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完整篇.doc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制度范本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培训学校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名称:XX省XX市民办培训学校。
学校性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非营利性教育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学校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
第四条学校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管理第五条学校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学校董事会成员;(三)查阅学校董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校长、教师代表等组成。
董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学校校长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八条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培训科目和培训层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应当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不得擅自调整课程内容和教学进度。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的招聘、培训、考核、待遇等事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关心学生的生活,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指导和帮助。
学生因病、因事需要请假时,应当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订立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一切教学活动,包含老师管理、课程开展、学生管理、考试评估等方面的规范。
第三条各级管理人员、老师、学生及家长必需遵守本制度,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章老师管理第四条本校应重视老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本领,对老师进行严格的选拔和管理。
第五条老师应具备相关老师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教学研讨活动,提高教学水平。
第六条老师需依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订立适当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确保教学效果。
第七条老师要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定时完成教学任务。
不得私下收受学生礼物或索取其他任何财物。
老师应与学生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关怀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解答学生的问题。
第九条若老师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课程开展第十条学校应依照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订立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
第十一条学校应保证供应合格的教材和教具,确保教学设备的有效使用和维护。
第十二条学校应依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布置课程进度和考试评估,确保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和学生学习情况分析,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与其他学校和机构的合作,开展教学沟通和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教育经验。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应对每位学生进行个性化的学习规划和辅导,帮忙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纪律教育制度,规范学生的行为,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和态度。
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保障学生在学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
第十八条学校应与学生家长保持及时沟通,了解学生在家庭中的情况,并针对个别学生予以必需的照料和支持。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学生嘉奖制度,鼓舞优秀学生,激励学生的学习乐观性和创造力。
第五章考试评估第二十条学校应依据课程进度和教学要求,合理布置考试,并订立相应的考试规定和评估标准。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本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师生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学员,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校内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
第三条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我校所有。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招生、教学、考核、奖惩、安全、课程设置等方面,同时还包括其他与学校运作相关的各项制度。
第二章招生管理第一条我校的招生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歧视。
第二条我校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招生名额根据校内教学资源的情况合理分配,并在学校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布。
第四条招生时必须严格按照报名要求进行查验和审核,确保报名学员的真实性和资格符合条件。
第五条招生时须明确学员的培训内容、课程安排、学费和退费规定等,让学员和家长充分了解。
第六条我校对学员报名信息的保密工作负有责任,不得泄露学员的个人隐私。
第七条我校保留对招生程序和录取结果进行复核的权利,确保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一条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严谨备课,以身作则,做到言传身教。
第二条教师要严格按照拟定的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保证课程进度和质量。
第三条教师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反馈学生学习进展,并与家长保持沟通。
第四条学员的考勤情况必须进行及时记录,考勤记录作为学员评价和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学员的作业和考试成绩必须按时批改,并及时反馈给学员和家长。
第六条学员的学习材料、学习环境和学习设施要保持整洁和完好,供学员正常学习使用。
第四章考核管理第一条学员的考核方式和标准必须明确,不得歧视学员。
第二条学员的评价和考核结果必须公平、公正,遵循科学、严谨的原则。
第三条学员的成绩要及时通知学员和家长,并及时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和指导。
第四条学员有权查询自己的考核成绩和评价结果,并对不满意的成绩提出申诉。
第五章奖惩管理第一条对于在学习和行为方面表现突出的学员,我校将给予及时的奖励和鼓励。
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参与学校管理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我校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重大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设立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学校设立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包括招生、就业、学生资助、学生社团等。
第八条学校设立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安全。
第九条学校设立后勤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保卫处,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实行学年制,按照国家规定的学时和课程设置进行教育教学。
第十二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
第十三条教师应认真备课、授课,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学校实行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实行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学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八条学校实行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制度,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学生给予处分。
第二十条学校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章教师管理第二十一条学校实行教师岗位聘任制度,教师应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教师考核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升、评优、评先的依据。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民办培训学校。
民办培训学校包括学前教育机构、中小学培训学校、艺术培训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
第三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合规运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第二章学校管理架构第四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架构,包括董事会、校董会、校长办公会、教师团队、行政部门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学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任免校长和副校长,监督学校的经营管理。
第六条学校校董会是学校的重要组织机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长、财务长等组成,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事务。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对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负责。
