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核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核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
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与服务收费管理
【发文字号】粤价[2012]129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2012.06.07
【实施日期】2012.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核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粤价〔2012〕129号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司法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司法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经省司法厅许可登记并编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应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按照本通知规定向委托人收取司法鉴定费。
二、本省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