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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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十项室内有害物质强制性标准.

国家十项室内有害物质强制性标准.

国家十项室内有害物质强制性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内墙涂料》适用范围: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涂料。

有害物质限量: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不大于200g/L;2.游离甲醛不大于0.1g/kg;3.可溶性铅不大于90mg/kg、可溶性镉不大于75mg/kg、可溶性铬不大于60mg/kg和可溶性汞不大于60mg/kg。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溶剂型木器涂料》适用范围: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其它树脂类型和其它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

有害物质限量:1.硝基漆类:(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不大于750g/L;(2)苯不大于0.5%;(3)甲苯和二甲苯总和不大于45%;(4)色漆的可溶性铅不大于9 0mg/kg、可溶性镉不大于75mg/kg、可溶性铬不大于60mg/kg和可溶性汞不大于60mg/kg。

2.聚氨酯漆类:(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光泽大于等于80的,VOC不大于600g/L;光泽小于80的,VOC不大于700g/L;(2)苯不大于0.5%;(3)甲苯和二甲苯总和不大于40%;(4)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不大于0.7%;(5)色漆的可溶性铅不大于90mg/kg、可溶性镉不大于75mg/kg、可溶性铬不大于60mg/kg和可溶性汞不大于60mg/kg。

3.醇酸漆类:(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不大于550g/L;(2)苯不大于0. 5%;(3)甲苯和二甲苯总和不大于10%;(4)色漆的可溶性铅不大于90mg/kg、可溶性镉不大于75mg/kg、可溶性铬不大于60mg/kg和可溶性汞不大于60mg/kg。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X-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胶黏剂》适用范围:室内装饰装修用胶黏剂。

溶剂型胶黏剂有害物质限量:1.橡胶胶黏剂:游离甲醛不大于0.5g/kg;苯不大于5g/kg;甲苯加二甲苯不大于200g/kg;总挥发性有机物不大于750g/L。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以上标准已于2001年12月10日批准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10项国家标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产品。
由于以上规范内容多且过于专业技术化,本网站暂时不予以上传。
GB186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6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6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6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6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6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6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687-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18688-2001《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
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2002年1月1日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制修订了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2002年1月1日
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制修订了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最新颁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

最新颁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

最新颁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1年12月29日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制修订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7-2001)、《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18588-2001)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10项国家标准,已于2001年12月10日批准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10项国家标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产品。

鉴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含有的有害物质超过限量,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为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加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将该10项标准确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一、制修订10项国家标准过程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百姓购房、居室装饰装修已成消费热点。

但是,市场装饰装修材料质量良莠不齐,有些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给室内空气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污染,由此所诱发的各种疾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广大消费者为此反映强烈。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十项强制性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十项强制性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十项强制性标准
文章来源:东莞装饰网添加人:dgzs 添加时间:2006-11-11 18:31:00 为了改善居室生活质量,国家出台十项强制性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于2002年1月1日执行。

具体十个标准为:
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7-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8-2001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代替GB6566-2000,
GB6763-200。

国家关于装饰行业规定的10项强制性标准

国家关于装饰行业规定的10项强制性标准

国家关于装饰行业规定的10项强制性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建材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新标准(新国际),过渡期为6个月。

具体而言,这10项强制性标准要求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地毯及地毯用胶粘剂、壁纸、木家具、聚氯乙稀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等在内的装饰装修材料,其所含的有害物质必须在国家限定的标准之内,否则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

专家介绍,这10项新标准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值大多与美国及欧洲共同体相关产品的限量值一致,基本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助于促进国内建材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劣质建材被踢出局,健康装修有了标准,那么,健康装修的具体标准是什么?(1)尽可能不使用有毒害的建筑装饰材料进行装修,如含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高甲醛等过敏性化学物质、含高放射性的石材等,放心地使用经国家环保认证的装修材料和产品,必要时一定要请权威机构进行鉴定。

