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
2024年护林员管理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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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护林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全省公益林区“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总要求,切实加强护林队伍建设,规范护林人员管理,充分发挥护林人员作用,根据《____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____省森林消防条例》、《____省公益林管理办法》、《____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护林员是指从事公益林区日常巡护、预防与制止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专职护林员。
第三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护林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护林员管理细则的制订以及乡镇管护责任落实的监管等。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林场、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乡镇)负责管护责任区的划分、护林队伍的组建、护林员的聘用以及日常监管与奖惩考核等。
村(社区)委负责护林员的推荐、护林员责任落实的监督和护林事件的处理,同时做好本村区域内的兼职护林工作。
第二章护林员的职责及权利第四条护林员职责:(一)宣传林业及公益林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森林消防等知识,维护公益林护林及森林消防标志和设施;(二)制止并报告盗伐滥伐、乱捕滥挖、采石取土、建坟、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三)制止野外违章用火,协助做好重点防火对象的登记和监控,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四)协助开展森林营造、抚育、资源监测和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五)履行管护合同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五条护林员权利:(一)对盗伐滥伐森林资源、乱捕滥挖野生动植物、非法征占用林地等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二)对不听劝阻野外违章用火单位或个人,有权制止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三)对未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采伐林木的,有权制止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四)根据考核结果有权获得适当的护林报酬,业绩显著的有权参加评选各级“优秀护林员”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护林员的配备第六条管护责任区划分。
各乡镇应当根据“分区配备、打破村界、统筹核定、规模适度、便于巡护、责任到人”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内森林管护面积、管护巡查线路和自然地形等因素,将辖区合理划分为若干个管护责任区,管护责任区参考标准为____亩,每个责任区配备专职护林员____名。
护林员管理制度和职责范文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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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员管理制度和职责范文八篇第1篇:护林员管理制度和职责一、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林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行政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制止乱砍滥伐和毁坏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经营加工木材、乱占林地、毁坏开垦、毁坏珍贵树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三、在森林防火期内,按照上级部门安排,着装上岗认真巡查,制止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村、乡搞好扑救;火灾扑灭后要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案件进行查处。
四、负责巡查并报告管护区内森林病虫发生发展情况和防治工作。
五、制止乱采滥挖和乱铺滥猎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破坏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案件。
六、负责封山育林区域巡查,制止野外放牧。
七、保护好管护区内各种林业服务标志、标牌、广告等公益性林业标志设施。
八、要保持通讯畅通,有火情要及时上报村委会、乡政府。
九、完成乡政府、村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护林员岗位职责一、积极配合分场场长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二、按时上下班,做好责任山场竹木的守护巡查。
三、熟悉和掌握分管山场情况,每月对巡山护林、失盗木竹情况进行自查登记,做到心中有数。
四、认真做好看护山场的防火工作,加强巡视和防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对分场的责任山场出现失盗情况,要及时反映汇报,保护现场,摸清情况,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失盗原因。
六、严格考勤制度,做到有书面请假,不超假,模范遵守场规场纪。
七、按规定在分场住宿,不擅自离场外出。
八、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己,爱护公物,遵纪守法。
九、团结互助,尊敬领导,做一名优秀的护林员。
护林员岗位职责范文一、宣传、贯彻我国有关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
引导当地群众提高森林保护意识;二.每月在站上班与住宿时间应达到场20天以上,正常休假不超过10天(含回家的时间,但进站必须在上午10时以前),如有法定假和年休假除外。
三、巡护森林时,应检查进入林区人员是否携带火种或在林区野外违章用火。
护林员管理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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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确保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护林员是指依法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护林员管理制度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护林员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
第四条护林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护林员。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五条护林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二)控制非法砍伐、乱占、乱挖、乱采等行为;(三)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林区安全;(四)收集、整理、交流林业信息;(五)开展森林资源巡查和监测;(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护林员行使下列权限:(一)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二)对未经许可的砍伐、采伐等行为进行查处;(三)使用和携带必要的武器和工具进行巡查;(四)组织和协调护林力量,参与护林工作的组织和指挥;(五)协助有关部门展开森林资源科学研究。
第三章报酬和激励第七条护林员的报酬根据其工作任务和贡献进行综合评估。
第八条护林员的报酬主要包括:(一)基本工资;(二)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三)年终奖金和人身保险;(四)福利待遇和节日慰问;(五)培训和职称评定。
第九条护林员可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表现享受相应的激励政策。
