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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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份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6月份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2012年1—6月份绩效奖励工资分配方案
单位(公章): 威县第二中学 序号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姓名 李英竹 潘贵欣 李伟 张晓丽 张来翠 牛明 刚会荣 李明玉 王书良 刘彦乐 王培学 潘丽 潘香芬 李海周 杨晓辉 王晓利 赵晓鸥 张洪州 丁磊 牛建文 王林雨 刘素芬 张翠 张杨 职称 中高 中高 中一 中二 中高 中二 中一 中一 中高 中高 中二 中高 中二 中一 中高 中一 员级 中二 中二 中一 中二 中二 中二 中二 职务 班补 班补 960 840 940 0 0 900 0 820 0 0 960 0 0 0 0 0 0 820 0 0 960 0 0 0 分配项目 根据本单位《分配办法》分项 值班 量化 0 3152 0 3008 0 3008 0 1668 0 2493 0 2892 0 2482 1140 2966 1133 2919 800 3443 800 2616 0 1957 0 1545 1140 3154 0 1339 867 1751 0 1565 1260 1957 0 1586 0 1339 1260 2369 0 1339 0 1236 0 0 时间:2012.10 教师签名 合计 4112 3848 3948 1668 2493 3792 2482 4926 4052 4243 4376 1957 1545 4294 1339 2618 1565 4037 1586 1339 4589 1339 1236 0 备注
2012年1—6月份绩效奖励工资分配方案
单位(公章): 威县第二中学 序号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姓名 李建新 宋玉英 李满 李华菊 张瑞花 宫永洁 郭凤娟 韩立群 李辉 刘婧慧 刘瑞 马桂刚 孟嘉 潘子岭 秦海英 司立妙 宋慧锋 宋燕丽 孙业国 王新霞 王艳东 王越晨 魏春青 张雪英 职称 中高 员级 员级 中一 中二 中一 中一 员级 中二 员级 中二 中一 中二 中一 中二 中二 中高 员级 中一 中二 中二 中一 中一 中二 职务 班补 班补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分配项目 根据本单位《分配办法》分项 值班 量化 0 896 0 267 0 422 0 113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时间:2012.10 教师签名 合计 896 267 422 113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备注

中心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中心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根据中心校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就实施办法做以下暂行规定。

一、范围和时间。

从2012 年9 月起,本校所有在岗教师实施绩效工资。

二、30%的奖励性部分的划分与发放。

1、遵照“多劳多得、高效优酬”的原则,根据学校的量化考核分值半年发放一次。

2、个人应领工资以平时月积分为基础,求平均值三、量化考核细则: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值为100 分工作失误或少工作,减罚赋分;工作突出或多工作,加奖赋分。

各人应领绩效工资以最后得分结算。

1、德(10 分)热爱本职工作,维护学校声誉,服从学校分配,执行学校决议,工作热情高,能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能(20 分)扎实搞好学校工作,坚持把学校对备课、上课、辅导和批阅作业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以每月检查为标准,结合平时抽查,满分为20 分。

(1)在学校各项活动中为本校争得乡级以上荣誉的加分为2 分。

(2)论文、展示教育成果等材料上报见刊者加分为1 分。

3、勤(30 分)(1)得分:a、出满勤者满分为20分;b坚持晚住宿且负责晚开灯、早关灯者分值10分;(2)加分:a、节假日或临时接受加班工作,加1分;b、加课,一节0.1分。

4、绩(40 分)学校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以及格率达到85% 和优秀率达到30%为标准,若及格率或优秀率高于或低于以上标准,适当加分或扣分。

加分:在县、乡质量检测中所带科目平均成绩进入前二名者,第一名加5 分,第二名加3 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分或取消绩效工资。

1 、出勤方面:(1 )若连续请事假2-5 天,扣5 分,超过3 天由本人自行请代理教师;(2)全学期超过5 天,该项为零(婚假、产假、丧假、工伤、有医院证明的病假除外);(3)迟到、早退按月累计,三次按旷工按0.1 天论处,旷工2 天取消绩效工资;(4)随意不上课,每节扣1 分,课间操、升旗或自习不跟班、不按时参加例会,每次扣1 分;(5)晚值班不到者,每晚扣1 分。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12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12

