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讲_社会保险法律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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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精讲课程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初级《经济法基础》精讲课程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社会保险的概念、种类与基本原则(一)社会保险的概念:指国家依法建立的,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建立基金,使个人在年老(退休)、患病、工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二)社会保险的种类: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项目主要有5项:1.基本养老保险:针对公民老年风险,保障老年日常支出的社会保障项目。

2.基本医疗保险:针对公民医疗风险,保障公民能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障项目。

3.工伤保险:针对公民职业风险。

4.失业保险:针对公民失业风险。

5.生育保险:针对公民生育风险。

【考题·多选题】(2014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自行购买的保险包括()。

A.生育保险B.基本养老保险C.基本医疗保险D.工伤保险『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参加社会保险问题。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包括进城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个人缴纳。

(三)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1.社会保险范围广覆盖。

2.国家基本保险“保基本”和“可持续”。

3.社会保险体系“多层次”。

二、基本养老保险(一)基本养老保险的涵义基本养老保险是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予以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3.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和来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例题·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组成和来源的有()。

社会保险概述

社会保险概述

社会保险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于2007年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历时三年多,经过四次审议,最终于2010年10月28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实行。

一、社会保险的定义从理论上讲,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能力而无工作,亦即丧失生活来源的时期内,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其一定程度的损失补偿,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1.劳动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这种情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员工在工作中病得很严重,需要住院治疗或者在家修养;第二,女职工休产假期间暂时没有办法工作;第三,员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导致伤残比较严重,需要救治。

2.劳动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这里的“丧失”指的是劳动权利能力的丧失,并不是不能再继续劳动。

比如,很多人在退休以后仍然可以被企业返聘。

从理论上讲,“退休”就意味着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以后就丧失了劳动权利能力,所以《劳动合同法》里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我国员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工人50岁,女性干部55岁。

在一些企业中,男员工55岁时企业还跟他续签10年的合同,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男职工一旦到了60岁,合同没有履行完全也会自动终止。

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以后就丧失了劳动权利能力,之后应该如何生活呢?这时就需要依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可以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3.虽有能力而无工作劳动者除了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外,还会出现另外一种情况——在工作过程中突然失业,不能马上找到工作,这时也没有生活来源。

如果社会不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劳动者就很难生存,所以劳动者这时也需要社会保险的保障。

二、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构成目前,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由五大部分构成吗,分别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2022年定稿-初级会计师-经济法-第八章第二讲

2022年定稿-初级会计师-经济法-第八章第二讲

知识点: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概念: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的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劳务派遣三方关系两个合同【例题·多选题】某单位工会共有9名职工代表,在订立集体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工会各派出3名代表参加集体协商会议,确定了集体合同草案。

职工代表大会对合同草案进行讨论时有6名代表出席,其中2名代表投反对票,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用人单位与工会各派出3名代表参加集体协商会议符合法律规定B.职工代表大会对合同草案进行讨论时有6名代表出席会议可以举行C.四名代表同意合同草案占出席会议的代表人数2/3,该草案可以通过D.集体合同通过后,应当由出席会议的双方全体代表签字『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协商会议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确定1名首席代表,选项A正确。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9×2/3=6选项B正确。

集体合同草案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选项C表述错误。

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选项D表述错误。

【例题4 -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同用工形式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B.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至少每周支付一次C.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结束劳务派遣用工时支付D.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效协议或者合同规定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劳动报酬『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选项B,全日制用工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选项C,劳务派遣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劳务派遣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第二章 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特点