第四章绩效评估第十条护林员的绩效评估按照定期评估和特殊事件评估两种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定期评估主要根据护林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等因素进行评估。
定期评估周期为一年。
第十二条特殊事件评估主要针对护林员在特定事件中的表现进行评估,特殊事件评估由上级部门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绩效评估结果作为护林员聘任、职称评定和调整薪酬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绩效优秀的护林员可享受岗位晋升和福利待遇提升的优惠政策。
第五章培训和提升第十五条护林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十六条护林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法律法规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二)技术知识和技能培训;(三)应急处置和危机处理培训;第十七条护林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根据需要可以进行技能提升和职称评定。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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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篇一:护林员管理制度妙峰山镇生态林管护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北京市实施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办法》、《北京市山区生态林管护职责和标准(试行)》、《北京市山区生态林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完善本市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生态林管护员是指从事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护林工作人员。
第三条、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生态林管护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林业站负责生态林管护员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态林管护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秉公办事,未受过刑事处罚2.热心林业事业,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长期在本地生产、生活。
3.管护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工作环境,具备一定的管护生态林技能和劳动能力,男性年龄在20周岁至60周岁,女性年龄在20周岁至55周岁。
具有工作必须的移动通讯工具﹙手机﹚。
4.不是现任村两委成员。
第五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生态林管护员。
第六条、生态林管护员的主要职责1.护林员上岗着装整齐,必须佩带袖标,携带二号灭火工具,按时做好巡山预警工作。
2.对负责管护区域内的山林,月巡护时间25天以上,并建立管护登记簿,记录每天管护情况,定期向村委会汇报情况。
3.巡山护林与守护。
及时劝阻和制止野外用火、毁林开垦、乱砍滥伐、偷砍盗伐、乱占林地、毁林采石﹙砂、土﹚、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挖掘天然林树根和林下野生药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向区、镇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4.做好森林防火宣传与病虫害防治工作,及时向林业站报告森林火灾及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发展情况,并积极组织扑救与防治。
5.护林员要服从调度,听从安排。
配合林业站进行森林资源调查,病虫害的测报,防治工作,开展植树造林、抚育,建设护林设施等工作。
乡护林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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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护林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明确护林员的职责,规范护林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XX省森林防火条例》《XX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护林员队伍按照“县建、乡聘、站管”的原则由县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组建,乡人民政府选拔聘用。
第三条乡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护林员队伍的管理和考核,乡林长办对所辖护林员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选拔聘用第四条乡人民政府根据全乡林地和森林资源状况,人均管护面积 3000-5000 亩的要求,确定全乡护林员队伍人数,并根据各村林地面积,统筹分配各村护林员人数。
乡人民政府根据分配的护林员数组织开展选聘。
第五条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能秉公办事,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有履职能力,年龄在 18-60 周岁,常年在村里居住。
(三)热爱林业事业,能胜任巡山护林和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对周边山区地形、地貌、林情熟悉。
(四)有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智能手机,熟练掌握智慧“林长通”APP 使用技术。
(五)村两委现任干部不得兼任护林员。
(六)能按要求履行管护职责,不得在外地打工。
第六条护林员的聘用原则上一年一聘,每年 12 月份由乡人民政府与护林员签订聘用合同。
护林员聘用期满,由乡人民政府组织对护林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第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乡人民政府予以解聘,并以文件形式报送县林业局,同时书面告知护林员本人:(一)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二)未能履行护林员职责,致使林木、林地受到严重破坏的;(三)经查实监守自盗的;(四)身体条件不适应护林工作或长期在外经商、打工等不能正常履行护林员职责的;(五)发生火灾、严重病虫害、林木盗伐(挖)或滥伐(挖)等情况,故意隐瞒事实不报的;(六)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护林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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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员管理制度篇一:护林员管理办法护林员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护林员财务管理,建立一支良好的护林队伍,切实充分发挥好护林员的作用,促进我乡林草管护管理工作有效精准开展,经庄南会议研究,特和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护林员的职责只要护林员必须清楚自己的管辖区域,严格落实责任制,主要职责有:开展宣传教育对农民的群众性工作,经常性地开展地面巡护,实行分区责任制;严格实行防火制度,发现火警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西区上报乡政府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坚决制止盗伐、滥伐和偷盗林木,严禁毁林开垦、乱占六分之一和非法侵占林地的这些行为,发现森林病虫侵害和林业和及时上报乡政府有害生物区林防站;与周围群众建立良好的管护关系,维护巡护道路,保护管护站点设施设备,认真填写出勤表、巡护日志等,对管护中的的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形成简要出现书面材料或报告。
配合乡村做好重点海漆、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面积的拉网式验收工作,并做好荒山造林的农作补植补造。
及时做好乡党委、乡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考核办法1、日常值班:星期一屈布每周星期一到乡政府签到,商定一周内工作,每缺1次者从工资中扣20元。
2、巡护日志填写规范、整齐。
若有逻辑性错误或弄虚作假,在上级部门考核指标中出现问题者扣当事人工资100元。
3、护林员实行分区分片负责与大队伍联合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大对入林放牧行为的处罚力度,每人每份上缴乡财政罚金200元,基本完成任务者罚金的60%奖励给个人,完不成者从工资中所扣除所欠余额。
