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表格(式样)
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
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篇一: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公安部文件公通字[20XX]2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配合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安消防法律文书制作,提高办案质量,公安部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式样)》、《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式样)》、《火灾事故调查法律文书(式样)》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现印发给你们,并从即日起开始使用。
公安部以前制发的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7号)配套的法律文书式样同时作废。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主题词:公安消防法律文书抄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高法院、高检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
本部党委,部属局级单位。
(存档3份共印1000份)公安部办公厅20XX年5月11日印发承办人:刘激扬、鲁云龙、胡安雄校对:李淑惠、马恩强篇二: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一、一般要求1.文书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
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准确;不需要填写的,应当划去,不能留白。
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2.文书中的记录内容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
记录中应当避免使用推测性词句,防止发生词句歧义。
描述方位、状态的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公安消防大队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对火灾隐患的临时查封行政执法法律文书模板示例
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临时查封行政执法法律文书模板示例目录临时查封决定书法律文书审批表临时查封告知笔录集体研究记录临时查封现场笔录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同意解除临时查封决定书法律文书审批表不同意解除临时查封决定书XX市公安消防支队XX区大队临时查封决定书X公消封字[20XX]第XX号XX宾馆:我大队于20XX年X月X日派员对你单位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你单位(场所)存在下列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予以临时查封。
查封部位、场所的范围:XX宾馆第二、三层。
查封期限:20XX年X月X日X时X分至20XX年X月X日X时X分。
你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后经我大队检查合格方可解除查封。
擅自拆封、使用被检查的部位或者场所,将依法予以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 市XX区人民政府或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〇XX年X月X日被查封单位负责人:XXX 20XX年X月X日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查封单位,一联存档。
法律文书审批表XX市公安消防支队XX区大队临时查封告知笔录告知单位XX市公安消防支队XX区大队告知人XXX、XXX被告知人\被告知单位名称XX宾馆法定代表人XXX告知内容: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现将拟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现查明你单位XX宾馆属于公众聚集场所。
我大队于20XX年X月X日对该宾馆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宾馆违反消防技术标准,第二、三层墙面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XX]第XX号),对XXX、XXX的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为证。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填写范本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范本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二00九年六月目录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2、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消防监督抽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适用)3、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消防监督检查适用)4、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5、责令改正通知书6、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7、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8、同意/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决定书9、临时查封决定书10、同意/不同意解除临时查封决定书1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12、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现场笔录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1、申请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涂改无效。
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
2、申请表必须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必须由场所的主要负责人签名。
3、文书中的“□”,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4、“建筑结构”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类型,“场所面积”填写场所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使用层数”填写场所实际使用建筑楼层的序号,“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附送的材料目录及其他情况。
5、“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情况”一栏中分别填写共用建筑的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
如公众聚集场所单独使用一栋建筑的,则无需填写该栏。
6、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法定最长时限为受理申请后13个工作日。
按照《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必须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后,方可使用或营业。
7、申请表应当附下列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法律文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5)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6)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7)对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最新最全的《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2021版
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二〇二一年十月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一、一般要求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配套的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
2.文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救援总队按照规定的式样自行印制,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管理。
尽可能使用计算机制作。
采用计算机制作文书的,阿拉伯数字字体用Times New Roman;除《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外,文书名称字体用2号小标宋简体,正文文字字体一般用3号仿宋。
文书制作时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采用130毫米×160毫米的版心尺寸制作。
3.制作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4.文书上方注明的“(此处印制消防救援机构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的消防救援机构名称。
