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品成品出货检验规范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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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使作业员/QC对塑胶产品的检验标准,要求有较全面的认识,以使塑胶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格适用于客户明确之塑胶部品检验标准(检查作业指导书)以外的检验项目。
3. 外观检验
3.1检验条件:
----无太阳光直照的场所
----眼睛距被检品30cm距离,用5秒钟目查300cm2范围
3.2外观部品分级:
----I级面:位于部品表面,始终能接触,操作后,影响部品印象,品次的部位(正面、上面、左右侧面等)。
----II级面:上述部位之外的部位,能直接被目视的地方(后面)。
----III:级面:通常状态下不可见的地方,即没有缺陷也不降低商品价值,也不影响机能之类问题。
3.3 基本上以在3.1、3.2项的条件下检查对象品的角度,有时看到有时看不到的缺点认为可接受。
4.尺寸控制
4.1尺寸控制时以满足大批量生产为前提,同时结合装配实施控制。
4.2控制尺寸按照图纸要求,有长、宽、高、装配位及重要的柱位和孔位,以及重点尺寸控制。
5.检验标准
此规范系依据 GB/T2828.1-2012 一次抽样方案Ⅱ级之抽样水准,随机取样进行检验,依据以下AQL进行判定。
5.1严重缺陷(CR): C=0
5.2主要缺点(MA):MA=0.65主要为性能、功能不良及零部件漏装等,导致最终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和装配。
5.3次要缺点(MI):MI=2.5 主要为外观不良或机械性能不良,但不影响性能的缺陷。
8、丝印产品的检验参照《丝印产品检验标准》
9、包装及其他
检测项目包括:
9.1 产品包装是否完好;
9.2产品防护是否符合存放及运输要求;
9.3 产品标识是否属于环保类,环保RoHS标识是否齐全;
9.4产品合格证标识是否正确齐全无误。
10、其他特性
其他如塑胶件的阻燃性、抗高温、低寒测试、破坏性实验等,可根据客户具体要求进行,或通过协商达成协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