(2)克服滥用能源的陋习和过度装修的弊病,这是个相对专业的问题,设计师决不能为单方面追求设计效果,而过度地运用灯光、材料堆砌,提倡简洁的装修与个性化装饰相结合。

(3)施工中室内二氧化炭浓度低于1000PPM;粉尘浓度低于0.15mg/立方米,始终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通风,或安装临时换气设备,及时散发有害气体,对垃圾进行妥善的分类处理。

(4)装修设计时,对先天条件不足的居室,最好是在允许范围内适当改变建筑结构,确保室内环境足够的通风和日照时间,最大限度地接受自然光。

(5)室内照明设备的科学配备和布局,尤其是彩色光源使用限度和运用空间,在设计方面要保证不同的工作区域有适度的、足够亮度的照明设备。

过多的灯光会影响眼睛的健康,也是能源的浪费。

(6)严格把握各种色彩的合理运用。

比如,对墙面色彩的选择,不同年龄段的人对色彩的接受能力和适应性都是不同的,儿童房就不适合用过于浓重的彩色墙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6.25•【文号】国质检标函[2002]392号•【施行日期】2002.06.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通知(国质检标函[2002]3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和名称见附件),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装饰材料。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以上国家标准,确保广大消费者人身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广泛开展宣传贯彻活动(一)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统一宣传贯彻教材已正式出版发行。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全国各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结合本地区或本行业实际,按此教材,开展实施工作。

同时,可配合中国标准化协会组织的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对本地区生产企业执行标准情况进行摸底,督促生产企业完善产品检验手段,做好有关标准实施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二)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及新闻媒体(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和杂志等)联合举办各种面向社会、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知识性宣传及咨询服务活动。

二、做好有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工作,公布各地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情况(一)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涉及的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制度。

(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于近期对检测机构和实验室进行计量认证、认可或对其进行有关检验项目的扩项,公布一批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

国家装修10项强制性标准

国家装修10项强制性标准

国家装修10项强制性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治理委员会公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建材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新标准(新国际),过渡期为6个月。

具体而言,这10项强制性标准要求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地毯及地毯用胶粘剂、壁纸、木家具、聚氯乙稀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等在内的装饰装修材料,其所含的有害物质必须在国家限定的标准之内,否则不承诺在市场上销售。

专家介绍,这10项新标准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值大多与美国及欧洲共同体有关产品的限量值一致,差不多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助于促进国内建材市场的健康有序进展,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劣质建材被踢出局,健康装修有了标准,那么,健康装修的具体标准是什么?(1)尽可能不使用有毒害的建筑装饰材料进行装修,如含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高甲醛等过敏性化学物质、含高放射性的石材等,放心地使用经国家环保认证的装修材料和产品,必要时一定要请权威机构进行鉴定。

(2)克服滥用能源的陋俗和过度装修的弊病,这是个相对专业的咨询题,设计师决不能为单方面追求设计成效,而过度地运用灯光、材料堆砌,提倡简洁的装修与个性化装饰相结合。

(3)施工中室内二氧化炭浓度低于1000PPM;粉尘浓度低于0.15mg/立方米,始终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通风,或安装临时换气设备,及时散发有害气体,对垃圾进行妥善的分类处理。

(4)装修设计时,对先天条件不足的居室,最好是在承诺范畴内适当改变建筑结构,确保室内环境足够的通风和日照时刻,最大限度地同意自然光。

(5)室内照明设备的科学配备和布局,专门是彩色光源使用限度和运用空间,在设计方面要保证不同的工作区域有适度的、足够亮度的照明设备。

过多的灯光会阻碍眼睛的健康,也是能源的白费。

(6)严格把握各种色彩的合理运用。

例如,对墙面色彩的选择,不同年龄段的人对色彩的同意能力和适应性差不多上不同的,儿童房就不适合用过于浓重的彩色墙面。

国家装修10项强制性标准

国家装修10项强制性标准

国家装修10项强制性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建材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新标准(新国际),过渡期为6个月。

