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环境事故、较大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
一、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1.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对公路工程质量造成一定损失,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
涉及大面积工程损毁的事故。
一般事故的特点是事故造成的损失较小,修
复和恢复也相对简单。
2.较大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对公路工程质量造成重要损失,涉及到一些重要的工程
设施,可能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损害周边环境的事故。
较大事故的特点是
损失较大,修复和恢复的工作量较大,需要采取一些复杂的措施。
3.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对公路工程质量造成严重损失,可能造成较多的人员伤
亡甚至死亡,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重大事故的特点是损失极其严重,修复和恢复的工作量巨大,往往需要全面动员各方资源参与到抢险和调查
工作中。
二、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报告的要求:要求在发生事故后的一定时间内,由事故相关责
任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报告的处理:上级主管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开展事故的
调查和处理工作。
调查和处理的目的是查清事故原因、追究责任,并采取
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总之,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是公路建设领域中非常重要的制度之一、它能够帮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了解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处理措施。
通过合理划分事故等级,以及建立完善的报告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一、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二、较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三、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1、工程倒塌或报废;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
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1、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2、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3、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4、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四、特别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公司项目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追究办法
第五章【责任追究方式及程序】
一、对项目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追究分类表
(略)
二、责任追究时的前两年内,已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或1起及以上较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或事故累计造成死亡5人及以上的,对事故项目部领导人,在责任追究时按第五章第一条加重一档追究。领导人员岗 位发生变动的,公司安委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三)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 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进行。
七、责任追究的期限按照《阳光公司管理人员政纪处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已经竣工或交付的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比照第五章第一条处理。
九、地方政府事故结案批复报告中,要求给予事故责任人党纪处分的,由公司纪委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党纪处 分建议,履行会议研究程序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未按照规定时限和内容报告或者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除执行本办法第三章第一条 到公司接受教育约谈外,将视其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加重进行责任追究。对迟报、瞒报事故等情节特别恶劣的,依 规从快问责。
五、对事故项目部负责人到岗任职时间不满三个月的,可酌情减轻处分。
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属非责任主体单位,对事故承担重要责任或连带责任的,在责任追究时按第五章第一条 从轻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Management is a serious lov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较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问题不可小觑,当工程质量问题严重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发工程质量事故。
目前,我国对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四级,每个级别对应的处理措施也不一样。
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为此整理了相关资料,大家一起看一下。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一般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一、一般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就是说 30人以上包含30人。
事故等级划分二、事故等级分哪4个等级事故等级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个等级,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三、我国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是怎么划分的一、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二、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安全生产事故级别
安全生产事故级别
《安全生产事故级别》
安全生产事故级别是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程度。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可以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不同的级别,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和应对事故的发生。
一般来说,安全生产事故级别可以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级别。
轻微事故是指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较小,一般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得以恢复;一般事故是指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较大,需要一定时间和资源来修复和处理;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严重,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特大事故是指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极其严重,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和严重的环境破坏。
针对不同级别的安全生产事故,需要采取不同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对于轻微和一般事故,可以通过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应急处理来减少损失和影响;对于重大和特大事故,除了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应急处理外,还需要加强事后救援和恢复工作,以尽快减少损失并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因此,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级别的划分和管理,企业和组织应该重视起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来进行预防和管理,从而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和影响。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质量事故是指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或者严重经济损失的事件。
对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识别和应对不同等级的质量问题,从而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
下面将介绍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一、一般质量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是指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轻微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事件。
具体表现为产品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企业内部标准,但并未造成严重的后果。
一般质量事故的划分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包括产品的外观、结构、功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以及对用户使用安全造成的影响程度。
2. 事故发生的频率,即同类产品在一定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次数,频率越高,事故等级越高。
3. 经济损失的程度,包括受影响产品的数量、影响范围、受损程度等方面的经济损失情况。
二、重大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是指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严重安全事故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事件。
具体表现为产品的质量问题直接导致人身伤亡或者严重经济损失。
重大质量事故的划分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事故对人身安全的影响,包括人员伤亡的数量、伤势程度、事故发生的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2. 事故对社会的影响,包括事故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影响。
3. 经济损失的程度,包括受影响产品的数量、影响范围、受损程度等方面的经济损失情况。
三、特大质量事故。
特大质量事故是指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巨大经济损失的事件。
具体表现为产品的质量问题直接导致大规模人员伤亡或者严重社会影响。