依法不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消防救援机构内设部门使用文书时应当以其所属消防救援机构的名义,所使用的文书应当印制其所属消防救援机构的名称。
5.文书填写应当使用钢笔(碳素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
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准确;不需要填写的,应当划去,不能留白。
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6.文书所留空白不够记录时,可加附页。
所加附页也应当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捺指印,并按顺序编页码。
7.《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先行登记保存清单》等当场出具的文书可以采用复写形式。
8.文书中的记录内容应当准确、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
描述时间、方位、状态等的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记录中应当避免使用推测性词句,防止发生词句歧义。
9.文书文号,即“X消字〔〕第号”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填写:“X”处填写制作文书的消防救援机构代字;“消字”间的空白处填写文书类别的简称,如:立案审、立案登、移案、询通、调证、登保决、鉴聘、听通、当罚决、不罚决、行罚决、行罚缴决、催、强执决、代履决、强执申、送证、电送确、终决等;“〔〕”处填写年度;“第号”处填写该文书的顺序编号。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表格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供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申报用)
填表说明
一、本表经申报单位盖章后有效。
二、本表应当在拟定使用、开业或者举办日期前至少10个
工作日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三、消防设施一栏根据设置情况在有关项目前画“√”。
四、需随本表附送的材料:
1.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2.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供申报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举办用)
填表说明
一、本表经申报单位盖章后有效。
二、随本表附送材料:
1.公安消防机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停止举办法律文书复印件
2.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记录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记录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记录一、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1. 消防监督检查报告消防监督检查报告是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要法律文书之一。
报告中应包括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维护情况、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消防宣传教育情况等相关内容。
2. 消防监督检查通知书消防监督检查通知书是消防监督检查开始前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的正式文书。
通知书应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和要求,并说明被检查单位有权提供证据和申辩的权利。
3. 消防监督检查意见书消防监督检查意见书是消防监督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的正式文书。
意见书中应明确指出被检查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具体期限,并要求被检查单位按时整改。
4. 消防监督检查决定书消防监督检查决定书是消防监督检查中针对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的处罚决定。
决定书中应说明被处罚单位或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惩处的种类和程度。
5. 消防监督检查档案消防监督检查档案是消防监督检查的重要记录和证据。
档案应包括被检查单位的相关基本情况、检查通知书、检查报告、整改意见及整改报告等文件。
二、消防监督检查记录1. 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记录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记录是对被检查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的文件。
记录中应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项目、检查结果等内容,并在发现问题时提出相关整改要求。
2. 火灾隐患排查记录火灾隐患排查记录是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并记录的文件。
记录中应包括隐患的发现时间、地点、隐患的具体情况、责任人及整改要求等内容。
3. 整改督促记录整改督促记录是对被检查单位整改消防隐患的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的文件。
记录中应包括整改通知书的发出时间、整改要求的内容、整改期限、整改情况的跟踪及督促等相关信息。
4. 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记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记录是对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记录的文件。
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样式
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样式篇一: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公安部文件公通字[20XX]2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配合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安消防法律文书制作,提高办案质量,公安部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式样)》、《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式样)》、《火灾事故调查法律文书(式样)》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现印发给你们,并从即日起开始使用。
公安部以前制发的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7号)配套的法律文书式样同时作废。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主题词:公安消防法律文书抄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高法院、高检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
本部党委,部属局级单位。
(存档3份共印1000份)公安部办公厅20XX年5月11日印发承办人:刘激扬、鲁云龙、胡安雄校对:李淑惠、马恩强篇二: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一、一般要求1.文书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
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准确;不需要填写的,应当划去,不能留白。
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2.文书中的记录内容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
记录中应当避免使用推测性词句,防止发生词句歧义。
描述方位、状态的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书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书的通知篇一: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公安部文件公通字[20XX]2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配合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安消防法律文书制作,提高办案质量,公安部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式样)》、《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式样)》、《火灾事故调查法律文书(式样)》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现印发给你们,并从即日起开始使用。
公安部以前制发的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7号)配套的法律文书式样同时作废。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主题词:公安消防法律文书抄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高法院、高检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
本部党委,部属局级单位。