第八条教师团队是学校的核心力量,负责教育教学工作,建立师德师风,提高教学能力,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第九条行政部门负责学校的后勤管理和日常事务,包括招生、人事、财务、后勤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条学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教学政策,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计划,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师资配备等,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学习情况的跟踪和分析,做好个性化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问题。
第四章师资队伍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严格把关师资的招聘标准,建立健全的师资选拔机制,选拔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的教师。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态度、师德行为等进行评估。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1]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管理标准1. 基本原则1.1 本规章制度应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学员权益,促进学校稳定和进展。
1.2 本制度实行科学决策、依法治校、公开透亮、规范有序的原则。
1.3 学校应依法建立健全民办培训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4 学校应重视培育学员的综合素养和实践本领,推行个性进展教育。
2. 设立和备案2.1 学校注册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学校设立和备案手续。
2.2 学校应配备合格的教育管理人员和老师,确保教学质量。
2.3 学校应严格依照备案有关要求,办理各项备案手续。
2.4 学校应定期进行备案信息的更新,并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备。
3. 招生管理3.1 学校招生信息应真实、精准,不得夸大标榜误导。
3.2 学校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严格掌控招生人数,确保教学质量。
3.3 学校应建立健全招生和录取程序,保障公正公正。
3.4 学校应明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和流程,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变相追加培训费用。
4. 教学管理4.1 学校应依法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保障学员学习权益。
4.2 学校应订立课程计划,合理布置教学进度,确保教学质量。
4.3 学校应雇佣合格的老师,严格遵守老师资格证要求,定期进行教学培训和评估。
4.4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定期组织同学评价老师和课程。
5. 安全管理5.1 学校应订立安全管理制度,关注学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2 学校应配备专职保安或者委托专业保安公司负责学校安全管理。
5.3 学校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安全教育,做好应急预案的订立和落实。
5.4 学校应定期进行学校安全检查,除去学校消防隐患。
6. 管理考核6.1 学校应订立完善的管理考核方法,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6.2 学校应定期进行内部管理自查,适时矫正存在的问题。
6.3 学校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自动搭配并改正不足之处。
6.4 学校应将优秀的管理成果进行总结和共享,以推动学校管理水平的提升。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我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的重大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设立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设立各部门,负责学校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学校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确保教学质量。
第九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根据所学课程完成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第十条学校定期开展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估等活动,确保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教材管理制度,选用优秀教材,保障教学需要。
第四章师资队伍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度,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第十三条学校对教师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实行学生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考勤制度,确保学生出勤率达到规定标准。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参与学校活动。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二十条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一条学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七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第二十四条学校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董事会负责解释。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培训学校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民办培训学校应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遵循教育公益性原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条民办培训学校应遵循自愿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与学生、家长、教师等建立良好关系,努力提升办学水平。
第四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健全学校管理机构和相关制度,保证教学、生活秩序正常运转。
第五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流程和监督机制,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六条学校应设立课程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评估教学效果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教学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推行师德师能评价制度。
第八条学校应规范教学过程,确保教学内容合理、教学方法灵活、评价方式科学。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学生管理,制定学生行为规范,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教学质量评估机制,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使用教育经费透明有序,建立财务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场地设施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和维护,规范场地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招生就业管理制度,确保招生宣传真实、招生政策公平、学生就业稳定。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演练,保障师生安全。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设立监督委员会,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七条学校应接受外部监督,定期向相关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学校情况,接受评估考核。
第十八条学校应公开办学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问题。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学校应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培训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学校稳定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办培训学校。
第三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健全学校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保障学校稳定和发展。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五条民办培训学校应设立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教学管理制度,监督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
第六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制定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七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学生考勤和成绩管理制度,规范成绩评定和管理,确保学生的学习质量和进度。
第八条民办培训学校应选用优秀的教材和参考书籍,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师资队伍管理第九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教师聘任和培训制度,确保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第十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提升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教师评估和反馈制度,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反馈。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二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学生管理和教育制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第十四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和管理制度,保障学生资料和文件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学校财务状况健康稳定。