龙小字[2012]54 号龙塘镇小学(片)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发【2009】58号)和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铜署办发【2009】106号)以及(石府发【2009】21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片)实际、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片)绩效工资工作,经龙塘片教代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积极作用,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任务,努力推进我校(片)工作健康快速地发展。

二、龙塘镇小学(片)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陈习勇成员:吴文富刘祖华文德华艾大庆陶勇杨明利梁灵费西芳马庆常游兴权朱超莫清江陈元贵李树贤三、实施对象、时间1、龙塘镇小学(片)在编的全体教职工。

2、本实施方案从2012年9月1日起执行。

四、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没有岗位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过程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全片学校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五、绩效工资(奖励部分)的发放形式全片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发放。

六、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分配办法1、绩效工资奖励部分每人每月匹配金额分别为:八级岗位650元、九级岗位630元、十级岗位600元;十一级岗位520元、十二级岗位490元;十三级岗位460元。

调整后按调整后的核算。

2、绩效工资奖励部分总额中以下几项每月可以直接划入教师个人帐户:(1)校长津贴每月按上级匹配标准发放。

2012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12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12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绩效工资根据本实施方案并结合内部考核制度制定具体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对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随个人基本工资按月发放。

对病事假或未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按当月绩效考核情况、聘用合同或其他有关规定酌情减发岗位津贴。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日常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30%和70%,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1.日常奖励性绩效工资日常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场在绩效考核基础上按月发放。

个人当月绩效考核分达到规定分数(80分)的,领取与其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日常奖励性绩效工资。

个人当月绩效考核分在场规定分数(80分)以下的,按每降低1分扣除当月日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2.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年度场长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发放。

年度场长目标管理责任状考评总分90分(含- 1 -90分)以上的全额发放;80-89分的,发放75%;70-79分的,发放50%;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不发放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

年度场长目标管理责任状考评总分在89分以下,追究相关股(室、工区)、责任人及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扣发相应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5%,相关责任人及领导扣发相应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1-3%(视情酌定)。

(三)单位主要领导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林场主要领导(场长、书记)的绩效工资,按照《泉州市国有林场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有关规定1.新聘用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绩效工资。

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2.林场之间借用人员绩效工资,由借用林场发放;借用到市林业局人员绩效工资,按市林业局的相应标准发放。

黄岗中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黄岗中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黄岗中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012年9月修订试行)根据潢川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上级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从2012年9月起实施。

一、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主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由县有关部门核定。

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按月全额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实施考核,重点向一线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落实班主任的岗位待遇。

根据考核结果,合理拉开差距,按学期发放。

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一)绩效考核项目及标准1、班主任工作考核:按照学校《班主任量化考核细则》考核,总量每人每月150元,拉开分配幅度。

班主任工作(含班会)不再另计工作量。

2.教学岗位人员考核教学岗位考核采取按奖金总额分块量化考核的办法,其中考勤占20%(满分20分),工作量占30%,教育教学过程占10%(满分20分),教育教学业绩占40%。

师德考核是绩效考核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教师要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要做到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违反规定的酌情扣1-2分。

有侮辱、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进行有偿补课的,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其他商品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本学期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教师在本学期内受到治安处罚一次扣5分: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分的20%、30%、50%、60%、70%、80%、100%;教师见义勇为、扶弱、济困、帮助学生等事迹突出,影响较大或受到上级相应表彰,为学校增得荣誉的酌情加1-5分。

考勤(20%)考勤满分为20分,教师签到每周8次,缺签一次扣1分;全体教师会缺签一次扣3分,病假2天扣1分,旷课l节扣5分。

皖政办〔2012〕7号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

皖政办〔2012〕7号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精神,按照 “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决定在我省除已经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五)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要在清理规范现有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发放。其中,离休人员的补贴水平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8〕40号)精神执行;退休人员的补贴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参照当地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确定。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补贴标准,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70%确定。
单位主管部门按上述原则,在核定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结合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因素,在“本地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范围内适当调控。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国家战略发展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事业单位,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较差的其他事业单位,应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主管部门核定的所属各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在下达前须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修订)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修订)

太乙镇第一中心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2012年3月修订)根据县教体局对各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进行重新修订的有关要求,我校结合自身实际,针对过去方案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过去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并把修订方案下发到全体教师,要求教师进行研读、讨论,提出自己合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2周时间的讨论、研读,55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2%)同意此修订方案,同时,我们对5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提出的9条建议中的5条合理意见给予了采纳,形成了以下较为科学、合理、完善的方案。