(存档3份共印1000份)公安部办公厅20XX年5月11日印发承办人:刘激扬、鲁云龙、胡安雄校对:李淑惠、马恩强篇二:关于执行公安部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通知赣公消发[20XX]69号关于执行公安部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大队(科):为了尽快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配套规章,规范公安消防法律文书制作、使用,提高办案质量,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公通字[20XX]21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在新的消防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安装之前,采取纸质印制和word文本直接打印的方式。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式样)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式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二〇〇九年五月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制作及使用说明一、一般要求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相配套的法律文书。
2、文书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规定的式样自行印制或者制作统一的计算机模板,并统一监制和管理。
除有特别要求的外,文书制作时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
文书页边尺寸:文书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文书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印制文书使用的文字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3、文书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者使用计算机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
文书设定的栏目,要逐项填写完整、准确;不需填写的,应当划去。
4、文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此处印制公安派出所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称。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和(“公安派出所印章”)处,不印制文字,由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加盖印章。
5、文书所留空白不够记录时,可以附纸记录,但附页也应当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并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捺指印。
6、文书中的文号,“X”处填写使用文书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代字;“[ ]”处填写年度;“第号”处填写该文书的顺序编号。
7、文书中注明签名或者签收的地方应当由本人签名并注明时间,不能签名的,可以捺指印。
属于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必要时,可盖单位公章。
拒绝签名的,应当注明。
8、文书中的“/”表示其前后的内容可供选择,在填写使用文书时要将不用的部分不打印或者划去。
文书中的“□”,属于选项判断,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9、文书中的法律救济途径告知应当在相应的空白处写明申请行政复议的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
10、式样四、式样五(一)、(二)中的“下列第项”横线处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违法行为的序号,同时在下列所选中的违法行为序号前“□”内画“√”,两者要对应。
公安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14.03.28•【文号】公通字[2014]18号•【施行日期】2014.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公安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通字[2014]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确保《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的正确有效施行,公安部制定了《消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法律文书(式样)》。
现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5月1日起开始使用。
公安部2014年3月28日消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法律文书(式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二○一四年三月消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一、一般要求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相配套的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资质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所使用的法律文书。
2.文书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规定的式样印制或制作统一的计算机模板,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管理。
除有特别要求的外,文书制作时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
文书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印制文书使用的文字应符合国家标准。
3.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
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不需填写的,应划去。
4.文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的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称。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和“(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专用印章)”处,印制使用该文书的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称,并由使用该文书的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加盖印章或受理专用印章。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法律文书。
第二条消防监督检查是指消防机构对各类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第三条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实行的原则是:依法监督,严格执法,公正廉洁,服务于人民群众。
第四条消防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保障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工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责任和权利第五条各级消防机构是消防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
第六条消防机构参与火灾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工作,依法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消防机构向受检单位出示《消防监督检查通知书》,告知受检单位的检查事由、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
第八条受检单位有权据实提供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资料和情况,接受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消防机构应当根据受检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计划,组织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消防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有权对受检单位的消防安全设施、消防设备、消防通道、消防器材、安全出口、逃生通道等进行检测,要求受检单位整改不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消防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有权对受检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火灾隐患排查等进行指导和培训。
第三章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方法第十二条消防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开展工作,严格依法执法。
第十三条消防机构在监督检查前,应当向受检单位出示自己的工作证件,接受受检单位的查验。