具体而言,这10项强制性标准要求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地毯及地毯用胶粘剂、壁纸、木家具、聚氯乙稀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等在内的装饰装修材料,其所含的有害物质必须在国家限定的标准之内,否则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

专家介绍,这10项新标准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值大多与美国及欧洲共同体相关产品的限量值一致,基本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助于促进国内建材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劣质建材被踢出局,健康装修有了标准,那么,健康装修的具体标准是什么?(1)尽可能不使用有毒害的建筑装饰材料进行装修,如含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高甲醛等过敏性化学物质、含高放射性的石材等,放心地使用经国家环保认证的装修材料和产品,必要时一定要请权威机构进行鉴定。

(2)克服滥用能源的陋习和过度装修的弊病,这是个相对专业的问题,设计师决不能为单方面追求设计效果,而过度地运用灯光、材料堆砌,提倡简洁的装修与个性化装饰相结合。

(3)施工中室内二氧化炭浓度低于1000PPM;粉尘浓度低于0.15mg/立方米,始终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通风,或安装临时换气设备,及时散发有害气体,对垃圾进行妥善的分类处理。

(4)装修设计时,对先天条件不足的居室,最好是在允许X围内适当改变建筑结构,确保室内环境足够的通风和日照时间,最大限度地接受自然光。

(5)室内照明设备的科学配备和布局,尤其是彩色光源使用限度和运用空间,在设计方面要保证不同的工作区域有适度的、足够亮度的照明设备。

过多的灯光会影响眼睛的健康,也是能源的浪费。

(6)严格把握各种色彩的合理运用。

比如,对墙面色彩的选择,不同年龄段的人对色彩的接受能力和适应性都是不同的,儿童房就不适合用过于浓重的彩色墙面。

国家标准对室内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国家标准对室内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月292001 年12日起月1该标准从2002年11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101月日起正式执行。

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这10项标准的产品。

这2002实施,年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地毯及放射性核元建筑材料地毯用胶粘剂、壁纸、木家具、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素等。

一、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1 、范围可溶性铅、中氯乙烯单体、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又称聚氯乙烯地板革)可溶性镉和其他挥发物的限量。

复合工艺生产用涂敷、压延、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并加入适当助剂,的发泡或不发泡的、有基材或无基材的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以下简称为卷材地板),也适用于聚氯乙烯复合铺炕革、聚氯乙烯车用地板。

2 、要求2.1 氯乙烯单体限量5mg/kg 。

卷材地板聚氯乙烯层中氯乙烯单体含量不大于 2.2 可溶性重金属限量20mg/m2 。

作为杂质,卷材地板中不得使用铅盐助剂;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铅含量应不大于2.3 挥发物的限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非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玻璃纤维基材其他基材其他基材玻璃纤维基材≤10 ≤40 ≤35 ≤75一、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2限量值项目≤1.5 mg/L 甲醛释放量≤90 可溶性铅≤75 可溶性镉重金属含量(限色漆)mg/kg≤60 可溶性铬≤60 可溶性汞三、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地板、墙板等)中甲醛释放量的指标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释放甲醛的室内装饰装修用各种类人造板及其制品。

国家装修10项强制性标准

国家装修10项强制性标准

国家装修10项强制性标准——装修前你所应该知道的国家装修10项强制性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建材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新标准(新国际),过渡期为6个月。

具体而言,这10项强制性标准要求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地毯及地毯用胶粘剂、壁纸、木家具、聚氯乙稀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等在内的装饰装修材料,其所含的有害物质必须在国家限定的标准之内,否则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

专家介绍,这10项新标准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值大多与美国及欧洲共同体相关产品的限量值一致,基本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助于促进国内建材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劣质建材被踢出局,健康装修有了标准,那么,健康装修的具体标准是什么?(1)尽可能不使用有毒害的建筑装饰材料进行装修,如含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高甲醛等过敏性化学物质、含高放射性的石材等,放心地使用经国家环保认证的装修材料和产品,必要时一定要请权威机构进行鉴定。

