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境外税收抵免PPT课件
境外税收境内抵免分工及职责课件
联合体企业累计分割的所得税税额 (综合税额)
序号
联合体各方企业名称
联合体各方企业分配基本情况
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主管税务机关
分配说明
分配比例
分配税额
合计
谨声明:本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实施条例》及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复印件; ② 企业在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的参股比例等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③ 间接抵免税额或者饶让抵免税额的计算过程; ④ 由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
11
抵免要求及工作流程
c. 取得境外其他所得需提供的资料 ① 与境外所得相关的完税证明或纳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② 取得境外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所得需提供依照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
境外所得税抵免 分工及职责
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01.01
境外承包工程完税凭证 分割单
抵免要求及工作流程
境外税收境内抵免的基本原则为谁承担税款谁进行抵免,抵免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① 以总包单位名义缴纳税款,且税款由总包单位承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抵免; ② 以总包单位名义缴纳税款,但税款由分包单位全部或部分承担的,由总包单位根据税
b.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① 以上提交备案资料使用非中文的,应同时提交复印件及中文译本; ② 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译本须注明“与原本无异义”; ③ 分包单位需提交1-5项全部资料,再分包单位需单独提供2、3、4项资料; ④ 以上资料需全部加盖公章。
4
附件1
备案年度: ___年
总承包企业名称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9页PPT
•
生人生活就总像会骑给单你车谢另,一想个保谢机持会平,衡大这就得个往机前家会走叫明天 6、
。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上午1时5 2分12 秒01:52: 1224.7.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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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2 4年7月 上午1 时52分2 4.7.130 1:52July 1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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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20 24年7 月13日 星期六1 时52分 12秒01 :52:121 3 July 2024
三、分得股息、红利
——见“免税规定”
四、对购置并实际使用于环保、节能节水、 安全的专用设备的抵税规定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 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
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 抵免。
每一个成功者都有一个开始。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
•
1、
的路 。24.7.1324.7.13Saturday, July 13, 2024
成功源于不懈的努力,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怯懦
•
2、
。0 1:52:12 01:52:1 201:527 /13/20 24 1:52:12 AM
每天只看目标,别老想障碍
我们必须在失败中寻找胜利,在绝望中寻求希望
•
9、
。上午1时52分12秒上午1时52分01:52:1224.7.13
• 10、一个人的梦想也许不值钱,但一个人的努力很值钱。7/13/ 2024 1:52:12 AM01:52:122024/7/13
• 11、在真实的生命里,每桩伟业都由信心开始,并由信心 跨出第一步。7/13/2024 1:52 AM7/13/2024 1:52 AM24.7.1324.
《外国税收抵》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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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税收抵》ppt课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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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外国税收抵免制度概述 • 外国税收抵免的种类和计算方法 • 外国税收抵免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 外国税收抵免的管理和操作流程 • 外国税收抵免的案例分析 • 外国税收抵免的改革和发展趋势
外国税收抵免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
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减轻纳税人 税收负担,促进国际经济合作与 发展。
意义
有利于维护本国居民或组织的税 收权益,提高国际竞争力,吸引 外资和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外国税收抵免的基本原则
居民税收管辖权优先原则
税收透明度原则
本国居民在外国取得的收入应优先按 照本国税法纳税。
外国税收抵免应遵循税收透明度原则 ,确保本国税务机关能够及时、准确 掌握纳税人境外涉税信息。
实例分析
某中国居民企业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的利润为100万元,境 外已纳税额为20万元,则可抵免的税额为10万元(假设 国内税率为25%)。