第十四条消防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受检单位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详细记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消防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依法对发现的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向受检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告知整改期限。
消防检查表模板
消防检查表模板一、基本信息。
1. 建筑名称:2. 建筑地址:3. 检查日期:4. 检查人员:二、消防设施检查。
1. 灭火器。
检查灭火器数量是否足够,并且摆放位置是否合理。
检查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损坏。
检查灭火器钢钉是否完好,指示器是否正常。
2. 消防水带。
检查消防水带是否完好,无破损、老化等情况。
检查消防水带连接处是否紧固,无泄漏。
检查消防水带是否易于取用,无阻塞、堆放杂物等情况。
3. 消防报警器。
检查消防报警器是否正常运行。
检查消防报警器电源是否正常。
检查消防报警器是否有损坏、误报等情况。
4. 疏散通道。
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检查疏散通道标识是否清晰可见。
检查疏散通道是否有堆放杂物、阻碍通行的情况。
5. 防火门。
检查防火门是否常闭、密封性能是否良好。
检查防火门是否有破损、变形等情况。
检查防火门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三、电气设施检查。
1. 电源线路。
检查电源线路是否有老化、破损、漏电等情况。
检查电源线路是否存在过载、短路等安全隐患。
检查电源线路的接地情况是否良好。
2. 电气开关。
检查电气开关是否正常、灵活。
检查电气开关是否有漏电、过热等情况。
检查电气开关的标识是否清晰、正确。
3. 电气设备。
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是否良好。
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是否到位。
四、其他安全设施检查。
1. 紧急照明。
检查紧急照明是否正常运行。
检查紧急照明的电源是否稳定。
检查紧急照明的照明范围是否覆盖到位。
2. 防护栏杆。
检查防护栏杆是否牢固、无松动。
检查防护栏杆是否存在生锈、腐蚀等情况。
检查防护栏杆的高度、间距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3. 应急逃生设施。
检查应急逃生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检查应急逃生设施的标识是否清晰、明确。
检查应急逃生设施的使用说明是否易于理解。
五、检查结论。
1. 检查人员意见:2. 处理情况记录:3. 下次检查日期:六、注意事项。
1. 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检查表的要求进行检查,确保全面、细致。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及表格式样
消防监察检查法律文书和表格(式样)消防监察检查法律文书和表格(式样)目录1、《消防监察检查记录》2、《消防违纪行为检举、投诉查处状况记录》3、《消防安全检查建议书》及存根4、《责令限时更正通知书》及存根5、《重要火灾隐患限时整顿通知书》及存根6、《复查建议书》及存根7、《赞同/不一样意缓期整顿通知书》及存根8、《撤除赞同决定书》及存根9、《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种,分别供民众齐集场所使用开业前、大型民众性活动举办前申报用和申报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举办用)、《责令停产休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报请政府审批表》编号:消防监察检查记录检查种类:□监察抽查□民众齐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检查□大型活动举办前检查消防监察检查员:、监察检查时间:年月日被检查单位(场所)名称:地点: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联系电话:消防安全管理人姓名:联系电话: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署名:此记录交公安消防机构存档监察检查内容和状况建筑物或者场所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许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情况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状况分散通道、安全出口、分散指示标记、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状况消防设备运转、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状况消防监察检查的其他状况依照消防法例,在进行消防监察检查时,已责令该单位立刻更正以下第项消防违纪行为:□1.违章进入生产、储藏易燃易爆危险物件场所的;□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许在拥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抽烟、使用明火等违犯禁令的;责令立即更正□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许占用防火间距、拥塞分散通道消防违的;法行为状况□4.消防设备、灭火器械被遮挡等阻碍使用或许被挪作他用的;□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许防火卷帘下堆放物件的;□6.违章封闭消防设备、切断消防电源的;□7.违犯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储藏、销售、运输或许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件的;□8.其余应该立刻更正的消防违纪行为:备注举报投诉人检举投诉形式受理消防违纪行为检举、投诉查处状况记录[ ]编号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联系电话来电来信来访其余受理时间年月日时人员检举投诉内容核查办理状况署名年月日时已于年月日将查处状况见告。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doc 27页)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表格(式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二〇〇四年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表格(式样)目录1、《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记录》3、《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及存根4、《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及存根5、《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及存根6、《复查意见书》及存根7、《同意/不同意延期整改通知书》及存根8、《撤销批准决定书》及存根9、《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种,分别供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申报用和申报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举办用)10、《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报请政府审批表》编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检查类型:□监督抽查□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检查□大型活动举办前检查消防监督检查员:、监督检查时间:年月日被检查单位(场所)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联系电话:消防安全管理人姓名:联系电话: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此记录交公安消防机构存档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记录[ ]编号此记录存档,根据核查情况需附卷时复制一份。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XX公消检字[ ]第XX号:根据你单位关于(XX 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在XX举办XX活动;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举办)的申请,我(局、处、科、支队、大队)于年月日派员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
经检查,(同意/不同意)(使用、开业、举办;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举办,并提出以下意见:)(公安消防机构印章)年月日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年月日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检查单位一份由公安消防机构存档)编号:(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存根)《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文号被检查单位(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员、检查时间年月日承办部门承办人签发人填发时间送达时间抄送单位(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XX公消限字[ ]第XX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我(局、处、科、支队、大队)于年月日派员对你单位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下列□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有关消防安全条件未达到《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发布时的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请你单位在年月日前改正,并在期限届满前将整改情况函告我(局、处、科、支队、大队)。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模板