4、在上级领导检查或乡上为领导督查工作中,若发现有入林放牧这些行为者,处罚辖区护林员时薪50元,并督促泰国人护林员落实放牧菲律宾人缴纳罚款。
5、辖区内发生火灾,护林员未发现或并未处理不及时者,扣包片护林员50元。
6、按时参加乡上开会讨论的各种会议,每缺席一次扣20元。
7、及时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城关镇任务,工作不力者从相关人员工资中扣50元。
8、对于组织、纪律责任性不强、不能胜任其他工作的,经乡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后,予以辞退。
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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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护林员是生态公益林保护的重要力量,其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对于保障生态公益林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护林员的行为和工作方式,提高其工作效能,促进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护林员的职责和权利1.护林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和维护生态公益林的秩序和安全。
2.护林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巡视生态公益林,发现并及时处理林木病虫害、火灾等各类紧急情况。
3.护林员应协助制定生态公益林保护计划,并根据计划组织实施。
4.护林员应协助监测和评估生态公益林的生长状态和生态环境,提出合理化建议。
5.护林员可以依法处置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行为,并向相关部门或组织提供有关证据和信息。
三、护林员的资质和要求1.护林员应具备森林资源、生态环境或相关专业的教育背景和培训经历,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2.护林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遵守岗位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参与非法活动。
3.护林员要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适应户外工作和应对突发情况。
4.护林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与相关部门和群众沟通和合作。
四、护林员的管理措施1.护林员应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培训等方面。
2.护林员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排,保证其身心健康和工作效能。
3.护林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4.护林员的工作情况应定期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奖惩措施和个人发展方向。
6.护林员的权益应得到保护,如遇到工作中的问题或纠纷,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五、制度的宣传和监督1.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应对护林员的管理制度进行全员培训和宣传,使其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2.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护林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3.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应根据情况适时进行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以适应目标和环境的变化。
护林员管理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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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员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护林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行为,保障生态公益林安全,达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目的。
根据上级林业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是指从事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护林工作人员。
第三条镇政府及林工站负责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秉公办事,未受过刑事处罚;(二)热心林业事业,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长期在本地生产、生活;(三)身体健康,年龄在20-55周岁的男性公民;(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处理一般文字材料;(五)管护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在职村干部不能兼职。
第五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
第六条护林员由村民委员会等林权单位推荐,经镇人民政府考核、聘任,报县林业局备案。
第七条护林员原则上一年一聘,签订管护合同,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镇政府会同县林业局按照管护责任合同每年对护林员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第八条护林员的主要职责:(一)积极宣传国家林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公益林管理规定、森林防火知识等。
(二)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制止乱砍滥伐、毁坏林木(含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运输木材;制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域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筑坟、挖根、挖笋、采脂、采集、放牧、打柴等损坏生态公益林的活动。
(三)制止在林区违章用火行为,及时清除林火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扑灭森林火灾,协助执法部门对火灾案件进行查处,森林高火险期要在责任区进行全天候巡查。
(四)发现森林病虫害应及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并协助林业主管部门搞好调查与防治工作。
(五)制止乱采乱挖乱捕乱猎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协助森林公安依法收缴采挖猎捕工具和野生动植物。
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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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一、背景介绍生态公益林是指通过生态公益林项目实施,建设和保护生态公益林资源,来实现国土绿化、生态功能改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修复等目标的一种特殊林地。
为了保护和管理生态公益林的健康发展,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招聘、培训和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提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工作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生态公益林的生态价值和社会效益。
二、招募标准1.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工作经验;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能够胜任长期驻地工作;3.具有一定的林业专业知识和相关操作技能;4.具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能够适应工作中的压力和节奏。