间接抵免
定义
间接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 对其居民取得的国外源泉 所得,通过对其国外控股 公司所缴纳的税额给予的 税收抵免。
适用范围
得额 × 国内税率 / (1 国内税率)。
02
提高税收透明度和加强信息交换,将有助于打击跨境避税和不
合税行为,促进外国税收抵免制度的健康发展。
国际税收规则和标准的更新和完善
03
国际社会将不断更新和完善国际税收规则和标准,以适应经济
全球化的变化和挑战。
我国对外国税收抵免的政策调整和改革方向
我国对外国税收抵免政策的调整
改革方向一
针对当前国际税收形势和国内发展需要, 我国将对外国税收抵免政策进行必要的调 整和完善。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业务
二、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具体来讲:
• (一)居民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不具有独立纳 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 境外收入总额扣除与取得境外收入有关的各项 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收入、 支出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确定。
• 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
• 来源于境外利息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为已缴纳境外预提所得 税前的就合同约定的利息收入总额,再对应调整扣除相关筹资成 本费用等。
• 境外利息收入总额=税后利息22.5+已扣除税额2.5=25万元 • 对应调整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25-500×4%=5
万元
• 该境外利息收入用于计算境外税额抵免限额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万 元,应纳税所得总额仍为1000万元不变。
4
一、适用范围及抵免计算的基本项目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可以就其取 得的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直接缴纳的境 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
所谓实际联系是指,据以取得所得的权利、财产或服务 活动由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拥有、控制或实 施,如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分行以其可支配的资金向中国 境外贷款,境外借款人就该笔贷款向其支付的利息,即属 于发生在境外与该分行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 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 甲国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 乙国应纳税所得额=-240万元;
• A企业当年度应纳税所得总额=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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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及抵免计算的基本项目
间接抵免是指,境外企业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润缴纳 的外国所得税额中由我国居民企业就该项分得的股息 性质的所得间接负担的部分,在我国的应纳税额中抵 免。
境外税收境内抵免重点解析课件
示例
3. 抵免层次和持股比例(示例) C层各公司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判定: ① C1公司虽然被符合条件的上一层公司B1控股30,但仅受居民企业A间接控股15(50 *30),因此不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
(但如协定规定为10,则符合间接抵免条件); ② C2公司被符合条件的上一层公司B2控股50,且被居民企业A间接控股达到25(50 *50),因此,属于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
税进行判断。只要实质上是根据净所得征收的就属于所得税。 ② 是否由企业缴纳并承担的,只有公司缴纳并承担了该所得税费用才涉及到抵免,如果将所得税费用转移给分包商等承担则
不能由本公司抵免,需要通过开具分割单的方式分赔给实际承担方。
17
如何判断境外所得税税款可否抵免
判境外所得税税款是否可以进行抵免,需要从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① 本公司(项目)与业主的协议,合同、备忘录等法律文件中是否有免所得税条款,及免税的年限起止期。 ② 是否属于当地税法所规定的免税的行业、或者在规定的条件下免税的规定条款,并关注现在是否属于该期间。 ③ 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中是否有不征税的相关规定、或者是否按税收协定规定的税率执行。如果未按协定执行也属
14
抵免要求及工作流程
3. 中国居民企业持有第一层子公司A,A持有第二层B B持有第三层C C持有第四层D D持有第五层E 则 ① 第一层A成为可抵免的条件是中国居民企业持有A>=20% ② 第二层B成为可抵免的条件是B≥20%且AB≥20% ③ 第三层C成为可抵免的条件是C≥20%且ABC≥20% ④ 第四层D成为成为可抵免的条件是D≥20%且ABCD≥20% ⑤ 第五层E成为成为可抵免的条件是E≥20%且ABCDE≥20%
级,即B、C、D系列公司所在层级的公司。第二步, 第一层B系列公司中B1、B2持股比例大于20%,B3持 股比例小于20%,故只有B1、B2可纳入抵免范围; B3不可纳入抵免范围,且其持有下一层级公司也不可 纳入抵免范围。第三步,在第二层C系列公司中,因 A间接持有C1公司15%(50%×30%=15%,以下间 接持股比例计算规则类似)股份、持有C2公司25%股 份,故C1不能纳入抵免范围,C2可纳入抵免范围。 第四步,在第三层D中,A间接持有D公司25%的股份, D可纳入抵免范围。 ② 在抵免层级为五层时,抵免层级可拓展至B、C、D、 E、F系列所在层级的公司,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比例 计算规则与抵免层为三层时相同。
境外税收境内抵免税法课件