附件: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模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二○○九年五月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说明一、一般要求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及表格,是指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相配套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法律文书及表格。
2、文书由各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印制或者统一制作计算机模板,并统一监制和管理。
3、印制文书、表格使用的文字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4、文书、表格用纸幅面尺寸采用标准A4型纸,文书页边与版心尺寸:文书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文书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5、文书应当使用能够长期保存字迹的钢笔、毛笔等填写或者使用打印机打印,做到字迹工整、清晰,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准确。
6、印制文书时,文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称。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处,印制时不印制文字,由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加盖印章。
“X”处填写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代字。
“[ ]”处填写年度,“第号”处填写文书的顺序编号。
抬头的“:”空格上填写建设单位名称,填写时应当写全称。
7、文书中的“/”表示其前后内容可供选择,使用时将不用的部分用中横线划去。
8、文书中“需要补正上列第项材料”的“”上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受理凭证所列举材料序号。
9、文书中的“工程”的横线处填写工程名称;“火灾危险性类别”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有关火灾危险性分类的规定填写。
10、文书、表格所留空白不够记录时,可以附纸记录,但附页也应当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
11、文书中出现多个“□”,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打√。
二、具体要求1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式样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式样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式样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式样十),是建设单位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和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使用的文书。
消防法律文书制作(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培训)
移送案件通知书
移送案件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移送有管 辖权的机关处理的文书。它的适用条件是:一是所接受的案件属于 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二是公安机关所接受的案件依法不应由本单位 管辖;三是移送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24小时内进行,这里的24小 时为最长期限。 需要明确的几点:移送案件应当是平级移送,同一公安机关不同 部门或者机构之间可以直接相互移送案件(如同一个县公安局不同 派出所之间的相互移送),移送案件通知书加盖移送单位的印章; 不同公安机关之间相互移送案件(如分属不同公安局的派出所之间 通过其所属的公安局相互移送),移送案件通知书加盖移送单位的 印章。 移送案件通知书抬头横线处填写被移送单位名称,以下内容依次 填写移送案件的受案时间、案由、法律依据、移送案卷材料的页数 以及其他文书和证据。 移送案件通知书(回执)抬头横线处填写移送单位名称,以下内 容依次填写接受移送时间、移送案件通知书文号、案由、移送案卷 材料的页数及其他文书和证据。
检查结束后, 填写《消防监 督检查记录》 ,对存在火灾 隐患需要立即 改正的项目应 在监督检查记 录中注明
制作《责令限 期改正通知书 》或《重大火 灾隐患限期整 改通知书》, 自检查之日起 4个工作日内 送达
对依法可以实施 行政处罚和强制 措施的,进入行 政处罚和强制措 施程序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
《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是公安消防机构对被检查单位 存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所列情形且情况严重,可能导致重 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且被判断为重大火灾隐患时所出具的法律 文书。 1、本文书由正本和存根构成。正本一式两份,一联存档,一联交被 检查单位。 2、公安消防机构确认被检查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后,应及时填发 《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自检查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送达。 3、确定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期限,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 集体讨论;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 。组织专家论证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送达相应的通知书。 4、公安消防机构发现有关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经通知逾期不改 正的,应当依法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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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消限字[ ]第XX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我(局、处、科、支队、大队)于年
月日派员对你单位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下列□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有关消防安全条件未达到《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发布时的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请你单位在年月日前改正,并在期限届满前将整改情况函告我(局、处、科、支队、大队)。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机械防烟设施□机械排烟设施
□应急广播□应急照明
□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
□灭火器
□其他设施:
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配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
需要申报的其他情况:
附送材料目录:
(申报单位公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经申报单位盖章后有效。
XX公消撤字[ ]第XX号
:
我(局、处、科、支队、大队)于年月日向你单位送达了
《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XX公消重限字[ ]第XX号),并于年
月日派员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发现你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逾期
不改,已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十二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决定撤销同意(场所名称) 使用、开业的XX公消检字[ ]第XX号《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检查单位一份由公安消防机构存档)
编号: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存根)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文号
被检查单位(场所)
消防监督检查员、
检查时间年月日
承办部门
承办人
签发人
填发时间
送达时间
抄送单位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消防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责令立即改正消防违法行为情况