第二章  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特点
44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生存和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
适度性原则
45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一)公平原则
一是保障对象的公平。 二是保障待遇的公平。
三是保障过程的公平性。
46
(二)效率原则
1. 社会保障的社会效率
社会保障为经济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社会保障降低了劳动者个人风险,提高劳动积极性,从而 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诸如生育津贴、子女津贴,可促 使生育率提高,增加劳动力供给;医疗保险、再就业培训 可提高劳动力素质。 社会保障消除劳动者对因工作变动带来福利损失的担心, 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社会保障基金积累时间长,资金规模大,通过资本市场为
第二章 社会保障制度的 内容特点及其功能
1
社会保险
社会救济 社会福利
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
社会保障的原则 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效应
2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复杂的体系, 包括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 社会优抚等保障形式。这几种形式在 保障的对象、目标;资金的来源、筹
集;以及给付方式等方面有所不同。
几种保障形式各司其职共同实现社会 保障的功能。
10
三、内容
• 老年社会保险(养老保险) • 疾病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社会保险(因工受伤+职业病) • 生育社会保险 • 残障社会保险 • 死亡社会保险(丧事费用+对遗属的抚恤金)
11
四、功能
• 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
• 保证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
• 稳定社会的“减震器”
一种看法是公平与效率相互补充,认为平等
能够促进效率。

社会保障复习资料第2章:社会保障的发展

社会保障复习资料第2章:社会保障的发展

社会保障体系是体现社会公平的一种基础性制
度安排,是社会成员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 有效机制。在分析民工跨区域大规模流动时, 既要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对保障农民工权益 的基础性作用,也要重视其对于劳动力流动的 导向作用。 目前,企业中存在较普遍的少、漏、瞒报社会 保险的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民工的权益,也非 常不利于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主要内容: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慈善事业与济贫制度
第三节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节 社会保障发展的经验、教训与改革
第五节 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第一节 概述
一、社会保障发展阶段的划分
二、影响社会保障发展进程的因素
一、社会保障发展阶段的划分
对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发展进程在理论界一直
存在不同的见解。
1601年英国伊丽莎白时代颁布的《济贫法》
为起始标志。
1883年德国制定并实施有关社会保险法律作
为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标志。
划分社会保障发展阶段的标志:
1.一定时期内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或社会经济发展 水平
2.一定时期内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需求
3.政府介入的程度
4.社会保障实践的出发点与基本目标 5.一定时期内社会保障实践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叙标准和社会保障活动的具体实践,可 以对社会保障的发展阶段做不同的划分:
第四阶段:从1976年到1986年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重新启动
与初步改革时期。
失业保险(传统称为“待业保险”)初步建立 。 传统的国家---单位保障制的实质及其以单位为重心的
格局一直未变。但经济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触动了这一
制度的经济基础改革势在必行。
2.计划经济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与特色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

A、3倍、10年B、3倍、12年C、3倍、15年D、3倍,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2、小李在某单位工作已两年,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为三年,如果从2013年3月15日起第一次病休,则该职工医疗期应在()时间段确定。

A、3月15日至6月14日B、3月l5日至9月14日C、6月15日至9月14日D、6月15日至12月14日3、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一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该期限是()。

A、15日B、20日C、30日D、10日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是()。

A、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B、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C、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D、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5、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一定时间内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该期限为()。

A、10日B、15日C、20日D、30日6、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年,试用期最长时间是()。

A、1个月B、2个月C、3个月D、6个月7、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法定期限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该法定期限是用工之日起()。

A、15日内B、1个月内C、2个月内D、3个月内8、下列情形中,订立劳动合同当事人具备主体合法性是()。

A、未满16周岁小张与某餐厅签订劳动合同B、未满16周岁小李与某杂技团签订劳动合同C、未满16周岁小王与某快递公司签订劳动合同D、未满16周岁小赵与某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9、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描述中正确是()。

(经济法课件)第十一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经济法课件)第十一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a.即时解除。主要是由于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律 法规,劳动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措施。
b.预告解除。预告解除是劳动者基于自身原因,要求 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 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的。
①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 、科技进步奖、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 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② 有关劳动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③ 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待遇和各项支出。
④ 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⑤ 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⑥ 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 家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① 劳动合同期满的。
②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③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的。
④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⑤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 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二、工资、工时制度与休息休假
1.工资
(1)工资的概念。工资是指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依据 国家有关规定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以货币 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5.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 订立后、有效期限届满前,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提前 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劳动权利与义务关 系。
①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a.即时解除。主要由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有 严重过错或者触犯刑法,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 劳动合同。 b.预告解除。主要是由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因客 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律 规定期限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额外支付劳 动者工资的代替方式来解除。 c.裁员。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原因一次性 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 。

