护管理部门(养护工作全部实行委托经营管理的除外)。
第八条省交通集团负责对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确保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主要职责如下:(一)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及省级政府制定的关于高速公路养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集团相应的养护管理制度和企业标准。
(二) 对二级业主单位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三) 对养护基地进行总体规划,审批养护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四) 负责重大养护工程的立项、设计审查、招标等的审批(核备)或上报,并参加其交竣工验收(“重大养护工程”是指按本办法或集团其它相关制度规定需由集团或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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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路营函〔2008〕49 号
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集团
高速公路营运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交通集团“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集团高速
公路营运管理规范的通知”(粤交集经[2008]25 号)转
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研究学习。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粤交集经〔2008〕25号
━━━━━━━━━━━━━━━━━━━━━━━━━━━━━
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
营运管理规范的通知
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省路桥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交通实业投资公司、省高速公路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新粤有限公司、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
司:
《广东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营运管理规范》(以下简
称《规范》)业经集团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随文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实施《规范》时,按“新项目新办法,老项
目老办法”处理。
从发文之日起,以后开通的高速公路,
其营运公司人员配置与费用,严格按《规范》核定,并列
入各营运公司领导班子任期考核目标;以前开通的高速公
路,参照《规范》执行,但各单位须按《规范》下达核定
编制和费用标准,并以此作为标杆。
凡超标者,一律不予
增长工资,凡有节余者,可报经集团批准后,给予一定的
工资增长。
-1-
二、各单位要将实施《规范》与贯彻执行集团高速公路营运规模化方案结合起来,新开通项目营运管理所需配置的人员,尽量从超编的既有营运公司中调剂,从而促使既有营运公司调整、优化人员结构,尽快达到《规范》要求。
三、珠三角区域的路段费用可在《规范》核定费用的基础上上浮10%,包含如下项目:广深、广珠东(含北段)、虎门大桥、广珠西、江中(含江鹤)、广清、广佛、佛开、广惠、惠盐(惠州段和深圳段)、西部沿海珠海段(含支线)、西二环南段。
四、新开通的高速公路及含有新开通高速公路路段的营运公司,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费用定额由业主单位上报集团批准后执行。
五、本《规范》自从发文之日起实施,集团2005年4 月21日发布的《广东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营运管理试行规范》(粤交集投〔2005〕385号)同时废止。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经营管理公路收费规范通知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校对人:李金瓯2008年3月20日印发
打字:0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