依照消防法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已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下列第项消防违法行为: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联系电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事项
□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
□恢复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
公安消防机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停产停业或停止举办法律文书文号
单位整改情况:
附送材料目录:
(申报单位公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经申报单位盖章后有效。
二、随本表附送材料:
1.公安消防机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在此期间你单位应当采取确保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的措施。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一份由公安消防机构存档)
编号: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存根)
《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文号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年月日
消防监督检查员、
限期整改时限年月日前
承办部门
承办人
签发人
签发时间
送达时间、送达回执文号
抄送单位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复查意见书
XX公消复字[ ]第XX号
:
根据XX公消限字[ ]第XX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XX公消重限字[ ]第XX号《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我(局、处、科、支队、大队)于年
二、本表应当在拟定使用、开业或者举办日期前至少10个
工作日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三、消防设施一栏根据设置情况在有关项目前画“√”。
四、需随本表附送的材料:
1.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意见书
2.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供申报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举办用)
申报单位
消防安全责任人
8、《撤销批准决定书》及存根
9、《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种,分别供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申报用和申报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举办用)
10、《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报请政府审批表》
编号: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检查类型:
□监督抽查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检查
□大型活动举办前检查
在此期间你单位应当采取确保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的措施。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一份由公安消防机构存档)
编号: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存根)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文号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年月日
消防监督检查员、
复查意见书(存根)
《复查意见书》文号
复查单位
复查时间
消防监督检查员、
所复查的法律文书文号
承办部门
承办人
签发人
签发时间
送达时间、送达回执文号
抄送单位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同意/不同意延期整改通知书
XX公消延字[ ]第XX号
:
根据你单位关于延期整改的书面申请,我(局、处、科、支队、大队)认真考虑了你单位的延期理由,决定(同意/不同意)延期整改。(整改期限延至
限期改正时限年月日前
承办部门
承办人
签发人
签发时间
送达时间、送达回执文号
抄送单位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XX公消重限字[ ]第XX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我(局、处、科、支队、大队)于年
月日派员对你单位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下列重大火灾隐患: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改正,并在期限届满前将整改情况函告我(局、处、科、支队、大队)。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XX公消检字[ ]第XX号
:
根据你单位关于(XX 场所使用或者开业 ; 在XX举办XX活动;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举办)的申请,我(局、处、科、支队、大队)于年
月日派员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同意/不同意)(使用、开业、举办;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举办,并提出以下意见:)
消防监督检查员、
消防监督检查时间年月日
复查时间年月日
承办部门
承办人
签发人
签发时间
送达时间
抄送单位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供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申报用)
申报单位
消防安全责任人
联系电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事项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
年月日前。)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在期限届满前将整改情况函告我(局、处、科、支队、大队)。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在整改期间你单位应当采取确保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的措施。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主管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延期单位 一份由公安消防机构存档)
场所或活动名称
地点
拟定使用、开业
或者举办日期
占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建筑物耐火等级
座位(人)或摊位数
安全出口数量
是否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
□是审核时间:年月日□否
是否经消防验收合格
□是验收时间:年月日□否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
消防设施:
□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
月日派员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复查意见如下:
(对逾期未改的消防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你单位应当继续整改,并确保消防安全,防止发生火灾。)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一份由公安消防机构存档)
编号: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妨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者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8.其他应当立即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
消防监督检查员:、
监督检查时间:年月日
被检查单位(场所)名称:
地址:
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
联系电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
此记录交公安消防机构存档
监督检查内容和情况
建筑物或者场所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情况
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情况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情况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
1、《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使用国际标准A3型纸尺寸双面对开印制
2、《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两种)各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尺寸双面印制
3、其他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表格均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尺寸单面印制