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级优秀心理委员推荐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安培华学院财会学院

心理委员评选办法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通过开展优秀心理辅导站、优秀心理工作者、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的建设,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优秀心理委员条件

1.热爱心理委员工作,善于沟通,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

2.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与同学关系良好,能较敏锐地观察到周围同学的变化,并及时上报辅导员或上级部门;

3.坚持保密原则,能够尊重班级学生的隐私;

4.能够定期上报《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周报表》,及时反映班级学生心理状况;

5.能够和班委其他成员尤其是舍长积极沟通,及时发现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

6.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心理知识,主动开展班级心理活动,在任期间至少组织过一次心理健康主题班会或其他心理活动。

—1—

7. 能与辅导员老师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认真完成辅导员老师布置的相关工作,配合所在学院做好危机预警工作;

8. 能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举办的大型活动(如心理知识培训、心理普查、心理健康节等)。

9. 对班级出现心理危机突发事件,能够准确迅速地上报辅导员或院心理辅导站,并能够持续配合工作。具体危机事件如下:(1)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2)因心理问题不能坚持正常的学习;

(3)因心理问题有离校出走、离家出走迹象的;

(4)因心理问题出现自杀、自残,或伤害他人迹象的;

10. 班级班风好,学习风气好,学生心理状态好。班级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有突出表现。

二、评定原则

1.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评定结果都将在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表彰。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评定资格,并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2.评选结果将在院系公告栏进行公示。

三、评选办法

优秀心理委员的申报表要附个人先进事迹(1000字以内)。附件:财会学院优秀心理委员推荐表

西安培华学院财会学院

2013年4月24日—2—

附件1

财会学院优秀心理委员推荐表姓名性别

学院专业

贴照片处职务有无补考科目

有无违纪联系方式

主要先进

事迹(突出

在心理工

作方面)

获奖情况

辅导站

意见签名年月日

中心意见

年月日

—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