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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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建立健全街道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一岗双责”的范围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二、“一岗双责”的内容

(一)党工委书记的职责

对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办事处主任的职责

办事处主任是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街道安全生产负总责。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订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调整、充实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安排部署全街

道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建设;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亲自或委托分管领导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和解决各职能部门安全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监督有关安全事故的查处。

(三)党政班子成员的职责

党政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助主要领导制订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并抓好落实;受街道主要领导委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所分管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重大问题;督促所分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有关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落实有关安全救援预案建设工作;监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督导所分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组织领导对有关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四)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职责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现明确部分部门、单位具体职责,未明确的部门、单位参照执行。

1、胜利派出所负责胜利街道辖区内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及“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协助街道有关部门打非治

违工作。

2、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设施、消防、防雷、用电、公务用车等方面安全监管。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工业企业、商贸流通、外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4、安监站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5、胜利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各类集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及食品的安全监管。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发证监管及非法行为的查处。

6、教育办公室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市建设领域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各类医院、诊所等卫生领域安全工作。

9、水利站负责河道、水库及水利设施及工程安全工作。

11、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生产及农机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

12、林业站负责林业防火方面的安全工作。

13、油区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私拉乱接油田气、电、水的排查、整治及油气管道治理等工作。

14、综治办公室负责牵头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15、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负责道路交通方面的安全监管。

16、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行业和系统的安全监管。

(五)各村、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职责

各村、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根据街道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3、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处理和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辖区内发生伤亡及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并负责全面贯彻实施:

1、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建议、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4、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

5、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按照规定足额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缴纳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办理职工工伤社会保险;

7、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本单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在法定时限内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关于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几点要求

(一)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别抓,全体领导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分工交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或报主要领导明确责任人,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居委会,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标准,层层分解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并将其列入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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