特大质量事故的划分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事故对人身安全的影响,包括人员伤亡的数量、伤势程度、事故发生的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2. 事故对社会的影响,包括事故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影响。
3. 经济损失的程度,包括受影响产品的数量、影响范围、受损程度等方面的经济损失情况。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应该根据以上标准对质量事故进行及时准确的等级划分,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
生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分类和分级
生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分类和分级1生产安全事故按类别生产安全事故按类别分为:工业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
1.1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作业)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单位员工和单位外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1.2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各单位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1.3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2 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分为A、B、C三级):一般事故A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B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C级:是指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各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说明:重伤、轻伤和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分和计算)3 突发环境事件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生产事故是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不仅给企业带来损失,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破坏。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预防事故的发生,各国都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了等级划分。
一般来说,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划分是根据事故的影响程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对环境和人员的危害程度进行划分的。
其中,不同等级的事故需要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和整改措施。
一般来说,安全生产事故可以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轻微事故是指事故的损失较小,对环境和人员危害较小,一般事故是指事故的损失和危害适中,重大事故是指事故的损失和危害较大,特大事故是指事故的损失和危害极大,可能对企业产生严重影响。
对于不同等级的安全生产事故,企业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事故现场的处理、损失的赔偿、人员伤亡的救助和预防措施的加强等。
同时,对于特大事故,相关部门和企业需要进行深入调查和整改,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总的来说,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对于企业和社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通过对事故等级的划分,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才能更好地保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如何划分
一、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如何划分(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分类方法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较多,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事故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一般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重大质量事故又划分为:一级重大事故、二级重大事故、三级重大事故。
具体如下:1、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以下。
2、.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质量标准,需要加固修补,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300万之间的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之间;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之间;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之间。
3、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坍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
重大质量事故分三级: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29人;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不含);大型桥梁结构主体垮塌;三级重大事故:死亡1-9人;300-500万;中小型桥梁垮塌。
建设工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认定安全生产
建设工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认定1、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级别划分2、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怎么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3、急急急!!!建筑工地上出现安全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4、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当中,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甲方是否要承担责任?以及理由及出自什么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甲方即建设单位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主要依据是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
1、建筑法根据建筑法,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事故分类与事故等级划分
事故分类与事故等级划分事故分类第1条人身事故:指公司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的事故。
第2条火灾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3条爆炸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4条设备事故:指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仪器(表)、容器、设备、管道等设备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第5条生产事故:指由于“三违”或其他原因造成停产、减产以及跑油、跑料、串料的事故。
第6条质量事故:指由于设计、生产、检验、存储和运输过程中的责任过失导致产品不能满足质量控制指标要求,给公司或客户造成程度损失以及需要返工、返修、报废处理的事故。
第7条交通事故: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或因机械故障造成车辆损坏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第8条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泄漏,或“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超标排放,造成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噪声与振动危害、固体废物污染、放射污染等事故。
第9条破坏事故:指蓄意制造的事故。
第10条直接经济损失涵盖但不仅限于如下费用:1、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和停工工资等。
2、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3、固定资产损失费用:是指直接发生的设备修理所需的人工或材料费,或因事故报废的设备设施的价值。
4、流动资产损失费用:包括原料、中间产品、产成品的损失,以及属非固定资产的易耗设备、零配件及工具等的损失。
第11条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停产、减产损失价值、工作损失价值、资源损失价值、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以及其他损失费用。
事故等级划分第12条根据人身伤亡人数或者财产直接损失数额(指我方所占数额,负次要责任的降低等级划分),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具体标准如下:1、小事故:一次性造成轻伤1人以上3人以下,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事故为小事故。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级
一、概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人为活动等因素,导致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对公众健康、生态安全和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威胁的事件。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我国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级体系。
以下将详细介绍这一体系。
二、应急预案等级划分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1.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是指造成全国性环境质量恶化,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一次事故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2)一次事故造成重要饮用水源地严重污染,影响全国或跨省级行政区域;(3)一次事故导致重要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遭受严重破坏。
2.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是指造成区域性环境质量恶化,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一次事故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2)一次事故造成重要饮用水源地污染,影响较大城市或跨市级行政区域;(3)一次事故导致重要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遭受较大破坏。
3.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是指造成局部环境质量恶化,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的事件。
