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04定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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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

市政总说明(上)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预算定额,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共分上、中、下册。

上册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中册包括: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下册包括: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是编制市政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及人工单价的取定: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工资单价含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及劳动保护费等,结合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如下:1.除土、石方工程人工单价按22 元/工日外,通用项目、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给水工程的管道附属构筑物、排水工程(不含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人工均按26 元/工日;2.给水工程(不含管道附属构筑物)、排水工程的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路灯工程人工按28 元/工日。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04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04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总说明一、《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和《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省行政区域围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

七、本定额主要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仅供参考黔建施通[2007]285号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发表于:2008-12-1黔建施通[2007]285号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贵州04版安装定额说明

贵州04版安装定额说明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订本规则。

第1.0.2条本规则适用于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相配套,作为确定安装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基础。

第1.0.3条安装工程量除依据《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第1.0.4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t)。

5.以台(套或件等)计算的为台(套或件等)。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 以下取两位;t以下取三位;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第1.0.5条计算工程量时,应依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二章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一节说明第2.1.1条本册定额除另有说明者外,均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划分定额项目。

设备重量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

第2.1.2条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第二节切削设备安装第2.2.1条金属切削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第2.2.2条气动踢木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单面卸木和双面卸木分列定额项目。

第2.2.3条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规格分列定额项目。

贵州省安装定额说明2004版

贵州省安装定额说明2004版
第 2.2.1 条 金属切削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 分列定额项目。
第 2.2.2 条 气动踢木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单面卸木和双面 卸 木分列定额项目。
第 2.2.3 条 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规格 分列定额项目。 第三节 锻压设备安装
第 2.3.1 条 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以“台”为计量单 位,按落锤重量(kg 以内或t以内)分列定额项目。
安装工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 条 为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订本规则。 第 1.0.2 条 本规则适用于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 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本规则与《贵 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相配套,作为确定安装工程造价及其 消耗量的基础。 第 1.0.3 条 安装工程量除依据《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第 1.0.4 条 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或设计图纸能 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t)。 5.以台(套或件等)计算的为台(套或件等)。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 度取值:m3、m2、m 以下取两位;t 以下取三位;台(套或件等)取整数, 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第 1.0.5 条 计算工程量时,应依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
第 2.13.16 条 冷风机的设备重量按冷风机本体、电动机及底座的 总重量计算。柴油发电机组的设备重量按机组的总重量计算,凡是在同 一底座上的机组,按主机、辅机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贵州04定额第一次综合解释

贵州04定额第一次综合解释

黔建施通[2007]285号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1.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1.5%计算,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0.75%计算,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04定额说明书及计算规则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04定额说明书及计算规则

某某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总说明一、《某某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X》〔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X》)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根底定额》(GJD-1-1-95)根底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某某省行政区域X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与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根底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局部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根底,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与验收规X,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与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局部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X》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确实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根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根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与劳动保护费。

贵州省建筑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省建筑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2004定额说明

贵州2004定额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A1-1~~126人工土石方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Ⅲ、Ⅳ类为定额中三、四类土壤。

2、人工挖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按6m以内定额乘以系数1.25,其垂直提运用工已综合在定额内。

3、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天然湿度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天然湿度土与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天然湿度土,以下为湿土。

4、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或现场签证另行计算。

5、在群打预制桩的桩间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5。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0。

7、孔桩内人工挖淤泥、流砂,按三、四类土定额乘以系数1.50。

8、人工挖孔桩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或石质不同时,其工程量按不同类别或石质分别计算,以孔桩总深度套用相应定额。

挖孔桩人工凿石不分孔径,均按定额执行。

9、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10、人工开挖图示底面积(不包括加宽的工作面宽度)20㎡以上的基坑和图示底宽(同前注)3m以上的沟槽土、石方,其垂直提运按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5m计算。

(深度按全高计算)11、人工及人力车运土、石碴定额,适用于道路坡度在15%以内,如遇上坡坡度大于15%至40%时,其运距按坡段斜长乘以系数2;坡度超过40%时,按坡底至坡顶每升高1m折成水平运距10m计算。

在同一条线路上坡度不同时,分段计算。

遇有下坡时,运距按斜长计算。

1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

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如安全网、草席、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的费用,可另行计算。

13、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贵州地区建筑项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贵州地区建筑项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G-1-1-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分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分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整理版)

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整理版)

装饰装修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按 28元/工日(或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04定额说明

贵州04定额说明

2、踢脚板防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门洞侧壁展开面积。
3、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计算。
二、保温隔热工程量计算
1、保温隔热层区别不同保温隔热材料,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6、墙体隔热层,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内墙按隔热层净长乘以图示尺寸的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的体积,洞口侧壁需做保温时,并入墙体保温工程量内。
7、柱包隔热层,按设计图示柱的隔热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以设计图示尺寸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8、其他保温隔热:
(1)池槽隔热层按设计图示池槽保温隔热层的长、宽及其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其中池壁按墙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2)柱帽保温隔热层,按设计图示保温隔热层计算,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
4、花岗岩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水玻璃砂浆增加0.38m3;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44m3。
5、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保温隔热
1、保温隔热适用于低温(-40℃~5℃)、中温(25℃以内)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试验室等隔热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不适用于高温车间的保温。
2、保温隔热定额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
3、保温隔热层铺贴,除玻璃棉、矿渣棉为散装外,其他保温材料均以30#石油沥青作胶结材料。
4、天棚、墙体铺设玻璃棉、矿渣棉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5、墙体铺贴块体材料,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
2、保温隔热层的厚度均按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的厚度)设计厚度计算。
3、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体积。