三、岗位职责1.负责生态公益林的巡查、保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生态公益林的健康发展;2.组织开展生态公益林的种植和改良工作,推广良种良法,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3.组织开展生态公益林的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业务水平;4.安排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工作任务,协调工作关系,确保生态公益林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5.负责生态公益林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确保生态公益林生产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四、岗位要求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安排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工作任务,协调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2.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与上级、同事和社会各方面进行沟通和协作;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够不断学习和更新林业知识,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能够高度地认识到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重要性和责任性,增强团队意识和凝聚力。
五、岗位培训1.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应具备较强的林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因此需要进行专业的岗前培训;2.岗前培训主要包括生态公益林的相关政策法规、生态公益林防火、抗旱等应急管理技能、生态公益林的修枝修剪技能、生态公益林防治病虫害等岗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学习培训;3.岗前培训应符合国际标准,全面且深入,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达到职业标准和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的要求。
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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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森林资源管理,提高生态护林员队伍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生态护林员的基本要求1. 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坚决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森林资源保护政策。
2. 具备森林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具备优良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奉献精神,能够吃苦耐劳,勇于担当。
4. 具备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独立工作能力,能够适应艰苦的自然环境。
三、生态护林员的管理1. 选拔培训(1)选拔程序:生态护林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面试、考试等方式选拔合格人员。
(2)培训要求:生态护林员应接受系统的岗前培训,包括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知识、森林资源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2. 考核评价(1)工作考核:生态护林员应定期接受工作考核,对工作业绩进行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2)岗位评价:对生态护林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定期评价,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内容。
3. 激励机制(1)奖励措施:对生态护林员的杰出表现和突出贡献应及时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表彰奖励。
(2)晋升待遇:对表现优秀的生态护林员应给予晋升机会和相应的薪资待遇。
4. 督导管理(1)上级部门应加强对生态护林员队伍的督导管理,定期进行督查与评估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生态护林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
五、生态护林员的职责1. 森林资源保护:生态护林员应加强对森林资源的巡查、监测和保护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森林资源的病虫害情况、火灾等灾害情况,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2. 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护林员应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破坏环境的行为,提倡绿色生活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和参与环保事业。
3. 宣传教育:生态护林员应开展森林资源和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保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 紧急救援:生态护林员应具备相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在森林灾害等紧急情况下进行救援和抢救工作。
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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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是负责维护和管理生态公益林的重要角色,具有维护森林生态平衡、保护环境资源的重要职责。
为保证生态公益林的健康发展和全面保护,需制定一套完善的“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
一、护林员的基本职责1.负责森林资源的监测、防火、防护、修枝、肥料等工作;2.负责巡查、监测并发现森林病虫害、野生动物等问题;3.开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绿化工作;4.管理和维护林地基础设施,修建和维护护林防火路线和设施;5.组织和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森林公益事业。
二、护林员的素质要求1.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2.热爱生态环境、熟悉植物、动物及森林生态知识;3.有较强的抗压能力、执行力和危机意识;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灵活应对能力;5.有志于从事护林工作的高素质人才。
三、护林员的培训体系1.实施分类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重点培养护林员的技能与素质。
2.建立护林员的宣传教育体系,提高护林员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实行护林员的值班制度,确保森林的安全和防火工作。
四、护林员的奖励和惩罚措施1.积极开展防治森林火灾和野生动植物的工作,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将有优黄和贡献奖励。
2.发现并及时上报森林病虫害和其他危险情况以及解决问题的,也将有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3.对于违规的护林员,需要依据相关条例做出行政处罚。
五、护林员的考核机制1.对于护林员的检查和考核要进行定期的年度评估和奖惩措施,能够有效地激励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
2.根据护林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来对护林员进行激励和惩戒,以达到更好地工作状态和良好的护林水平。
六、护林员与社会的联系1.护林员应该保持良好的和社会的紧密联系,增强社会的合作和交流。
2.当发生森林火灾等重大事件时,护林员应积极组织和协调社会力量开展抢救和恢复工作,提高护林员在社会上的公信力。
综上所述,“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是一套完善的制度,它为护林员的工作提供标准,确保护林员们能够依法执行职责,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奖惩和激励措施,提高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保障了生态公益林的安全和稳定。
