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金监管协议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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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x
上海ccz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和
ccz投资有限公司
的
资金监管协议
ccz年月
资金监管协议
《资金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主体于ccz年月日在上海签订:
甲方:上海ccz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
联系地址:x
邮政编码:x
乙方:ccz投资有限公司
负责人:x
联系地址:x
邮政编码:x
本协议各签约方分别被称为“一方”,共同被称为“双方”。
鉴于:
(1)甲方拟设立“cczccz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并与委托人签署《cczccz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
(2)甲、乙双方签订编号为xG的《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统称“主合同”),约定甲方以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财产受让乙方持有的ccz年第一期金信债(债券代码为:610003)3,000万债权的收益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收益权”),委托财产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并由乙方在回购期限内按约定回购标的债权收益权。
(3)为保证乙方按约履债权券收益权回购义务,资管计划委托财产资金安全,收益稳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达成监管协议如下,以资遵守。
第一条监管账户的开立和监管措施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汉口银行重庆分行解放碑支行开立资金监管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用于收取包括,但不限于依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ccz投资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签订的《借款协议》项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ccz投资有限公司的还款资金。
乙方应于《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回购日2015年4月8日之前3个工作日,将上述《借款协议》的还款资金打入监管账户接受甲方的监管。
若乙方依据《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履行回购义务,则甲方应配合乙方于回购价款收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监管账户内资金打入乙方开设在招商银行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ccz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x
开户行:x
若乙方未依约履行《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甲方可直接通过网银操作,从监管账户将等额于《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的回购资金、滞纳金、违约金数额的资金划转至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账户,保障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利益。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帐户如下:
户名: ccz资管浦发银行ccz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开户行:x
账号:x
大额支付号:x
2、未经双方共同授权监管账户不可支取现金,不得对外划转资金。监管账户不得办理质押,不得作为保证金账户及其办理其他业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注销该资金监管账户。
乙方在汉口银行重庆分行解放碑支行开立的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