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④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⑤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
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⑥ 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8
01.03
财税【2009】125号
财税〔2009〕125号
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9】125号 一、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的,适用本通知。 二、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协定以及本通知的规定,准确计算下列当期与抵免境外所得税有关的项 目后,确定当期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 (一)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称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和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称境外 应纳税所得额); (二)分国(地区)别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 (三)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 企业不能准确计算上述项目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在相应国家(地区)缴纳的税收均不得在该 企业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抵免。
《国际经济法教学课件》国际税收抵免(讲义).doc
下例说明双重征税、税款扣除法和税收抵免法对一家美国公司的国外来源所得的所得税的不同影响。
假设美国公司有来源国外所得100美元,美国的所得税率为34%,国外所得税率为30%。
国外公司税收的处理的一个例子在双重征税的情况下,国外来源所得100美元在国外缴纳30%的所得税即30美元,在美国缴纳34%的所得税即34美元,共缴纳所得税64美元,实际税率为64%。
在税款扣除法下,美国仅对国外税后所得70美元征收34%的所得税即23. 80美元,所以共缴纳所得税53. 80美元,实际税率为53.80%。
在税收抵免法下,由于美国税率大于国外税率,所以税收抵免限额为30美元,还要在美国缴纳4美元所得税,因此共缴纳34美元,实际税率为34%。
免税法、税款扣除和税收抵免法三种方法都可以避免国际双重征税,但具体使用哪种,适用条件如何,主要由各个国家在本国税法中单方面作出规定。
如法国、澳大利亚和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采用免税法;日本、美国、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家采用抵免法;中国既采用抵免法,又采用扣除法,如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国外分支机构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给予税收抵免,而对国有企业的境外承包工程所得,则用扣除法予以扣除。
国际税收抵免国际税收抵免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已经经历了三个阶段。
即1918年美国《税收法案》首次确立直接抵免制,随后出现间接抵免制,到20世纪50年代广泛出现饶让抵免制。
在国家之间税收实践基础上,通过各国的国内立法和有关国家签订的各种税收协定,使抵免法日趋完善,现已被公认为免除国际重复征税的一种较好的方法,得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普遍拥护和采用。
—、直接抵免法(-)直接抵免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直接抵免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跨国所得在收入来源国缴纳的所得税,允许其在向本国缴纳的所得税中冲抵。
直接抵免法是相对于间接抵免法而言的,它不需要中间的折算过程,纳税人在居住国的应纳税额,可直接按抵免法的原则进行计算。
直接抵免法是税收抵免制度中最基本的方法,也是出现最早的抵免法。
境外所得纳税调整课件
案例二:境外劳务收入的纳税调整
总结词
境外劳务收入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确保合规。
详细描述
个人在境外提供劳务所得收入,需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具体包括:确定应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额、扣除免税项目等。同时,需关注税收协定中有关劳务所得的规定,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
。
时效性
纳税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税后 调整申报,以免产生滞纳金或罚
款。
准确性
纳税人应准确计算税后调整金额 ,以免出现误差导致税务纠纷。
05
境外所得纳税调整案例分 析
案例一:境外投资企业的纳税调整
总结词
境外投资企业需根据投资所在国的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确保合规。
详细描述
境外投资企业需关注投资所在国的税收政策,了解当地税种、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同时,需根据当 地税法规定,调整企业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确保按时缴纳税款,避免因违反税法规定而遭受处罚。
程序
企业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境外所得纳税申报程序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证 明文件和资料。
要求
企业需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并按照税收协定或国内税收政策 的规定进行税前调整。
税前调整的注意事项
关注税收协定的规定
企业需了解税收协定对应税所得的定义和税前调整的规定,以避 免双重征税和税收风险。
的规定,确保纳税调整的准确性。
THANK YOU
感谢观看
境外所得纳税调整的法规与政策
国际税收协定
各国政府通过签订国际税 收协定,明确税收权益分 配,为境外所得纳税调整 提供法律依据。
国内税收法规
各国政府制定详细的税收 法规,明确境外所得的税 务处理原则、方法及程序 。
企业所得税境外税收抵免
– 非实际亏损额可无限期向后结转弥补
• 如果企业当期境内外盈亏加总后为负数
– 实际亏损额按5年规定补亏 – 非实际亏损额可无限期向后结转弥补
• 境内外补亏的筹划?