现予以公布,并于公布当期实施。

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指标及办法㈠、学月考核:每月人平200元作为学月考核奖1、师德师风考核:(5分)以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分数计入。

实行每天考勤制,出满勤者每月计10分。

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每月病假1天内不扣分、扣钱;超过1天,病假每天扣1.5分,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天扣3分,旷工每天扣5分;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一次分别扣0.5分、1分,缺席1次扣1分;安全监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2分,缺岗一天扣2.5分,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

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得分为止,可记负分。

在扣分的同时,病假每月超过1天每天扣10.00元;事假每天扣20.00元;旷工扣日平均工资的2倍;迟到、早退1次扣2.00元;开会、政治学习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1次扣5.00元,事假1次扣10.00元,缺席1次扣20.00元。

安庆十六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12年修订稿)

安庆十六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12年修订稿)

安庆十六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12年修订稿)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稿)》(开教字【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校情,充分听取全体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召开教职工座谈会,现形成2012年修订稿,经安庆十六中四届三次教工大会表决通过实施。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师德为首,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凡从事有偿家教,一经查实,一律按安庆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并扣发当年师德奖。

三、考核对象全校在编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具体考核方案和量化标准如下:Ⅰ、工作量的认定1、月工作量为基本工作量*4+教辅管理等认定课时。

2、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系数为 1.2;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学科系数为1.1;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系数为1。

江苏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2012年)

江苏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2012年)

江苏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2012年)江苏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2012年)根据《江苏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1〕158号)精神,结合省直其他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省直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其他事业单位是指除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外的事业单位。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确定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

绩效工资水平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以及已实施绩效工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与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以此作为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基准线。

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基准线水平申报核定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考虑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特点,为合理调控事业单位收入差距,根据单位类别、经费来源渠道等因素,分类设置控高线和托低线,对收入明显偏高的单位实施有效调控,并保障省直各其他事业单位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原则上不低于托低线。

(一)分类设置控高线1.承担行政职能(尚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或转为行政机构,下同)和从事公益服务一类的其他事业单位,控高线为基准线水平的120%;2.从事公益服务二类的其他事业单位,控高线为基准线水平的150%;3.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控高线为基准线水平的200%;在中发〔2011〕5号文件规定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实施到位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除中发〔2011〕5号文件已明确划入公益二类的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外)根据自身实际暂比照承担行政职能或从事公益服务一类的其他事业单位执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暂比照从事公益服务二类的其他事业单位执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暂比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执行。

2012-基础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改稿)

2012-基础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改稿)

四川理工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励机制,使绩效分配制度有利于以高素质教师队伍为主体的队伍建设,有利于调动二级学院(部)及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推动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在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优质优酬的原则下,强化岗位管理,激励广大教职工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发[2011]2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工资的结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所占比例为60%左右,今后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逐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

基础性绩效工资实行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工作量大小及工作业绩情况发放。

二、基本原则(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绩效工资分配既要重实绩、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也要兼顾公平,形成各类岗位合理的分配关系。

(二)总量控制原则。

在省上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合理确定绩效工资额度。

(三)以岗定薪、优质优酬原则。

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岗位为主体,实行一岗一薪,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原则。

效工资明确不同的基本科研、教研任务,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岗位级别越高,基本岗位任务要求越高。

(五)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相结合原则。

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

三、适用范围及条件要求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

四、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岗位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校的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组,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等部门组成,负责对二级学院(部)教学、科研业绩总量以及其他人员岗位业绩完成情况的考核。

公司各部门绩效奖励实施办法

公司各部门绩效奖励实施办法

2012年公司各部门绩效奖励实施办法一、各行政管理部门绩效奖励内容:月度考核奖励、年终考核奖励奖励标准:月度考核奖励:普通行政人员1100元,经理助理1200元、副经理1600元,经理2000元,总监2200元,总经理助理3500元,副总经理4000元;年终考核奖励:普通行政人员3600元,经理助理4800元、副经理6000元,经理、总监12000元、总经理助理30000元、副总经理40000元;财务部人员月绩效奖励比其他行政部门人员月绩效奖励增加400元。