(2)克服滥用能源的陋习和过度装修的弊病,这是个相对专业的问题,设计师决不能为单方面追求设计效果,而过度地运用灯光、材料堆砌,提倡简洁的装修与个性化装饰相结合。

(3)施工中室内二氧化炭浓度低于1000PPM;粉尘浓度低于0.15mg/立方米,始终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通风,或安装临时换气设备,及时散发有害气体,对垃圾进行妥善的分类处理。

(4)装修设计时,对先天条件不足的居室,最好是在允许范围内适当改变建筑结构,确保室内环境足够的通风和日照时间,最大限度地接受自然光。

(5)室内照明设备的科学配备和布局,尤其是彩色光源使用限度和运用空间,在设计方面要保证不同的工作区域有适度的、足够亮度的照明设备。

过多的灯光会影响眼睛的健康,也是能源的浪费。

(6)严格把握各种色彩的合理运用。

比如,对墙面色彩的选择,不同年龄段的人对色彩的接受能力和适应性都是不同的,儿童房就不适合用过于浓重的彩色墙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制修订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7-2001)、《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 18588-2001)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 6-2001)10项国家标准,已于2001年12月10日批准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10项国家标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产品。

鉴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含有的有害物质超过限量,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为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加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将该10项标准确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根据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所使用的原料和辅料、加工工艺、使用过程等各个环节中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有害物质、类别,参照国外有关标准,在10项国家标准中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甲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和二甲苯,氨,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氯乙烯单体,苯乙烯单体,可溶性的铅、镉、铬、汞、砷等有害元素以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的限量值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10项国家标准,自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国家标准的产品。

10项标准是:《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6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重8687-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6566-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墙面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涂装及防护等内容。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项目限量值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200游离甲醛/(g/kg)≤0.1重金属/(mg/kg)可溶性铅≤90可溶性镉≤75可溶性铬≤60可溶性汞≤60本标准不适用于有机物作为溶剂的内墙涂料。

包装标志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安全涂装及防护涂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

涂装方式尽量采用刷涂。

涂装时施工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

涂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入住前保证涂装后的房间空置一段时间。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材料,其他树脂类型和其他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

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2001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标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2002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这10项标准的产品。

这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地毯及地毯用胶粘剂、壁纸、木家具、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元素等。

一、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又称聚氯乙烯地板革)中氯乙烯单体、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和其他挥发物的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并加入适当助剂,用涂敷、压延、复合工艺生产的发泡或不发泡的、有基材或无基材的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以下简称为卷材地板),也适用于聚氯乙烯复合铺炕革、聚氯乙烯车用地板。

2 、要求2.1 氯乙烯单体限量卷材地板聚氯乙烯层中氯乙烯单体含量不大于 5mg/kg 。

2.2 可溶性重金属限量卷材地板中不得使用铅盐助剂;作为杂质,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铅含量应不大于 20mg/m2 。

2.3 挥发物的限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非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玻璃纤维基材其他基材玻璃纤维基材其他基材≤75 ≤35 ≤40 ≤10一、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

2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项目限量值甲醛释放量mg/L ≤1.5重金属含量(限色漆)mg/kg 可溶性铅≤90 可溶性镉≤75 可溶性铬≤60 可溶性汞≤60三、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地板、墙板等)中甲醛释放量的指标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国家标准对室内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国家标准对室内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月292001 年12日起月1该标准从2002年11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101月日起正式执行。

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这10项标准的产品。

这2002实施,年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地毯及放射性核元建筑材料地毯用胶粘剂、壁纸、木家具、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素等。

一、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1 、范围可溶性铅、中氯乙烯单体、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又称聚氯乙烯地板革)可溶性镉和其他挥发物的限量。

复合工艺生产用涂敷、压延、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并加入适当助剂,的发泡或不发泡的、有基材或无基材的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以下简称为卷材地板),也适用于聚氯乙烯复合铺炕革、聚氯乙烯车用地板。