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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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一、概述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是负责生态公益林的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和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他们的职责包括巡逻监测、管护管理、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等方面。
为了保障生态公益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减少破坏和违规行为,制定本细则以规范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管理工作。
二、管理职责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管理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1. 落实生态公益林保护计划,制定护林管理方案。
2. 对生态公益林资源进行巡逻监测,及时发现林区内的问题和隐患。
3. 严格管理林区内的人员和车辆出入,防止非法砍伐和盗采。
4. 加强林区内的垃圾清理工作,保持生态环境的清洁整洁。
5. 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定期组织演练。
6. 落实有害生物防治措施,防范病虫害的发生。
7. 总结分析保护和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及时反馈报告。
三、考核标准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工作绩效将按以下考核标准进行评估: 1.成果指标:包括林区景观、生态环境的变化和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实现情况。
2. 效率指标:包括巡查、巡逻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效率。
3. 质量指标:包括采取措施和管理决策的合理性、切实有效性和疏导工作的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4. 服务指标:包括与当地政府和群众沟通交流效果和管理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评估。
5. 奖惩指标:包括森林防火、垃圾清理和采摘管理等方面的考核结果。
四、培训和教育为了提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管理水平,必须建立科学、规范、有益的培训教育体系,包括以下方面: 1. 员工培训: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进行系统培训,加强技能和知识的传授。
2. 教育管理:对生态公益林资源保护工作进行普及教育、做好生态环境知识宣传和教育等。
3. 员工考核: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考核结果进行评估,根据结果进行奖惩处理。
五、应急管理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需要具备应急处置的能力,及时应对突发事件,防止损失扩大化。
具体应急管理工作如下: 1. 定期检查、维护和备份应急资源和设备。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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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篇一: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行为,保障生态公益林安全,达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目的。
根据上级林业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是指从事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护林工作人员。
第三条镇政府及林工站负责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秉公办事,未受过刑事处罚;(二)热心林业事业,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长期在本地生产、生活;(三)身体健康,年龄在20-55周岁的男性公民;(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处理一般文字材料;(五)管护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在职村干部不能兼职。
第五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
第六条护林员由村民委员会等林权单位推荐,经镇人民政府考核、聘任,报县林业局备案。
第七条护林员原则上一年一聘,签订管护合同,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镇政府会同县林业局按照管护责任合同每年对护林员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第八条护林员的主要职责:(一)积极宣传国家林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公益林管理规定、森林防火知识等。
(二)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制止乱砍滥伐、毁坏林木(含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运输木材;制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域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筑坟、挖根、挖笋、采脂、采集、放牧、打柴等损坏生态公益林的活动。
(三)制止在林区违章用火行为,及时清除林火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扑灭森林火灾,协助执法部门对火灾案件进行查处,森林高火险期要在责任区进行全天候巡查。
(四)发现森林病虫害应及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并协助林业主管部门搞好调查与防治工作。
护林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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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护林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行为,保障生态公益林安全,达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目的。
根据《XX 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XX省重点公益林管理试行办法》及《XX省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是指从事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护林工作人员。
第三条县林业局负责本辖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各镇政府负责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秉公办事,未受过刑事处罚;(二)热心林业事业,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长期在本地生产、生活;(三)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周岁的男性公民;(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处理一般文字材料;(五)具有工作必需的摩托车交通工具;(六)具有工作必需的移动手机通讯工具;(七)不是现任村两委成员。
第五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
第六条护林员由村民委员会(或居委会)等林权单位进行推荐,经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林业局审批后聘任;县林业局根据管护合同的约定向护林员发放工资。
第七条护林员原则上一年一聘,签订管护合同,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县林业局按照管护责任合同,会同当地政府每年对护林员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第八条护林员的主要职责:(一)积极宣传国家林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公益林管理规定、森林防火知识等。