第二章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变迁

第二章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变迁

思考题:
1.私有化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常见模式,把它放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是否合适? 2.智利在原有体制上强制性的彻底改革,是如何解决不同年龄段的劳动者问题? 3.智利模式取得了很大成功,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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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时期(十九世纪晚期) 1、 背景: 19世纪,社会化大生产失业问题, 工人阶级贫困; 马克思主义传播,工运高涨, 迫使开始考虑社会福利问题; 德国,俾斯麦,对内安抚,对外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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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时期(十九世纪晚期)
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 德国在1883年制定了世界第一部《疾病保险法》 1884年,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法》 1889年,颁布了《老年和残障保险法》 上述法令的颁布,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 理论与主张:德国新历史学派 国家除政治职能外,还应有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 国家的法律至上,决定着经济的发展进程 德国面临的最危险的社会问题是劳工问题 国家必须通过立法实行社会政策措施进行经济与社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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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2年通过《住所法》, 规定贫民须在其所在的教区居住 一定年限者方可获得救济。 1723年的济贫法更进一步规定设立习艺所, 受救济者必须入所。 由于在执行中弊端丛生, 1782年的法律又作出相反规定, 把原料发给有劳动力的贫民在家作工, 只把年老及丧失劳动能力者集中起来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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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3年对法战争开始后, 决定向收入低于公认最低生活标准的工人提供补助, 即所谓“斯皮纳姆兰制”,用以缓和阶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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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代表人物及其观点 (1)亚当斯密: 阻碍居民自由流动和就业的自由选择 随便救济会造成依赖, 批评《济贫法》 (2)马尔萨斯:贫困是贫困人口过度 增长的结果。济贫会使贫困人口继续 增加,导致更多失业。为惩罚性济贫 政策实施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2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2
应当认定
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
【注意】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
视同工伤
与工作有间接因果关系
【注意】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此疾病非工作造成)
不认定
自找
停工留薪期待遇
①工资待遇“不变”②护理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③期间“12+12”④评定伤残等级后,转为享受伤残待遇⑤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表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无固定期限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③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个人缴费部分
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也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府补贴部分
缴费
单位缴费
20%
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个人缴费
8%
享受条件
年龄条件
一般情况

60

50
女干部
55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
领取
缴费年限:1年起5年分
领取期限:12、18、24个月(没有15和21)
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险金≤最低工资标准
停止领取
就业、当兵、移民、退休、无求职需求
表十二、生育保险(2013新增)

2020年新编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附答案)名师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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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例题·单选题】郑某于2014年6月15日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1个月。

但6月2日郑某就已经到甲公司上班。

郑某与甲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

A.2014年6月15日B.2014年6月2日C.2014年7月15日D.2014年7月2日『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例题·单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无效劳动合同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时起没有法律约束力B.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C.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D.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单选题】张某工作已满15年,2014年上半年结婚,享受婚假15天;下半年父亲去世,按公司规定享受丧假3天,同期因悲伤过度而生病请病假2个月,则张某2014年可以享受的带薪年休假为()天。

A.0B.5C.10D.15『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题目中张某工作已满15年,且不满足带薪年休假的排除事项,因此可享受10天的年休假。

【例题·单选题】老侯在甲公司已工作15年,经甲公司提出并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已知老侯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 000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200元。

甲公司应向老侯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是()元。

A.12000B.15000C.14400D.18000『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014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社会保障法