仅享受职位待遇者,相应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的绩效奖励按普通行政人员计发。

奖励具体方法:1、月度考核奖励:总公司每月根据绩效奖励标准,对各行政部门进行综合评分奖励,各行政部门根据所得分数乘以总公司所定各职务级别的奖金额度,得到的结果即是当月的奖金。

(市场投资部不享受月度奖励待遇)2、年终考核奖励:根据全年所得奖励分数的平均值,再乘以总公司所定各职务级别的奖金额度,得到的结果即是当年的奖金。

另外,各行政职能部门当年绩效考核分数达90分以上,95分以下的,奖励部门全体员工国内四天游;95分以上的,奖励部门全体员工国内六天游;(注:考核分数达标奖励的对象必须是当年在部门内工作满九个月以上,才能享受以上奖励;)奖励考评方法(1)公司对人力行政部绩效考核细则(附表一);(2)公司对财务审计部绩效考核细则(附表二);(3)公司对总经理办公室绩效考核细则(附表三);二、各经营单位绩效奖励内容:季度考核奖励、年终考核奖励奖励标准:1、油站季度考核奖励:油站员工1200元,副站长1500元,主任助理2400元、副主任3300元,主任4200元,经理4200元。

油站年终考核奖励:油站员工3500元,副站长5000元,主任助理12000元、副主任16000元、主任20000元、经理24000元。

油船季度考核奖励:油船员工960元,主要负责人3850元。

油船年终考核奖励:油船员工2800元,主要负责人16000元。

2012年栗庙小学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执行稿

2012年栗庙小学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执行稿

栗庙小学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江夏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分配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

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管理及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2、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在一线作出突出成绩的教育教学人员倾斜。

3.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4.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5.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三、考核时间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后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实施对象、时间本校全体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考核兑现绩效工资。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绩效按教学一线和后勤技工人员两部分发放。

根据各级文件规定,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相关规定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量的经考核后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占绩效工资总量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所列项目的比例,经考核后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六、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个人绩效工资总额= 师德考核+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业绩与特殊贡献+出勤(说明:1、师德考核绩效占总绩效的﹙10%),工作量(30%)、教育教学过程﹙20﹪)、教育教学业绩与特殊贡献﹙30﹪﹚、出勤(10%)七、教职员工绩效考核细则第一部分:一线教师绩效考核一、师德考核表﹙10﹪﹚1、本表由政教据日常检查记录与各室、行政值日记录、调查等如实考评,考评结果通知被考人确认后上报学校审核。

张市小学关于2012年1至6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张市小学关于2012年1至6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张市小学
关于2012年1至6月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保定市人事局、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保定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容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容城县财政局、容城县文体教育局《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班主任津贴的发放办法:班主任每生1元,剩余1元由全体教师均分;幼儿园教师每生1元,剩余5角全体教师均分。

(人数以县给人数为准)
2、教学成绩:每次寒假统测或升级检测荣获镇前三名者分别奖励50元、40元、30元,六年级荣获县前10名者加倍奖励。

3、学校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凡是代表学校或乡镇出席县的文艺节目、体育比赛或作文知识竞赛、讲故事比赛均设奖;如果获文艺节目、体育比赛一、二、三等奖,奖金为100、60、40元;教育信息在县发表1篇奖励10元,市以上30元。

4、本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大河镇张市小学
2012年3月16日教师签字:。

2012新农村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2012新农村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海拉尔区新农村小学为切实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精神,结合本校实际,落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方案,本着“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公正、公平、公开”、“统筹兼顾、适当倾斜”的原则,达到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学校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目标。

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指导思想:实施绩效考核,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原则,着力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以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

二、绩效工资实施细则:(一)、奖励性部分(1)构成1.工作量(占50%)2、超工作量(占5%)3.考核优良奖(占16%)4.教育教学成果奖(占16%)5.出勤奖(占6%)6、班主任津贴(占2%)7、边远学校倾斜补贴(占5%)(2)细则(一)工作量(占50%)1、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量每月得50分。

2、.临时代课每节课2分。

3、任课教师出现漏课情况,每节课减10分。

4、病假:住院治疗每天-0分,非住院治疗每天-2分5、事假每天-3分6、婚假超过法定婚假每天-10分7、产假超过法定产假每天-10分8、旷工每天-50分9、迟到、早退(含值日值宿)每次-2分10、值日值宿漏岗每次-20分11、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扫雪每次-2分扣分累计最多50分,不计负分。

