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改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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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改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调动广大员工献计献策的积极性,不断推动公司的发展与创新,减少浪费,节约成本,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三、权责:

1、行政中心负责制度的制定、修正,以及小发明、小改善、小点子征集、验证、实施与奖励;

2、各单位、部门负责组织人员,积极提交小发明、小改善、小点子并进行协助实施、验证;

3、与提案相关的分厂厂长及部门主管负责对提案进行专项跟踪、落实和执行;

4、总经理负责对制度的核准及奖励的审批。

四、具体内容:

1、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义务和权利参与公司的小发明、小改善、小创新、小改革、小点子的管理活动,并积极响应。内容不限,例如管理和流程的规范、操作方法和工艺流程的改进、设备改造、新技术和新产品引进、产品的创新设计和改善等等,凡认为有改善空间的,能推动公司发展的都可以提出。

2、提案可以通过短信、OA、邮箱、书面等方式上报。提报时应注明本人姓名、部门、联系方式,提报事项,要内容明确、表述清晰。对于改善、创新型事项要指出问题点,有解决方案及预期效果等。

3、小发明、小改善、小点子,若属于本部门的创新事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行政中心,若属于跨部门或其他部门的创新事项,可以直接交到行政中心,无需逐级审批。提交时行政中心做好登记,以便回复。(涉及薪酬待遇、工作关系、食宿等个人利益的意见或建议,不在本制度范围之内,可另案处理。)

4、行政中心接到小发明、小改善、小点子后,根据内容进行整理归类,并召集相关人员对接,评估提案情况(已经实施或重复的提案以最先提出者为申报人),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以明确回复。

5、对于采纳的小发明、小改善、小点子,根据实施的难易程度及经费投入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立项:(1)内容单一,涉及单个部门,无需经费投入,一周内可以完成的,不需立项,只需将提案提交行政中心进行备案,行政中心对改善前后的状况进行评估确认即可。

(2)内容相对复杂,需要经费投入,时间周期在一周以上,需多个部门配合的事项,行政中心接到提案后需立项,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评估后将评估意见提交总经理审批,经审批通过后才能实施。6、小发明、小改善、小点子一经采纳,根据实施效果,给予相应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见《改善创新收益与激励标准》

7、实施效果的评定,由实施单位/部门进行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确认后,行政中心负责复核及实施奖励。

8、每月20日,行政中心汇总当月小发明、小改善、小点子的采纳数量及奖励金额,统一做表,报公司审批,批准后的名单及事例通过OA进行发布,奖金随月度工资进行发放。

9、行政中心每月对提出小发明、小改善、小点子的员工进行宣传报道,激发员工的创新意识和热情。

10、年终行政中心对全年的小发明、小改善进行汇总,根据提案数量和收益,评选出个人一、二、三等奖和团队一、二等奖,并分别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本规定自批准之日开始执行。

六、附件:

1、《创新改善申报表》;

2、《改善创新收益与激励标准》

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拟制:审核:批准:

创新改善申报表

创新改善收益与激励等级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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