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一次事故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2)一次事故造成重要饮用水源地污染,影响县城或跨县级行政区域;(3)一次事故导致重要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遭受一定破坏。
4.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对环境质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影响较小的事件。
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一次事故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2)一次事故造成局部环境质量污染,影响较小范围;(3)一次事故导致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遭受轻微破坏。
安全生产事故级别
安全生产事故级别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突发的、非计划的事件,造成工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根据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可以将安全生产事故划分为不同的级别。
常见的安全生产事故级别包括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由于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条件引起的轻微伤害或损失的事故。
这类事故虽然影响较小,但也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般事故的特点是人员伤害较轻,损失较小,对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基本没有影响。
常见的一般事故包括手指被划伤、厂房设备损坏等。
较大事故是指由于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条件引起的较严重伤害或损失的事故。
这类事故相对于一般事故而言,影响较大,对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会有一定的影响。
较大事故的特点是人员伤亡较多,损失较大,需要进行较长时间的恢复和重建。
常见的较大事故包括车间火灾、化学泄漏等。
重大事故是指由于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条件引起的严重伤害或损失的事故。
这类事故的影响非常严重,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引起公众的关注和社会的不满。
重大事故的特点是人员伤亡较多,损失巨大,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和企业形象造成严重影响。
常见的重大事故包括矿井事故、天然气泄漏等。
特大事故是指由于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条件引起的极为严重的伤害或损失的事故。
这类事故的影响极其严重,可能造成数十人以上的死亡和巨额的财产损失。
特大事故的特点是人员伤亡极多,损失巨大,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巨大冲击。
常见的特大事故包括铁路列车相撞、大楼坍塌等。
安全生产事故的级别划分是为了对事故进行分类和管理,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不同级别的事故有不同的危害和影响,对企业和社会造成的损失也不同。
因此,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可靠性。
同时,也要加强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做好事故后的事故调查和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企业和社会的危害。
事故分类和分级
事故分类、分级(讨论稿)一、目的为规范对各种事故及事故隐患的分析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对与本公司相关的各种事故及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分级。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对事故及事故隐患的分析与处理。
三、事故的定义及分类根据事故的性质,将事故分为: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一)、安全事故是指人(个人或集体)在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违反其意愿并可能使有目的的活动暂时或永久中止,或迫使之前存续的状态发生暂时或永久改变,造成人员伤亡或(和)财产损失的所有事件的统称。
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人员伤亡事故、环境污染事故。
1、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烧(包括: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车辆等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烧毁的事故。
2、交通事故: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法规或机械设备故障等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 1 -3、生产事故: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及管理原因造成停(减)产、跑料、窜料、油气泄漏、化学危险品泄漏,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4、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通讯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建(构)筑物损坏,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5、人员伤亡事故:除上述火灾、交通事故外,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职业性疾病、领导指派到公司外从事与本公司有关的活动或在公司内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等)所发生的人身伤亡、急性中毒事故。
6、环境事故: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安全生产事故B级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故B级1、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2、安全生产质量事故等级如何划分安全生产质量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具体规定如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安全生产事故B级扩展资料生产安全事故赔偿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事故等级划分
附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序号事故名称等级划分标准(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备注1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公司安[2014]22号)第三十三条工程质量事故按其直接经济损失划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大(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别重大质量事故(如有人员伤亡,从安全事故处理条款)。
1、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不含)以下。
2、大(较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
3、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含)至3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
4、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及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单位工程一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为达到质量要求需要整修、返工、报废、加固补强等产生的材料费、机械费及人工费等的总和(不包括停工、窝工或影响其他施工工序等间接损失费用)。
2生产安全事故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办法(公司安[2014]21号)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火灾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公安部办公厅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六日)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六级安全生产事故是安全生产
六级安全生产事故是1、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几个等级2、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几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知指造成道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回;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答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3、安全生产质量事故等级如何划分安全生产质量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具体规定如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六级安全生产事故是扩展资料生产安全事故赔偿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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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细分为三级:
(一)一般事故A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B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一般事故C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环境事故等级划分
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环境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故(Ⅰ级):
1、发生30人及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及以上;
2、因环境事故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
影响;
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5、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6、发生在环境敏感区的油品泄漏量超过100吨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故(Ⅱ级):
1、发生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4、发生在环境敏感区的油品泄漏量为15—100吨,以及在非环境敏感区油品泄漏量超过100吨的污染事故。
三、较大环境事故(Ⅲ级):
1、发生3人~9人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发生在环境敏感区的油品泄漏量为1吨及以上、15吨以下,以及在非环境敏感区油品泄漏量为15—100吨的污染事故。
四、一般环境事故(Ⅳ级):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发生在环境敏感区的油品泄漏量为1吨以下。
较大质量事故说明
较大质量责任事故:
一、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二、油品变质、混油(不包括管输油品的混油段)10吨以上;
三、发现自行调和油品出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