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解释

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解释

黔建施通[2007]285号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

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1. 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1.5%计算,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0.75%计算,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终审稿)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终审稿)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2004定额总说明

2004定额总说明

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G-1-1-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分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分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G-1-1-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分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分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

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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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 -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2 、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

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本定额中未注明单价,数量带有括弧的材料为未计价材,直接工程费中的材料费内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括弧内所列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及施工合同中按约定的价格计算。

本定额列出的材料(包括半成品)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或原价)、市内运杂费、途耗、采购、保管费等。

3 、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规定,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施工机械的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关信息资料综合编制的。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中已注明其适用檐口高度外,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 20米以内编制。

檐口高度超过20米时,另按本定额附录中的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费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中注有“ ** 以内、以下”者,包括 ** 本身;凡注明“ ** 以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一、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各市、州、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按照本定额的编制原则、方法补充颁布,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建筑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一、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1 、分部分项工程、零星工作项目综合单价计算顺序表: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式1 分部分项直接工程费定额直接费 + 未计价材料定额用量×材料预算价2管理费人工土石方分部分项(人工费 + 机械费)×%3 机械土石方分部分项(人工费 + 机械费)×%4 构件运输、吊装、打桩分部分项(人工费 + 机械费)×%5 一般土建分部分项(人工费 + 机械费)×%6 小计3+4+5+67 建筑工程超高增加费按定额规定计算8 利人工土石方分部分项(人工费 + 机械费)×%9 润机械土石方分部分项(人工费 + 机械费)×%10 构件运输、吊装、打桩分部分项(人工费 + 机械费)×%11 一般土建分部分项(人工费 + 机械费)×%12 小计9+10+11+1213 综合单价小计1+6+7+12建筑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一、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2 、措施费计算顺序表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式1 环境保护施工实际发生时 , 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计算2 文明施工施工需要发生时 , 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3 安全施工因施工安全需要发生的特殊措施费用 , 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4 临时设施费单位工程(人工费 + 机械费)合计× %5 夜间施工单位工程(人工费 + 机械费)合计× %6 二次搬运单位工程(人工费 + 机械费)合计× %7 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按定额规定计算8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定额直接工程费 + 管理费 + 利润9 脚手架定额直接工程费 + 管理费 + 利润10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按发生情况计算11 施工排水、降水按现场签证计算12 垂直运输机械按定额规定计算13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单位工程(人工费 + 机械费)合计× %14 冬雨季施工增加、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施工雨水排除、道路维修单位工程(人工费 + 机械费)合计× % 建筑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一、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3 、其他项目费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式1 预留金、甲方自备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现场签证计算4 、规费计算顺序表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式1 工程排污费实际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2 定额测定费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 4 %3 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 %4 工伤保险费按今后新出台的规定计算5 住房公积金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 %6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 1 %5 、税金序号工程所在地取费基数税率1 城市分部分项工程计价合计 + 措%2 县镇施费合计+其他项目费 + 规费合计% 3 镇以下% 注:1、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安拆及垂直运输机械。

2、人工土石方定额子目为:A1-1~69,A2-170~174;机械土三石方定额子目为:A1-70~126;构件运输、吊装、打桩定额子目为:A2-1~55;A2-60~151,A2-169,A4章中的安装、运输子目,A6章中的拼装、安装、运输子目;一般土建定额子目为:除以上所列的定额子目以外均按一般土建考虑。

A9章、A10章执行一般土建费用标准。

建筑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二、采用定额计价1 、直接费计算顺序表序号费用项目计算式一分部分项直接工程费定额直接工程费 + 未计价材料定额用量×材料预算价1 其中:人工 + 机械费2+3+4+52 人工土石方人工费 + 机械费3 机械土石方人工费 + 机械费4 构件运输、吊装、打桩人工费 + 机械费5 一般土建人工费 + 机械费二建筑工程超高增加费按定额规定计算三措施费1+2+3+4+5+6+7+8+9+10+11+12+13+141 环境保护施工实际发生时,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计算2 文明施工施工需要发生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3 安全施工因施工安全需要发生的特殊措施费用,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4 临时设施费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5 夜间施工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6 二次搬运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 7 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 按定额规定计算8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定额直接工程费 + 管理费 + 利润 9 脚手架定额直接工程费 + 管理费 + 利润 10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按发生情况计算 11 施工排水、降水 按现场签证计算 12 垂直运输机械按定额规定计算13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 14 冬雨季施工增加、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施工雨水排除、道路维修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 四 直接费 合计一 + 二 + 三建筑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二、采用定额计价 2 、间接费计算顺序表 序号 费用项目计算式一 规费 1+2+7+8+91 工程排污费 实际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2 定额测定费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3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4 工伤保险费 按今后新出台的规定计算5 住房公积金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 6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二企业管理费1+2+3+41 其中:人工土石方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 %2 机械土石方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3 构件运输、吊装、打桩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4 一般土建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 三间接费合计一 + 二建筑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二、采用定额计价3 、其他项目费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式1 预留金、甲方自备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现场签证计算4 、利润、税金计算顺序表序号费用项目计算式一利润1+2+3+41 其中:人工土石方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 %2 机械土石方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 %3 构件运输、吊装、打桩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 %4 一般土建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 %二税金1 其中:城市(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其他项目费)×%2 县、镇(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其他项目费)× %3 镇以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其他项目费)× %注:1、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安拆及垂直运输机械。

2、人工土石方定额子目为:A1-1~69,A2-170~174;机械土石方定额子目为:A1-70~126;构件运输、吊装、打桩定额子目为:A2-1~55,A2-60~151,A2-169,A4章中的安装、运输子目,A6章中的拼装、安装、运输子目;一般土建定额子目为:除以上所列的定额子目以外均按一般土建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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