第11页
境内外弥补亏损(续)
► 举例6
境内 境外 第一层
利息=3M 第二层
第三层
境内利润 = 8M 居民企业A
(a) (b) (c)=(a)-(b) (d) (e) (f)=(e)*(c)/(d)
中国企业来源于某一国家收入比例的增加或对某一国家分摊费用的减少将对该国的所得税 抵免限额产生影响。
第15页
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
• 不是所有在境外缴纳的税款都可作为符合条件的境外所得税得到抵免。只有来源于境 外所得在境外按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且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性质的税款可以抵免,但不包括:
50% C4公司 (Y国)
15%
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还原为境外税前所得 • 境外收入 – 与之相关的成本/费用 • 共同支出进行分摊的原则与筹划 • 境外分支机构/常设机构确认应纳税所得额需
符合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
第8页
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续)
► 举例 4
境内 境外 第一层
居民企业银行A (中国内地)
所得税抵免的规定,且收到的股息仍然需 要在控股公司所在国缴纳所得税,控股公 司境外已纳所得税并由特殊目的公司负担
股息=5.985M 预提税 = 0
部分=(6.3M*5%+7M*10%+3M) * 100% = 4.015M
所得税率 = 5%
税前利润 = 6.3M
► 特殊目的公司(香港)境外已纳所得税并
[实用参考]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ppt
40
(续)
如果CFC实际分配股息时,CFC所在国(地 区)对实际分配的股息征收了预提税,中国 居民股东可就实际缴纳的预提税向中国税务 局申请直接抵免。
2019/6/4
41
(续)
2.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 所谓“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它是指由中国境
内的企业或企业集团作为主要控股投资者,在境外 依据外国(地区)法律注册成立的企业。 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 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税发[2009]82号)
2019/6/4
35
四、纳税申报表附表六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 知》(国税发[2008]1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 知》(国税函[2008]1081号)
2019/6/4
36
(续)
2019/6/4
7
(续)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 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 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 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 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2019/6/4
38
五、其他问题
1.受控外国企业(CFC) 所谓受控外国企业是指由中国居民企业,或
者由中国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个人(即中国 居民股东)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低于中国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法定税率(25%)水平 50%的国家(地区),并非出于合理经营需 要对利润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外国企业。
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税收抵免业务
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的实施,有效促进了我国企业的境外投资,推动了企业的全球化布局,政策红利逐步得到释放。
*管理要求不断提高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对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税收抵免业务的管理要求也不断提高,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有 效性。
未来发展趋势与挑战
• 某大型跨国公司在多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面临复杂的税务 环境。为了提高税收抵免效率,公司合理规划税务策略,整 合全球资源,确保各个分支机构的税务申报准确无误。通过 与国际税务机构的积极沟通和合作,公司成功地提高了税收 抵免效率,降低了整体税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 支持。
案例三:通过合理规划提高税收抵免效率
准确计算与申报税收抵免
精确核算境外所得
按照相关税收法规,准确核算境 外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确保
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抵免限额计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正确计 算境外所得税抵免限额,确保抵
免金额不超过法定限额。
申报材料准备
准备完整的境外所得税申报材料 ,包括境外子公司财务报表、纳 税证明等,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
中期执行:申报与计算税收抵免
申报境外所得
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境外业务产生的所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 汇款凭证等,确保申报的所得真实、准确。
计算税收抵免额
企业应根据境外所得税收政策,计算境外所得应缴纳的税额,并依据税收协定或政策规定,计算可抵 免的税额。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需要确保计算方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避免出现计算错误或漏报情况 。
03
*跨境合作与协调成 为关键
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税收抵免业务涉 及跨境税务问题,企业需要加强与税 务机关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良好的跨 境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业务的健康发 展。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51页PPT
企业所得税介绍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 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 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 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 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 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介绍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介绍
扣除项目:
⑷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 内的,允许扣除。超过12%的部分则不得扣除。
⑸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 理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 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 度内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 “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 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 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 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 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 费虚高的情况。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的介绍 二、各类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介绍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 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 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 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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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国)
15 %
第37/页28/2020 可编辑
7
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还原为境外税前所得 • 境外收入 – 与之相关的成本/费用 • 共同支出进行分摊的原则与筹划 • 境外分支机构/常设机构确认应纳税所得额需
符合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
第38/页28/2020 可编辑
8
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续)
– 财税[2011] 23号文 – 石油企业 – 财税[2011] 47号文 – 高新技术企业
第32/页28/2020 可编辑
2
什么是境外所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 •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
境外税收抵免
第1页
主要法规
•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
• 125号文(2009年12月25日颁布,2008年1月1日起生效)
• 《企业境外所得税抵免操作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1号公告)(简称 “操作指南”,2010年7月2日颁布,2010年1月1日起生效)
• 行业特殊性规定(2011年5月颁布,2010年1月1日生效)
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
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 举例 3 – 想一想?
