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中兴街 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 实施方案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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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文件

XX食安〔2011〕号

XX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你们依据各自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县长办公会议要求和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一核心,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管制度落实到位,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巩固食品安全整顿成果,推进食品安全长效体系建设,提升城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使广大人民群众消费更加安全、放心。

二、创建目标

1、创建1条示范街:中兴街(建设街口至迎宾街口)。

2、创建20家示范店:结合诚信示范门店(企业)评创活动,在中兴街(建设街口至迎宾街口)两侧经营肉食、果蔬酱菜、面食(包括加工馒头、面条、包子、水饺等)、香油、水产调料、配菜等六大类食品的门店中,评选出20家食品安全诚信示范门店。

3、形成样板,典型示范。

三、创建要求

1、证照齐全,达到4个100%。

100%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不得超范围经营。100%取得监管部门发放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100%取得健康证,并统一着装佩证上岗。100%达到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2、制度健全,突出重点。按监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建立并执行进货台帐和索票索证制度,所有门店必须建立规范的“三栏一台帐一监督牌”,三栏指证照悬挂栏、食品卫生宣传栏、主要食品采购公示栏,进货台帐以及监管责任人员监督牌。栏牌要求统一悬挂、统一制作、统一内容、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根据门店的经营性质,分别由农牧、工商、卫生、质监、商务等部门制作悬挂牌,指导监督台帐建立。

3、设施规范,符合国家标准。有专用的冷冻冷藏设施;防蝇、防鼠、防尘“三防”设施。有“一清二洗三消毒”设施,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用具严格消毒。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场所环境整洁,卫生达标,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各项要求。

4、守法经营,符合法律规定。经营和使用的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合格,有质量、卫生、检验合格证明,有“QS”标志。包装符合卫生要求,标识齐全,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使用符合经检验合格有效的计量器具。

5、建立跨街标识牌。在示范街建设街口和迎宾街口设立高标准的“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标识牌。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5日――6月10日)

成立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活动。各职能部门深入各门店,摸清底数,掌握现状,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

(二)制订标准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在广泛征求监管对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经营肉食类、果蔬酱菜类、面食类、香油类、水产调料类、配菜类等六大类食品门店分别制定达标要求和验收标准。

(三)整顿规范阶段(7月1日――9月30日)

印制各类别达标要求、验收标准、明白纸等宣传资料,组织各门店开展自查,对照整改。成立帮促小组,对整改难度大、进度缓慢的门店帮促整改。对不配合创建活动,拒不执行整顿规范要求的门店,依法予以取缔。

(四)集中验收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由县政府办督查室、县食安办牵头成立联合验收小组,对中兴街两侧六大类食品门店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对未通过检查验收的门店,责令职能部门尽快督促整改规范,直到通过检查验收。

五、责任分工

(一)制定达标要求和验收标准(责任部门: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

依据职责分工,经营肉食类的,由工商部门负责;经营果蔬酱菜类的,由工商部门负责;经营面食类(包括加工馒头、面条、包子、水饺等)的,由质监部门负责;加工经营香油类的,由质监部门负责;经营水产调料类的,由工商部门负责;经营配菜类的,由卫生部门负责。

(二)整顿和规范店外露天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责任部门:城管局)。

对中兴街创建段两侧食品门店,店外占道生产加工或经营食品进行整顿和规范,严禁食品门店店外露天生产加工食品。

(三)整顿创建路段卫生环境(责任部门:城管局)。

扎实开展市容专项整治行动,保证中兴街创建路段全天候卫生洁净,科学设置垃圾箱,规范摆摊设点行为,加大对乱搭乱建、乱牵乱挂、随意倾倒垃圾、泼撒污水、私涂乱画、张贴小广告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整顿创建路段交通环境(责任部门:交警队)。

加强巡逻管控力度,重点对乱停乱靠、占道路摆放摊点等影响市容市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有序。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

是今年我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分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要层层分解,明确责任,细化目标,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标准,注重帮促。各食品监管部门要坚持依法依规与当前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制定达标要求和验收标准。要安排精干力量,加大帮促力度,加快门店整顿规范进度,确保创建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三)分工协作,合力创建。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在开展本类别创建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搞好创建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把关,全面落实创建活动的各项要求。

(四)定期督导,强化责任。县政府办督查室、县食安办将组成专门督导组,不定期对各责任部门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主动、活动进展缓慢的,全县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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