2 、要求2.1 氯乙烯单体限量5mg/kg 。

卷材地板聚氯乙烯层中氯乙烯单体含量不大于 2.2 可溶性重金属限量20mg/m2 。

作为杂质,卷材地板中不得使用铅盐助剂;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铅含量应不大于2.3 挥发物的限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非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玻璃纤维基材其他基材其他基材玻璃纤维基材≤10 ≤40 ≤35 ≤75一、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2限量值项目≤1.5 mg/L 甲醛释放量≤90 可溶性铅≤75 可溶性镉重金属含量(限色漆)mg/kg≤60 可溶性铬≤60 可溶性汞三、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地板、墙板等)中甲醛释放量的指标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释放甲醛的室内装饰装修用各种类人造板及其制品。

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D一、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

2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项目限量值甲醛释放量mg/L ≤1.5重金属含量(限色漆)mg/kg 可溶性铅≤90 可溶性镉≤75 可溶性铬≤60 可溶性汞≤60三、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地板、墙板等)中甲醛释放量的指标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释放甲醛的室内装饰装修用各种类人造板及其制品。

2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试验方法几限量值产品名称试验方法限量值使用范围限量标志 b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等穿孔萃取法≤9mg/100g 可直接用于室内E1≤30mg/100g 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E2用于室内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细木工板等干燥器法≤1.5mg/L 可直接用于室内E1≤5.0mg/L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E2饰面人造板(包括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气候箱法 a ≤0.12mg/m3可直接用于室内E1 干燥器法≤1.5mg/La 仲裁时采用气候箱法。

b E1 为可直接用于室内的人造板,E2 为必须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的人造板。

 a 仲裁时采用气候箱法。

b E1 为可直接用于室内的人造板,E2 为必须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的人造板。

四、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墙面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涂装及防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墙面涂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有机物作为溶剂的内墙涂料。

2 、技术要求项目限量值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 ≤200游离甲醛(g/kg) ≤0.1重金属(mg/kg) 可溶性铅≤90 可溶性镉≤75 可溶性铬≤60 可溶性汞≤60五、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硝基漆类、聚氨酯漆类和醇酸漆类木器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涂料及防护等内容。

甲醛等限量指标国家标准相关内容

甲醛等限量指标国家标准相关内容

十项强制性标准中对甲醛限量规定及依据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 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的甲醛限量:可直接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9mg/100g;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30mg/100g。

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细木工板的甲醛限量:可直接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1.5mg/L;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5.0mg/L。

可直接用于室内的饰面人造板〔包括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的甲醛限量为小于等于0.12mg/m3或小于等于1.5mg/L。

该标准对甲醛的限量指标已与发达国家同类产品的规定处于同一水平,其中,中密度板和刨花板的甲醛释放限量及其检测方法与欧洲标准相当。

胶合板类产品的甲醛释放限量和检测方法则采用了日本农业标准的规定,而日本农业标准的规定在发达国家也是最严格的。

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内墙涂料限游离甲醛小于等于0.1g/kg。

本标准对游离甲醛指标确实定,主要是以验证试验结果为依据,选取的是国内市场上19种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即乳胶漆〕,将游离甲醛的指标确定为0.1g/kg,样品的合格率为89.5%。

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溶剂型胶粘剂对甲醛的限量:橡胶胶粘剂为0.5g/kg,聚氨酯类胶粘剂和其他胶粘剂中不得检出甲醛;水基型胶粘剂对甲醛的限量:缩甲醛类、聚乙酸乙烯酯胶粘剂、橡胶类胶粘剂为小于等于1g/kg,聚氨酯类胶粘剂不得检出甲醛,其他胶粘剂为小于等于1g/kg。