(二)超工作量((占5%)超工作量(课时)部分,按超工作量(课时)补贴计算公式折算成金额(三)考核优良奖(占16%)1、月考核优良奖(1)月全勤奖每个月奖:0.5,根据学校《请假制度》进行月考勤发放月考核单项奖:根据学校相关部门设若干单项考核项目,考核为优秀者,每项奖励:0.32、学期考核优良奖(占16%)按月考核累计得分(1)出勤(2)工作量(3)职业道德(4)履行职责与工作业绩A、教师:教学(课堂教学、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校本研修、教育科研、课程开发)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教师参与项目管理、骨干教师履职情况B、行政人员根据绩效考核方案视经费情况酌情奖励。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30•【字号】十政办发[2012]152号•【施行日期】2012.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十政办发〔2012〕152号)市直各有关单位:《十堰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已经2012年10月8日第12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10月30日十堰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126号)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现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为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促进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创新和发展的原则,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建立起关系合理、机制健全、调控有力、秩序规范的绩效工资管理运行体系。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市直除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的,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聘)用的在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清理核查津贴补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

全面清理核查在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账户情况、津贴补贴实际发放水平以及机构编制、实有人数,坚决取消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

对清理核查后的津贴补贴进行归并,作为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纳入绩效工资。

清理核查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人社、财政、纪检监察、组织、审计部门负责协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关于下发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下发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安科(综)字【2012】010号关于下发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司属各部门、子(分)公司、复合肥厂:现将由人力资源部拟定,经总经办会议讨论通过,董事长批准的《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安邦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四月二日湖南安邦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绩效管理,提升干部/员工的工作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是我们根据员工的目标业绩达成、日常工作任务落实、平时工作行为表现及重点工作项目达成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后,给予公平付酬,同时顾及员工取得这一绩效的环境与背景,充分考虑他们给公司做的贡献,作为员工月度工资及月度、年度奖金发放的依据,也是员工晋升/调职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绩效考核对象为公司经理(含)以下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各分公司的人员,但不适用计件员工(如复合肥厂),各单位业务类人员、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考核方式第五条:根据公司管理需要,本绩效考核方法(考核项目)有:月度目标绩效考核、日常工作任务考核、重要项目或重点工作考核。

即:考核周期:每月考核内容:对月度经营目标达成情况,日常工作任务落实与平时表现,项目与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考核方式:1、企业发展部考核:考核各部门经营目标与重要项目与重点工作任务达成情况,只考核部门(负责人)不考核相应部门的各岗位人员2、人力资源部考核:考核各部门日常工作任务落实与完成事项,只考核部门(负责人)不考核相应部门的各岗位人员3、部门直接上级考核:各部门负责人就企业总体考核思想与方案,进行目标、工作任务分解到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对其进行考核。

第六条:目标/指标/考核量表的制订:1、经营目标制订:企业发展部根据总经办确定的公司整体经营目标进行分解到各部门,各部门再行分解到各岗位,并形成考核指标与量表2、人力资源部就各部门职能分工与所担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按关键绩效管理法采取“点面结合”方式,制订其日常工作任务考核指标,每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抽调几个事项形成考核量表进行考核。

(新)江苏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2012年)

(新)江苏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2012年)

江苏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2012年)根据《江苏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1〕158号)精神,结合省直其他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省直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其他事业单位是指除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外的事业单位。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确定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

绩效工资水平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以及已实施绩效工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与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以此作为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基准线。

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基准线水平申报核定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考虑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特点,为合理调控事业单位收入差距,根据单位类别、经费来源渠道等因素,分类设置控高线和托低线,对收入明显偏高的单位实施有效调控,并保障省直各其他事业单位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原则上不低于托低线。

(一)分类设置控高线1.承担行政职能(尚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或转为行政机构,下同)和从事公益服务一类的其他事业单位,控高线为基准线水平的120%;2.从事公益服务二类的其他事业单位,控高线为基准线水平的150%;3.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控高线为基准线水平的200%;在中发〔2011〕5号文件规定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实施到位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除中发〔2011〕5号文件已明确划入公益二类的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外)根据自身实际暂比照承担行政职能或从事公益服务一类的其他事业单位执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暂比照从事公益服务二类的其他事业单位执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暂比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执行。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修改后)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修改后)

