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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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档
案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内部资料(注意保管)档案号:
XX市XX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帮扶档案
姓名:性别:配偶姓名:
住址:
建档单位:建档日期:年月日党政联系人:(职务:电话:)社区、村联系人:(职务:电话:)就医联系人:(职务:电话:)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档案管理工作,保护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档案由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保管,专人负责、锁柜存放、封闭管理。档案资料摆放整齐有序,符合要求(根据存放示意图存放),便于查找。
第二条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户籍迁出(市内迁移),应于两周内履行档案移交手续,档案不可邮寄。
第三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做好档案登记、清查、管理工作,保障档案无丢失、无霉变、无损坏、无差错。档案移交、遗失,要及时汇报,保存依据。
第四条档案仅供卫计系统负责本项工作的人员使用。各级人员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填写“借阅登记本”,明确借阅事由和归还时间。借阅档案,应当天下班前归还。
第五条查阅档案,只限于在指定场所进行,不准抄录、翻印、拍照、拆卷、撕页、污损、涂改、划杠、折角、添字等。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带出办公单位。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出卖档案内容和数据。不得在公共场所、通讯中泄露群众隐私。
第九条对已退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范围的,其档案资料保存两年,经单位领导批准予以销毁,做好登记,永久保存。
目录
一、基本情况
二、基本需求
三、政策落实
1、基本政策
2、特色政策
3、证明资料
四、帮扶关怀
1、组织机构
2、活动图片
3、帮扶日志
一、基本情况
二、基本需求(访问)
三、政策落实(一)基本政策
(二)特色政策
特色政策(续表)
(三)证明资料1、个人证件证明
2、政策落实证明材料
四、帮扶关怀(一)组织机构
(二)帮扶工作图片
(三)帮扶日志(首页)
帮扶日志(续页)
帮扶日志(续页)
帮扶日志(续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