第十六条民办培训学校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教育经费,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第十七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行为的合规性。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民办培训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
第三条民办培训机构应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办学,以服务社会、服务学生为宗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民办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民办培训机构应设立以下管理部门:(一)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全面工作,主持学校行政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管理教学质量。
(三)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工作。
(五)后勤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民办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师资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教学管理部门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与市场需求相符合。
第八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学能力,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备课、上课、辅导学生。
第九条民办培训机构应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对教学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
第十条民办培训机构应选用优秀的教材和参考书籍,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处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等工作。
第十二条民办培训机构应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民办培训机构应定期组织各类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五章师资管理第十四条民办培训机构应建立教师聘任和考核制度,确保教师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第十五条民办培训机构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进修,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民办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旨在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学校健康、有序、稳定发展。
第三条学校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董事会负责决策学校重大事项,校长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长、董事组成,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决定重大事项等。
2. 校长: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3. 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评估等。
4. 学生处: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活动组织、学生奖励与处分等。
5. 财务处: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包括经费预算、收支管理、财务报告等。
6. 后勤处:后勤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校园安全、卫生、设施维护等。
三、教育教学管理第七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育教学计划,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开设课程,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学校应当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评价体系,定期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教育教学策略。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教育教学设施建设,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开展丰富多样的学生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包括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等。
第二章学校管理组织结构第三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第四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人事任免等事项。
第五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决策执行机构,负责实施董事会决策,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六条学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教育教学、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七条学生入学应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入学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录取。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九条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需按照教学计划修满规定学分,方可毕业。
第十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一条学校对违反校规的学生,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十二条学校对学生实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给予留级、退学等处理。
第四章教师管理第十三条学校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四条学校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教师职务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
第十六条学校对教师实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给予警告、解聘等处理。
第十七条学校鼓励教师参加业务培训、学术交流,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五章教学管理第十八条学校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开设相应课程。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培训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坚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致力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二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五条学校按照国家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开设各类课程,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条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认真备课、上课,关心学生的成长,不得敷衍塞责。
第七条学生应当尊敬师长,遵守学校纪律,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第八条学校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第三章校园安全管理第九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学校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学生在校园内吸烟、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学校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第四章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十三条学校合法取得资产,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保障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教师与学生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第十六条教师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不得有侮辱、体罚学生的行为。
第十七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学习、遵守纪律的义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精选18篇)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精选18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篇1为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各学校积极筹备卫生清洁消毒物资,为开学和开学后日常防疫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一定要规范储存、使用和管理,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1、清洁消毒物资包括消毒剂和消毒器材。
消毒物资存放在学校专用存放地点,场所应选择在有监控覆盖的地方,并离开学生活动区域。
2、存放地点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除湿、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存放场所封闭管理。
存储仓库要悬挂警示标牌,设置警界线等隔离措施。
4、物资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5、将安全管理制度、每种消毒剂安全使用说明在存放场所放大张贴。
6、安排专人出入库管理,建好物资管理台账,包括来源(接受捐赠、购买)、数量、购买(接收人)、入库时间等。
7、物资出库做好登记,对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量等详细记录。
领取和归还均双方签字确认。
8、向使用人发放消毒用品时,应附送简练表述的安全注意事项。
9、使用人要做消杀情况记录,包括消杀时间,区域(面积),可在归还物品时记录备案,存在问题及时向主管人(保管人)反馈。
10、消毒剂(粉、片、液)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配比、使用,严格遵守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1、消毒剂和消杀用具应即用即还,或每日取还。
不应在固定存储场所以外其他地方存放。
12、管理人员要定期查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明确负责人和检查人。