2014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社会保障法
18-7
②个人养老金账户年度余额记账 支付年度后剩余本金的利息计算 方法一 年度计算法 (各月支付的养老金数额相同时适用)(74) 年利息=(个人账户年初余额-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本年记 账利率+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本年记账利率×1.083/2 方法二 月积数法 (各月支付的养老金数额不同时适用) 年利息=个人账户年初余额×本年记账利率-本年度支付月积数 ×本年记账利率×1/2 本年度支付月积数=Σ[n月份记账额×(12-n+1)] (n为本年各支付月份,且1≤n≤12) 计算题题型与前面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计算相似,不另讲解 (2)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抚恤金 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3)病残津贴 参保个人未达退休年龄非公病、残丧失劳力可领取病残
3.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略)
注意各地规定不统一
(四)职工基本医疗费用的结算
1.参保人员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药房就医购药。 2.发生的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具体规定与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G有关, 起付线G×10%; 封顶线G×6(倍); 支付比例一般为发生额×90%。
【例】职工孙某因五一长假外出旅游不慎发生负伤,共花费医疗费用20万, 其中医保目录内19万,目录外1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2500元/月, 计算可报销和自理多少? 起付线=2500×12×10%=3000(元) 封顶线=2500×12×6=180000(元) 报销费用范围在3000元以上180000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90%,可报销 (180000-3000)×90%=159300(元)个人自理200000-159300=40700(元) 其中起付线到封顶线以外自理部分=(180000-3000)×10%=17700(元) 目录内封顶线以上部分190000-180000=10000(元) 目录外10000(元)不能报销。可报销159300(元) (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 1.工伤基金范围 2.第三方负担的 3.公共卫生负担的 4.境外就医 (六)医疗期 这部分在原教材P50中已经叙述,这里不再重复 18-10

社会保险讲课内容

社会保险讲课内容

培训材料培训内容分为九个部分:1、丧葬费及遗属待遇。

2、养老保险。

3、工伤保险。

4、医疗保险。

5、失业保险。

6、生育保险。

7、公积金支取手续一、丧葬费及遗属待遇1、辽劳字〔1996〕196号文件(部分讲解,下发文件)根据辽劳字〔1996〕196号文件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丧葬补助费;按上一年10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其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

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其丧葬补助费(不按年龄划分)均按本市上一年1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

2、现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讲解)根据朝劳社发〔2009〕146号文件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退休(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费标准调整为:朝阳市城区291元/月,县(市)区政府所在镇255元/月,农村居民225元/月。

3、辽劳险字〔1992〕141号文件《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管理暂行办法》(讲解)根据辽劳险字〔1992〕141号文件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无经济收入,其生活费用主要依靠职工供给,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该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1)父(包括养父)夫年满60周岁或虽未满6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2)母(包括养母)妻年满50周岁或虽未满5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周岁或虽已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8周岁或虽已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4、办理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所需材料(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火化收据、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享受遗属待遇人员填写生存认定表。

工商银行卡开卡底联,身份证与卡号在一起的复印件。

(3)、在校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二胎人员提供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死亡职工与遗属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16年经济法基础——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2016年经济法基础——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1页,共241页。
考情分析
从考试看:本章历年考核分值一直在15分左右徘 徊,是不定项选择题的高频命题章节。
从内容看:本章篇幅较长,既涉及大量时间性规定 需要加以记忆,同时还涉及劳动补偿、保险缴费金额等 内容需要准确理解并会计算,对同学们的要求较高。
2016年本章新增、调整及删除内容较多
D.张某可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答案:CD
第19页,共241页。
【例题·单选题】2013年3月12日,张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每月领取工资2000元 ,直至2014年2月12日甲公司方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工资补偿为( )。
A.18000元 B.20000元 C.22000元 D.44000元
第34页,共241页。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 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意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35页,共241页。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的时间为( )。
A.3月5日 B.3月1日 C.4月1日
D.4月15日
答案:A
第14页,共241页。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123(四)签订劳动合同
1.形式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例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 协议。
【提示】注意例题的表述方式。应当、必须没有例外
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26页,共241页。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或者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七)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七)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七)Part2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基本社会保险的体系和覆盖范围2.特殊人群参保的有关规定(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考题·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按国家规定由个人缴费参加基本社会保险。

其可以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包括( )。

(2014年)A.生育保险B.基本养老保险C。

基本医疗保险D。

工伤保险【答案】BC【解析】(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及相应基金的管理运营(一)社会保险登记1。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个人的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而非“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1.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2.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权利1。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2025届高考历史一轮总复习第16单元货币赋税制度与基层治理社会保障第50讲中国赋税户籍制度与社会治

