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沥青路面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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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二路市政工程沥青路面

监理实施细则

1. 工程概况

1.1.XX二路市政工程‘西外环路至拂晓大道’段;由宿州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投资。徐州市市政设计院设计。宿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负责改建。由我南工大监理对此工程负责实施监理;本工程计划于2010年12月开工至2011年月日竣工结束。

1.2.XX二路地处宿州市总体规划的市区西北部,为东西新建道路,规划为城市主干道Ⅱ,设计长度1196.28米,规划红线宽34米。

1.3.道路标准横断面为;3m(人行道)*2+4.5m(非机动车道)*2+

2.0m(机非隔离带)*2+15m(机动车道)=34米。

渠化断面为;3m(人行道)*2+4.5m(非机动车道)*2+2.0m(机非隔离带)*2+19m(机动车道)=39米。

1.4.改建后的为沥青路面结构;主干道粗中细是7.5.4分布.慢车道是5,3分布.沥青路施工为了防止增反射裂纹,提高路面整体性,在结构层与沥青之间增加玻璃纤维格栅,各层间咬合时采用乳化沥青做粘层

2. 监理依据

2.1、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2.2、《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94

2.3、《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6-98

2.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

2.5、设计图纸文件

2.6、其它相关标准和规范

3. 监理工作的流程

3.1 工序报验流程框图

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 名词解释

4.1.1 测量:采用全站仪、经纬仪、水平仪、等设备所进行的测角、量距和计算等活动。

4.1.2 量测:采用直尺、卷尺、垂球、坡度尺等丈量工具所进行的丈量活动。

4.1.3 旁站: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4.1.4 见证取样:承包方在工序施工中涉及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时,监理方见证人员旁站监督其承包方取样人员取样过程。其见证数量为总取样数量的百分之百;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该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4.1.5 巡视: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4.1.6 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4.2 原材料

4.2.1 沥青结合料组成(依据设计图纸文件)

粗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

4.2.3 路面改性沥青技术要求SBS(I-D)(依据设计图纸文件)

4.2.4 改性沥青设计混合料性能要求(AC—13C)(依据设计图纸文件)

4.2.5 稳定剂和添加剂

用于SMA 混合料稳定剂和添加剂应能保证高含量的沥青胶结料不产生滴漏,并能满足相关的标准要求

4.3 混合料的拌制

4.3.1 拌和时间30~~50s,干拌和时间不得少于5s

4.3.2 拌和好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所有矿料颗粒以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为度,无花白料。凝团成块和严重的粗细料分离现象,不符合要求时不准使用。

4.3.3 拌好的混合料应及时摊铺,若不能及时摊铺的可放入成品储存仓储存。允许的储料时间应以符合摊铺要求为准,但不得超过72 小时存放时间。改性沥青混合料宜随拌随用,若因生产或其他原因需要短时间贮存时,贮存不宜超过24 小时,贮存期间温降不应超过10℃且不应发生结合料老化、滴漏以及粗细集料颗粒离析。

4.3.4 应做好记录沥青混合料的出厂温度。

4.4:沥青混合料的运输

4.4.1 热拌沥青混合料应用车箱清扫干净的不少于5Т/辆吨位自卸汽车运输。

4.4.2 运输时应用蓬布覆盖以保温,防雨,防污染。

4.4.3 运距和运输能力应与沥青混合料摊铺机的摊铺速度相匹配。

4.4.4 成品运到现场时应测定沥青混合料的温度。

4.5:沥青混合料的摊铺

4.5.1 摊铺设备具有自动或半自动方式调节摊铺温度及找平装置。

4.5.2 具有足够容量的受料斗,在运料车换车时能连续摊铺,并且有足够的功率推动运输车。

4.5.3 具有可加热的振动烫平板或振动夯等初步压实装置。

4.5.4 摊铺机的宽度可以调整。

4.5.5 摊铺时最低气温不低于130℃,摊铺系数应根据铺后的方法现场确定。

4.5.6 沥青混合料的摊铺须缓慢,均匀,连续不断,摊铺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换速度或中途停止,宁可运料车等候摊铺,不得摊铺等候运料车.

4.5.7. 摊铺时如遇降雨,应力即停止摊铺,将已摊铺的混合料碾压成型,如不能成型必

须铲掉。

4.5.8 摊铺过程中保证路面的标高和平整度。

4.6:沥青混合料的压实与成型

4.6.1 选择合适的压实机具,分初压,复压和终压三阶段压实。碾压应以慢而均匀的速度碾压。

4.6.2 压路机从外侧向中心碾压,相邻碾压带应重叠1/3~~1/2 宽度,最后碾压中心部分,压实全路幅宽为一遍。

4.6.3 随时检查沥青层的碾压温度,路面压实成型的最高温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6.4 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完全自然冷却后,混合料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

4.6.5 成型后对沥青面层的压实度.平整度.厚度等进行检查。

4.6.6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

(依据《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94)

4.7:路面接缝

4.7.1 避免形成冷接纵逢。

4.7.2 横向冷接缝应在施工完后稍作停顿。在混合料冷却前切割并清扫干净。下次摊铺前涂刷粘层油后方续摊铺。不同路面结构层之间应保证上下层向纵向冷接逢搭接长度不小于80 ㎝。

4.7.3 接缝保证,紧密、平整、顺直。

4.7.4 改性沥青摊铺时若出现横向接逢,应采用平接逢,宜在当天施工结果后切割、清扫成逢;平接逢继续施工前,应涂刷粘层油并用烫平板预热。

5.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1 施工前的材料与设备检查;

5.1.1 在工程开始前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生材料来源和规格的变化时,必须对材料来源、材料质量、数量、供应计划、材料场堆放及储存条件等进行检查。

5.1.2 施工前材料的质量检查应以同一料源、同一次购进并运到生产现场(或储入同一沥青罐、池)的相同规格品种的集料、沥青为一“批”进行检查。材料试样的取样数量与频率按现行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每批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本细则4.2 相关条款的规定。对沥青等重要式样,每一“批”都应在试验后留样封存备查,并记录沥青使用的路段,留存的数量不宜少于4 ㎏。

依据《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J2-94

5.1.3 施工前应对拌和厂及沥青路面施工机械和设备的配套情况、性能、计量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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