商南县鹿城中学2012年2月—2012年7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商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分配机构㈠组织机构:1、领导小组组长:潘世斌成员:吴先来何祥福吴顺国张永军黄开忠王新柱2、考核量化小组(1)初中组组长:吴先来成员:王天明杨仕文聂本春蔡仁林(2)高中组组长:何祥福成员:何波徐乾霖黄毓李丽3、核算小组组长:张永军成员:赵全余聂先树4、监督小组组长:王新柱成员:贺力中王俊㈡各组职责1、领导小组: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对方针政策进行宣传。

2、考核量化小组:按考核办法对教职工进行考核量化。

3、核算小组:依据考核结果,核算并上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

4、监督小组: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二、考核与发放办法1、高中部教师平时按40%扣发,在考核前提取每人的10﹪,计入个人的绩效工资。

剩余的30%参加学校量化。

初高中教师分开量化。

初高中教师人员以2011年12月份工资表的名单进行划分。

2、量化考核与绩效工资发放分专业技术类别,同一专业技术类别的人员在一起考核,分A、B、C三个等次。

A、B、C三个等次根据考核量化得分划分。

三个等次比例分别为30%、40%、30%。

A等人员的绩效工资在本类别绩效工资平均值的基础上提高5%,B等人员的绩效工资为本类别绩效工资平均值,C等人员的绩效工资在本类别绩效工资平均值的基础上降低5%.3、考核量化得分=2012上半年月量化平均值+附加分.4、附加分:(时间从2012年2月1日—2012年7月31日,以下七项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入)①教学技能竞赛: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②教师技能(基本功)竞赛(含科技发明):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③各类先进: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12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目录一、绩效分类 (2)二、绩效工资调整说明 (2)(一)绩效工资构成 (2)(二)其他费用 (2)三、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控制 (2)四、绩效工资的发放 (2)五、津补贴分配方法 (2)六、可分配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2)(一)业务核算单元(科室)可分配绩效工资的分配 (2)(二)个体核算单元(科室)绩效工资分配 (3)(三)科主任绩效工资分配 (4)(四)护士长绩效工资分配 (5)(五)院党政领导及行政后勤管理岗位绩效工资分配 (5)(六)行政后勤服务科室员工绩效工资分配........................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非核算业务科室员工绩效工资分配规定 (7)七、其他绩效工资分配规定 (8)附件1:核算科室绩效比例控制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绩效分类绩效工资体系分类设置:业务核算单元、个体核算单元、科主任、护士长、院党政领导及行政后勤管理岗位、行政后勤服务科室员工、非核算业务科室员工七个系列.二、绩效工资调整说明(一)绩效工资构成由原应发奖金(收支结余提成比例部分)、其他补贴二大部分构成。

其他补贴包括加班费、夜班费、误餐费。

(二)其他费用节日费(含年终奖励)、高温补贴、法定节日加班费、特殊补贴(放射补贴等)不属于医院绩效工资范畴,所发生的费用由医院支付,其中法定节日加班费:医、技由医务科审核,护士由护理部审核,行政后勤及其他由办公室审核汇总,报财务科核算。

三、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控制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2012年人员开支控制(减除政府补贴部分)占医院总业务收入26%以内。

四、绩效工资的发放科室实发绩效工资采用月度考核、月度发放.五、可分配绩效工资分配方法(一)业务核算单元(科室)可分配绩效工资的分配业务核算单元(科室)绩效工资总额不包括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的绩效工资,科主任和护士长的绩效工资由医院发放.1、科室绩效工资计算方法(除急诊科)业务核算科室实发绩效工资总额=业务核算单元实际业务收入×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比例×科室绩效考核得分/100±医院奖罚金✧说明:业务核算单元实际业务收入按照医院《2012年医院成本经济核算管理方案》的规定执行。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12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目录一、绩效分类 (3)二、绩效工资调整说明 (3)(一)绩效工资构成 (3)(二)其他费用 (3)三、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控制 (3)四、绩效工资的发放 (3)(一)业务核算单元(科室)可分配绩效工资的分配 (3)(二)个体核算单元(科室)绩效工资分配 (4)(三)科主任绩效工资分配 (5)(四)护士长绩效工资分配 (6)(五)院党政领导及行政后勤管理岗位绩效工资分配 (6)(六)行政后勤服务科室员工绩效工资分配 (7)(七)非核算业务科室员工绩效工资分配规定 (8)七、其他绩效工资分配规定 (9)一、绩效分类绩效工资体系分类设置:业务核算单元、个体核算单元、科主任、护士长、院党政领导及行政后勤管理岗位、行政后勤服务科室员工、非核算业务科室员工七个系列。