(二)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制止乱砍滥伐、毁坏林木(含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运输木材;制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域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筑坟、挖根、挖笋、采脂、采集、放牧、打柴等损坏生态公益林的活动。
(三)制止在林区违章用火行为,及时清除林火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扑灭森林火灾,协助执法部门对火灾案件进行查处,森林高火险期要在责任区进行全天候巡查。
柴胡店镇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柴胡店镇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af8146b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43a564e.png)
柴胡店镇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一、总则柴胡店镇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公益林护林员的管理,保护公益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办法。
二、职责和权限1. 公益林护林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a) 监督和保护公益林资源,防止盗伐、滥砍滥伐等非法行为;b) 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提高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c)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保意识;d) 参与森林抚育和植被恢复工作,提高公益林生态功能;e) 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2. 公益林护林员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a) 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砍伐、放牧等行为;b) 参与协助相关部门组织森林防火演练,提供火灾监测和报告;c)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供环境监测和报告;d) 参与公益林抚育和植被恢复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e) 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森林资源领域的突发事件。
三、护林员的选拔和培训1. 护林员的选拔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2. 护林员的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 森林资源的基本知识和管理规定;b) 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和扑救技能;c)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方法和技巧;d) 公益林抚育和植被恢复的技术要点;e) 突发事件处理的程序和方法。
四、管理和考核1.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公益林护林员的管理机制,对护林员进行日常管理和指导。
2. 护林员应按照规定履行职责,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3. 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护林员的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护林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五、权益保障1. 护林员享有公益林护林员的身份和待遇,包括但不限于服装、防护用品、工资待遇等。
2. 护林员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如遭受威胁、恐吓等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六、违法行为处罚1. 护林员如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撤销护林员资格等。
2. 护林员如有违法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法律处罚。
师庄乡公益林管护人员管理办法
![师庄乡公益林管护人员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e31b0b8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b7.png)
师庄乡公益林管护员管理办法(一)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作斗争。
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文化程度和护林防火知识。
(二)熟悉管护责任区的村情、山情、民情,长期在所在村居住,服从乡政府管理。
(三)公益林管护员名单由各村通过会议、公示后报回乡政府统一审核再汇总上报市林业局。
(四)公益林管护员的职责(1)开展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森林防火及生态公益林等知识的宣传,提高管护责任区广大群众的依法治林意识,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及相关标志、设施的保护工作。
(2)负责管护责任区内的野外火源管理,制止在违法野外用火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3)负责管护责任区内的日常巡山护林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盗砍滥伐、乱采滥挖、乱占滥用林地、毁林开垦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上报当乡政府。
(4)协助乡政府订立乡村护林公约,张贴保护森林资源、护林防火等方面的宣传标语,在管护范围内营造森林资源保护的浓厚氛围。
(5)及时向村、乡报告日常管护情况,协助、配合做好有关营造林工作、森林灾害的处理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
(6)认真履行乡政府交办的其它职责。
(五)公益林管护员的考核(1)公益林管护员的考核工作由乡政府负责,考核结果与护林员工资直接挂钩,并作为奖励、处罚的主要依据。
(2)按百分制进行考核,90-100分为优秀,75-90分为良好,60-75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1、巡查出勤(30分)。
常规条件下护林员每月出勤天数不少于25天,森林防火特护期与高火险期要全勤在岗,缺勤一次扣2分。
按要求报回每日水印相机照片作为出勤依据。
2、资源管理(25分)。
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种森林火险隐患,及时上报火情,确保责任区内全年无森林火警、火灾。
肃北县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肃北县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12879d5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eb.png)
肃北县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林木的保护,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快集体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XX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农村集体林管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集体林”是指各乡(镇)、办事处、村、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在农村集体所有制林地上的林木。
第三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含XX办事处,下同)必须将农村集体林管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由“行政一把手”牵头负总责,主管林业工作的领导负全责,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组织和管护队伍,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集体林木管护工作。
第四条:各乡(镇)主导产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站(以下简称“林业站”)作为基层事业单位,实行业务由市林业和草原局进行指导、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的管理体制,具体负责本乡(镇)辖区内集体林木管护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乡(镇)必须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护林员队伍。