13、消杀要适时、适度、适量,防止过度消毒引发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学校公布制度时,应同时公布责任人(尽量双人管理),以确保制度落实。
民办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民办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行为,保障培训质量,提升培训水平,促进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机构要遵循市场规则,提高教学质量,注重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
第四条本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学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如有调整,需提前通知全员,经过讨论、审议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本机构要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考核,选拔优秀员工,聘用适合岗位的人才。
第七条职员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经历,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能力水平。
第八条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对认真负责、业绩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对工作不力、不符合要求的员工进行处罚或辞退。
第九条员工应遵循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十条员工要维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相关资料,造成不良后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本机构要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确保教学内容与实际需求相符。
第十二条教学内容要全面、系统,讲解清晰、深入。
第十三条教师要熟悉所授课程的各个方面,对学生的问题耐心回答,确保教学效果。
第十四条教材资料要丰富多样,避免陈旧化,保持更新。
第十五条课程结束后要进行测试,评估学生的学习效果,及时调整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
第四章学员管理第十六条学员要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听讲、完成作业,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第十七条学员要尊重老师、尊重同学,相互帮助,共同进步。
第十八条学员要维护教室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乱扔废物,损坏设备。
第十九条学员有权提出课程改进建议,公司会认真审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采纳。
第二十条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向老师或学校管理部门反映,相关人员会及时协助解决。
第五章外出活动第二十一条本机构有权组织学生外出实践活动,但必须提前通知家长,得到同意后方可实施。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校园生活秩序,提高校园管理质量,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学校安全,制定本规章。
2.本规章适用于本校所有在校学生成员,包括教职工。
3.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校园秩序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服从校园管理,不得干扰教学秩序。
2.禁止在校园内聚众赌博、打牌、跳舞等违法活动。
3.进出校门时,必须凭有效证件,否则不得入校或离校。
4.教职工必须遵守师德师风,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三、学生考勤1.学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课,上课期间不能离开教室,不得迟到早退。
2.学生必须在班主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师布置的家庭作业,不能抄袭,如发现抄袭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惩处。
3.学生旷课、迟到、早退超过次数和时间的将被通报给家长。
本校对旷课、迟到、早退等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四、课程管理1.学生必须按照授课计划学习,如需缺课需提前申请批准,并按时补课。
2.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遵守教师的教学纪律,不能干扰教学秩序。
3.学生应该遵守基本行为准则。
严禁在课堂上交头接耳,出声评论;尤其是当教师正在谈论重要课程时,这样的行为十分令人反感。
在课堂上吸烟、嚼口香糖、等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五、校园安全1.倡导校园安全文化,建立校园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学校安全可靠,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在发生事故,或者突发事件时,必须遵守学校的紧急处理措施和安全守则,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秩序。
3.本校有权调查和处理涉及学校的各种非法行为,包括毒品、色情、暴力等,违反上述任何一项的行为,学校将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取消该学生学籍。
六、纪律处分1.对于违反规定,造成校园秩序混乱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的处理。
2.对于重大案件,经。
校方审核后,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于其他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分、批评教育、停课等纪律处分。
4.对于重大违纪行为者,如抄袭、作弊、校园闹事等,将予以开除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日常运作,保证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在我校执教、学习、参观的师生、员工、家长等。
第三条学校及所有在校的师生、员工、家长等都有责任遵守和执行本规章及国家相关法规。
第四条本规章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五条在制定学校管理制度时,要紧密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可行。
第六条师生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遵纪守纪,积极向上,团结友善。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七条学生遵守规章制度,严守纪律,依法学习。
第八条学生上课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上完课后及时离开教学楼。
第九条学生不得在教室内大声喧哗、打闹,不得进行赌博、打架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严禁对师长进行侮辱、谩骂,不得打骂同学,共同营造和谐的学习环境。
第十二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批评教育、警告、记大过等纪律处罚。
第十三条学生如有违反法律的行为,学校将积极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三章师资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优先录用具有较高职称、丰富教学经验、有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能力的骨干教师。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发展机会,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依法教书育人,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思维能力。
第十七条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计划,按时上课,保证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八条教师要尊重学生,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发展,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第十九条教师要与学生家长保持良好关系,定期与家长进行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家庭情况。
第二十条教师须严守教育行业的道德规范,不得以言语或行为辱骂、伤害学生,确保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四章家长管理第二十二条家长要关心子女的学习和生活,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积极支持学校的工作。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培训学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素质教育,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
二、学校管理第四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学校设立董事会、校长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有序进行。
三、教育教学管理第七条教师队伍建设1. 学校注重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 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良好师德形象。
3. 学校对教师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第八条教学管理1.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2. 教师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不得随意增减教学内容。
3. 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4. 学校加强课程建设,开发特色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第九条学生管理1. 学校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文明素养。
2.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行为,维护校园秩序。