二、绩效工资调整说明(一)绩效工资构成由原应发奖金(收支结余提成比例部分)、其他补贴二大部分构成。

其他补贴包括加班费、夜班费、误餐费。

(二)其他费用节日费(含年终奖励)、高温补贴、法定节日加班费、特殊补贴(放射补贴等)不属于医院绩效工资范畴,所发生的费用由医院支付,其中法定节日加班费:医、技由医务科审核,护士由护理部审核,行政后勤及其他由办公室审核汇总,报财务科核算。

三、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控制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2012年人员开支控制(减除政府补贴部分)占医院总业务收入26%以内。

四、绩效工资的发放科室实发绩效工资采用月度考核、月度发放。

五、可分配绩效工资分配方法(一)业务核算单元(科室)可分配绩效工资的分配业务核算单元(科室)绩效工资总额不包括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的绩效工资,科主任和护士长的绩效工资由医院发放。

1、科室绩效工资计算方法(除急诊科)业务核算科室实发绩效工资总额=业务核算单元实际业务收入×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比例×科室绩效考核得分/100±医院奖罚金说明:业务核算单元实际业务收入按照医院《2012年医院成本经济核算管理方案》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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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清水塘第三小学
教职工绩效工资试行制度(2012年下学期)根据教育部、省市区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责、权、利统一起来,遵循“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绩效工资浮动分配制度,激发教师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创造力,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周满意副组长:杨湘萍
组员:赵岁元罗湘其周立章利琼肖志峰郭花朱雪梅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2、坚持绩效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依据岗位职责一月一考核制度,按照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

3、坚持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的原则,考核方案和结果必须通过职代会,接受群众的监督。

4、坚持定期发放的原则。

四、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发放方案
(一)按月发放方案
1、资金来源:小学高级教师每人抽调415.5元,小学一级教师每人抽调386元,小二教师每人抽调282元。

2、根据师德、出勤、常规进行考核,如有违反按规定扣发。

3、每人每月实际工作津贴和奖励津贴=基数+全校人数Х200元÷总工作量Х个人工作量-月扣发金额+扣发部分÷总人数
(二)期末发放方案
1、资金来源:
参加考核的小学高级教师每人抽调415.5元,小学一级教师每人抽调386元。

小二教
师每人抽调282元。

2、根据学校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4、教师校园生活行为各100元,教师学习100元,满勤100元。

期末由教导处、总
务室、教科室考核。

3、如果有剩余,则把剩余的奖励资金平均发放给每位教师。

如抽调奖励资金不够,
则平均从每位教师的下学期工作津贴和奖励津贴抽调相应部分进行补充。

六、几类特殊人员待遇
1、提前离岗人员如果提出申请经教育局批准返校上班,学校安排工作,和在职人员一样参与考核。

2、病休两个月以内的人员按出勤制度进行扣发,每月实际工作津贴和奖励津贴=原工作津贴和奖励津贴-扣发部分。

3、病休两个月以上的由教育局统一按标准发放。

4、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下人员四年内按80%发放工作津贴。

5、支教老师和在职人员一样参与考核。

七、纪律要求
1、严格按照上级精神、学校制定的方案规范运作。

2、严禁徇私舞弊,拉帮结派,用人唯亲。

3、严禁私自上访。

八、寒暑假绩效考核与值班和临时加班挂钩,值班和临时加班到位拿全额,不到位按规定扣发。

2012年10月
附表1:开福区清水塘第三小学部门岗位设定及工作量量化参数(限于12—18个班)
行政岗位:
副校长:0.98
教导主任:0.77 教科室主任:0.77 总务主任:(工程时期特殊处理)少先队辅导员:0.56 德育主任:0.77 档案:0.7
教学辅助人员:
工会小组长(1人):0.105 工会主席:0.21 图书管理员:0.35
仪电:0.105 摄影、网管:0.21 体育:0.21
科技工作:0.105 卫生:0.35 心理咨询;0.7 计生:0.7
班主任(50人以下):0.42 班主任(50人以上):0.49
教研组长(3人):0.105 广播室:0.105
值日:0.14 副班主任:0.105
跨头:0.07
语文数学超过50人:0.7
2012年9月
附表2:开福区清水塘第三小学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量化参数
2012年10月
附表4:开福区清水塘第三小学师德、出勤和常规检查等扣发规定:
1、师德
(1)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每出现一次扣10元。

