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环境事故、较大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合集下载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
一、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1.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对公路工程质量造成一定损失,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
涉及大面积工程损毁的事故。

一般事故的特点是事故造成的损失较小,修
复和恢复也相对简单。

2.较大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对公路工程质量造成重要损失,涉及到一些重要的工程
设施,可能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损害周边环境的事故。

较大事故的特点是
损失较大,修复和恢复的工作量较大,需要采取一些复杂的措施。

3.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对公路工程质量造成严重损失,可能造成较多的人员伤
亡甚至死亡,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重大事故的特点是损失极其严重,修复和恢复的工作量巨大,往往需要全面动员各方资源参与到抢险和调查
工作中。

二、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报告的要求:要求在发生事故后的一定时间内,由事故相关责
任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报告的处理:上级主管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开展事故的
调查和处理工作。

调查和处理的目的是查清事故原因、追究责任,并采取
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总之,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是公路建设领域中非常重要的制度之一、它能够帮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了解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处理措施。

通过合理划分事故等级,以及建立完善的报告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一、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二、较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三、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1、工程倒塌或报废;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

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1、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2、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3、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4、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四、特别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公司项目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追究办法

公司项目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追究办法
三、安全质量事故经济处罚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分管领导和公司主要领导审批,由财务管理部门 按规定办理。
第五章【责任追究方式及程序】
一、对项目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追究分类表
(略)
二、责任追究时的前两年内,已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或1起及以上较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或事故累计造成死亡5人及以上的,对事故项目部领导人,在责任追究时按第五章第一条加重一档追究。领导人员岗 位发生变动的,公司安委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三)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 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进行。
七、责任追究的期限按照《阳光公司管理人员政纪处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已经竣工或交付的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比照第五章第一条处理。
九、地方政府事故结案批复报告中,要求给予事故责任人党纪处分的,由公司纪委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党纪处 分建议,履行会议研究程序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未按照规定时限和内容报告或者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除执行本办法第三章第一条 到公司接受教育约谈外,将视其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加重进行责任追究。对迟报、瞒报事故等情节特别恶劣的,依 规从快问责。
五、对事故项目部负责人到岗任职时间不满三个月的,可酌情减轻处分。
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属非责任主体单位,对事故承担重要责任或连带责任的,在责任追究时按第五章第一条 从轻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Management is a serious lov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较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问题不可小觑,当工程质量问题严重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发工程质量事故。

目前,我国对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四级,每个级别对应的处理措施也不一样。

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为此整理了相关资料,大家一起看一下。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一般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一般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一、一般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就是说 30人以上包含30人。

事故等级划分二、事故等级分哪4个等级事故等级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个等级,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三、我国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是怎么划分的一、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二、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安全生产事故级别

安全生产事故级别

安全生产事故级别
《安全生产事故级别》
安全生产事故级别是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程度。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可以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不同的级别,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和应对事故的发生。

一般来说,安全生产事故级别可以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级别。

轻微事故是指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较小,一般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得以恢复;一般事故是指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较大,需要一定时间和资源来修复和处理;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严重,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特大事故是指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极其严重,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和严重的环境破坏。

针对不同级别的安全生产事故,需要采取不同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对于轻微和一般事故,可以通过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应急处理来减少损失和影响;对于重大和特大事故,除了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应急处理外,还需要加强事后救援和恢复工作,以尽快减少损失并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因此,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级别的划分和管理,企业和组织应该重视起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来进行预防和管理,从而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和影响。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质量事故是指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或者严重经济损失的事件。

对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识别和应对不同等级的质量问题,从而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

下面将介绍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一、一般质量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是指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轻微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事件。

具体表现为产品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企业内部标准,但并未造成严重的后果。

一般质量事故的划分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包括产品的外观、结构、功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以及对用户使用安全造成的影响程度。

2. 事故发生的频率,即同类产品在一定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次数,频率越高,事故等级越高。

3. 经济损失的程度,包括受影响产品的数量、影响范围、受损程度等方面的经济损失情况。

二、重大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是指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严重安全事故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事件。

具体表现为产品的质量问题直接导致人身伤亡或者严重经济损失。

重大质量事故的划分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事故对人身安全的影响,包括人员伤亡的数量、伤势程度、事故发生的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2. 事故对社会的影响,包括事故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影响。

3. 经济损失的程度,包括受影响产品的数量、影响范围、受损程度等方面的经济损失情况。

三、特大质量事故。

特大质量事故是指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巨大经济损失的事件。

具体表现为产品的质量问题直接导致大规模人员伤亡或者严重社会影响。

特大质量事故的划分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事故对人身安全的影响,包括人员伤亡的数量、伤势程度、事故发生的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2. 事故对社会的影响,包括事故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影响。

3. 经济损失的程度,包括受影响产品的数量、影响范围、受损程度等方面的经济损失情况。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应该根据以上标准对质量事故进行及时准确的等级划分,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

生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分类和分级

生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分类和分级

生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分类和分级1生产安全事故按类别生产安全事故按类别分为:工业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

1.1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作业)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单位员工和单位外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1.2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各单位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1.3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2 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分为A、B、C三级):一般事故A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B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C级:是指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各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说明:重伤、轻伤和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分和计算)3 突发环境事件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细分为三级:
(一)一般事故A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B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一般事故C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环境事故等级划分
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环境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故(Ⅰ级):
1、发生30人及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及以上;
2、因环境事故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
影响;
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5、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6、发生在环境敏感区的油品泄漏量超过100吨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故(Ⅱ级):
1、发生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4、发生在环境敏感区的油品泄漏量为15—100吨,以及在非环境敏感区油品泄漏量超过100吨的污染事故。

三、较大环境事故(Ⅲ级):
1、发生3人~9人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发生在环境敏感区的油品泄漏量为1吨及以上、15吨以下,以及在非环境敏感区油品泄漏量为15—100吨的污染事故。

四、一般环境事故(Ⅳ级):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发生在环境敏感区的油品泄漏量为1吨以下。

较大质量事故说明
较大质量责任事故:
一、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二、油品变质、混油(不包括管输油品的混油段)10吨以上;
三、发现自行调和油品出售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