3. 学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四、财务管理第十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财务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确保财务安全。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五、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学校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六、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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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1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一、学校领导管理制度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主要职责(二)基本要求(三)基本修养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一)备课基本要求(二)上课基本要求(三)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四、财会制度五、安全应急预案(一)火灾事故(二)食物中毒(三)其它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一、学校领导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2、坚持调查研究制度。
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3、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基层校集体办公一次,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坚持听课制度。
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供依据。
5、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除他们思想中的障碍。
对于他们提出的应当解决和可能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办理,暂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6、学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7、学校领导要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业务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上。
8、学校领导出差(出访),实行请假制度。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
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
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
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学校基本管理工作。
5、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教师应主动与所属教研室的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助理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6、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关规定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二)基本要求1、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职业道德,讲究仪表礼仪,处处为人师表2、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3、按时上、下班,遵守坐班制度,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外出,因事或因病不能到校上班,须把工作安排好,必须按学校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4、使用礼貌用语,讲普通话,使用职业语言,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切忌用粗言恶语伤害他人。
5、参加政治学习、听课、讲座活动时,应讲究礼仪,不迟到、不早退,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进出会场,不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做好会议记录,早操按学校要求与学生一起做广播体操。
6、不得随意拿取学校或他人信件、报纸、书刊、杂志等;不得随意在他人报刊、杂志上乱写乱划;未经图书管理员同意,不得拿走阅览室的书报杂志,不得“折页”、“开窗”。
7、爱护学校公物,精心保护电教器材、教具、书籍。
注意保持办公室、电教室、计算机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
8、下班前,“一周校长”要检查办公室,督促关好门窗、电灯、空调、电扇等;班主任、科任教师要检查教室、多媒体教室,督促学生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9、在上班时间内绝对禁止在办公室打牌、下象棋、谈论股票等;不允许带手机进课堂;不允许上班时间串办公室闲谈;不允许与学校无关的其它事情。
(三)基本修养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不讽刺学生。
2、与学生谈话要用热情的语调,鼓励的眼神。
既严格要求,又避免简单粗暴,不训斥学生,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3、保持良好的心境,善于控制调节自己的情绪,不得向学生发泄怨气而影响工作,损害自己的形象。
4、教态亲切,声情并茂,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风度。
不准用教鞭敲桌子,不坐着上课(生病不能支持者除外)。
5、坚持正面教育,不准以罚代教(罚站、罚劳动、罚不准进教室上课等)。
6、保持校园和办公室的安静,轻声说话,轻步走路,不打扰他人、工作、学习。
不聚在一起闲谈,无事不随便出入他人办公室。
7、尊重他人,团结同事,诚恳待人,礼貌相处,不议论、不传播别人隐私,不诽谤中伤同事,不互相拆台,教师之间,不允许言行粗鲁和争吵行为,团结协作,奋发向上。
8、接待家长和来宾,要热情有礼,起立送迎。
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一)备课基本要求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
每个教师必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1第2页须充分认识备好课的重要性,认真钻研教材,认真、深入、充分地备好每一堂课。
2、备课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本,从宏观上明确本科的性质、目的和任务,教学内容的编排体系,知识结构,基本技能训练的要求;微观上必须明确每一课时的目的要求、任务和具体内容。
3、备课要深入钻研教材,正确地掌握和处理好教材的重点、难点,明确每一课时应传授的知识和应掌握的技能。
4、备课既要备教材,更要备教法和学法。
要从本班学生的实际出发,科学地安排教学步骤,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训练为主线,以发展为主旨”的教学原则,激励学生当好学习的主人。
5、认真写好教案。
教案要整洁,条理清楚,能指导上课,不搞形式主义。
教案以课时为单位编写。
教案的内容包括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课时安排,有教学过程(包括设计的问题),有板书设计,有练习设计。
教学目的,要包括“思想教育”、“双基要求”、“能力培养”三部分。
无教案不得上课。
6、提倡写教学后记,不断总结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
(二)上课基本要求1、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主形式,每个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2、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充分,情绪稳定,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自然,仪表端庄得体。
3、上课前应指导学生进行必要的预习,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教学目的要明确,讲课时要围绕中心内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层次分明,协调紧凑。
教学时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各类学生都学有所得,特别要照顾后进生,力求使他们能掌握本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坚持用普通话教学。
讲课声音清晰,响亮,表达意思明白,语言生动有趣,板书讲究艺术,要求正确,清楚、端正,富于启发性。
6、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不抽烟,不坐教,不拖堂。
(三)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三、财会制度一.财务管理原则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
2.编制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计划,拟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
3.坚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则,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学校的经济活动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日常财务工作。
5.会计人员要做好学校财务预、决算工作,准确做好学校帐务、结算上报工作,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表表相符,认真执行会计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6.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做假帐,不设帐外帐,不设小金库。
7.做好财务档案工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传阅、复印会计资料,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1.会计人员经费预算,报学校领导审核,有计划地执行。
2.各种费用必须凭证报销,出纳人员应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拒绝受理不合法不规范的原始凭证。
3.合法规范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人审批签章后付款。
4.学校法人代表,要坚持按规定审批,对给予报销的原始凭证签字。
三.学校收费制度1.学期结束时,学校及时做好学生代办费的结算、清退工作,并且将使用情况出具用款清单发给学生家长,实行多退少不补的原则。
退费需学生或学生家长签收。
2.学校发生的项目收费时,附有一式二份的缴款学生名单,一份附在记帐凭证上,一份学校保存。
四.学校财产管理制度采购制度1.学校采购物品一般情况下,由事务同志办理。
2.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
3.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4.所购物品质量有问题或未经批准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出借赔偿制度1.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2.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
3.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五.财产清查制度1.财产清查是加强单位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必须建立财产清查制度。
2.财产清查内容包括流动资产清查、固定资产清查以及其他资产清查。
存货的清查:主要包括库存物品、低值易耗品的清查。
库存物品每月盘点一次,低值易耗品每年盘点一次。
对所有往来单位的往来款项,要加强核对清理。
固定资产清查: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与登记册核对.库存现金、有价证券清理:现金及有价证券应每月由单位领导或财务人员实施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