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的后果由教师个人承担。

(2)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重大失误的,每次扣50元。

(3)不团结协作,拨弄是非,漫骂他人,造成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的矛盾,每次扣10元。

如影响工作或学校声誉的,视情节严重则扣50元——100元。

(4)私自以各种名义向家长或学生收取费用的,每次扣50元
2、出勤
(1)旷工:旷工1天扣发30元。

(2)事假:事假一个月内不超过一天,每超一天扣发20元加相应课时费(即代课费)。

(3)病假:病假凭病历证明,在两个月以内工资照发。

超过两个月但不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发病假工资,其中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的工作津贴
的5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的工作津贴的80%。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
从第七个月起,其中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不享受工作津贴;工作年限满10
年的,发给本人的工作津贴的50%。

超过一天的病假要扣除相应课时费(即代课
费),并影响全勤奖。

(4)婚假: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婚假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或节假日(不占用工作时间)。

(5)产假:产假期间不扣发工资。

(6)丧假:丧假和往返路程期间不扣发工资。

(7)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每次扣4元。

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30分钟。

3、教学常规
(1)课前准备不足,缺教案或其它必备材料,作业不批改或不认真批改,每次扣10元。

(2)缺计划、总结和学习笔记的,每份扣20元。

(3)教学常规所需资料迟交的,每份次扣10元。

(4)上课接听手机或随意出教室每次扣5元。

(5)旷课:上课10分钟未进堂按旷课处理,旷课一节扣10元。

4、履行职责
(1)行政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0元。

(2)班主任课间操、班队活动、路队、卫生清扫等不到位,每次扣2元。

(3)值日教师不能按时到校,检查、记录马虎,每次扣4元。

(4)不接受或者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酌情处理。

(5)不能按职责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视情况处理:
(6)开会、升旗、大扫除不到位的每次扣2元。

(7)寒暑假值班不到位每人每天扣50元。

5、说明
(1)每月允许两个半天病假、事假,自行调课报教导处,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不扣当月工作津贴和奖励津贴,不影响全勤奖。

(2)原则上开会、外出学习自行调好课报教导处。

临时工作或者是突发事件需调课则由教导处安排代课。

(3)婚假、产假、丧假超过规定时间须请假,请假按事假处理,未请假按旷工处理。

(4)因故请小假每次不超过1.5小时,每月不超过两次,两次计半天事假。

2012年10月
1、利用寒、暑假结婚,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奖励200元。

未休完婚假提前上班每天奖励10元。

2、全勤奖:出满勤每人100元。

3、临时代课按每节10元进行奖励。

加班按每天50元进行奖励(指全校加班)。

4、教师行为符合学校制定的《校园生活准则》,每人100元,有违反相应每次扣除10元。

5、按教科室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每人100元,少一项相应扣除10元。

6、评优评先奖:期末按25%的比例评选优秀一线教师和中层干部,奖金为每人100元。

5、工作成果奖:
对在各级各类评比、竞赛、评优活动中获奖的教师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参照《奖励细则》。

6、辅导成果奖:
辅导学生团体或个人且在各级比赛中获奖,奖励辅导老师,奖励办法参照《奖励细则》
2012年10月
论文奖励
说明:1.先进工作者等同于同级一等奖。

2. 优秀奖等同于同级三等奖。

3. 论文、作品发
表等同于同级一等奖。

同一论文获奖或者发表按最高级别奖励。

4.赛课为同级别两倍。

5、
接待课为60元,同一内容,上课两次以上酌情奖励。

教学科研课题获奖
辅导个人
说明:1. 辅导是指教师组织学生并对学生进行一定时间和内容的培训与指导。

2. 学生作
品发表等同于同级一等奖。

3. 该活动若有团体奖,则不记个人辅导奖。

辅导团体
说明:1. 辅导是指教师组织学生并对学生进行了一定时间和内容的培训与指导。

2. 带有盈利性质的竞赛活动不在本奖励范围内。

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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