境内 境外 第一层
第二层
安永税务提供
第三层
居民企业A (中国内地)
50 % B1公司
(V国)
30%
C1公司 (X国)
20 %
50 %
B2公司 (V国)
100%
B3公司 (W国)
50 %
C2公司 (X国)
50 %
C3公司 (Y国)
40
25
%
%
D公司 (Z国)
100%
B4公司 (W国)
► 举例 2
境内 境外
第一层
16 %
第二层
居民企业A (中国内地)
20 % B公司 (X国)
20 %
C公司 (Y国)
安永税务提供
► 第二层外国公司,指单一第一层外国企业 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单一居民企 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本条规 定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 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
9
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续)
► 举例 5
居民企业A (中国内地) 境内 境外
境外分公司 B
(X国)
---- 境外分支机构
► 境外分公司B为居民企业A在境外投资设立不 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
► 境外分公司B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境外收入 总额扣除与取得境外收入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 例的有关规定确定。
► 境外分公司应按照中国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纳 税调整。
► 境外分公司B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 汇回境内,均应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 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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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境内外弥补亏损
•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 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 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
► 该笔境外贷款的融资成本为本金的4%。
境外利息收入:
500*5%=25
甲国预提所得税率:10% 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甲国预提所得税:2.5
► 境外利息收入总额=税后利息22.5+已
扣除税额2.5=25万元
利息
* 以上计算列示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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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应调整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应纳税 所得额=25-500×4%=5万元
► 举例 4
境内 境外
第一层
居民企业银行A (中国内地)
B公司 (甲国)
---- 还原境外税►前中所国得A银行向甲国某公司贷出500万元,
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
►
税后利息=25-2.5=22.5
2013年,A银行收到甲国企业就应付利 息25万元扣除已在甲国扣缴的预提所得 税2.5万元(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后 的22.5万元税后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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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直接抵免 vs. 间接抵免
直接抵免:
• 中国居民企业作为纳税人直接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主要适用来源于 境外的营业利润所得在境外所缴的企业所得税,以及来源于境外的被 动收入在境外被源泉扣缴的预提所得税。
间接抵免:
• 中国居民企业取得境外子公司分派的股息所间接负担的境外所得税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 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 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 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 本案例中,尽管第一层外国公司(即,B 公司)直接持有C公司20%股份,但由于 中国居民企业A只直接持有16%或仅间接 持有4% (即,100%× 20%× 20%)C 公司的股份,C公司并不能作为第二层外 国公司适用境外税收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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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直接抵免 vs. 间接抵免(续) ---- 间接抵免(持股20%的限制)(续)
– 三层抵免的限制(石油企业有特殊规定) – 持股20%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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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直接抵免 vs. 间接抵免(续) ---- 间接抵免(三层抵免的限制)
► 举例 1
境内 境外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第四层
居民企业A (中国内地)
► 一般按法人公司的层级计算
特殊目的公司 I (香港)
特殊目的公司II (X国)
控股公司 (Y国)
经营公司 (Y国)
合并纳税申报
► 即使第四层及以下层的境外 子公司与其上一层公司处于 同一国家并且进行合并纳税 申报,该第四层公司也难以 与第三层公司共同被视为一 层。
安永税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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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抵免 vs. 间接抵免(续) ---- 间接抵免(持股20%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