2025届高考历史一轮总复习第16单元货币赋税制度与基层治理社会保障第50讲中国赋税户籍制度与社会治

隋唐
(1)隋朝主要向民众征收 租调 ,征派力役 (2)唐朝实行租庸调制,租、调之外的役,可以用“ 庸 ”代替 (3)唐朝政府推行 两税法 ,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 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1)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数倍 宋朝 (2)宋朝除了征收 代役金 外,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
③巧归纳——中国古代的基层治理
④补教材——中国古代的救济慈善事业
⑤析概念——保甲制度 保甲制度是宋朝时期开始带有军事管理的户籍管理制度。保甲制度是中 国封建王朝长期延续的一种社会统治手段,它的最本质特征是以“户”(家庭) 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而不同于西方的以个人为单位。
2研考点 主题精准突破
基本制度 。
3.个人所得税制度
(1)起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起步于民国时期。
(2)演变
①1914年, 北洋政府 制定了所得税条例,其中包括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内
容,但并没有实施。
②1936年, 国民政府 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在 计划经济 体制下,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1980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
第50讲 中国赋税、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01 强基础 学考回归教材

容 索
02 研考点 主题精准突破

03 练经典 素养强化提升
课程标准
凝练要点
1.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
演变
2.了解关税、个人所得税制
度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实行
3.了解中国古代以赋役征发
为首要目的的户籍制度,以
及有代表性的基层管理组织
视角2 我国近代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材料 20世纪初,处于内外交困中的清政府为了挽回危局,被迫实行新政①。 1909年,清政府组织编写了所得税章程。1914年②,北洋政府颁布《所得税 条例》共27条,第二年又制定了实施细则16条。1936年,国民政府立法院通 过了《所得税暂行条例》,同年,行政院颁布了施行细则,规定自1936年10 月起,先行对薪给报酬所得和公债利息所得课税,其余各类所得自1937年1 月起全部课税③。

《保险法》讲义

《保险法》讲义

《保险法》讲义第一章保险的基本观念重点提示:了解保险的涵义,掌握保险与危险的关系,把握可保危险的特征及类型,识别保险与赌博、保证及储蓄等范畴的区别,熟悉保险学说的历史及发展概况。

难点:保险的定义;可保危险的条件;保险学说的流派。

第一节保险的定义一、保险的词源保险法上的“保险”一词,是一个科学的专门术语。

保险作为一个专门的术语,最初是在14世纪意大利作为商业用语,后传到英国,经由英国传到其他国家并随之发展。

又经由日本传入我国。

在中文中,“保险”一词之基本涵义与西方之专指“保险商行为”的“保险”术语,相去甚远。

之所以出现保险一词西方和中文之差异,是Insurance在中文中很难找到一个意义完全一致的对应词。

二、保险定义的金融分析从金融角度来考察,保险是对不可预计损失重新分配的融资活动。

保险涉及的是将潜在的损失转移到一个保险基金中。

该基金集中了所有的潜在损失,然后将预计损失的成本转移给所有参与者。

因此,保险是将损失风险转移给一个风险共担团体,然后在团体成员中重新分摊损失的经济活动。

(一)保险是一种社会化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下,个人或法人通过用相对较少的保险费换取经济生活安排,免遭潜在的巨大损失,以保护自己;(二)保险必须集合面临相似风险的一大组个人或法人,结成危险共同体;(三)允许成为被保险人的每一个人或法人将风险转移给整个危险共同体;(四)通过损失统计预测和保费的计算,系统性地积聚资金;(五)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来补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

三、保险定义的法学分析保险法所称之保险是一种进行经济补偿的商行为。

这种商行为与其他商行为的区别在于:(一)共同团体任何一种保险均以一共同团体之存在为先决条件,此团体由各个因某种危险事故发生而将遭受损失之人所组成。

保险的第一特征即需要有共同团体来承担及分散危险,此为保险的目的。

(二)危险在保险法上,危险是指不可预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此危险之发生须为可能且未发生,且危险之发生须属不确定性,也指其危险之发生虽具有必然性,但何时发生与否在投保之际无法确定。