东部山区10个乡(镇)原则上每个村设1名护林员,XX乡(镇)每两个村设1名护林员,各乡(镇)可视实际管护面积酌情增加或减少护林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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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
发布: 2010-12-08 23:28 | 作者: | 查看: 7次
为了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的监督管理,规范管理秩序,根据**县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专职护林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做好责任区内的巡查护林防火等工作,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体专职护林员每月集中培训开会一次,各组长每周集中一次,集中汇报一次,集中开会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二、各责任区专职护林员考勤考核每月一次,由林业站分片工作人员签意见,每季度
考核一次,由林业站站长签意见,年终全面考核评分一次,由镇生态公益领导小组统一执行。
出勤巡查日记本由本人填写清楚,在森林防火期内必须出勤30天,火险级别三级以上,各
片管理小组统一行动的,由组长签名,火险级别五级及森林防火戒严期林业站统一行动,由林业站分片人员签名。
三、专职护林员因事须请假的,一天内由各片管理小组长批准,二天内由林业站分片
人员批准,三天内由林业站站长批准,未经批准离岗,一律视为旷工,1天扣0.5分,2-5天内每天扣1分,信息不畅通的,每次扣0.5分,其他按《**县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
实施细则》评分标准执行。
四、林业站组织人员随时进行检查,发生火情案件及盗滥伐案情,如发现专职护林员
不到位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扣分直至解聘。
五、希各专职护林员自觉认真执行以上管理制度,本制度于2009年1月1日执行。
5_乡镇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搜集整理].doc(20.1 KB)
蓬莱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蓬莱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各村委会,清水岩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强化村委会监管职能,充分调
动护林员管护生态公益林积极性,保障生态公益林森林资源安全。
现将《蓬莱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蓬莱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蓬莱镇人民政府
2009年4月23日
抄送:县林业局,镇林业站,叶书记,林镇长,谢副镇长,
存档。
蓬莱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生态公益林
护林员的行为,保障生态公益林安全,达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
人防、责有人担”的目的。
根据《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省财政
厅、省林业厅《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
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是指从事巡护森林、制止
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护林工作人员。
第三条县林业局负责本辖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乡
镇政府及林业站负责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秉公办
事,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热心林业事业,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长期在本地生产、
生活;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周岁的男性公民;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处理一般文字材料;
(五)具有工作必需的摩托车交通工具;
(六)具有工作必需的移动手机通讯工具;
(七)不是现任村两委成员。
第五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生态公益林护
林员。
第六条护林员由村民委员会(或居委会)等林权单位,根据《福建省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进行推荐,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林业局审批
后聘任;县林业局根据管护合同的约定向护林员发放工资。
第七条护林员原则上一年一聘,签订管护合同,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县林业局按照管护责任合同,会同当地政府每年对护林员实绩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第八条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一)积极宣传国家林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公益林管理规定、森
林防火知识等。
(二)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制止乱砍滥伐、毁坏林木
(含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运输木材;制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域内进行开
垦、采石、挖沙、取土、筑坟、挖根、挖笋、采脂、采集、放牧、打柴等
损坏生态公益林的活动。
(三)制止在林区违章用火行为,及时清除林火隐患,发现火情及时
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扑灭森林火灾,协助执法部门对火灾案件进行查处,
森林高火险期要在责任区进行全天候巡查。
(四)发现森林病虫害应及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并协助林业主管部
门搞好调查与防治工作。
(五)制止乱采乱挖乱捕乱猎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协助
森林公安依法收缴采挖猎捕工具和野生动植物。
(六)按《福建省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情况登记簿》的内容作好每天
巡护记录。
一旦发现人为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应竭尽全力制止,并及时报
告当地村委会、林业站和乡(镇)人民政府。
(七)着装整齐、佩带标志、携带小喇叭等工具上山巡护,在森林防
火期(每年9月至翌年4月)须带水枪和铁扫帚等扑火工具。
(八)接受林业部门指导和管理,配合林业部门在管护区开展林业各
项工作。
第九条建立护林员培训上岗制度。
林业站负责对护林员培训考核工
作,考核合格的护林员方可上岗。
护林员履行职责时,应持证(书)上岗,
并佩戴全县统一标识。
第十条公益林管护人员的配备要求。
根据当地公益林分布特点,按照
管护难易度,划定护林责任区。
原则上按照人均2000-3000亩确定管护责任区,配护林员1名。
第十一条林业站负责对护林员的出勤、管护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县
林业局负责对护林员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比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护林员奖
惩和聘任的依据。
第十二条奖惩办法
(一)护林员在聘用期内,管护责任区无发生森林火灾、盗砍滥伐、
林地侵占、乱捕滥猎、森林病虫害、非法采脂等现象,护林成绩突出的,
在年终考核时予以表彰和兑现效益工资。
(二)护林员在聘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
发工资、解聘等处罚。
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扣发当月工资的50%:(1) 无故不参加例会或培训一次的;(2)发生乱占用林地1亩以下的,且没有在当天上报的;(3)高火险期间,发生违章野外用火,没有制止或没有在1个小时内上报的;(4)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一次的;(5)不做好工作日记的。
2、扣发当月工资:(1)发生林业行政案件,没有在当天上报达二次
以上(含二次)的;(2)发生乱占用林地1-4.9亩,没有在2天内上报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