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限甲醛释放量为小于等于1.5mg/L。

世界各国对人造板的甲醛释放量均有严格的规定,木家具甲醛释放量确实定,主要参考了发达国家关于人造板甲醛释放的限量。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有机物作为溶剂的内墙涂料。 包装标志 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 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安全涂装及防护 涂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 涂装方式尽量采用刷涂。 涂装时施工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 涂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入住前保证涂铬 ≤60 铅 ≤90 砷 ≤8 有害物质名称 限量值 重金属(或其他)元素 汞 ≤20 硒 ≤165 锑 ≤20 氯乙烯单体 ≤1.0 甲醛 ≤12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毡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单位为毫克每平方米小时) 序号 有害物质测试项目 限量值 A级 B级 1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0.500 ≤0.600 2 甲醛(Formaldehyde) ≤0.050 ≤0.050 3 苯乙稀(Styrene) ≤0.400 ≤0.500 4 4-苯基环乙烯(4-Phenylcyclohexene) ≤0.05 0 ≤0.05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放 射性比活度的限量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建造各类建筑物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类建筑材料,包括掺工废业废 渣的建筑材料。 建筑材料 本标准中建筑材料是指:用于建造各类建筑物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类材料。 本标准将建筑材料分为: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 建筑主体材料 用于建造建筑物主体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包括:水泥与水泥制品、砖、瓦、 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砌块、墙体保温材料、工业废渣、掺工业废渣的建筑 材料及各种新型墙体材料等。 装修材料 用于建筑物室内、外饰面用的建筑材料。包括:花岗石、建筑陶瓷、石膏制品、 吊顶材料、粉刷材料及其他新型饰面材料等。 建筑主体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当建筑主体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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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2001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标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2002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这10项标准的产品。

这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地毯及地毯用胶粘剂、壁纸、木家具、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元素等。

一、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又称聚氯乙烯地板革)中氯乙烯单体、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和其他挥发物的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并加入适当助剂,用涂敷、压延、复合工艺生产的发泡或不发泡的、有基材或无基材的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以下简称为卷材地板),也适用于聚氯乙烯复合铺炕革、聚氯乙烯车用地板。

2 、要求
2.1 氯乙烯单体限量
卷材地板聚氯乙烯层中氯乙烯单体含量不大于5mg/kg 。

2.2 可溶性重金属限量
卷材地板中不得使用铅盐助剂;作为杂质,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铅含量应不大于20mg/m2 。

2.3 挥发物的限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
一、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

2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三、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地板、墙板等)中甲醛释放量的指标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释放甲醛的室内装饰装修用各种类人造板及其制品。

2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试验方法几限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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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仲裁时采用气候箱法。

b E1 为可直接用于室内的人造板,E2 为必须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的人造板。

四、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墙面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涂装及防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墙面涂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有机物作为溶剂的内墙涂料。

2 、技术要求
五、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硝基漆类、聚氨酯漆类和醇酸漆类木器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涂料及防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其它树脂类型和其它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水性木器涂料。

2 、技术要求
a 按产品规定的配比和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稀释后进行测定。

b 如产品规定了稀释比例或产品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分别测定稀释剂和各组分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总量。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进行计算。

c 如聚氨酯漆类规定了稀释比例或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先测定固化剂(含甲苯二异氰酸酯预聚物)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含量。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小稀释量进行计算。

六、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建筑装饰装修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及其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建筑装饰装修用胶粘剂。

2 、要求
2.1 溶剂型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值
2
.2 水基型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值
七、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具有室内使用功能的建筑用、能释放氨的混凝土外加剂,不适用于桥梁、公路及其他室外工程用混凝土外加剂。

2 、要求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量≤0.10% (质量分数)。

八、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壁纸中的重金属(或其他)元素、氯乙烯单体及甲醛三种有害物质的限量、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以纸为基材的壁纸。

2、壁纸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值(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九、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测试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或销售的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

2 、要求
A 级为环保型产品,
B 级为有害物质释放限量合格产品。

2.1 地毯有害物质释放限量(单位为毫克每平方米小时)
2.2 地毯衬垫有害物质释放限量(单位为毫克每平方米小时)
2.3 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单位为毫克每平方米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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