第32讲_社会保险法律制度(3)

第32讲_社会保险法律制度(3)

第七单元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考点4】工伤保险(★★★)(P354)2013年不定项选择题2014年单选题、判断题2015年单选题、多选题2017年多选题2018年单选题、多选题2019年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1.工伤保险费的缴纳(1)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主缴纳工伤保险费。

(2)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考题1·判断题】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

()(2014年;2016年;2019年)【答案】×【考题2·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属于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的有()。

(2018年)A.个体工商户的雇工B.国有企业的职工C.事业单位的职工D.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答案】ABC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选项B)、事业单位(选项C)、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选项D)、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选项A),均有依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考题3·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社会保险项目中,只需由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的是()。

(2017年、2018年)A.工伤保险B.职工基本养老保险C.职工基本医疗保险D.失业保险【答案】A【考题4·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社会保险项目中,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保险费的有()。

(2018年)A.工伤保险B.职工基本养老保险C.职工基本医疗保险D.失业保险【答案】BCD【解析】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讲义1

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讲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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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讲义1
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本章要览
◆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结构
◆本章内容讲解
◆本章要点总结
【考情分析】
本章是2010年教材增加的一章。

2012-2010年考试中平均占到了14分,2010年还在不定项选择题中出现,是本课程中比较有难度的一章。

2013年新增: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本章最近三年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
【本章内容结构】
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主要内容、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争议的解决等
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包括:社会保险种类(5险)、各种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计算缴纳及享受的待遇、社会保险的登记与征缴
【本章内容讲解】
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一)概念
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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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解析】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取决于“用人单位和本人的累计缴费年限”,与“本人工作年限”无关。

【例题3•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最长期限为()。

(2014年)
A.12个月
B.18个月
C.24个月
D.36个月
【答案】C
3、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也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4、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死亡补助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解释】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3)职业介绍与职业培训补贴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积极求职,接受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

失业人员接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的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

【例题1•判断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3年)
【答案】×
【例题2•多选题】甲公司职工高某因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而失业。

已知高某失业前,甲公司与高某已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4年,失业后高某及时办理了失业登记。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7年)
A.高某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亦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B.高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C.高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D.高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答案】BD
5、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例题1•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有()。

(2019年)
A.重新就业
B.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C.服兵役
D.移民国外
【答案】ABCD
【例题2•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失业保险待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7年)
A.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B.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C.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可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D.失业时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个月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案】B
考点04:工伤的认定(★★★)(P355)
1、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例题1•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职工出现伤亡的下列情形中,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是()。

(2015年)
A.在下班途中受到本人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B.因本人故意犯罪导致在工作中伤亡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72小时后死亡的
D.工作时间前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答案】D
【例题2•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职工出现的下列伤亡中,视同工伤的有()。

(2015年)
A.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
B.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C.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D.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答案】BD
【解析】(1)选项AC:应当认定为工伤;(2)选项BD:视同工伤。

【例题3•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职工出现伤亡的下列情形中,视同工伤的有()。

(2019年)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
D.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答案】ABD
【解析】选项C:应当认定为工伤(而非视同工伤)。

考点05:工伤保险(★★★)(P354)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例题•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属于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的有()。

(2018年)
A.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B.国有企业的职工
C.事业单位的职工
D.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
【答案】ABCD
2、工伤保险费的缴纳
(1)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

【例题1•判断题】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

()(2019年)
【答案】×
【例题2•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社会保险项目中,只需由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的是()。

(2017年、2018年)
A.工伤保险
B.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C.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D.失业保险
【答案】A
【例题3•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社会保险项目中,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保险费的有()。

(2018年)
A.工伤保险
B.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C.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D.失业保险
【答案】BCD
3、停工留薪期
(1)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2)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5)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工亡待遇
(1)职工因工死亡,或者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相关链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例题1•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按照一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该标准为()。

(2017年、2018年、2019年)
A.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
B.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
C.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D.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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